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手机管理制度(通用4篇)
1.目的
为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对客服务质量和维护我店纪律形象,特制定酒店员工当班期间私人手机使用的管理规定,以加强员工在岗期间的纪律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大酒店全体员工。
3.职责
3.1x大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推行,并对本制度推行的质量和效果负责。
3.2x大酒店各部门负责配合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定义
针对员工当班期间私人手机使用制定出相应的规范及措施,以确保员工当班纪律管理规范有序。
5.内容
5.1员工私人手机使用规定:
5.1.1凡我店对客员工(主管级以下)在工作对客时间原则上不得随身携带私人手机(工作手机除外)进入工作岗位,禁止上班对客期间开动手机或者拨打、接听电话。
5.1.2对客员工(主管级以下)个人手机如存放不便,可到部门办公室统一上锁存放,非当班时间可随时向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领取。对客员工(主管级以下)的外来私人电话,如有紧急情况,可转酒店总机或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留言或通传。
5.1.3员工(主管级以下)当班期间若确有急事需要接打私人电话,须向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请示,主管级或以上人员向直属上司请示,所有人员经请示同意后到指定区域接打,严禁在对客区或接待客人期间接拨私人电话,且接拨私人紧急电话原则上不能超过5分钟。
5.1.4酒店全体员工禁止上班期间拨打、接听私人电话!若发现员工上班期间用手机接听私人电话、聊天、玩游戏、看小说、看电影等,我店将严肃处理,第一次发现的,将作口头警告处理,第二次发现的`,将作书面警告处理,如此类推,情节严重者,可导致被开除处理。
5.2员工私人手机管理、监督要求:
5.2.1人力资源部上班期间会随时检查员工手机状态情况,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上班期间员工玩手机的现象。我店也将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对违反规定人员,将严格按制度处理。
1、目的
为了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统一开通了一批手机号卡给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使用。本制度规定公司手机号卡的程序、使用方法和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了公司手机号卡的员工。
3、使用原则
3.1 涉及公司区域销售业务的员工和售后安装维修人员都需要使用公司手机号卡作为统一的对外联系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3.2 公司手机号卡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员工只有保管权及使用权;
4、申领流程
4.1 公司销售部员工(含驻外人员)或售后人员入职后,经试用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分配并由行政部统一发放给手机卡
4.2 使用员工因调岗、离职而无需使用公司手机号卡时,需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一并将手机号卡上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
5、使用方法
5.1 公司手机号卡使用的是中国电信的网络,可在支持中国电信4G网络的手机上使用;
5.2 公司手机号卡采用的是预付费的缴费方式,需预存话费方能使用;
5.3 公司手机号卡默认开通的如下套餐:
售后:月租59元/月包100分钟通话全国接听免费
销售:月租130元/月包800分钟通话全国接听免费
6、管理规定
6.1 使用员工作为公司手机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公司手机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无法使用的.情况,需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申报,由行政人事部进行补卡,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员工承担,并在该员工的当月应发工资中扣除;
6.2 使用公司手机号卡的员工,需保证每天的8:30~23:00之间保持开机状态(因乘坐飞机等特殊原因需关机的除外),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以报销当月话费补贴;
6.3 公司将对使用公司手机号卡的员工予以通讯费补贴:销售:100元/月;售后50元/月;
6.4 公司在每月月初按照通讯补贴标准对公司持有的号卡进行缴费,因超出通讯补贴标准额外产生的通讯费用,由号卡使用人自行承担缴纳
6.5 若因号卡使用人个人不及时缴纳费用,导致号卡停机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则直接收回号卡,并取消享受通讯补贴的资格。
6.6 员工离职时需将公司手机号卡上交回行政人事部进行使用注销,并结清所欠话费,若不上交或未结清话费的,公司有权进行挂失处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挂失和补卡费用或所欠话费,将在该员工的应发费用报销或工资中扣除;
6.7 对于自行印制名片的驻外员工,名片中所列示的联系手机号只允许印制公司手机号卡的号码;一经发现有印制其他个人手机号码的,公司有权取消该员工当月电话费报销额度,并限期整改。再犯的,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7、附则
7.1 行政部将负责对本制度进行效果跟踪和改善优化,定期收集各使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优化本管理制度,以求合理和有效性。
7.2 以上制度由西安杰乐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于5月1日起执行,与此抵触条款均以此文件为准。
7.3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一、使用规定
(一)配备的手机和号码所有权为公司所有,使用者仅具有使用权。
(二)使用者应保证手机每天(包括假日)早七点至晚十一点保持畅通。
(三)手机没电应及时充电,外出应携带充电器,不需要携带充电器的情况下,应提前充足电量,事先做好准备。
(四)手机欠费应及时充值,手机报销费用按照对应单据给与报销。
(五)使用者应保证手机和号码仅用于公事,不打私人电话。门店有权查阅通讯记录。
(六)手机和号码使用期间,因使用者的原因丢失或损坏的,手机卡,维修或补卡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七)使用者对外使用手机和号码均代表公司形象,故使用者应时刻注意礼貌用语,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
二、通讯录
使用者存储联系人时,要求必须存储在卡里卡面内存不足时可充正在手机上客服经理负责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讯录的录入情况每月2次。按月度每月15日和30日,将存入的客户信息,在电脑上做统一备份更新一次。
三、费用报销
使用者每月手机报销费用为30元。报销费用的提升,需使用者书面提出申请,提出可信的理由和依据,由客服经理审核后报店长决定。
四、乐捐标准
(一)因使用者的'原因(比如:未充电、未充值等)导致手机不畅通,遭到了客户、领导、以及其他与公事有关人员向店内投诉或反映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次)。
(二)客服经理每月10号25号调取通讯记录,发现使用者严重违反本办法,拨打私人电话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次)。
(三)客服经理每月15号30号查询手机通讯录,发现使用者未存储客户信息,或未更新电脑资料,应要求使用者在二十四小时补充完毕,并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条)。
第一条本公司电话,主要是为了方便与外界沟通,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为发挥电话最大效能,节省开支,员工打电话时,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电话管理由综合部统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监督与控制。
第四条电话使用须知:
辖区内去洽谈业务,以三分钟为限,把握时间。
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避免耗时又占线。
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使用电话时应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受话人(号码),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
长途电话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挂拨,一般人员挂拨须先经部门主管允许。
禁止打打私人长途电话。
违反电话使用规定,电话记录未记载或记载不实,一律做记过处分,并处50-100元罚款。
第五条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大道网络公司!对方告之找某人时,说:“请稍等!”如不在,说:“他不在,有事我可转告或请稍后再打!”等。视情况回答,原则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六条极其特殊情况需打私人电话时,公司将另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