法律服务社区工作总结(精选30篇)
20xx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努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奋力助推颍泉经济建设,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如下: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工作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辖区各镇(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点工作规范运行。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强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
今年是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第五年,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做实,区司法局围绕工作保障,机构建设,便民服务,监督管理,日常宣传等环节,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案件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9件(其中刑事案件175件;民事案件633;其中律师办理788件,基层工作站办理19件),已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数(年度总任务数800件),目前累计结案639件,各类咨询来访来电1300余人次。
2.经费使用情况。目前经费到位率100%,实际支出按序时进度。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网络
成立“颍泉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接待服务窗口,安排社会律师专人值班,值班律师准时到岗,确保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群众的来访或电话咨询。
2.加强法治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在阜阳“916”广播电台开通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每天连续播出18次;印制8种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手册,以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标识的宣传雨伞,宣传毛巾、茶杯等;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活动,积极参加“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扩大了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使困难群众明显地感到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作风的转变。
通过阜阳电视台《阜阳法治》栏目组到我区进行采访报道,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度。积极参加“送法进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深入到企业以案释法,把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3.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确保办理质量
一是案件评审情况。建立常态化案件评审机制,坚持每月评查一次,采取两轮评查方法,先由质量评查小组初步评查,对案件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卷宗整洁度,材料完整性等进行评查,再邀请知名律师,对案件质量第二次综合评查,评出分数,确定案件质量等次。二是开展旁听和回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的案件旁听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对开庭案件进行旁听,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明确专人回访,做到回访常态化,全覆盖,把回访与“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要求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目前已对全部办结案件进行回访。
4.加强信息化应用,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全流程应用,做到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全部网上办理,专人负责监督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要求承办案件律师事务所及时接收案件,常态化进行督促催办;实行信息化应用与案件补贴挂钩制度,确保信息化应用落到实处。
5.抓好律师值班工作,完善12348律师值班制度
在颍泉区政务中心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添置完善的办公设施,配备有饮水机,升降椅,老花镜,自来水笔等,便于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完善12348值班制度,律师值班到岗,认真解答群众问题,耐心做好接待记录;引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在接待窗口设置扫码器,群众可以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点评,确保基层群众能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7号),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服务窗口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悬挂统一标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指引标识,并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公示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及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需要律师的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6.坚持依法依规,严格使用法律援助经费
严格按照阜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财政法〔20xx〕363号)《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凡是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均做到支出有依据,做到经办人,初审人,审核人,批准人同时签字,转账支付,严禁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法律援助经费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
当前,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目前能够提供的服务产品还比较传统单一,二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虽然全面推行,但还有待于公、检、法、司四部门在工作中加强协调等。
下一步,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二是严格监管,强化督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宣传,形成合力,不断加强对律师、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向纵深领域发展,为“法治颍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民丰县粮食局在县委、县政府、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实践活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大力促进和谐经济建设,在全县经济工作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现将主要做法归纳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粮食局按照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始终坚持把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纳入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做到了普法宣传教育整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以局和基层单位制定了普法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普法目标和普法任务,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全局范围内实行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
二、建章立制、完善机制、狠抓落实
粮食局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健全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联系点制度,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等。建立健全了普法对象花名册、普法学习考勤册、普法考试成绩册、学法用法考核登记册、考试试卷、学法记录本"四册一卷一本"。"打铁须得自身硬",执法就得懂法律。今年粮食局根据普法规划和"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结合经济行业的实际,共举办了7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依法治理培训班,集中学习《宪法》及及法律法规,并以法律宣传月为契机,加大了经济相关法律宣传力度,加强了对我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工作价值,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各项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粮食局采取了"三个结合"有力措施,着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把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同专题教育相结合。我局在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了"学法律我有责任,树形象我有义务"的大讨论,使全局上下思想统一,行动统一,利用讨论会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二是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预防功能把预防教育和重点帮教相结合,通过向青年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重点加强对青年职工的法制观念教育。三是把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目标同开展各种竞赛活动结合起来。
通过"三个结合"和各种活动的开展,把实现全局"法律六进"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活动目标贯穿到各项经济工作中,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推进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和谐经济建设。
一、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有的所之间结队协作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二是法律服务机构总体存在积累严重不足,发展后劲乏力;三是多数法律服务机构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社会知名度低,音响了业务拓展;四是有的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乱,特别是联合法律服务所对执业人员的监管失控,空白法律文书管理不规范,为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执业以可乘之机,造成投诉案件不断,09年我区共5件投诉案件有4件发生在联合所,根据09年度区局与各所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该所考评为不达标单位,以后再有类似问题发生,将撤并该所;五是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案卷质量严重不达标,问题很多;六是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仍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制度不健全。七是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尚未按规定为执业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二、20xx年法律服务工作主要任务
(一)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围绕区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三大战略的决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一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体为我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二是大力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黔江区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争取区政府行文,努力为政府部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风险防范等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进乡入村”工作,力争街道(镇乡)法律顾问合同签约率达100%,村(居、社区)达80%以上,要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为广大基层农民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努力在建设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上取得新成效
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保持队伍良好的政治素质。各所要继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两大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四个在心中”,力争做到“0”投诉;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推动行业文化不断发展;搞好一年一度“办案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评优表彰机制,使其更具科学性、指导性、操作性和适用性;制定和量化案卷质量评审标准,切实提高执业人员的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解决执业环境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依法维护执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结队协作工作;引导好课题调研活动,促进法律服务队伍健康成长。
(三)努力在法律服务机构的布局调整和管理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力发展乡镇法律服务所。二是调整城区法律服务所布局,规范合伙制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工作。三是切实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四是进一步规范分配制度。
20xx年上半年,在区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的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今年1-5月底,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2件(其中刑事案件11起,民事案件139起,行政案件2起),受援群众131人,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82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7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为契机,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工作,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问题,及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
1、积极推行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节约办案成本。
2、群体性案件突击办。对追讨农民工工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对工伤赔偿案件放宽经济条件审查标准,简化办理手续,实行特事特办。
3、刑事案件靠前办。认真做好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等三个阶段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工作,及时为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和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至维护犯罪嫌疑人权益的第一线。
