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热门30篇)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

1、生鲜处仓库的环境标准

(1)湿度、通风符合商品储存条件。

(2)照明、防火设施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3)灭虫、杀虫符合卫生防疫标准。

(4)地面无垃圾、积水、油迹,货架无散开货、未封商品、灰尘等。

2、保质期控制:

限截止最后销售日(有效销售期) 1—3天保质期最后一日

1—4天保质期前一日

8—5天保质期前两日

16—30天保质期前五日

30天以上保质期前十日

备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能出售,只能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接近保质期限的食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降价、促销等。

3、蔬果(商品与自用品库存)库存的控制与周转

(1)订货时,每一种水果的库存的周转期限在三天以内;

(2)发现某种商品的库存过大时,要采取必要的促销、降价的手段清除库存。

4、肉科(商品、自用品、原料库存)库存的控制与周转

(1)订货时,每一种保鲜的库存的周转期限制在两天以内; (2)发现某种保鲜商品的库存过大时,要采取必要的促销、降价、转货的手段清除库存;

(3)冷冻商品与原材料的库存,要与订货周期内的使用数量相匹配并有少量余货为最佳。

5、鱼科的库存管理

(1)水质、水温、氧气、清洁度等要求必须符合要求,水循环、氧气循环、清洁程序必须时刻保持畅顺;

(2)冰鲜商品陈列必须有足够的冰覆盖以保持温度始终如一;

(3)保证冷冻商品、海鲜干货销售在保质期内,并及时将腐烂变质冰鲜及反肚、死掉的.活鲜、破包装的冷冻品、发霉潮湿的干货挑出。

6、面包的仓库管理

(1)分类存放,依次考虑的原则有商品分类、岗位分类、供应商分类。

(2)先进先出的原则,不仅有明确保质期,先到货商品存放在最外面。

(3)整齐、安全、拿取方便。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

为切实加强店内仓库管理,提高仓库利用率、减少损耗、提升进出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管理范围为所有商品仓库,包括联营及otc仓库,不含赠品仓、团购集货仓、物料仓、设备仓。

所有商品仓库内只允许存放商品、场内赠送赠品(试吃试用品),不得出现任何道具、物料、工具及其他非商品物品。

二、出入管理

1、进出仓库需两人同行,严禁无证人员进入库区,严禁非本店员工、促销人员借用本店人员工号牌卡进出仓库;

2、二楼大仓入口防损人员负责仓库人员进出管理工作,所有员工、促销员进入仓库都需留下工号牌卡;

3、门店设有加货专用车,禁止普通购物车进入仓库,仓库门岗应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4、二楼大仓实行定点开放制,非开放时间禁止员工、促销员进入仓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仓的,需由分管业务主管向防损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

5、otc精品仓库仅限总台人员出入

三、台帐与责任

1、各部门应根据员工分管商品品类设定仓库责任区,责任到人、到货架;

2、所有仓库的管理,处长为部门负责人、课长为区域负责人、员工为货架第一责任人,促销员负责协助整理工作;

3、各仓库货架责任人负责本货架商品的现场管理、三信管理、台帐管理工作,如因保管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由货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4、各部门查询商品由对应商品货架责任人负责管理;

5、赠品等同于商品,所有赠品按所属品类、品牌由商品货架责任人负责统一管理;

6、otc精品仓库由总台负责管理,所有商品应建立仓库库存管理台帐。商品短少由货架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四、库区商品管理

1、仓存商品的管理应遵循: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封箱储存等原则;

2、分类存放原则:

①各部门仓库应设单位的赠品存放区、查询商品存放区,与正常商品区别存放;

②仓库应按公司新分类原则按货架、层板进行分类管理,不得出现混放现象;

3、先进先出原则:所有商品的进出应按商品进货时间、生产日期,按先进先出原则管理和提取,以确保商品品质;

4、封箱存放原则:

①仓库储存商品应整箱存入,如在上货过程中出现零散商品的,应用大小合适的纸箱、封箱后存放,并将商品码、商品名称、数量标于外箱上;

②商品存放尽量做到一箱一品,需拼箱存放的,每箱品种数不得大于3个,同时应在外箱标明商品码、品名及数量;

