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养殖场管理制度最新9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第一条为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单位和养殖专业户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畜禽养殖按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分区管理。
第四条以下区域为畜禽禁养区:
(一)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
(三)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五条以下区域为畜禽限养区:
(一)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三)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适养区。
第七条畜禽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其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扩大养殖规模。
第八条畜禽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前款所称的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确定。
第九条畜禽适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应当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已划定的畜禽养殖区域。调整或重新划定畜禽养殖区域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300头以上的养猪场、1万只以上的养鸡场和100头以上的养牛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二)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废渣(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畜禽毛羽等)、废水、恶臭对环境的污染。
1、把好饲料原料关,杜绝劣质饲料原料入库:
2、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入库的饲料、原料等;验收人员对饲料的入库质量负责。
3、感官要求:色泽新鲜一致,禁止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的饲料原料入库;禁止被污染的饲料原料入库。
4、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5、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作生猪饲料原料;禁止用畜禽产品及其副产品作为饲料原料。
6、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7、库管员对饲料、原料在库存期的数量,未按相关管理要求而引起的质量变异负责。
8、饲料、原料按品种、规格有序整齐地堆放,易于领用、识别、统计。
9、做好防水、防潮、防盗、防火、防鼠等工作,防止其他动物污染或破坏饲料原料。
10、随时掌握各猪群的用料进度,以保证饲料的供应:
11、采供主管和库管员应加强与生产主管的沟通,随时掌握饲料的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库存数量和饲料原料的月采购计划。
12、库管员应认真记录饲料原料的领用情况和库存情况,饲料的库存低于警戒线(5天用量),库管员应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反映情况,以保证饲料的供应。
13、生产猪舍领用饲料由各舍饲养员每天上班时到库房领取。
14、库管员必须到场登记各舍领取数量、品种、规格、领取人等。
15、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川巴尔农牧集团
二零XX年五月
为了养殖场(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
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场(区)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区)主管领导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场(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区)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养殖场(区)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养殖场(区)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养殖场(区)和检验检疫部门。
三、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
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
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场(区)。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场(区)及检验检疫部门。
四、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场(区)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五、料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黄豆等。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六、养殖用具管理制度
为保障养殖场(区)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七、药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
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
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
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
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
