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
一、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资料、部位和频次。巡查的资料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景做好记录。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景。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景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资料、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职责。
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4、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掉营业用电。
1、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要做到人人都熟知消防常识,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食堂内的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山包后勤保障处。
3、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4、加强用电安全检查,食堂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5、定期清除烟囱油垢烟尘,防止火屑四溅,发生火灾。
6、食堂内一律禁止吸烟。
7、保持食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指导方针,切实增强各项目部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把施工现场各项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钢结构工程施工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
1、项目经理防火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3)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4)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5)管理项目部的义务消防队
(6)组织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增强工人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7)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遵守和贯彻项目防火制度和规定,对违者进行劝阻;
(2)了解项目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项目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使用,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报项目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制定项目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正确配线,对线路负责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接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运行情况,对有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制止违章违规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人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认真掌握排除电器故障的方法,正确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4、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和柱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存储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5、气割、焊工防火责任制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三级以上的动火审批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气体的管道、容器等,未经清洗,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6)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不准焊割。
6、涂装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封状态下溶解油漆;
(3)禁止乱倒剩余油漆或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理工作场地,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7、工人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指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项目有关部门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卧室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项目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三、施工现场具体消防管理制度
1、工地消防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
(2)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时对防火安全进行顺带检查;
(3)安全员每日例行进行现场(含防火安全)的日常检查;
(4)检查应以脚手架,宿舍,仓库,食堂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安装电器;
(6)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缺少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现场动火分级:
2.A一级动火区域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
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地进行动火作业;
2.B二级动火区域指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临时焊割,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
2.C三级动火区域指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地进行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证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动火7天前填写好,并上报项目部,项目副经理合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措施的前提下,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1天。
(3)二级动火证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动火4天前填写,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措施的前提下,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3天。
(4)三级动火证由作业班组填写,在3天前提出,经安全员审批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7天。
3、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一经发现按原价双倍处罚;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4、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房间内的烟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灭火装置、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5、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6、灭火器由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一、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学工部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宿舍消防安全的综合协调和指挥督查等工作。小组组长学工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部长担任,成员包括科长、副科长、各楼栋楼栋长和管理员。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学生宿舍事务科负责。
二、消防安全制度
1、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宿管部门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发生;
2、学生宿舍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分区制度,责任区(楼栋)负责人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3、严禁私自占用消防管道和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工作程序;
4、学生严禁在学生宿舍室内生火做饭、违章用电、使用高能电器以及私拉乱接电线;
5、严禁携带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品进入学生宿舍;
6、学生宿舍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燃放烟花爆竹,按照正常的作息时间休息,熄灯后严禁点蜡烛,以免引发火灾;
7、因违章用电或其他人为原因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消防水枪、水带操作规范
1、使用程序
⑴打开防火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⑵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若有破损严禁使用;
⑶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⑷将水带靠近消防栓端与消防栓连接,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按顺时针方向拧紧;
⑸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连接程序与消防栓连接相同);
⑹连接完毕至少2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勿对人,防止高压水伤人);
⑺缓慢打开消防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场进行灭火。
2、使用与维护
⑴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折困难;
⑵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滑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砂粒等杂质须及时清除,以防装折困难、密封不良;
⑶存放时注意避免与酸、碱等化学物品等接触,以防金属件腐蚀和橡胶密封圈变质。
3、注意事项
⑴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⑵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⑶使用消防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断电后方可进行施救;
⑷使用消防栓救火,尽量避免消防水流向楼梯。
四、手提灭火器使用规范
1、灭火操作
⑴手提灭火器,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⑵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⑶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⑷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射着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以免复燃;
⑸灭火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2、注意事项
⑴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免飞溅;
⑵灭火器一经开启,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
⑶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五、消防检查范围
⑴消防栓每月查看是否堵塞、阀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
⑵消防通道每周查看是否畅通、有无堆积杂物,通道门、钥匙是否齐全完好。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医院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医院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院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医院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医院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医院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社会各单位内部全体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竖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社会各单位的延伸和具体化。
根据部六十一号令第七条要求社会各单位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实处,必须结合本单位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上包括总则、组织领导体系、逐级消防责任制度、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几部分内容。
一、总则
总则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政方针方面的制度。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方针;
2、明确指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3、制定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措施,明确指出在本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五同时”管理规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体运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组织领导体系
组织领导体系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组织领导体系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防火安全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主任(或组长)以及成员的名单;
2、确定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和负责人以及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人员的名单;
3、确定本单位下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4、确定单位下属班组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5、确定义务消防队以及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名单等。
三、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对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规定消防安全职责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还应当包括全体职工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防火安全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规定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领导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职责;
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以及成员的职责;
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
防火责任制度还应当同本单位的经济承包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工作优劣状况同经济利益和荣誉直接挂钩,把本单位每个人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职权、工作义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2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7、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严禁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4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③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应超过1.6米,其它***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1.6米。
10、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11、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12、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8米范围内设防火隔离带。
13、 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士堤进行。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优秀的评比直至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