③禁止商品开放存放、严禁使用购物车、购物篮、周转知筐存放商品;

④外箱破损的商品,应及时更换外箱,以减少商品储存过程中出现的`商品损耗;

5、所有商品应离地离墙放置,离地不少于10cm,离墙距离不少于5cm;

6、商品存放时应将重量较大的商品放于底部,避免压坏商品;

7、易碎商品应在外箱上标注“易碎”标志,以提醒员工搬运、上货时轻拿轻放;

8、货架商品的存放应确保外箱外侧面拉平,无通道两侧凹凸不平的情况出现;

9、货架顶部存放商品应注意高度,离灯带距离不得小于40cm;

10、使用仓板存放商品的,堆垛间间距不得小于50cm,高度根据商品的承压能力和商品特性确定,并以提取方便为宜,沿窗口存放的商品还要防晒、防雨淋;

11、商品拿取应轻拿轻放,如因人为原则造成商品损失的,由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12、因三信原因撤架商品应单独存放,用红色封箱带封箱后,应在外箱注明商品码、品名、撤架原因

13、破包、变质等商品应单独存放于查询区,根据商品属性定期清理----按商品品质情况及保管要求(如蛋类需每日清理,百货可按月清理);

14、买断破包不可换货商品应做好商品记录,每月结转次日由业务处提交清单及处理意见,经经理室审核后确认处理方式,避免出现商品积压;

15、各部门应保证库存货架之间的畅通,不得以库存大为由在通道内存放商品、不得堵塞货架间通道及仓库主通道;

16、所有部门不得将商品存放于消防黄线范围内; 17、各部门应重点关注易失窃商品的储存情况,重点商品、贵重商品应在货架上放置库存卡,登记商品进出情况;

18、各部门应保持库存卫生清洁,不得在仓库内大量存放纸箱、每日应安排人员进行库存卫生清理工作;

19、退货商品应单独存放于退货区域内,并按要求在外箱粘贴退货单据;

20、食品、生鲜商品的储存,应关注其储存条件,避免因保存不当出现商品质量问题;

21、门店允许供应商活动用道具临时存放于仓库内,但应在活动结束的三天内清理出门店;不正常使用的供应商陈列架不得长期滞留在仓库内;防损部门有权定期(每月末)清理;

22、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明火

五、禁止事项

1、严禁无证人员进出仓库

2、严禁在仓库区使用明火

3、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放置非加货专物车;

4、严禁商品开放储存

5、严禁所有物料、道具存放于仓库内;

6、严禁一人单独进仓;

7、严禁商品着地存放;

8、严禁堵塞通道

9、严禁在消防黄线内放置任何物品;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请购单》

2、《询价记录表》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商超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商超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商超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商超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三章

供应商等级划分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供应商资料欠缺,单位情况不明,予以“不合格”;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0-60(不含),予以“不合格”;

供方商资料齐全,审核及考察通过,予以“试用”;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60-70(不含),予以“试用”;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70-90(不含),予以“良好”;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90-100分,予以“优秀”;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四章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五章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8

供应商档案管理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供应商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功能,更清楚地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产品的能力,是建立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

1、从时间序列来划分:老供应商、新供应商、未来供应商。新供应商和未来供应商为重点管理对象。

2、从交易过程来划分:包括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供应商、正在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和即将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对于第一类供应商,不能因为交易中断而放弃对其的档案管理;对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逐步充实和完善其档案管理内容;对于第三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是全面搜集和整理资料,为即将展开的交易业务准备资料。

3、从供应商性质来划分:特殊公司(与本公司有特殊业务等)、普通公司等。这类供应商因其性质、供应特点、供应方式、供应量等不同,对其实施的档案管理的特点也不尽相同。

4、从供应数量和市场地位来划分:包括主力供应商(供货时间长、供应量大等),一般供应商。不言而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主力供应商上。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内容

1、供应商基础资料,即公司所掌握的供应商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是档案管理应最先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是供应商档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供应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公司概况、设备状况、人力资源状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等。

2、供应商特征: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

第三条供应商档案管理方法

1、建立供应商档案卡。作为供应商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供应商档案卡(又称供应商管理卡、供应商资料卡等)。采用卡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填写、保管和查阅方便。

