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制度(通用33篇)
一、坚持制度,确保政治待遇得到落实
1、坚持及时为老干部订阅每人一份生活晚报,保证老干部必要的学习资料。
2、坚持离休干部阅读文件制度。要保证离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老干部阅读文件可采取集中阅读和分别传阅的方式进行。
3、坚持请离休干部听取重要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祝活动制度。举行重祝会、纪念会时,要邀请离休干部代表上主席台或荣誉席就座。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等也要邀请离休干部代表参加每年至少1-2次。
4、坚持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制度。凡是重大决策要征求离退休干部意见,及时向老干部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定期通报情况,每年至少1-2次,使他们了解党的方针政策,认清国际国内形势,使老干部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坚持组织老干部对团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地观摩,每年至少进行1-2次。
6、在离休干部健康情况允许的条件下,邀请离休干部可以在区内适当组织他们开展学习参观活动。
7、将有计划地按老干局安排逐一组织他们赴内地落实疗养、观光活动。
8、坚持节日慰问老干部制度。每年的春节、“七一”、“十一”、重阳节和重大政治活动,要对老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每年至少1-2次。在慰问活动中,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主动登门、虚心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对老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要及时研究解决。
二、认真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落实与否,与离休干部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老干部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要落实好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办理离休费的增加手续
按照人事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办理离休干部离休费的增加手续,并向老干部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目前,离休干部的基本离休费是: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以及工改时按级别增加的固定工资额。
(二)及时发放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及相关经费
要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师市政府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及时发放特殊护理费每人600元/月;取暖费350元/年,及相关经费。
(三)及时报销生病住院费及医药费
根据中组发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医疗制度改革中,对离休干部要给予适当照顾,老同志在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市已经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机制,单位要及时缴纳医药费统筹金,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与医保中心保持联系,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发票收集、报销工作。
(四)认真组织离休干部健康疗养
按照劳人老文件规定,要认真组织好离休干部健康疗养,所需经费在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差旅费中列支。目前,离休干部已处于高龄、高发病的“双高期”,原则上取消离退休干部三年一次的外出健康疗养,由师市老干部局组织离休干部每年就近健康疗养一次。根据师市老干局的安排,认真征求老干部的意见,积极组织离休干部参加健康疗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5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
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
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
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黄涉赌涉毒;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20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要做好笔记。迟到一次从年终补贴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实到人头)。
第七条: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招商优环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必须的奖励。
第八条:建立村主要领导述职制度,每年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应向乡党委、政府作一次述职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村务、党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会计、出纳分设,各村到乡领款至少有两名以上村干部到场。村级财务每年集中会审四次以上,村级纪委委员要参与村级财务会审,审查签字把关。财务会审结果要透过必须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并及时向村账乡代管办报账。对不能及时上报村级账务的村,乡里一律停拨该村所有下拔资金。
第十条:村干部任职期间除享受上级的补贴外,年终各村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村两委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村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村计划生育例会。村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村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村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村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支部会上通报,并将村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镇党委对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各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村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一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村干部岗位工作千分制目标考核制度。按《吴山镇村干部千分制目标考核制度》内容,镇组织办会同有关部门,年终对村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村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
2、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镇上的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第一条、工作例会制度
1、驻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区召开周工作小结会。
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3、主要任务:听取驻村工作汇报,交流驻村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工作例会由驻村工作队长和乡党委负责人共同召集。会后,要及时将上月工作情况报县委党建办。
第二条、工作报告制度
1、驻村工作队要建立挂帮工作台账,填写办理的实事、协调的项目、解决的问题等,挂帮工作情况每月报乡同步小康办。
2、驻村干部要坚持记录民情日记,记录办理的实事、完成的具体工作等,每月初将上月工作情况报乡党委,遇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3、驻村干部要对本村《万村千乡网页》的内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传一篇驻村工作信息(小罗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飞负责)。
4、在4月30日前负责所驻村《村志》编写初稿审定。
第三条、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负责对驻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驻村干部请假1天的,须经所驻村支部书记批准;请假2天的由乡党委审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第四条、组织纪律制度
严格实行“六不准”:不准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牵扯基层干部的过多精力。
第五条、考核管理制度
驻村干部与区包村干部职工同管理、同监督、同考核。重点实行“十个一”考核管理:制定一个村级发展规划,制定一个驻村年度工作计划,建设一个发展型的村级班子,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记录一本民情日记,提供一份考勤记录,撰写一个工作总结,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干部务必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3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务必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3日内务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齐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职责人职责,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忙、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五、镇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务必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个性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个性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持续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渔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提前基本实现渔农业和渔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同)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三条村干部由乡镇(含辖村的街道,下同)党委管理。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发扬民主、依法选举的原则。要通过认真贯彻上述原则,实现使一大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目的。
第五条主要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3、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4、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致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
第六条基本条件。1、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下同)一般新任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留任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2、村干部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以上,其中提任的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门以上渔农村实用技术;3、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和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第七条选拔渠道。村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因地制宜,采用内选、外引、下派等多种方法,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进行选拔。对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村,可以从县(区)、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吸收社会上优秀的党员到村任职。
第八条选拔方式。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经过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选测评,并与党内选举和组织任命方式相结合。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
第九条领导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7人组成。提倡村干部交叉兼职,减少领导职数。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十条教育培训重点。着眼于渔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建设,把干部长期受教育、接受群众再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形成渔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要坚持以政治理论教育为重点,以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配套,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职责。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市委党校每年培训一定数量的村主要干部,其余村主要干部由县(区)负责培训,村一般干部由乡镇负责培训,村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支部组织。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党在渔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三是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渔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知识等;四是渔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方法。一是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包括""、专题学习以及干部自学;二是定期培训,村干部每年应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不少于3天,对新任职的村干部,应及时组织上岗培训;三是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农广校、农函大、成人高中、党校以及自学考试等学习;四是实践锻炼,有条件的可安排村干部到乡镇或县(区)部门挂职锻炼,或组织村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基地。切实加强县(区)、乡镇党校建设,逐步改善教育培训设施,认真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乡镇党校是村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基地,师资力量做到专兼结合、以兼为主,培训教材以中央、省委统编教材为主,也可选用切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辅助教材。各地还可以建立一些高质量的示范村、示范点,作为村干部学习和实践的基地。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1、贯彻落实党在渔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2、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3、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渔农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渔农业增效、渔农民增收的情况;4、加强渔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5、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实行集体领导的`情况;6、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情况。各地要根据实际,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六条考核方法。对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届末考核。村干部考核分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岗位目标的制定应结合村级发展目标和干部岗位职责,一年一定,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民主评议应坚持上下结合,综合评价。村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测评;乡镇领导及其中层干部应对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现作出总体评价。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工作评定等次,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村干部,应给予一定奖励,或予以提拔重用,其中特别优秀的村主要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政策,录用为基层公务员;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应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对不称职的村干部,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