二、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吉州区司法局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了对援助对象调查摸底、适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完善衔接机制等工作,精确定位援助对象;在提供精准服务方面,开辟了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团队和建立“惠民卡”制度等保障精准服务。在强化精准管理上,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投诉查处,强化质量管控;通过健全实体窗口、壮大人员队伍、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财政保障等措施完善精准保障。
三、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按照省市局要求,加快推进集援务公开、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网上监管和在线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归档于一体,全要素、全流程、全集成的法律援助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并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集远程咨询、远程会见、远程培训等于一体的远程视频法律援助系统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的全覆盖,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化、一站式、零距离。区局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明确1名法律援助网络专管员。顺利开通“吉州区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微信以案释法。
四、完善制度,规范法律援助管理和监督。
按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咨询接待》、《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受理审查指派》、《服务承诺》、《案件质量评查》、《档案管理》、《案卷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从实体上、程序上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通过旁听、走访、回访等手段,对承办人的办案质量进行评查,有效转变了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上半年未发生因办案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五、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局的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案件承办人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导致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容简单,不能反映办案过程和体现办案水平。
二是基层法律援助资源不足。其原因主要是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变动后未及时补充,导致个别乡镇的法律援助案件不能及时办理。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针对上半年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力争今年工作有新发展,取得新成绩。主要打算如下:
1、充分利用新建立的吉州区法律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让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
2、按照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案数质量督促力度,既要确保办案数量,更要确保办案质量,让受援群众满意。
3、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向区局建议,及时配齐、配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人员,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有人做,案件有人办。
20xx年,颍泉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努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奋力助推颍泉经济建设,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如下: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工作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辖区各镇(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点工作规范运行。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强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
今年是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第五年,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做实,区司法局围绕工作保障,机构建设,便民服务,监督管理,日常宣传等环节,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案件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9件(其中刑事案件175件;民事案件633;其中律师办理788件,基层工作站办理19件),已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数(年度总任务数800件),目前累计结案639件,各类咨询来访来电1300余人次。
2.经费使用情况。目前经费到位率100%,实际支出按序时进度。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网络
成立“颍泉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接待服务窗口,安排社会律师专人值班,值班律师准时到岗,确保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群众的来访或电话咨询。
2.加强法治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在阜阳“916”广播电台开通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每天连续播出18次;印制8种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手册,以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标识的宣传雨伞,宣传毛巾、茶杯等;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活动,积极参加“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扩大了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使困难群众明显地感到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作风的转变。
通过阜阳电视台《阜阳法治》栏目组到我区进行采访报道,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度。积极参加“送法进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深入到企业以案释法,把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3.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确保办理质量
一是案件评审情况。建立常态化案件评审机制,坚持每月评查一次,采取两轮评查方法,先由质量评查小组初步评查,对案件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卷宗整洁度,材料完整性等进行评查,再邀请知名律师,对案件质量第二次综合评查,评出分数,确定案件质量等次。二是开展旁听和回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的案件旁听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对开庭案件进行旁听,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明确专人回访,做到回访常态化,全覆盖,把回访与“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要求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目前已对全部办结案件进行回访。
4.加强信息化应用,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全流程应用,做到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全部网上办理,专人负责监督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要求承办案件律师事务所及时接收案件,常态化进行督促催办;实行信息化应用与案件补贴挂钩制度,确保信息化应用落到实处。
5.抓好律师值班工作,完善12348律师值班制度
在颍泉区政务中心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添置完善的办公设施,配备有饮水机,升降椅,老花镜,自来水笔等,便于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完善12348值班制度,律师值班到岗,认真解答群众问题,耐心做好接待记录;引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在接待窗口设置扫码器,群众可以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点评,确保基层群众能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7号),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服务窗口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悬挂统一标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指引标识,并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公示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及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需要律师的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6.坚持依法依规,严格使用法律援助经费
严格按照阜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财政法〔20xx〕363号)《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凡是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均做到支出有依据,做到经办人,初审人,审核人,批准人同时签字,转账支付,严禁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法律援助经费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
当前,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目前能够提供的服务产品还比较传统单一,二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虽然全面推行,但还有待于公、检、法、司四部门在工作中加强协调等。
下一步,颍泉区司法局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二是严格监管,强化督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宣传,形成合力,不断加强对律师、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向纵深领域发展,为“法治颍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为贯彻落实市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厅、市局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紧抓实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破除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吃拿卡要、不按规定收费、违规办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整治内容
1、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方面。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中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问题。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厅市局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定标准,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县局加强指导,督促依法履职。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考核方式。依托如法网律师管理平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网上考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地考核+网上考核。三是加强监督,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规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年度考核的制度,加强县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其自觉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中释法说理不细,当事人不理解判决而发生信访、缠访”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按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原则,促进法律服务人员在法律服务过程以案释法,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增强当事人认同,促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质量临管体系。负责日常监管的要建全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程序,加大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案件质量监管,促法律服务人员释法说理及时、深入、细致。三是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开展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行风建设,督促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表达诉求,不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规范法律服务人员和办案机关交往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高案件的公信力、执行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促进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2.司法鉴定方面。在司法鉴定中吃拿卡要,与委托人存在利益往来,接受委托人或相关人员的吃请或礼金礼品;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违规乱收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故意做虚假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3.公证方面。违反规定办理公证业务,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往来,接收当事人吃请或礼金礼品;违规收取公证费用,不开票、少开票谋取私利,以及未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规定,即: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4.法律援助方面。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规领取办案补贴,或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5.仲裁方面。县政府将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7 月 10 日-7 月 12 日)。县司法局要将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县局《 县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清自查(7 月 13 日-7 月 25 日)。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厅、市局和县局相关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清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边查边改。
