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合集31篇)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1篇)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进入,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实验设备,药品和实验样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实验设备,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污水等要妥善处理或排出;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摆放整齐,经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实验样本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八、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九、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十、实验时应注意安全,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药品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及时核销试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册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按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港条初中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教师要按照实验要求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仪器和易耗材料,检查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

港条初中化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存放,定室、定橱、定位。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做好通风、防尘和保洁工作。

(2)做好仪器明细账、清册和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物相符,人事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3)仪器外借、报损要及时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并做好交接验收。

(4)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以便准备。实验后记录实验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实验完毕及时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失少应及时登记、查找并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用后应进行保养归位,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6)每学年清点一次仪器,核对帐物。统计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开出情况。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2)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3)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1)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

港条初中化学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在上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完成实验报告。操作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物品不得携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如实报告教师。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度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度应符合相应的医药洁净室设计规范和验收要求。

1.操作室洁净度应符合洁净万级要求。

2.操作台洁净度应符合洁净百级要求。

二.微生物实验室的使用:

1.微生物实验室使用前应确保操作室的洁净程度。

1.1.使用30分钟前应先开启操作台及操作室的净化和消毒系统,关闭消毒系统后10~15分钟再进入操作室;操作结束后,开启消毒系统30分钟后再关闭消毒系统和净化系统。

1.2.试验开始前应做好相关试验的准备工作,确保在试验过程中不离开操作室。

1.3.进入操作室的任何东西外包装均需消毒处理。

1.4.与试验样品接触的任何器具均应预先灭菌处理。

1.5.清洁消毒用器具应专室专用,不得混用。

2.微生物实验室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洁净工作区域净化控制规定。

2.1.保持个人卫生,不得佩带饰物,不得涂抹化妆品。

2.2.室内应穿戴专用衣帽、口罩及鞋子。

2.3.手部应进行2次消毒,宜带无菌手套。

2.4.在操作中,操作台面应垫上消毒布巾,以防操作中有滴落液污染台面。

3.试验操作中应进行沉降菌检测,以便判断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1.在进行微生物试验时,在操作区域左、中、右分别打开3个培养平板直至试验结束,关闭平板。

3.2.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TSA平板)倒置于30℃~35℃的培养箱中培养;沙氏培养基(SDA平板)倒置于20℃~25℃的培养箱中培养。

4.不同的微生物试验项目不得在同一时段同一区域操作台中进行。

4.1.产品初始污染菌检查,不得与产品无菌试验同时进行。

4.2.工艺用水微生物检查,不得与产品无菌试验同时进行。

4.3.有菌培养物试验必须在阳性菌接种室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三、微生物实验室的`维护:

1.微生物实验室应定期清洁消毒。

1.1.每次操作前用消毒液擦拭台面。

1.2.每次操作结束,做好清场,不遗留本次试验用具和物品。

1.3.每次操作结束,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面、消毒灯、操作台内外表面、操作室门把手等凸出面及辅助房间的地面。

1.4.每月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室及辅助房间的墙面、门窗及门顶和房间顶棚、操作台底部。

2.定期按洁净室控制要求检测房间及操作台环境洁净度,视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1.微粒浓度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50%,重新大扫除;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80%时,如通过大扫除还不能下降粒子数,则应考虑更换高效过滤器。

2.2.沉降菌超过相应等级要求或发现芽孢菌或真菌,用化学试剂熏蒸。

2.3.大扫除或熏蒸后应再次检测,以证明环境符合洁净度要求。

四、微生物实验室用培养基:

1.微生物实验室用培养基应按微生物检查用培养基制备操作规定配制和灭菌。

2.脱水培养基应放置在低温、干燥、避光的柜内。

3.使用前应检查配制好的培养基容器和盖子是否完好、内容物是否有污染。

4.配制好的培养基应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使用。

4.1.配制好的培养基保存需包装,防止污染。

4.2.配制好的液体培养基一般在三周内使用;平板最好现配现用,同时设3个空白对照,如果冰箱保存不易超过一周。

4.3.配制好的培养基不能储藏在灭菌柜中,也不能储藏在0℃或0℃以下环境中。适宜的温度为2℃~25℃。

4.4.配制好的培养基再融化只允许一次,以免过度受热影响培养基的灵敏度。

4.5.在水浴中保温的培养基不得超过8小时,使用前注意容器外部的干燥清洁。

五、微生物实验室用菌株:

1.工作用菌株均应来自认可的机构。

2.工作用菌株传代应不超过5代。

3.工作用菌株保存于冰箱冷藏室中,适宜的温度为2℃~8℃。

4.菌悬液制备后应在2小时内使用,如保存在2℃~8℃环境中,应在24小时内使用。

5.带菌培养物需进培养箱培养时,应在阳性室传递出来前对容器外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六、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控制:

1.染菌培养物及菌悬液在丢弃前应在阳性室内完成销毁工作,合适的方法是121℃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2.接种环在使用后立即在火焰上烧灼处理。

3.接触菌液的塑料吸嘴使用后应立即泡入中效消毒剂溶液内,40分钟以上。

4.未长菌的培养基或过期的培养基在丢弃前应进行去营养处理,可以选用121℃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

七、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相关工作的记录:

1.操作室及操作台的使用清场记录。

2.操作室及操作台的定期检测记录。

3.操作室及操作台的定期清洁消毒记录。

4.培养基的采购、使用记录。

5.工作用菌株的采购、传代、销毁记录。

6.灭菌器的灭菌记录。

7.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语音实验室是为外语、语音、听力训练等学科服务,任课教师每学期开学前按教学计划向电教室送交开课通知单,由电教室统盘安排,排出每学期的总课表,任课教师按课表顺序授课,凡在普通教室能够较好的同样完成的教学任务,就不要使用语音室,确保高档设备用在刀刃上。

二、来上课的班级必须由任课教师带领,在教师的'允许下,换拖鞋方可入内,否则,一律不准进入语音室。

三、学生进入室内,对号入座,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上课时,教师未宣布开机使用设备,不准擅自动用,师生都必须保持室内的安静、清洁,切实爱护设备,按操作要求使用设备,如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由工作人员处理,擅自乱动,凡违反操作要求造成设备损坏的,应根据情节予以赔偿,以至执行纪律处分。

四、工作人员对语音室每天整理、打扫,定期吸尘,及时维修,做好上课准备工作保证教学正常进行,每节课后,立即检查设备仪器,如发现损坏及时查清责任和损坏程度,报告领导处理。

五、工作人员及教师要绝对注意安全,户型或上课完毕必须断电关门,防止丢失或其他事故发生,未经批准的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室内,更不准摆弄设备,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5

教学仪器的科学管理,包括计划管理,作好购置计划;技术管理,使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经济管理,提高仪器的利用率。它还包括规范化的管理措施;程序化的工作方法;系统化的规章制度。教学仪器的管理必须严格制度,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一、学校要建立仪器室,实验室。室内要有防护设施。

