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制教育课优秀讲话稿范文(精选24篇)
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做文明中学生。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在面临自身利益受损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我衷心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遵纪守法。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们之间的相互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同学们!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了激烈的竞争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重视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当我们带着充满了豪情的壮志向理想奋进的时候,当我们带着满怀的自信积极奔跑在人生的跑道上的时候,请不要忽视了这位从早到晚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严肃的朋友——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的井然;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的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今天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
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一、学习、掌握法律知识
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的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有调查表明:中学生中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到10%;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近50%。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当学生被敲诈、殴打,他们本应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法律知识,或忍气吞声,或采取极端措施报复,有时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
目前中学生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有:
1、未成年人保护法。
2、治安管理条例的部分内容。
3、教育法中与自己切身相关的条款。
4、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5、刑法中关于抢劫,偷盗之类的判决规定。
二、约束自己,遵守法律
1、要树立一个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要合乎道德规范,只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2、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
3、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4、胸怀宽阔
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大家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小学生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6至12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尊敬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
(二)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的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学生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中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讲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则,你不可能成为方圆。”无论做什么都要有规矩,不然什么都做不了。对国家和社会来说,这个规则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处于生理心理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培养法律意识,从小进行法律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可以鼓励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法律的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会,邀请了派出所的同志来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使我们获益匪浅,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刚才,我们从各位领导的讲话以及犯人们的忏悔中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认真分析刚才两名青年的忏悔,我们发现,他们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如今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多:可以学习专业的法律书籍,可以阅读报刊上的评案说法,可以收看电视的法治节目,也可以直接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只要你是个有心人,学习一点法律知识并不困难。你们都是高中的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不可能在这个阶段学习所有的法律知识。但是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高中生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矗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人民能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青少年是祖国的栋梁,更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最近读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通过读本,深深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感受了
法律的威严。读本中借着一系列案例,告诉我们一个真理:“犯法就要为之付出责任。”青少年触犯法律的的案件一件件,一桩桩。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名青少年因为与同学语言不和而发生激烈争吵,最后演变为打架斗殴,一名青少年因下手过重而造成另一名同学死亡,最终进入大牢,读到这,我都不得为这位错手杀人的同学感到惋惜,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葬送在监牢中。这样的青少年还有很多,他们现在被关入大墙之中,后悔莫及。当他们见到自己的亲人后,一直在听他们的教育。当然现在听已经太晚了,如果当时听一下他们的劝告,也就不会落在这个泥潭之中。他们没有一个人不关心家里的,没有一个人不后悔的,没有一个人不想好好改造后到大墙外面去,获得自由的。如果再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他们一定不会再犯罪的。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的例子,比如:一个同学把另一个同学的橡皮弄没了,那个同学肯定会去找他算帐,就难免打架。在玩的时候,有人只是开个玩笑,拿一下别人的东西,而那个人以为他是故意的,就上去打架。现在很多少年罪犯都有一个规律是:辍学—流失—染上恶习—犯罪。往往也有很多人都不想杀人,而是在自卫时都误杀了他人。很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他们没有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而是在社会上闲逛或去上网吧结识一些坏人。
我们平时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要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和人相处要团结友爱,相敬如宾,做到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少年犯罪降低到零。
让我们都重视起来吧,杜绝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遵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尊重生命,预防犯罪》。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前几年数据显示,发生上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星期天建筑工地玩耍,暑假下河洗澡溺水,等意外死亡的,至今历历在目。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为此,我们要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作为小学生,在上学、回家路上,我们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是否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大家想过了吗?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那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那些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的人,熟视无睹吗?
