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行业燃气安全汇报【精选五篇】

商贸行业燃气安全汇报(通用5篇)

商贸行业燃气安全汇报 篇1

长兴县商务局开展商贸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燃气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用气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商贸领域燃气使用安全,助力平安长兴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6月20日下午县商务局召集中心城区大型商超、限额以上大型餐饮企业进行工作布置,推进燃气及相关领域(商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邀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华润燃气公司专业人员进行用气安全培训。全面了解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情况,要求企业同步形成主要负责人一手抓、安全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安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

二、制定工作方案,深化部署。

制定《长兴县商务局关于开展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成立燃气安全企业督查检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邀请燃气安全负责人对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及相关企业开展为期半年的检查。

三、突出重点难点,狠抓落实。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商务局检查人员重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视频监控图像存储天数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18人次,检查企业25家次,发现隐患13处。

四、建立隐患清单,全面整改。

对成品油企业查出的隐患建立清单,定人、定责、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整改,特别是对于检查出的燃气皮管老化等问题严格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存在重大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联合公安、市监、应急管理等部门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打击力度。

商贸行业燃气安全汇报 篇2

燃气领域作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是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根据《抚松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近期,县商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部署、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全县商贸领域使用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召开推进商贸领域餐饮行业燃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抚松县商贸领域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报警装置工作方案》,要求各责任人明确职责,围绕各自任务,抓好落实,稳步推进全县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

迅速推动落实,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深入我县部分餐饮企业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燃气设施安全水平;同时联合餐饮企业属地政府,发挥社区网格力量,合力做好餐饮企业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20人次排查餐饮企业500余户,全县使用瓶装液化气的228家餐饮企业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安装率100%。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利用抚松发布、电视台滚动字幕、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注燃气安全、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县商务局将持续以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检查,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全覆盖,全力守护安全“生命线”。

商贸行业燃气安全汇报 篇3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6·13”和辽宁大连“9·10”、沈阳“10·21”等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省、市、区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来,云安区商务局强责任、抓落实、出实招,多措并举开展燃气安全排查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慎密安排部署。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联合各镇压实任务,全面督导检查餐饮行业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装情况,督促餐饮单位全面落实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任务,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全面开展行动,深入督查检查。

近日,由区商务局相关领导带队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区7个镇进行全覆盖排查,检查组会同各镇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使用燃气安全督导检查,现场派发《云浮市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实施指引》宣传单张,通过现场检查燃气使用情况以及燃气安全报警器的安装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商家企业整改落实,要求餐饮场所规范使用燃气装置,督促未安装燃气安全报警装置的商家企业尽快安装到位,同时要增强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规范使用燃气,避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三是紧盯安全隐患,强化督导整改。

针对排查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落实专人专责对接联系各镇,跟踪整改情况,并及时动态更新隐患台账,确保全部隐患整治到位。

下一步,区商务局将持续加大对燃气使用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我区商贸流通领域燃气安全使用“零事故”。

商贸行业燃气安全汇报 篇4

根据《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赣商务办流通字【20__】41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联合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和消防部门开展了126次联合督查,共抽查88家餐饮企业,发现39个问题,督促整改37个问题,另两家餐饮企业2个问题整改还需要时间,我们已经将其关停歇业,待隐患整改到位,经我们验收合格方可营业。

一、主要做法

(一)迅速传达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的指示要求,市商务局及时与消防、市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召集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原文学习文件精神,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一是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所属企业进行梳理摸排。二是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并与企业签定安全责任书。三是安排商务部门所有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挂点包干负责,全面检查到位,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二)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要求全市所涉及的企业,充分运用和发挥内部的电子屏、宣传标语、微信群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明确企业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开展自查自纠,狠抓隐患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督促安全制度落实。一是在市安委会统一调度下,市商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和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进行督查。二是对全市餐饮使用瓶装液化气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是否使用超期未检、使用报废液化气瓶、使用不合格钢瓶、液化所减压阀和软管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结合安全检查进行再培训。为了让企业提高安全意识,检查组每到一个企业,要求企业负责人、一线使用员工或厨师,全程参与检查,对影响安全的关键环节进行手把手的宣教,让企业相关人员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受疫情影响,有些餐饮企业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营业,有的厨师转岗或离开岗位,招聘新的厨师到位后,安全操作不是很到位。

(二)有的餐饮企业虽然安装液化气管道,但是对厨师培训仍然没有做到全员额。

三、下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有的餐饮企业安全意识不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责抓好隐患排查,查找存在不足,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到信息共享。要与市场监管、住建和消防等部门多沟通、多学习,因地制宜督促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搞一次联合抽查,做到信息共享、隐患共治。

(三)搞好安全培训。作为企业负责人、厨师不但要学会安全操作规则,而且还要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餐饮企业员工要牢记安全使用规则,做到熟能生巧。一旦碰到紧急情况,要立即关闭液化气阀门,切断电源设施,及时整改隐患。

商贸行业燃气安全汇报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淄博高新区商贸流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用户安全使用告知书,要求各商贸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立并落实燃气设施管理、燃气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燃气管道施工操作规程。

燃气用户安全使用告知书内容主要包括,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经营单位是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并落实燃气设施管理、燃气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燃气管道施工操作规程等。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经营单位要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完善燃气管道保护措施,保证从业人员掌握相关应急知识;每日营业前和结束后,要落实专人对营业区域燃气设施、产权燃气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经营单位应当在用气场所、燃气储存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将电器开关设置在场所室外。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经营单位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此外,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经营单位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并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严禁向无燃气经营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购置液化石油气;不得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得在就餐区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或者使用燃气直接加热食品;不得将液化石油气瓶组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放置钢瓶和使用燃气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和使用明火;定期更换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和密封圈,并留存记录;停止使用燃气时,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气源;遇到燃气泄漏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消除所有明火,不要操作或动用任何电器或电子设备,及时打开门窗通风,立即疏散室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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