二、仪器要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帐帐相符。新调入的仪器要及时验收入库。

三、仪器外借,报损,报废要办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期回收。

四、科学管理。分室分柜定位。贵重,易燃,易爆,剧毒品的使用要填专用“领料单”,经批准后放可取用。

五、教师要使用仪器与药物,先填“实验通知单”。管理人员按要求做好准备。

六、教师和学生做完实验必须将仪器完好地交回管理人才。如有损坏及时报告,按章处理。

七、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时,要讲清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八、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修工作。

九、每学期清理一次,并把清洁结果报告学校。

十、实验员变动,要办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6

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实验教学的安全、有效进行,确保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获得科学知识和实践技能,同时也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这一制度应涵盖实验教学的各个环节,包括实验准备、实验过程管理、实验后清理、设备维护与安全规定等方面。

内容概述:

1. 实验室准入制度:明确学生进入实验室的资格,如完成预习、遵守实验室规则等。

2. 实验教学计划:规定实验课程的设置、实验内容、目标和教学方法

3.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指南,包括使用化学品、电器设备等的注意事项。

4. 实验材料管理:规范实验材料的领取、使用和回收流程。

5. 设备使用与维护:规定设备的使用权限、操作规程和定期保养制度。

6. 应急处理措施:设定意外情况下的应急响应程序,如火灾、化学品泄漏等。

7. 实验室清洁与卫生:规定实验后的`清洁标准和责任划分。

8. 教师与学生职责:明确教师的指导职责和学生的实验行为规范。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为切实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进入实验室上课的老师及同学必须先学习并遵守此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进入本实验室的老师和学生在做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对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骤,实验老师提醒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三、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特别细心,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湿润的手去接触启电闸和电器开关。

四、在实验室内不得高声喧嚷,不得随便串走,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如遇火警,应根据起火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灭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六、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人员及时处理。

七、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实验老师的安排和指导。如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人身伤害者应自负责任,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需按学校有关仪器设备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八、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将仪器设备各部分旋钮恢复到原来位置,拔去电源插头。

九、实验完毕后,清点数量,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并对实验场地进行清理,个人实验区域的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值日生负责。经实验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断电,必须将实验室内的电、门、窗等关好。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早会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8

实验预约准备制度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任课教师应在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生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仪器借用制度

一、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凡借出仪器一律填写仪器借还登记表。

二、教师演示实验借用教学仪器必须提前三天给实验管理员或实验教师发《实验通知单》,教师和学生其它用图借用仪器须经主管教务主任同意后方可履行借还手续。

三、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按时收回。外借仪器以不影响本校的实验教学为原则,如有影响绝不外借。

四、凡外借仪器必须按时收回。借前和收回时应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并说明注意事项。

五、借出的仪器如果损坏,在归还时要及时填写损失报告并与领导及时勾通,主管领导要及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六、仪器管理人员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帐物核查工作,如发现逾期末归还的仪器应查明原因,及时追回,确保所有教学仪器全部入库。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个人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应照原价赔偿。

二、学生由于正常进行实验操作导致仪器损坏无需赔偿;因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原价赔偿;故意损坏仪器的,要按仪器原价的两倍赔偿。

三、本校教师借用仪器用于本校教学目导致损坏的无需赔偿,如因故意或严重违章操作等不负责任行为而损坏的,应照原价赔偿。

三、仪器被盜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对教学仪器或实验室设备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要报教育局和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仪器报损制度

一、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二、审批权限:低值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须经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审批后才能报损。

三、教学仪器损坏要及时报损,低值易耗仪器报损手续每学期末到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办理一次,贵重物品随时办理。

四、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五、仪器报损须认真填写教学仪器损失报告单,尤其是报损仪器损坏的原因、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和处理办法等各项内容。

六、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中减去,并填好结存栏。

七、凡是损坏的仪器要作为报损的依据,不能私自处理,要在报损手续办理完毕,经教学设备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采取丢弃、掩埋等处理措施。

仪器交接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员或实验教师调动或更换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逐一核对帐、物、卡,对短缺的仪器、药品原保管人应作出解释并负责追回,在确保帐物相符的情况下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三、移交范围包括各类帐册、仪器、钥匙及有关的.所有资料、记载等。

四、交接清单必须由主管领导、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物理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明确实验室是巩固科学知识和开发创新思维的重要基地,必须端正实验态度,积极参与实验教学。

二、实验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原理和实验步骤。

三、进入实验室,由任课老师确定学生组数、组长,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调动。

四、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动用仪器。实验前,小组长应查点本组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老师。

五、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按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课后撰写实验报告。

六、实验结束,小组长必须再次清点器材,保证齐全,该洗刷的必须洗刷干净,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保持实验室安静,严禁喧哗、吵闹。

八、实验器材是国家财产,必须人人爱护,因违犯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必须照价赔偿。

物理实验仪器管理制度

一、物理教学仪器是进行物理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经厂家技术员与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一起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合格验收后,登记到学校《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交由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填写《实验仪器设备卡》,编号分类,并上柜上架,统一保管。

三、教学仪器要编号、分类摆放在仪器柜或架上,贵重、精密仪器应专柜加锁,严加保管。柜外应标明仪器类别、名称和数量。

四、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都要做到账物、账账、帐卡相符。

五、教学仪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照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养及时维修,保持清洁。要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不准随意拆卸仪器零件挪作他用,保持教学仪器整洁完好。

六、教学仪器不准借给个人或变为己有。外校借用时须持单位借据,经教研组同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员登记借出,并负责按期索回。

七、任课教师使用实验仪器必须通过实验教师。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仪器使用计划,由实验员给予准备(学生实验最好提前一天准备好)。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对所用仪器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操作,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演示教学仪器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实验室。归还仪器时须经实验教师验收。仪器使用时,如有损失,在归还时应向实验教师说明,实验教师随时登记并按教学仪器报损和赔偿制度的规定处理。

八、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实验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整理归还,实验员验收及时放回原处。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丢失者,均应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九、每学期末由教研组与实验管理员或实验教师共同对教学仪器设备实行帐、物、卡进行一次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主管领导做书面报告。

十、对不能修理的损坏仪器和长期使用不上的陈旧仪器应下架妥善保存。对报废的仪器,须经学领导审批后,从《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中注销,并上报教育局和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十一、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卫生。

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教师)职责

一、认真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二、负责设立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实验仪器设备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单》、《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领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购买申报表》、《实验管理员岗位日志》、《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

二、按照本校实验教学计划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并积极为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创造条件。

三、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开发新的实验项目。主动学习,积极参加有关的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四、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器材、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器材、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五、按《中学物理仪器管理制度》做好仪器、设备、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物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整齐、清洁,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六、完善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对实验室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确保学生在实验室的人身安全。

八、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定期对对教学仪器设备实行帐、物、卡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主管领导做书面报告。

九、每天填写岗位日志和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记录实验室运行过程中的情况。

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组长,教务科负责人、总务科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员任组员。