第五章监督约束
第十八条村务决策程序。建立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一般应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议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应提请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需要盖章的,须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审批和登记。
第十九条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村务公开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村务民主听证会制度。村务民主听证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听证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主持,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向群众报告前阶段主要工作情况,特别是财务收支、重大实事项目和相关政策的实施等情况,接受群众的质询和诉求。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处理,处理结果要以一定方式向群众反馈。
第二十一条村级财务管理。大力推行村级会计业务委托制,严格把握会计审核关。有条件的乡镇可建立结算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电算化管理。县(区)要组织专门力量,每年确定一批经济总量大、财务收支频繁的村进行重点审计,各乡镇每年至少要对所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进行审计,并及时做好村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审计结果都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制度。乡镇党政领导都应有联系村,每年至少找村主要干部谈话两次,其他村干部谈话一次。对村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乡镇党委应及时提醒、及早解决。村主要干部也要多找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第六章报酬待遇
第二十三条固定补贴标准。村干部固定补贴的确定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固定补贴应与干部的工作实绩紧密挂钩,做到能高能低。固定补贴包括每月基本补贴、年度考核补贴、各种奖金和通讯费补助等几个部分,总额要适度,在保证村干部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绩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拉开差距。村主要干部全年固定补贴总额应不低于上年本村渔农民人均收入的1.5倍,其他村干部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递减。具体数额由乡镇党委、政府每年根据各行政村情况划分档次,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村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四条固定补贴人数。每个行政村享受固定补贴的人数控制在2—4人,最多不超过5人。享受固定补贴的村干部应每天到村里上班,主动为群众搞好服务。具体人数根据各村人口数量、地域分布、主要产业和经济发展情况,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第二十五条误工补贴额度。对参加临时性工作的村干部,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根据其误工天数、工作强度、工作效果等情况,拟定补贴额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发放。
第二十六条补贴资金来源。村干部的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原则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对一些集体经济薄弱、干部补贴难落实的村,由乡镇政府负责补助;乡镇财政困难的,由县(区)负责补助。
第二十七条养老保险办法。逐步统一村主要干部的养老保险办法,提高养老保险标准,真正发挥养老保险的作用。村主要干部在职期间的保险费继续由市、县(区)、乡镇、村分别补助一部分,村干部个人承担一部分。村主要干部离职后保险费原则上由本人全额承担。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考虑其他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和村干部的医疗保险。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制定、完善具体投保办法。
第七章后备干部
第二十八条数量和质量。每个村至少应有两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后备干部的主要标准可参照现职村干部,年龄一般应在30岁左右,文化程度应在高中(中专)以上。
第二十九条选拔和管理。村级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乡镇党委审定。乡镇党委应建立村级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察了解,及时调整充实。
第三十条培训和锻炼。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应纳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体计划,有条件的应定期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或有计划地选送后备干部到中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应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参与村里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第三十一条后备干部使用。村干部出现缺额时,原则上应从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县(区)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内容,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治、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内容。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镇党委定期轮训干部,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具体培训内容,确保在职干部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新上岗的村干部,上岗前须参加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专业知识。
(五)各村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月底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并把总结和工作安排情况报镇分工干部。
(二)坚持正常考勤,村干部每天必须按作息时间到村部签到上班,注明当日的工作内容及去向,考勤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村干部轮流值班,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记载本村每天工作运转情况。
(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矛盾不上缴,按时、高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八)村干部的请销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须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三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必须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三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情况直接批准。
三、审计制度
(一)村定额干部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各项经济收支、往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村级定额干部审计包含在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两个方面。在职审计,每年由镇审计部门组织对5—6个村进行审计。村定额干部提拔、换岗、调动、退职、离职都必须接受相关的离任审计。
(三)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提拔、升降、轮岗的重要依据。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情况进行测评。
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五、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接受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符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4)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情况一致的;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符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则
第一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集会、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
干部必须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
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x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必须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x日内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起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助、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五、镇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必须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特别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特别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
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镇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同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
二、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
四、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
五、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
六、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
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一、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二、不准在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
三、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村干部职权和
四、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五、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六、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
七、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八、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
生育政策;
九、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十、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无故缺席一次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星期召开村两委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的每天扣50元,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50元。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
五、村干部工资制度
1、村、组干部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占总工资的30%纳入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2、村干部考核由乡政府考核,组干部由村两委会进行考核。
