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
1.目的作用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应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即将所有的实验设备、化验仪器分配到人,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 实验室主任负责对本室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
3.1 各种精密仪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计、电导仪、热量计、抗压强度机等)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 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3 精密仪器的使用须经计量部门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4 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5 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 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4.3 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4.4 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5 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人仪器盒中保存。
5.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5.1 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 所有的实验设备必须安装在专门的实验房间,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5.3 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5.4 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6.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6.1 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质管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每年初由计量科(或实验室)报出申购计划,质管部审核后交公司统一规划安排采购。
6.2 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6.3 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6.4 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6.4.1 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6.4.2 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具体按公司“责任事故处罚条例”办理。
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只供实验室专用,私人不得外借,因公借用,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并做好借用登记。
2、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仪器设备要建立统一的账册,做到物、账、卡相符,账务清楚。
3、仪器设备陈放有条理,做到防尘、防震、防腐蚀、防火和防盗。
4、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盲目使用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要归档保管。
5、为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整率,负责各仪器的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6、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的仪器设备,其他人员未经专业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设施,任何人应该爱护国家财物,遵守该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 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不得借用和携出外。
二。 实验室设置专用仪器室和保管库房,由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做到帐、物、卡相符。
三。 定期开启和维护仪器,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四。 注意清洁卫生和防潮。
五。 注意安全, 防火、防盗。
六。 仪器使用完毕,及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一、每一实验场所必须制订值日生轮流表,值日学生必须要对当天卫生负责。
二、值日生要求认真负责,每天要拖地一次,擦净工位及公用设备。
三、实验室每周五大扫除一次。四、实验室所卫生要求做到:
1、门、窗、墙壁、天花板、电扇、灯具无污迹,灰尘和蜘蛛网等。
2、所有实验设备上无铁屑、灰尘废料、污迹等。
3、实验材料、废料、工件、设备摆放规范整齐。
4、实习工位上,工量具及工件,保持清洁、整齐。
5、讲台及黑板保持清洁。
6、实验结束后,对所有设备进行保养。
五、实验学生必须保持自己的工位清洁、整齐,每天至少清理两次(中午及傍晚),带班教师必须对每天的卫生工作进行安排、监督。
1、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通过本公司考核持证上岗。
2、工作时应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整个过程应独立完成。
3、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各检验项目的国家标准和本公司制定的仪器操作 规程和检验实施细则进行,做好完整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4、检测室内的设备、安全、卫生等应由检测室内部专人管理。
5、非本公司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检测室。
6、当仪器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检验人员不得离开,检验人员离开检测室时,照明电及门窗等要关好。
7、在检测室内不得做与检验工作无关的事。
1、仪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实行定人管理,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2、使用人必须取得岗位合格证,并熟悉仪器设备性能,才能上岗操作。
3、主要仪器设备,须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
4、实行定期保养制度,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每次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擦洗清理干净。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6、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7、仪器设备转移,必须由项目部对仪器进行保养、维修、包装,派专人护送到指定位置。按项目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清单办理交接手续,保证移交的。仪器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对移交的仪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认为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拒绝交接,追究其项目负责人和试验负责人的责任,按公司《资产经营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实验室各项仪器设备要按国家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建立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总账、分类账相符,仪器与橱上的目录卡片相符。
三、仪器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要按仪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尘、防压、防潮、防蛀、防霉、防磁等工作。
四、化学药品要按化学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实行双人双锁制,严格领用手续,药品与仪器分室保管。
五、要建立仪器的质量、技术资料档案,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六、要按照《仪器借还制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的要求做好仪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教师的演示实验应提前一天,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送交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准备,确保实验成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设,应及时和教师联系。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办理交接手续。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我院进行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的重要装备,为管好、用好仪器设备,充分提高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应做到管好、用好,做好防尘、防潮、防震工作,做到会操作、会检查、会一般维修、会保养,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2、仪器设备管理都要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各种资料及技术卡片。
3、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精密和大型仪器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都要按其精密程度分级,做到合理使用。
5、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负全部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移动、调换、拆装和外借仪器设备。
6、实验室仪器的管理,应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
7、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应借用手续。凡借到校外使用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8、实验室仪器设备精密程度、完好率要达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标准。
9、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提交科学论证材料,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0、实验室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等。
11、为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拓展对外技术服务,所得经济收益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一、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实习基地),均隶属于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三、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及财务的可能,由院(系)提出购置仪器设备计划。由教务处设备科汇总,编制年度仪器设备申请计划,提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四、仪器设备的统计资料,是制定计划的依据,报帐填写设备验收单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单价大于5万元以上的设备,要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卡”,实现仪器设备的现代化管理。