(三)组织整改(7 月 26 日-8 月 5 日)。县司法局要对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自清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四)监督检查(8 月 6 日-8 月 11 日)。省厅、市局、县局将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效果不明的,将予以通报。对在检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惩处,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县司法局要认真研究,立即布置,把要求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之一,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两手抓,确保专项整治出成效。县局成立 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胡铁章任组长,县司法局法规股、县两律师事务所和四法律服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 县公证处、洞庭司法鉴定所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法规股。
2.统筹协调推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业务广,机构多,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市司法局与县司法局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8 月 20 日前县司法局要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市局。
3.建立长效机制。要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20xx年是全市每个法律服务所为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跨世纪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乡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做了超多的工作,现就本年度大河北乡法律服务所的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宣传工作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普法办的统一要求,我们着重在普及法律知识入手,重点普及了《宪法》、《物权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同时从普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乡群众生产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加大了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流转、企业改制等知识培训,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
一年来本人注重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分别开展了“法律进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站办”等措施,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全年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法律骨干60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村、依法治办典型3个,在搞好普法工作的同时,用心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市场经济、公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开发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法律为武器,为严打整治创造强烈的法制舆论氛围。透过办班、讲座、出版、橱窗、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下企业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全乡的依法治理水平。
二、人民调解工作
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四次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活动中,对村、组逐一排查,对特殊人进行重点走访,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和群体性纠纷、越级访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调处,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调解工作中,本人注重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农业和农村工作这个重点,努力调解出现各种纠纷,确保稳定和经济发展;二是突出企业和下岗职工的这个重点,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维稳工。一年里本人共调解纠纷32件,成功32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25人次。
三、法律服务工作
在法律服务工作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认真研究分析我乡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全乡招商引资进程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拓展服务领域不等不靠,全年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民事诉讼代理6件、经济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服务5件、见证10件、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写各类法律文书17份、主持调解纠纷30件、协办公证5件,为全乡的经济发展带给了法律保障。
四、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按照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安排部署,我站进行了超多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件,结案率100%。受援人员71人。透过法律援助的开展,为贫困家庭、低收入群体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年过去了,按局党组和党委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今后要在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上有一个飞跃,在精神状态上有一个新振奋,在局党组和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法律服务所各项工作,为本乡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20xx年是辉煌的一年,我来到物业工作,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各方面能力有了提高,并且逐步了解到维修在物业管理企业中的重要性。
对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来到公司时,正值xx社区交工验收时期,配合房管员交房验收,并对该小区的设施设备及其流程操作进行熟悉,为以后的维修工作夯实基础。
二、在配合各区片维修,我们接到电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坚持当日事,当日毕,秉承小修不过夜的宗旨,为全体业主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为保证全体业主的生活用水,对二次供水设备定期检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为业主的生活带来了方便。
四、对各区域供暖泵房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工作,为今年冬季供暖奠定了基础。
以上是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总结,不到之处敬请领导给予指正,我愿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我的一份力量,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加倍努力工作。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本人在过去的20xx年里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被投诉记录。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言论。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出庭、提交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积极团结、互相协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情;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任何一项行政惩罚或行业处罚。
二、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积极参加律师行业业务培训;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三、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
本人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开拓案源,共承办二十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法律服务,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委托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四、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律体检、法制宣传、积极捐款、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位想提起离婚之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的调解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
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参加律协及司法局组织的各项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荣获济南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大大激发了本人的工作热情,也通过学习其他广大优秀律师同行的先进工作事迹,不断增强自己的努力奋斗、积极进取的信心,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增添了动力。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还将继续努力,积极参加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整个20xx年中,本人没有受到过行政机关以及行业管理及部门的任何行政和行业处罚,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努力为当事人服好务。
六、参加继续教育
本人在努力工作外,不断学习时事政治、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收集了当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律师认真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自学或参加络培训学习了《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险法》《物权法》、《侵权法》等新老各项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知识。作为一名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尽的贡献。
过去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是,为社会服务、让当事人满意是本律师的不断的追求。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为社会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
印发《金安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金安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四项整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实施方案》,提高律师思想认识。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执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律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全市律师行业执业监管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督导,组织律师重点围绕《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的规定,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围绕方案要求的五项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情况。
二、扎实开展“两拥一做”主题教育活动
认真部署“两拥一做”主题教育工作,加强教育督导,强化落地执行,要求各所律师加强个人自学,党支部书记领学,律所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全体律师深刻检视反思,抓好整改提升。组织律所开展帮扶活动,倡导每名律师帮扶一家企业,为身边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
三、严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
20__年上半年对我区14家律师事务所和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检考核,考核结果均合格;对151名执业律师、6名法援律师、26名公职律师和2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考核,考核结果均称职。
四、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1.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于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读本、宪法修正案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接受居民法律咨询等方式讲解《民法典》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维权意识,进行法律援助,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了法律援助质量。
2.发动广大律师深入基层一线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展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精神风貌,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3.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印发《金安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的实施方案》,14家律所纷纷入企业,把法治课堂搬进企业,如:安徽中特(六安)律师事务所到安徽明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暨建设施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活动。梁秀玉律师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法条并结合丰富的司法实践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基本要义要点、权利和义务。
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郭健律师给市区银行机构开展了《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专题讲座,六安市银保监分局宋波局长、郝大忠副局长、六安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及市区银行风控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郭健律师就担保制度的难点、热点进行讲解,指出金融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对化解风险提出建议。
安徽徽安律师事务所谭劲松律师深入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有效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治企的意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五、进一步做好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依据区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建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联系乡镇(街),实现“一村(居)一律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20__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两拥一做”主题教育。将“两拥一做”主题教育纳入重点工作安排,敦促各律所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工作,切实把好的经验做法、亮点工作、创新举措及时梳理总结到位。把主题教育与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结合起来,加强基础管理,为更多律师成长搭建平台,促进律师行业集聚发展。