3、乡政府对村干部不履行职责,不执行乡党委、政府的决定给予每次扣除2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日——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6、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资料、表格,经村务监督组长签字入档归案。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看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固本强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高农村工作水平,树立我市驻村干部扎实奋进的工作作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促使干部进村入户、服务群众、夯实基础,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全市市直(驻英)各单位选派下基层锻炼的驻村干部。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驻村干部的管理由镇街党委具体负责,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二章选派条件
第四条选派的驻村干部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有上进心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并愿意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科级干部可放宽至45周岁),身体健康,懂基本的电脑操作及统计知识。
第三章职务任免
第五条驻村干部是党员的安排挂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非党员的安排挂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任免手续由镇(街)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驻村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要转到所驻村党支部,参加驻点村党组织生活。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六条驻村干部要切实履行“宣传、指导、帮助、协调、监督”的工作职责,其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政策宣传,培育新型农民。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会议精神,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帮助农民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利益观、民主观与法制观。
(二)掌握村情民意,建立基础档案。
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村民思想动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同时建立村情档案,主要包括村基本概况、村级组织与各类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民主管理监督和村务公开的落实情况、村内发生的重大事项与创新性的工作经验等。
(三)理清工作思路,促进事业发展。
针对村(社区)和农户的实际,积极协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大力开展“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帮扶工作,指导制订和实施发展规划,挖掘资源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同时,帮助开展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扶贫帮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推动重点工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参加各种农业和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并积极联系劳动部门或用工企业,帮助农户输出劳动力就业。
(四)抓好组织建设,监督制度落实。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村“两委”干部摒弃陈旧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以实际的行动带动村“两委”干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协调村“两委”关系,搞好团结;推进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充分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资源,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协助所驻村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
(五)推进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
帮助制订社会维稳、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和信访调处等社会面管理工作计划,构建工作网络,落实人员、职责、措施;协助村委建立健全综治信访维稳排查工作例会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土地转让、征地补偿、村务公开、社会治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六)推进文明建设,改变村容村貌。
积极帮助驻点村筹措和争取各级行业部门扶持资金,着力完善驻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带领群众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活动,发动群众做好村庄卫生的整治工作,帮助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破除陋习,弘扬新风正气。
(七)做好党内“三大工程”工作。
协助镇、村做好党内关爱、党员创业、党建创新三大工程。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村情掌握上做到“六必知”,即所驻村基本情况、优势劣势必知,社情民意、突出问题必知,班子工作、思想动态必知,困难农户、致富典型必知,发展规划、工作重点必知,涉农政策、服务信息必知。
第八条工作开展上做到“六必到”,即所驻村召开重要会议必到,研究重大村务必到,推动重点工作必到,解决难点问题必到,化解重大纠纷必到,处臵突发事件必到。
第九条联系群众上做到“六必访”,即种养大户、致富能人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贫困户、五保户必访,人大代表等各类代表必访,计划生育、信访、综治等重点对象必访,军烈属必访。
第十条任务执行上做到“六必办”,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办,急难险重任务倾力办,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办,情况特殊问题灵活办,敏感问题透明办,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协调办。
第十一条工作纪律上做到“六必禁”,即禁止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禁止接受村集体公款吃请和旅游,禁止接受计生对象等可能影响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吃请,禁止收受所驻村发放的各种补贴、有价证券,禁止在所驻村低价购买物品和土特产,禁止参与赌博、酗酒等有损驻村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驻村干部要注意收集驻村工作中的图片、文字资料,每月向市委组织部上报1—3篇驻村工作推进情况或简报。市委组织部在掌握全市驻村干部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跟踪培育一部分个人优秀典型进行经验推广和表彰奖励。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驻村干部的培训。对驻村干部进行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基层党务、镇村建设、民主法制、村级财务管理、农村纠纷调处、农村工作方法和农村政策法规等。每年召开驻村干部代表工作座谈交流会,帮助提高驻村干部能力水平。
第十四条驻村干部的考勤
(一)驻村干部必须全脱产驻村,每个驻村干部每年驻村时间要求达到230天以上(外出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及联系业务等同于驻村),不准以原单位工作“脱不开身”为由缺勤空岗。原单位不能以工作需要为由将其召回单位工作,确保驻村干部安心在所驻村开展工作。
(二)驻村干部所在村要负责对驻村干部进行考勤。考勤表由村干部负责登记并经村支书签名及村委会盖章确认。各镇街党委每月对村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统计,记录在案,并负责每月将驻村干部的考勤记录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严格请假销假制度。驻村干部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全年事假累计一般不能超过15天;驻村干部凡一次请假2天以内的由村支书批准,3至5天的由镇街书记批准,6天以上的由市委组织部批准。
第十五条驻村干部后勤保障。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各项生活、交通等补贴由派出单位安排。其中驻村生活补贴最低标准为30元/天。驻村干部在村委会食宿的,应向村委会缴交一定的伙食费,不得加重村委会的负担。
第十六条派出单位的职责。驻村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所驻村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帮助驻村干部和所驻村解决实际问题,并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开驻村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干部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提出指导意见,解决突出问题。要切实关心驻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掌握驻村干部的思想动态,经常走访驻村干部家庭,及时帮助驻村干部解决工作、学习、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难。
第十七条镇街的职责。镇街党委要把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抓党建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驻村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镇街党委书记要建立驻村干部座谈会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座谈会,对履行职责、践行承诺、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询问交流;对遇到挫折的驻村干部进行激励谈话;对工作执行出现偏差,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驻村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八条驻村干部的督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建立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电话查岗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干部驻村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和抽查情况,对工作开展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批评。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十九条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评选优秀驻村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交流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等级的驻村干部,镇街还要在学习培训、年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第二十一条驻村工作结束后,经市委组织部考核,对驻村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所驻镇街工作需要的驻村干部,可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列为相关提拔人选。市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时,优先考虑有驻村经历的干部。
第二十二条对驻英单位选派的驻村干部考核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反馈给各驻英单位,作为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三条经电话抽查或实地抽查,驻村干部缺勤空岗的,在全市进行通报;年度抽查缺勤3次以上的(含3次),报组织人事部门,建议其年度考核不予评定为“称职”或“合格”档次以上。
第二十四条对驻村工作不落实、群众不满意、作风不正派、有违法犯纪等行为的驻村干部,其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由颁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
1、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4、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
3天以上5天以内应先由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党委主管日常工作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因事请长假的,必须按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局、组织部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年累计请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奖。
四、内务管理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接待外来人员都在政府灶就餐,特殊情况需在餐馆招待的,须经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批准,凭单报销。
2、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3、政府车辆由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统一管理,经批准方可派车,不能公车私用。
4、职工调离本乡必须交清财务、财产、宿舍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资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
5、按照卫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觉打扫会议室、卫生间和清洁区等。
五、干部管理细则
1、一般干部按照机构改革设定的岗位职责及所分工的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一流的意识。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处罚。
2、严格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由党政办公室严格考勤。如遇特殊情况,需竟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若先离岗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3、一般干部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间脱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般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六、村领导干部管理细则
1、村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与乡党委、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奖惩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制定的办法执行。因工作滞后,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对主要领导予以相应的处罚,不得评先评优。
2、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人浮于事的现象,密切联系群众,走访农户,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对农村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要及时予以化解,不许随意转移和上交矛盾。因工作不细,造成x,视情节轻重,给予村主要领导相应处罚。
