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形成遵章守规、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20xx年2月19日,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发生较大顶板事故,20xx年2月我矿发生一名工人在井下喝稀料事件。
对于发生的这些事故引起我们的反思,作为煤矿工作人员,面对每起事故心情都非常沉痛!每一起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在这些事故中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忒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己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但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真抓实干的效果,是工作的重点,一方面通过业务培训,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管理和监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这样不安全因素很难成长。事故,相信谁都会因此痛心疾首!也许这是一时疏忽,给他,他的家庭和我们的企业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让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失去笑声和欢乐,让原本充满生机的家顿感悲惨和凄凉。在这里,面对为我们的'生命和安全时时牵肠揪心的领导、同事、家人,我不能断然做出否定的回答,因为之所以会出现疏漏,发生事故,是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没有将“安全”二字时刻放在心中,生命无疑是宝贵的,血的教训是惨痛的。作为一名普通的职工,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客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在工作做到“严、勤、细、实”,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来体现人身的价值,保证人身的安全,实现公司的发展。
我们在学习的同时,认真分析,总结教训,认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找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还从在哪些方面的隐患,及自身还有没有同事故者同样的违章习惯,通过学习,分析,总结大家从事故中得到的教训,安全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安全检查的主动性有了上升,冒险蛮干,侥幸心理,思想麻痹的作业的严重后果认识更深了一层,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自己保护意识差,对安全不重视,工作程序不完善,没有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造成了事故的扩大,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应该避免的没有避免,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一生的遗憾,还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事故猛于虎”,但更可怕的是每次事故后,我们都会说重视安全,关爱生命,抓重点,搞培训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的发生,但事故不久,血的事故教训就会淡忘,工作中依旧我行我素,置安全与脑后,如果这样安全从何而谈,只有加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安全安全管理及生产的全过程,只有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将违�
经过这次反思活动,我们的管理还是不到位,在安全细节方面比较忽视,就拿装稀料的瓶子来说,假如换用成专用瓶子来装的话,这次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还有就是思想教育不到位,安全知识匮乏。连最基本的有毒物质都辨不清,可想安全管理漏洞是何等的大啊。所以我们都要加强自身业务知识,把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真正意义上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别人受到伤害”。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而努力。
这个20xx年8月11日上午11时许,位于九龙镇的中铁十二局珠三角城际新百广XBZH1标工区项目,其中由陕西安嵘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桥梁基础及下部结构工程项目工地工作人员在拆除桥梁模板过程中,因为下雨脚滑,从约9米高的桥墩上掉了下来,造成重伤。事故正在组织调查之中。
20xx年8月12日上午10时50分许,位于九龙镇的康耐登家居用品公司在安装中央除尘器系统(该作业由番禺区广州盛Z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名工人爬上约9米高的铁皮瓦厂房房顶进行作业时,不小心踩到镶在铁皮瓦中间的采光瓦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工人当场死亡。事故正在组织调查之中。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区部分企业重生产经营轻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特别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缺失等现象依然存在。同时,也反映出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仍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不够广等不足。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杜绝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现予以警示通报,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各有关部门、各街镇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找准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事故高发特点、领域、环节,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严格开展执法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请安全监管部门和各街镇加强生产型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培训及警示教育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员工安全培训,规范作业程序,严禁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严防类似事故发生;请建设、水务、农林、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强化行业的安全监管,加强执法警示曝光力度,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分包等各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项目工地或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细化作业规程、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和管控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备防护用品,强化安全培训及警示教育力度,共同遏制建筑行业事故多发势头。
三、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对相关方及分包、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要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作业安全防护和管控措施,依法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请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立即将本期事故通报迅速逐层传达至下属单位及监管对象,并要求监管对象将通报及时传达至相关方。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教育。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xx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xx和班主任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留校处理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接应工作:负责向县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机动应急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任务: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1、发生在学校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学校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做好调查记录,查清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强防范。
