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作汇报集锦(汇编8篇)

燃气工作汇报集锦(精选8篇)

燃气工作汇报集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燃气隐患,维护我县城镇燃气领域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郓综执字〔20xx〕13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应急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xx〕75号)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以及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投入、培训教育、资质证照、机构人员、应急管理、危险作业、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非法违法行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做好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强化了治理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成立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小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崔俊峰任组长,公共管理科科长汤保华任副组长,李玉超、司端双、崔磊任成员,负责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

(二)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深入到我县17家燃气企业,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燃气储存设备、燃气管网和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为重点,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执法到位,不留情面,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改”。本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检查燃气企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特种设备设施的检验情况,管道设施的巡查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配置齐全,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监控系统是否完整,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是否正常等。截止目前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17家,排查安全问题隐患113处,已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保障我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开展第三方检查。聘请专家对我县21燃气场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法经营燃气企业17家,检查出安全隐患或问题165处,已下达整顿通知书21份,责令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无证燃气经营企业3家,均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

(四)开展打击非法燃气经营行动。开展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动,在程屯镇程屯村查处非法倒气行为1起,暂扣50公斤钢瓶6个,小推车1个,电子秤1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五)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在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违反燃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督促指导各液化气充装企业,对所有客户发放液化气安全使用小常识宣传页,各管道燃气公司对所有工商业用户及民用户做好安全巡检,同时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明白纸,对各供应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安全知识及防范化解液化气安全事故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截止目前共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知识6场,现场展示专题安全宣传板28块,向居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800余份,受理现场咨询310余人次。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执法落到实处,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违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供气企业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入户安全检查。我局将增派执法人员继续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现象,定期上报检查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三)我局将完善推广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管理,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细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发现一家处罚一家,及时快速消除隐患,确保我县燃气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燃气工作汇报集锦 篇2

x市燃气管理管理办公室针对城市燃气市场不断出现泄露和爆炸事件及潜伏的严重安全隐患,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本着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近期对全市18个经营液化石油气公司(站)、市区56个经营网点进行了联合检查,查处了存在问题的经营网点15家,违规操作3家,没收转充石油液化器具2套,50公斤重钢瓶8个,小钢瓶32个予以收缴,下达限期整改通知10家。通过清理整顿、检查,使x市燃气市场有了明显好转。

一、领导带头,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清理整顿燃气市场的必要性

这次清理、整顿检查燃气市场,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忠轶亲自主持召开了由市建委、市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消防队、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城管监察支队共八部门和单位领导参加的清理、整顿、检查专项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以8家为成员单位的x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领导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责任感,落实监管职责,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确定清理整顿的重点

为搞好这次城镇燃气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清理整顿检查工作的重点,对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1、燃气供应企业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

2、擅自设立的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的;

3、利用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液化石油气钢充装液化石油气和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转充液化石油气的;

4、改用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和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运送液化石油气的;

5、使用不合格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

6、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燃气的;

7、非燃气经营企业销售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的;

8、已充气但无标识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入市场的。

三、明确依法经营,规范燃气市场

为使燃气经营企业明确目标,依法经营,使燃气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x市明确了燃气市场的具体规定。

1、设立的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取得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充装许可证》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建筑审核验收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2、对有垄断经营行为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3、设置的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应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取得《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分设。

4、经营网点的从业人员应隶属于有资格的燃气经营企业,利害关系与相应企业挂钩。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对经营网点的安全负责。

5、经批准设置的经营岗点,必须当天收罐,当天充装,当天送出。已充气的重钢瓶,不允许集中存放在经营网点内,夜间不允许存留已充气的钢瓶。

6、城市燃气以发展管道燃气为主,今后不再批准新的石油液化气站。

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为使城镇燃气市场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就各部门在燃气市场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负责对经营网点的规划布局和行业管理的指导,以及对经营网点的审查。对违反《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取得经营燃气条件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及年检工作,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经营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做好气瓶的普查和气瓶充装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合格气瓶以及不按规定粘贴充装标识的非法转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市交通局要严厉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和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对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6、公安部门要协助当地相关部门做好执法保护工作,对拒不接受依法查处,又不及时整改或扰乱整顿燃气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实行治安拘留。

7、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燃气企业,依法限期停业整改。

燃气工作汇报集锦 篇3

罗庄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指示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班,制定工作计划

为加强全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罗庄区住建局按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全区“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并将方案下发至相关部门和街镇,各相关部门、街镇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问题隐患台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报住建局,由住建局汇总报区安委会,

二、燃气安全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区住建局自20xx年开始开展了“春节、两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制定全年燃气安全检查计划,采取部门督查和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组14个,检查人员56人次,查出各类隐患369条,并将查出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反馈企业,督导企业及时整改,要求企业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我局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闭环。

三、下步工作重点。

1、持续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全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严格对照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部门监管责任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长期不进行整改或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要移交处罚。

