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采购流程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单位管理的需要,推进行政办公物品的规范化管理,控制办公费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办公物品为单位日常办公所用文具(含水笔、笔记本、钉书器等)、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盘、录音笔、5墨盒等)、办公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以及办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分类
第三条行政办公物品的分类
行政办公物品分三类:办公固定资产、办公低值资产(办公固定资产和办公低值资产统称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1、办公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20xx元及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2、办公低值资产指使用期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消耗,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3、办公用品指使用期限较短,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种办公类资产。
第三章行政办公物品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办公室是行政办公物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办公物品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2、组织各部门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监控;
3、年度、每月办公物品开支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执行:
4、行政办公物品的分配、调拨、维修和报废;
5、配合财务部对办公物品进行盘点,建立行政办公物品台账,负责日常维护和修理。
第五条部门资产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部长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保管和资产增减、转移、维护、报废与监督记录;合理调配本部室内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人的主要职责:应该爱护单位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由人力资源总部协助负责培训员工爱护国有资产意识,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如果因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由使用人自行付费维修,并报送办公室进行维修登记。
第四章行政办公物品采购
第七条办公用品采购
1、办公室每月按各部门需求编制统一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单位全面预算,报单位财务部列入每月全单位资金计划。
2、办公室持相关票根据单位相关财务规定报销,费用计入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执行台帐。
3、办公耗材文具的领用参照需按照规格及使用情况购买,并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购进。购进消耗材料统一保管。
第八条办公类服务采购
办公类服务采购指单位各部门对外印刷品、宣传品、名片、标牌等服务类的采购。
1、单位办公室办公室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按程序选择服务供应商。
2、单位各部门有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单位办公室公布服务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第九条办公资产采购
1、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办公资产使用部门编制《年度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并纳年度预算和经营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交办公室汇总。
办公室汇总各部门《年度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后编制单位年度采购计划,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执行采购计划。
2、办公资产临时采购报批
各部门临时需要购置办公资产时,填写《资产购买申请单》(见附件二),经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并签字后,提交办公室实施采购。
3、实施采购
办公室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连同资产申请表和询价后的采购报价单上报单位领导,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进行购买。
4、验收
办公室汇同使用部门根据采购计划或申请表、购物发票、购物明细验收采购办公资产,验收完毕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确认,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各自登记办公资产台帐,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根据入库单和购物发票进行账务处理。《资产购买申请表》和购物明细复印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章办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用品配发
1、各部门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文具的领用和发放。
2、办公用品每月第一周领用配发。办公室负责办理使用部门的领用手续,认真填写文具领用登记单,并进行台帐登记,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购买日期、使用人等。
3、办公用品原则每月一次领清,不得另行申领。如有特殊需求提前与办公室申请。单价超过100元以上的办公文具由办公室主管主任审批。配发后办公室登记台帐,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购买日期、使用人等。
4、员工在单位内部调动,其使用的办公用品可以带走。第十一条办公资产的管理
1、资产调拨
部门与部门之间转移办公设备等资产必须填写《资产调拨单》(见附件三)。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顺序执行。审批顺序:调出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确认签字后,方可转移资产。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2、资产报废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见附件四),报单位办公室,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损坏鉴定后,由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废。办公室与财务部门同时销帐。有再使用价值的,由办公室收回统一维修、保管、再分配,资产台帐做相应调整。在报废前,部门不得随意丢弃,否则本部门按照其原值赔偿,并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处罚。
3、资产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单位需要的办公资产原则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确属需要,租用部门必须报单位办公室审批,办公室应尽量考虑在单位内部调配,调配确有困难而且购买不经济合算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租用,租用手续由单位办公室统一办理。
(2)单位长期不使用的行政办资产品可考虑对外出租和外借。办公室定期对所有闲置的办公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其中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对长期闲置的物品主动寻求外租,对今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进行出售。
4、办公资产的日常维护、维修
(1)办公室是办公资产日常维护、维修的责任部门。(2)办公室编制办公资产维修计划,并纳入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维修计划对各部门办公资产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维护,保证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门的办公资产需要维修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请表》报送办公室。不经过部门资产负责人而私自报送维修申请,则办公室不予受理。
(4)办公室接到申请单后,需对报修设备进行鉴定,进行相应的维修、更换,一般性修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其它较为复杂的修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维修完毕后及时登记《办公设备维修记录表》(见附件五),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若聘请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相关付款事项执行资金支付程序。
(5)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办公资产损坏,要按照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
