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整理的安全保卫制度豆丁【优秀6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由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实施。医院各单位应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
2、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指医院安全保卫部,本规定中所称各单位指与医院签订了《治安消防责任书》的医院各部、科。各单位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医院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4、各单位应成立以责任人为组长的治安保卫小组,负责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5、医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治安保卫工作应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记录。
(2)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3)各单位录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应先到医院安全保卫部按规定登记备案,并进行治安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租借工作区房屋供临时工作人员居住。
(5)各单位的值班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注意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
(6)各临床科室应对本科室住院病员进行住院期间防火、防盗及探视制度等宣传。
(7)各单位保管使用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及毒麻药品、放射性元素,应落实专人、专柜保管,严格执行交接登记制度。
(8)存放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毒麻药品或放射性物质的房间应加固门窗,专人保管钥匙;存放贵重物资集中的库房增设安防设施并派员夜间守护。
(9)各单位在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向安全保卫部或“110”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10)及时调解、沟通本单位职工参与的医疗和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维护本单位正常的就医秩序。
(11)各单位责任人应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计算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一切可能影响医院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信息。
(12)医院重点要害单位、涉密单位、重要岗位,一律不得录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消防管理规定》,落实本单位防火工作。
6、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
(1)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医院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
(2)检查各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3)指导各单位治安保卫小组的工作,并对各单位治保小组成员作相关培训。
(4)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必要的演练。
(5)适时向各单位通报治安情况,组织各单位实施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6)维护院区正常的就医秩序、停车场安全运营及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
(7)总结和推广各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先进经验。
(8)调解院内职工间的民事纠纷;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院内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
(9)对医院确定的重点要害部位,无专人值夜班的应实施定点守护,保障夜间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10)协助维持医院各部(处)、科室正常的工作秩序。
(11)对本院职工在工作区内,因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而求助的,应积极实施保护措施。
7、对执行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医院予以表彰或奖励。
8、对违反本制度,忽视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责任人,由医院予以批评教育,并依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处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员、车辆和物品出入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安保人员。
第三条 权责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保安人员按照相关内容严格执行。
第二章 工作时间及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条 工作时间
公司保安人员每日工作实行两班倒工作制,每班12小时(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每班配置2人(门卫岗、巡逻岗各1名) 。
第二条 主要工作内容
执勤期间严格执行我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出入严格管理,对发生在当班期间、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及时制止并采取控制措施,对发生的台风暴雨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应及时上报行政部并协助处理。同时根据巡逻相关规定日夜不间断对厂区内部各点进行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工作。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一条 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岗位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协助行政部严格管理公司内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 具体如下:
1、 负责维护公司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队长与队员一样轮岗值班,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 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公司行政部联系。
3、熟悉公司范围内的大小、厂房编号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系,每天不定时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 每日查勤内容: 保安仪容仪表;值班日志、交接班记录、巡逻记录;物件签收记录;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5、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6、 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7、做好对保安人员的管理、训练与考核。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保安人员的值班安排,出勤统计,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8、 做好保安工作期间各项文件记录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9、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保安人员的门岗岗位职责
1、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来访登记工作。人员到访保安人员应起立主动上前咨询其来意及受访人等相关信息,并电询受访者得到确认后由受访者将人员带入厂区。对送货到公司的商家或司机要热情接待,与库管人员确认后引导进入仓库待检区待验收。
2、 负责检查、登记进入厂区人员和车辆,凡发现有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携带污染性物品人员或车辆的,一律严禁驶入厂区(有公司特殊批文除外),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等相关制度。
3、 负责报刊、书信的签收工作,并及时送至办公室。
4、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5、 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 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熟悉公司内部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定期对职责范围内消防栓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照明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7、 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8、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工作交接,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三)保安人员的巡逻岗岗位职责
1、 不定时对厂区进行巡逻,多看、多听、多问,发现疑点仔细追查并及时报告和记录,发现警情应立即上报公司行政部或报警,并协助处理。
2、 对厂区消火栓、雨水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有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记录。
3、 辅助厂区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对厂区用电用水、办公安全进行不定时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检查与防控工作。对厂区内外进行巡检,对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行政部,杜绝治安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4、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5、 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 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熟悉公司内部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定期对职责范围内消防栓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照明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7、 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8、 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工作交接,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第四章 行为准则