今年开学当天,我市郧西县某小学发生的“901”事件,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伤人性命。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我们小学生,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我们要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我们浪河的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做文明中学生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在面临自身利益受损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我衷心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遵纪守法。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们之间的相互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同学们!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了激烈的竞争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重视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当我们带着充满了豪情的壮志向理想奋进的时候,当我们带着满怀的自信积极奔跑在人生的跑道上的时候,请不要忽视了这位从早到晚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严肃的朋友——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的井然;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的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今天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
老师们、同学们: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就要结束,寒假生活即将来临,我们在此时利用校园广播召开全校安全法制教育大会,有着特殊的意义。
近期以来,我们学校连续发生了几起恶性学校暴力事件,极少数同学为了满足自己不可压抑的空虚感和虚荣心,深夜外出上网、逃学旷课、顶撞老师、打架斗殴、甚至勾结社会不良青年到校门口寻衅滋事,这些都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给受害者造成了心理及身体上的巨大伤害,在广大师生中间形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我们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大家都知道我们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的持续发展奠基、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对于学习态度端正、思想品德优秀、深受老师和同学认可的同学,学校将不遗余力的为他们的成长提供最广阔的空间与舞台(教师节奖学金和今天上午发奖,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对于极少数屡次无视校规校纪的害群之马,学校也会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在这一方面,学校决不会手软,也决不会姑息迁就。
下面我举几个例子:
1、三起偷盗行为:去年高三高考前早晨5:00左右偷教室大学未录取;高三某男生,宿舍行窃,涉及手机、运动鞋、钱物等;高一某女生,身为班干部,虚荣心强,攀比送礼物,竟把手伸向天天在一起的好友。良心发现退回部分;均开除劝退。
2、打架斗殴。最大的一起是12、16晚上高一高二发生群殴事件,原因仅仅是素不相识的两个学生把八四消毒液弄对方裤子上,只要一个对不起,也许就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一起重大恶性刑事案件,虽然是轻伤,定性不是简单的打架而是被定为?寻衅滋事?,(原因是其中一方是恶意蓄谋找多人并派人去教室招呼打的.群架),参与的学生先后有5人刑事拘留,已经一个多月;另有10余人不同程度参与,多次到公安局受询查;双方因赔偿问题仍然在谈判,估计赔偿金在50万左右,只要参与人人有份;因案情未了结,不便多说,以后我们会安排相关法律人员剖析此案例,让大家真正汲取教训。
相关人员包括目前上课的同学也将受到学校处理。
同样地点20xx年9、24因下雨溅湿裤子,走校生与运动员发生矛盾。30余万。。(可恶的是回家周前,高二和高一由于暖壶事件,差点又酿成恶性打架事件,幸亏值班教师发现劝阻,当事学生明天上午招呼家长到德育处等处理;如果有上次参与本次又加入的坚决不留。)
3、手机上网聊天交友,私自外出,劝退三人。都是女生,去年元旦高三实验班借故有病未归去见网友;现在高二16和和高二10班,也发生类似情况,涉及隐私不多说,已经劝退。
周日校外网吧被打被敲诈。(辛集被绑架---就在农校网吧附近)
4、早恋引发打架事件。今年12月21日,某中学一名品学兼优的班长,因为出言制止了一起两个女同学间的争执,竟然被其中一名女同学叫来社会闲散人员伤害致死。案情水落石出之后,人们很震惊地发现,这起命案的背后,隐约有早恋的影子———两名女同学争执的缘由,是她们都?爱?上同一名男生。
我校上届高三某男生因招惹家里附近饭店服务员,差点被砍;还有一起某女生与校外发小早恋,天天接送,门口骑车冲突,男生逞能,事后报复,用匕首扎伤,仍在监狱服刑;高一某男生暗恋、嫉妒发生冲突;高三某男生因早恋在校外被打。
5、 逗闹引发恶性伤害事件。高二四班田某把书砸向本班女生,嘴角受伤; 高二13班因下棋发生打斗引发眼睛受伤,一拳头估计需要几万元。
6、 安全事故另外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多起,两名学生每天三轮接送;校内也发生多起骑电动车相撞的伤人事件。
为了惩前毖后,教育本人,我们对部分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已经做出非常严肃的处理,初步统计本学期我们共开除劝退各类严重违纪的学生18人,留校查看及以上处分70余人,有种情况值得一提:个别已经劝退的学生本来已经转学,却忍受不了其它学校恶劣环境和过于宽松的管理,动用了各种关系甚至家长想下跪求情,但因其表现极其恶劣影响太坏,学校坚持未让他们返校,只能自己在家里自学;
更令人痛心遗憾的是至今至少6人次曾经或仍然在看守所拘留,给家庭学校带来极其恶劣影响,给本人带来了终身耻辱甚至影响了他一生的前途;
说这些,作为你们的德育校长,我感到心情很沉重,我虽然经常对大家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经常语重心长的发自内心劝导违纪的小时,但是仍然发生这么多事情,没有把这些学生教育好,觉得很愧对他们的家长!我深深感到自责,感到自己肩上担子的沉重!
