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奖励制度(汇编6篇)

销售奖励制度(精选6篇)

销售奖励制度 篇1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 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 10 年,20 年及 30 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 XX年奖,服务 20年奖及服务 30年奖、

第四条 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3、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 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良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 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 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 奖品及奖状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九条 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条 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一条 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三条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 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销售奖励制度 篇2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一般奖励: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5%。

(二)特别奖励: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 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二第三名者: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二、处罚制度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 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5万元的,7 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三、考核方式: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经销点、办事处、团购单位、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

2、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

3、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

销售奖励制度 篇3

一、目的:

通过全员的销售,树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增强全员的销售意识,加强整体的销售配合与协调,形成浓厚的全员销售氛围,密切员工与酒店的凝聚力。

二、政策:

所有的全员营销业绩有标准可以遵循,维护员工的权益。

三、程序:

1、由财务部每月统一收发销售业绩卡,收卡的同时必须发放下月销售业绩卡,销售业绩卡员工本人保管。

2、有效预订:

① 员工接受预订:

A、员工接到客人在本部门消费的电话预订或口头预订后,由接受员工向本部门预订台预订,预订台做好客户信息的登记记录;

B、员工接到客人在其他部门消费的电话预订或口头预订后,接受员工向相关部门预订台预订,预订台做好客户信息的登记记录;

C、客人在营业现场,即时的首次预订消费,不作为员工的预订业绩。

②酒店总台人员、酒店预订员接受预订:

A、酒店总台人员、酒店预订员确认关系的客户,与员工同样享受营销奖励。确认关系须提前申请,经所在部门经理确认后视为有效预订。

B、客人直接打如预订台座机的各类预订,一律不作为预订业绩。

3、二次推销预订:

①客人在本部门消费以后,经员工的二次推销,到其他部门进行再消费的,由推销员工直接向其他部门预订台预订或直接引领客人到消费部门,由消费部门记录该员工营销业绩,二次消费的预订,可不记客户档案的信息;

②在营业当时,客人到有关部门的二次消费,无论有否预订,由其他部门的员工带客人到消费部门的,均作为有效预订,引领员工可记录营销业绩;

③本部门员工在营业当时,现场接待客人的二次消费不作为员工的营销业绩。

(三)签字确认

1、餐厅:

①预订者接到预订的当天,到预订处由预订员在预订单上填写日期、包厢号或桌号,并在预订单上签字确认。

②预订接待部每日由预订员根据预订情况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包厢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分别于12时(中午预订)、18时(晚餐预订)交餐厅收银台确认。

③收银员在当天营业结束前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消费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并签字确认。“餐厅预订单”每日和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④员工在预订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包厢号和桌号后交客务部,由收款管理员根据“餐厅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2、棋牌娱乐:

①娱乐部预订员每日根据预订情况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包厢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收银员在当天营业结束前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消费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每日和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②员工在预订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包厢号后由应收款管理员根据“娱乐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3、浴场部:

①浴场部内日由浴场大堂副理根据预订情况填写“浴场预订单”注明手牌号(或棋牌室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预订时间及客人的入场时间。

②收银员在当天下班前到鞋台根据“浴场预订单”将本班内结帐的预订在“浴场预订单”上注明相应的消费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并签字确认。“浴场预订单”每日和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③员工在预定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手牌号(或棋牌室号)后交财务部,由应收款管理员根据“浴场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4、客房部:

①客房部预订员每日根据情况填写“客房预订单”注明房间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

②收银员在当天营业结束前填写“客户预订单”注明销售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交部门大堂副理或前厅经理签字确认。“客户预订单”每日和财务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③员工在预订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房间号后交客务部,由应收款管理员根据“客房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四)消费券、浴券的购买