二、每学对需进行实验教学的年级,按班级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由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负责解讲。

三、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四、实验过程中操作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仪器设备和人员人身安全。

五、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要保持干燥、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设施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使用干燥箱、烘箱、电炉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要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热器具。

七、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此类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制度。对贵重物品的保管要落实到人,严防被盗或丢失。

八、加强对电源、水源、气源的管理,保持开关、闸、阀等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气阀等。

九、实验室内严禁烟火,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放置。如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抢救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

十、各级安全责任人应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状况,随时注意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学期开学、寒暑期前和重大节日前夕组织检查全校实验室、仓库等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消除隐患。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根据中学物理教学大纲的要求,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正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高实验操作技能的最好途径。

一、学校成立实验教学管理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物理教师、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任组员。

二、任课教师与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制订具体的实验教学周计划,并交由实验教学管理小组备案。

三、实验教学管理小组要制定学期实验准备报告。

四、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每次实验课后要填写岗位日志,记录实验室运行情况。

五、每次实验课后,学生要撰写实验报告,根据实验现象、数据及结果分析并得出结论,并由老师批阅。

六、保证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100%。

七、物理考试试卷的题目设计要按教学大纲要求,包括规定比例的实验题目。

八、制订实验操作技能抽测计划,按一定比例随机抽选一部分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并写实验报告,由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共同对实验操作技能评分,由任课教师评定实验报告成绩。

九、任课教师与实验管理员制订自制实验教具计划,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作实验教具。

实验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实验室档案资料是实验室管理建设的重要部分,完整的档案资料对于实验教学的开展具有积极意义。中学实验室应健全完善档案资料的建设。为规范中学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档案资料分教学档案和设备管理档案两部分。

二、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实验计划总结、实验记录、实验通知单、实验室各种表格;

三、中学实验室教学管理资料应包括:学期实验计划、学期实验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情况记录表、学期演示(分组)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小学实验室教学管理资料应包括:学期实验计划、学期实验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情况记录表、学期演示(分组)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学管理论文、实验教学情况分析。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帐册应备有实验设备管理档案包括:《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实验仪器设备卡》。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资料包括:各种实验仪器(含标本、模型、挂图)、器材、标签、《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单》、《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领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购买申报表》、《实验管理员岗位日志》、《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实验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打印稿)》、实验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等。《实验仪器设备报损记录表》、《实验仪器设备申报表》、《实验室管理人员交接记录》等。其他管理资料还包括:实验室管线布线图、实验室所有管理制度打印稿、上级关于实验室建设文件、实验室专业报刊、杂志。

六、实验室帐册的填写登记应做到帐、物、卡相符,帐目清楚,填写完整,记帐及时,流程规范。

七、实验室资料的填写登记应做到填写及时、完整规范、字迹清晰。

八、所有档案资料应在年末按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分类、装订成册、装盒存放。仪器总帐应交学校总务部门一份,其他帐册及使用资料可由实验室保存。

九、档案资料应列入移交范围,移交时应将所有档案资料列出清单,清单上要有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导)处主任、实验室管理员及交接双方等人签名。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2、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3、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4、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5、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6、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7、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8、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二、实验室管理守则

1、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2、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3、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5、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6、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1、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2、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3、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4、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5、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6、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7、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8、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借还赔偿制度

1、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2、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3、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4、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5、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6、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7、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8、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仪器室维修保养制度

1、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室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2、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学生实验完毕,及时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认真处理。

3、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实验仪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还记录。

4、对部分不能及时维修的仪器应分开存放,报请总务部门处理或请专人进行维修。

5、对确认不能维修的仪器,应及时汇报校长室,经同意后进行核销、报废。

6、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对已核销、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如有可能,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六、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2、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3、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4、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5、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6、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7、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8、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实验室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想要良好的安全环境就必须各员工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制度。下面我整理了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范本一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公司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或周围吸烟、点火。

四、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洗净双手才能进食,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中。

五、保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乱扔杂物。

六、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

续。

七、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八、严禁带电的情况下,搬动、移动或振动实验设备,以防损坏设备。

九、实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使用登记制度,每次使用结束必须登记。

十、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以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应等干燥后再用。

十一、实验所用设备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断电停机,严禁带故障运行。

十二、实验结束,实验人员应立即清理现场,仪器归位、清洗器皿。

十三、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并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十四、实验室人员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扑灭初级火灾,并将本实验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十五、每日安全巡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实验技能。

二、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熟悉所管年级的教材和各种实验。开学初主动向任课教师了解本学期的实验计划,每学期把它们按年级、按章节写出实验一览表,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准备。

三、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药品的保管、使用帐目,做到进出、缺损、消耗登记,做到账物相符,仪器、设备摆放有条理、科学、美观。努力做到三清:账卡清、数量清、质量清。四懂:懂性能、用途、操作、维修保养。经常检查仪器设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保证仪器、模型、标本等的完好率。

四、根据教学计划,独立地提前做好学生实验及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按时完成。课前认真备好教案,积极协助教师辅导学生上好实验课。实验完毕,认真验收仪器,标本等设备。认真填写实验记录。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保管、使用,要按公安部门规定严格管理,并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安生,保护好国家财产。

六、协助教师积极开展科技实验,自制教具和仪器维修等活动,培养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

七、加强责任感,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教学仪器使用、保养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对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敢于制止。

八、每学期初,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期末总结实验室工作情况、任课教师实验情况、仪器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学期购物计划。

九、搞好室内卫生,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十、认真遵守实验员守则,遵守作息制度,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及思想水平。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1)积极主动配合教学工作,了解并掌握化学学科在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并订出化学实验室每一学期的管理工作计划。

(2)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有计划并按时开放化学实验室。

(3)配合学校完善化学实验室的实验设施器材,订出每学期化学实验器材的采购和更新计划,建立各种仪器药品设备的帐目,建立健全入帐、借用、赔偿、报废等制度,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4)实行严格的化学实验设施器材的使用、保养和保管制度,经常清洁和检查实验器材并及时保养维修,保证实验器材设施在化学实验教学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化学实验室、准备室的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6)各种仪器、设备、药品、挂图等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有条不紊。

(7)根据安全规则管好有毒易燃化学物品,定期检查,注意防火、防潮、防毒、防爆、防盗,每日下班前应检查水阀、门窗,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对危险品及有毒药品要专柜存放,严格遵守保管和领用制度。用后及时妥善处理残渣。

(8)认真准备化学实验室课的实验器材,注意实验器材在实验课中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不合格或不合用的器具。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一、科室必须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并设质量监督员一人,质量监督员必须做好有关质量管理日常工作记录,科主任全面负责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二、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质量监督员、质量管理员组成,监督实验室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进行。

三、由科主任或质量监督员组织质控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质量控制监督会”,并作好记录。

四、质量监督员负责执行检验过程的各项指标的质量控制程序和对本科室室内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进行分析和处理。

