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1篇)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车辆和运输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各项运输工作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
3、职责
3.1储运部是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检查、清洁、保养、维修和年检工作;
3.2公司各部门及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使用车辆。
4、管理办法
4.1车辆管理
4.1.1各部门的常规性工作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及记录单》通知储运部,若当时无法递交《用车申请及记录单》,应电话通知,并在第二天将《用车申请及记录单》补交,储运部对不交《用车申请及记录单》的情况记录下来,将在相关部门的月度考核中扣分。
4.1.2零星原料、接送客户用车,由需求部门填写《用车申请及记录单》,提前一天交储运部统筹安排。
4.1.3公司员工因私用车必须经过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
4.1.4持有驾驶证的员工因公要使用车辆,出市区报主管副总签字,出省报总经理签字。
4.1.5公司员工出差、回杭需用车接送的,原则上只送至交通中转地(民航中转站或蒋村公交中心站),但可顺路送往车站(需与其它用车单相对应)。
4.1.6中层干部或员工携带大量物品、贵重物品,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可送至车站或机场。
4.1.7周一至周五,厂车按规定线路和时间接送员工上下班,过时不候。
4.1.8周六,全顺车按规定线路接送员工上下班,但需在周五下班前将由部门将乘车人员名单报至储运部负责人处。
4.1.9当天填单当天用车的,需要用车部门的分管副总以上的公司领导审批签字。
4.1.10违反上述规定的`用车申请,储运部拒绝出车。若违反规定出车,经查实的行车里程工资不计(没有准确记录的,当天该车里程视情况扣除),同时对储运部进行处罚,用车单位也相应处罚。
4.1.11因公个人借车违反交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的,参照驾驶员处理。因私用车造成车辆损坏的,个人负担经济损失的100%。
4.1.12当造成车辆损坏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或影响到正式用车时,除按上述比例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给予行政处分。
4.1.13公司的车辆使用必须填写行车日志,准确记录行车任务、车辆使用状况、行驶里程等内容,行车日志由驾驶员填写。
4.1.14储运部负责人根据车辆的行车日志审核车辆的使用情况,包括行车路线、里程的合理性等内容,行车日志按月装订成册,作为原始记录由储运部负责人保存,便于今后的核查工作。驾驶员应主动配合门卫做好里程和计驶人登记工作。
4.1.15储运部负责人统计各车辆每月的行驶里程,编制成月报表后报送财务部审核。
4.1.16车辆日常卫生清洁由储运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包干完成,门卫值班人员负责对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记录检查情况。特别对于接送客户用车,驾驶员出车前一定要对车况及卫生进行检查。
4.2驾驶员管理
4.2.1公司的专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驾驶员安全工作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责任书的所有条款。
4.2.2驾驶员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驾驶。
4.2.3驾驶员违反《驾驶员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需承担全部责任。不在杭州市区的工作用车,因不熟悉路况而导致的交通违规,可酌情处理。
4.2.4驾驶员对交办的工作(如送拿支票/发票、购买车票/物品等)要仔细核对,不清楚的及时与交办人联系确认。财务部门去银行存取现金,驾驶员负有安全保卫责任,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发生。
4.2.5驾驶员在市内违反交规未造成车辆损坏而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时,罚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市区以外的处罚依据实际情况由用车单位和个人分摊。
4.2.6驾驶员违反交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的,视情况个人负担一定(10%~50%)的经济损失。
为了规范全局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有效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确保用车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车辆的采购、处置和驾驶员招聘调配、教育管理以及车用油料的采购分配、车辆维修等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配发车辆的分局、经检大队使用的车辆,由配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配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管理。在县城过夜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统一停放在局机关院内,不得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居民小区,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非公务用车,一般不得出车,有特殊情况的,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登记后方可出车。
(三)局机关车辆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要统一停放在指定车库,以确保车辆安全。
(四)驾驶员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由其承担保险金以外的一切经济责任,正式在编人员作下岗处理,该车驾驶员为临时工的作辞退处理;车辆外出时,因违章行驶、停放等原因被经济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五)实行专职驾驶员制度,非专职驾驶员一般不得驾驶公车。机关、分局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坚守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
二、车辆使用
(一)首先保证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用车,部门和其他因工作用车,按照局领导批准先后进行派车。
(二)已经配置车辆的单位,严格实行公车公用、专车专用制度,原则上控制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带车到县以外地区使用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履行出车手续,方可出车。
(三)没有配置车辆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用车时,须提前半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需要带车到本县以外地区工作用车的,须提前1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
(四)系统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因特殊情况私事需要用公车的,先行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安排,用车产生的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五)车辆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转交非驾驶人员驾驶的,一经举报查实,属本局正式工驾驶员的一律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的一律作辞退处理。
(六)车辆驾驶员擅自使用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的,一经举报查实,首次违规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办公室办公会议上做检讨;再次违规者由办公室从其下月工资中扣发车勤补助金100元;一年中违规超过三次者一经查实,正式工驾驶员作待岗处理,临时工驾驶员立即予以辞退。本条行为若发生各类事故的均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七)车辆驾驶员凡拒绝服从调遣或因其时间、责任观念不强,造成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延误的,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一年中累计发生三次的,属正式工驾驶员的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作辞退处理。
三、车辆维修保养
(一)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行统一公开招标,确定维修保养厂(站)。
(二)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由随车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并根据《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载明的维修保养经费数额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然后由该车驾驶员将车辆送往指定的厂(站)维修保养。
(三)本局车辆进入厂(站)维修保养时,该车驾驶员要实行跟踪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完毕后,办公室要及时对维修保养状况进行甄别鉴定,以确保维修保养质量。凡驾驶员在报修车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检查核实,处以报修经费一倍的罚款。
(四)车辆驾驶员未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将车辆送维修厂(站)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四、车辆油料配给
(一)车辆用油统一由办公室集中采购,按行驶里程定额配发(每百公里依维柯13公升,桑塔纳11公升,悦达7公升)。
(二)驾驶员出车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驾驶员除承担相应的`油料费外,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
(三)配车单位和部门要严格制定用油计划,保证定量油料的使用效率,防止“公油私用”和因用油失控而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四)县局临时调度下属单位和部门配置的车辆使用时,事先按预计的用油量补足油料。
五、车勤补助及安全奖
(一)驾驶员车勤补助实行定补与里程补助相结合,定补60元/月,里程补助每百公里3元。
(二)驾驶员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全年无违法违纪和无事故者,增发安全奖200元。
一、救护车只供接送病人或接送医疗队、医务人员出诊等使用。保证车况良好,处于应急状态,随叫随出车。不得任意私自出车供私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二、车辆由院办公室管理。救护车由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任何车辆出车要有派车人员签字,无派车通知,不得私自出车。出车必须携带三证,三证不得转借。
三、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耗油量登记清楚。
四、保证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车、违章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不带故障行车。
五、保持车库清洁整齐,车辆不乱停乱放。
六、经常保养维修车辆,爱护机件,注意节约用油。
七、车费收入应开具发票,将款项及时交财务科并收取收据。
八、每季度总结一次,其内容包括行车次数、里程、耗油量、安全行驶情况、经济收支情况及行车状况。