5、办公资产的年终盘点
(1)年终资产清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进行实物清查,丢失的办公资产由丢失部门按照原值赔偿。资产清查结束后,由办公室将年终清查报告上报单位领导。具体清查程序可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办公物品丢失、损坏属于过失人责任的,过失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各部门部长要调离本部门时,人力资源要及时通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办公资产台帐清点调出人负责部门所使用的资产,有短缺者,按照物品原价赔偿,待办理完办公设备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本部门;一般员工调离本部门,由部长负责该员工使用资产的移交,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完成。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修订并监督实施。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充分发挥物资集中购买产生的规模效益,减少浪费,提高效能,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及腐败行为,做到物资采购公正、公开、透明、更好地维护单位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范围
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脑、空调、文件柜、饮水机等);零星办公用品(接待用烟、酒、水果以及日常消耗用品等);维修(含房屋、设备)、工程、服务等。
二、物资采购原则
物资采购尽可能批量进行,批量物资采购按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工作应坚持的原则为:依法按制度办事的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购与使用分离的原则;注重货物质量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单位利益的原则。
三、物资采购办法
1、大宗物品购置,实行“事前申报,领导审批,政府采购”的制度。科室凡购置单价在1000-10000元以下的大宗物品,一律由科室先填写“办公用品购置审批领用单”,办公室负责核实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由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再进行政府采购。10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购置,由科室出具书面报告,党组讨论,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再进行政府采购。
2、零星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申报,后勤采买,科室领用”的制度。由办公室会同经审办、财务室确定2—3家供货点,凡需购置单价在20__元以下的零星办公用品,一律由科室先填写“办公用品购置审批领用单”,由分管领导签具意见,主管财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到供货点采购。烟直接从烟草专卖局采购,酒类直接从总经销或专卖店处采购。
3、对未经审批的科室物品购置,财务一律不予报销,对未经程序擅自在外购置的办公用品和烟、酒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四、物资领用:
无论零星办公用品还是烟、酒领用一律由经办人填具“办公用品购置审批领用单”,经分管领导签具意见报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从办公室统一领用。
五、维修(包括房屋、设备):
先由科室拿出意见和维修经费预算,1000元以下的报主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审批,方可进行。房屋维修、线路改造等预决算先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再行实施和结算。
六、物资管理
1、机关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务室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建立台帐,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机关各室。不准转让或自行处理,更不得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2、大批量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财务室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入库,零星办公用品由财务室购买。机关工作人员领取办公用品实行限额制度,不论数量一律要求登记签字。
3、坚持财产、物资保管验收制度。所有购进物品,必须由财务室验收、登记入库,财物相符方可入账。
4、对办公用品和其他物件应自觉爱护并妥善保管,如需修理或更换,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如有丢失和损坏,应分清责任,视情节负责赔偿。
5、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公物随意拿走和借回家中使用。凡已借用的应自觉归还,归还不了的按原价赔偿。
6、凡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机关,需到办公室办理有关财物移交手续后,才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明确办公用品的申购、审批、采购、验收、报销及领用等规定,减少办公费用开支,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审批规定:
1、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员根据每月用量及库存情况,于每月的月底进行统计申购。
2、非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各部门需使用的办公用品如属于非常规用品,首先须报本部门经理审批,然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和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综合管理部采购,如果价值超过XX元以上的,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3、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填写申购单时,必须详细注明所申购用品之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申购部门等,对于常规的办公用品,应固定一个物美价廉的品牌,不宜随意变更。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规定:
1、采购人员应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要求进行采购,有疑问的须即时反馈,否则出现采购错误,由采购人员承担责任。
2、采购人员采购办公用品时,务必把握“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确保所购用品质量。
3、在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不应随意更换办公用品的品牌,否则综合部保管员有权拒收。
4、所有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特殊用品经行政副总批准后可由申请使用部门购买,且均须提供发票(以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和购买处地址及电话,以便市场调研。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验收及报销规定:
1、综合管理部保管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
2、保管员验收办公用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申购单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有质量问题的,一律作退货处理,对数量或单价有疑问的亦可拒收,并向上反映。
3、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凭正规发票后附入库单,经综合管理部保管员验收签字,综合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
1、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发放,各部门需使用办公用品的可按审批程序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综合管理部保管员原则上按照《办公用品消耗标准》予以发放。
2、各种笔芯、铅笔、墨水、橡皮、双面胶、胶带、文件夹、文件袋、回形针、大头针、大小便笺、稿纸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领用。
3、圆珠笔、中性笔、涂改液、笔记本等常用品的领用,除需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外,还须注意领用周期,原则上领用周期为三个月(对于已领过圆珠笔或中性笔的,原则上以后只能领用笔芯)。
4、计算器、电话机、u盘、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领用和更换,除需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经综合部经理审批准外,领用时还须以旧换新。
5、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箱等贵重办公用品用具的领用,必须由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6、领用人员离职时,须清还领用之办公用品(易耗品视情况而定),如有丢失的须按原价扣还。
第六条本制度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