供应商档案卡主要记载各供应商的基础资料,这种资料的取得,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提供供应商资料卡,由供应商填写。

②由采购员通过平常的业务活动或其他各种渠道了解、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③通过本公司和供应商已发生的采购情况(包括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实际情况)。

然后根据这三种渠道反馈的信息,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汇总,填入供应商档案卡。

2、通过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建立供应商档案卡的主要做法是:编制供应商信息周报,由汇总整理,周会时上报总经理,据此建立综合的供应商档案。

第四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应注意问题

1、供应商档案管理应保持动态性。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如果一经建立,即置之不顾,就失去了其意义。需要根据供应商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加以调整,消除过旧资料;及时补充新资料,不断地供应商的变化,进行跟踪记录。

2、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不仅应放在现有供应商上,而且还应更多地关注意向供应商,为公司选择新应商,开拓新市场提供资料。

3、供应商档案管理应“用重于管”,提高档案的质量和效率。不能将供应商档案束之高阁,应以灵活的方式及时全面地提供给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同时,应利用供应商档案,作更多的分析,使死档案变成活资料。

4、借阅供应商档案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请借阅人员注明借阅期限。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9

1)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按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

3)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4)高空作业需要使用作业车,并注意安全。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2、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1)物料品质维护: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2)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

3)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4)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0

餐饮供应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食材质量、成本控制和服务水平。它涵盖了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同管理、供应链监控和应急处理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资质审查: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证书、生产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

2. 产品质量标准:设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如新鲜度、口感、包装等,供应商需定期提供检验报告。

3. 价格谈判与合同签订:确定公正的价格体系,并签订包含质量、交货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的合同。

4. 供应商绩效评估: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质量合格率、服务态度等因素。

5. 库存与配送管理:监控库存水平,确保供应商按时、准确配送。

6. 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应对食材短缺、质量问题等突发情况的预案。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1

餐饮服务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2

1建立、完善采购制度,做好采购成本控制的基础工作

采购工作涉及面广,并且主要是和外界打交道,如果企业没有严格的采购制度和程序,不仅采购工作无章可依,还会给采购人员提供暗箱操作的温床。完善采购制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1建立严格、完善的采购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采购制度,不仅能规范企业的采购活动、提高效率、杜绝部门之间扯皮,还能预防采购人员的不良行为。采购制度应规定物料采购的申请、授权人的批准权限、物料采购的流程、相关部门(特别是财务部门)的责任和关系、各种材料采购的规定和方式、报价和价格审批等。比如,可在采购制度中规定采购的物品要向供应商询价、列表比较、议价,然后选择供应商,并把所选的供应商及其报价填在请购单上;还可规定超过一定金额的采购须附上三个以上的书面报价等,以供财务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稽核。

1.2建立供应商档案和准入制度

对企业的正式供应商要建立档案,供应商档案除有编号、详细联系方式和地址外,还应有付款条款、交货条款、交货期限、品质评级、银行账号等,每一个供应商档案应经严格的审核才能归档。企业的采购必须在已归档的供应商中进行,供应商档案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新,并有专人管理。同时要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重点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质检、物料、财务等部门联合考核后才能进入,如有可能要实地到供应商生产地考核。企业要制定严格的考核程序和指标,要对考核的`问题逐一评分,只有达到或超过评分标准者才能成为归档供应商。

1.3建立价格档案和价格评价体系

企业采购部门要对所有采购材料建立价格档案,对每一批采购物品的报价,应首先与归档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分析价格差异的原因。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采购的价格不能超过档案中的价格水平,否则要作出详细的说明。对于重点材料的价格,要建立价格评价体系,由公司有关部门组成价格评价组,定期收集有关的供应价格信息,来分析、评价现有的价格水平,并对归档的价格档案进行评价和更新。这种评议视情况可一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

1.4建立材料的标准采购价格,对采购人员根据工作业绩进行奖惩

财务部对所重点监控的材料应根据市场的变化和产品标准成本定期定出标准采购价格,促使采购人员积极寻找货源,货比三家,不断地降低采购价格。标准采购价格亦可与价格评价体系结合起来进行,并提出奖惩措施,对完成降低公司采购成本任务的采购人员进行奖励,对没有完成降低采购成本任务的采购人员分析原因,确定对其惩罚的措施。