九、车辆修理,一般情况下应报告小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1、车辆驾驶人员要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2、遵守规章制度,依法安全文明驾驶,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3、不得疲劳驾车、不得酒后驾车。
4、不得将自己所管理的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
5、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按时出车。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请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6、因违章或证件不全等原因被罚款的或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由驾驶员妥善处理,费用及相关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7、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1、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2、机关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司机要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3、机关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车库,不得随意停放在其它地方。
4、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确保安全行驶。车辆维修司机必须向办公室报告,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修理。更换大件要认真做到换新交旧。
5、车辆费用、燃油、里程由办公室分车登记,定期公布,并作为年终考核参考依据。
6、车辆安排原则。一是优先正副局长公务用车;二是本单位工作用车(主要是下乡用车,城区用车一般不作安排)。
7、机关车辆一般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用车人必须事先告诉办公室,办公室通知司机出车,用车完毕,出车司机必须向办公室销号;司机未接到办公室出车通知,不得擅自开车,否则扣其当日出勤补助;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直接叫司机出车。
8、节假日用车必须向局长报告。
9、司机在不出车的情况下,应在办公室上班,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职责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职责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我处理的.故障尽量自我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坚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坚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职责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职责,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一、用车要有计划性、科学性,杜绝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作用。
二、坚持用车审批制度。需要用车者,要至少提前半天将用车计划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车辆。如遇紧急情况,可及时与办公室联系、调度车辆。
三、优先保障各局长公务用车,如有两人以上需到市教育局开会、报材料等,在车辆可调度情况下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车辆,出发归来后要到办公室注销用车。城区内原则上不派车。
四、非工作用车、外单位用车或个人用车须经局长批准。
五、驾驶员要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保障局机关事务性工作正常开展。驾驶员出车要做到安全正点,工作时间一律不准饮酒。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扣发全年安全奖,临时工辞退,正式工停开一年。
六、驾驶员要自觉加强车辆维修与维护,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排除小故障不进维修厂,大故障根据不同车辆型号,报经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和驾驶员统筹安排维修。
七、下午下班后出发归来,车辆要入库存放,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八、严禁驾驶员私自驾车外出,如擅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当事人负责,临时工辞退,正式工调离。
九、坚持用油登记制度。车辆加油由驾驶员和办公室人员相互签字、登记,办公室每月统计各车辆行驶里程数、用油数、车辆维修及车辆过桥等费用,向局长办公会汇报并张榜公布。
十、本办法自1月1日起执行。
车间内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生产区内新增机动车辆需要有关部门注册备案,办理好使用证件及有关手续,保证新增车辆的各种附件、仪表、灯光、音响装置及随车工具等齐全完好,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一条 生产区内新增机动车辆需要有关部门注册备案,办理好使用证件及有关手续,保证新增车辆的各种附件、仪表、灯光、音响装置及随车工具等齐全完好,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条 使用单位负责区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车辆状况不符合规定,安全监察人员有权禁止行车。
第三条 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有良好的道德作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礼貌行车,文明待人。并组织好“学、查、议、定”活动。
第四条 机动车辆大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要确保车辆安全附件齐全良好,报废的车辆要及时通知职能部门备案。
第五条 驾驶员要做到“八禁四一样”,即严禁无证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档熄火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装开车;严禁超标(高、长、重)装载行车;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开车。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一样遵章守法;好天气、坏天气都要一样谨慎驾驶;路上情况多少都要一样重视;人多人少都要一样小心。
第六条 各单位要严格管理区内车辆,对车辆运行过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用车做到“二优先”,即:优先接待客商用车、优先局领导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使用,力争做到不因车辆调配影响工作。
2、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因公在县内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11:00,下午的4:0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3、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外出招商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备案。
4、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
5、公车外派使用期间,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车辆停放规定,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场所。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7、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8、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岗。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管理
1、公司行政部将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行政部审批,行政部每日对此单进行整理存档。
3、公司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予以惩罚。
4、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
5、行政部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6、凡发现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部门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行政部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公司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8、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五、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行政部,行政主管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2、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3、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B、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C、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D、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E、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F、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G、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公司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B、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C、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5、车辆的清洗:
A、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
B、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C、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行政部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六、车辆费用的管理
1、公司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2、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七、驾驶员出车的规定
1、服务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保持精神饱满。
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地点。
八、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造成损失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A、无照驾驶(包括不按准驾车型驾驶的)。