五、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验室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和保养制度。
六、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工程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建立使用技术档案,从购置报告到报废处理过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的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应成为设备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七、实验室建设组责任教师组织有关实验技术人员,根据仪器设备性能特点和使用情况,进行经济和技术状况分析,做到对设备的合理使用,适时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降级使用或调往其它单位。
八、要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没投人使用的仪器设备,查明原因,报教务处设备科处理。对有积压和浪费的,要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九、仪器设备属国家的财产,对资产的有偿调拨、处理等收入,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收款手续。
1、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后勤保障部负责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造的实施,负责与实验室维护专业公司联系,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3.2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检测用试剂及消耗品的采购、仪器校准和标识。
3.3后勤保障部制定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3.4质量部制定设施设备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报生物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5实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3.6检测人员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4、管理要求
4.1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4.1.1根据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防护水�
4.1.2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4.1.2.1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2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3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4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3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4.2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4.2.1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
4.2.2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4.2.3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4.2.4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要求。
4.2.5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
4.2.6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4.2.7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4.2.8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门锁应便于内部快速打开。
4.2.9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入口处应有警示和进入限制。
4.2.10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4.2.11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
4.2.12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关要求。
4.2.13实验室设计还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4.2.14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4.3设施和环境条件
4.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验室技术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公司的工作量及是否能达到技术要求,并应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和安装。
4.3.2实验室的各种设施的配置要求应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各部位的安排应有利于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交叉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卫生间以及污染区域。
4.3.3实验室总体布局合理,各室有效隔离,应有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物品进出无菌室必须通过传递窗,人员出入无菌室必须经过风淋装置。
4.3.4对有无菌(净化)条件要求的工作区域有明确醒目的标识,并且对其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同时保留记录。
4.3.5实验室室内要配备空气净化过滤器和紫外灯进行消毒。净化气和紫外灯都应定期更换,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3.6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4.3.7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4.3.8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4.3.9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3.10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4.3.11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4.3.12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4.3.13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4.3.14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4.3.15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4.3.16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4.3.17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4.3.1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4.3.19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0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1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4.3.22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4.3.23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4.3.24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4.3.25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4.3.26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4.3.27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4.3.28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4.3.29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4.3.30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4.3.31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4.3.32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4.3.33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4.4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监控:
4.4.1实验员应每周对实验室所有区域及生物安全柜内部,进行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控。
4.4.2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4.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4.4实验室应设置专人定期对应急的器材(包括药品、意外处理、消防、耗材等)进行定期清点、维护,定期上报汇总清单。应急器材使用后,实验室人员要及时报告行政人员补充备用的器材。
4.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更新
4.5.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独立建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服务合同;
l)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m)安全检查记录。
4.5.2实验室设施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
4.5.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由仪器的设备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大型仪器的简要操作规程要放置在工作区域中,便于使用人员获取。
4.5.4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保养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后不必在设备上加贴标签。保证仪器设备所处环境的安全及卫生,重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和维护保养记录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仪器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填写使用记录。