3、各村领导对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证政令畅通,抓好落实,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党政办对各村上报各种报表情况建立详细登记,并根据相关制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并将此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年终时做综合评定。
4、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村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及乡组织的其它活动,乡党委将严格考勤,认真建立考核台帐,严肃考核。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经济、精神文明等工作实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重点对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积分制,按分值计发工资。年终考核重点工作指标占50%,群众测评占50%。
班干部是班主任的助手,参谋和信息员,是连接班主任和学生的桥梁,是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核心力量。对班干部管理如何,直接影响到班风、学风和校风三大建设。因而必须严格管理。
一、班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本班组织实施和完成学校,班主任制定的规章和提出的各项任务;有权对同学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言行提出表扬,批评,监督和记载:由班干部组成的班委会有权根据本班实际制定班规班纪;有权代表同学们向学校,老师提出建议。
2、班干部必须按学校意图开展工作;绝对服从班主任的领导和管理;严守纪律,勤奋学习,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坚持正义,秉公办事。
二、班干部的结构和产生:
1、班干部设班长一名,学习委员一名,生活委员一名,体育委员一名,文娱委员一名。实行班长负责制,由全体班干部组成的班委会,是班级管理中的议事组织。
2、班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组建新班委会可实行民主选举,学生自荐和班主任任命相结合的方法,成立临时班委会,待师生情况都熟悉后,即时由全班同学选举。班干部每学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选举产生的班干部要上报政教处备案。
三、班干部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
1、班干部任职条件:参加学生干部资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学生干部资质证书”。全面发展,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应职务要求的个性特长;有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精神;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有较强的责任感,正义感和事业心,有讲究实效,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
2、班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班长:上对学校,班主任负责,下对部门干部指导,主持全面工作,定期召开班委会议,总结布置工作。
学习委员:制定并组织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活动计划;定期召开学科代表会议,了解各科学习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组织爱好文学的同学向校报或其他报刊杂志踊跃投稿;组织开展各类学科竞赛;开展好评教评学活动。
文娱委员:根据班上实际负责组织开展班级文娱活动,负责组织参与学校及其他各级各类文娱活动,安排黑板报,收交统计宣传稿件,活跃班上气氛,焕发青春等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净化心灵,美化教室,促进身心健康,提高文化品味。
体育委员:负责两操的人数清查,队形的调整和动作的规范;大型集会的人员组织;开展班级单项竞赛活动;组织训练班上体育运动队,组织参加学校各种大型体育活动,督促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生活委员:负责安排督查教室,寝室和清洁区等环境卫生,保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督促关好灯扇和门窗,负责有关费用的收缴。
四、班干部的管理和培养:
班主任负责班干部的管理和培养工作。班主任要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班干部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组织班干部学习有关管理论,指出工作中成绩和问题,传授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效率;对班干部的任用坚持学生选举,民主评议,对于工作责任感强,工作有成效的干部要大力表彰,对于不称职或不合格的干部要令其改正,必要时撤职查处;期中期末评先中,班干部应分配适当名额;对于因工作方法问题出现的差错,班主任要承担责任。总之,对干部既要重用,又要严格要求,同时还要加强培养,使之成为真正的助手,参谋和班级核心。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工科长、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3、班长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一次扣1分。
6、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1.5分。
7、班长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0、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在办公室内不闲谈,不准在办公室内进行各种娱乐性活动,不乱串科室。
3.教师应按时授课,上、下课,不准任意空课,串课。
4.教职工在校内必须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不说粗话、脏话,上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吸烟。
二、具体规定:
1.病、事假必须由本人事前向相关部门领导请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履行手续后经同意方可休假。病、事假半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病、事假半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病假需持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书,具备假条后方可休假。
2.教职工休假假条必须一式两份,教导处和校务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3.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时间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离职学习、公出、工作时间去市区办事等必须履行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4.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教职工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在三十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超过三十分钟的,累计按旷工处理。
6.教职工凡在全校性大型活动、会议、政治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中,均由办公室统一考勤。无故不参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7.中层干部公出、工作时间到市区办事、病事假由校长批准并办理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落实好值班坐班制,原则上与镇政府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所有村干部正常上班时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特殊时期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坐班村干部未经准许外出不在村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除当月绩效3分,第二次6分,依次类推,全年超过3次的诫勉谈话。
落实好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两天以上要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书面报党建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请假一天的向包片领导请假。会议及大型活动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特殊情况除外),确需请假的(除病假外)第一次扣除绩效6分,第二次7分,第三次8分,第四次由镇纪委约谈。
对于不请假外出的,第一次扣除当月绩效10分,第二次扣除15分,依此类推,连续不请假外出7天以上的由镇纪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落实好工作职责。各村支部书记是落实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要按照支部书记的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每1次1项工作任务扣当月绩效3分,第2次累计翻倍扣,依此类推。如影响全镇进度的,对支部书记和责任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15分。
落实好会议制度。会议通知到村书记,由村书记安排落实。村干部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会议请假的须有书面假条。迟到、早退1次扣2分,影响会场秩序1次扣3分,未做好会议笔记1次扣3分。以上情况如发生第2次扣分翻倍,第3次通报批评,第4次诫勉谈话。
对于无故缺席会议的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12分,并作出书面检查;第三次由镇纪委处理。
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安全稳定负总责,要积极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报告的同时主动想法化解矛盾;对于久拖不决的、重视不够的,年底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村干部要在巩固脱贫成效、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村至少要有一个规范运营的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每年不低于20000元,对于完不成任务的村,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支部书记负责分配补齐,补不齐的从村干部绩效工资中扣除。
做好各类迎检工作。迎接上级检查要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能拖拖沓沓,敷衍塞责,甚至逃避检查。迎接各级检查受到好评的,涉及村所有村干部按照县、市、省检查1次分别按照1分、3分、6分进行奖励;对迎检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涉及村干部1次扣5分。
在年终村级工作考核排名倒数和在省、市组织的重点工作督导检查中(如: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全域无垃圾等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影响全镇考核结果的,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进行评先选优,所有村干部扣发当月全部绩效。
村干部要积极转发镇微信微博公众号所发布内容,对于转发及时的村干部及村在年底评先选优中予以加分。
对于违反以上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的,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处理;对于在示范点建设、年终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村支部书记将实行末尾淘汰制。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实行“五包三定二挂钩”(定岗位、定任务、定责任;包片、包村、包社、包户、包项目(典型);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推荐、提拔、调动挂钩)工作责任制,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包到底,明确管理层次,靠实工作责任。
3、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全年请假不超过天,婚假期限为天,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分管副书记处备案,严禁捎假和电话请假。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乡长请假。请假奖罚依照考核办法执行。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参照考核办法执行)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发工资x元(临时工x元),月旷工累计天以下者,除扣发工资外,写出书面检查;年累计旷工天以下者,还要大会作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年连续旷工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报上级组织处理。
二、学习制度
6、全体乡村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平时各自自行学习,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万字,撰写学习心得(论文)不少于x篇,并鼓励在省市出版物上发表论文或新闻报道,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x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x元;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x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x元。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x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x元,次日上交乡政府。
三、工作纪律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11、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x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四、机关管理制度
13、坚持实行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6点,夜班时间为晚6点至次日早8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14、认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记录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15、每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x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6、机关后勤人员对机关院内外卫生划片包干,分区域打扫,每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扫结束,全天对楼道、院内垃圾随时清扫,确保机关清洁。如遇大雪天气,职工集体划片打扫;如后勤人员因公出差或请假,必须将本人负责区域托付专人打扫。
17、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由具体责任人按原价赔偿,找不出具体责任人的,全体当班人员按原价进行集体赔偿。
五、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8、全体乡、村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9、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20、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六、信访工作制度
1、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信访接待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当时接待的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并负责做好交办事项的跟踪督查落实工作。