但我和我们的老师尤其是你们的班主任一起,依旧会全力做好我们本职工作,帮助大家健康成长!
我希望受到学校处理的同学能够及时悬崖勒马,重新回到班级、学校的集体队伍中,改掉自身的所有不良习气与习惯,严格以学校的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用古人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或者叫?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同时也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遇到类似的问题敢于大胆的揭发与制止,让此类现象在我们的校园内没有生存、发展的土壤,让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加美丽、和谐,真正成为我们生活、学习、成长的共同家园。
同学们,你们正值人生的花季,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自行车、敲诈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整天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下面,我想从法律的角度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犯罪,虽不专业但却都是活生生的真实案例,也许你仅仅记住一个,悲剧不会发生在你身上,你将终身受益。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所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根据有关调查数据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中学生的周某故意伤害案,该学生因为一件琐事和同学发生口角,大打出手,用板凳将同学打成重伤。这起案件发生后,该同学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叫什么?这就叫?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孟曾经说过,二狗子身份)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xx年河南省发生的一起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一天,他在操场上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害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佰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勾结社会青年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对方某拳打脚踢,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向学校反映情况,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犯罪的界定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所以我想告诉同学们,只要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合理的侵害和侵犯,你完全可以举起法律的盾牌,向学校、老师、家长及时反映,学校一定会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极个别违犯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生给予严肃的处理。
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等等。
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是犯罪!对于此类歪风邪气,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
(平安夜卖苹果、香烟,学校已经处理;对是否存在收保护费等情况并已经报案,如有线索请直接联系我)
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
我可以给大家举个例子:20xx年11月份,江西某中学学生张某为了给自己买一个随身听,多次在校内外作案,利用西瓜刀等作案工具,抢劫、勒索同学钱物五起,现金68.5元,因为在抢劫及勒索过程中有明显暴力倾向,被公安机关逮捕,并被处以五年有期徒刑。因为自己一时的贪欲葬送了美好的青春年华,我想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深痛的反思。杀人、纵火、投毒、抢劫、敲诈,国家司法部门对于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量刑是最重的。20xx年9月在某地举行的公捕公判大会上,一个青年就因为手持匕首抢了一块钱,就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同学们,这一块钱的代价真可谓惨痛之至!
我再给同学们举个案例,安徽省某中学学生林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20xx年11月14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机室附近遇见同学杨某,就向杨某索要香烟,杨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林某便觉得杨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人将杨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杨某不给,林某便一拳往杨某腹部打去,当杨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林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杨某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林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渡过漫长的黑暗生活。等他重新踏入社会时,可能已经垂垂老矣,人生最为光彩的一段青春消失了。
同学们,做人就一定要有做人的尊严,要时常告诫自己,要想幸福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应该遵守社会规则。否则,哪怕是一个小小的举动,都会使自己失去?自由?这个最宝贵的财富。正如作家柳青所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下学期组织同学去参观拘留所!)
其实刚才我所列举的这些案例,完全是由于多数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茫然和自己一时的头脑发热。西方有一句谚语:?冲动是魔鬼?。一时的冲动,能铸成毁灭前途的大错,一时的冲动,能使自己堕落到罪恶的深渊,一时的冲动,又不知不觉地把自己送上严峻的法庭,等待着的是法律的制裁和正义的审判!所以,我想对有过类似行为或者想法的同学敲响警钟:要对自己负责、要对家庭负责、要对社会负责,更要对所有关爱过你的人负责,对自己一生的幸福负责!不要等着冰冷的手铐戴在手上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不要看着父母老泪纵横的双眼才痛哭流涕,不要在失去自由的瞬间才幡然醒悟!