1、员工推销的消费券、浴票一律到总台统一购买。

2、购买结束后员工填写业绩卡,注明购买券类品种及金额交预订员签字确认。

3、经过预订员签字认可的业绩卡再经财务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领用提成的依据。

(五)审核的发放

每月26日各部门将员工业绩卡交财务部审核,逾期不交的不再记入提成。各部门的“预订单”与每月26日统一上交财务部作为财务审核的依据,财务汇总后交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于10日发放。(所有预订必须是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人当月所有提成,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六)其他

1、员工业绩卡财务核算日截止到每月25日,每月26日之后的业绩统一记入下月。

2、业绩卡确认签字的时间统一规定于每日下午2—4点到应收款管理员处办理。

3、酒店大堂副理、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客务总监除外)全员营销奖励提成比例亦按全员奖励标准执行。

4、酒店客务总监提成比例按“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分配办法”执行,客务部其他人员营销提成比例按全员营销奖励标准执行。

销售奖励制度 篇4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1、直接目的:为确定销售人员的提成与奖金提供依据与标准。

2、间接目的:促进员工成长与公司的发展。

3、最终目的: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帮助公司完成既定目标。

第二条:原则

1、责任原则:谁执行,考核谁;谁负责,谁考核。

2、有效原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员工自我能力,同时有效提高公司业绩。

3、实用原则: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4、科学原则:有科学依据,形成体系。

5、"三公"原则:自我公平、内部公平、外部公平(有竞争性)。

6、目标导向原则:以公司下达的目标/指标为考量依据,而不是依某人的偏好为依据。

7、全面原则: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以权重对绩效进行导向。

8、共赢原则:通过考核与激励,使客户、公司与员工几方面达到共赢。

9、反馈原则:考核是绩效管理循环中的一个环节,而不是终点,考评者要及时向被考评者反馈。找出销售上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

10、延续原则:此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到20xx年及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考核与奖励政策,不能完全推倒重来,特别是销售人员的收入结构与水平不能有太大的变动,以免引起人心不稳或士气低落,轻者影响业绩,重者会导致大量人才流失。

第三条:对象

本政策涉及的考核对象:销售业务人员、销售主管、分公司经理。

第四条:组织与实施

1、组织:公司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总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包括政策的制定、考核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与办理等。

2、实施:具体业务员的考核工作由分公司组织实施。被考核者自评,直接上级考评、间接上级批准。

销售业务人员的`直接上级为销售主管,间接上级为分公司经理;

销售主管的直接上级为分公司经理,间接上级为公司营销副总;

分公司经理的直接上级为公司营销副总,间接上级为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根据销售产品的销售条件,确定其方式。例如对于销售业务代表破碎锤销售可按分离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挖掘机销售可按累积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或根据公司销售策略重点按分离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

按照销售人员考核指标内容确定考核周期。

a)公司对销售业务人员、销售主管的绩效考核时间以季度为单位,全年分四个阶段进行,即每季度第一个工作日至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一个考核周期。一季度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

二季度考核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

三季度考核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

四季度考核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b)公司对分公司经理的绩效考核时间以半年为单位,全年分两个阶段进行,即考核期第一个工作日至考核期末最后一个工作日。

上半年考核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半年考核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细则

第六条:销售业务人员考核与提成奖励方案

1、销售业务人员的考核要点

说明:①销售业务人员的定性指标考核按季度评价(详见《销售业务人员定性考核要素及标准》),在年度奖金"全面发展奖"中计核。

②对销售人员"个人销售费用率"指标的考核方式为:每月按公司制度和标准报销列支,超标准部分,根据季度考核"个人销售费用率"指标情况,在%以下,并经批准后,凭票报销;超出部分不与报销,可以累积到年终。同时"个人销售费用比率"全年累积指标同时做为年度奖金计核销售费用考核奖依据。

②除了上表中的考核指标外,还有两项统计指标:平均日拜访客户量和平均拜访成功率。这两项指标不作为今年的考核指标,但作为日常工作要求统计的工作内容,目的是为了明年目标的确定、员工培训与考核等积累经验数据。