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校师生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杭州地铁11·15坍塌事故已过去四年多了,但每当想起这起事故,都会让我们每个四局人悔恨难当,事故血的教训是深刻的,事故的发生对我们四局每个人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在公司组织观看了11·15事故的视频后,内心触动很深,也给人以深思,作为一名技术人员,我的体会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职工安全意识差。本应做的能避免安全事故出现的常规工作而不做,�
二、生产一线的技术及监控不到位,场地早就出现地面沉降视而不见,在采取措施不理想的情况下,继续盲目施工,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
三、技术管控不到位,基坑开挖的分层分段未按规范标准进行。而在基坑开挖时,连降水措施都未做。盲目抢工期,未及时做好支撑就继续开挖。
作为一名四局的员工,通过11·15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刻体会到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和基础,技术是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动力,没有安全保障和技术管理的施工生产是不科学的生产,是凌乱的生产活动,是没有良知与责任的生产。结合自身,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加强施工生产技术管理
严格按照局管控约束性条款及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施工,加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好对现场的技术管控。
二、增强个人安全意识
每一位员工都是企业的主人,树立主人翁精神,就要真正融入到企业的各个环节。人人要参与管理,重视安全,抓安全,大家共同来建设家园,不是一个领导或几个管理人员能做好的,必须依靠全员的力量,使其在每个工作面都能得到管控有效的安全局面来保障我们的生产安全。
血的教训给我们深刻反思:安全管理一定要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让人人都愿意参与安全管理,只要大家都参与了,才能从真正意义上达到防患于未然,才能为我们的建筑工程施工创造出一片安全祥和的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警钟长鸣”要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在我从事农电工作18年以�
二、安全活动内容要丰富,活动内容要有合理化建议,和辖区事故隐患点分析,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等,通报学习要有分析有比较,使通�
三、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要认认真真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好现场勘察和隐患预陷,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做好工作开始前的,三交三查,确保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要严格落实农配网,三防十要反事故具体措施,特别是防触电、防倒杆、防高坠、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对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临时工民工安全教育卡不能出现代签临时工,民工要做指定的工作,不能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五、我觉得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就是我们生产在第一线的工作人员的生命线,如果你对其中一项的忽视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生命的藐视那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特别是在我们生产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工作前一定要进行三措一点分析:千万不要有违章作业和习惯性违章,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在生产中要有随时都会有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只有防范与未然,才能确保人生的安全。
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电力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加以改进,让我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坚决做到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的各项措施:为我们景宁电力公司更美好的明天唱响安全的主旋律!
安全是电力生产的根本,有安才有全,无安全没有。
20--年07月13日,华电集团广西贵港发电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造成2死3伤。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两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亲,他们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生产一线就是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危机感是一种责任心,是敬畏法律法规,敬畏员工生命与健康,敬畏安全规律。所谓安全责任无小事,只有视安全为天,将安全时刻放在心上,将安全责任看的比山还重,时常如履薄冰不松懈,才能步步安全到永远。最平静的时刻往往是最危险的时刻。危机无刻不在、无时不在,一个环节的疏忽,一位员工的小小懈怠,都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在安全问题上必须居安思危,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患生于所忽,祸发于细微”,不见问题,本身就是大问题;不明隐患,本身就是大隐患。我们要主动承担起安全责任,对隐患负责,及时查处,切实整改,万不可等闲视之,让其成“祸”。
生产再忙,安全不能忘,决不能为了赶进度、抢发电而心存侥幸、简化生产流程、忽视安全。心存侥幸,才会造成责任心缺失,才会视安全隐患而不见,淡薄安全观念与自我防范意识,才会对事物做出错误的判断,最终酿成安全事故。要克服侥幸心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心是当务之急。要使员工增强责任心,真正养成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的良好习惯,时刻保持清醒,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勇于承担安全责任,将责任感根植于心,坚守自己那份安全责任,切实履职,从小事抓起,从细小处着眼,不放过任何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之处。
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既重视抓安全工作大的方面,又重视抓一些安全小事;既注重抓较大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又重视小隐患小问题的整改;既注重对重大违章的查处,又重视对小违规小违章的查处,时刻绷紧安全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底,安全细节落实到位。只有汲取教训,时刻牢记安全,增强责任心,切实履职尽责,才能有了隐患及时排除,严格按照操作标准来做,把无事故当成有事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把小隐患当成大隐患,把苗头当做问题来抓,把祸根当成事故来处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小防大,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制度上的到位比不上责任心的到位。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制度就是再完善,也 自己的安全自己管,仅靠上级从措施上把把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自己的安全问题,当我们的责任意识消失殆尽的时候,再完美的制度也会形同虚设。只有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增强每个人的责任心,缺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狠抓现场落实,制度才能落实到位。