2降低材料成本的方法和手段

(1)通过付款条款的选择降低采购成本。如果企业资金充裕,或者银行利率较低,可采用现金交易或货到付款的方式,这样往往能带来较大的价格折扣。

(2)把握价格变动的时机。价格会经常随着季节、市场供求情况而变动,因此,采购人员应注意价格变动的规律,把握好采购时机。

(3)以竞争招标的方式来牵制供应商。对于大宗物料采购,一个有效的方法是实行竞争招标,往往能通过供应商的相互比价,得到底线的价格。

(4)向制造商直接采购或结成同盟联合订购。向制造商直接订购,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制造商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会更好。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商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商超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商超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商超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商超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商超《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商超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商超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4

为适应现代商业的发展和需要,加快商品高效、安全的物流运转,及实现一个全面合理仓库管理运作工作,所以特制订以下条例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携带一切明火和易燃物品进入,对于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商场营业人员领货需开调拨单和主管(营运领班)跟着一起进入,由仓管人员统一查找、配发,仓库内一切工具借用需填借用单。

2、商场内人员如需进仓必须填写进仓进入单,并且严格服从仓库人员的合理安排,不得在仓内随意丢弃、损坏、脚踏和试用、试吃商品。

3、仓库人员必须冷时上班、下班时不得早退(特殊情况有主管或领班安排后方可下班),如有事假、病假需向主管当面请事、病假,并且按公司有关规定出示有关证明、电话,捎假无效。

4、仓库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在仓内聊天、睡觉及偷用、偷吃商品,如有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对于供应商、业务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示,不得随意进入仓内看货、定货、查货,违者将给予50至200元的`罚款。

6、对于供应商及一切来货一定要按公司管理程序及公司规定收货,对于缺订货单、超过订货时间、清单紊乱的给予拒绝收货。(超过订货时间,如公司急缺需报采购领班批示后方可)。

7、仓库内商品一定摆放整齐、明显,或行或线(特殊商品除外)。

8、仓库内商品做到无拥挤、堵塞消防通道,破烂随便丢弃现象,商品要做到先进先出,由内到外的程序。

9、做好“三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水)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鼠、防虫工作。

10、对于打开滞销、变质、发霉、破损商品,根据其程序、数量,及时向采购部或上级领导部门上报处理。

11、定期不定时经常检查、测试仓库内各种消防系统。

12、仓库任何人不得偷吃、用、拿商品,如有发现按公司规定论处,情节严重将交司法部门处理。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5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供应商的调查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2.供应商的物料供应状况。

3.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5.供应商的生产本事。

6.供应商的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2.供应商的商品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销售代理的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3章供应商的评审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第12条供应商的评审的资料。

1.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间、紧急物料的交货时间等。

5.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第15条供应商的评审时间。

1.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4章合格供应商档案管理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5章供应商考核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表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6章附则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6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7

1 、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 、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 、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 、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 、制定裕东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 、建立健全裕东商超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 、收录和维护裕东商超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 、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 、组织调查裕东商超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 、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8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资料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略)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6、欢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货商供货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的执行状况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9

适用范围:

所有向公司提供建材及设备的供应商,以甲供、限价及限品牌供应商为主(包括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规范目的:

1、全面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及供货能力。

2、全面评估供应商所供产品的价格、质量、供货情况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3、建立长期稳定的、可比较选择的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使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达到快速、准确、及时、优质、价廉的水平。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一部分:评估小组人员的组成

第一条:评估小组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及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条:专业人员包括公司专业工程师、项目审算、工程及设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必要时可邀请供应商对其产品作当面介绍。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评估工作依据二个评估表的项目进行:《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四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供应商和专业评估小组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各部门填写。

第五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向我司提供建材、设备的供应商填写后,经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六条:评估的方法是按产品类别及销售形式对供应商逐项进行审定。从所提供的资料中判断其规模、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挑选出有意向的供应商,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评估结果。

第七条:评估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认可后,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进行分档。

第八条:评估结果可分为三个档次:可以合作、::留作备用、不能合作。可以合作即评估小组一致认为该供应商可以合作的。进入公司《已评估供应商名录》。待有合作项目时优先试用进行合作。留作备用即评估小组有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只能留作备用的。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待将来应急时使用。不能合作即评估小组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作的.,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

