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制度(通用24篇)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1、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出差住宿天数计算。
2、车船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凭据据实报销,零星杂支在规定范围内按凭据报销,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不在差旅费开支范围内,按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报销。
4、出差应选择价格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飞机时,经董事长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舱。需乘坐轮船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乘坐二等舱外,其他人员只允许乘坐三等以下舱。出入机场据实报销机场大巴车费,经董事长特别批准可报销的士费。
二、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各分厂、部室出差人员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认真审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回厂一周之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实际报销与借款地点不符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再交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四、出差费用标准:
1、工作人员区外出差:
1.1住宿费限额内凭票报销,限额如下:
总经理每天70元。
副总及销售人员每天60元。
其他人员每天50元。
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每人每天15元。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费补助标准
上海、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其余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
1.4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卧辅汽车符合出差目的地可凭票报销。
1.5乘坐列车报销标准:
将火车硬座票、卧辅票、空调费、寄存费、不坐卧辅的补助费、夜间坐车的补助费、订票费合并为综合旅费。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4元计发综合旅费,不再另外报销上述费用。500公里以内乘坐火车出差人员,按车票记载金额报销。
1.6会务费: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凡需开支会务费须持
会议通知或参会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方可开支。
(2)参会出差途中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期间凡交纳(含食宿)会务费的,其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不予报销,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或未交纳会务费的,按本规定对应报销标准报销。
1.7驾公司车辆区外出差比照1、1、1、3支报。
1.8工作人员赴港、澳地区出差,按自治区出境(出国)管理办法支报。
2 、工作人员自治区内出差:
实际发生的住宿、交通费均凭票报销,无补助。
3 、公司员工探亲假旅费报销标准:
3.1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0元计发综合旅费,中转住宿费比照1、1支报,超限不报。中转市内交通费比照1、2支报,超限不报;500公里以下的按车票面额计报,包括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各类火车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亲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探亲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执行,并扣除本人基础工资的30%(自理);500公里以内员工的四年一次探亲比照3、1标准计报,但不扣本人基础工资的30%。
报销中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虚报金额10倍的处罚;再次作弊者,当次所有报销票据全部不予报销,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理。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一、 目的.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组织构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差旅管理体系,特修订本规定。
二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省市分公司和办事处员工。
三 、职责
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实施。
2、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3、行政人事部负责岗位和职级的确定。
四、标准
1、出差期间的住宿、交通、伙食定额及补贴标准(单位:人民币xx元)
2、公司各员工岗位职级的参照标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本人和财务部门。
四、原则
差旅费中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的报销按照“定额标准内根据正规发票实报实销”原则(住宿发票必须附住宿消费详单);伙食补贴按照“定额包干”的原则执行(需提供正规发票);交通费用报销按照“定额标准内根据正规发票实报实销”原则(包括出差人员机场、车站往返费用),违反上述原则一律不得报销。
五、出差审批程序
1、公司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地点、同行人员、预计时间、出差事由、合理预计的费用等,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2、出差审批程序规定为:部门总监以下的'员工出差申请由部门总监批准;部门总监以上(包括部门总监)员工出差申请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的出差申请由董事长批准。
3、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审批单》到行政部办理订票手续和到财务部办理出差借款。
4、员工出差借款,需填写《暂支单》(暂支单到财务部门领取),根据出差情况,原则上规定,部门总监以上员工一次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其他人员一次不超过3000元,试用期员工一次不超过20__元,有特殊情况需超过限额的,须报总经理批准。
5、员工出差借款审批程序为:先财务总监审核,后总经理审批。
6、财务部凭审批后的《出差审批单》和《暂支单》支付款项,并严格遵守“前帐不清,后款不借”原则。
7、因紧急情况来不及或一时无法办《出差审批单》时,可先经得公司领导电话或口头同意后出差,出差回来后补办手续。
六、差旅费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完毕,回单位上班后一周内报销差旅费用,逾期按报销额每日收取1%的滞纳金。超过报销期限30天,全部费用不能报销,借款在工资(或奖金)中扣回。
2、员工报销差旅费必须填写《外埠出差费报销单》(财务部门领取)并在《原始单据粘存单》上或其它的适当的纸张上按顺序平整粘贴好相关票据。填写《外埠出差报销单》时必须根据相关票据及规定的补贴标准据实填写。填写内容包括日期、附单据张数、部门、出差人姓名、事由(必须和《出差审批单》相符)、起止时间、及相关金额等,并签署出差报销人员姓名。