责任心是安全之魂,责任能让一个人具有最佳的精神状态,精力旺盛地投入工作,将工作真真正正落实到实处。而责任是由具体岗位或职务上的人来落实的,为了保证工作任务或生产任务落实好,就必须把需要落实的工作科学地分配给相关员工、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细化到每个人身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用责任心撑起岗位责任制的天,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安全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主动承担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对安全负责就不会忽视安全生产中的点滴小事,就不会放任隐患的存在却不制止、不整改,就不会有禁不止、有令不行;对安全负责就会勤检查、早防范、不断跟进,就会全员监督,全过程监督,全方位监管,才会监督检查到位、执行到位。
一切事故都是可预防的,只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增强责任心,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才能不断地发现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才能有效地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的效果,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才能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为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须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再大功劳,抵不上死人之过。不能等出了事故才去反思。
第二,应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作为电力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没有过硬的技术就不能够及时的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无小事,生产处处是学问。
第三,增强责任心。只有责任意识强,才能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才能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保护好自己,保护好他。
1、工程名称:
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道路工程联络道2号支线Ⅱ标段工程
2、事故情况:
燃气管道破裂,致使少量燃气泄漏
3、事故发生时间:
20xx年8月7日上午8:20
4、事故地点:
港航路与赤湾六路交汇处
5、事故影响及伤亡人数:
本次事故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6、事故详细经过:
20xx年8月7日8:20我司在赤湾五路路口污水进行管道基坑进行正常施工开挖,当时现场指挥人员因临时有事不在场,离开了5分钟,当时和管沟作业点成垂直交叉的方向上约1.5米处存在有燃气管道,挖机司机进行土方开挖时,挖土范围内存在有一块大石,挖土过程中撬动了大石,由于不清楚该大石的具体形状与体积,大石移动过程中意外刮破了位于赤湾六路上的一条PE250的市政地下燃气管道,导致燃气管道上刮破一个鸡蛋大小的漏洞,造成了少量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了施工,并及时报告我司现场主管人员,我司现场主管人员立即封锁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疏散周边人员,并邀请交通协管人员进行周边道路交通指挥,防止了事故进一步产生的危害。同时上报业主、监理、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
当日上午8:50深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输配分公司相关抢险人员到场后关闭了上游气源阀门,至中午14:40完成了对受损燃气管道的更换。
7、事故原因分析
工程开工前业主提供了详细的地下管道布置图,同时燃气公司对我司项目部进行了详细的交底,并签订了《保护协议》。每次进行地下管道施工(涉及燃气管道)时,均派专人进行跟进。对于业主、监理和燃气公司的指导与监督工作我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于此次燃气管道刮破导致燃气泄漏事件,主要原因如下:
由于施工阶段处于施工管线未期,挖机司机存在着安全麻痹思想,在我司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离开现场不到5分钟的情况下,挖机司机不清楚作业点距离燃气管道约有1.5米范围内存在的大石具体形状和体积情况下继续进行开挖施工,大石移动过程中意外刮破了和施工作业点成垂直交叉方向上的燃气管道。
8、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我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针对事故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说封闭现场,疏散周边人员、邀请交通协管人员进行周边交通指挥,通知燃气公司、工程监理及业主;全力配合燃气公司抢修部做好抢险维修工作。)至中午14:40将受损管道更换完毕并恢复市政管网供气,此次抢险过程中幸无人伤亡。
通过此次事件,发现我司有些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较差,因此我司将在以后的时间内着重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并将在以后的施工中认真贯彻业主、监理及相关监管单位指导与监督,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事故责任人:
北京中瑞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道路工程联络道2号支线Ⅱ标段工程项目部
20xx年x月x日
41、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42、保障交通安全,促进改革开放。
43、疲劳驾驶等于方向失灵。
44、穿马路,跨护栏,少公德,多危险。
45、违规是交通事故的祸根,侥幸是交通事故的隐患。
46、事要办,钱要挣,安全行车是保证。
47、开车斗气,害人害已。
48、您出行的安全牵动着家人的心。
49、人行横道是生命的绿色通道。
50、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社区家家幸福。
51、文明交通安全在,留住生命留住爱。
52、交通安全抛脑后,交通事故在前头。
53、遵守交通法规,关隘生命旅程。
54、中速行驶,安全礼让。
55、交通畅通有序,管理科学高效,执法文明严格。
56、文明行路路畅通,平安回家家温馨。
57、要遵守交规,不要乱行乱停。
58、学龄前儿童上街要有成年人带领。
59、最大的浪费是事故,最大的节约是安全。
60、请您关心老年人的交通安全。
61、警惕保安全,麻痹起祸端。
62、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63、无照开车是玩命,十次玩命九丧生。
64、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65、多一点谨慎少一份祸,少一份麻痹多一份安。
66、安全与遵章同在,事故与违规相随。
67、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68、道路连者你和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69、人在路中守交规,法在心中路畅通。
70、人人守法规,方便你我他。
71、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72、安全最佳效应,平安共同心声。
73、遵章守规连你我,道路畅通有保障。
74、叫响一个口号,达到三个遵守。
75、您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76、行人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
77、交通肇事祸及自身、危及他人。
78、谨慎驾驶,保证安全。
79、交通法规记心中,人身安全在手中。
80、交通法规是您生命之友!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
(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1.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国家和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4.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三)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四)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二、事故的上报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至工程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事故的调查
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2、发生事故后首先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或有详细记录。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安监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按照事故类型分级进行处理
(1)轻伤事故:由工程部领导指定人员进行调查。
(2)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死亡事故,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4、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者没有严格审查、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而引起的事故;