二、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一村(居)驻一律师制度。敦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于20__年7月30日前完成同联系乡镇(街)的村(居)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合同》。
三、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工作。
1、建立律师与企业结对帮扶长效机制,为企业保驾护航;
2、为律师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四送一服”工作;
3、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开展“万所联万会”工作。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xx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人/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20xx年中心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x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广西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我中心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9件,为民工讨薪9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回顾我校近年来的综合治理工作,简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
我校领导十分重视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分析研究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并与各部门的负责人签约,做到各司其职、责任明确,为确保一方平安,全校共同努力。会同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市容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社会综合治理的力度,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活动。坚持以法治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有效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的同时,对世界观形成阶段的学生来说,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提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针对行为偏差生,有学校的党、团员、积极分子、班主任做好帮教结对工作,并进行行为跟踪调查,确保了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的记录。
二、组织落实
为搞好学校的综合治理,由校长亲自挂帅,学校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治安委员会、学生护校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防火安全信息网络、义务消防队、民事调解小组、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各类组织网络,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三、防范措施有力
1、防患于未然是综合治理的目的,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健全组织网络之外,进一步加强门卫、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化学实验室、计算机房等安全防火的管理,并设置消防器材。
2、进一步加强门卫制度,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要登记、签单和不放行无故外出学生。
3、食堂严把卫生关,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4、化学实验室药品及仪器只限于化学实验用,并作详细记录。对易燃易爆物品分开放置,剧毒品加锁放置,严格把关,并定期检查。
5、图书馆要防明火,禁止吸烟、点蚊香。
6、计算机房要严格按规定使用,促进机房的安全。
7、学校充分利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班会、黑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教育。
8、教导处组织学生观看“中学生骑自行车”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学生分年级观看xx年“十大火灾实录”的警示教育vcd光碟,信息科技教师通过学校的论坛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教育等活动。
9、取得松隐镇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协助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校园。
10、建立联防互动网络,经常与周路口街委、公安派出所及学生家长沟通与联系,掌握动态,搞好群防群治。
11、结合季节特点,抓好汛期防洪工作,发致家长信争取家长配合学校杜绝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事件发生,保护学生安全。
12、重视“禽流感”预防工作。坚持一手抓预防工作,一手抓教学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把“禽流感”拒绝于校园之外。
13、新建的校舍将按消防要求配备设施和器材,学校在专用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和“教工之家”添加了2只红外线探测仪,这样专用教学楼地110探头有原来地6只增加到了8只,在门卫和校长室安装了紧急报警系统,并配备了响应的防暴器具。
14、每年的5月份、11月份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月,通过安全月活动,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忧患意识,每年的5月和11月举行“消防技能大比拼”活动等。
四、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做了以下工作:
1、针对学校周围个体餐饮多、门口时有摆摊叫卖,时有各种车辆频繁通过的情况,会同公安、工商、市容等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社会综合治理力度。
2、及时更换教室等地方的破损玻璃,加固围墙出现的漏洞。
3、对消防器材作了普查,发现过期的及时更换。
4、学校总务处坚持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检查学校中的各项设施,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及时作出整改,诸如破损玻璃的更换、围墙护栏脱落的日常维护等。回顾近年来的安保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在校领导的重视和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安保意识得到提高,消防意识有所增强。对学校安保工作有了很大的促进,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不足,及时予以整改与调整,使今后的学校安保工作做得更好。
20xx年,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积极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农村、社区,为广大农村群众、城镇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在推进农村、社区依法治理,维护全县的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整体情况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20xx年全县共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xx人,其中,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xx人,兼职xx人。
(二)业务开展情况。一年来,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农村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开展法律服务,调解群体性纠纷,办理大量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参与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调解疑难民间纠纷,受到当地党政的高度称赞。在开展“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和“法律六进”期间,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二是坚持按照依法维权、竭诚服务。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了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作用和优势,坚持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参与“争当人民调解能手”和“案件评查”活动,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投身活动中去,努力营造勤奋工作,积极向上的氛围,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满意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增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质量意识和档案管理意识。
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聘担任法律顾问家、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诉讼案件件、代理非诉讼案件件、直接调解疑难纠纷件、解答法律咨询xx人次。办理农工维权案件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写法律事务书份,为公民和法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切实维护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情况。一是坚持贯彻落实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廉政建设制度,诚信执业和有效信访追究制度,不断加强了基层法律服务财务管理,积极开展了反腐倡廉活动。二是坚持贯彻落实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收费票据由县局统一领取、集中管理,按需发放制度,确保基层法律服务所记好每一笔收支明细帐。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增强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意识,20xx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没有出现一例违法和违纪人员,无有效信访和投诉案件发生,树立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分片包干联系几个所,不断加强管理指导,适时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召开法律服务工作汇报会,并严格落实年终检查、量化考核制度。二是加强职业管理,年检注册时,局领导对法律服务机构、人员逐一进行严格审核,完成了xx个法律服务所和xx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一年一度的年检注册工作,为强化管理,推动法律服务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三是对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了统一培训。并制定下发学习宣传资料、手册200余份,全年对法律服务所集中检查指导均在三次以上,组织召开工作会两次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学习难以持之以恒,受案登记制度不够健全。从而导致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工作开展不够规范,业务难易拓展,致使法律服务业务量少。
(二)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局意识、纪律意识不强,
不能站在党和人民需要的高度来看待法律服务工作,对县局安排的工作执行力不强,影响了司法行政和党委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今后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会同司法所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帐,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做好业务收费收支明细帐,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文书、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恪尽职守、规范执业行为,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年检注册工作,把好年检注册关。对不服从管理、业务发展难、服务质量差,执行纪律规定不力的,给队伍带来不良影响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今年,我县共有xx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4名法律工作者参加本年度注册。其中,参加本年度基层法律工作者注册的专职人员有xx人,兼职人员有xx人。对照去年度基层法律工作者人员注册情况,本年度共有xx名兼职法律工作者不再申请注册。
近年来,x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奋力助推强富美高新x的'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和形式,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业务为支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统筹推进,建好三个平台
在实体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着力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临街落地、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原则,县政府投入100余万元,于20__年7月建设完成了600多平方米的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同年12月份,被省厅评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二是结合新版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统一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窗口的模式,由县局统筹建设,同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中心人员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主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代办、民事诉讼代理等业务并对辖区内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和指导。目前,全县已建成高标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处,其余4处正在规划建设中。三是完成了全县村(社区)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按照实事求是、合理规划、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自20__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在全县456个村(社区)建设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设立标牌标识,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制度。村法律顾问以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定期开展法律走访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网络平台建设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建立“x县普法办pfb”微博、“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法治x”快手,“法治中都”抖音号,用好企业短信号普法平台,“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县o2o便民服务平台,推广“济宁智慧民调”app,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7210148”法律咨询电话、“7222121”法律援助热线电话、“7212060”公证业务办理电话,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功能的热线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1-4月份,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1950余人次,指引申请法律援助36人次、申办公证75件,申请司法鉴定7件。
(三)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新平台。一是采用“普法+文艺”模式。组建民间普法宣传团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等形式在全县乡村巡演;
多次邀请市普法文艺宣传团到x演出,发挥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二是采用“普法+新媒体”模式。利用企业短信号向全县1550余名领导干部通过短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已发送6.7万余条;