2、继续做好“打非”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媒体、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对发现的非法经营燃气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应急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保障燃气生产经营运行安全。加强对从业人员相关安全常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解决安全隐患的工作能力。

燃气工作汇报集锦 篇4

为保障岁末年初及冬季公司经营供气范围内的燃气供应持续稳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应急保供准备工作,迅速有效地应对因冰雪等恶劣天气引起的紧急状况或事故,现就做好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于20xx年12月11日下发《公司低温雨雪天气安全预防及应急保供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和分管安全运行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其他公司高管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小组。同时针对历年来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科学有效地完善应急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并按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0xx年1月27日,公司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八次安全管理委员会暨20xx年度管理评审会议,会议通报了20xx年公司安全工作情况;部署了下阶段的安全重点工作计划;分享了近期安全生产典型事故,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

1、认真对待体系管理评审工作。

2、关注户内安全,降低户内事件法律风险。

3、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全面提升安全检查质量及隐患整改效率。

4、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升事故救援水平。

5、严厉打击偷盗气行为。

6、加强防范电信诈骗教育培训,谨防电信诈骗事件发生。

7、总结20xx年安全工作经验,继续做好“防恐、防火、防冻、防疫,保供气、保安全、保服务、保健康”四防四保工作,确保冬供平稳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武汉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冬季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序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燃气管道破损泄露防范应对措施情况;燃气管网设备、设施防寒保暖工作落实情况;工作车辆和抢维修应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燃气灶具用气环境是否安全等工作开展了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另外,为了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长假期间公司各运营单位的.安全运行、人员值班、车辆运行停放等情况,对公司所属各办公点、关键场站、管线单位服务站、服务门店、区域抢维修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及消防工作进行节日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正常。

三、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切实提升用户安全意识。为提高居民冬季安全用气的意识,掌握安全用气常识。

另外,公司还通过报纸、网络媒体、广播电视等市级主流媒体以及“武汉天然气”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向全市发布安全用气提醒信息。

四、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确保值班备勤工作。

公司在“冬供”期间,将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是明确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要严格值守,进一步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信息畅通和响应联动。二是认真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三是认真做好应急救援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确保应急设施和人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公司全员上下已做好“冬供”期间安全保供的各项工作,始终把“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用实际的行动、过硬的技术,切实保障居民安全用气。

燃气工作汇报集锦 篇5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为此,我们把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并以强有力的组织来保障。专门成立了以镇长王燕为组长,副镇长龙凌平和派出所所长李大帅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姜洪任公室主任。各村、企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为增强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社区),并要求延伸到社组、农户,真正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上还实行隐患事故排查责任制,镇安办每季度对各村和企事业单位、场镇人口集聚点开展一次消防检查。制定了《黄钟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与此同时,还健全了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隐患举报制度、消防宣传和培训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规范、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农村的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局限于拉几条横幅、贴几张标语、印发几本宣传资料,过于单调和表面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镇广电、安办、林业站、黄钟中学等单位及部门密切配合下,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平安黄钟、和谐黄钟”创建工作之中,通过创“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企业”等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000余份,把消防知识送进千家万户;结合普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中小学校开办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带动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应;每季度在村、单位的宣传展板出版期消防知识专栏。并通过经常开展图片、火灾纪实、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宣传,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意识。

三、组建消防队伍,积极发挥义务消防队的作用

在抓消防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镇实际,把消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首先,我们在全镇范围内建立了群防群治队伍,全力构筑“网络化”的消防防控体系。相应完善了6个村个社区的义务消防队,建立了消防安全员队伍。目前,全镇共有义务消防队员90人。为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镇政府和派出所还经常分批对各村、企事业单位的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实战能力,努力实现我镇的“小火不出村、中火不出镇、大火能控制”的消防防控目标。

四、开展检查整治,努力降低消防安全事故

黄钟镇现有各类企业年久失修。七是部门企业没有设立消防警示标志。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认真做好秋季防火工作。

二是继续定期不定期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相关消防措施,督促各单位、企业以及人口集聚点购置灭火器、配备应急灯。

三是做好当前秋季森林防火的工作。

四是加强对医院、网吧、烟花爆竹经营点等重点区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五是利用周末,对各单位、村(社区)的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燃气工作汇报集锦 篇6

根据《20xx年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安委办〔20xx〕4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谢岗镇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督查,全面摸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谢岗分局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治理专项检查行动。

一、成立小组,加强领导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镇安委会关于《20xx年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安委办〔20xx〕41号)的文件精神,该分局成立了以罗卫国局长任组长,谢达成副主任为副组长,分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分局,负责专项工作日常事务,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督查工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谢岗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严格执行专项督查标准,依法治理,抓好落实,要按标准和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自谢岗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督查工作小组共组织检查466人次,检查该镇餐饮场所(含单位食堂)213家,石油气销售企业的5个送气站和1个储备站,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120处,整改完成116处,还未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间内的4处,部分餐饮场所使用过期或者未经检验的不合格钢瓶;部分出现燃气管道老化腐蚀,瓶组间内堆放杂物等问题,经过燃气督查小组现场督查和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餐饮场所负责人都较好的配合燃气安全小组工作,承若在限期内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燃气工作汇报集锦 篇7