五、各专业实验室质量管理员负责本室室内质控是否按照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六、室内质量控制:对检验科开展的检验项目检验程序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一)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室内质控规则和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程序;

(二)各组组长负责制定本组室内质控规则和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程序;

(三)检测人员负责执行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和对本岗位室内质控进行分析和处理;

(四)质量监督员监督本组内是否按照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有关要求进行。

(五)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样本进行验收和不合格样本处理;样本接收人员收到样本后,要及时分发样本至相应专业组,相应专业组及时对样本进行处理,并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保存;检测人员对所有的样本进行规范化的编号,防止检测过程中或检测后出现错号;在血液样本分离过程中要正确选择离心速度和时间,尽可能避免样本溶血。样本采集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

(六)对所用检测方法、校准品、试剂、质控品及仪器等进行选择和评价。

(七)检验人员的资格和经历必须能够满足相应岗位的要求。

(八)检测人员根据检验项目及对质控的要求,选用合适的质控物,与常规样本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测定,分析质控结果。若失控,则不能发出该分析批次的'病人结果。纠正失控状态,重新分析当批次的病人样本。

(九)室内质控结果失控后由具体操作人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编写室内质控小结、质控报告,以及制定不合格项目处理措施一并交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文档管理员存档,并在《归档记录控制清单》上记录。

七、室间质量评价:参加省级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样本同时进行。对检验科参加室间质量的全过程,包括室间质评计划的制定、质评项目的确定;质控样本的接收、分发、检测、结果报送、结果回报后质评结果的分析以及不合格项的处理等进行控制,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一)检验科主任批准质评计划和质评项目。

(二)技术负责人负责质评计划的制定和质评项目的确定。

(三)各专业组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组质评样本的接收、分发、检测、结果报送和质评报告总结。

(四)质量监督员监督本专业组质评过程。

(五)各专业组组长根据本组工作情况,选择参加室间质评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各组计划,确定本科参加质评的项目,制定质评计划,并报检验科主任批准。

(六)各专业组组长协助检测人员按常规样本完成室间质评项目的检测,填写报告并签名。然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经科主任签字后送报结果。原始结果由各专业组负责保存。

(七)室间质评结果回报后由组长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编写室间质评小结、质控报告,以及制定不合格项目处理措施一并交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文档管理员存档,并在《归档记录控制清单》上记录。(八)质量监督员监督本专业组质评样本的接收、分发、检测、结果报送、质评报告总结、整改等过程。

八、实验室间及实验室内部比对评价:对省级临床检验中心未组织室间质评的项目,应该积极开展实验室室间的比对。建立和实施实验室间及实验室内部比对计划和程序,以确保实验室间及实验室内部应用不同的程序或设备,或在不同地点,或以上各项均不相同时同一项目的检验结果具有可比性。

(一)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讨论并确定比对方案的实施计划,准备实验材料等,检验科主任负责审批,并确保比对计划按时执行。

(二)各专业组组长具体负责比对计划的实施以及不具有可比性项目的整改。

(三)质量监督员负责比对试验的实施和全过程质量监督。

(四)相关检验人员负责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并完成样本的检测和上报。

(五)原则上常规生化项目、血细胞计数、凝血项检验项目、化学发光等检验项目等实验室间的比对每年进行两次,其他项目视具体情况每年进行一次。

(六)如果某个检测系统进行维修或校准等,则在两个检测系统间进行比对实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七)根据需要选择通过实验室认可的单位或权威检测单位进行比对试验,比对方案由参加比对单位协商解决。

(八)实验数据的收集和处理。

(九)以CLIA’88法规对室间评估的允许误差和/或根据生物学变异确定的偏倚为判断依据,由方法学比较评估的系统误差(SE)或相对偏差不大于CLIA’88允许误差的二分之一和/或根据生物学变异确定的偏倚,认为不同检测系统间的系统误差或相对偏差属临床可接受水平。

(十)比对结果临床不可接受时,首先应该查明原因,如果需要对检测系统进行校准的话,应及时校准。校准方式有:利用目标检测系统测定新鲜血清结果来校正其他自建检测系统;用回归方程的截距和斜率作校正因子校正其他检测系统;用混合血清作为共同校准品校准各检测系统等方式。不同实验室应根据自身情况,经验证后决定使用何种校准方法。

九、建立质量控制内审小组:为了保证ISO15189标准在检验医学质量管理中的全面落实,真正做到“写你应做的,做你所写的,记你所做的,查你所记的,改你所错的”。确保科室能够按照有效的文件体系运行,成立检验质量内审小组,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督促落实是一个重要的手段。为此,检验中心就内审小组的成员资格和组成职责,计划等作有关规定。

(一)内审小组职责:

1、负责科室程序文件的讨论和制度,报科主任审批签发,并监督科主任对制定文件和制度的执行。

2、对科室程序文件的修改提出申请,并重订,报科主任审批签发。

3、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科室有效文件体系执行状态,定期为半年一次。

4、按年度计划,定期对某一专业实验室进行全面的质量审核。

5、负责每日的检验报告单审核及科室的考勤状况、水电、安全等。

6、向科主任提供改进质量的有关措施和建议,并反馈审查意见。

(二)内审小组工作计划:

1、年初制定年度审查计划,通知有关专业实验室作好迎审准备,按计划进行年审,一般一年两次年审。

2、科室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和有效文件体系执行状态的检查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3、每日审核按科室由内审小组排班执行,包括总值班制度(考勤、安全等),在科主任不在时,全面负责当日的行政事务工作。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在专门的记录本上。

(三)成员资格及组成:

1、内审小组长由质量监督员担任。

2、年度审核由质量管理员负责实施。成员:、。

3、每日对检验报告的结果审查一般由各专业实验室组长及任职主管检验师参加,严格双签名,对有疑问的结果,有权向检验者提出或令其复检等。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二、仪器室管理制度

三、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四、实验室开放制度

五、仪器赔偿报废制度

六、学生实验规则

1、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制度

(1)各年级备课组对实验教学须制订教学计划。计划应于本学期初交实验室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备课组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教师要按照实验要求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仪器和易耗材料,检查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

2、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存放,定室、定橱、定位。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做好通风、防尘和保洁工作。

(2)做好仪器明细账、清册和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物相符,人事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3)仪器外借、报损要及时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并做好交接验收。

(4)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以便准备。实验后记录实验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实验完毕及时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失少应及时登记、查找并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用后应进行保养归位,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6)每学年清点一次仪器,核对帐物。统计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开出情况。

3、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4、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2)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3)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5、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1)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

6、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在上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完成实验报告。操作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物品不得携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如实报告教师。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进一步搞好我校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工作水平,促进实验室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管理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督导的范围包括校内各单位的实验室、实验管理室、仪器室、训练室、实习室以及试剂材料库等。

第三条 成立学校实验室督导组,成员3~5人,从我校离退休或在职的、德高望重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教师或管理干部中聘任,聘期一年。