2、销售业务人员考核指标计核标准

(1)实际销售量(台)的计核标准:

签定销售合同

首付款已入公司财务帐户

设备已交付客户

以上三项标准均达到,可计核销售台数。

(2)已收货款金额的计核标准:

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以公司财务帐户实际进帐时间为计核时间;

现金:以公司财务部收到货款开具收款单时间为计核时间。

(3)个人实际销售费用计核标准:

销售业务人员个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手机话费、燃料费等(暂不包括销售人员收入和产品成本)。

3、销售业务人员提成奖励细则

(1)收入结构=基本工资+驻外补贴+个人销售提成+奖金

(2)收入比例:

基本工资+驻外补贴应占到总收入的45%,按月发放

现为57.37%,其中补贴比例过高,达16.01%(实际数据远远超过此数据,因为把没有拿补贴的业务人员也作为分母统计了,实际数据超过20%)业务人员是否有必要"驻外"(青岛数据)?如有必要,是否需这么高?其比例是三类人员中最高的,显然不合理。

个人销售提成+奖金应占到总收入的55%(现只有42.63%)

个人销售提成是指根据销售量提取的佣金,按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奖金是指超额完成目标后的金钱奖励,没有达成目标者没有奖金,奖金按年度考核发放

理想工资结构目标:固定部分占40%,浮动部分占60%

(3)销售业务人员的个人销售提成计提办法

个人销售提成收入=提成激励奖+货款结算提成奖

提成激励奖=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提成激励奖结算奖

提成激励奖

①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

计提条件:a)销售实现,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制定限价标准(如遇市场竞争需经公司批准低于限价销售的,按标准基数扣减%计提);b)首付款到帐,根据销售条件客户首付款比例,确定提成比例标准;

c)单项产品季度累计销售目标达成率≥60%,若<60%,不计提成激励奖;

d)季度累计回款率≥50%,若<50%,不计提成激励奖。(到期款:0

3、0

4、05年分期付款、垫付头期款,不含银行按揭未放款和已经移交债权部的欠款)

计算公式:销售目标达成率=总计当量/总计目标

1)公司将产品指标分为考核指标和激励指标两大类,即必须完成的指标为考核指标,其他指标为激励指标;其中,考核指标为否决指标,激励指标为非否决指标。

2)对于列入考核指标的产品种类,公司将以合肥机为基准当量数(即当量数为"1"),根据产品销售难易程度和产品重要程度确定其当量数。

3)当量数仅用于计算销售目标达成率,计算提成时仍以产品实际销量为准。

4)在计算销售目标达成率时,公司不再细分列入考核指标的每一种产品销量,而是将这些产品的实际销量按照相应当量数换算成当量进行统计,以总当量与总目标之比作为销售目标达成率。

5)在计算提成时,无论是列入考核指标的产品,还是列入激励指标的产品,公司均将按照实际产品销量和相应提成基数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提成激励奖=〔∑单项产品(实际销售台数×提成基数×提成比例)〕-罚息

提成基数:每销售一台机器的提成金额。

计算公式:

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应发提成激励奖-已发提成激励奖-罚息

应发提成激励奖=∑累计实销台数×提成基数×提成比例

说明:

a)季度累计目标提成奖是根据季度考核周期,按销售目标累计完成率和回款率累计达成率指标,计算提成奖金。

b)考核当期完成目标达成率指标(60%以上),按提成激励公式计算。如果某季度考核当期没有完成目标,下一个季度考核期超额完成了目标,且累计达到或超过目标,可提此奖。

c)年终时依据累计的全年销售目标达成率,分阶梯,重新核定相应提成基数标准进行一次性追补。

d)罚息:按每月月末应收帐款到期款未收回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在当季度提成奖金中扣除。

需讨论的问题:如果公司销售政策要重点保证每季度目标达成率,则可采用方案二:把每季度做为独立的考核期,根据每季度目标达成率≥60%,计提成激励奖,并分阶梯确定提成基数;<60%,不计提成激励奖,也不在下季度累积追补。