B、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3、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急救伤患人员,并即与行政部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4、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因出公务发生的.驾驶员责任事故赔偿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驾驶员和公司各承担50%;因违反规定办私事发生的驾驶员责任事故赔偿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驾驶员和私事当事人各承担50%。
(一).使用范围。
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联差迎送;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离退休中高层人员健康用车或员工因私用车;定期开车;其他紧急和非凡用车。
(二).车辆使用程序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行政部长批准后,由派车调度统一安排方可使用。
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用车毕,加强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在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但因私且车应严格审批。
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车辆治理
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治理。
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其主管,不得带病出车。
公司车辆既有按部门使用,又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计划使用时,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愉快服从指挥、调度。
公司实行用车收费制度。各部门用车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部门成本效益考核范围;因私用车的费用则在其工资中列支扣除。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认呆地点,一般不答应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和行政部领导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驾驶员治理
除公司答应的非凡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发生交能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进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在我方之罚款和修理费用,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遇
非凡情况,经各级领导特批,可报销费用的----。
如何管理公司车辆
安装GPS车载定位监控系统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车子在外难管理,司机谎报塞车,谎报车坏了需要修理,谎报油费,谎报过路过桥费……
实现车辆及货物精确定位、实时监控、智能报警、高效调度,让一切尽在掌控不再是物流企业管理者们的奢望。
车辆实时定位:实时查询选定车辆的位置、行驶方向、速度信息;
车辆侦踪定位:侦踪查询选定车辆的位置、行驶方向、速度信息;
行驶路线控制:预先设定车辆的行驶线路,如车辆偏离行驶线路,立即向监控中心发出报警;
行驶区域控制:预先设定车辆的行驶区域,如车辆超越规定区域,立即向监控中心发出报警;
历史轨迹回放:按时间段查询车辆行驶状态,包括车辆信息回传时间、车辆属性信息、该车当时的位置、速度、状态、方向、行驶路线等信息;
行驶数据记录及统计:系统自动记录并储存车辆行驶路线、报警信息、行驶里程等数据,并会自动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车辆远程控制:系统可对车辆实施遥控断油断电、监听及远程开关车门;
公司内的车辆和司机,大家是如何管理
1)公司统一购买加油卡,指定加油地点,核算下油耗,是否有异常。
2)司机是随时待命,具体需要分清楚是小车司机还是送货司机。
3)车辆的维修保养也是由指定的4S店或者指定的维修站处理。一般费用都是明码标价的,部门人工费用会有一些折扣。主要看您找的维修站是如何谈的了。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 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 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 职责
(1) 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 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 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 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 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 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 《车辆使用登记表》 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 ,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车队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 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 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 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 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 《加油卡使用登记》 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 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 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5)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公司驾驶员务必了解本规则之一切内容; 管理规则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
集团总务办
1.0规范车辆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提高办事效率。
2.0用车申请程序
2.1由用车人向所属部门负责人申请公务用车,经同意后填写《派车申请单》,并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名;
2.2用车人持《派车申请单》到行政部所属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派车;
2.3行政部所属的车辆管理部门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派车。如需派车,在《派车申请单》上签名并确定车辆。
3.0用车注意事项
3.1 用车人在得到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的派车认可后,将《派车申请单》交值班保安做记录后按所派车辆出车,《派车申请单》由保安保存。没有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的派车认可,保安有权拒绝车辆放行;特殊情况必须经副总以上领导同意方可无《派车申请单》出车,但必须在车辆返回当日补单;
3.2 保安每周一9:00前将上周的《派车申请单》交到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3.3 车辆返回公司后车辆使用人与保安确认返回公司时间,行驶里程数并记录于《派车申请单》上,并对车容车貌进行检查;
3.4 出车后,中途调用,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填好备用《派车申请单》,完成任务后,及时让有关领导补签,并交回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存档。
4.0车辆调度管理
4.1 车辆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车辆钥匙交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专人保管,备用钥匙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保管(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其余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擅自配制车辆备用钥匙。否则,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2 用车部门用车时必须提前2小时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除外),并先填写《派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到行政部申请办理,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按先后缓急调度车辆;
4.3 公司所属车辆非经总经理特别批示不能外借;
4.4 公司所属车辆除总经理或董事会成员外,必须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调遣车辆;
4.5市场部人员在处理客户投诉需要实地查勘时可以申请派车,其他情况原则上不予受理派车申请。
5.0 出车管理
5.1出车前必须检查油料是否充足;出车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附加费缴纳证;
5.2 轿车乘员不得超过4人,否则车辆驾驶人员有权拒载。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被交通部门查处的,因此造成损失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
5.3 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行驶、闯红灯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
5.4车辆必须停靠在安全位置,严禁将车辆停靠在偏僻地段或禁停区域;并确认门窗已经关好、防盗设施启动后方可离开;
5.5 预计车辆将延期返回,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提前知会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
5.6 若非油料不足,不得在非公司指定加油点加油;在非指定地点维修,必须事前报备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5.7 严禁将车辆交给非本公司人员、无驾照人员或非公司指定驾车人员驾驶,不得使用公司车辆教他人开车,一经发现处200元/人/次的罚款;
5.8 非经批准,严禁用公车以访客、业务、送样及处理客户投诉问题等名义探亲访友或办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处200元/人/次的罚款;
5.9 车辆返回,车锁匙必须交放给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下班时间车辆返回公司时车锁匙交由值班保安暂管,不得携锁匙外出;
5.10 车辆返回后,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
5.11 小批量送货或小批量原材料采购及文件、送样等可以采取托运方式,一般不派车。
6.0 安全行车规定
6.1 为了行车安全,车辆驾驶人员对如下规定应认真贯彻执行。
6.2 行车中不准吸烟、饮食、不得与随车人员谈话或吵骂;
6.3 随车人员未上落安稳时,不准起步;
6.4 禁止在公共大巴站上落;
6.5 禁止车辆驾驶人员带病或疲劳行车;
6.6 驾驶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或拐弯处要减速,在市区行驶时不准鸣响喇叭;
6.7 斜坡处停车时要拉好手刹,踩下驻车制动器(手波车挂低速档或倒车档),同时垫上三角木或其它有效物件;
6.8 雨天行车路滑和视线不好,要严格遵守安全行车规定和注意事项;
6.9 遇障碍物应提前作好减速准备,严禁到临危时才采用方向代刹车避让;
6.10 行车时严禁不踩离合器变换挡位(自动档除外);
6.11 严禁熄火滑行或利用惯性挂档;