第九条:《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适用于已与我司合作的供应商。在保修期满以前由项目经理部经办人填写,保修期满一个月内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组织各部门进行评估。

第十条:评估方法为权重比例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给出各单项评分,然后按权重计算总得分,得出评估结果,上报公司领导批准认可。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按总得分高低分为四个档次:可以合作、需要改进、重新评估、不能合作。

第十二条:可以合作即80分以上可直接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 将来有采购项目时优先选择。需要改进即79—7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改进部分要求其整改后,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重新评估即69—6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整改部分并要求其提供整改方案后,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留作将来应急时再合作,如在重新评估时没有改进的则进入不能合作档。不能合作即60分以下,因此不能合作而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对此类供应商要加以注明,防止与其再合作。

第十三条:所有与公司签定的建材、设备采购合同,在执行后都要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当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后,经过三次合作均为理想的供应商,可确定为公司建材及设备采购《长期供应商名录》。但在每次合作中有一次合作不理想的供应商,即作降级处理。《长期供应商名录》作为公司今后建材和设备采购的首选对象。并逐步向定向采购供应商发展。

第十四条:所有评估表格评定后均由采购协调小组存档,并交公司办公室和集团协调小组备案。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0

规范公司总库及各门店库房日常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总库工作职责规范

1、门店常规性货物的分配:目前公司物流配送时间为每周二、四、六,各门店需在每周一、三、五下午2:30前将本门店的要货计划以文件方式报至太原总库库管,总库亦有责任提醒门店发送要货计划,经提醒后最晚不得迟于下午3:30前报送计划。如门店延误报送影响本门店配送及总库工作安排,责任在门店库管,每次处以责任库管员20元罚款。总库根据门店计划及库存数量安排配送,确保在配送日10点前将货物分配完毕。

2、新产品的分配:新品到货,需将机器配置及数量、颜色报至营销部经理,根据营销部安排确定的数量进行首次分配,并在E商公布分配情况。

3、整理门店要货差异,并以文件形式报至公司采购部做为采购参考。

4、对到货的机器及时入账,对于没有订单的入库机型,通知采购部,采购部也要与供应商做好送货沟通工作,以确保订单及时审批,以便于总库办理入账工作。凡有订单的机型做到:入库时实物与E商账在当天达到一致,出库时,调拨单在调拨当日做出。如因系统网络或订单的原因造成实物与账务没有同步的,需在QQ群中与各门店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解决。

5、协助采购部做好需要退库机型的收货验收工作,如有供应商工作人员到总库取货,需有采购部确认取货人身份,由公司物流去供应商退货,开好手工出库单据,依据供应商签收单做退库单工作处理流程。

6、公司向运营商的铺货机型,在发货当日与公司指定货位对接人确认并做到其在途库位。

二、各门店库房(包括总库)日常工作规范

1、收发货注意事项:

1)总库及地市门店签收由物流公司配送的机器,在签收货单前,要首先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重新粘贴的痕迹。核对包装箱内实物与出库单上的数量是否相符,务必在验完货后再在物流单上签收,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公司由物流公司发货要使用公司内部带有“迪信通”标志的专用胶带进行打包。地市门店发货要选择信誉度较高的`邮政物流或宅急送进行配送,不要选择一些小型的物流公司。发货方要开具手工出库单随货同行,收货方接到外包装完好的货物,核对手工单无误后,进行E商入库。

3)各门店收到由厂商直接发货达门店的机器,收货后需把机器串号报至太原总库,由太原总库通过系统给门店做单。

4)门店之间调货,填写一式三联的调拨单,单据记载项需齐全,调出方店长需与调入方店长亲自电话核实好后方可调出机器在,调出方库管开具手工单后由调出方店长及调入方接货人员在手工单据上签字确认。手工签单按月整理装订好保存一年以上。

5)门店退回总库需填写手工调拨单,单据记载项需齐全。

6)总库配送至市内门店的手工调拨单,需由物流带回签收单,并由总库专人保管。

2、系统调拨注意事项:

1)各门店调拨机器需在机器发出时应同时在E商或ORC系统中做单。如异地之间由物流公司配送的,在做调拨单时要在调拨入库单摘要处注明物流单号(见以下截图),以方便查询记录,发货方有责任跟踪物流公司配送的安全运达。如在常规时间内未送达至收货方的,需跟踪物流配送方查询。如果是手机调拨,做单时要必须将串号录入,未按此要求做的罚款20元/次。

2)同城内物流配送或调拨应在收货方取得货物当天全部接入本库位,异地配送应在签收物流单据无误后当日接收系统单据,不得出现已收货物不接收系统单据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公司ERP专员负责落实,有出现不及时接收在途库的门店每次给以库管员罚款20元的处罚。

3)如在货物接收当日存在没有系统账的产品,门店要做好未入E商账产品记录,以便跟踪单据接收工作。

3、库房货物的管理

1)保持库房货架的整洁,货架上要铺有硬质干净的纸装,以保护货物的干净。货物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如在整理库房或货物清点时,不要随意放在地上,要铺上干净的纸张。

2)货物在货架的摆放要整齐有序,按品牌、型号分类放置。对高端产品,尤其是外包装容易弄脏的机器要附着有塑料保鲜袋包装。机器放置时要能分清哪些是先入库的,哪些是后入库的,这样在销售时才能正确的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取机。

3)对于销售过程中临时出柜的机器或配件,在销售员取机时在借机单上登记(串号、配置),这类货物或销售或由借机员工归还库房,在归还时要验清配置是否完整。临时借机不得在营业员手中停留半小时以上,库管员有责任催收临时借出的机器。在归还手机的过程中,如有任何短少或毁损,要当面告知,经核实后,由借机人当面做出书面说明。

4)对于店内有厂家或供应商促销的,如促销员在销售借机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告知店长并在当天通知采购部及财务部。如未通知管理部门,出现损失的由店长、库管员承担损失。

5)出组摆放的机器必须有真机袋保护机器安全和清洁,每日营业结束柜组内手机需放入折叠毛巾中收回真机。真机袋和毛巾由总库配置,店内未使用经检查发现的,对库管员以20元处罚。

6)库房机器不得私自借给任何人私用,在盘库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给以库管员100元、店长200元处罚。

7)库房不应该存放有非公司所有的机器,如果出现此种情况,应按店内私自销售自已的产品对库管员和店长进行处罚。

8)店内销售不能私拆原装配件销售,在盘库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对库管员、销售员、店长进行处罚。

9)各店库管每日营业结束,录入完毕,清空在途库、处理完未审核单据后,必须做好盘库工作,盘库表必须由店长签字。在盘库表是要注明哪些是未录E商的货物、哪些是差异部分。盘库表按月整理成册,未按规定做的,对库管员给以50元罚款/次。

4、库管员对库龄信息的反馈

库管员应熟悉本库位的产品库龄,为防止产品积压提供信息,应将此信息报至店长及总库,为营销部制定积压机销售任务提供依据,此项工作每两周进行一次,库管对此项工作如不参预,经总库提醒后仍不重视信息提供的,将给以处罚。

三、关于奖励

公司财务部对以上各项工作按月进行汇总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以奖励50-100元奖励,在工资发放中体现。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1

一、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二、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四、程序

1.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3)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2.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3)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3.设备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

加强对供方的管理,确保供方提供满足公司要求的产品。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或最终产品有影响的配料供方的评价、重新评价与管理。

3.职责

3.1采购中心负责供方评价的组织工作。

3.2生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参与供方的评价。

4.工作程序

4.1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小组。

4.1.1采购中心牵头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小组。

4.1.2对供应商生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各推荐一名评价小组成员。

4.1.3填写供方评价小组名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2供方的准入

4.2.1通过ISO9000认证的企业作为首选供方,没有经过体系认证的要求逐步经过认证或通过第二方审核。

4.2.2授权准入:对一次性购买或批量很小的、临时性、试验性产品,在使用前对产品进行检验,作出评定后,经批准可作为供方进货。

4.2.3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选择资金实力强,能承担起一手托两家(生产厂家、使用厂家)的中间商,根据其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及信誉等方面对其进行评。