第四条 督导组要深入各实验室,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实验效果、设备器材管理、实验室环境与卫生。实验室安全和节约水电状况等。听取师生对实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实验室建设方案和重大实验设备投资项目的论证。

第五条 在不影响正常秩序的条件下,督导组可以到任何一个院(部、室)采取有效方式检查实验室工作。对任何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人或事,有权批评、教育和制止。

第六条 督导组工作

1.督导组每学期至少要对每个实验室检查两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每次检查按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检查指标》(见附则)的要求逐项评分,每学年末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按各实验室得分多少排序,写出学年工作总结,由督导组组长向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汇报。检查记录、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

2.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一次。

3.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学生或教师座谈会。

第七条 检查结果的应用

1.督导组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实验室候选单位的依据。凡进行实验室工作评比时,候选单位按日常检查得分多少确定,不再进行临时性检查评比。

2.每学期将检查结果通报全院,对管理好的予以表扬,对差者给予批评。

3.在经费分配、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中对管理先进的实验室予以适当倾斜。

第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操作规程,保护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维护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物实验室应有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并有一定的经验和资质。

第三条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检验;谁制定、谁执行”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部门应建立一个疫情预警制度,及时了解、预测和评估生物实验室的安全风险。

第五条所有人员对实验室的安全风险有知情权和登记权,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安全负责人汇报。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实验室的布置与管理

第七条生物实验室应具备明确的空间布局和安全区域划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八条实验室内应有足够的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通道保持畅通,标识清晰。

第九条实验室的进出口应有限制,并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条实验室内应采用专业设备,保证通风、空调、电源等设备稳定运行。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生物实验室应保持干净整洁,工作区域应清除废弃物,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每个实验室设备上应贴有设备基本信息和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人员要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操作。

第十五条实验室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要有相应的保养计划和记录。

第十六条实验室设备出现故障时,需及时报修,并按照维修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实验室设备的`购置和报废需经过相应审批程序,定期进行盘点和设备清查。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身份验明制度、实验操作规程、实验物品储存管理、实验废弃物处理等。

第十九条实验室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实验服、手套、眼镜、口罩等,严禁进入实验区域时穿着短袖、短裤等暴露身体。

第二十条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等行为,禁止携带带有重金属、有毒物质等危险品进入实验室。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内应设有应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洗眼器等,应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人员应按照实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方法和顺序。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实验操作,并及时报告安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第五章实验室安全培训

第二十四条实验人员入职之前,应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的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人员应接受紧急救援演练,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及时更新,与实验室发展和新技术同步。

第二十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意识增强的奖惩制度,对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人员给予警告、处罚或撤销资格等处理。

第六章实验室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安全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条实验室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对修复过程进行记录。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对实验室内发生的事故进行记录和整理。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应配备监控设备,监测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三十四条对于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人员,实验室安全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由实验室安全部门及时修改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是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份精选篇,旨在帮助规范实验室的操作规程,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验室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希望本规章制度能够为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8

1、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由自然专任老师负责。

2、学生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进入实验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要保持肃静,注意室内卫生。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辅导学生进行实验,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未按操作规程或不负责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教育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要爱护所有的实验设施和仪器。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5、建立实验室日记、记录每次实验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实验完毕,科任老师应组织学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然后组织学生有序离室。

6、实验室教学人员要安排学生每天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9

b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有《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必须经校长审批,并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九、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0

1、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手套要保持完整、无破损。手套一旦疑有污染,应立即丢弃;严格污染区、生活区制度,下班时履行消毒制度。

2、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实验室的污染和标本间的'交叉污染。

3、严格遵守室内质控制度,每天检测标本时都必须附上质控品同时检测,并绘制质控图。实验结束后若对照品结果出现异常应暂扣本次化验结果,及时寻找原因并加以纠正后才能发出化验结果。

4、工作结束后必须于当天下班前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

5、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爱岗敬业,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之所急,乐于为患者排忧解难。

6、涉及患者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检验结果的抱怨应认真处理,对于实验室化验结果有误的应重新复查,并及时报告结果。

7、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轻则批评教育,重则扣发奖金及纪律处分。

8、非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区。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1

一、为了合理安排实验和仪器的使用,实验教师将分组实验计划提前三天、演示实验提前一周送交实验室。

二、教师借用仪器等须办理相关登记,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三、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常规性安全教育。学生进入实验室要听从教师和实验员指挥,按要求完成实验。

四、学生应爱护实验室的'各类物品,如有损坏应立即声明,教师除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做出赔偿。

五、学生上课时应在指定的位置进行实验,不能随意拿取其它组的实验仪器等。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卫生,各废弃物按指定地点存放,不能随意乱放,以免发生危险。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2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为确保食品添加剂检验工作的公正与客观,检验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做到细心、耐心和专心;还要具有熟练,正确的操作技能及良好的科学作风、清洁的卫生习惯。

2.检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法定标准、企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其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均不得岀厂、不得销售、不得使用。

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和谐、规范、科学的工作环境。

4.对一些关键的计量标准容具(如天平、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及其他分析仪器,必须经校验后,方可使用。

5.检验使用后的器具,应按规定及时清洗。检验用剩的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而影响检验数据。

6.在使用和操作各种仪器前,必须理解和熟悉各种仪器原理及使用操作程序,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使用完毕后应做好对仪器的清洗,必须保持仪器的完好,并认真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7.为保证检验数据的可靠,准确,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一般仪器均规定为每年一次),并做好校验台帐。仪器维修后,应使系统适用性符合规定或经校验后方可进行测定。

8.易燃,易爆,腐蚀,剧毒,贵重药品等试剂,必须严加管理。个别毒品试剂,贵重物品必须按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9.凡使用有毒,挥发性试剂时,必须在毒气柜内进行操作。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时,必须严加小心。对检验用过的一般废溶剂应倒入废液桶内,对一些特殊的废溶剂,如酸,碱,氧化剂等,应作酸碱和氧化还原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内。

10.检验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检验数据应如实的直接填写在原始记录中,不得记在其他地方。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记录,字迹清晰,计算正确。

11.对调换岗位的检验人员和新进的检验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期为16个月左右(根据岗位的难易程度而定),并有专人带教。培训和实习期满,经操作考核后,方可正式独立上岗操作。

12.各实验室要定期清扫,保持实验室地面与台面的清洁整齐。

1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事先请假,并保证做好工作交接。

14.实验仪器、玻璃器皿、试剂瓶应摆放整齐,实验地面、台面和墙壁要保持清洁干燥,仪器表面光洁。一切用品及工具用后应归还原处。

15.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应常换洗。

16.熟悉并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使用刺激性或毒性试药时,应在通风厨内操作,使用剧毒药时,要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废物、废液及时清理,用过的滤器洗净晾干。

17.对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化学试剂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用具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1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不能用实验器皿盛装食物。

19.按要求填写实验记录及报告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20.每日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水、气阀门和门窗后方可离开。