开发使用“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专人解答县o2o平台群众法律咨询102条;
“x县普法办pfb”微博,已发布15条;
创办法治电视栏目《法润中都》,已播出12期;
建立“x县律师微陪伴”等微信群,24小时服务群众;
开通“法治中都”官方抖音号,已发布51期;
“法治x”快手号,已发布6期。利用新兴媒体为百姓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三是采用“普法+阵地”模式。建成县法德公园和郭仓、白石等法德文化广场、全市第一处禁毒文化广场、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两个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9个、市级172个;
共有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0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7个。四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各类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
2、降槛扩面提质,法律援助惠民生。一是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把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扩大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案件范围。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渐向低收入群体拓展,继续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一审辩护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人),其中见证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8件(人),办理一审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68件。二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援助质量。规范实施“八统一”制度规定,并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估团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按照案卷评判级别差别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今年以来,共受理各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办结210件。
3、律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加强供给侧改革。全县成立5个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合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改制及投融资等法律风险问题及防范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举办讲座5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各类法人单位法律顾问70余家,5名律师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31名律师担任150个村的法律顾问,17名律师入选“x县法律人才库”。三是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化建设。健全律师惩戒和权利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法律事务集体研究、报告备案、沟通协调等制度。大力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注册公职律师7名。四是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共参加陪同领导涉法涉诉接访活动4次,接待群众来访40人次。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1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4、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二是严格落实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对公证业务开展重点质量检查,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县公证处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县级“干事创业好班子”。三是大力实施惠民便民工程。积极开展“一次办好”减证便民服务,公开公证事项清单,让工作人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老、残、病、弱等特殊人群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上门服务。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四是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县电视台直播的10期发票抽奖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公证云在线公证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公证业务网上预约、在线申办。今年以来,共办证314件,对县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74件,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8件,免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72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3件,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
5、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把“枫桥经验”贯穿在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定期对全体调解员进行培训。组建了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2名人民调解员入选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1名人民调解员获得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称号。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555个,调委会529个,调解室26个,调解员1849个。二是加强“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充分用好儒家“和”文化思想,按照上级“党建引领+双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打造“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目前全县15个乡镇(街道)、146个村建成了“和为贵”调解室。三是提升“济宁智慧民调”app系统使用效能。扩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力,提升网上办案率,不断提高“互联网+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四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1-4月份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98件,调解成功96件,成功率97.96%。
6、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我县在20__年8月启动“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__年6月份,纳入全县重点项目挂图作战体系。全县律师31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司法所工作人员22人,合理安排到全县49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统一建立法律顾问团工作室。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数量42件,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次数78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9起。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全县14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托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实现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开展“两规范一打造”活动,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整改。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增设了税控机。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健全执业档案,规范执业环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考核。推行“两所共建”,完成与司法所结对工作。
8、司法鉴定工作步入正轨。20__年,x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补齐了群众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需求的短板。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公共法律产品供给能力有限性与群众需求的矛盾仍然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积极性就不高,就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明显偏低,县级财政经费远远低于同级政法其他各部门。比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远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办案补贴仍在每件600-1000元的地位徘徊,值班律师费用不能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至今未能到位。近年来,虽然原则上也有加大经费保障的文件,但最后真正落到实处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仍明显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能建立。业务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制约着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和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2、公共法律人力资源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服务人才匮乏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x县有82万人口,全县注册律师只有3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公证员5人。而碍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的通过率偏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又抬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从业门槛至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直接导致法律服务人员后继乏人。同时,现有人员中又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学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体系陈旧、接受新知识迟滞等问题,整体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党委和政府虽已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也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并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只把原来的司法行政几项业务经费列入了预算,并且经费数额较低。建议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表彰。
(二)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实现职能重塑和职能强化。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完善队伍建设制度、加强交流培训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优化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众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在基层农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
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提升服务质量,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相关安排,现就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民生实事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民生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和法法制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民生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法律顾问团身上,各乡镇司法所为完成具体工作目标,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工作协调落实各级司法所借助精准扶贫迎国检、下村检查工作等有利时机,主动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党政领导对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视和支持下,确保了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宣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成进度
20xx年度民生项目法律援助咨询案件目标为:280(人次)。
1、全县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60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法律咨询服务435人次,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60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各乡镇利用各种时机开展法律顾问进村宣讲活动。目前各乡镇已平均完成6次进村法治宣讲活动。
2、在虫草采挖前后,由局长丁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法律顾问,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计10场次。
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三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全县57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全覆盖。
4、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提供咨询447余人次人员,其中:案件6件,咨询435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9、64%。
5、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落实情况:通过了解和实地查看获悉,我县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共368家,其中:建筑业34个,酒店业10个,其他行业324个。20xx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起,涉及人数40人,涉及金额共273万余元,已妥善解决处理完毕。在检查核实过程中,摸底调查农民工317人次,签订劳动合同有317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并进行解答40余人次。
6、助力复工复产,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付、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7、持续做好法治扶贫。进一步巩固深化法治扶贫成效,加强与同心·律师服务团分团、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分团的对接,集中力量为全县困难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援助。积极参与帮贫扶困。深入摸排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存在问题
1、人员少、经费不足、整个民生实事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法律顾问还需进一步进村法治宣传力度和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
