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服要求管理制度(精选13篇)
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学校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决定统一穿着哪款校服。
2.规范穿着各套校服。佩戴校徽,团员须佩戴团徽。
3.升旗仪式、重大主题教育活动等须统一规范穿着正装校服。
4.学生以学校名义集体外出参加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保持校服整洁,不得更改校服样式。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学生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学期初经学生上报班主任后,由总务处统一处理。
4.严禁转借校服给校外人员穿着。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校服穿着。
2.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校服穿着的检查、教育工作。
3.学生处对班主任和年级的工作进行监督,纳入班主任、年级组管理考核体系。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纳入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值周检查项目。
3.值周班和值勤教师重点检查升旗、两操等集体活动时校服穿着情况。
1、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对象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是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2、民主评议单位领导干部一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
3、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以领导班子与领导成员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成员的个人表现包括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议。
4、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与人事制度改革和考核领导班子相结合。
5、经民主评议和测评优秀的干部,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胜任、不称职或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组织处理。
6、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实施。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
(一)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网络教室是现代化教学的重要设施,由校长亲自抓、分管微机教师负责,严格管理。
1.经常保持微机房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板干净,机件整洁。
2.机房内固定资产登记入册上墙。
3.进入机房必须换鞋或脱鞋。
4.检查电源,离开电脑,切断电源。
5.有防火措施,防水、防电、避光,保持室内正常温度,门窗关好。
6.经常做好消毒工作,防止病毒侵蚀软件。
7.师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机练习,杜绝上机随意性。
8.爱护微机,如有人为损坏,则需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9.无正当理由不得上网或安装软件。
(二)多媒体电教室使用守则
1.电教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2.使用电教室前,教师必须填写“使用电化教育通知单”,写明使用的仪器和电教用品以及使用时间、节次。
3.学生在课前要领先作好课前准备,进入电教室时要有秩序,按原定的座位就座。
4.要爱护电教室内的仪器,正确使用。若有损坏,必须及时填写损坏单,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5.本室使用结束,要将仪器整理好,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由老师宣布后才能离开。
6.本定使用后,管理人员必须清查各仪器使用情况,填写台帐。
7.本守则在每学期第一次使用前向学生宣讲。
(三)体育器材及杂物间管理制度
1.体育器材是体育课的必备设施;加强体育器材管理;防止流失充分发挥教学功能作用。
2.体育器材及杂物要登记造册,建好台帐。由专人负责。
3.体育器材室及杂物间要保持干净、整洁,器材物品放置有序。
4.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械器材,事故损坏照价赔偿。
5.体育器材不得外借,如有损坏、伤痕及时修补。如果管理不严造成丢失,追究责任。
6.所有物品领用要有记录。
为了确保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健康、安全,根据xx市有关方面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校服采购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的精神,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利益。
2、学校校服采购供应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以校为本”原则.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必须通过校务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并由家校双方制定相应的校服采购、校服穿着制度,经学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
3、学校在采购过程中应通过综合比较,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的校服生产企业,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并送教育局备案。
4、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由学校在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约定。
5、学校接收校服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样、未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等,学校可以拒收。
6、学校在把校服发给学生前,应当按照质量技监部门规定的抽样送检比例,主动将每批次校服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在学校网站内进行公布,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
7、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行“问责追究”制,列入学校考核内容.采购供应工作中如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校服采购供应工作接受教育局纪委、审计、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门的监管。
为了使学校教育工作做得更好,结合“两风建设“工作,每学期都要把本校的重大工作事项向学生、家长、社会承诺,以增强基层工作的透明度。
1、收费情况。
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公示,填写收费卡。坚决禁止和纠正学校乱收费的行为不再发生。
2、政务公开。
把学校的重大决策、职称评定评聘、奖惩、评优等都要向教师公开。
3、校务公开。
要把学校各项制度、考核细则、人事安排、教师责任、财务支出等都要向教师公开,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4、教育教学。
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时间,上好上满课时,传授知识准确,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让家长放心。
5、师德师风。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着教师“十不准“要求去做,保证做到不乱补课、不乱订复习资料、不乱收费、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6、党风廉政。
领导干部工作要求真务实,清政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与腐败行为做斗争,加强领导工作作风的转变。
校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使校务、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通过各种形式征求教职工意见,监督检查校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答复,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校务、政务公开办公室,督促其认真落实。
3、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处理结果等整理成册,由校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长期保管备查。
4、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报告制度。定期向教代会报告校务、政务公开的具体情况,审查鉴发予以公布的内容。
5、将“校务、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学校的目标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并作为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6、建立学校责任追究和奖罚制度,促进校务、政务公开持之以恒地开展。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
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和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学生统一着装,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在校生需按学校要求,定制统一校服。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须成套穿着,季节更替或有特别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穿着统一校服。
2、校服要保持整洁,上衣拉链或纽扣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年级辅导员、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学生科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学生自行到学生科及时购买更换。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并负责本班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评比项目。在校生在校内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校服。