6.12 出车前、行使中、收车后要注意检查车辆,发现车辆机件(如制动、转向、喇叭、灯光、雨刮器等)对安全行车有影响时,要及时报告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6.13 未关好车门不准开车。车辆引擎盖上不准堆放杂物。不准边驾驶边打手机或做其它琐事;
6.14 严禁在车上存放散装燃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6.15 不准在道路上加、放汽油或燃油;
6.16 不准瞒报交通事故或伪造事故现场;
6.17 驾车时不准故意挤迫他人车辆或超车后故意急停;
6.18 驾车时要注意掌握车辆、行人出行状态,发生交通事故或遇交通事故发生时应积极配合或协助有关人员处理;
6.19 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6.20 收车后,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坚持上锁;
6.21 坚持安全学习活动,吸取“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的先进经验。
7.0 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7.1 冷车发动:
应作好预热升温,车辆起步时的发动机水温必须在50℃以上,运行中发动机温度应保持在80~90℃。
7.2 车辆起步时应注意观察:
(1) 车辆四周和车下有无障碍物;
(2) 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3) 周围的车辆和行人动态。
7.3 冷车起步:
车辆起步时,应以低挡操作,循序换挡。不宜高速档位低速行驶,或低速档位高速行驶;运行中应注意行车安全,根据运行条件,合理控制车速,尽量以经济车速行驶。
7.4 车辆行进中换档:
车辆行进中应及时换档,对长坡、陡坡应提前换档,不得拖档、硬冲;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下长坡使用制动时间过长,应停车休息检查,防止制动鼓、蹄片过热,制动失灵。
7.5 行车中应注意观察:
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乍路、乍桥、急弯、铁路道口、隧道、胡同、陡坡或繁华市区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在驾往分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合理选择时机,借道超车。
7.6 车辆在特殊路况及气候条件下行驶:
各种安全附属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行驶在夜间、风、雨、雾和塌方、飞石、水毁等恶劣道路时,凡装备不全或视线不良、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均不得冒险强行通过。
8.0车辆停放的规定
8.1 公司的车辆在非工作期间,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车头朝外停放。在其他地点临时停车时,须停靠道路右侧,不得在街道、公路两侧30m内相对停放,以免妨碍交通;
8.2 车辆发生故障停在道路中央时,应设法推移至道路右侧,夜间还须开危险报警灯或在车身后摆放反光设备警告标志;
8.3 在坡路上应避免停车,如因故必须停车时,要先选择路面较宽,使来往车辆可以及早发现的地点暂停。拉紧手制动,将前轮朝向安全方向。上坡挂一档,下坡挂倒档(自动波除外),并用三角木或石块塞住车轮,以免车辆滑动;
8.4交叉路口、弯道、桥梁、涵洞、乍路、陡坡、隧道、消防龙头、铁路与公路交叉点和危险地段20m以内,一律不准停车;
8.5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消防机关门口30m以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
8.6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段不准停车;
8.7车辆夜间不准在道路上停放,需临时停放时必须开示宽灯、尾灯、停车时驾驶员不准在车上睡觉,以免发生意外;
8.8因公出车需临时停车时,驾驶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车辆,如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同时将车内物品或资料置放于后行李箱中。
9.0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规定
为了维持良好的车辆性能,在早上或冬天汽车行动前须启动发动机两分钟后才行动,确保行车安全,车辆驾驶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检查、保养工作。
9.1启动发动机前应做的检查工作有:
A. 检查散热器(水箱)中的水量;
B. 检查曲轴箱内机油平面;
C. 检查燃油箱内贮油量;
D. 检查电器设备各部位导线连接情况,检查蓄电池,必要时添加蒸馏水或电解液。
9.2出车前检查:
A. 检查行车执照,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制动转向、喇叭、灯光、雨刮器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B. 听察发动机音响,检视各仪表工作情况,及燃料系、润滑系、制动系、冷却系有无漏油、漏水情况;
C. 检查汽车车身外部的整洁情况及牌照、灯光、喇叭、后视镜(倒车镜)、雨刮器等配备情况;
D. 检查转向机构拉杆和接头的连接情况;
E. 检查轮胎气压,并清除胎纹杂物。检查轮毂轴承,大王针是否松动;
F. 检查方向机的自由转向量是否符合规定;
G. 检查避震器、弹簧钢叉是否紧固有效;
H. 发动后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I. 检查是否漏油、漏气;
J. 检查空调机、水泵的连接皮带是否松动;
K.检查随车附件是否齐全。
9.3行车途中:
A. 注意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B. 注意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C. 方向机的工作状况,各连接机件是否牢靠;
D. 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异常响声和异常气味;
E. 检查制动装置的作用是否完好;
F. 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鼓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
以上六点如发现问题,能修复的当场修复,如不能修复的,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可继续行驶,但在收车后必须到公司指定修理厂妥善处理。不能行驶的,要及时通知行政部协助处理。
9.4 收车后
A. 清洁汽车内、外部及底盘污垢;
B. 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油;
C. 察听发动机有无异响或异常;
D. 检视灯光、信号、雨刮器等技术状况;
E. 检查制动系和轮胎气压;
F. 认真填写行车记录。
10.0车辆检查、保养、维修与审验
10.1 每日用车前由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油、水箱、刹车、后视镜、轮胎气压、挡风玻璃、油箱等;
10.2 车辆外观与内饰必须随时保持清洁,一般将车辆清洁工作安排在用车完毕回公司后进行;
10.3 车辆驾驶人员对车辆不受损坏负有完全责任,在公司内对他人故意损坏车辆设施,必须提报行政部进行责任追究。行车在外时车辆使用人须妥善保管车辆,因自己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车辆设施损坏,车辆驾驶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0.4车辆驾驶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如发生车辆故障或发现有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时,必须及时上报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同时须填写《车辆维修呈报表》,并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具体安排车辆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事宜;
10.5 随时注意每部车辆行车公里数,于固定里程作好车辆例行保养,并保持记录完整性。
11.0未经审批同意用车,所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使用者应负全部经济损失;高速驾驶或违章驾驶或在高速公路上因违章而造成的伤亡,本公司不负一切责任。
12.0公司执行每月例行保养制度和每半年的二级维护制度。行政部须在规定日期将车辆送往指定车检所接受检验(季检或年检)。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对于车辆逾期未接受年检所受处分承担责任。
13.0所有车辆行驶证、保险卡、以及其他行车必备资料,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因车辆驾驶人员疏忽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其他车辆资料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14.0为了使公司车辆能高效使用,节约能源,确保公司行政用车的正常运行,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公车私用,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因私需动用公司车辆时须经总经理同意并告知行政部后方可借用,所用油料及其他费用由用车人自己承担。
15.0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15.1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首先救助伤员,使伤员得到及时救护,并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15.2 注意记录对方车辆车牌和驾驶证号,记录对方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和住址;
15.3 记住对方车辆损坏部位和受损程度;
15.4 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并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住址;
15.5 对模棱两可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能回答交通部门的询问;
15.6 除完全可以认定是己方责任以外,不能随意将责任揽于自身;
15.7 事故处理,交通部门有事故鉴定的,结合双方当事人责任大小与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大小进行处理。驾驶员个人承担部分=公司损失*我方责任大小*系数。公司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公司赔付对方费用、车辆维修费用、事故处理费用减去保险公司支付部分)和间接经济损失(因车辆不能正常使用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按照每天200元计算);
系数设定:以1000元为基准设定系数为0.3,每增加1000元损失系数降低0.01。
15.8 事故处理,保险公司不经过事故鉴定,直接全额赔付公司所有损失的',对驾驶员处理由公司领导在对事故进行调查以后讨论决定。
16.0 违规处理
16.1 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16.2 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将车交由无总经理批准的人员私用,每次罚款200元;
16.3车辆驾驶人员将车随意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的一切违规、车损等罚款与赔偿由当时车辆使用人负责。
17.0其他:
17.1保安人员不按规定核签《派车申请单》,每次罚款10元;
17.2保安人员每周一不按时上交《派车申请单》,每次罚款10元。
18.0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即生效,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部分条款修改时亦同。
人力资源部
20__年四月二十三日
一、总则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7、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8、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岗。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管理
1、公司行政部将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行政部审批,行政部每日对此单进行整理存档。
3、公司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予以惩罚。