2、来信来访由综治信访办负责对口接待,牵头会办。对处理有难度或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实行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分工责任制,相关人员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得玩忽职守。
3、对来信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综治信访办负责做好接待、登记,由当日值班负责人签署意见,落实好分类归口处理交办意见。
4、对来信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做好答复解释、疏导教育、劝解钝化工作。
5、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综治信访办必须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越访、集访、重复上访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车辆管理制度
1、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勤钻业务,提高驾驶水平,保证行车安全。
2、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度,按时出车,不论有无工作任务,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未经调度安排,杜绝私自出车。
3、司机必须坚持每天随时擦洗打扫车内卫生,检查维护车况,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正常情况下车辆维修、加油实行人员分离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司机不得擅自维修,加油;确需维修时,由指定专人负责维修、加油,并做好记录。按期由主管财经的人员结帐,记帐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车或出租车必须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当事人必须对用车期间发生的费用签字负责,并及时报销。
八、大灶管理制度
1、大师要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按时开饭,改变饭菜花样,努力提高职工满意率。
2、要保持食堂内及灶具整洁卫生,大师本人要讲究个人卫生,每季做一次身体检查。食堂管理员要定期对食堂进行灭菌,夏季勤防蚊蝇,避免和防止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3、大师要紧跟工作节奏,把握每顿就餐人数,按实际上灶人数备餐,力求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结算伙食,由管理人员每月对大灶收支情况张榜公布,并对职工就餐情况进行统计,安排摊派。
4、正常情况下,来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员要根据需要准备足量蔬菜和肉、蛋等,来人接待费用支出由会计、文书登记,政府统一补贴。
九、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实行民主管理、严格审批、财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每月向主要领导提供一次收支情况,每年向乡党委汇报一次收支情况。
2、机关一切费用开支必须坚持预先报告,按权限审批,签字记帐后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支,办公用品购买由指定专人统一购买,严禁其他人随意购买,记账。做到管理一条线,记载一本帐,审批一支笔。
3、经费开支的批准限额是:x元以上由党委会议批准,x元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会计应恪守职责,坚持原则。
4、机关所有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严防流失。个人宿舍和公共场所的财产,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挪用、互换、转让,更不能占为己有。职工调动后,未经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的,不办理调出证件。单位固定资产谁丢失,谁赔偿。
5、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财会人员无权对外人借款,一经发现,按挪用处理。
6、要节约用水、用电,外出或下乡时,必须关掉电器电源,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用单位电话打私人电话和长途电话。
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5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
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
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
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20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要做好笔记。迟到一次从年终补贴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实到人头)。
第七条: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招商优环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必须的奖励。
第八条:建立村主要领导述职制度,每年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应向乡党委、政府作一次述职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村务、党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会计、出纳分设,各村到乡领款至少有两名以上村干部到场。村级财务每年集中会审四次以上,村级纪委委员要参与村级财务会审,审查签字把关。财务会审结果要透过必须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并及时向村账乡代管办报账。对不能及时上报村级账务的村,乡里一律停拨该村所有下拔资金。
第十条:村干部任职期间除享受上级的补贴外,年终各村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xx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一、适用对象:
各村两委干部。
二、追究范围:
各村两委干部在工作活动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镇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施的工作事项落实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
2、在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上不能与镇党委、镇政府保持一致,独断专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
3、对当前重大工作事项(精准扶贫工作、矛盾纠纷调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计划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项)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影响全镇各项重大工作整体水平的。
三、追究方法及程序
进行问责时,先由驻村干部和分管领导对追究人提出意见,听取当事人口头或书面解释,再提请镇党政班子集体审定予以问责。
1、每发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项,首先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再由镇纪委对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2、凡因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分管该项工作的村干部以及村书记主任都必须进行问责;
3、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被诫勉谈话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干部将扣除当年度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4、凡年度内有此类情况发生的村取消当年单位评先资格;
四、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纪委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请销假制度。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向镇主要领导以及驻村组长报告;其他村两委干部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向驻村组长以及村书记主任报告。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每查处1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会议制度。所有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无故缺席1次或累计迟到2次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信息报送制度。各村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信息材料,逾期1次不报者,将对村分管干部以及村书记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五)应急制度。村干部必须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接到通知必须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五、重大事项问责制度
(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矛盾纠纷调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及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因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不力,造成群众赴镇、县、省上访的,将按以下问责办法进行处理。
1、各村每发生1人次赴镇上访的案件,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1个月绩效补贴;各村三个月内连续发生2人次赴镇上访的案件,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扣除2个月绩效补贴;各村三个月内连续发生3人次赴镇上访的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撤职、村委会主任进行停职。
2、每发生1人次到县上访或到省上访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撤职、村委会主任进行停职。
(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根据镇卫生检查组每周抽查结果,每月汇总统计,月排名后3名的村委会,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连续)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连续)实行党纪组织处理。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严格执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造成我镇计生工作被动局面的,不完成镇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视情况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纪、政纪,停薪、停职、撤职等处分。
(四)精准扶贫工作
各村两委干部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贯彻上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不到位、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打折扣的;
2、帮扶工作不到位,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贫困户应享受而未能享受教育、医疗、住房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3、擅自调整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变更项目内容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开展扶贫工作的;
4、强令、指使、授意下级单位或者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审批、安排、验收扶贫资金项目的;
5、在检查验收和交叉检查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6、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六、纪律要求
1、坚持集体决定高于一切,千方百计将决定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之中,共同维护组织的形象。
2、坚持尽心尽责,团结互助,既努力抓好、维护好镇委镇政府各项工作,又相互支持、帮助,共同构建和谐。
3、坚持发挥主观能动的作用,勤奋认真,尽可能避免因其他因素对工作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失误,避免不该有的风险产生,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减少损失,争做称职、优秀的合格干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镇干部工作水平,形成有效的村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村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的原则。
第三条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作风务实、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认可、倾听民声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村工作的所有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工作人员。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六条基本原则。选拔任用村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作风务实、注重实绩原则;群众认可、倾听民声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原则。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带头创先争优,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处理各类矛盾;工作务实,热心村工作,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无村干部工作经验的竞选者,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以上。在镇村企业担任领导、民办教师、退伍军人或涉及群从工作年龄可以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村干部继续参选无年龄和学历要求。
第八条选任渠道。从现职村干部和镇直机关工作人员中挑选一批素质高、群众公认的同志担任村主要干部;将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聘用到村“两委”中。
第九条选任方式