②提成激励奖结算奖

计提时间:

合同执行完成,进行提成激励奖结算。

计算公式:

提成激励奖结算奖=提成基数×(1-提成比例)

货款结算提成奖

计提条件:

a)合同执行完成,进行总结算;

b)设备销售价格高于公司限价部分;

c)收取的手续费净额;

计提时间:

当合同执行完成后,一次进行结算(公司自行办理按揭的,可在银行按揭下来时,先按70%比例结算一次)。

a)一次结算

①全款

②按揭(其他按揭公司办理按揭)

③货款结清当月结算

b)分二次结算

第一次结算:客户按揭首付款结清,银行按揭款划入公司帐户。

①按揭(公司自行办理按揭)

②按揭垫付(客户首付款不足,公司先垫付,1-3个月还清公司垫款部分)

③分期转按揭(客户首付款不足,先按分期合同执行,再转为银行按揭)

第二次结算:合同执行完成货款付清时结算。

①提前还清

②客户向银行还清按揭款

③分期还款还清

计算公式:

提成结算奖=〔设备实际售价-(设备限价+配置增加额)-运费-折让总额+手续费净额〕×15%

分二次计算时:

第一次应发提成结算奖=提成结算奖×70%

第二次应发提成结算奖=提成结算奖-第一次已发提成结算奖

(4)销售业务人员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项目

年度销售状元奖:在全年中,所销售的产品为公司带来的销售额在所有销售人员中名列第一,且回款率达到100%。

年度达标奖:凡是全年销售目标与回款目标全部达标的销售人员均可获得此奖。

新市场开拓奖:为公司开拓新市场贡献最大的销售人员

新产品开拓奖:为推销公司新产品做出贡献的销售人员

特殊贡献奖:为公司的营业指标完成做出特殊贡献的销售人员

全面发展奖:全面完成个人销售指标与回款指标,并在定性考核方面被评为优秀的销售人员考核频度:一年一次

说明:1)全面发展奖与其他奖励重叠时,以奖金高的奖项为发放奖金,不重复计发。

2)对于没有获得上述奖励的销售业务人员,如果个人费用率超过0.35%,则应当从累计提成奖中扣除部分费用。

个人费用率为0.28%以下时,提成奖金增加3%-5%(根据具体比率确定);

个人费用率为0.36%-0.4%,提成奖金扣减5%;

个人费用率为0.41%-0.45%,提成奖金扣减10%;

个人费用率为0.46%-0.5%,提成奖金扣减15%;

个人费用率为0.51%-0.6%,提成奖金扣减30%;

个人费用率为0.61%以上,扣减当年没有支付的全部提成奖金,没有提成奖金者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数额。

销售奖励制度 篇5

关于_____广告有限公司营销部人员薪酬和奖励政策如下:

1、营销人员的收入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a)工资底薪—由公司根据每位销售员的工作资历、学历等综合因素制定;

b)佣金收入—收入的增长将来源于销售业绩的增长;

c)特别奖励销售业绩制度—达到公司制定的季度、年度目标将体现超额奖励制度。

销售部全体员工的收入需按照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2、佣金操作细则

a)计算基数的定义:销售人员佣金计算过程中提到的“净收款额”是指扣除税费,代理媒体成本的费用后的公司收款额。

b)佣金按月进行结算和提取,本月佣金于下月支付。

c)佣金计算公式:佣金=净收款额x相应佣金百分比

d)“销售业绩”定义:销售业绩=收款额(制作费除外)x相应计入销售业绩比例

e)年销售业绩从销售人员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3、自有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自有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税费

税费=收款额×税率(8.5%)

(调研费指为签署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调研费、监测费等)。

b)销售人员按不同的媒体提取相应的佣金(详见附表一)。销售经理《_____》DM按广告净收款额计提3.5%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8.5%,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