(3)破坏性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事故调查的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前生产情况和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
7、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2)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
(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以及事故类别;
(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5)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操作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发生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
(6)受伤害人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7)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
(8)施工、检修有无安全注意事项、工程项目安排是否合乎要求、施工设计方案中有无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检修是否有计划安排。有无技术交底等。
8、事故发生后,所在项目部门必须做到:
(1)尽一切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扩大;
(2)重伤及以上事故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不得人为的破坏和随意清理,在未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许可前,不得恢复现场。
四、分析事故原因
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涉及面广,总的来说是由于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2、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不懂操作技术知识和缺乏识别事故隐患征兆的能力;
3、身体上、精神上的缺陷或处于过度疲劳、思想不集中的状态下工作;
4、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如边坡不稳、未处理浮石、施工梯不符合要求等);
5、作业方法不安全、劳动组织不合理;
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制度不健全;
7、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
8、设备及其附件陈旧、破损、处于不安全状态运转;
9、个体防卫用品缺乏和使用不当;
10、安全检查制度不严,对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11、其他原因:如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检测手段所限,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然灾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五、事故责任分析
在查清工伤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找到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对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要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一定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分意见确定后,向上级部门呈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1、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则:
(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形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和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4)因施工、检修大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不健全或针对性、可靠性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组织者负责;
(5)因官僚主义错误决定、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的,由指挥者负责;
(6)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由有关领导负责;
(7)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和生产组织者负责;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操作安全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8)指派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9)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和设备管理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和决定拆除者负责;缺少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
(10)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班组能够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班组长负责;班组无力解决但已呈报有关部门,仍未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延误部门负责。
3、凡是发生下述工伤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工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发生工伤事故的;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造成工伤的。
(3)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齐、不洁造成工伤事故的;
(4)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造成工伤事故的;
(5)在施工,检修项目安排上,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就下令开工造成工伤事故的;
(6)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伤亡事故的;
(7)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工伤事故的;
(8)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
(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的;
(3)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或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工伤事故的;
(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器设备造成的工伤事故的;
(5)超越各种警示标志造成工伤事故的,不执行操作证、操作牌、操作票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1)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他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的;
(4)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违反已制定制度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6)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或改动现场物品位置的。
六、事故的建档与统计
1、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发生事故的部门制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经过批准后事故可以结案。
2、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安全科档案,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资料;
(5)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6)物证、人证调查资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料;
(11)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
(12)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3、质安部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运用科学统计分析方法进行事故统计,建立详细的事故统计分析档案材料。