4、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
5、行政部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6、凡发现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部门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行政部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公司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8、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五、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行政部,行政主管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2、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3、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B、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C、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D、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E、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F、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G、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公司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B、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C、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5、车辆的清洗:
A、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
B、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C、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行政部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六、车辆费用的管理
1、公司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2、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七、驾驶员出车的规定
1、服务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保持精神饱满。
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地点。
八、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造成损失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A、无照驾驶(包括不按准驾车型驾驶的)。
B、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3、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急救伤患人员,并即与行政部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4、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因出公务发生的驾驶员责任事故赔偿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驾驶员和公司各承担50%;因违反规定办私事发生的驾驶员责任事故赔偿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驾驶员和私事当事人各承担50%。
一、车辆任务
1.1接送公司业务客户。
1.2生产需要用车。
1.3经批准的一般职员办理重要或紧急公务用车。
1.4上下班及加班用车。
1.5副总以上人员用车。
二、因公用车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车需向人资行政部申请,申请人应详细填写《派车申请单》。
2.2除紧急公务外,当日的《派车申请单》应于上班后半小时内送至人资行政部,以便能在适合各申请人之使用情况下尽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证各部门的用车。
2.3生产用车(检品、取送货)优先;财务部用车运送现金优先。
2.4车辆使用人应按申请用车时间准时出发。任何出发前等候二十分钟以上的用车或需要在目的地长时间等候的用车均应及时向人资行政部通报,以尽量避免影响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车,用车人凭《派车申请单》乘车,司机按《派车申请单》的内容出车,并将里程表归零,任务完成后用车人确认里程并签字后,请司机填写其有关内容。司机应及时将《派车申请单》行政留存部分交给人资行政部。并准备下次出车。
2.6为了确保安全、合理调配车辆,长途出乘必须经部门经理和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并提前一天申请。如无特殊理由当天的长途将不予批准。
三、紧急用车使用程序
3.1紧急用车系指发生下列情况时的'用车:
3.1.1需紧急救治的公司受伤、发病人员;
3.1.2紧急工作任务;
3.1.3重要客户临时需要;
3.2紧急用车可以不经申请,但须及时通知人资行政部,且事后补办《派车申请单》。
3.3若公司车辆已全部外出,则用车人可按公司有关规定搭乘出租车辆,但原则上以四公里以内乘公共汽车为准。
四、其他用车
4.1公司的客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用公司车辆,但须经公司人资行政部部长及总经理批准,并填写《派车申请单》。
4.2未经公司人资行政部长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权限
5.1人资行政部负责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5.2非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决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员工不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均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六、安全规定
6.1员工加班需用车辆请尽早提前通知人资行政部。
6.2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机加班一般不得超过24:00。各位员工应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申请24:00以后加班的,须经部门经理和人资行政经理批准,事前来不及申请的,次日应及时补办。
七、补充说明
此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资行政所有,如有变更人资行政部将另行通知。
车辆管理员必须每天早晚各抄送一次里程表;每月汇总一次传人资行政部部长及财务部各一份。
一 概述
1、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升公务车使用效率,确保使用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范围
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请用车。
2 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 权责
1、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管理。
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调度。
所有公务车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车辆的钥匙管理等。 车辆的日常保养,投保事宜及保险单的管理。 公务车加油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务附属资料管理。
公务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卡及附属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务车的备用钥匙,备存一份于公司财务部保管)。 公务车加油卡办理、冲值。
四、公务车申请使用流程
(1)、工作时间使用
1、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交管理部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管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附件二),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管理部和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管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4、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的,获得总经理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可使用公务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5、公务车使用人每次用车结束后,应自觉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上的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时间使用
1、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关规定
1、公务车使用者仅为取得有效汽车驾驶执照者。
2、驾驶员与使用者应爱惜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齐。
3、驾驶员为公务车具体负责人,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并负责公务车日常管理与维护,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养。
4、公务车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行车守则,出车前、行车中、返回后检查。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
5、公务车驾驶员对公司公务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定期维护与保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三)。自觉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发现车况不佳或损坏及时向管理部报告车况,征求车辆处理意见。
6、公务车驾驶员每天及时向管理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以便管理部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8、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4)由于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
9、对于领导特批的私人用车,对其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0、公司正式员工婚、丧(直系亲属)事件用车,可由公司派司机提供车辆一台并免费使用一天时间,如需车辆二台或二天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公务车在使用途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先抢救伤患人员,及时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总经理报告。
六 其它
1 财务部每月填写《公务车加油统计表》(附件四)与《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与财务部核对车辆用油台账,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 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油料费用的须报公司批准。