附表一: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净收款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底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4、代理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代理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净收款额=已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费-调研费税费=(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率(8.5%)

b)销售人员提取本月净收款额的15%作为佣金,销售经理提取7.5%。(销售经理试用期间提6%)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18%,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d)代理媒体单笔合同签约,发布毛利率应不低于15%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代理媒体成本-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发布毛利率=[总和同额中的发布费—发布成本—调研费—税费—(制作费的亏损部分)]÷总合同额的发布费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利润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定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5、制作费收入及制作成本:

a)制作收入不提取任何佣金,原则上制作成本不扣除,若客户要求将制作费全额列入发布费,要求公司开具全额广告发票,公司应在计提佣金时划分广告费及制作费,并按划分的广告费收入计算佣金。

b)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营业税(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合同总额—制作费)

6、媒体置换:凡以实物(含媒体)折抵广告发布费的销售,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现对此类型销售业绩及佣金计算作以下规定:

a)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核算的全部销售合同。

b)折抵类型:不论合同是全部折抵或部份折抵,亦或是折抵发布费或折抵制作费。

c)销售员以实物折抵广告发布费方式签回销售合同,销售业绩及销售佣金的收入计算标准均按合同总额的50%计算。

备注:销售过程中如遇特殊个案,需请示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约。

7、营销一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42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22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1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自有媒体:8万/年

代理媒体:8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二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28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36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营销二部职位业绩: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9万/年(净收款额)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0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12万/年(净收款额)

销售定义为自有媒体的以收款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销售定义为代理媒体的以利润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人员编制:每组含经理不超过4人

备注:净利润额=净收款额-佣金

8、特别奖励

季度达标奖定义:季度收款额达到年度销售指标的25%。

B、年度达标

注:一、销售主任、客户经理按个人达标计算奖金;

二、销售经理按团体达标计算奖金,超出部分按个人计提比率的1/4提取。

三、季度指标可累计,即如第一季度未完成但第二季度能完成并追补回第一季度差额,公司补发第一季度奖金,如此类推。若季度暂末达标,年度达标,补发季度奖金;

四、所有奖励于下季第二个月随工资发放。

(上述年度达标中的计提比率奖励百分比,是指在原销售提成比例基础上,加上对应计提比率进行计提)

9、收款

a)应收款超过90天未收回,销售经理有权扣该销售人员此部分佣金一半并以书面报送总经理及财务部。

b)公司请律师追讨或通过打官司追回的收款,或由销售部移交给财务部门追讨的合同款,皆不再计发佣金。

10、最低要求

a)销售人员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额的50%(不含50%)者,原则上公司将解除其合同。

b)销售人员连续两个季度都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业绩的80%(不含80%)的,勒令其自动离职。

c)(销售人员、销售经理)无加班费。

11、报销

a)销售人员每月手机费用、交通费用和招待费用的报销津贴按限额范围内实报实销,销售人员的支出须经销售经理审批,销售经理的支出须经总经理审批。

b)销售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与无佣金员工相同。

c)于额定范围之外的报销,须先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12、其他

a)销售人员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辞职,公司将佣金的提取计算至其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未履行完的合同由其经理负责跟进。

b)销售人员职务变动后:

ⅰ)在销售部内部职务变动,佣金提成系数不变的,可以继续提取由其签约的并发布的合同净收款额的佣金。

ⅱ)晋升为销售经理的,其职务变动生效日之前由其本人签约并发布的合同,在其本人继续跟进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在这种情况下,不可将该些合同分配给手下销售员跟进。