为确保实现依法治村和“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各项工作任务,我们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加强村民法制意识教育,弘扬法制精神。
近年来,村两委始终把依法办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贯彻、渗透到发展和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善于运用法律规范与法律原则,处理解决村务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切实保障村民的权利,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一、结合我村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
今年,按照我村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我村普法要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紧紧围绕总体普法活动要求和我村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认真抓好“六五”普法的相关工作。总结以往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加强指导,抓好“六五”普法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组织实施“六五”普法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村干部重视,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一)抓好《农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宣传等普法措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村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村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社会热点问题与依法办事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带动
(一)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带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中央政法会议精神,把普法工作纳入本村的工作规划。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的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加强普法队伍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公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重视执业人员的学历后续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函授学习,目前有3名执业人员正在函授学习法学本科。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所实际,制订出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定期召集全所执业人员进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座谈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次基础上查找出去年以来在执业、服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我所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
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收费制度;
二是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发放服务评议卡,办案质量由当事人进行评议;
三是建立了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四是设立了执业纪律监督机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落实办案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
五是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
六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业务实力强,社会效益显著。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750余次,收案70余件,其中诉讼代理50余件,非诉讼调解10余件,合同见证30余件,收入达5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被10家单位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送法到田间地头、船头湖边。把立足基层,扎根湖区,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社会效益显著,被群众称赞为“人民的好帮手,法律的保护神”,被市司法局授予“市级诚信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业人员知识面窄是我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执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二是案源少,诉讼代理收费太低,是困扰执业人员的一大难题。今后执业人员不能拘泥于在办公室等案子,而是变坐堂服务为送法上门。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个当事人认认真真服务。
三是我们要大力开拓非诉讼服务市场,搞好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合同审查等非诉讼业务。并深入农村、湖区、民营企业应聘为单位和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调处民间纠纷,为广大农渔民服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__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市、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法律服务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任务完成
今年来,我中心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11月底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7件,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其中刑事278件,民事459件,律师办案460件,占案件数的62%,结案率达82 %。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发放办案补贴及律师值班补贴42.46万元。
二、注重案件质量,严把质量关,以结案促受案
中心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对办结案件按照《XX县XX县法律援助案件个案质量评估办法》进行一案一评,实行法律援助个案质量与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的`执行标准。中心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件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通过案件、旁听庭审、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规范法律援助卷宗管理,要求承办人员使用规范性文书,及时结案完整上交卷宗;举行结案卷宗同行评估活动,以活动提升承办人员对卷宗的质量要求的知晓度;及时对卷宗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卷宗发放问题,改进卷宗档案,提高卷宗质量,对于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卷宗才予以发放案件补贴。
三、优化配置,提升能力,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对于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上门受理案件,9月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到六镇受理一起30余人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集体案件,法援中心考虑到此案件人数较多且多是老年人,到中心多有不便,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将材料整理好带到六镇大殷村现场进行办理。
推行“两结合”点援制,实行“援调对接”模式。法援中心受理申请人的援助申请后,由受援人从法援中心公开的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册中,挑选自己信任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以调为主,调诉结合”。由于代理人是受援人自行挑选的,双方更容易沟通,在办理案件中,极易达成调解意愿,从而实现援调对接。点援制的推广不仅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更是切实减轻了受援人的诉讼成本,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在全县所有村(居)联系点悬挂了统一内容和规格的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重新编制法援宣传册,近年部分法规条文有修改,法援中心对照法律法规对7类宣传册进行初审,并邀请律师对宣传册进行二次审查。
开展案件评选、利用“3.15”、“农民工维权月”、“残疾人维权月”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专项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利用传统民俗日开展宣传,如“正月十六走太平”、“二月二庙会”等民俗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与结对帮扶的工作站和联系点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这些民俗日群众参与度高,参与群众数量大,大大地扩大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影响力。
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站宣传,今年召开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全面的宣传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20__年工作谋划
1、加大法律援助民生案件办理力度,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注重案件结构的比例,加强案件质量。
2、修改案件补贴标准及个案评估标准,注重承办人案前、案中、案后的服务质量及办案质量。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对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综合系统平台的熟练运用和全流程应用及案件卷宗质量标准的提高。
4、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宣传工作,加大信息报道力度。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性,扩大影响,营造声势。
今年以来,镇便民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第一窗口、第一环境、第一形象的作用,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服务更优、效率更高、为民更便、形象更佳”的便民服务窗口。现将20xx年公共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
1、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20xx年作风整顿相关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把工作提到了党委的议事日程,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责任落实,分工明确的工作格局。截止12月,便民服务中心召开学习会6次,学习有关文件、机关管理以及行政效能的相关规定,业务培训会2次。并深入各村了解群众意见建议,为20xx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便民服务中心坚持“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群众满意、追求卓越”为重点。一是实施事前服务。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和程序进行了解、知晓。二是事中公开。凡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对外公开,申报资料、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审批时限、承诺事项以及办理时限对外公开,增强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事后监督。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统一规范和加强监督管理。
3、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扎实推进。今年镇便民服务中心完成翻新和扩建,按上级要求实行大厅式集中办公,规范完成场地建设。便民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齐全,有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饮水机、等候区、导引牌等。
4、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送服务。劳动保障窗口开展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活动。针对劳动合同、工资协商等问题和现状进行了现场政策解答以及政策指导。
二、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品位
1、强化协调职能。利用部门集中办公的优势,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2、完善制度,提高监控,规范内部管理。继续坚持以制度管人、引导人。对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文明服务用语》、《日常行为规范》、《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从出勤、执勤、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要求。
3、继续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重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下功夫。针对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既要做好宣传解释,还要做好答疑和解决,尽最大可能做到群众知晓、群众满意。
三、强化服务功能,完善便民服务体系
1、便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创新,积极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2、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和深化并联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工作流程的监控,发挥政务系统的作用,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快速推动审批流程。改进现有行政服务机制,通过联办来简化审批环节,通过告知承诺的形式,来缩短审批时间,通过审批服务效率的突破来带动便民服务整体效率的提升。
3、强化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按照“分类设立、职责明晰、功能有效、上下衔接”的原则,不断加强对村便民服务室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制订并完善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工作网络,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4、强化政务建设,加快推进审批。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审批、监察监控。一是加快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实现便民服务中心与县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二是积极推进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三是建立审批平台,加强对审批流程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总的说来,一年来的工作是为新的一年打基础、调思路、谋计划,为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20xx年工作措施
1、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树立窗口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3、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标准化管理。
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5、加强并联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
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
20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20xx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