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免各类医疗纠纷,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报告要求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卫生院医政科。
(二)医政科将有关情况如实汇报院长和分管院长,经院长批示后医政科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时限如下: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2、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3、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本制度报告: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起诉的;
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
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
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情况。
(四)医政科完成初次报告、核对后,应当根据事件处置和发展情况,及时补充、修正相关内容。
二、事件调查处理
(一)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医政科应积极配合科主任组织力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医政科积极配合科主任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查找事件的性质、原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三、监督管理
(一)医务人员瞒报、漏报、谎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置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卫生院质量管理领导组讨论后予以相应处罚。
(二)质量管理领导组针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查找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并按照规定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改进情况。
四、附则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三)对于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药品不良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应事件。有关药品不良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应事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为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等恶劣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和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的其他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按《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
其他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事故是指:
(一)事故涉及10人以上(含10人)或者造成3人以上(含3人)被困或者失踪的;
(二)500人以上紧急疏散人员(含500人),或20人以上(含20人)住院观察治疗事故;
(三)建筑大面积坍塌、塔吊倒塌等,严重影响员工和居民的安全;
(四)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事故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向区、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对造成1 ~ 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将事故情况告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接受事故报告和举报。
其中,各区县均可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为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也可以根据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以下分工组织调查:
(一)施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电力监管机构应当调查的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未造成员工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四)道路管线建设单位发生管线丢失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市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固定场所从业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六)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内的社会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八)气球飞行过程中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固定场所从业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
近段时间校车安全事故频发,2022年12月丰县校车侧翻造成15人遇难、2022年11月正宁校车事故造成21人遇难、2022年9月淄博校车翻车造成20多名幼儿受伤、2022年9月邵阳渡船下称造成12人遇难20人受伤、2022年7月西安校车翻车造成4人受伤。人们纷纷对那些无辜的生命表示同情,对校车的现状表示不满。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政府拟出台《校车安全条例》以保证校车的安全,准备拨付财政资金对校车进行补贴。然而人们却忽视了对此背后的撤点并校的反思。
在2001年之前,我国采取一村一小学、一乡一初中的办学方式,农村孩子完全可以就近入学,无须乘坐校车,当然也就不会有校车安全事故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学生人数逐年减少,综合分析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和农村青年的生育意愿变化引起新生儿的出生率下降,致使农村生源减少;二是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父母外出务工,子女随父母在城市就读;三是人们追求优质的教育资源,送子女进城上学。为了提高办学效率,政府于2001年提出撤点并校。这个政策的初衷有两个:一是减少财政投入,提高办学效率;二是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育质量。
那么在撤点并校之后是否达到了当初的预定目标了呢?在办学效率方面,把原来分散的学生集中到一起,可以减少教师的数量、提高校舍的利用率,便于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政府明显地节省了开支。然而从另一方面看,政府节省的开支却转嫁到了农民的身上。一个学生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的开支上一年至少多出1500元。这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有增加了一些额外的负担。农村孩子之所以乘坐不安全的校车都是为了省钱。如果乘坐标准的。校车、住进舒适的宿舍、吃上可口的饭菜,那么学生的生活费还会成倍上升。
教育成本的上升将会引发更多贫困学生辍学。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撤点并校可以根据每位教师各自的特长安排合适的职位,优化师资结构,使偏远农村的孩子也同样接受等同于镇上孩子的优质教育。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可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效果却大打折扣。首先农村整体的师资力量并没有发生变化,优质的教育资源只是在较小的范围内获得了平衡。只有采取提高偏远地区教师待遇的办法补充新生力量才是解决农村教育问题的根本途径;其次撤点并校后学校的规模扩大,这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班额的增大也不利于因材施教。从美国的教育发展历史看,他们 这种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最后寄宿制的生活方式会对儿童的身心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童年期是孩子长身体的关键时期,他们需要充足的营养,然而对于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来说,他们在学校的饮食明显不如在家庭。同时童年期也是他们心理发展的敏感期,这些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的情况下又离开自己的祖辈,他们之中有许多人感到缺乏安全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没有对农村孩子的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做好准备的时候,撤点并校应慎行!