4.2.4准入:由采购中心评估市场需求种类选择供应商。

4.3新供方的评价

4.3.1评价新供应商的资质水平。包括:国家质量认证证书、资质证明、企业简介、产品介绍等资料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运输能力、信誉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4.3.2供应商在供货期间更名,需重新填写供方评审表,注明更名的新名称,对其按新供方重新评价。

4.4对合格供方的重新评价与管理

4.4.1评价内容

4.4.1.1对供方交付时限、供货能力进行评价。

4.4.1.2对供方提供的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4.1.3对供应商资金实力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评价成员对以上方面评价。

4.4.2供方的评定等级

根据供方的经营业绩,竞争力及供需双方的依赖程度,将供方分为:A级供方、B级供方、C级供方。

A级供方:能够长期稳定的供应,对需求方的供应具有全局性或局部战略需求的影响,生产资源优势明显。

B级供方:能够在产品之外提供潜在或增值服务,在质量、数量、交付、价格、服务保证方面能够达到基本满足。

C级供方: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当前运作要求,在质量方面偶尔会出现小的质量波动或不稳定的情况。

4.4.3管理控制

4.4.3.1等级确定:采购中心对合格供方的供货情况进行分类评价,实行A.B.C三级分类管理,根据供货质量合格率确定等级:供货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为A级供方;达到85%以上(即全年供货出现轻微质量问题,采取补救措施后可达到标准要求或许可使用)确定为B级供方;供货质量在85%以下(即全年供货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或不能投入使用的),确定为C级供方。

4.4.3.2动态管理

a).对各级合格供方,在分类评价中,根据到货质量合格率确定级别。如果已确定级别的,在下一年全年没有供货的则可免除评价,对级别有变化的升、降级的合格供方,要说明升、降级的原因,降级的还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关的质量整改措施,以提高产品质量。

b).如果供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由采购中心组织各评价小组成员针对供方出现的质量情况随时进行评价,由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4.5 评价工作分工

4.5.1采购中心负责对供方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能力资料的收集,对供方交货时限、供货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

4.5.2技术研发中心提供采购标准,提供新矿点考察资料,并对供方样品化验结果及入库原料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5.3采购中心组织评价小组成员根据上述情况对供方逐一综合评价后,填写评价小组意见,建立合格供方名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6对已确定的合格供方,建立其供货质量记录,对不合格批次,要求按照PDCA循环法,进行整改落实。

5.供方退出

根据供方ABC三级管理.凡出现以下情况考虑退出:

5.1连续两年被评定为C级供方的,采购中心要积极寻找质量更好的供方逐一替代。对确因资源紧张不得不使用的C级供方,要通过进行第二方审核限期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改进质量。

5.2凡供货中出现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屡次得不到实施,且质量得不到提高的,不能满足公司技术要求的。

5.3凡发生欺诈、违约、背信等不法行为,造成影响恶劣,且行为得不到纠正的。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3

1.目的

编制批准制度编号生效日期审核NK/CG-01-0101-20xx-V1.0020__年01月01日共6页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高质量的物资和服务,防止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原因,影响我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服务等级评审。

3.2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大额度采购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检、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简介、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状况、价格状况、生产技术状况、管理状况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我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产品,数量应大于等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我司后,由我司的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或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检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然后再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及质检部门,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4.3.2根据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4.3.3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检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4.3.4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采购一种物资,需准备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首先向三家同时发出询价通知,然后通过议价、比价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我司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供应商评审结果得出后进行更改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4.5订单反馈

4.5.1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订单内容给予准确反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价格、交货日期等,对于有异议的项目及时提出,并快速处理。

4.5.2对于供应商已经确认的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交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给出解决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4.6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6.1采购部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发现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立即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更改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6.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审一次,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合格供应商。

4.7供应商档案建立

4.7.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审的相关资料等。

4.7.2如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更换,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生产部门以及财务部门,避免发生损失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提高工作的效率。

4.8风险规避

4.8.1不能过分依赖个别供应商,必须有备选方案,以便分散采购风险。

4.8.2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执行。

4.8.3反腐倡廉,严禁公司任何人员收受、索要供应商回扣,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处罚款1000元。

4.8.4凡举报者,经审查属实,奖励5000元。5.其他

5.1本制度由湖南维尔力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

5.2本制度自20xx年01月26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4

1、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

2、讲究文明卫生,经常保持环境清洁。

4、按要求码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齐美观,货架丰满。 5、及时收回零星物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