21.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未经许可,外单位人员、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联系工作请直接找相关办公室人员,加强安全卫生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二、人员及培训制度

1.人员:实验室所有承担分析或管理的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再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承担实验室工作。

2.培训:

2.1凡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在实验室经理或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

2.2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由专人带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在培训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小结并由带教人员评定培训结果(小结及评定应存档),在完成该项培训后,该受培训人员应参加“食品卫生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在取得培训证书后,该人员方可独立进行检验分析工作,方可独立出具分析报告。

2.3实验室每生成一份新的SOP后,应组织SOP中牵涉到的相关人员,在实验室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在进行培训后分析人员方可按新SOP执行,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并归档保存。

2.4实验室应每年对所有的分析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次,并考核,培训及考核结果应归档保存。

三、原始记录管理

1.记录的管理:实验室中所有原始记录均应处于可控状态,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及归档保存,过程应均有记录支持并有有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1.1记录的发放: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均应有专人负责复印,空白记录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分析人员不得随意复印使用,空白记录应编号后发放,不得发放无编号记录,发放应有专门记录。

1.2记录的回收与归档: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在填写完毕后均应及时上交至专门人员处存放,上交应有专门的记录,分析人员不得随意保留原始记录。专门负责保管原始记录的人员应将回收的原始记录置专门地点上锁保存,并记录在案。每年年底时应将年内回收的所有原始记录交至档案室归档,并记录在案。原始记录的归档保存期一般为样品有效期加1年,特殊文件(如验证文件等)应永久保存。

2.记录的填写:实验室中所有的记录填写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直接、及时、清楚、易懂、一致、持久。具体如下:

2.1填写记录内容应真实,不得随意伪造数据。

2.2填写记录时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能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空格处应划线或标明“N/A”,内容与上一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2.3填写原始记录时应做到及时,实验信息应立即直接填写到正式的表格、检验记录中,不得将原始数据填写在草稿纸上,而应该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2.4书写要清晰、易读。填写有错误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错误数据上划一横线,并在附近空白处填写正确数据,签名并标明日期。不可擦掉、涂改或在原来的文字上重写。应保证原始错误数据可辨认。

四、样品管理

所有来样填写的内容如品名、批号、抽样数量等取样信息进行复核,填写来样登记表,并依据样品保存条件将样品至专门地点存放。分析员依据请验单得到分析任务后向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领取样品,分析时应注意保持样品不受污染,分析完毕后应及时将样品归还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不得随意丢弃。如样品属毒品,应严格按照毒品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1.分析剩余样品不得随意丢弃,应由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交至实验室置专门地点存放,等待统一处理。

2.成品留样应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中间体及投料用原料应至少保存三个月,过期样品应统一处理。

五、实验室标准品的管理

1.实验室标准品包括从外购买的可直接用于检测的标准品、外来实验室具有COA的标准品或本厂自行进行标定的工作对照品。

2.所有对照品均应按照说明书规定条件存放,存放地点应上锁,不得随意摆放。

3.凡标准品应立即交由实验室人员按有关标准品管理方法进行统一采购、登记及领用,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随意使用标准品,标准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标准化室,应记录使用情况。

六、实验室留样管理

1.留样观察工作应由熟悉业务和责任性强的人员负责,收存样品时,应建立留样登记表,详细记录留样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日期、质量情况、经手人等等内容,然后定期观察检验,并建立留样观察记录和台帐,做好留样观察技术档案。

2.留样样品保存到样品有效期后一年,不规定有效期的样品保存3年。

3.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留样,不得擅自将留样随意处理。

4.在产品有效期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由留样观察员将质量异常情况以书面质量统计资料上报部门领导,共同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

七、滴定液的管理

1.为保持检验数据可靠,滴定液要定期标定,必须使用基准物质进行标定。一般滴定液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三个月。到期的滴定液必须进行复标后,方可使用。

2.配制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滴定液必须有专人配制,标定,并有第二人进行复标。

3.滴定液在存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若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新配制或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后,再标定使用。

4.标定和滴定所用的容量器具均应经过校验,方可使用。

5.配制及标定滴定液应在规定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进行,若标定温度与使用温度相差过大(一般相差10°C以上)时,应重新标定滴定液。

6.移取滴定液应倾出后移取,不宜直接用移液管插入滴定液瓶内。倾出后的滴定液,不能倒回滴定液瓶内。移取放出液体时要直放,管壁外不可沾有液体。

7.滴定液配制、标定必须有记录。并经复标核对后方可使用。标定的相对偏差不超过0.1%,复标和标定相对偏差不超过0.1%。

8.滴定液的标签应注明:标定日期、品名、使用期限、标定者、复标者、标定浓度。

9.对遇光变色的,不稳定的滴定液应置于棕色瓶中存放,氢氧化钠存放于塑料桶内。滴定液应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保存。

10.滴定液可以从有资质的单位采购。

11.购进的滴定液应登记在册,并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

13.购进的滴定液按规定在三个月内使用,到期需进行复标。但超过滴定液瓶上标注的有效期的,必须弃去,不得再使用。

八、仪器及器具管理

各种仪器都是产品检验的重要工具,必须正确使用,认真保养,确保各仪器、设备处在正常状态下,以保证检验任务的完成。

1.仪器室设置布局应符合要求,并便于仪器的操作、清洁和维修。仪器室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要有适当的防震、防尘及专用的排气等设施,仪器室应远离高温及磁场。

2.仪器室应有专用的温度及湿度控制装置;仪器所用电源应保证电压恒定,有足够的容量,并有良好的专用地线。

3.仪器室人员管理:

3.1仪器分析人员在进行分析工作前应先了解仪器使用原理,掌握各台仪器的操作方法,并具备对仪器日常维护的能力。

3.2在使用仪器前,应认真查看“仪器使用记录",了解仪器是否可正常运行。

4.仪器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工作。

5.严格控制仪器室进出人员,非仪器分析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器室。

6.仪器分析人员应每天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及仪器室温湿度。

7.仪器分析人员应注意保持仪器室的整洁,根据卫生要求安排包干到人,每天打扫卫生,天平应定期更换干燥剂。

8.仪器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必须定期进行校验。

9.仪器使用应严格遵守仪器标准操作程序,未经培训者不得随意使用。

10.仪器使用后,应进行清理、清洁工作,不得有留样液、试剂、纸屑等,并在仪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

11.仪器开启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自己又不能处理,应立即关机并报告主管,等待处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开仪器。

12.非本单位或非本部门人员要使用仪器,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必须由实验室人员在场,才能使用。

13.仪器室须保持规定的温度湿度;保持整洁,每日作好清洁工作,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14.下班时,仪器室由每日操作人员负责锁门,锁门前要检查仪器(包括电脑)、电源、空调器是否已关闭以及室内情况,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锁门,钥匙放在实验室内固定地方,否则发生意外,由当日锁门者负责。

九、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室内应备有专用的接种棒、酒精灯、试剂架、搪瓷盘及盛有5%石碳酸水溶液的消毒水、吸管筒、酒精和碘酒棉球等物。

