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计划(通用5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份计划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下面是细致的小编给大伙儿收集的语言文字工作计划(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篇1

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及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通过创建活动,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并在全社会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计划

基本思路

通过努力,达到《湖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的要求,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教学改革质量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

一、加大宣传,形成氛围

1、加强语言文字的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组织学习《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通过宣传,增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认知度。

2、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宣传力度,要在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一年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结合申报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在学校内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横幅、广播、黑板报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贴近社会热点的各类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再次掀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健立健全制度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完善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实施细则》、《检查反馈制度》、《语言文字工作考核制度》等。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并列为教师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并在“教师为主、全员参与;教学为主,全面渗透;学校为主,全方配合”的原则指导下,制定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总体规划,开展科学、生动、有序、有效的“双推”工作。

2、为了确保语言文字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各部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加大此项工作的力度,落实对各个阶段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测和监督。不定时的对教师、学生的普通话及使用规范字情况进行检查。各年级、各班均要成立监督小组,设1-2名监督员。

3、加大对校内公共场所的用字进行检查、及时更正。

三、增强意识、责任落实

(一).明确目标,分段推进

1、学习准备,落实责任。学习细则,统一思想。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要由领导分管、负责,具体落实,并制订一系列奖惩措施。

2、领导带头,在公共场合讲普通话,办公室必须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教师以身作责,将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负责对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进行培训和达标测试。

3、开展多种活动,学以致用。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深化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师德论坛比赛,组织学生开展古诗诵读活动、硬笔书法、小报评比、历史小故事比赛、中学生行为规范辩论赛等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作用。同时让学生走出校园体验生活,经受锻炼,增长知识,潜移默化渗透推普、推规工作。少先队大队部将组织开展“啄木鸟在行动”小队活动。雏鹰假日小队员利用课余时间对街道、商店、市场、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标语、单位名称、店铺招牌、商品标牌等不规范用字进行检查纠错,及时向有关单位、个人发出联系单反馈信息,督促及时修正。

4、加强学校系统信息制度建设,“校校通”信息技术教育的不断普及,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电子化管理创造了条件,在学校建立校园网之际,我校将建立相应的语言文字网页,加速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化过程。

5、保存档案,总结得失,让普通话成为学院的校园语言,并维护语言文字宣传工作。

6、加强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一项内容。有计划地开展检查工作,对各班进行检查评估,通报情况,及时改进并迎接市评估验收。使语言文字工作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用字规范化工作

1、将用字规范化作为抓教学质量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教师的板书与作业批改,学生的作业书写,都必须使用规范文字,并派专门小组督查、验收。

2、各公文、试卷、讲义及其它印刷物必须用规范字,由有关单位负责定期检查,对未用规范字的文件予以通报批评。

(三).普及普通话的工作

1、普通话是教学语言,教师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将此作为教学督导、检查和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2、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过级测试并达到国家颁布的标准(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余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学校建立档案。

3、校内集会、各项活动,参加者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科室抓好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报名工作。

四、寻求有效途径,扩大辐射范围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是学校开展任何工作的一条强有力纽带,为此,我校要在抓好在师生中推普、推规工作的同时,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家庭的配合、社会的支持,提倡学生坚持在家庭、在社会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由学校到家庭,由家庭辐射社会,使学校成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补充渠道,形成有效推普、推规辐射网,扩大“双推”工作的影响力。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x规划》和《武汉市语委办x年工作要点》,根据武汉市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五大行动”(示范创建、培训测试、经典诵读、社会“正字”、方言优化)要求,认真开展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升师生语言能力,优化学校语言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把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办好做出新贡献。

二、重点目标

1.夯实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成果,争创市级年度优秀。

2.创建武汉市“经典诵读”特色学校。

3.开展“阳光朗读”活动。

4.对9个“文明用语示范岗”重新评估,新增2个。

5.组织第17届全国“推普周”活动,创新推普工作。

6.教职工普通话培训达标;一年级学生开设《普通话与口语交际课程》,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合格率达到85%。

三、主要工作

1.召开x年语言文字工作布置会。总结x年工作,科学研究谋划x年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示范校建设、教育教学、精神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贯穿在日常工作之中。

2.继续组织好“阳光朗读”活动。“阳光朗读”活动将在内容、形式上不断创新。一是坚持早自习诵读;二是3月底组织部分学生排练经典诵读节目——《中华之声》参加武汉市中职学校“国学经典诵读”决赛;三是举办“经典文学”系列讲座;四是校园文化艺术节组织全校学生诗文朗诵比赛;五是开展4月23日全国 “读书日”活动;。

3. 狠抓教职工、学生语言文字达标培训。针对个别专职教师还未达标、学生测试成绩合格率偏低、少部分教职工日常工作用语未能完全使用普通话等问题,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培训。加强普通话教学研究,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测试质量及测试合格率。选送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提高师资水平。