3 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公司公务车为公司财产,任何人无权损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论处。
附件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件二《公务出车登记表》 附件三《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 附件四《公务车加油统计表》 附件五《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
七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使用范围。
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联差迎送;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离退休中高层人员健康用车或员工因私用车;定期开车;其他紧急和非凡用车。
车辆使用程序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行政部长批准后,由派车调度统一安排方可使用。
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用车毕,加强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在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但因私且车应严格审批。
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车辆治理
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治理。
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其主管,不得带病出车。
公司车辆既有按部门使用,又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计划使用时,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愉快服从指挥、调度。
公司实行用车收费制度。各部门用车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部门成本效益考核范围;因私用车的费用则在其工资中列支扣除。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认呆地点,一般不答应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和行政部领导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驾驶员治理
除公司答应的非凡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发生交能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进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在我方之罚款和修理费用,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遇
非凡情况,经各级领导特批,可报销费用的----。
如何管理公司车辆
安装GPS车载定位监控系统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车子在外难管理,司机谎报塞车,谎报车坏了需要修理,谎报油费,谎报过路过桥费……
实现车辆及货物精确定位、实时监控、智能报警、高效调度,让一切尽在掌控不再是物流企业管理者们的奢望。
车辆实时定位:实时查询选定车辆的位置、行驶方向、速度信息;
车辆侦踪定位:侦踪查询选定车辆的位置、行驶方向、速度信息;
行驶路线控制:预先设定车辆的行驶线路,如车辆偏离行驶线路,立即向监控中心发出报警;
行驶区域控制:预先设定车辆的行驶区域,如车辆超越规定区域,立即向监控中心发出报警;
历史轨迹回放:按时间段查询车辆行驶状态,包括车辆信息回传时间、车辆属性信息、该车当时的位置、速度、状态、方向、行驶路线等信息;
行驶数据记录及统计:系统自动记录并储存车辆行驶路线、报警信息、行驶里程等数据,并会自动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车辆远程控制:系统可对车辆实施遥控断油断电、监听及远程开关车门;
公司内的车辆和司机,大家是如何管理
1)公司统一购买加油卡,指定加油地点,核算下油耗,是否有异常.
2)司机是随时待命,具体需要分清楚是小车司机还是送货司机。
3)车辆的'维修保养也是由指定的4S店或者指定的维修站处理。一般费用都是明码标价的,部门人工费用会有一些折扣。主要看您找的维修站是如何谈的了。
为了确保校区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及教职工车辆的顺利通行,防止校区内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进入我校的车辆作如下的管理制度:
一、校门卫二十四小时派保安值班,保障车辆进出畅通。
二、学校车辆(包括教职工及其家属私人车辆)凭出入证随时可进出校门。
三、家长车辆只有在开学报到或放假等学生集中到校、离校时间以及每周星期五下午五点以后等时间内可以进入校区,其他时间一律禁止进入校区。
四、到校进行公务往来或探亲访友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区,如确有需要,须相关部门或教职工向保安人员打招呼,经同意并经登记领取出入证后方可入校。
五、上级领导到校车辆,经登记后,在学校有关领导或部门统一引导下可进入校区。
六、各种运送物资的车辆,须在保卫科进行登记,办理出入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早上7:00以前、中午12:30至2:00、晚上18:00至19:00)可以进入校区。
七、严禁出租车任何时候进入校区。(除本校教职工看病、购重物等特殊情况外)
八、凡准许入校的车辆均要减速慢行,限每小时五公里以下。严禁鸣喇叭和乱停乱放。要服从管理,停放有序……
九、严禁在校区内无证驾驶或练习驾驶机动车。
十、严禁在校门内外通道上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校门的畅通。
以上规定,自颁定之日起实行,希望全体师生、家长、来宾遵守。对无理取闹者,保安人员有权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车队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加油卡使用登记》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5)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一概述
1、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升公务车使用效率,确保使用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范围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请用车。
2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权责
1、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管理。
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调度。
所有公务车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车辆的钥匙管理等。车辆的日常保养,投保事宜及保险单的管理。公务车加油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务附属资料管理。
公务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卡及附属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务车的备用钥匙,备存一份于公司财务部保管)。公务车加油卡办理、冲值。
四、公务车申请使用流程
(1)、工作时间使用
1、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交管理部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管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附件二),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管理部和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管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4、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的,获得总经理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可使用公务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5、公务车使用人每次用车结束后,应自觉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上的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时间使用
1、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关规定
1、公务车使用者仅为取得有效汽车驾驶执照者。
2、驾驶员与使用者应爱惜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齐。
3、驾驶员为公务车具体负责人,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并负责公务车日常管理与维护,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养。
4、公务车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行车守则,出车前、行车中、返回后检查。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
5、公务车驾驶员对公司公务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定期维护与保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三)。自觉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发现车况不佳或损坏及时向管理部报告车况,征求车辆处理意见。
6、公务车驾驶员每天及时向管理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以便管理部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8、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4)由于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
9、对于领导特批的私人用车,对其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0、公司正式员工婚、丧(直系亲属)事件用车,可由公司派司机提供车辆一台并免费使用一天时间,如需车辆二台或二天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公务车在使用途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先抢救伤患人员,及时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总经理报告。
六其它
1财务部每月填写《公务车加油统计表》(附件四)与《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与财务部核对车辆用油台账,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油料费用的须报公司批准。
3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公司公务车为公司财产,任何人无权损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论处。
附件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附件二《公务出车登记表》附件三《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四《公务车加油统计表》附件五《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行政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行政部车辆管理员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行政部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