ⅲ)内部应聘、调离或提升到无佣金岗位的,若公司要求其员工直接跟进的,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否则佣金计算到新岗位到职日前一天为止。

iv)招聘的新销售经理到职后,只能提取到职后该团队签约并发布的合同佣金。

c)遇以下情况,销售人员的佣金提取计算至其岗位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

i)合同到期公司不续聘的销售人员。

ii)由于销售业绩差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

iii)销售部门因销售人员业绩表现差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情况,

公司方面暂不能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暂时安排其工作岗位的销售人员。

13、补充

a)营销人员媒体业绩换算比例

营销人员每年的销售任务分自有媒体及代理媒体两部分,如其中一部分的业绩未达标,另一部分已经达标并超出,自有媒体超出部分可按50%换算至代理媒体;代理媒体超出部分可按70%换算成自有媒体业绩。

b)媒体价格统一折扣

营销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各类型媒体的价格及折扣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低价格或折扣,如有特殊情况需先与部门经理沟通,再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与客户达成交易,否则公司有权不批准该交易。

c)试行新的奖惩制度

试行奖惩此制度是鼓励能者和激励营销部的全体成员,具体制度如下:

i)营销部按每个营销人员季度业绩的情况,评选季度最佳销售,获公司额外奖励:800元。

ii)销售人员每周应开拓五个以上新客户;

iii)部门经理必须在每一个季度对部门营销人员进行季度评核;

iv)如营销人员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不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则根据部门经理对其个人的季度评核情况进行处理;

v)如营销部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可在这一季度的总销售净收款额内提出2%作为营销人员的应酬经费,具体费用分配和使用由营销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掌控。

l公司保留在适当的时候修改此政策的权利及最终解释权。

销售奖励制度 篇6

关于广告有限公司营销部人员薪酬和奖励政策如下:

1、营销人员的收入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a)工资底薪—由公司根据每位销售员的工作资历、学历等综合因素制定;

b)佣金收入—收入的增长将来源于销售业绩的增长;

c)特别奖励销售业绩制度—达到公司制定的季度、年度目标将体现超额奖励制度。

销售部全体员工的收入需按照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2、佣金操作细则

a)计算基数的定义:销售人员佣金计算过程中提到的“净收款额”是指扣除税费,代理媒体成本的费用后的公司收款额。

b)佣金按月进行结算和提取,本月佣金于下月支付。

c)佣金计算公式:佣金=净收款额x相应佣金百分比

d)“销售业绩”定义:销售业绩=收款额(制作费除外)x相应计入销售业绩比例

e)年销售业绩从销售人员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3、自有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自有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税费

税费=收款额×税率(8.5%)

(调研费指为签署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调研费、监测费等)。

b)销售人员按不同的媒体提取相应的佣金(详见附表一)。销售经理DM按广告净收款额计提3.5%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8.5%,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

附表一: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净收款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底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4、代理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代理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净收款额=已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费-调研费

税费=(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率(8.5%)

b )销售人员提取本月净收款额的15%作为佣金,销售经理提取7.5%。(销售经理试用期间提6%)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18%,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d)代理媒体单笔合同签约,发布毛利率应不低于15%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代理媒体成本-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

发布毛利率=[总和同额中的发布费—发布成本—调研费—税费—(制作费的亏损部分)]÷总合同额的发布费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利润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定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5、制作费收入及制作成本:

a)制作收入不提取任何佣金,原则上制作成本不扣除,若客户要求将制作费全额列入发布费,要求公司开具全额广告发票,公司应在计提佣金时划分广告费及制作费,并按划分的广告费收入计算佣金。

b)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营业税

(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合同总额—制作费)

6、媒体置换:凡以实物(含媒体)折抵广告发布费的销售,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现对此类型销售业绩及佣金计算作以下规定:

a)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核算的全部销售合同。

b)折抵类型:不论合同是全部折抵或部份折抵,亦或是折抵发布费或折抵制作费。

c)销售员以实物折抵广告发布费方式签回销售合同,销售业绩及销售佣金的收入计算标准均按合同总额的50%计算。

备注:销售过程中如遇特殊个案,需请示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约。

7、营销一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42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22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1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自有媒体:8万/年