3、报销差旅费的票据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内部收款收据及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的票据,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遗失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对因盗窃、突发事件而丢失的机票、火车票等有明显计价依据的费用,可写专题报告(注明时间、原因、票证名称、金额等),经证明人、部门总监签字报总经理特批后,可报销遗失票证金额的60%。
5、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为逐级审批:出差人凭审批过的《出差审批单》和填写完整的《外埠出差费报销单》经上级主管领导签字批准→财务部主管会计票据稽核→财务总监审批符合规定→总经理最终审批。
七、其他规定
1、各类人员因公出差前,必须在《出差审批单》上注明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等,交上级主管领导审批,超过审批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一律不能报销。原则上总监级以上(含总监)人员出差乘坐飞机,但本着节约的原则,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总监级以下人员出差以乘坐火车为主,车程超过10小时以上可考虑买卧铺,如遇紧急事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所有人员乘坐飞机必须为经济舱。
2、因公出差,有关单位免费提供住宿和安排用车的,住宿和交通费不能再按定额报销。
3、因公出席各类会议(如培训、参展等),会务费用包含住宿和伙食的,住宿费不能再按定额报销,伙食费也不实行定额包干办法。
4、因公陪同客户以及协作单位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已经报销的,本人不再另行报销。
5、因公出差期间,凡实行公司通讯费标准规定的,不再另行报销出差时发生的通讯费。
6、因公出差期间,同性别两人以上同行的,不允许单独住宿。
7、外埠出差有发生招待费的,每招待一次相应扣减一顿的伙食补贴。
8、员工出差公司购买的一些归个人使用的物品,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一年后此物品归个人所有;员工不满一年离职的,公司承担的费用转由个人自己承担,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八、实施
本制度若有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参照国家近期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长途报销标准:
1、原则上出差的员工须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出差人员、事由、日程按排及费用预算。申请表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总经理签批,最后交行政办备档。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出差申请表的,应电话告之行政办,行政办进行登记,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补填。
2、出差过程中涉及宴请的应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出差过程中需要临时宴请的须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交纳会务费及乘坐高铁、软卧、飞机须事先特别报告,末经事先审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每天必须以邮件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当日工作向公司汇报,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报告,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
4、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标准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出差县市级以下地区,住宿费按10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
b、普通员工出差到县市级以下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8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内,出差人员应对出差事务完成情况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写出出差报告,凭出差报告和出差申请表及相关费的原始有效票据(相关的车船、住宿费及其他手续费等),报销出差费用。超出时间不予以报销。
二、短途报销标准:
1、市内不分职级,统一标准执行:公交车费实报实销,一般市内不报误餐费,特殊情况市内的士费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再报销。
三、电话费用
公司原则上不报销手机费用,因公出差的可报销当月电话费用,实报实销,须出具发票。
四、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试行。
参照国家近期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长途报销标准:
1、原则上出差的员工须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出差人员、事由、日程按排及费用预算。申请表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总经理签批,最后交行政办备档。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出差申请表的,应电话告之行政办,行政办进行登记,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补填。
2、出差过程中涉及宴请的应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出差过程中需要临时宴请的须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交纳会务费及乘坐高铁、软卧、飞机须事先特别报告,末经事先审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每天必须以邮件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当日工作向公司汇报,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报告,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
4、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标准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出差县市级以下地区,住宿费按10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
b、普通员工出差到县市级以下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8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内,出差人员应对出差事务完成情况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写出出差报告,凭出差报告和出差申请表及相关费的原始有效票据(相关的车船、住宿费及其他手续费等),报销出差费用。超出时间不予以报销。
二、短途报销标准:
1、市内不分职级,统一标准执行:公交车费实报实销,一般市内不报误餐费,特殊情况市内的士费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再报销。
三、电话费用
公司原则上不报销手机费用,因公出差的可报销当月电话费用,实报实销,须出具发票。
四、本规定自X年2月1日起试行。
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X年2月1日
各部门:
为保障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提高我校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拓宽教职工学习渠道,对于学校公派出去学习、考察、培训等与学校有关的教职工,将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报销费用:
1、往返路费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2、餐费补足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3、出差补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补助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省外的原则上不超过180元/天,超出部分有个人自己承担;经济发达地区的则已当地商务快捷酒店的实际价格为标准(参照7天连锁、速8或同等酒店)。
未尽事宜请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解释全归办公室。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6、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三、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8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X年3月1日执行。
根据新的经济环境,为完善公司管理需要,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适用范围和试用原则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二、出差申请
1、所有人员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在公司OA系统上发起并审批;
2、部门主管审批意见时,必须注明对出差天数的约定,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返程,禁止以出差为理由外出旅游及办理私事;
3、如果中途行程更改或者延长出差时间,需再次发起《出差申请单》;
4、可单独发起《出差申请单》,也可一人发起,并注明共同出差人员;
5、多人出行,尽量安排标准间;
6、机票根据《出差申请单》由公司统一预定,尽量选择折扣低的航班;火车票由员工自行购买,火车票或动车组车票按照普通座位购买,不能购买头等舱、商务舱、软卧、一等座位等需要支付费用的车票,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三、出差的定义
1、总部:因公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包括从化、花都、番禺)处理公司事务;
2、分公司:因公到分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区处理公司事务;
3、只要出差到上述地方,无论是否住宿,统一纳入差旅费范畴;
4、公司员工应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差旅费,
四、报销标准
1、差旅费包括往返路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补助构成,差旅费报销时必须提供各项原始发票,各项费用分开填写,超标及超范围费用不予报销;
2、差旅费标准
1)往返路费:出差往返城市的机票、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及附加费、机场巴士、订票、改退票手续费、保险费、行李托运费;
2)交通费:乘坐出租车、大巴、地铁等公用交通工具费用,按实报销,能乘大巴、地铁的不乘坐出租车(特别是机场-市区),否则不予报销;
3)住宿费
职级
职务描述
国内住宿标准
境外住宿标准
集团高管
WPP签约酒店一类
WPP签约酒店一类
各事业部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WPP签约酒店二类
WPP签约酒店二类
各部门群总监、总监、见习总监、组总监、助理总监、副总监、总督导、见习副总监
450元/天
800元/天
300元/天
800元/天
—A1、A2必须入住WPP签约酒店;
—此费用标准为报销上限,标准内实报实销,超标不补;
—员工报销住宿费,必须同时提交消费清单方可报销,没有消费清单的,按照80%报销;
—除住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比如客房电话费、洗衣费、客房餐费、房间饮料、洗漱用品及其他额外支付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报销。
4)餐费补助
职级
职务描述
餐补标准
境外餐补标准
集团高管
100元/天
香港300港币/天;
东南亚、澳大利亚30美元/天;
英国、美国50美元/天;
日本65美元/天
各事业部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100元/天
各部门群总监、总监、见习总监、组总监、助理总监、副总监、总督导、见习副总监
50元/天
50元/天
所有员工(当天跨市往返出差、未发生业务宴请)
30元/天
3、其他
1)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天数计算,餐费补助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例如:员工6月5日到一类城市出差,6月7日返回,其住宿费标准为:2天x300元=600元;餐费补助为:3天x50元=150元。
2)出差回来,一周内必须发起《差旅费报销单》。
3)全体员工报销必须提交原始票据,如因原始发票丢失,不能提供合理凭证,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4)如在出差期间宴请客户或者团建,每个参与人员每张发票扣除当天40%比例餐费补助。
5)如向客户实报实销的差旅费,费用标准在报价范围内报销。
五、出席会议、培训学习
1、对于出席会议、培训学习时,在申请《出差申请单》应提交相关文件或邮件备查;
2、若会务费/培训费中已经包含食宿费用,则不再另行报销住宿和餐费补助,往来路费和交通费参照出差费用标准执行;
3、若会务费/培训费中不包含食宿费用,则按照出差标准报表;
4、出席会议、培训学习时,如由举办方指定酒店,参加人提供证明文件后,按照统一的酒店费用实报实销;
5、由接待方邀请并由对方承担费用的人员,各项费用已由对方承担,不再报销差旅费及补助;
6、本制度不适用外地人员到总部培训的差旅费报销。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状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贴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一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
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务必贴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
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费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工程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亦须事先口头报告,且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长期出差在外的,应在报项目总监批准后按1000元/月/人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协议宾馆,住宿费用按如下标准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3)住宿费凭正式发票报销,并在发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点、起止日期,并出具费用明细。
六、关于伙食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期间伙食费按40元/人/天标准包干。
2)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补助。
