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培训总结【优秀4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物质,其安全问题关系到人体的健康,乃至生命的安危。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他们的健康成长。在学校中开展食品安全的教育,是整个教育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近阶段来,我校以建设“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现将近阶段食品安全教育的主要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管理
组建领导小组自接到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教育的方针政策后,学校及时落实了此项工作。通过召开校务会议,组建了以xxx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校食品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落实职责,分工明确。
制定与总结与此同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地制定了《xx市xx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并通过教育活动,进行阶段总结,以不断促进教育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
三个保障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努力做到教材保障、教师保障、经费保障。自接到上级部门发放的每班2本的食品安全教育读本及电脑光盘后,学校随即对全体教师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共同学习与讨论,在教师中落实安全教育的相关法制与知识,以便他们更好地对学生进行再教育。同时,学校总务处积极配合本次教育活动,落实各类教育经费,包括资料的复印、活动材料的购买等等。
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我校安全主管人员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教育启动仪式,关将此活动的精神传达学校,制定,努力落实,积极争创市食品安全教育优秀学校,旨通过创建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以达到让食品安全教育更科学的目的。
二、完善教育活动
教学时间与受教育面保证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每学期5课时的食品安全教育规定,通过晨间谈话、短课、综合实践课等,对每个学生进行有的放矢地教育,使学生光在课堂上就能100%地接受教育。
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多样根据上级精神,学校努力落实教学内容:低段1---3年级组织观看食品安全卡通片,小学中高段4---6年级按xx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安全教育读本》,同时也围绕xx市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食品安全知识100问》、《安全用药60题》进行教育。在教学形式上,除了由班主任进行的课堂教育外,学校还通过周一的国旗下讲话、校红领巾广播站、校宣传窗、发放一份倡议书、邀请镇医院xx医生进行食品安全讲座、每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的板报、开展一次综合实践或班队活动等,不断丰富教育形式。
三、教育效果显著
通过教育,学校组织了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充分看到了学生对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与知识的了解;
通过教育,学校到流动摊点购买食品的。现象没有了,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也无流动摊点出现,周边环境整洁。
学校相来重视食堂安全的管理,早在去年学校就被评为市A级食堂。在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中,学校食堂依然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对学校食堂人员进行专项体检,让他们持证上岗,同时进行专门的培训,让他们规范食品烹饪方法和卫生管理方法。
食品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需要长期坚持执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过去的一个阶段里,我们以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努力落实,争创先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也必将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根据儿童青少年的特点,既普及食品安全的专业知识,又注重形式的活泼与多样,使他们学会自我保护,身心不受侵害,健康成长!
孩子已经6岁了,有一天放学回家时她跟我说了一句话:“妈妈,我们以后买吃的时候一定要看有没有QS标志,有QS的只能吃”。第一次从一个6岁孩子的口中说到QS,挺让我吃惊的,我问孩子是怎么知道的,孩子告诉我是幼儿园的老师教的。
第二天到学校一问老师才知道,幼儿园正在对孩子们进行安全教育,其中一项就是食品安全。学校的这一举措,让我们对学校教育更加放心。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所以有”民以食为天”之说。经过基本温饱、营养平衡、心理美学、生物功能活性等几代食品的发展后,消费者又回到了与自己有切身厉害关系的食品安全问题上。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有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也就是孩子口中所说的“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对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而实行的一项监管制度,它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其包括以下3项具体制度: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制度。
对于孩子来说,这一些文字的解释是难以理解的,而且食品安全教育也并不是这么简单,但是学校在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时,能让孩子记住“QS”就已经很成功了。更为重要的是,食品安全教育让孩子初步地认识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孩子知道吃了不干净、不卫生的食品肚子会痛、会拉肚子,这促使孩子对食品的安全有了一定的警觉性,为她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奠定的基础,这其实也是养成教育的一部分。
孩子在幼儿时期对每一种事物的认知基本上是模糊的,但就是这种模糊的认知,却是孩子形成正确认识的必经之路。只有在这个模糊阶段,让孩子形成正确的“模糊”,才能让他们在不断成长中对事物的认知逐渐清晰、明了。进而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孩子的教育分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之间是不可分、也是不可替代的。只有三方面的教育相辅相成,才能成功地对孩子进行教育。现在,我的孩子即将结束三年的幼儿园生活,进入小学阶段,她在幼儿园在形成的良好行为习惯将对下一阶段的系统性学习起到积极的作用,让孩子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及食堂管理,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健康校园”创建工作,8月3日,县教体局在xx技校培训基地举办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工作培训班。
培训期间教体局邀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卫生监督所专业人员对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学校食堂操作规范、学校卫生工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全县各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食堂管理人员共230余人参加了培训。
通过培训,各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存放、加工处理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学习了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和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些典型案例。对于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患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
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
腐败变质:一般认为腐败变质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
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
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有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有毒、有害物质包括:
(1)、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质(如河豚鱼、毒蘑菇)。
(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毒素(发芽土豆产生龙葵素,死亡的鱼类产生组织胺)。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产生毒素物质(如葡萄球菌产生肠毒素)。
(4)、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5)、食品中过量添加某些化学物质或包装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
以上食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禁止生产、经营。
3、未经兽医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
5、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按一定数量、一定标志并有固定包装时构成的一些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
6、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
(一)、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一般认为,凡是由于食用各种“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可以统称()为“食物中毒”。
正常情况下,一般的食物并不具有毒性。食物产生了毒性并引起食物中毒往往是由于下列原因:
(1)、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活菌或产生大量毒素。(有些细菌是可以产生毒素的)。
(2)、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
(3)、食品本身在一定的条件下含有有毒成分如河豚鱼、毒蘑菇。
(4)、食品贮存过程中,由于贮存不当而产生了毒素,如马钤薯发芽产生龙葵素。
(5)、某些外形与食物相似,本身含有有毒成分,被误作食物而误食,也可引起中毒。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1、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种有毒食物的人群,未食用者不中毒,一旦停止食用这种食物,发病很快停止;
2、潜伏期短、来势凶猛,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几小时)可能有大量的病人同时发病;
3、所有病人有类似临床症状,即发病症状相同;
4、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
食品从生产加工直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有很多情况和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所以我们要了解食品整个加工过程和在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防止食物受到污染。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1、报告: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应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以便查清原因。发现重大病情,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至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
2、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定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的划分:按严重程度划分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