下面我重点说一下:中学生打架斗殴的成因。
学生自身的原因
一是早恋引起导致的。中学生大都进入青春期。这个时期是人体发育迅猛、心理变化急剧的时期,也是性萌发并趋向于成熟的时期,易产生早恋现象。由于早恋,会产生争风吃醋现象,导致斗殴。
二是虚荣心作崇导致的。虚荣心作祟,死要面子,这种情势往往取决于围观者的态度,如果看客较多,起哄、叫嚣,那势必造成为?面子?而斗殴。
三是受影视媒体影响导致的。崇拜老大?随着住宿学生的增加,寝室之间演变成?帮派?林立,明争暗斗,大仗时有,小仗不断。
四是受暴力网络游戏影响导致的。在游戏的暗示作用下,青少年会从内心倾向用游戏中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严重的会导致犯罪。
五是精神世界的极度空虚导致的。因为空虚,他们选择早恋、网络……甚至犯罪。不少学生空虚的思想已经被暴力充斥,成为打架斗殴的直接诱因。
六是心理不相容导致的。独生子女的特性决定了大多数学生缺乏谦让精神和包容性,对他人?看不惯?,当意见发生冲突时,容易义气用事,情绪激动,导致矛盾激化,因争强好胜而大打出手。
七是?变态自尊?导致的。此类学生因非智力因素导致自卑感严重,担心他人嫌弃自己,因而表现出?变态自尊?---因怀疑、敏感而容易在外界刺激下激起愤怒情绪,选择?用拳头找回自我?。
八是以暴制暴导致的。学生本是事件受害者,但未能采取正当手段解决问题,反而纠集一些人,以暴力手段实施报复行为,导致恶性后果。
家长的原因。
一是溺爱型家长。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当孩子之间发生了矛盾,不能正确的去疏导,反而去宠用孩子。
二是疏于管教型家长。学生在外结交不三不四人等,成帮结派,惹事生非;不少学生家庭或因单亲或因父母下岗忙于打工挣钱或因家长责任心较差而忽略了对子女的关心教育,致使学生结交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受他们挑唆、利用而参与斗殴。
三是粗暴型家长。有些家长发现孩子身上有缺点或在学校违纪了,听说之后,不问青红皂白,轻者大骂,重者大打出手。常此以往,在学校得不到温暖,在家得不到关爱,孩子就会破罐子破摔,易导致他们出现心理偏差及行为过激问题。
四是没有掌握家庭教育操作技术型家长。大部分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略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还有一些家长没有掌握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孩子总听到同样的话,只会厌倦,去寻找新的刺激和快乐,一旦有机会就会爆发。同学之间的情缘是很难得的,有什么矛盾纠纷要各自多作自我批评,化解矛盾;不要动不动就打架,个别同学打架还叫上其他同学或社会上的人,我曾经说过这是没有赢家的战争----一是肌体伤害(严重的甚至留下残疾),二是赔偿,三要处分甚至开除,四是留下案底,以后当兵就业都会受影响。
不要发生、不要参与、不要人家叫你你就出去(过去例子),不要心存侥幸,学校不可能不知道;要有防患意识,发现打架斗殴的苗头要进行劝阻,及时报告老师和学校;
有必要提醒同学们的是:每年的年末,也是社会上两抢和刑事暴力案件的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猖狂做案,总是给新年的祥和抹上不和谐的阴影,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伤害,远离暴力侵害,希望同学们在这一时期要时时注意安全防范,主要是预防受到抢劫、抢夺、绑架、勒索,偷窃等不法行为的伤害,因此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不到一些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活动,比如一些娱乐场所,特别是?三厅两吧?,二是不到偏僻的地方行走活动,如人员较少的山地、公园、巷道,三是谨慎与陌生人接触,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要轻易将个人情况和家庭财产、成员等情况告诉他人,四是离开家人或学校时务必告知自己的去向,并按时回家和返校,五是不到其他地方留宿或彻夜不归。只有我们时刻注意防范,伤害一定会远离我们的。
同时我还要提醒同学们,年底期末我们容易受到侵害的不仅是来自校园之外,也许,一些严重的暴力源就在校园之内,每年的年底或期末时间,发生在各个校园内的各种暴力侵害案件屡见不鲜。临近期末,一些有暴力倾向的学生,以为打了架就放假,学校现在抓不到我,抱着侥幸心理,所以就将暴力伤害加在自己同学身上;一些学生以为,一个学期来与其他人的矛盾总要有一个了结,这了结的最后时机就在期末了,机不可失,于是就纠集所谓哥们兄弟寻仇打人;一些学生平时好逸恶劳,花钱如水,亏空欠债,急于还债,只好铤而走险,偷窃公私财物、勒索、敲诈弱小同学;更有极少数不良学生,与社会不法人员里外勾结,利用学生胆小或怕报复的心理,公然对学生实施抢劫、勒索、偷窃电动车等。因此,我在这里警告个别有以上不法或重大违纪行为动机的学生,必须认清形势,抑制住自己的不正常,不健康的念头,不要成为校园暴力的做蛹者,最后为人所不齿。在此,必须明确告诉你们,任何的不法行为都必将受到严厉的惩处,学校是有力量、也有决心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的。
最后我再讲一讲中学生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来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在上课之前,有一个问题我提出来给大家思考:学校是神圣的知识殿堂,监狱是肮脏聚集之地,这两个地方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那么从学校到监狱究竟远不远?我希望大家带着问号认真听我的讲课,相信等课讲完了,对这个问题,聪明的同学们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的。
说起法律,可能有的同学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都还只是小孩子,法律离我们太遥远了。真的很遥远吗?法律真的只关大人们的事,和我们小学生没有多大关系吗?那么请听下面这个案例:
前不久,有同学到学校交课外活动费时,老师要求学生在报名费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说以前发现有同学使用***,在人民币上签上名字有及时找到***的主人。当看到妈妈把给他的新钞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同学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知道,这种在人民币上签字的行为是否违法。同学们,你们说呢?(此处等同学回答)