20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__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20__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20xx年,xx乡法律服务所在敖汉旗司法局的指导下,依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办理各类案件6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诉讼代理1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在将一年以来开展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好党建政治工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经常组织全员参加党建政治学习,才能让法律服务工作者知道党的发展历史并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从而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更好地做到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按照上级对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建设要求,xx乡法律服务所对所业务用房进行了装修改造。室外安装指示牌,室内设置便民服务台,法律服务宣传品发放处,并安装了远程法律服务电视设备等,服务硬件的设置使得法律服务更加便民。
三、20xx年xx乡法律服务所借助申报全区一级司法所的契机,全面提高硬件设施的同时,也注重对软件质量的提升,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收案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委派。二是按照“三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制度公开。公开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者法律素质。为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业务素质教育,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订阅法律报刊杂志,购置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一是加强自学,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全国法律资格考试,参加旗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二是通过讨论案情,以案学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是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的培训,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五、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纪律,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考核。着重考察在工作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反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办案现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此基础上查找出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考核制度的执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以此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一年来,xx乡法律服务所共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件,办理各类案件68件,其中法律援助6件,民事诉讼代理1件,调解30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年为2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七、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以12.4宪法宣传日、防火宣传、乡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宣传月、“法律六进”、三八妇女节等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一些形式新颖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宣传常变常新,有声有色,深入人心。通过开办培训班、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功效。据统计,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4次;组织宣传骨干培训4次,100余人次;悬挂横幅20条;向群众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__余份。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从中看到了不足:一是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业务素质不强,未能达到优质服务的目的,在以后的工作中还有待提高。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的群众获得良好的法律服务,达到从有事信访到有事信法转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不断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xx年以来,我们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要求,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四、业务实力强,社会效益显著。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接受来电260余次,办案30余件。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共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20余起,受到了上级的好评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情况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
今年月日——月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
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机构,构建法律援助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一是注重各镇援助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22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61个村(居)建立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壮大律师队伍,实现社会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突破和从有到多的发展,目前全县有3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和1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共有16名社会执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和3名法律援助律师,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
3.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结合当前法律人才状况,我局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做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项工作,为全县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乡镇(街道、社区)、261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动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5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257次。写法律事务文书60余份。办理公证17件。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明确责任,“七五”普法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同频共振、齐声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3.15”、“6.26”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法治扶贫、《民法典》宣讲、宪法宣传学习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标牌标识,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村村广播响、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分类实施,“法律八进”深入开展。落实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干部法纪知识考试、由政府购买引进法律顾问团,261个村居落实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以案说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一百余次余次,两万余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关于深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县70个单位涉及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梳理和明确,实现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60余场次、印制4万份倡导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群众家中,并以普通话及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法治广播在各村(居)滚动播放,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县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知识活动,我县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由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法治小分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余起,开展法治宣传五十余场次。
三、注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1.摸清底数,实现矛盾调处机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调处摸排机制。全县各级各类组织围绕不同时间节点的热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摸排,分门别类建立好摸排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2件,调处成功267件,调解成功率94.68%,涉及金额134.3万元;调解医疗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6.38万元。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摸排机制。建立了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调处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摸排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落实调处责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坚决做到防患未然、化隐为显。
2.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调处前瞻性,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之预。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教与派出去学,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两百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3万册,有效提生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中1名调解员被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儿童先进个人,1名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调解员。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预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矛盾调处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通过法治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组、移民搬迁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公证员3月份下沉脱贫攻坚一线后,一直没有具有公证资质的人员补充,导致目前公证业务出现断档,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证业务需求。律师和从事法律服务专项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多项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出现无人接待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还停留于框架式阶段,建立完善和规范化的调解机制,配齐配强高水平、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力量不足,调解激励和处罚双向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没有真正运行起来,特别是新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多停留与表面。
五、20xx年工作打算
1.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制机制,持续加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和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科学谋划和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N”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统计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深挖新时期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统筹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了法律工作者的职能作用,为我镇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和创建“平安镇、新农村”活动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业务开展情况
在xx年度工作中,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家,见证1件,民事诉讼代理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提供法律援助7件,主持调解纠纷16件,解答法律咨询21人次,开展法制宣传16场次,发放法制宣传单和“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蒙文)”共3600余份。加强了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农牧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诉讼代理案件的指导,充分发挥了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牧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了“法律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实践活动中,提供了优质服务,得到很好的结果。
二、严格遵守了法律工作者的执业道德,纪律制度
积极参加盟、旗业务培训班和公益活动,对当事人热情对待、正确引导当事人诉讼案件的风险为着想,避免经济损失为主,创建和谐和解的方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完善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得到见效。
三、今后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思想政治知识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执业道德,纪律制度,秉公执法,公平公正,为农牧民热情服务,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20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20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20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继续作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开展以创新为主题的活动,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延伸到企业。