一、引言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性质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基本情况概述;
二、事故单位概况:
事故单位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证照情况、劳动组织及工程(施工)情况等(矿山企业还应包括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开采方式、通风方式及主
要灾害等情况)。
三、事故发生、抢救及应急行动情况
(一)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过程、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等。
(二)事故报告、抢救、搜救及政府应急行动情况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事故责任者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主管工作等)、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
(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三)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六、整改措施和建议
主要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并对公司有关部门在制定制度、规程等方面提出建议。七调查报告附件:
(一)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族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种、工龄、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安全培训教育及个人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现场勘验、技术鉴定以及物证、证人材料
1、现场调查记录、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资料),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事故图)等;
3、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结论和试验报告;
4、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人证材料和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5、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6、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7、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及事故有关的情况。
(三)规章制度及组织体系
1、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设计工艺技术等资料;
2、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
3、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的健康状况。
(四)伤亡鉴定证明
1、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死亡证明或出院证明);
2、部门死亡通知书(或法医鉴定书);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伤残鉴定证明);
4、善后处理协议与公证书。
20xx年3月24日11时20分,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丰润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6月13日,丰润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和区总工会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324”机械伤害瞒报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技术分析、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瞒报过程,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位于唐山市丰润区七树庄镇沙河铺村,工商注册号,注册资金壹拾亿元。该公司现有员工3800人,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4名。固定资产307126.54万元,20xx年利税5908.29万元。主要产品为优质热轧带钢,年产量300万吨。主要拥有20000Nm3/h制氧机一套,12000Nm3/h制氧机两套,210m2烧结机一台,92m2步进式烧结机两台,10m2竖炉两座,450m3高炉两座,630m3高炉一座,1080m3高炉一座,60吨转炉三座,五机五流方坯连铸机两套,四机四流矩形连铸机一套,650mm热轧带钢生产线一条,750mm热轧带钢生产线一条,25MW煤气发电机组一套,50MW煤气发电机组一套等设备。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3月24日7时20分,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天车组组长谷守伟组织天车组人员召开班前会,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会后天车工到各自岗位开始接班。10时50分,正在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驾驶15#天车吊运钢坯的天车工张力发现15#天车的小车移动速度慢,立即打电话报告给谷守伟,谷守伟说一会儿安排电工检查一下,张力驾驶的15#天车继续工作。11时15分,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16#天车的天车工张宝艳驾驶天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发现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钢渣热闷岗位的天车工王秀金站在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招手喊她,与此同时也发现同轨道的15#天车正吊运钢坯由北向南行驶,张宝艳为了给15#天车让开通道,就将16#天车行驶到车间南端,准备等15#天车卸完钢坯向北行驶离开后,再驾驶16#天车到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接王秀金。11时20分,张宝艳将16#天车停在车间南端后望向王秀金,看见王秀金站在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身体越线,被由北向南行驶的15#天车西侧端梁刮碰,身体被挤压在天车西侧端梁与轨道护栏之间受伤。
(二)事故救援经过。
事故发生后,张宝艳立即喊15#天车停车并告诉张力15#天车把王秀金挤伤。这时准备对15#天车的小车进行维修的电工张连兴由车间南端斜梯爬上天车走台,由南向北边走边打电话,偶然抬头发现王秀金被15#天车西侧端梁刮碰,身体被挤压在天车西侧端梁与轨道护栏之间受伤。张连兴立即跑至事故现场并打电话通知天车组组长谷守伟,到达事故现场后,张连兴指挥15#天车向北移动,15#天车移走后,王秀金倒在天车走台上,张连兴立即抱起王秀金往下走。11时22分,谷守伟赶到,两人一起将王秀金抬到地面。同时,谷守伟打电话报告给天车作业长刘俊静,刘俊静通知了公司医务室急救车。11时26分,急救车赶到,谷守伟和刘俊静将王秀金抬上急救车,送至丰润区人民医院抢救。14时,王秀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瞒报及核查经过
(一)事故瞒报经过。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给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李家东,李家东立即打电话向公司总经理张贵磊报告,但张贵磊在河南老家休假,手机关机,电话没有打通。4月10日,张贵磊回唐山后,李家东向张贵磊汇报了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但张贵磊一直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二)事故核查经过。
20xx年6月10日,丰润区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20xx年3月25日,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接到举报后,丰润区安监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核查,该公司于20xx年3月24日11时20分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钢渣热闷岗位天车工王秀金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登上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站在入口处,身体越线,造成被15#天车刮碰挤压。
(二)间接原因。