5.1.4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行政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公司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第一部分 驾驶员工作常规
1、驾驶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与考核等,做到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严守保密纪律,不向外泄露学校负责人谈话内容,不借学校及学校负责人名誉谋取私利。
2、驾驶员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工作岗位;服从调度,出车准点(一般提前5至10分钟等候),服务热情,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上班期间,驾驶员必须在总务处办公室待命,做到随叫随到。无出差任务时协助学校完成一些临时分配的工作。
3、驾驶员凭派车单按单上地点、人员出车,并凭派车单结算当月工资、补贴和报销汽油费。出车途中如申请事由(路线、人员)发生变化,需提前向校长办汇报,否则产生的费用自负。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和答应出车。未经申报批准,驾驶员私自出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用车人与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严禁私自用车,如有特殊事情需用车也必须到校长办办理申请派车手续。如有违反,扣发当月相关补助。
5、驾驶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行车责任书》,遵守《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规则》,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不违章驾驶,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上班时间和出车途中,不饮酒;饮酒后不开车,影响正常工作要追究行政责任;造成严重事故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杜绝酒后开车或开“英雄”车,开“病车”、盲目超车以及擅自载人或超载等行为。不带病开车、不开疲劳车,如因玩忽职守、不按原则办事,出现人为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或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6、驾驶员执行任务途中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联系。
7、出车后或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须将车辆停在学校规定地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车辆。车辆一般不准在单位外过夜,偶遇特殊情况,驾驶员须提前报校长办同意。无故影响学校工作的,扣发当月相关补助。
8、驾驶员对车辆有爱护、养护和车身安全责任。驾驶员要始终保持车内外整洁 ,保持良好的出车状态。做到出车前有检查,回车后有维护。
9、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驾驶员对车辆保养要求做到“小故障勤动手,大故障早报告”。确需外出修理或添置更换车内设备或零部件,由驾驶员写出书面详细申请,报校长办审核,经校长审批后,将书面申请送校长办备案。修理费经校长办与书面申请核对后签批、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再由校长签报。车辆需中修、大修,驾驶员要征得校长同意,合理安排,节约资金,保证修理质量。
10、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保险、养路费交纳等有关车辆的必办手续。
11、驾驶员负责经常检查车内消防器材性能,必须随车携带灭火器,以免遇到突发事故。
12、遇有下列情况,驾驶员可拒绝出车,并向校长办和用车人说明:
⑴ 大雨、大雪、大雾造成路面行车危险的。
⑵ 身体不适的。
⑶ 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或单程500华里以上未休息恢复体力的。
⑷ 车辆发生故障尚未未排除的。
⑸ 其它特殊情况或特定环境下的。
第二部分 用车常规
13、原则上所有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用车方须事先到校长办填写用车申请单, 然后再由办公室签发派车单(遇特殊情况,校长办可先电话通知驾驶员出车,但当事人事后必须到校长办补填用车申请单、派车单,并交送驾驶员)。用车者不得擅自通知驾驶员出车。
14、学校所有车辆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动,优先保证学校负责人及重要事项用车。职能部门负责人市内公务用车一般情况下提前申请预约,校长办在可能情况下调度派车。所有长途用车由用车人申请,报校长签字批准(校长外出时,报常务副校长签字)后,再由校长办开出派车单。财务会计有巨额现金取款、解款任务可申请用车。
15、组织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或参观学习、组织学生外出学习、比赛等用车,不论路途远近,组织者必须凭《海门市教育系统外出活动审批表》,经校长签字批准,再办理用车申请手续。组织者负责师生外出期间的安全。
16、用车范围限制江苏省内使用,原则上出省不派车(上海除外)。
17、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由校长办通知驾驶员。未经校长批准,不得将车辆、钥匙借给其他驾驶员,更不许借给非驾驶员。私自将车辆外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扣发工资。凡经学校同意外借的,及时收回钥匙、车辆,并负责检查车况,如有损坏及时汇报,不得帮助隐瞒。
18、严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由校长同意后,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由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费用,交纳油料费和路桥费。
为规范学校车辆管理,保证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车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办公室主任应做到: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需要。
3、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规定。
4、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安排,保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
二、使用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学校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后方可派车,未履行手续不得用车。
3、各职能部门如遇紧急事件,来不及书面呈报,须电话申请派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4、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遇到问题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5、学校车辆原则上每天应返回学校(特殊情况例外),停放于学校院内,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三、保养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学校车辆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四、修理
1、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呈报核准,由该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
2、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负担。
五、油料
1、驾驶员应在指定点加油。加油时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
2、驾驶员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六、事故处理
1、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络,学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当事人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应对违规用车和因此造成的.车辆问题负责。
七、保险、年检
1、本学校车辆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
2、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校办公室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八、费用报销
1、修理费用由送修人员先填写报修表,再凭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如费用较大,则由学校按相关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费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履行报销手续。
3、凡未经同意私自用车产生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报销。
九、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为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2.办公室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和保养,保险到期情况一览表(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附件二与附件三)。
3.每个部门配备一部车辆供日常使用,因xx部在办公楼外还有堆场办公室,特配备两部车辆,以保证日常工作。
4.每个部门的负责人为所属车辆的责任人,每部车应指定部门一名员工为驾驶员和保管人。原则上尽量固定一名经验相对比较丰富,驾驶习惯比较稳健的人员驾驶。
5.各部门之间不允许私下互借车辆,更不允许私自借给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在自有车辆由于保养、修理等情况进厂修理时,须经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办公室统一进行调配。如未经办公室允许,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门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
6.新赴职人员要尽快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的内容和交通标志的含义,熟悉驾车路线,还要了解必要的车辆保险条款,认真学习《交通事故处理内部流程》,以掌握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策略。
7.对有驾车经验的.人员,开始驾车上路不满2周的情况下,不允许独自驾车外出。
8.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公司联络。
9.每次出车前,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10.每月1,11,21,31日发放油票。日常情况下,应在公司的协议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有关说明。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11.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车辆驾驶员和保管人有责任在保养或保险到期时,通知并协助办公室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
12.办公室负责调查当地修理场的情况,并与其中一家或几家经考察后比较有信誉的服务商建立固定的业务关系。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并收回车辆使用权。