3、对无故未按规定穿校服学生的处理规定
违反规定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协同整改。一学期个人累计达五次者,学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选各类先进及校奖学金的资格。
4、校服穿着情况列为评优评奖和解除处分依据之一。
为了展示中加学校的风采,体现中加学校的办学特色,规范学生着装,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着学校校服,特拟订以下校服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学校的统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未按要求穿校服,将以违纪处理。
2、老师发放学生校服时,必须在校服规定的地方写上学生姓名,并及时登记造册,学生签名。
3、西装校礼服穿着必须规范,领子翻好,领带戴正,钮扣全钮,袋沿翻出。
4、校服里面所穿的上装,若长于校服,下摆必须塞入裤内。
5、学生离开宿舍进入教学区,指导老师必须提醒学生穿好校服,由值班老师在学生宿舍门口督促检查,除特殊情况外,未穿校服的,勒令穿好校服后方可离舍。
6、校服发放后,要保持整洁,不得故意污损。若有污损,必须及时清洗。
7、学生要妥善保管校服,因自己管理不善导致校服遗失或被盗的,必须及时向学校重新购买,补齐所缺校服。
8、体质较弱的学生可在校服内多穿其它衣服,其它要求不变。
9、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
11、学校重大活动,学生必须穿着校礼服套装。
12、此规定自20xx年9月开始施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行风建设,转变学校教职工工作作风,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制,提高教师素质,净化育人环境,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组织有效地实施,根据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治理乱收费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促进我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部门颁发的“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并向学生家长宣传,使行风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围绕本年度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行风评议的工作重点。建立年度纠风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规范我校收费管理,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对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建立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严禁班主任向学生搭车收费,对违规违法事件严肃查处,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我校的.“政务、校务、财务”三公开的展示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扩大社会监督,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6、认真落实整改。组织村队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代表,对我校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的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校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属于近期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分步进行。
7、做好年度考核评估验收工作。我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学校班级行风及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按分值等次打分,确定考核名次。
8、做好学校行风建设全面总结工作。学期末我校对学年度学校行风建设工作做好全面的总结工作,公布评议结果。
(一)校史室使用管理制度
1、校史室是收藏与参观并用的场所,任何人未经管理员许可不能进入室内。
2、在室内参观要保持安静。
3、爱护室内的物品和图片,不准用手、物触摸。
4、要保持室内的清洁,不要在室内乱丢杂物。
5、室内东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好借出手续。
6、管理人员要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和洗刷室内物品,离开校史室要关好空调及门窗。
7、管理人员必须把每次参观作好记录。
(二)校史室设备、物品保管制度
1、注重收集整理校史资料,集中保管、分类管理。
2、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等设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设备、物品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
3、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校史档案借阅制度,做好利用、签定、收藏工作。
4、原则上不外借校史室设备、物品,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还手续。
5、遵循历史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陈列,排列有序。
6、管理好校史资料,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7、管理员必须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提供便利,热情为师生服务。
8、管理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校史室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历史资料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三)心理咨询室使用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校需要心理帮助的教师、学生和家长;
2、心理咨询室由校级分管领导和心理咨询老师共同管理;
3、心理咨询老师应按值班日程表值班,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舒适的咨询环境;
4、心理咨询老师值班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并不得随意私自动用咨询室内物品。
5、咨询结束后,咨询老师应及时并做好值班记录,整理咨询档案,并分类存档。
6、咨询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漏,不得随意带出咨询室;咨询档案实行咨询员个人负责制,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翻阅;
7、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8、咨询室所属书籍借阅对象限于专兼职咨询老师及本校学生,每人一次限借数量,定期归还;
9、咨询室文件由专人管理,按类分好,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阅或带走文件,咨询老师使用完后放回原处,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0、每天开启心理信箱,及时收取信件,收取后把信件分类整理好,记录在案,并做好信箱的维护工作;
11、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老师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1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工作人员离开咨询室应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杜绝发生治安事故。
1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咨询室清洁,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如果丢失或损坏咨询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1、全面负责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指导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2、组织各小学及时,定期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3、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审核校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数据,按要求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
4、制定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各小学校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5、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教职工及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处理教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现上南中学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塑造上南学生的良好形象,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在学校期间原则上必须穿着校服。各年级组长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决定本年级统一穿着哪一款校服。
2、每周一及重大节日仪式活动,全体学生必须着正装(男:西装套装,领带;女:套装,西裤)
3、学生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通知家长,作为班级考评记录在案,同时不退还该生的活动费用。
4、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5、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年级组长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同时须报请学生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校服内缝制学生姓名除外)。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学生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于第一学期初经学生上报后向厂家购买。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说明书”;第二次,年级组长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同时取消该生的各类先进、模范的评选资格;第三次,学生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该生所在班级各类先进称号及班级评选各级、各类先进资格。