1.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不力,起重机械在吊运物品过程中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未设置相关的`警示标志,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导致职工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随意离岗、串岗,擅自进入严禁进入的危险场所。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324”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瞒报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1.王秀金,女,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钢渣热闷岗位天车工。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登上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西侧天车蹬车平台站在入口处,身体越线,造成被15#天车刮碰挤压,导致事故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此次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公司内部处理人员。
2.张宝艳,女,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出坯跨1天车天车工。违反规定,擅自答应王秀金到天车蹬车平台入口处接她,致使王秀金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登上天车蹬车平台站在入口处,身体越线,造成被15#天车刮碰挤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
3.谷守伟,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天车组组长,负责天车组的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违章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2500元的经济处罚。
4.刘俊静,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天车作业长,负责炼钢厂天车作业的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违章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
5.米宝军,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安全员,负责炼钢厂安全管理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王秀金的违章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3000元的经济处罚。
6.路文刚,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厂长,负责炼钢厂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检查连铸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10000元的经济处罚。
7.董桂兵,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处处长,负责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检查炼钢厂连铸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
8.李家东,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督促、检查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10000元的经济处罚。
对公司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建议由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报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9.张贵磊,男,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检查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以致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事故瞒报负有责任,建议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报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张贵磊上一年年收入30%即3.6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张贵磊上一年年收入100%即12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处罚款15.6万元整。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发生后,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后经群众举报丰润区安监局查证属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事故瞒报负有责任。依据《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2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由丰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20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处罚款220万元整。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从业人员自觉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从本质上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摘要:某汽车工厂总装车间临建设施倒塌或受损,酿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本报告描述事故过程、概况及造成的损失,分析了事故原因,采取措施,制定处理方案,通过整改实施,完成处理工作。
关键词:临建设施质量安全事故原因措施处理方案处理结论
一、工程基本概况
某大型汽车制造厂总装车间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总建筑面积约10.86万平方米,上部主体采用钢结构,基础采用桩基础,桩型为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管桩,建成后将用于某知名汽车厂商总装生产线专用车间,承担汽车装配、焊接及总成等任务。本工程由某建设集团第七工程处承建,施工现场长1200米,宽700米,占地面积约84万平方米,包括工程本身占地面积12.37万平方米,现场办公、生产及生活设施等临建占地面积0.73万平方米,各区之间分区围墙约3930延米。本工程20xx年6月21日开工建设,预计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并交付使用。
二、事故概况
20xx年8月11日13点37分左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建设集团第七工程处某大型汽车制造厂总装车间建设工地突起大风,风力约11级,瞬时最大风力达到13级,持续时间约11分钟,致使现场生产及生活附属用房、围墙、临时供电线路等临建设施倒塌、损坏严重,机械设备、施工材料不同程度受损,三人轻微伤,酿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事故造成的损失
本次事故发生约2小时后,现场立即组织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检及安检部门、建设、承建、管理、监理等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经调查组初步调查,本次事故共造成现场临建房屋倒塌1栋31间约500平方米,材料仓库1栋19间约300平方米,围墙倒塌约396延米,供电线路损坏1200米,损失或损坏材料约3.9吨,损伤或损坏已进场施工机械11台套。万幸的是,事发时处于当地午餐时间,大批人员因返回乌鲁木齐市区用餐尚未进场,除造成3名值班人员轻微伤外,未造成人员更大伤亡。经初步统计,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约56.65万元,3人轻微伤,工期延误约31天。
四.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经现场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造成本次事故原因如下:
本次大风超出当地正常气象范围。据当地气象资料记载及统计,一般情况下,乌鲁木齐开发区一带发生11级以上大风的概率相当低,本次大风偶发因素较大,严重超出预期,特别是瞬间风力达到了13级,更是当地数十年来未遇,这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参建单位经验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设计原因。现场查看设计图纸发现,所损坏的建筑物,设计由承建单位承担,图纸粗糙,签字盖章不全,很多构造节点基本都是按照内地标准设计,完全没有结合当地情况,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内容有:①基础埋深浅。②钢柱断面过小且柱距较大。③节点连接计算有误。④现场建筑物总体布局不当。
承建单位现场管理原因。主要包括:
①事故发生于工程建设早期,人员正在陆续进场,特别是一些主要的管理人员尚未完全到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各项作业制度、工作流程、验收程序等尚未成型,大多数时候作业处于失控状态;加上从思想上没有充分重视,管理上的漏洞相当多;②选择分包单位不当。③工期安排严重不合理。④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没有尽到管理责任。
五.与本次事故相关的资料等(附照片,其他见附件)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立即发出停工令,要求停止现场一切作业;②立即按照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③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人员,抢救设备物资材料。④按照规定,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损失情况,分析原因,查找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七.处理本次事故的依据
①本次事故的实况资料,包括时间、地点、部位、过程、事故后续发展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工期延误情况等;②有关的合同及合同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总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采购供应合同、监理合同及其补充约定等;③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技术文件、档案、施工记录、监理记录、材料证明文件、实验报告、验收记录、事故发生后的观测记录等;④与本次事故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规程等。
八.事故处理方案
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事发后所有受损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事故中倒塌部分按照相关标准重建,事故受损部分中约210平方米房屋、190延米围墙不能加固也应推倒重建,受损部分约270平方米房屋、97延米围墙加固后可以投入使用;
②指令承建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完成受损建筑物、构筑物重建、修补、加固等设计工作,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特殊情况;
③指令承建单位废除临建建设的分包合同,由自身施工队伍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并完成重建、受损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理工作;
④指令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责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严格审查作业文件,严格控制施工工程,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确保工程达到标准;
⑤指令建设单位,重新计算并核定建设工期,对不合理要求进行修改,必须确保合理施工工期,不得随意压缩;
⑥指令各参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各自写出本次事故报告,认真分析自身原因,查找管理漏洞,接受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九.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的验收
20xx年9月8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各参建单位接到处理报告后,历时约45天左右,完成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场恢复正常施工状态,本次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承建单位管理体系到位,必要的人员及设备到位,作业措施合理有序。监理单位严格履行职责。经各单位共同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整个工程达到设计标准,满足使用要求,可以投入使用。
十.本次事故处理结论
经调查组研究后一致认为,本次事故属于严重质量安全事故,事故中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主观原因是主要的。作为建设单位,给定的工期过于紧凑不合理,负有一定管理责任;作为监理单位,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监理不到位情况,特别是对分包单位的审查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负有监理责任;作为承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重不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严重不到位,特别是违规选定分包单位且疏于对分包的正常管理、监督和指导,致使现场失控,酿成事故,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
调查组认为,本次事故损失较大,属于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非常令人痛心,但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各参建单位必须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严格履行各自责任,确实保障项目正常、安全、有序进行。
本次事故处理过程及结论将按照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省财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相关单位作出进一步处理。
在各个生产行业中,安全生产都是放在第一位置的,其间的道理不言而喻。‘‘安全第一的思想’’内涵深远在我们铁路运营生产中尤显重要,安全之弦不可松的道理显而易见。今年1月23日济南局的路外伤亡事故和4月28日D195脱轨与5034旅客列车的相撞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更是一场血淋淋的惨痛教训,这种代价太大太昂贵了!作为我们每个从事铁路运输工作者而言更是要触及灵魂深处地进行自我反思。导航仪品牌排名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笑话大全
我是在今年初由武昌桥隧车间从事生产技术工作调到武昌重点维修车间抓生产安全工作的,安全工作与生产是紧密相连的,我认为没有安全的生产是在积累罪过,这是我所深刻感悟到的。导航仪品牌排名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笑话大全
在日常工作中所应汲取的教训回想起来确实很多,结合铁路规章制度深有感触。回顾这段在武昌重维车间抓生产与安全过程中我更应反思:今年春运结束之后段各项大型施工作业也相继展开,武昌重维车间对段部署的各项生产任务也进行了相应的布置。车间生产工作分成三组进行,我全面负责大机捣固作业的施工配合工作。大机捣固施工作业对每个相应维修车间都很重要,通过大机捣固作业可以解决维修车间在日常维修保养中所难以解决的设备问题。因此,为了达到大机捣固作业的预期效果,我需每天组织运用好近百名职民工进行捣前准备,捣中配合,捣后整修的工作,在此期间也暴露出了不少安全隐患问题令我反思:
1要正确面对众多民工上道作业人身安全方面的卡控。我们对所有上道民工都进行了铁路作业安全教育,但是,是不是入脑入心了呢?当然是不可能达到的,我们的职工上班多年也范错,更何谈民工?我当初就错误的认为教育部门对民工进行了培训就达到了民工安全可保的目的,事实并非如此。3月份在横店——滠口区间大机捣固后的整修过程中就差点出事。想想京广线列车时速,区间常见被撞击而死的鸽子更何谈长脚的人?如此想来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对民工的安全卡控是多么重要。有时带班职工和民工为了赶任务他们可能就忽视了自身所处的安全环境,如果再加上带班职工的麻木那就很可怕了。在这我应深刻反思,3月29日由于机捣分成三汊——孝感与横店——滠口 二个区段进行,我考虑到车间工作压力大就没有向车间负责人要求增派干部盯作业,就放一名工长和业务好的`班长在横店滠口间,我在孝感三汊间,如今想来心有余悸:横店滠口间工长班长竟然在撤去区间防护员的情况下上道整道床,铁路邮政快车飞驰而来就在接近400米处职民工才发现迅速下道。次日我获知情况后很为震惊,为了教育警醒工班长,我主动带他们到安全科接受教育。所 我们的工作之所以总不见起色,我认为在很大的方面存在着靠经验处事,所以也就没有了创新和新的成效。现今铁路建设是不可同日而语了,领导们的思路在变要求更高我们仅仅凭经验那又如何跟得上不断变化的新要求?见多了习惯了就可能麻木了就有可能出安全状况!经验有时候是会害人的!要以常新的思路分析对待!
3要按规章做事。作为管理者不能做所谓的“老好人”,对职民工要常敲安全警钟。在某种程度上对规章制度的放松就是害人,害己。导航仪品牌排名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笑话大全
4严格劳动纪律,树精品意思和集体荣誉感。我们做任何事情要有社会观念和社会影响观念。我们的工作不到位就是坏了集体声誉,丢了形象失去了社会信任!
通过反思,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如下几点:
1要严格按章做事,灵活机动但是原则不能动。
2抓工作多进行预想。
3现场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措施进行,严格遵循《技规》、《维规》、《安规》条款,不干违章活。
4.不依从经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判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