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
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八、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
1、日常重视四周卫生,及时把死、病清除到无害化处理场所深埋,及时隔离、防护清除生活垃圾。
2、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制度,制定完整进仓和领用记录,记录需用相关人员签名。
3、值班人员遵守相关守则、制度,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六六六、滴
滴涕、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
九、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得到一定的奖励
1、对养殖场(区)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养殖场(区)重大损失的;
2、进行自主创新,节约成本,成效显著的;
3、进行立体综合养殖,效益明显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养殖场(区)连续12个月没有发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1、弄虚作假的,如考勤、采购作假的;
2、经常迟到早退的(一个月累计≥3次);
3、无故旷工的(一个月累计≥18小时);
4、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处理;
5、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使养殖场(区)经受损失的,严重的交司法处置;
6、私自宰杀养殖场牲畜,照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7、出现养殖场(区)无人看管时间超过35分钟的情况的等等。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三)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猪,在屠宰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猪,在引进之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猪,在引进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四)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五)消毒制度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猪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产房。
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六)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七)畜禽标识
1、新出生生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八)养殖档案
(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市畜牧食品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
A、饲料管理:
1、公司所属的养殖场所需的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由公司统一供给。公司按养殖场要求将饲料原料、辅料、预混料送至各养殖场,由养殖场按公司提供的各阶段商品鸡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养殖场再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饲喂。
2、各养殖场不得私自在市场上购买其他饲料原料及辅料等,配制饲料时应接受技术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司提供的饲料配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对私自变更饲料配方、私自购买其他原料、辅料、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养殖场按退出合同处理。
B、生产管理:
1、各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绿色食品、畜禽生产等)方可上岗。
2、所有养殖场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商品鸡饲养规程》进行生产。
3、公司向各养殖场派技术员一名,负责对各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实际生产。
4、养殖场在日常生产中,必须认真填写蛋鸡生产记录表,以使公司对其生产过程更有效的控制。
5、蛋鸡生产记录表每批次填写两份,两份必须一致,消群经公司核实后,公司留一份,养殖场留一份。同时每次收购鲜蛋时必须带上两份资料。对两份资料不一致时,公司有权对其鸡蛋不进行收购,并查明原因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C、疫病防治:
防疫:
1、严把疫苗关,正确使用疫苗,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各养殖场所用疫苗由公司统一购买,统一供给。
2、疫苗购入场后,由专人保管。疫苗配制在无菌室内,使用专用稀释液或经灭菌处理的生理盐水。
3、养殖场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疫病防治规程,鸡群接种应按规定方式、方法认真操作,严禁擅自随意操作。
疾病防治:
1、科学的管理方式、严格的防疫制度是控制各种疾病发生的基础。养殖场必须采取全进全出制,育雏、育成、产蛋鸡分区饲养,粪便由专人、专车、每日清扫,并集中在远离鸡舍的粪场,采取无害化措施处理。
2、各养殖场每日对环境清扫、消毒(消毒剂由公司统一供给)。
3、养殖场采用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帽后,方可进入。
4、鸡群发生疾病,各养殖场技术员应立即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和技术员对鸡病进行统一防治,疾病防治中用药须符合《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5、各养殖场对常见疾病应按公司编制的鸡疾病防治手册进行防治。
D、鸡蛋的管理:
1、公司对所属养殖场按要求生产的鸡蛋统一收回。
2、养殖场在鸡蛋的收回时应作到:饲养人员在收集鲜蛋时必须保证鲜蛋在鸡舍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收集蛋前要用洗手或带上一次手套;蛋托及其它用具要经过严格消毒;将带有沙壳、软皮、粪便、血迹、畸形的蛋单独存放。