(一)“两委”班子的选任。一般通过民主推荐(选举)、组织考察、党委票决、集体讨论研究、公示等程序选拔村干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一般要经过“两推一选”(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党内选举)方式产生。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二)聘用干部的选任。村工作人员的选任坚持“德才兼备,作风务实、群从认可”原则。各村因工作需要进人时,在职数允许范围内,要向镇党委申报,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经一定程序通过后方可录用,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建立人事档案。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十条村干部教育培训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村“两委”班子一般由镇党委负责培训,聘用干部一般由村负责培训,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各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个月要组织村全体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组织集中学习时,要登记到会人数,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要宣布学习内容,围绕主题开展讨论并归纳讨论意见。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教育和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村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方法。主要采取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定期培训、参继续学习教育及外出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鼓励村干部参加农村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
第十四条各支部要建立学习教育登记本,并保存相关学习资料,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会议制度
(一)村书记一般每月组织“两委”干部召开一次以上工作会议,讲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研究重大问题等。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时,必要时吸收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二)召开会议必须有记录。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六条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无特殊情况要坚持上下班,法定工作日内都要安排干部在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值班。
(二)村要有轮流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人员。值班村干部的姓名、联系电话要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显眼位置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做好详细的当日值班记录。
(三)值班村干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为群众提供政策或有关业务咨询;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上级交办和有关事项。
(四)村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准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村干部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先自行协商好替班人员,再经村“两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
(五)遇重大节日、突发性事件和特护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请假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因事需要外出离开黄州,请假1天以上的.需经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送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请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准假领导处销假报到。村副职干部、委员、村聘用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或因事外出不超过一天的,要向村支部书记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镇党政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二)村干部旷工或者因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参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辞退。
(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册,严格考勤登记。村书记、主任的请销假由镇直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其他干部请销假由村负责,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四)请销假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年底将组织检查考评。第十八条服务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对象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时限。对不予受理许可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理由。违反规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度。群众办事时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态度做到和蔼、热情、文明、礼貌。服务环境达到办公场所明亮、整齐、清洁、美观,业务标识牌准确完整,办公物品放置有序,便民设施完好。服务质量做到正确解答问题、准确办理业务,限时办结手续。
(三)推行限时办结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确有特殊情况要
求尽快办理的,应按规定和程序在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尽力在其请求的时限内办理。限时办结应保证工作的质量,不能因时限上的要求而降低工作质量。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来办事者不予理睬或态度不好者,经发现、举报,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故意拖延时间或对办事者不负责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干部,经核实,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群众反映较大、意见较多的村干部,连续两次违规者,调离岗位。
第十九条干部监督制度
(一)加强村干部监督,特别是村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服务、联系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建立健全以党组织议事规则、社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和述职述廉、村委会定期通报、报告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五议五公开”工作法,按程序对社务、财务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参与村建设的积极性,对不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村干部,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原则。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民主测评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一条考核对象。主要包括对村“两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村干部、工作人员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重点考核村“两委”班子及干部履行职责、主要业绩、廉洁自律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了解掌握村干部、工作人员完成阶段性中心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的现实表现。镇每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三条考核时间。一般每年度一次,集中在年底进行。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党总支书记、主任主持召开一次两委联席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计划生育例会。村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村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村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社区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总支会上通报,并将村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乡党委对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党总支书记和主任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村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组成。村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干部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按年初村与乡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内容,每季度对村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村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考核较好的,由乡镇党委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年度目标考核较差的,视其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或责令其辞职。
2、按时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学校领导班子是校长领导的学校工作决策集体和指挥中心。优化领导班子的工作,优化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是搞好学校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由此,特制定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一、敬业爱岗,服从整体
1、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树立校荣我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学校责任感,关心学校发展,竭力为学校工作,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2、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树立整体工作意识,爱惜岗位,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学年工作指标。
3、遵守工作制度,有整体意识、服从思想,也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有关工作。
4、保持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淡化功利思想,甘当无名英雄,不计较个人得失,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把知识、智慧、爱心、时间乃至生命奉献给教育事业。
二、意见一致,行动统一
1、个人意见服从集体意见,下级意见服从上级意见,班子成员对外意见一致。
2、对会议决议、上级决定要坚决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能在工作中消极抵抗。
3、领导成员在校长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分工合作,要互相补台,搞好学校的一切行政事务。对领导成员有意见,要通过正当方式交换,不能在教师中发牢骚、讲坏话,更不能在工作中故意生事。
4、对会议商量之事由组织安排公布,不得擅自向外透露;任何决议都要以集体的高度来处理,不得推托某个人,不能推辞自己的责任。
5、领导成员服从校长的领导,支持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
6、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凡是有关人员、财务、物品的事情,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经领导班子研究做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三、办事公正,以身作则
1、坚持原则,做到办事公正,不偏向,不厚此薄彼。
2、以身作则,要求教师做到的领导必须先做到。
3、清正廉洁,不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
4、班子成员要增加亲和力,关心教师,多操心、多沟通,温暖教师的心,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为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按规定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
(1)要按上级规定向老干部传阅上级有关文件,为老干部订阅有关报刊。不准截留应向老干部传达的文件,不准以经费紧张为由,减少应为老干部订阅的报刊。违者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
(2)某委老干部局要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必须认真做好“五个一”工作,即:每年组织老干部代表进行一次视察;举办一次老干部运动会;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召开一次向老干部通报工作的情况通报会;组织老干部召开一次形势报告会,如没完成好上述任务,对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3)各单位要加强老干部活动室建设,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对因开展活动不好而引起上访的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2、按标准落实老干部活动经费。
各单位要按上级规定标准把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和公用经费每人每年600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每人每年200元,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期拨付。在某委老干部局活动的老干部经费,由某财政统一拨付到老干部局;在各乡镇和其它单位活动的老干部经费,由各乡镇;各单位拨付到各自的老干部,活动室。对老干部经费不准挪用占用,如有不纳入财政预算或挪用占用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按政策落实离休干部“两费”待遇。
严格执行《“秘书工作”某实行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统筹,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工作方案》。对拖欠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离休费,各相关单位要按政策规定尽快解决,单位确有困难无力解决的,由主管部门解决。对不认真执行《方案》,仍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离休费的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一、总则
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xx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xx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xx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1、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xx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3、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x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10、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11、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12、中层干部保密义务