是啊,这位老师要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字,不但严重伤害了师生之间的感情,更为严重的,它是一种污染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共铸文明》
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应该知道,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可法律对我们有些人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犯了小错,毫不知情。可那些犯罪的人就是由小错铸成大错,走上了犯罪道路。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对小错有深刻的认识,要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更要护法,多看一些法律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生活处处有法律。《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预防犯罪,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了《消费者权益法》……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只要我们大家都来学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明天,社会的未来,我们要时刻记住并做到遵纪守法,奋发向上,茁壮成长,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
同友们:
我今天将要给大家的演讲是《网络游戏——一朵带剌的玫瑰》。但是,在演讲正式开始之前,我不得不以沉重的心情给大家讲述两则真实的故事。
20__年7月的一个深夜,一个令所有山西太原人难以忘却的深夜,16岁的中学生郝某某,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无独有偶,天津少年姜某今年只有13岁,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三十几名。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间,哪儿也不让孩子去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上班后偷偷地去上网。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就砍断自己的手指。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故事读完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更多的新事物涌入了我们的世界,其中也包括了互联网。自90年代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今已遍布城乡。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互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很多青少年朋友正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联网,沉迷于网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网吧是网络发展的产物,是为上网者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但由于网吧管理的不规范和网吧经营者的利欲熏心。网吧像一个个美丽的陷阱,吞噬着一个又一个有志青年。许多学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学习、废弃了美好的前程。据一项调查显示,上网学生中超过80%是在打游戏,15%左右是在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人数少之又少。网吧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吸引更多的学生,在网络中设制了为数众多的游戏,游戏的内容则以暴力和赌博为主。中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尚在形成,自我克制能力还不高,在进行这类游戏的过程当中既容易上瘾,影响身体影响学习,更会在不知不觉中留下暴力的影子,为自己的人生埋下隐患的种子。如今的中学生,大多数孩子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比较缺乏与他人的沟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就会使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会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在学校中,因迷恋网络游戏造成学习成绩下降,乃至旷课、逃学的现象日益增多。暴力互动游戏还极易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犯罪。而且由于习惯了网络游戏中的残暴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令人发指。
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可以诱发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据报道,有个少年因五天五夜泡在网吧,血液未能正常流转,致双脚麻木浮肿不能行走;有个少年在网吧玩游戏,剧烈的打斗场面,使他过度激动,心脏病突发,骤然死亡。
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了青少年教育的一大杀手,很多人把游戏称作“电子黑洛因”,这是不无道理的。
那么,如何防止因上网而上瘾,真正做到远离网络游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真正重视我们的心理需求,在心理上加强指导,帮助我们摆脱心理困境,提高心理素质。此外,提高我们中学生的现实交往能力,培养自信心才是摆脱“上网成瘾”的根本。我们要多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我们中学生旺盛的精力有“用武之地”。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树立坚定的信念,告别网络游戏,做文明健康中学生吧!
