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师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精选6篇)
一、学生、教师进出校门规定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2、上课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持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3、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校门,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职处理。
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要在收发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与有关成员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并实行领入制。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2、对拒不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校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却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须由教师本人到收发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的需由教师本人到收发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5、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有保安值勤。门卫人员必须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
一.晨检中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似者应立即隔离观察,经检查确诊的儿童应住院隔离治疗(回家隔离)以防扩散传染。
二.患儿确诊传染病后,保健老师应向所在地区医院防防保组进行报告。
三.隔离(观察)室不能同时隔离两种不同病种,若要隔离更换病种时,或患儿离去后须应彻底消毒。
四.隔离(观察)室一切用具物品必须专用并且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托幼机构隔离消毒工作常规》进行定时消毒不得带出室外。
五.隔离(观察)工作人员应了解各传染病种的发病规律,途径并做好自身隔离消措施减少交叉感染。
六.工作人员进入或外出消毒室必须及时换上或脱去隔离衣(或专门工作衣)一定要做好“手”的消毒工作。
七.有条件的单位设专用水池或踏脚或水龙头,设0.5%过氧乙酸洗手盆。
八.隔离(观察)室工作人员应了解隔离的各传染病种消毒制度,非隔离(观察)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在交接班时要详细交代儿童病情和观察情况处理措施。
九.隔离(观察)室必须有专人巡回观察,定时对患儿进行检查,治疗记录,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对症处理。
十.有传染病发生的班级儿童,不得同正常班级儿童并班,不得招收新生及停办,解散儿童。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管理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凡进入校园的师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
3.发现发热、干咳、乏力、体温超过37.3度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4.因公确需进入的外来人员,须经当日值班校(园)级领导批准,核验身份证件。并履行“外来人员”登记、测温、消毒手续。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外来人员须由校内人员陪同,严格控制活动区域,完成相关工作后迅即离开校园。
5.谢绝一切因私来访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因私来访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来访者与被访人在园外会面。被访者返回后,履行测温、消毒手续。
6.门卫管理人员为进入校园人员测量体温时,要专区专用,要与被测人员保持适当距离,减少对话,用体温枪等手持仪器测量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规范操作,不得与被检测人员发生肢体接触。
7.禁止一切外来车辆入园。运送幼儿食材的超市配送车辆,在园外停放。运送人员需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并进行手部消毒及“外来人员登记”后方可将食材送到食堂。
二、离校管理
1.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一律不得离开校园。必要的教师员工外出活动要进行记录备案。教师离园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外返回园内,必须再接受传达室人员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2.来园幼儿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允许家长中途接走幼儿。如必须接走,家长需提前与本班教师说明情况,待本班教师同意的情况下,由本班教师将幼儿送至幼儿园大门口处,将幼儿接走,家长不得进入校园。
3.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组织家长和幼儿快速离开校园,减少逗留时间。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保证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广大师幼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及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对出入校园管理作如下规定:
1、幼儿入园时间为早7:30—8:00,幼儿园将于八点钟准时锁门。对于迟到或有特殊原因晚到的幼儿,请在大门外等待,并与班级老师取得联系,由班级老师到大门口处接幼儿入园。
2、幼儿园放学时间为下午2:50—3:10。幼儿园于2:45开大门,家长方可进入校园内。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接走幼儿,请在2:30之前与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将幼儿送到大门口,交到家长手中。由于2:30以后,两名老师忙于帮助幼儿整理衣物、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做放学前各种准备工作,无暇接打电话或外出送幼儿,因此2:30后,请家长不要给老师打电话或要求提前接走幼儿。
3、8:00以后所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内。如家长要给幼儿送东西,请将物品存放在门卫室,并与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下楼去取。
4、幼儿入园和离园时,必须与家长大手牵小手,不得脱离家长看护范围。放学后请带领幼儿即刻离园,不得到户外大型体育设施处玩耍。
5、经同意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含家长),须遵守园内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填写《入园登记》。穿戴整洁大方,主动爱护环境及公共设施,不得吸烟、乱扔杂物,不得携带危险品、宠物进入校园。
6、请家长牢记班级两位老师的电话号码。如有问题需要与老师沟通,请给老师打电话。打电话请避开7:30—8:00、2:30—3:00两个时段。老师上课期间不能接打电话,如果一名老师没接电话,请打给另一名老师。
7、违法本规定的,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有关人员进出学校,在校园内肇事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或按校纪处理,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幼儿园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幼儿园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幼儿园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门卫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幼儿园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管理。
1、外来人员来访时,首先要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来意,经保安核实,被访人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校园。
2、来访人员必须接受门卫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不得在校内闲逛、推销、无故逗留等。
3、凡须进入现场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和其他与本活动无关的物品。
4、如果被访对象正在进行教学活动,来访人员必须在门房等候,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
5、门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按时交接,由带班人员将值班情况交待清楚,保证值班正常进行。
6、来访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低速行驶,按规定的地点停车。
7、来访完毕离开时,来访人员在门房登记后离开,由保卫人员签注离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