①、中层干部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中层干部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②、中层管理干部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③、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中层管理干部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中层干部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中层干部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中层干部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中层干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中层干部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七、中层干部必须服从上级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中层干部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中层干部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信息户或司机的请吃喝等贿赂,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不准向司机、信息户及下属员工索拿卡要。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中层干部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中层干部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干部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干部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干部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中层干部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6、上班及代表公司出席公共场所、业务洽谈等场合时应穿工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一、干部的聘任
1、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由“系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批准。
2、各部副部长,由系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主管部长提名,经系团总支、学生会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增补。
3、干事,通过每学年的团总支、学生会纳新进行聘任,也可在平时由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或各部部长负责聘任。
二、干部的培养与选拔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聘任团员干部之前,着重进行三方面的综合考查:
(1)个人的学习,思想觉悟;
(2)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
(3)工作能力。
2、人事的任用应客观,公正,唯才是用。
3、应注意新老团员干部的结合,注意培养后备力量。
4、新加入团总支的.干事经一学期的试用期后,经主管部门决定后方可成为系团总支正式会员。
5、各部部长应在每学期末递交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报告,每学期初递交工作计划。
三、辞退、退出制度
团员干部除毕业、届期任满、自然退会或申请退会外,为了严肃系团总支有关组织纪律,可给予留会查看、辞退、开除之处分。
1、自愿退出:自愿退会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会。
2、留团总支查看及辞退:根据有关文件,不合乎团员干部资格者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留部门或辞退等处分。具体如下:(1)学习成绩达不到中等水平以上者及工作能力达不到团总支章程要求者;(2)违反工作制度,无视组织纪律,影响团总支形象者;(3)两次例会无故缺勤或三次值班无故不到者;
3、关于对申请退会、辞退或开除的决定经委员会通过后,报系团总支、院团委批准并进行公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镇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三、村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
四、严格执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
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违规办事,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有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七、镇党委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调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并和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予以批评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责令辞职、免职或依法罢免。
一、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资料,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
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周一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状况,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状况报镇包片干部。
(二)严格值班纪律,每一天值班原则上为坐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如实记载本村每一天工作运转状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赌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群众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群众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语言礼貌,树立干部形象。工作日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不说违背政策的话、消极懈怠的话、傲慢无礼的话,注重礼仪,注重细节,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
(八)村干部的请销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务必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务必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务必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务必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3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回到,务必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务必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状况直接批准。
三、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状况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四、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潜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够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理解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群众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职责,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贴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4)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状况一致的;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贴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状况,群众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的,务必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透过。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军休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军休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包括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所、军休服务站等,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服务管理内容
第六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军休干部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永葆政治本色。
第七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等。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主动协调当地离退休干部管理部门,将军休干部纳入本级老干部工作体系。
第八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国家、地方和军队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九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第十一条军休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
(一)举行新接收军休干部迎接仪式。
(二)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
(三)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落实体检制度,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
(四)培育军休干部文化队伍,开展军休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五)开展经常性走访探望,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加强对军休干部参加社会组织、出国(境)、著作出书、发表言论等事项的管理,督促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军休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鼓励支持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继续贡献力量。
第三章服务管理方式
第十四条军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五条军休机构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六条军休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失能、失智、重病、高龄、独居、空巢等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七条军休机构应当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推进服务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确保规范运行。
第十八条军休机构应当推进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医疗、养老、志愿服务等方面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多元服务。
第十九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发挥军休安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军休所”等信息化平台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精准服务。
第二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推进军休老年大学建设,线上线下融合,扩大教学供给,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满足军休干部终身学习需求。
第二十一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健全军休机构服务网格,加强军休干部服务保障。
第二十二条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军休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军休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军休机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第四章军休机构建设
第二十三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务的原则设置、调整军休机构。
第二十四条军休机构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对重大问题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军休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落实政策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接受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改进和创新军休干部党组织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使之成为组织、凝聚、教育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坚强堡垒。
加强军休干部中的流动党员管理,将流动党员就近安排在暂住地军休机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第二十六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根据军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因地制宜开展适老化改造,具备条件的可引进或设立养老、医疗、助餐等功能设施,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创造良好休养环境。
第二十七条军休机构应当按规定用好军休经费,加强军休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军休干部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卫生、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五章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编制员额内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
第三十一条军休机构在编制员额内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军人家属。
第三十二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以通过引进专业化服务等渠道充实工作力量。
第三十三条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强化能力素质和作风纪律,树牢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的意识。