2.无菌操作衣、帽和口罩应每次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洗和高压灭菌。

3.检验前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及工作台的清洁,并用规定方法进行灭菌消毒。

4.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无菌概念,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不能化妆、佩带饰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出室时应脱去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并挂放在指定的地点。严禁穿戴无菌工作衣、帽走出无菌室,进入非洁净区域。

5.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能进入无菌室进行微生物操作。

6.在进行检定菌和食品添加剂检验操作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或玷污他物,防止污染。

7.接种环在使用前或使用后必须经过火焰炽灼灭菌,冷却后方可使用或收还。

8.检验过程中用完的器具应定位放置。染菌器皿或剩余菌种、菌液或其他带菌培养物的器皿应在沸水中煮沸约30分钟或进行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操作时若将菌液碰到手或桌面,应及时用消毒液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9.检验完毕应及时用消毒液清理操作用具,清洁工作台及地面,并用紫外线灯消毒,关闭电源。室内应绝对保持整洁,定期消毒处理,保持无菌环境。非微生物检验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并谢绝参观。检定菌(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有专人保管。原始菌种须在低温保存,并作好检定菌的传代工作。无菌检查后的菌液,必须经高温灭菌后弃去。凡作暴露菌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应经加热约30分钟后弃去。

10.洁净室洁净度的监测工作应定期测定,并记录存档。每次进入无菌室操作时,必须同时进行环境暴露试验检测。

11.洁净区域与非洁净区域的压差应大于10,洁净区域各室之间的压差应大于5,并按规定随时检查,应符合规定。

12.操作使用后的无菌衣,帽,口罩每次必须进行清洁和消毒。未经消毒的无菌衣不得带入无菌室,更不得使用。

13.微生物检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十、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1.检定菌:凡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

2.检定菌种的来源为江苏药检所提供(购买)以接种好的菌种斜面。

3.检定菌须有专人管理。

4.将购来的各种试管斜面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5.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启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6.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菌种的传代接种。

7.将传代并经培养后的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8.每支菌种需标明菌名、接种日期和规定的使用有效期。

9.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检定工作。

10.菌种处理:凡以使用后的菌种斜面、过期的菌种斜面染菌或活性降低的斜面管必须在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或放入蒸汽消毒锅在121°C消毒1小时,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菌种斜面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11.培养基需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制备和消毒,置规定温度的生化培养箱内培养规定时间后,应检查无菌生长方可使用或可用直接使用从江苏省疾控中心购买的培养基。

12.凡做暴露菌落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必须经加热煮沸1015分钟后弃去。

13.培养基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若为无菌则置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再弃去;若为有菌,则必须经高温消毒后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培养基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十一、贵重物品、剧毒品管理制度

1.凡贵重物品(如铂金丝、铂金坩埚等)均应放入保险箱中专人专管。

2.保险箱应双人双锁。因工作需要使用时,由领用人员签字登记领出。用毕及时清洗干净登记归还,并填好使用记录。

3.贵重物品损坏或保管不善而丢失,后果均由使用人负责,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4.剧毒试药保管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与安全知识

5.剧毒试药购进后,保管员应检查其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文字清晰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启封痕迹等。检查后,称毛重,填写记录,两人共同签名。

6.剧毒品必须加双锁分类存放于特殊柜或保险箱内,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只有在两人同时在场时才能打开柜子。使用中必须双人双锁管理。

7.剧毒品应根据测试需要发放,由两位保管员分别称量和复核,并填写发放记录,领用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按规定使用和后处理,测试结束后立即归还原处。同时进行剧毒品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剧毒品名称、数量、剩余量和使用者签名)登记。

8.除另有规定外,剧毒试药开启后有效期暂定五年。在此期间,若有异常情况,如:吸潮、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交环保、安全部门集中处理,并做好记录。过期的剧毒试药也参照本条处理。

十二、复核制度

1.化验员将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部门主管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批记录。检验员对此负责。

2.复核依据为该品种或该项目检验规程。复核内容为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单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实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3.原始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员签名。否则可拒绝复核,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

十三、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玻璃仪器要分门别类的存放,以便取用。经常使用的玻璃仪器要洗净干燥后放在专用柜内,清洗清洁度以不挂水珠或内壁有一层均匀水膜为准。

2.清洗比色管不能使用毛刷;玻璃容量器具(量瓶、移液管、滴定管、量筒等)原则不可以加热干燥,应以自然晾干。

3.移液管洗净后,应用干净滤纸包住两端或全部用滤纸包起来,以防沾污。

4.滴定管用毕,洗去管内的溶液,再用纯水冲洗,上盖玻璃短试管或塑料套套管,也可放尽水倒置,夹于滴定管夹上,长期不用的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垫纸,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

5.比色皿用毕洗净,置滤纸上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洁净的器皿中。

6.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用小绳将塞和管口拴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长期保存的磨口仪器应在塞间垫一张纸片,以免日久粘住。磨口塞间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转动,以免损伤其精度。同理,不要用去污粉擦洗磨口部位。

7.成套的玻璃仪器用完后,要立即洗净,放在专用纸盒内保存。

8.精确玻璃仪器(滴定管、量瓶、移液管)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十四、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通风良好,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2.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3.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危险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门窗坚固且朝外开。其中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爆炸品贮藏温度均不得超过30°C,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5.化学试剂的贮存管理需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人负责。

6.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7.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8.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9.剧毒试剂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实行复核制。

10.试药开启使用应填写启封签。启封签内容:启封日期、有效期至、启封人。填写好的启封签应贴在试剂瓶上。

11.试剂启封后,固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五年,液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三年,有有效期的使用到有效期截至。所有试药必须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12.如果试药在有效期内出现异常情况:如变色、吸湿等,则有效期提前结束。

十五、安全管理制度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设备非经允许,一律不准搬动和使用。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易燃危险物,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使用,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必须避开明火。

3.易燃液体加热,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4.实验室内的防火设施必须齐备,保持良好状态,严格易位或挪做他用,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

5.所有检测工作均应按检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凡使用有毒、刺激性、腐蚀性试剂,或操作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物质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眼镜、及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操作结束后,要及时妥善处理现场。

7.所用试剂应贴有标签,并按化学性能分别存放,绝不能在容器内盛放与标签不符的物质。在试剂使用前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有效期、以免发生差错。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或带手套),且不能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高压钢瓶应存放于规定地点,并由抱箍固定,开启高压钢瓶开关时,应缓慢,并不能将出口对人。

10.严禁用嘴吸取各类化学药品。

11.各项设备仪器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随时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仪器的正常使用。

12.需人为控制使用的仪器,设备运转中严禁操作人员脱岗。

13.剧毒药品管理,必须两人掌握钥匙,严格剧毒药品收发管理制度。

14.实验室内所有电气设备不得擅拉临时电线,不得有裸露线头或直接连接电器。

15.工作结束或离开操作室时,检查水电汽及各种开关是否已经关闭,确认后方可离开。

十六、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检定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场所,洁净的环境是工作的前提。工作人员进入检验室前,须更换好清洁的工作服、工作鞋。