3、学生处对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4、班主任老师必须时刻强调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污损和丢弃校服。故意污损校服的,除给予处分外,必须及时清洗,洗不掉的,不得再穿,由学生重新在学校自行购买,认为校服不好或其他原因故意丢弃校服的,除自行购买补齐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考评及优秀班主任考核项目。
2、学校将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者及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
①对不穿校服、不戴校徽者,每人次扣10分(上衣非校服者扣5分,裤子非校服者扣5分)。
②校服穿着不规范者,如不拉上上衣拉链,每人次扣5分。
③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者,除按规定扣分外,将按《上南中学学生管理处分规定》作出纪律处分。
④严禁在校服上乱写乱画。发现此类现象,每处扣10分,并按本规定三—4条追究处理。
3、值周班级和值周教师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每1人次扣10分。
4、体育及各类活动课(含音乐、美术、劳技、实验课)的相关教师有义务及责任在课后督促学生穿带好校服。如在相关场所发现有丢弃的校服,将按本规定三—4条追究处理。
5、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预防腐败,根据县教育局7月1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我中心于近期开展了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县、市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精神,坚持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办校,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办事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我中心领导认识到位,思想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
中心行政领导召开专项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和认真布署,于7月20日向各基层小学下发《关于开展中心各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基层小学务必按照县、市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自查整改工作,并于24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7月25日,中心委派陈茂顺同志和黄建挺同志深入各基层小学开展督查工作,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充分了解各校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检查人员对各校工作情况进行如实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填写并下发《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情况及整改意见表》,促使各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开展。
二、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此次共检查了10所学校,各校都能充分认识实行校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和维护全体师生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均成立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些学校召开了校务公开工作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倾听意见,合理保证了教职工的权益。
(二)操作规范,公开及时。各校都能建立校务公开栏,大多数学校能严格按照县、市统一要求制作校务公开对外、对内专栏,制定了校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组织机构与职责,确定了重要事项、廉洁自律、收费管理、招生考试、人事管理、干部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情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其他事项等11项公开内容,列出公开目录,做到及时审批,及时公开,及时归档资料,操作比较规范。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自查、有整改。
(三)存在问题,整改意见。
1、公开内容的涉及面可以更广、内容更具体。
2、公开材料建档工作有待向更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发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学校应当继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日常化管理,完善公开工作,提高校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工作水平,规范校务公开档案。同时,我中心也将继续对各基层校开展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科学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民主监督”的精神,从制度上落实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使学校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内容和形式上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办好学校,树立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就我市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学校编制情况,人员结构情况,教职工的聘任办法和调入录用情况。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标准公开,如评先评优、职务津帖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福利分配、任教工作量分配等标准或方案公开。
4、上级指导性决策及工作检查、评比办法、结果公开。
5、收费公开。公开学校收费批准文号、项目、对象及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公布学生征订教材、练习册、作业本、服装及其他代管费的收取项目、标准、结算,实行登记记入卡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6、财务管理公开。学校经费收支预决算,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等,学校租凭、勤工俭学收入,学校大宗物品、设备购置情况和基建、维修项目招标、工程预决算情况,学校电话费差旅费、招待费的开支情况。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廉政规定和监督办法以及民主评议的结果。
8、教职工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公开。即学校在一定时期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不同时期内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反映情况。
二、校务公开形式
1、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要坚持完善和发展教代会制度,学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规定的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列入教代会讨论、通过,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设置校务公开栏。在校园醒目的地方设置永久性的固定公开拦,主要将校务运作、教务管理、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其结果予以公示。
3、举行校情发布会。校长将学校办学情况或某些方面的重事项定期向教职工通报。
4、召开家长联系会。由学校向学生家长通报社会关心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学生收费情况,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听取学生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5、设立教育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068129)。让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监督学校及教师违纪违规问题,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三、校务公开保证措施
1、建立校务公开运行机制。根据“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学校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校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负责人;要自觉执行办事公开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组织实施,逐级建立校务公开定期评议和定期通报制度,好的给予通报表扬,不好的通报批评,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2、落实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公开监督,充分发挥校工会、教职工大会的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3、每学期开学报名日期定为全市统一的校务公开日,顺延二天的日期为群众咨询答复接待日;应根据不同内容采取随时公开、定期公开和年终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学校政务、教务、财务方面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适时、规范、如实地公开,做到重大决策事前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
4、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记载档案,留存记录各学校校务公开资料,指导监督各学校校务公开运作情况,并作为学校工作评价考核的依据之一,学校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