代理媒体:8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二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28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36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营销二部职位业绩: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9万/年(净收款额)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0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12万/年(净收款额)

销售定义为自有媒体的以收款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销售定义为代理媒体的以利润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人员编制:每组含经理不超过4人

备注:净利润额=净收款额-佣金

8、特别奖励

季度达标奖定义:季度收款额达到年度销售指标的25%。

B、年度达标

注:一、销售主任、客户经理按个人达标计算奖金;

二、销售经理按团体达标计算奖金,超出部分按个人计提比率的1/4提取。

三、季度指标可累计,即如第一季度未完成但第二季度能完成并追补回第一季度差额,公司补发第一季度奖金,如此类推。若季度暂末达标,年度达标,补发季度奖金;

四、所有奖励于下季第二个月随工资发放。

(上述年度达标中的计提比率奖励百分比,是指在原销售提成比例基础上,加上对应计提比率进行计提)

9、收款

a)应收款超过90天未收回,销售经理有权扣该销售人员此部分佣金一半并以书面报送总经理及财务部。

b)公司请律师追讨或通过打官司追回的收款,或由销售部移交给财务部门追讨的`合同款,皆不再计发佣金。

10、最低要求

a)销售人员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额的50%(不含50%)者,原则上公司将解除其合同。

b)销售人员连续两个季度都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业绩的80%(不含80%)的,勒令其自动离职。

c) (销售人员、销售经理)无加班费。

11、报销

a)销售人员每月手机费用、交通费用和招待费用的报销津贴按限额范围内实报实销,销售人员的支出须经销售经理审批,销售经理的支出须经总经理审批。

b)销售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与无佣金员工相同。

c)于额定范围之外的报销,须先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12、其他

a)销售人员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辞职,公司将佣金的提取计算至其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未履行完的合同由其经理负责跟进。

b)销售人员职务变动后:

ⅰ)在销售部内部职务变动,佣金提成系数不变的,可以继续提取由其签约的并发布的合同净收款额的佣金。

ⅱ)晋升为销售经理的,其职务变动生效日之前由其本人签约并发布的合同,在其本人继续跟进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在这种情况下,不可将该些合同分配给手下销售员跟进。

ⅲ)内部应聘、调离或提升到无佣金岗位的,若公司要求其员工直接跟进的,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否则佣金计算到新岗位到职日前一天为止。

iv)招聘的新销售经理到职后,只能提取到职后该团队签约并发布的合同佣金。

c)遇以下情况,销售人员的佣金提取计算至其岗位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

i)合同到期公司不续聘的销售人员。

ii)由于销售业绩差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

iii)销售部门因销售人员业绩表现差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情况,

公司方面暂不能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暂时安排其工作岗位的销售人员。

13、补充

a)营销人员媒体业绩换算比例

营销人员每年的销售任务分自有媒体及代理媒体两部分,如其中一部分的业绩未达标,另一部分已经达标并超出,自有媒体超出部分可按50%换算至代理媒体;代理媒体超出部分可按70%换算成自有媒体业绩。

b)媒体价格统一折扣

营销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各类型媒体的价格及折扣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低价格或折扣,如有特殊情况需先与部门经理沟通,再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与客户达成交易,否则公司有权不批准该交易。

c)试行新的奖惩制度

试行奖惩此制度是鼓励能者和激励营销部的全体成员,具体制度如下:

i)营销部按每个营销人员季度业绩的情况,评选季度最佳销售,获公司额外奖励:800元。

ii)销售人员每周应开拓五个以上新客户;

iii)部门经理必须在每一个季度对部门营销人员进行季度评核;

iv)如营销人员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不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则根据部门经理对其个人的季度评核情况进行处理;

v)如营销部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可在这一季度的总销售净收款额内提出2%作为营销人员的应酬经费,具体费用分配和使用由营销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掌控。

l公司保留在适当的时候修改此政策的权利及最终解释权。

本试行文件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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