第一条 仪容仪表
1、 统一工作服装,且干净、整洁,没有异味;
2、 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触耳、后不触领,不留古怪发型、剃光头或染彩色头发;
3、 口腔无异味且在上班时间不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4、 保持指甲干净且不留长指甲、不配戴体现个人个性的装饰品(戒指、手链、项链);
5、 上衣口袋不应装东西,上衣领子不乱别徽章,衣袋中不装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挂钥匙链、指甲刀等物品;
6、 不穿高领内衣,纽扣应扣好,不敞开外衣或卷起裤脚或衣袖,服装笔挺、不歪斜松垮;
7、 精神饱满、乐观向上、大方,面带微笑;
第二条 礼节礼貌
1、 站姿:挺胸、收腹、紧臀、头部端正,下颌微收;两臂自然下垂,两手伸开,落于腿侧裤缝处或两手握于背后或两手握于腹前,右手握住左手,两腿绷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开;微笑,目视前方,表情亲切,有亲和力;禁止:双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将身体东倒西歪的靠在墙上或脚右搭左等;
2、 坐姿:端正,双腿自然平放;禁止:前仰后合、摇腿晃脚、翘腿等不雅之举;
3、 敬礼:举手礼。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礼毕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
4、 规范用语:您好、请问、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第三条 工作态度
1、 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客户或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四条 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五条 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4号】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 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 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
7、 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 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打瞌睡,吃零食等。
9、 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其他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 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
11、 执勤时间内,电话、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
12、 非保安人员进入保安室。
13、 未经许可擅自调班,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五章 人员及车辆出入门禁管理准则
参照车辆及人员出入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条 员工及携带物品出入公司
1、 员工进入公司不得携带枪支、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2、 员工上班期间出入放行条未经主管核准,不得随意进出。
3、 所有员工出厂不得携带公司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属财产。
第二条 业务人员及货物、车辆的管理规则
1、 业务人员来访洽谈,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并经受访部门前来接洽才可进入。
2、 来宾车辆进入公司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 货运车辆进入公司时,需出具送货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4、 货运车辆驶出公司时,应出具出门放行条,并有仓管员审核:保安人员查验一切合于规定后,方可放行。
第三条 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厂区。
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 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四条 门禁管理注意事项
1、 车辆及人员进出按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2、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受访部门全权负责跟进,严禁擅入未经许可的禁止区域,若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受访部门应负连带责任。
3、 离职人员按程序办完手续后,相关部门开具放行条,物品搬至保安室查验,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第五章 每日安全事项巡逻主要内容
第一条 厂区巡逻
1、 防盗红外系统报警系统和报警联络装置及巡更系统的使用。
2、 速递快件的签收事宜。
3、 人员、货物和车辆出入管制稽核。
4、 异常人员、事件的巡逻检查。
第二条 消防系统检查
1、 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和压力是否足够。
2、 消防栓是否供水。
3、 明火管制稽核。
4、 消防通道的通畅、疏散方向和防火标志。
第三条 安全专案检查
1、 防爆灯和应急灯的检查。
2、 车辆出入检查。
3、 员工下班后的门窗和水电的检查。
第四条 秩序的维护
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行政部处理。
第六章 交接班及保密管理
第一条 交接班管理
1、 交接班应在当班下班前,接班上班前10分钟进行,接班人员提前到岗,提前交接。
2、 交接班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上一班的待办及注意的事项,人员车辆进出、巡逻、警械安保器材等情况,接班人员必须了解清楚,并在交接班表上签字确认,方可完成交接。
3、 接班人员未到达交接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4、 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领导,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第二条 保密管理
1、 在工作期间,按照公司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客户信息以及公司明确要求保密的事项等涉密信息。
2、 对监控设备与系统形成的影像资料和报警记录,不得向外扩散,不得随意复制、传播、查阅,不得供无关人员观看,不得向媒体提供,更不能通过网络等途径对外扩散。
3、 对于公司的安防系统、工作规律、岗位设置、防控措施、管理规程等涉及到安全管理及机密的事项须严守秘密,不得与任何无关人员谈论。
4、 在工作中要注意保守来访人员登记的个人信息或单位信息,不能私自保留,不得随意谈论和泄露。
5、 不得私自开拆信件、快递。
第七章 信件包裹的管理
第一条 保安室值班人员只对行政部指定的:挂号信、发票、重要文件,在查看收件地址是否正确、外包装是否有损坏,无误后签收。
第二条 个人包裹及快递,将由快递公司自行联系收件人,由收件人自行至保安室门卫处验收并领取,若收件人不在园区无法领取的,可联系同事代其验收领取,或与保安员沟通确认后由保安室代收做暂时保管,但不对包裹做验收签收责任。
第三条 保证信件包裹安全存放,严禁私自拆阅他人信件。部分特殊邮件门卫室通知收发管理员统一处理。
第四条 信件包裹签收后应及时在《快递包裹收发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公告于公告栏,并通知收发管理员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签收领取,及时发放。不得积压,不得造成信件延误或遗失。
第五条 如信件包裹没有收件人或收件人不祥的快件,保安室门卫处可拒绝签收,由快递公司自行按照相关投递制度进行处理。
第八章 保安室管理
第一条 保安室纪律
1、 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场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入内。
2、 禁止在保安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玩手机、看电影、听歌等,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保持保安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4、 室内卫生由当班保安员负责清扫,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5、 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6、 无正当理由,保安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第二条 保安器械的保管及交接
1、 由当班保安员负责保安器械的管理和使用,严禁在未发生不法侵害时使用管制器械。
2、 保安器械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当班人员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3、 保安员交接班时,对保安器械应清点检查清楚。有异常及时记录并上报行政管理部门。
4、 保安器械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5、 保安器械归公司所有,任何人员不能带离公司。
6、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器械,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第四条 门前三包
“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1、 包卫生,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
2、 包绿化,即协助清洁员管理好门前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
3、 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乱挖掘等行为进行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
第九章 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对紧急突发事件,参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安排及时响应处理。如:
第一条 火警事故
1、 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并注意兼顾厂房安全,否则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部门主管和并做好相关工作。
2、 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应:
2.1 火速打电话至119报警,并上报公司应急小组负责人,火速启动应急事件处理程序。
2.2 协助、引导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
2.3 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
2.4 派人至大门处等待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至火灾现场。
2.5 火势熄灭后按相关领导部门安排,清查人员及物品情况,封锁现场,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2.6 注意警方处理时,亦不能破坏现场,以免影响保险公司的认定理赔。
2.7 若于下班时间发生火警,马上扑灭并上报,若无法扑灭。立即通知119与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条 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如员工停止上班,则公司的安全维护除值班人员外,保安人员应完成以下事项:
1、 关闭所有门窗及照明电源。
2、 将散置于室外易于被风吹或吹损坏的物品移于室内或予以固定处置。
3、 注意接听员工电话,转达公司规定的事项。
4、 遇有灾害或须支援时,立即报警求援并报告主管。
第三条 打斗事件
1、 公司员工或外来人员打架闹事,保安应及时制止劝导,避免事态扩大。
2、 打斗或对公司人员逞凶,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主管或警察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或致电公安部门处理。
3、 打斗现场若有其他人员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4、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5、 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6、 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保安队长及主管,有安全之虑时,即刻电请公安机关请求 帮助。
第四条 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 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4、 将情况报告行政部主管人员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主管。
第五条 打劫被盗事件
1、 发现可疑人物,应立即联系行政部主管人员,并一人监视。
2、 发现公司物资被盗,立即报警并及时与行政部联系。
3、 保持被盗现场。
第六条 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资源部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 遇意外事件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语言简要说明现场情况,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3、 及时报备主管或行政部。
1、仓库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定时巡查,白天2小时一次,夜里1小时一次,下班前对库区进行全面的安全巡视,检查仓库安全状况,并做好《仓库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据实上报,并采取措施。
2、加强对库区内门、窗、锁的管理,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3、仓库应安装监控系统,条件允许时可与“110”联网,切实发挥其防火防盗的作用。安全员负责每日定时检查、维护设备、电源线路,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仓库门卫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物资出入库登记检查,认真填写《仓库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表》,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区。
5、车辆进出库区,由仓库门卫在《仓库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经允许进入库区的外来工作人员及车辆,除在规定的作业区内不得随意在其它库区活动。
6、物资出库必须接受仓库门卫的检查,验证出库手续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7、节假日期间,仓库必须留有管理人员值班,加强巡视。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严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厂机关及各生产车间都要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制度的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值班制度。节假日安全保卫值班由保卫科负责,从机关科室抽调人员;各生产车间自行安排人员值班,名单报保卫科。值班人员要按值班规定做好工作。厂门卫值班人员和摩托车看护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因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五、厂部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各生产车间每月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一次安全保卫例会,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总结前期安全保卫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保卫工作。
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各科室、各生产车间的领导要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和来客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制度,如有违犯,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2、厂部配备的消防工具和器材,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得挪做它用;室内电源电路未经电管人员允许不准随意改动。
3、各科室、各生产车间及各工作面的负责人,下班前要对自己所负责办公场所、工作面的安全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当日使用过的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进行清点,并妥善保管,以防被盗。对不经常使用的工具、物品等也要定期查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厂保卫科。各工作场所要做到人离门锁、灯关,防止发生火灾和被盗。
4、财务工作人员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经常检查金库、房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
七、严禁私自携带设备材料外出,因生产需要的设备材料往外运时,必须有中层以上领导签字。携带人员必须在门岗办理有关手续,将领导签字留门卫作存根,否则门卫有权给予扣留,如擅自放行将追究门卫责任。
八、全厂干部职工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随时关注可疑人员,做到群防群管。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保卫科报告,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工作。
九、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1、凡来厂招待所登记住宿的外来人员,应按行业规定进行登记;严禁在招待所内进行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2、各种推销人员、收废品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十、全厂干部职工、家属及来客要尊重、配合门卫人员,主动出示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十一、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厂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00〕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七条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负责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埋及维护工作;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七)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八)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三章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公安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第一个对公司安全负责的人。将安全工作提上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责。
2、 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保安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负责人为兼职保安员,负责保安员工作,认真承担保安员责任。
4、 在厂房、仓库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火栓,不得挪作他用。专业人员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配备各种灭火器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换灭火剂;消防通道必须畅通,严禁堆放阻碍消防通道的物品。
5、 掌握安全用电:
1、 旧电线、电器如不符合规定,应及时更换。
2、 严禁擅自接通电源和使用其他电器,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严禁在车间及配电室吸烟及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6、 实现防盗措施:
1、 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装置,并在下班时打开报警电源。
2、 重要部门的房间应配备防盗门窗,办公室空无一人时应关闭门窗和灯光。
3、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摆放。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必须上锁。
4、 停车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7、 安全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定期检查和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因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系统及相关安全标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