13.如果与外部车辆和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联系办公室,说明事故情况,如果当事人能自行处理,不会引起今后的追偿。必要的情况下,办公将室带领当地员工赶赴现场,在此期间,当事人本着自我保护的原则,采取回避的措施,或留在车内,不与事故另一方或者提前赶到现场的警察发生争执、纠纷甚至冲突,特别是在对方要强行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时,要保持冷静,记录对方车号,并尽量寻找目击证人。非执行公务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因保管不善,发生后视镜、防擦条、车灯等外装饰零件丢失的情况,费用个人承担50%,以示警告。车辆维修的单据须经办公室审核并签字,并附上当事人的事故说明报告,方可报销。
14.考虑到治安环境的恶化,开车时必须关闭和锁紧门窗,以防不测。在外出停放车辆时要注意避开僻静的环境,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锁好门后,围绕车辆转一周,检查所有的车门是否关严,以确保车辆安全。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负激励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负激励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一经发现,负激励100元/次。
(6)未经公司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负激励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负激励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前台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负激励20元/次。
(4)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3.车辆管理: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负激励20元/次。
(2)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加油卡使用登记》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负激励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3)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4)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公司驾驶员务必了解本规则之一切内容;管理规则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做好车辆调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
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
3范围
车辆安排遵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车辆仅限于规定区域内公务用车。
4车辆使用和管理
4.1车辆使用实行"先预约、后派车"制度。一般情况下,由车辆使用人于用车前一天如实填写派车单预约车辆,说明用车事由,由部门经理确认,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交司机出车。
4.2司机按派车单要求按时按指定地点出车;回公司后派车单交回前台核收,前台于每月底汇总一次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4.3司机出车期间应严守交通法规或地方停车规定,因人为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
4.4在紧急情况下,司机可自行调配用车。如救人、救火等突发情况。
4.5不得公车私用。
5有关检修车辆的事宜:
5.1司机应在指定地点对车辆进行定期检修、验车,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5.2对于易耗材料、零部件等单件价值在______元以下的零件更换项目,可由司机先行决定购买、更换,事后申报、审批。
5.3车辆需中修、大修时,司机应提前三天以上申报,获批准后到指定厂家维修;特殊或紧急情况,经口头请示总经理同意后,可先行修理,事后补办有关申批手续特殊或紧急情况,经请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后,可先行修理。
5.4有关车辆的年审等手续由司机负责办理。
6相关记录
6.1 《派车单》
1、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2、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现场结算,费用报销经驾驶员及财务审核后,分管领导签批后定期报局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销。
3、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车辆责任人每月集中一次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实的,从严处理。
一、严格执行车辆使用操作程序,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严禁病车上路运行。
二、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完好无损。严禁司机在车内吸烟,给客人提供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三、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司机要提前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正常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司机要到现场,安保养有关规定不漏人车,不漏项。同时司机本人要做随车记录,做到内容齐全,清楚明了。
四、为确保车辆的运行安全,司机本人要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勤观察、勤检查,勤动手处理一些小问题,以免因小失大,造成经济损失。
五、为保障所有车辆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车队规定每月20号为所有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司公共用车。
二、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高管人员用车。
2、公司员工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办差迎送。
3、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开会、办事人员。
4、机械、配件采购和物料运输。
5、员工工伤接送。
6、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三、车辆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均有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2、所有车辆领用人都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车辆领用登记手续(无驾驶证不得领用车辆)。
3、车辆使用后,车辆领用人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并按要求注明用车人、提车时间、去向、用途、所用时间、使用公里数和使用前里程数等信息。
4、行政人事部必须登记所有用车的每月行驶里程、耗油量,并计算出耗油率。
5、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6、因工作用车,领用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办理领车登记手续,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配车使用。
四、车辆费用及违规管理:
1、每部车辆各配一个相应的加油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查各车辆使用人每部车每个月的行驶里程及耗油量,并进行计算出各车辆的耗油率。
2、所有车辆的违规、违章由相对应的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查。
3、所有车辆产生的责任不在我方的交通事故,需先自行处理相关手续和费用,并报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的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本人和公司各承担50%费用。
4、所有车辆产生的责任在我方的交通事故,所有相关手续和费用,一切由车辆使用人自行处理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5、所有车辆年检、保险和日常保养统一由行政人事部监管,负责通知相关用车人或用车部门负责人及时办理。
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固定地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车辆使用人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7、公司所有车辆维修和保养,由公司指定定点单位统一进行,行政人事部负责跟踪维修情况及修后车况。
8、用车人或用车部门提出车辆维修保养的,必须提交维修保养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核实检查车况,核准维修部位或需更换配件的准确名称,再登记备案。
五、驾驶人管理
1、禁止无证驾车,或给无驾驶证人员行使。
2、禁止酒后驾车。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公司车辆使用人严禁公车私用。
六、车辆相关文件管理:
1、所有车辆相关文件资料都必须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登记管理。
2、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
1、严格车辆管理。司机及车辆相对固定,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2、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实行一车一档一卡,每辆车设立一个档案,开办一张加油卡。档案内容为加油登记表、车辆行驶登记表、维修保养登记表、违章登记表及所有涉及开支单据的明细复印件,如加油的发票和刷卡pos单、维修保养的发票、明细和pos单等;购买保险的单据、违章的记录登记等等。加油登记表和维修保养登记表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及时真实。每辆车的加油卡只限于所对应的车辆加油,平时放办公室保管,原则上不得擅自用现金加油。特殊情况下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加油,否则一律不予报销。车辆档案中应记载行驶公里数与加油的票据金额、车辆费用支出等内容,每月由驾驶员进行汇总、整理,报分管领导签批,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在党组会议通报。
3、严格执行派车单及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车辆使用审批单》及《车辆行驶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车辆行驶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车辆行驶登记表》,不得遗失,节约用油,对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数进行考核,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4、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因特殊情况不能回指定位置停放的,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一上班前,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用完后须立即将车停放原处);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确需工作用车的,报主要领导同意并经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使用,且用完后须立即将车停放原处。
5、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驾驶员及任何人均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给予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