谢谢!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教师、全体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在我校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邀请了派出所的领导,我们的法制校长来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这将会使我们获益匪浅,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前段时间,我们学校周边常有一些社会青年和外校学生逗留、滋事、殴打我在校学生,甚至非正常进入我校,并向住宿生索要钱物,学校值班人员及时制止并迅速与派出所取得联系才未引起严重后果,事后派出所机构对几起不法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了严厉打击和依法处罚,还给学校一个安静的教育环境,我们感谢派出所领导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派出所民警对我校安全工作的无私奉献。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懂得感恩社会、感恩父母、感恩老师。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有的还和一些品德差、影响坏社会青年来往频繁,蠢蠢欲动。在此,我奉劝并告诫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政教处的工作中心就是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处理学生的违纪情况。政教处将会密切配合派出所加大力度处理来自校内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不利因素,努力保证全体师生有一个安静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最后希望派出所领导、法制校长,能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我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我校及学校周边治安情况的监控力度,同时,通过这次法制教育要求各年级、各班利用班会时间举行“法律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教育学生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使我校学生能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努力构建我校成为一个文明、守纪,法制、和谐的校园。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12月4日,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这又是365天中的一个平凡的被习题公式淹没的日子而已,但你想到了没有,今天还是每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
就在今年,高三同学完成了自己的成人礼,当我们为明年的高考努力奋发或焦头烂额之时已不经意迈进了十八岁的门槛。同学们,这意味着我们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不能再任性地做我们想做的,然后拍拍胸膛说:“我是未成年人。”
前不久在广州亚运会期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妇女在通过安检时,志愿者要求开箱检查,这位妇女不但不依,反而给了志愿者两个耳光,脱口而出:“我女儿是亚运冠军!”同样,前段时间发生一起官二代飙车撞人,肇事者也叫嚣:我爸是谁谁……。事情性质虽然不同,但当事人反应却如出一辄。难道名声和地位可以凌驾法律之上吗?多么令人深思。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有了法律,社会才有稳定的秩序;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能够在社会交往中依法办事;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人身安全才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
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事物存在的最佳状态,也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特点。实现和谐,是古往今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和愿望。
和谐的校园,是社会与学校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和谐,学生与老师的和谐,同学之间的和谐。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我们每个人有一颗善良的心和一个积极主动的心态。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是老师给了我们文化知识的启迪,使我们从无知到有知,从幼稚走向成熟。老师给了我们知识的雨露,需要的是我们全身心的接受,珍惜老师的付出,尊重老师的劳动。师生互敬互爱,从而打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学校中,建立和谐的同学关系,对于我们的学校生活和学习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关心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和谐校园的温馨。保持良好的心态,宽容待人,用一颗真诚的心去换另一颗真诚的心。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从而打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构建和谐校园需要建立好的学风、好的校风。我们要倡导一种蓬勃向上的团队作风,一种脚踏实地的学习精神,“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肩负着民族和国家的未来,我们的责任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学习、学习、再学习”。一种团结奋进的班风和刻苦勤奋的学风能促使每个人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好的校风如春风化雨,不声不响地吸引每个学子奋勇向前,为了理想而努力拼搏。校风积极向上,从而打造和谐的教育氛围。
和谐,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果校园是一棵绿树,那么和谐便是树上的枝枝叶叶;如果校园是一片蔚蓝的天空,那么和谐便是空中一排排成群结队的飞鸟;如果校园是一泓清泉,那么和谐便是泉眼中一滴滴甘甜的泉水。
因为有了和谐,我们在校园中得到的是丝丝春雨、缕缕阳光和阵阵微风;因为有了和谐,我们在老师和同学间得到的是鼓励、赞赏和理解。
只要我们每一位同学都为此而努力,我们太原五中就会拥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各位同学们、各位老师: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刚才,校长、偃师市公安局法制科车继伟等同志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同学们,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目前在我们学生中间还存在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习惯不太好,个别学生惰性思想严重,不善学习。具体表现在“怕”上。课前怕预习,上课怕思考,怕回答问题,课后怕作业,怕读书,怕问老师同学,更不复习功课。学习上听之任之马虎了了,作业时没有笔,没有应备的作业本,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或不交作业。少数学生从来不做家庭作业。由于课后从不读书复习,知识无法巩固掌握,学生成绩不理想。
2、学生个人卫生习惯差。男生留长发,不剪指甲,不常洗澡,不换衣服的同学较多。各年级学生中都有几个戴“黑项圈”的学生。中低年级不洗脸,不洗手者常见,这些不良行为影响了学生精神风貌,影响了校风校貌。
3、部分学生上学途中乱买东西,吃后包装袋、果皮、食物壳乱扔,