一、清理规范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退(离)休领导干部管理,法律服务者协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确保科学有效地发挥退(离)休干部作用。截止目前,没有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二、清理规范措施
(一)全面规范清理,摸清底数
法律服务者协会制定了专项清理规范方案,对离退休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社会团体中兼任的职务、兼职任期、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数、是否领取薪酬等情况进行摸底,逐一筛选,并将结果公示至社团的主管部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原单位,确保零遗漏、全覆盖。
(二)组织学习文件规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有二:一是纠正退(离)休干部在社团的不合规兼职行为和取酬行为,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团兼职行为。二是要按规定时限履行规定程序,实现有关社团组织机构的新老交替。将《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文件精神及会议内容向单位党组汇报,并以适当方式传达到每一位退(离)休领导干部。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联合研判机制,在人员登记注册环节,查看是否出现未经审批的兼职情况,严把登记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兼职的现象发生。结合每年重点清理工作,重点自查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情况。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退出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并直接予以清除。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工作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辖区各镇(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点工作规范运行。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强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
今年是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第五年,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做实,区司法局围绕工作保障,机构建设,便民服务,监督管理,日常宣传等环节,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案件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9件(其中刑事案件175件;民事案件633;其中律师办理788件,基层工作站办理19件),已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数(年度总任务数800件),目前累计结案639件,各类咨询来访来电1300余人次。
2.经费使用情况。目前经费到位率100%,实际支出按序时进度。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网络
成立“颍泉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接待服务窗口,安排社会律师专人值班,值班律师准时到岗,确保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群众的来访或电话咨询。
2.加强法治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在阜阳“916”广播电台开通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每天连续播出18次;印制8种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手册,以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标识的宣传雨伞,宣传毛巾、茶杯等;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活动,积极参加“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扩大了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使困难群众明显地感到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作风的转变。
通过阜阳电视台《阜阳法治》栏目组到我区进行采访报道,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度。积极参加“送法进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深入到企业以案释法,把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3.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确保办理质量
一是案件评审情况。建立常态化案件评审机制,坚持每月评查一次,采取两轮评查方法,先由质量评查小组初步评查,对案件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卷宗整洁度,材料完整性等进行评查,再邀请知名律师,对案件质量第二次综合评查,评出分数,确定案件质量等次。二是开展旁听和回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的案件旁听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对开庭案件进行旁听,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明确专人回访,做到回访常态化,全覆盖,把回访与“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要求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目前已对全部办结案件进行回访。
4.加强信息化应用,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全流程应用,做到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全部网上办理,专人负责监督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要求承办案件律师事务所及时接收案件,常态化进行督促催办;实行信息化应用与案件补贴挂钩制度,确保信息化应用落到实处。
5.抓好律师值班工作,完善12348律师值班制度
在颍泉区政务中心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添置完善的办公设施,配备有饮水机,升降椅,老花镜,自来水笔等,便于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完善12348值班制度,律师值班到岗,认真解答群众问题,耐心做好接待记录;引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在接待窗口设置扫码器,群众可以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点评,确保基层群众能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7号),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服务窗口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悬挂统一标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指引标识,并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公示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及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需要律师的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6.坚持依法依规,严格使用法律援助经费
严格按照阜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财政法〔20xx〕363号)《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凡是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均做到支出有依据,做到经办人,初审人,审核人,批准人同时签字,转账支付,严禁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法律援助经费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
当前,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目前能够提供的服务产品还比较传统单一,二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虽然全面推行,但还有待于公、检、法、司四部门在工作中加强协调等。
下一步,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二是严格监管,强化督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宣传,形成合力,不断加强对律师、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向纵深领域发展,为“法治颍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自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有110名村居法律顾问,分包全县535个行政村(社区),有力推动“法治X县”、“平安X县”建设,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一)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采用普法报告会、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村居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法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共入村1万余人次,开展普法活动1300余次,发放便民服务卡30余万张,基层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逐步增强。
(二)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防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010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律顾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今年以来,全县村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70人次,提供辩护代理案件230件,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97件,减少群众律师代理费用100余万元,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471条,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实效。组成专门工作组,采用实地查看工作台账、微信群建立情况,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已对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5次,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强化考核促进作用,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加大经费保障,由县财政负担在经费已列入预算,上半年60.5万元经费已拨付到位,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服务效果不够理想。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在认识和能力上也都存在不足,缺乏为基层服务的经验和方法,到基层工作“蜻蜓点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二)管理考核不够完善。日常管理不到位,对法律顾问的到位和工作情况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仅仅依靠顾问工作日志和台账,考核的内容不够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工作规范运行。严格保障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大相关经费保障力度。探索团队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现场会、调度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顾问履职能力。
(二)加大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力。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发布“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积极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做法,以点带面,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切实抓好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为村”平台等新媒体,为工作更好开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属各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及职工的法治教育。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及职工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制度,提高依法管理事务能力,依法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今年我局抽派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州级行政执法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
三是以“法律进医院”工作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加强医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法治讲座、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依法执业,依法行医。
四是加强计生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我局对全市14个乡镇的计生助理员进行了专项培训,重点学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国家计生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计生人员的法律意识。
五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卫计局与信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作用,运用法律方式帮助卫计系统解决实际难题。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通过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标语牌、led电子屏幕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活动
我局充分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等节点,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卫生计生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卫生计生法律意识和健康防病意识。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3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__余份,接受咨询120余人次。
五、加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35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状况和人员资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各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执业、依法执业进行了培训,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卫生行业特点,为妥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正确处理医患关系,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结合实际健全了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医患双方沟通进一步加强。
二是建立完善并落实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并落实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调处院内医疗纠纷,并及时将调处情况报市卫计局医患纠纷预防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我系统无医疗纠纷发生。
三是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今年我系统无刑事治安事件发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