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制度【最新3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安全责任制度【最新3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安全责任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 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安全责任制度 篇2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认真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我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中、小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要及时辞退或不予录用。

四、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校内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我校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卫生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校内福利店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福利店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福利店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福利店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一、我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校内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三、 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四、学生不得违反学校制定的禁止骑机动车辆上学相关规定,如果骑机动车辆上学,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负起全部责任。

十五、学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责任制度 篇3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应放置整齐,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废料、废液要及时清除并按安全操作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二、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必须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三、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具。

四、各种压缩气体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中禁止敲击和碰撞。

五、消防器材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工作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材。

六、节假日必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各实验室要排出节假日人员值班名单,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

七、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八、认真作好水、电、门、窗设施管理,做到经常检查,经常维修。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及水源,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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