4、绝大部分学生懒惰,在校参加卫生扫除拖沓、马虎乃至不完成。在家很少参加家务劳动,一些学生从未做过家务,不知劳动的艰辛。
5、学生不守纪律,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行为时有发生。如三年级有一个学生好几次到老师办公室偷班主任及其他老师钱,经过班主任、政教处多次教育还存在这种现象;三—五年级中有少数学生经常进网吧,打游戏,早上一到小就打瞌睡,家庭作业不做;
个别学生不爱惜公共财物,拿着刀子在树木课桌上乱刻乱画;还有个别学生出口脏话连篇,在校园内追逐打闹。这些都是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表现。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东岭镇老龄委、关工委领导在百忙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到我们学校,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我相信,我们在座的全体师生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刚才,镇关工委的老领导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在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你们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你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由于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各班要利用下周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2、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的要求来做,就一定能成为一位好学生。长大以后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3、同学们要遵规守纪,时刻注意安全。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车追逐。在家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注意防溺水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同学们,老师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全体教师和同学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谢谢大家
尊敬的:
大家好!今天是5月28日,第14周的星期一。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学法守法用法》。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的“规矩”。它就像是一条无形的锁链,牢牢锁住我们的无知行为;它就像是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紧紧约束我们的不良行为;它就像是一面魔镜,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有序;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更加和谐。
泱泱华夏,从古至今,流淌着一段段守法的佳话。许衡是我们古代著名的理学家,一日外出,因天气炎热,口渴难忍,路边恰有梨树,行人都去摘梨,唯有许衡不摘,有人问:“何不摘梨解渴?”他回答:“不是自己的梨,哪能去摘!”那人说“世道这样乱,管它是谁的梨呢?”许衡正色道:“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更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行的干部想找交警说情,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总理应该带头遵守,不能带头破坏制度”。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学法守法,就要从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在学校,我们要做到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积极举手发言,不迟到、不早退,不搞小动作;在家里,我们要合理安排时间玩耍和复习,不乱花钱,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到危险的地方嬉戏;在社会上,我们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学法、懂法,履行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健康茁壮地成长!
老师们、同学们:
刚才我们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冷有权警官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安全教育课,这堂课让我们懂得了要时刻注意安全,一举一动都要想到安全,要时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这里我向大家提几点要求:
一、要注意活动安全。严禁攀沿各楼层护栏,不得在各楼层的楼梯或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以防跌倒、摔伤;课间操、放学下楼梯、升旗集会解散时不要拥挤,推搡。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理智,不要动手动脚,以免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后果。
二、要注意饮食安全。同学们在购买袋装食品时,要看食品是不是变质腐烂有异味,如有问题不得食用;同时注意不要暴饮暴食。
三、要注意教室和寝室的安全。要求大家不要用手触摸插座、电线和灯管,发现电器损坏后不要擅自修理,应向老师和学校报告,请专人修理,严禁将管制刀具、打火机等带进寝室,寝室内严禁点蜡烛。严禁在寝室床铺上翻上爬下地打闹。
四、要注意交通安全。大家在往返学校路上要靠右行,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在公路上来回穿梭玩耍。过马路时要先观察两边车辆情况。走读学生放学后要按学校的要求,结伴直接回家,不在路上停留或到他处玩耍。
五、要注意防溺水,防泥石流安全,天热了不准私自下河洗澡,经过可能会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危险地带要选择安全路线绕道而行。
六、全体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乐观向上的品格,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骂人,不进入网吧及游戏厅。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每个人都是整个家庭的百分之百,是社会中的唯一,我们每个人的平安健康不仅是个体健康成长的需要,更是关系到个人家庭的幸福团圆,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事关重大,责任重大,因此我们全体师生要从点滴小事做起,从一举一动做起,时刻牢记安全,严格遵守纪律,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为共同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学习环境,为共同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玉华中学而不懈努力!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自己的家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家长、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更是我国“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3的刘雨薇,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__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