4.积极参加武汉市第二批市级经典诵读特色学校的评选,做好评选活动的参评工作。

(1)完成x-3000字的自评报告; (2)持续开展“阳光朗读”活动;

(3)举办教职工美文吟诵、学生诗文朗诵会。

(4)“技能节”在学生中开展“汉字英雄”书写比赛活动;

(5)进一步营造富有中华传统文化特色的校园氛围,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展示实践活动图片等。

5. 对照“文明用语示范岗”评选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形式,对成教部等9个“文明用语示范岗”进行考核及重新评价,确保示范引领效果,发挥典型作用。拟新增2个“文明用语示范岗”。

6. 精心组织第17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根据上级“推普周”活动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我校第17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方案,进一步创新“推普周”活动方式,提高广大师生的参与意识,扩大推普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7.打造语言文字硬环境。按照学校文化建设总部署,提出环境建设合理规划,主动协助职能部门,在校园环境建设上有所作为。

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篇3

为贯彻落实委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精神,切实做好我局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工作,根据《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目的意义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一种具有标志性作用的民族文化产品,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是民族文化先进性的体现。提高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是树立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法制意识,是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全局上下要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评估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受检范围

局直各科室、所属大队、中队。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三大部分。即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窗口服务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店招广告、新闻用字、部门和单位的公文、印章、牌匾的用字规范程度及相关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局语言文字工作开展进行贯彻、指导和检查。

(二)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方案

局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估检查。

(三)分步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动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迎检方案及实施细则,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培训。各科室、所属大队、中队对照指标进行自查,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建立相关档案资料。

第三阶段:模拟检查。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迎检情况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阶段:迎接语委评估,接受语委的检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所属大队、中队务必按照语委的要求,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办公室定期督查,督促各部门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检查评估。

(二)各科室、所属大队、中队要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不得随意变动。

(三)局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篇4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龙游县语委20xx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局干部素质,形成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

二、工作目标

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力争通过努力工作,达到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保证本单位在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中各项工作都合格。

目标包括:

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把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本系统在职适龄公务员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在会议发言、人员接待、参加大型文艺活动、播音、采访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

继续搞好文字规范化。公文、印章、标牌、合同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单位涉及公共服务的窗口以及单位主要场所和领域的语言文字基本达到规范要求。

三、具体措施

(一)加大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会议室、走廊、办公室等办公场所悬挂永久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等。

(二)做好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相关工作。结合龙游县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找出自身不足,制定 、落实部门改进措施。做好本局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整理有关档案资料,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三)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建立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本局确定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在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四)加强对局系统普通话培训。结合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局机关在职公务员和新入职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语言文字水平。将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作为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要求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

(五)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探索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考核长效机制,将日常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指标要素之一,提高语言文字水平,保证语言文字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尽快实现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目标,更好地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县服务,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实施办法》,坚持以城区为中心,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主体,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提高全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坚持目标管理、量化评估,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经典诗文诵读和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一条街活动等为载体,完善行政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全乡公民素质,为建设文化强县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任务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坚持“大力宣传、全面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策略,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社会主要领域用字,特别是出版物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和公共场所用字要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推广数字化测试管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政策理论研究等方面,提高管理与科研水平,推动国家省市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二)完成乡镇农村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根据市、县有关规定,评估工作要与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与建设文化强县相结合。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三)落实普通话水平达标制度。50岁以下的乡镇公务员,要在验收前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情况进行培训。

(四)开展规范用字培训和测试。自5月份开始对与文字应用相关行业人员进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

(五)按期实现学校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的目标。乡村学校及幼儿园20xx年年底要基本实现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的目标。已达标的学校要巩固成绩,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措施要求

(一)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发放系列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

(二)实施农村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的中心作用,使乡镇街道率先达到“普及普通话”、“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进而带动和辐射广大农村地区。本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依据相应的评估标准、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提出切实可行的分层次、分阶段达标要求。积极开展评估工作,规范评估程序,有针对性地制订改进措施,不断推动乡镇语言文字工作进程,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全乡评估达标。

(三)加强语言文字测试管理。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测试,鼓励以多种方式开展交流与合作。

(四)广泛开展经典诗文诵读活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作为素质教育和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适时组织诵读展示与比赛,做好诵读辅导人员培训,提高诵读水平。

(五)建设适应新世纪需要的语言文字工作队伍。有计划地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

继续开展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骨干队伍的培训,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学术团体的作用,共同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六)乡政府要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负责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统筹指导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要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列入教育督导和学校评估的内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基本内容和常规管理。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协助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做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要加强对涉及企业名称、商标标示及使用说明、广告、招牌用语用字的监管,依法审批,依法管理,堵源截流,从根本上治理窗口行业用字不规范现象,提高社会用字规范化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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