6、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正确的价格卡。 7、整理库存区,做到商品清楚,规律有序。 8、先进先出,并检查保质期并注意货物防潮。

9、保管员是物资保管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和保管保养的责任。

10、严格手续,出入库物资做到:收有凭,发有据,及时记帐,手续清楚,帐物相符。

11、掌握保管物资的性能和要求,提高保管水平。

12、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库房使用要做到“堆垛整齐,方便收发,方便检查”。

13、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按时做好物资的清盘报表工作。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5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作业规定及奖惩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通过奖惩的措施起到激励和考核人员的作用。

二、范围

仓库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库协调员负责物料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采购部和仓管部共同负责废弃物品处理工作; 仓管部对物料的.检验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 四、验收及保管

1、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1.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1.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1.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2、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2.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3.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3.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3.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3.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4、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4.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4.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6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商超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商超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商超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商超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商超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

2.技术服务;

3.交货速度;

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

5、供应商的信誉;

6、产品价格;

7、延期付款能力;

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

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7

1、仓库安全

1)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按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

3)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4)高空作业需要使用作业车,并注意安全。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2、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1)物料品质维护: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2)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

3)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4)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8

一、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二、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四、程序

1.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3)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2.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3)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3.设备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五、附件

《合格供方评审表》aq-bzh43《合格供方跟踪表》aq-bzh44

《合格供方名录》aq-bzh45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9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职责:

2.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2.2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工作程序:

3.1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3.2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3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3.4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0

适用范围:

所有向公司提供建材及设备的供应商,以甲供、限价及限品牌供应商为主(包括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规范目的:

1、全面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及供货能力。

2、全面评估供应商所供产品的价格、质量、供货情况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3、建立长期稳定的、可比较选择的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使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达到'快速、准确、及时、优质、价廉'的水平。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一部分:评估小组人员的组成

第一条:评估小组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及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条:专业人员包括公司专业工程师、项目审算、工程及设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必要时可邀请供应商对其产品作当面介绍。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评估工作依据二个评估表的项目进行:《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四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供应商和专业评估小组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各部门填写。

第五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向我司提供建材、设备的供应商填写后,经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六条:评估的方法是按产品类别及销售形式对供应商逐项进行审定。从所提供的资料中判断其规模、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挑选出有意向的供应商,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评估结果。

第七条:评估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认可后,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进行分档。

第八条:评估结果可分为三个档次:'可以合作'、::'留作备用'、'不能合作'。'可以合作'即评估小组一致认为该供应商可以合作的。进入公司《已评估供应商名录》。待有合作项目时优先试用进行合作。'留作备用'即评估小组有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只能留作备用的。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待将来应急时使用。'不能合作'即评估小组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作的,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

第九条:《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适用于已与我司合作的供应商。在保修期满以前由项目经理部经办人填写,保修期满一个月内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组织各部门进行评估。

第十条:评估方法为权重比例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给出各单项评分,然后按权重计算总得分,得出评估结果,上报公司领导批准认可。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按总得分高低分为四个档次:'可以合作'、'需要改进'、'重新评估'、'不能合作'。

第十二条:'可以合作'即80分以上可直接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 将来有采购项目时优先选择。'需要改进'即79—7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改进部分要求其整改后,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重新评估'即69—6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整改部分并要求其提供整改方案后,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留作将来应急时再合作,如在重新评估时没有改进的则进入不能合作档。'不能合作'即60分以下,因此不能合作而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对此类供应商要加以注明,防止与其再合作。

第十三条:所有与公司签定的建材、设备采购合同,在执行后都要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当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后,经过三次合作均为理想的供应商,可确定为公司建材及设备采购《长期供应商名录》。但在每次合作中有一次合作不理想的供应商,即作降级处理。《长期供应商名录》作为公司今后建材和设备采购的首选对象。并逐步向定向采购供应商发展。

第十四条:所有评估表格评定后均由采购协调小组存档,并交公司办公室和集团协调小组备案。

第三部分:评估表格

第十五条:附表1《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

第十六条:附表2《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十七条:本规范监督执行人:公司采购协调小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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