县城管局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在城镇燃气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探索制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我县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现将县城管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县城管局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驻马店市安委会《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汝南县安委会《汝南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汝南县城管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晔为组长,业务分管副局长唐文生、安全生产分管副局长宋小莲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燃气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为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工作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汝南县城管局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督导检查组,督导燃气安全排查。各责任单位迅速开展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燃气供应设施、管网安全情况,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工作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等,做到对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即时整改。

二、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1、燃气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共13家,其中管道燃气1家,瓶装液化石油气11家,汽车加气站1家。一是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各操作岗位员工持证上岗,暂未出现违规现象。二是针对老旧管道进行排查,暂发现符合“老旧”的管网。三是针对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和压力表定期检测检验,五是依法开展场站设施防雷、防静电的定期检测检验。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851人次,检查燃气经营企业191个次,检查工商户400余个、检查居民用户8千余户,共发现问题477个,其中工商户共发现安全隐患92个、限期整改8个,隐患问题整改率100%。

2、县城区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针对全县所有铸铁管道进行排查,共计排查出20余个小区(家属院)未发现建造年龄大于20年的燃气管网。

3、燃气具与燃气设备排查整治情况

县城管局对城区的沿街餐饮门店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逐个排查,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标示是否齐全,是否使用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翻新“黑气瓶”,是否安装智能角阀或电子标签,是否一瓶一灶,连接软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20xx年以来,汝南县共收缴涉及非法存储、使用不合格气瓶203个,对收缴的气瓶采取集中抽残,由市场监管局联合燃气企业找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4、全县燃气管网设施安全排查情况

汝南县燃气管网共计174.95公里,其中PE管66.86公里、立管108.09公里。自20xx年12月份以来,针对全县燃气管网及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共计排查出漏气隐患10处、跨接线断裂隐患2处、立管腐蚀2处,均已整改完毕。

5、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工作开展方面

县城管局组织燃气公司推广液化气智能瓶,可实时察看调阅气瓶位置信息,监控气瓶流转轨迹和使用状态,查询任意区域范围内用户数量和用气量,实现线上智能监管。为进一步规范瓶装燃气终端配送工作,液化气站定制70辆配送三轮车,装有燃气泄漏装置、灭火器、车辆定位,并为送气工配发了送气专用的工作牌、工作服,做到“人、车、证、服装”四统一,实现了燃气配送“最后一公里”的规范统一,提高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正规送气工队伍的辨识度,防止无资质的送气工混入行业内,进一步打击违规配送非法倒气行为,压缩非法倒气生存空间,满足中心城区老百姓足不出户用上“省心气、安心气”。

6、推动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工作开展方面

开展一系列安全用气宣传活动。以“加强燃气安全、提高防范意识”为主题,联合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采取案例警示、图册分发、安全宣讲等方式进社区。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公益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提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围绕群众燃气使用安全基本常识、日常安全用气及装修注意事项等,以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形式,编印居民日常安全用气手册,发放到每一户用气家庭。

三、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计划

1、存在问题

部分燃气企业未做到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要求严格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台账档案。部分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意识不够,燃气具和连接软管存在超期使用现象。

2、下一步计划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的原则,严格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大各部门协同配合力度,提高重点问题攻关能力,建立经常性联络机制,发挥燃气管理部门的指挥棒作用,同时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施闭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罢休。

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聚焦打击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聚焦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气瓶等问题。聚焦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以及位于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充装点,坚决治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停止供气或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扣押或吊销证照等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燃气工作汇报集锦 篇8

按照《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的通知》(德市罗安委〔〕2号)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积极推进落实,现将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加强,落实责任

我局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为确保将相关工作要求执行贯彻到位,由局主要亲自部署,分管具体负责,把每项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全力做到分级负责、突出重点、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是在《德阳市罗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统筹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加强油气能源设施规划建设。二是积极将袁东线迁改项目(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列入区年度重点项目。三是在局机关和下属粮食收储企业进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四是加强对在建油气长输管道、天然气开采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

三、注重配合,统筹落实

坚持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检查和其他类似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落地。目前,一是经与在我区内已建成长输天然气管道的权属企业对接核实,全面掌握了管道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3)。二是配合区经信局和油气管道企业深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治理专项行动(见附件4),专项行动用时两天,对我区涉及的10处高风险区,50处交叉跨越点及“三年攻坚”期间存在的5条隐患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有标识牌老化损坏,跨越河流管道油漆脱落、挡墙裂缝等3条问题,未发现重大隐患。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