4.5.5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检查已测试出具的结果。简单故障自行排除后做出记录恢复工作,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技术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维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报设备管理员联系维修。并标识禁用,直到修复、校准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5.6实验室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应先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应用高效消毒液对仪器设备全部部件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完整消毒后,才允许移出。在消毒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4.5.7当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换代。
4.5.8要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检查灭菌设备的效果,指示物应放在不易达到灭菌的部位,填写《高压蒸汽灭菌锅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记录表》。
4.5.9对于对实验室的分析结果有很大影响的设备,实验员必须监控这类设备的运行温度并保存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其加热状况,避免发生意外。当温度升为高温时,不要强行打开仓门,避免对人体的伤害。
4.5.10对于蒸汽压力锅和干热灭菌烘箱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立即保修。
4.6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标识管理
4.6.1实验室隔离门外应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识。
4.6.2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如高危污染区域应张贴标识。
4.6.3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1.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后勤保障部负责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造的实施,负责与实验室维护专业公司联系,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3.2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检测用试剂及消耗品的采购、仪器校准和标识。
3.3后勤保障部制定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3.4质量部制定设施设备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报生物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5实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3.6检测人员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4.管理要求
4.1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4.1.1根据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防护水�
4.1.2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4.1.2.1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2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3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4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3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4.2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4.2.1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
4.2.2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4.2.3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4.2.4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要求。
4.2.5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
4.2.6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4.2.7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4.2.8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门锁应便于内部快速打开。
4.2.9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入口处应有警示和进入限制。
4.2.10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4.2.11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
4.2.12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关要求。
4.2.13实验室设计还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4.2.14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4.3设施和环境条件
4.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验室技术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公司的工作量及是否能达到技术要求,并应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和安装。
4.3.2实验室的各种设施的配置要求应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各部位的安排应有利于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交叉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卫生间以及污染区域。
4.3.3实验室总体布局合理,各室有效隔离,应有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物品进出无菌室必须通过传递窗,人员出入无菌室必须经过风淋装置。
4.3.4对有无菌(净化)条件要求的工作区域有明确醒目的标识,并且对其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同时保留记录。
4.3.5实验室室内要配备空气净化过滤器和紫外灯进行消毒。净化气和紫外灯都应定期更换,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3.6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4.3.7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4.3.8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4.3.9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3.10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4.3.11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4.3.12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4.3.13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4.3.14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4.3.15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4.3.16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4.3.17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4.3.1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4.3.19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0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1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4.3.22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4.3.23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4.3.24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4.3.25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4.3.26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4.3.27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4.3.28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4.3.29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4.3.30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4.3.31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4.3.32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4.3.33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4.4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监控:
4.4.1实验员应每周对实验室所有区域及生物安全柜内部,进行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控。
4.4.2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4.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4.4实验室应设置专人定期对应急的器材(包括药品、意外处理、消防、耗材等)进行定期清点、维护,定期上报汇总清单。应急器材使用后,实验室人员要及时报告行政人员补充备用的器材。
4.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更新
4.5.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独立建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服务合同;
l)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m)安全检查记录。
4.5.2实验室设施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
4.5.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由仪器的设备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大型仪器的简要操作规程要放置在工作区域中,便于使用人员获取。
4.5.4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保养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后不必在设备上加贴标签。保证仪器设备所处环境的安全及卫生,重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和维护保养记录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仪器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填写使用记录。