肉牛养殖场的操作规程,饲料的配制应根据肉牛不同生长发育时的营养需要和标准进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满足肉牛发育的需要。肉牛养殖场操作规程是建立饲养管理制度和提高肉牛养殖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制定操作规程前,应先了解肉牛养殖场生产过程。对各个环节应反复研究。饲喂肉牛时应按制度饲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应捡出饲料中的异物。
同时要根据工人的支术水平,肉牛养殖场的设备条件等项制定,在制定操作规程时,既要吸收工人的工作经验,更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为依据。保证足够的新鲜的清洁饮用水,水质符合《NY 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质》要求,不能将洗菜水等已使用过的水二次使用作生猪饮水。坚持对牛体进行刷试。
做好配种、产仔的繁殖记录和兽医记录,对肉牛的生长发育、饲料消耗等进行生产记录。记录资料保存2年以上。发展农村家庭养殖肉牛,要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需要进行肉牛的综保利用,改变传统的肉牛养殖方式。实行科学饲养管理。
肉牛的区域分布
中原肉牛区
该区域包括4个省的51个县,其中山东14个县、河南27个县、河北6个县和安徽4个县。该区域有天然草场面积1320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1240万亩左右。目标定位与主攻方向。中原肉牛区目标定位为建成为“京津冀”、“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提供优质牛肉的最大生产基地。未来发展要结合当地资源和基础条件,加快品种改良和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现代肉牛养殖,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提高肉牛品质和养殖效益;大力发展肉牛屠宰加工业,着力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
东北肉牛区
包括5个省(区)的60个县,其中吉林16个县、黑龙江17个县、辽宁15个县、内蒙古7个县(旗)和河北北部5个县。目标定位与主攻方向。本区域目标定位为满足北方地区居民牛肉消费需求,提供部分供港活牛,并开拓日本、韩国和俄罗斯等周边国家市场。牧区要重点发展现代集约型草地畜牧业,通过调整畜群结构,加快品种改良,改变养殖方式,积极推广舍饲半舍饲养殖,为农区和农牧交错带提供架子牛。农区要全面推广秸秆青贮技术、规模化标准化育肥技术等,努力提高育肥效率和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在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加工工艺、产品质量和档次上下功夫,逐步形成完整的牛肉生产和加工体系。
西北肉牛区
包括4个省区的29个县市,其中新疆自治区16个县(师)、甘肃省9个县市、陕西省2个县和宁夏2个县。目标定位与主攻方向。本区域目标定位为满足西北地区牛肉需求,以清真牛肉生产为主;兼顾向中亚和中东地区出口优质肉牛产品,为育肥区提供架子牛。主攻方向是健全肉牛良繁体系和疫病防治体系,充分发挥饲料资源的优势,大力推广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技术,努力提高繁殖成活率和牛肉质量;培育和发展加工企业,提高加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开拓国内外市场,带动本区域肉牛产业的快速发展。
西南肉牛区
包括5个省市的`67个县市,其中四川省5个县、重庆市3个县、云南省的35个县市、贵州省的9个县市和广西的15个县市。目标定位与主攻方向。该区域目标定位为立足南方市场,建成西南地区优质牛肉生产供应基地。主攻方向为加快南方草山草坡和各种农作物副产品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广三元结构种植,合理利用有效的光热资源,增加饲料饲草产量;加强现代肉牛业饲养和育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努力在提高出栏肉牛的胴体重和经济效益上下功夫。发展任务与建设重点
一健全优质肉牛良种繁育体系根据各优势区域品种和资源特点,以纯种繁育为基础、杂交改良为主要手段,加快良种扩繁,加大良种推广力度;建设一批种公牛站、肉牛良种繁育场和人工授精站,逐步建成现代肉牛繁育体系。加强基础母牛供应能力建设,形成性能优良的基础母牛群,提高育肥用犊牛质量。
二完善肉牛标准化饲养技术体系加快建立适应各优势区特点的集营养、饲料、牛舍设计、模式化饲养管理于一体的肉牛标准化技术生产体系和技术规程。大力推行农户繁育小牛、规模化集中育肥的生产模式,积极发展农牧结合的阶段饲养、异地育肥等饲养模式。支持优势区域发展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逐步建立牛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提高肉牛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尽快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活牛出栏评价体系、胴体质量评价体系和牛肉质量评价体系。
三建立优质安全饲草料供应体系培育和推广适合各优势区光热条件的优质高产牧草,研制出能延长青饲料保存时间、延缓青饲料养分损失、经济效益显著的无公害绿色添加剂,以及与各种青贮方式相配套的机械设备。开发肉牛专用安全饲料添加剂和精料补充料,改变传统饲料结构。中原、东北和西南优势区要建立专用饲料作物基地,大力推广三元种植结构;西北优势区应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适度建设人工草地。四构筑和完善肉牛产业链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等方式,培育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为农民提供服务、产品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提高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在推行分割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具有特色的牛肉制品,加强加工副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加工附加值。进一步完善牛肉加工和流通体系,规范牛肉及活牛市场,逐步建立完善以质论价制度。
一、场长职责规范:
1、 负责牧场全面工作,在公司规定的用人指数内,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在权限范围内科学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 负责监督执行牧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 制订并实施牧场内各岗位的考核管理目标和奖惩办法。
4、 定期对所有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员工进行考评,根据考核成绩对员工予以适当的经济奖惩、教育或辞退。
5、 及时圆满地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6、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对职工组织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牧场整体生产技术水平。
7、 历行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8、 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职责规范:
1、 参与猪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熟知猪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 负责各群猪的饲养管理,根据后备猪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成母猪
的产奶情况,依照营养标准,参考季节、胎次、泌乳月的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
3、 负责各群猪的饲料配给,发放饲料供应单,随时掌握每群猪的 采食情况并记录在案。
4、 负责猪群周转工作。记录猪场所有生产及技术资料。
5、 负责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6、 掌握猪只的体况评定方法,负责组织选种选配工作。
7、 熟悉猪场所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8、 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职责规范:
1、 负责猪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制订药械购置计划、填写病例和有关报表。
2、 合理安排不同季节、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3、 每次上槽仔细巡视猪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充分利用化验室提供的科学数据。遇到疑难病例,组织会诊,特殊病例要单独建病历。认真做好发病,处方记录。
5、 及时向领导反馈场内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6、 努力学习、钻研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普及奶猪卫生
保健知识,提高职工素质。掌握科技信息,开展科研工作,推广应用成熟的先进技术。
四、配种员职责规范:
1、 年底负责制订下年奶猪配种繁殖计划,参与制订选配计划。
2、 认真观察猪群,做好发情鉴定,适时配种,按规定时间做妊娠诊断。拟好停奶通知单,及时通知班组。
3、 做好奶猪产后监护工作,负责奶猪繁殖疾病的预防及诊疗。
4、 及时记录奶猪发情、配种、妊检、流产、产犊、治疗等技术数据,填写繁殖卡片。
5、 做好精液、药品的出入库记录和汇总,月底上报财务室。
6、 按时整理、分析各种繁殖技术资料,及时上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场内的各项工作有何想法,要及时与领导沟通。
7、 向职工普及奶猪繁殖知识,努力学习,掌握科技信息,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五、资料员(兼统计员)职责规范:
1、 正确填写奶猪谱系,依照谱系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定期测量后备猪的体重、体尺,测定和记录成母猪泌乳月产奶量、乳脂率,并及时填写。
2、 负责奶猪各项育种指标分析、日粮营养分析和泌乳月分析。
3、 负责参加DHI报告猪只的采样工作,及时把数据输入电脑并做数据分析。
4、 负责猪群异动、产奶及销售、人员任用等各项数据的整理,于每月初4日前填写生产报表,上报公司。
5、 每月月底完成计件工资所需的数据统计。
6、 妥善保存各类原始资料。
7、 努力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六、核算员(兼保管员)职责规范:
1、 严格执行公司主管部门的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进出物资要严格检查质量、数量,各项记录及时完整,各种报表要及时准确,
3、 妥善保管和调用物资,先进先出,避免霉坏、变质及非正常损耗。注意防火、防盗。每月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实事求是。
4、 如实记录各类饲料的进出库及奶猪饲喂情况,及时核算奶猪饲料成本。
5、 每月底根据物资周转周期及适当库存,按实际需要做好下月的采购计划,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6、 做好食堂伙食调整、管理饭票。把握伙食价格,做好非赢利性服务工作。
七、饲养员职责规范
总 则:
1、 保证奶猪充足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保持饮水清洁。
2、 熟悉本岗位奶猪饲养规范。饲喂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正常班次之外补饲粗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
3、 猪粪、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猪舍、运动场保持干燥、清洁卫生,夏不存水、冬不结冰。上下槽不急赶。坚持每天刷试猪体。
4、 熟悉每头猪的基本情况,注意观察猪群采食、粪便、乳房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
5、 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检疫、医疗、配种、测定、消毒等工作。
A:犊猪岗位职责规范:
1、 注意观察犊猪的发病情况,发现病猪及时找兽医治疗,并且做好记录。
2、 喂奶犊猪在犊猪岛内应挂牌饲养,牌上记明犊猪出生日期、母亲编号等信息,避免造成混乱。
3、 新生犊猪在1小时内必须吃上初乳。
4、 犊猪喂奶要做到定时、定量、定温。
5、 及时清理犊猪岛和猪棚内粪便,犊猪岛内犊猪出栏后及时清扫干净并撒生石灰消毒。舍内保持卫生,定期消毒。
6、 喂奶桶每班刷洗,饮水桶每天清洗,保证各种容器干净、卫生。
7、 协助资料员完成每月的犊猪照相、称重工作。
B:育成猪、青年猪岗位职责规范:
1、 注意观察发情猪并及时与配种员联系。
2、 严格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
3、 保证夜班饲草数量充足。
C:成母猪岗位职责规范:
1、 根据猪只的不同阶段特点,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同时要灵活掌握,防止个别猪只过肥或瘦弱。
2、 爱护猪只,熟悉所管理猪群的具体情况。
3、 按照固定的饲料次序饲喂。饲料品种有改变时,应逐渐增加给量,一般在一周内达到正常给量。不可突然大量改变饲料品种。
4、 产房要遵守专门的管理制度,协助技术人员进行奶猪产后监控。
D:产房岗位职责规范:
1、 产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根据预产期,做好产房、产间及所有器具清洗消毒等产前准备工作。保证产圈干净、干燥、舒适。
2、 围产前期奶猪临产前1~6小时进入产间,后躯消毒。保持安静的分娩环境,尽量让母猪自然分娩。破水后必须检查胎位情况,需要接产等特殊处理时,应掌握适当时机且在兽医指导下进行。
3、 母猪产后喂温麸皮盐水,清理产间,更换褥草,请兽医检查,老弱病猪单独护理。
4、 母猪产后0.5~1小时内进行第一次挤奶,挤出全部奶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速度不宜太快。第二次可适量增加挤出量,24小时后正常挤奶。
5、 观察母猪产后胎衣脱落情况,如不完整或24小时胎衣不下,请配种员处理。
6、 母猪出产房应测量体重,并经人工授精员和兽医检查签字。
7、 犊猪出生后立即清除口、鼻、耳等部位内的粘液,距腹部5cm处断脐、挤出脐带内污物并用5%碘酒浸泡消毒,擦干猪体,称重、填写出生记录,放入犊猪栏。如犊猪呼吸微弱,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八、饲料工岗位职责规范:
1、 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 每天按照技术员的发料单,给各个班组运送饲料。要有完整的领料、发料记录,并有当事人签字。
4、 运送或加工饲料时,注意检出异物和发霉变质的饲料。
5、 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九、挤奶工岗位职责规范:
1、 服从班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 按照挤奶操作规程进行挤奶。严格执行猪奶卫生制度。
3、 注意观察上挤奶机的奶猪,发现患乳房炎猪只,不得上机挤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特别护理和治疗。开始挤出的第一、二把乳汁、应用抗生素及停药后5天内的乳汁、血乳、病猪乳、初乳、末乳及变质乳要按规定单独挤,单独存放,严禁混进大罐。
3、 保持个人和挤奶环境的清洁卫生。
4、 爱护挤奶设备,注意观察使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十、乳室工岗位职责规范:
1、 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挤奶设备、制冷奶罐进行操作。爱护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转。
3、 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按规定拆洗挤奶机、清洗制冷奶罐。输送猪乳的管道、奶泵、奶桶、奶车用前要消毒,用后要清洗。清洗水排入地下,严禁混入奶中。
4、 按规定计量每班次的产奶量和鲜奶出库情况,及时上报生产技术办公室。
十一、电工、维修工职责规范:
1、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 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不违章作业。
3、 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故障,如停水、停电。
4、 除工作时间外,因场内紧急工作需要应随叫随到。
5、 定时检修维护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设备完好性,不能耽误正常生产,不能跑、冒、滴、漏。
6、 完成场方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二、司机岗位职责规范:
1、 爱护车辆,按时保养。保持车内清洁卫生。
2、 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飞车。
3、 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运转良好,不耽误生产需要。
4、 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5、 合理安排出车计划,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驶成本。
十三、保安员职责规范:
1、 看好大门,监督、检查人员、车辆进、出场消毒操作。
2、 对持物进出场人员要询问清楚,检验相关手续,做好记录。
3、 负责全场的治安、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串岗聊天、睡觉、做游戏等有碍工作的事情。
5、 认真执行上下班的交接班制度。
6、 认真完成其它各自分管的工作。
十四、炊事员岗位职责规范:
1、 保证食堂环境和饭菜的卫生。按时开饭。
2、 非赢利性操作:公布菜价,每月底公布食堂帐目。
3、 接受职工监督,不断改善炊事水平。
4、 烧好茶炉。
5、 适当满足职工合理要求。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
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为了规范兽药采购、保管和使用,确保安全用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购兽药,必须购买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
二、使用兽药,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必须载明进货厂家或经销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三、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兽药的使用依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四、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五、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六、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县畜牧兽医局报告。
黄石镇畜牧兽医站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