2.各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要做好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门窗玻璃、墙面、天花板清洁完好。

3.实验室内设备、容器、工具按要求放置,台面整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私人杂物,试剂摆放整齐并符合清洁、安全标准。

4.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5.无菌室、精密仪器室等,应按其特殊要求进行清洁及消毒工作。

6.工作结束后,各人将各自的台面、水槽收拾干净,工作台、试剂架、试剂瓶等必须清洁无积灰。

7.公用场所由全体人员分工负责,定期打扫。工作场所包括公用工作场所要求定期进行大扫除。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3

一、实验前必须预习课文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二、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室内良好秩序。

三、实验开始时,应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弄清本实验所用仪器使用方法,所用试剂性质。

四、实验时,听从教师和实验员的指导、认真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

五、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如发现意外事故,及时报告老师。

六、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试剂和水、电。

七、培养良好实验习惯,实验用品要摆放整齐。各种废物都应放到指定地方,不得随便乱丢,实验完毕应洗净器皿,整理好实验用品,擦净桌面。

八、根据实验原始记录,认真做好实验报告,按时交老师审阅。

九、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及时报告教师,填写《仪器破损记录单》。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一、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

二、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人员,以便管理人员准备。

三、管理人员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四、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五、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失,按规定处理。

六、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4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找变电所更换。

6、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1、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废弃物,应交设备科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5

一、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冻、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

二、管理人员要在教师借领仪器前,对仪器进行一次检修,保证仪器性能完好,教师归还仪器后,再进行一次检修,把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记录。

三、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

四、学生分组实验时,管理人员要根据具体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随堂及时维修有故障情况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实验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

实验室安全操作守则

一、实验前熟悉每个具体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二、用完酒精灯后应立即熄灭,点燃的火柴用后应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三、使用电器时谨防触电,不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实验后应立即把连接电源的插销拔下。

四、绝对不允许把各种化学药品任意混合,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味,应保持一定距离,慢慢地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扇向自己。

六、稀释浓酸(特别是硫酸)时,应将酸注入水内并不断搅拌,切无将水注入酸内,以免溅出或爆炸。

七、倾注药剂或加热液体时,不要俯视容器,以防溅出。试管加热时,切记不要将管口向着自己或他人。

八、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后必须仔细把手洗净。

九、离开实验室之前,应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6

一、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需教师提前一周填好实验通知单,送交实验室。

二、教师借用实验仪器、标模应有记录,使用后及时归还,并在借用本上注明还期。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规定位置入座,不得在实验室内喧哗、乱动,保持肃静。

四、实验时必须听从教师的指导,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循序完成。实验完毕,应清理实验用具,并放还原处。

五、爱护公物,珍惜各种实验材料和仪器用品,如有损坏应立即与老师联系,除教育外,根据情节轻重酌情赔偿。

六、节约原料、材料、水、电,用完后要关好开关,不得随便搬动排风、配电总闸等。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7

一、中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化学危险品应放入危险品柜,专人保管,双人双锁,细纱固定,定期查看,及时添液。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危险品领用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仪器损耗、报废记录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单位在30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单价在3000元以上物品,或单价在3000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报废批量价值超过3000元的,报区、县审批,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损耗、报废记录簿》。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8

一、实验室应配备能满足试验检测需要且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人员,并制定培训计划,对试验人员进行试验检测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二、实验室应配备能满足试验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且相关仪器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定期计量检定,强制检定的委托具有相关计量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可按照相关的自检规范由实验室具有相关计量资质的人员进行自检。

三、实验室附近不得有振动源、噪声、强光、强磁场、化学腐蚀、放射线等等对试验工作有影响的不利环境因素。

四、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随地吐痰,乱丢赃物,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打扫清洁,制定相关的环境卫生制度。

五、实验室应加强安全、环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盗意识,加强化学物品及电源导线开关等的检查,避免因火灾而造成财务和资料的重大损失,配备灭火器和消防用砂,相关人员要了解相关灭火器的使用,具备一定的防火防盗知识,实验室应根据具体的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盗制度。

六、试验的废水、废液应沉淀后再排放;化学废液自己无法处理的应送当地专门机构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实验室应严格执行计量法,按规定周期对仪器设备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数据准确,仪器设备由保管人保管,试验仪器保管人应对保管的仪器负责,按时或者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在使用前检查是否正常和计量是否准确,并定期及时地对试验仪器进行计量检定,贴好相关的计量检定标志,填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八、实验室应加强样品的管理,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九、实验室技术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分类保存,建立各种细致完备的台帐,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实验室应建立资料管理制度。

十、实验室应对检测事故进行分析和及时报告,建立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十一、实验室应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数据和优质的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检测标准和规程以及检测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驱动而偏离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检测活动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及其它不良干预,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判断的独立性。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9

一、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为配合教师课堂实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二、认真做好贵重仪器的保管和维修工作,显微镜编号、定橱、定位,每次实验用毕需要进行检查并擦拭干净,学期末实验结束应该将镜头擦净并放入干燥缸保存。

三、各种仪器、模型、标本、工具定位定橱,做到随要随取,用后及时归还原处。

四、切片、装片、放大镜每次实验后都必须擦净放好,以防生霉。

五、解剖器具用后必须洗净,擦干再上机油,不使器具生锈。

六、剥制标本橱内要放置樟脑精,梅雨季节过后,要将所有剥制标本在阳光下晒一遍。

七、浸制标本定期检查,如发现液体下降应该及时加液。

八、新添或损耗各种仪器、标本、模型应该及时上帐册,学期末将财产清查一遍。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30

实验室是化验分析、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实验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管理目的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由研发中心负责,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公司技术员工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前需要在研发中心进行登记并身着实验服,研发中心负责对本次实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

(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光分度计、GC-MS气质联用仪、激光气体分析仪、大气重金属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等)需保持环境清洁、安放安全稳固,并注意防尘、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2)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使用完后必须清理干净设备、仪器残留样品、试剂,并整理归位。实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4)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研发中心保管。

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2)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3)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并及时归回原位。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5、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1)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2)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3)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4)实验设备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设备开关断电情况,做好防火防电和防漏等安全事项。

6、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1)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由各部门报出申购计划,经公司审核后统一规划安排采购,并在研发中心做好仪器、设备等进出情况记录。

(2)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3)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7、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1)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2)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8、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9、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10、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证环境清洁。

(4)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11、其他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去实验室的人员。

(2)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31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 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 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实验室即进行试验的场所。实验室是科学的摇篮,是科学研究的基地,科技发展的源泉,对科技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验室按归属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属于大学或者是由大学代管的实验室;第二类实验室属于国家机构,有的甚至是国际机构;第三类实验室直接归属于工业企业部门,为工业技术的开发与研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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