4.5.5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检查已测试出具的结果。简单故障自行排除后做出记录恢复工作,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技术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维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报设备管理员联系维修。并标识禁用,直到修复、校准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5.6实验室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应先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应用高效消毒液对仪器设备全部部件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完整消毒后,才允许移出。在消毒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4.5.7当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换代。
4.5.8要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检查灭菌设备的效果,指示物应放在不易达到灭菌的部位,填写《高压蒸汽灭菌锅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记录表》。
4.5.9对于对实验室的分析结果有很大影响的设备,实验员必须监控这类设备的运行温度并保存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其加热状况,避免发生意外。当温度升为高温时,不要强行打开仓门,避免对人体的。伤害。
4.5.10对于蒸汽压力锅和干热灭菌烘箱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立即保修。
4.6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标识管理
4.6.1实验室隔离门外应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识。
4.6.2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如高危污染区域应张贴标识。
4.6.3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本实验中心的设备、仪表,是教学、科研的常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必要的物资条件。为加强管理,严格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为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特制定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物。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新购入的设备及仪表,在学校实践教学科办理帐卡手续,分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实验中心主任在帐与卡的设备、仪表清单上,检查验收物与帐卡相符时,方可签字。
2、物与帐、卡、设备说明书相符时应妥善保存,不得损坏遗失,存放地点保持清洁、干燥,由实验室主任指派专人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固定资产帐、卡完好。
3、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规定,调出或报废设备及仪表应按有关手续办理报废、报损,应办理销帐卡手续,务必使帐卡物相符,如有问题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
4、学年末实验室设备仪表进行一次全面对帐、卡、物清理。如发现问题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5、实验设备、仪表、物、帐、卡要和校、院实验室帐目相符。
6、坚持实验室设备、仪表借用登记制度,借用人必须签字,归还时,必须严格验收,以便分清责任。
7、实验室的设备、仪表本实验中心内部借用,必须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外单位来实验室借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实验室人员无权借出。
1、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由财产管理员负责总管理,各分室所用设备由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
2、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和各分室账,财产管理员每学期与各分室责任人核查账物。
3、固定资产做到账、物、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
4、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
5、本实验室下属各分室设备一般不允许许直接借出,但为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提倡各分室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允许各分室之间互借仪器设备。借用由各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之间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记录仪器借用前后的完好情况,使用完成后须及时归还,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6、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
7、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均需实验室主任签字。
8、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属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9、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员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1、门牌科学仪器室门牌一个。
2、面积15平方米以上,仪器达到二类标准。
3、办公桌实验员办公桌一张。
4、椅子实验员办公椅子一把。
5、工具箱配备工具箱一个,工具一套,用于实验教师维修仪器和自制仪器。
6、插座实验教师办公桌旁安装多孔插座一套。
7、档案橱配备小书橱一个(放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或配备书橱一个。存放有关资料档案。
8、仪器橱配备科学仪器橱总容积5立方米以上,排放整齐、平行房梁,高低厚薄颜色基本一致。
9、仪器橱要坚固,无变形、裂缝、破损、油漆脱落等现象,橱门开启推拉灵活。
10、仪器橱仪器橱要能够存放所有仪器,特别高大的仪器要设立专门仪器橱。
11、大类标签仪器橱上方放表明存放仪器种类的大类标签一个。
12、柜外贴在仪器橱上左方贴柜外贴,靠左依次向右贴。
13、柜外贴柜外帖内填写本橱的仪器,顺序从上向下依次填写,注明仪器的编号、名称、规格。数量等,数量栏每变化一次占一列。
14、度制四制度各一个,悬持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地面2—2.5米,离开墙角约0.5米以上。
15规则仪器室规则一个,悬挂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离地面2—2.5米。
16、职责实验教师岗位职责一个,悬挂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离地面2—2.5米。
17、窗帘配备单色(冷色)遮光布窗帘、道轨式窗帘架每个窗口(门口)一套。
18、照明按教室照明标准布设照明设施,线路布设要规范。
19、地面水泥地面或瓷砖铺设地面,地面平整无坑洼。
20、墙壁墙壁平整,刮瓷或粉刷,无多余张贴物和悬挂物,无污染,无脱落现象。
21、门窗玻璃洁净明亮、无破损、无油漆等污染点;门窗缝隙严密,油漆光洁,无脱落现象。
22、卫生地面、墙壁、房顶、灯架、吊扇卫生,无污染,电线布设工整无乱拉乱布现象。
23、存放顺序按自然仪器分类编号顺序排放仪器,存放整齐、美观、科学。
24、存放规律轻仪器放在橱内上方,重的放在橱内下方,高的放在内,矮的放在外。
25、维护保养做到十防: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
26、防火配备灭火器一个:沙箱一个,存细沙10kg左右。
27、防潮配备生石灰3—4盒,按时通风。
28仪器帐配备仪器总帐、明细帐各一本。
29、总帐按配备标准记入全部仪器,每种占一行,累计栏中,仪器每变化一次占一列。
30、明细帐按配备标准记入全部仪器,每种占一页,每变化一次占一行。
31、仪器帐总帐、明细帐记录仪器的增减要一致,体现完整的管理过程。
32、一览表配备一个教学仪器一览表,标明所有现存仪器和药品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现存数量,上墙。
33、实验计划近三年的实验教学计划,附实验教学进度表。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进度表上墙。
34、实验记录近三年的学生实验记录,按年级,学期、班级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5、通知单近三年的学生实验通知单,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6、通知单近三年的演示实验通知单,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7、登记簿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一本,对近三年的仪器损坏赔偿记录清楚。
38、登记簿教学仪器领用借还登记簿一本,对近三年的仪器领用借还记录清楚。
39、说明书各种仪器的使用说明书保存完整、分类装订成册。
40、领导小组实验教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加盖学校公章。
41、会议记录近三年的研究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会议记录,包括学校会议记录中相关内容。
42、听课记录近三年的领导小组成员听实验教学课的听课记录。
43、维修记录近三年的今教学仪器维修、保养、自制、改进仪器的简要记录。
44、实验教师实验教师毕业证复印件(中师以上),实验教师岗位合格证一份。
45、分类编号按国家教委配备目录进行分类编号。
46、仪器标签写明仪器编号、名称、序号等,贴在仪器的适当部位,玻璃仪器、较小的仪器可不贴标签。
47、自制教具配备自制教具专橱,编写自制教具目录。橱顶放“自制教具”标志牌。
48、管理分工管理人员分工一览表,上墙,上边距地面2—2.5米。
1、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总管理。
2、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实验室管理员每学期核查账物。
3、固定资产做到账、物、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
4、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
5、为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提倡各室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允许各分室之间互借仪器设备。借用由实验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记录仪器借用前后的完好情况,使用完成后须及时归还,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6、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
7、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均需主任签字。
8、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属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9、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管理员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