第三十四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第三十五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建立以军休干部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管理工作监督考评体系,定期对军休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测评。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建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岗位交流制度。对军休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军(警)士的服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分工负责制度:村干部的分工由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每个干部的素质状况,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
二、考勤制度:村干部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考勤由包村干部负责,镇党委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进行汇总,半年评比一次。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村办公经费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脱岗。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
(3)处事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
(4)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5)与时俱进,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6)服从大局,积极完成任务。
四、财务制度
严格执行“村财镇管”制度,从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必须交镇财政所,纳入“村财镇管”,对违规责任人严肃查处。
五、坐班制度
村“两委会”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动室坐班办公,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5:00为正常坐班时间。各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原则上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坐班人员要填写好《村级工作日志》,做好上传下达,办理群众来办事项,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六、为民服务代理制度
认真履行为民服务职责,坚持便民高效、公开公正、依法合规、无偿服务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党务类、政务类、经济发展类、社会生活类以及其他服务类代理服务,对直接能办结的应及时办理,对不能直接办理的,说明理由,讲明条件,承诺办理,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办人。
七、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村“两委会”一般干部向支部书记请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须向镇党委、政府请假,3天以内向片长请假,3天以上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干部在履行职责办理村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能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严禁在办理村务时喝酒、赌博、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发生。
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离任时,由镇财政所和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对其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
十、责任追究制度
村干部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误,损害了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违反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村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对集体资产、资金流失的;乱集资、乱摊派,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对村民提出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而不解决或久拖不解决的;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违反党员发展、党费收缴规定的;闹不团结,作风霸道,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有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或造成事态扩大的。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教育、诫勉、调整、罢免、撤职等处理;对违反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乡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个村干部年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学习笔记适时由党政办公室调阅。
二、积极组织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水平,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三、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材料报表,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村干部每人罚款100元,年终从工资中。
四、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五、根据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召集村干部会议,由村干部汇报进展情况。
六、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一次罚款100元,缺席一次罚款200元,年终从工资中扣除并予以通报。对连续缺席(或累计)3次会议以上的,由乡纪委集体约谈,所有先进不得评选。
七、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切开支,先审批,后使用,并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制。
九、村干部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效益工资五项组成,并与年底的“五位一体”目标责任书考核分值相挂钩,兑现发放工资。
十、“五位一体”目标责任书任务的完成按120分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积分制,按分值计发工资。在各村干部考核台帐的基础上,每季度对村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记分在册,季度汇总,年度通报,全年评定。考核汇总求村干部得分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每高1分奖励基础工资的1%,并适当增加村级办公经费,低于平均值的每低1分,减发基础工资的1%,并适当扣除村级办公经费。120分考核评价体系分值分解:日常工作(参加会议、上报材料、组织参加活动)占10分;阶段中心工作占20分;年终考核重点工作指标占50分;民主测评占20分,组织评分占20分,总计120分。
十一、单项工作的考核,以单项工作出台的奖励政策兑现。
十二、对在项目争引和招商引资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村干部,给予重奖。
为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村(社区)干部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执行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各村(社区)要随时处理并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对消极怠慢,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
1、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
2、如遇特殊情况,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应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应向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未经请假,发现一次则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二次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3、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保持会场秩序,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
三、上班制度
1、严格履行村(社区)干部每日值班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处理好日常事务。
3、乡纪委采取不定期督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
四、值班制度
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职责。为加大维稳工作和规范农民建房巡查力度,各村(社区)周六、周日必须安排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值班。乡双休日带班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五、请销假制度
1、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一天以内必须向村(社区)支部书记请假,二天以内必须向乡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工资200元、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2、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会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乡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后销假。如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外出活动时,未征得党委、政府同意擅自外出,则对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实行降职和停职处理;情节严重的进行撤职处理。
六、议事制度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1、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社区)建设、民生、公益事业及农民建房审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采取“四议五公开”工作制度。
2、需召开党员、干部、村(社区)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七、责任追究制度
在对各村(社区)进行综合考评过程中,把村(社区)干部上班考勤纳入考评内容。对村(社区)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诫勉谈话由乡纪委进行,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八、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营造一个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二条: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一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扣除工资50元。
第三条:村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向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审批,并向包村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见,镇党委副书记审批,党政办备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查处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五条:村干部务必持续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状况,接到通知务必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出现1次扣除工资20元。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务必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迟到1次扣除工资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七条:建立村社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二定为村社干部集中学习日,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透过现场督查、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督促检查,无特殊状况不组织学习和召开村社干部会议的,目标职责书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条: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汇报、衔接、安排相关工作,分析、研究阶段性矛盾纠纷,通报有关状况,促进工作落实。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九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务必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事一议的有关程序进行决策,若不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引发矛盾纠纷或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职责。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民情访谈活动,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一个社的群众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十一条: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稳定职责机制,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因职责不落实,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追究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第十三条: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第十四条:全面实施镇村干部潜力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村社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对因作风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员相互制肘,群众威信不高,维护稳定措施不落实的村干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待岗、停职、免职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五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和原则办理。村社财务严格按照村帐镇管的规定执行,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