七、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长途和跨区域中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二等舱、长途公共汽车,费用实报
实销。因公务紧急须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标部分的差价自行承担。
2)晚19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符合此条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车人硬座票价的50%补贴给本人。
3)在出差期间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费用实报实销。
4)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车辆,费用按如下限额实报实销:项目总监30元/人/天;项目经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费用可实报实销。
6)出差期间因携带公司贵重设备或物品须包租汽车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报销:一次或一天租车费在200元(含)以内的,须经项目总监书面签批方可。超过200元的,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八、关于通讯费用的管理规定和费用标准:
1)鉴于直放站项目部的工作性质,员工无论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标准限额实报手机费;超支部分由部门主管领导根据部门预算处理,但公司承担一般不超过50%。
九、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规定所指特区为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员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区标准执行);除此之外的地区均为一般地区。
2)员工自出差当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
12:00(含)之前出发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出发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3)返回原出发地之日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按如下标准享受餐补和交通补贴:
12:00(含)之前返回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返回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4)因会议出差的,经请示主管副总同意后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但同时出差期间伙食和交通补贴取消,不得另外报销住宿费。
5)出差到关联单位进行工作、学习等,由对方单位出资安排食宿的,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取消。但可以按标准报销交通费。
6)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出差期间出租车票不予报销,其他费用按规定执行。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关制度中与本规定内容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但在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费用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9)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为保障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提高我校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拓宽教职工学习渠道,对于学校公派出去学习、考察、培训等与学校有关的教职工,将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报销费用:
1、往返路费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2、餐费补足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3、出差补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补助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省外的原则上不超过180元/天,超出部分有个人自己承担;经济发达地区的则已当地商务快捷酒店的实际价格为标准(参照7天连锁、速8或同等酒店)。
未尽事宜请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解释全归办公室。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必须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天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4、出差特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汕头),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伙食费60元/天。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2、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4)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30元。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去集团公司设有办事处的地区,连续乘车16小时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补贴。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发给夜间乘车(船)补助费30元。
(5)、带车辆外出,随车送货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如随车送货后还需办理其他业务可享受交通补助费(需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起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如二名司机按25元/百公里补助。
货车司机住宿费以50元/天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同车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7、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
分管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
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汽车、动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餐费及住宿费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报销;自己开车凭公里数0。9元/公里。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差旅报销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一、 目的
为完善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开支,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出差费用报销的账务处理。
三、 出差费用报销标准
一) 交通费
以最合理的方式选择交通方式,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报销。
二) 伙食费
出差的伙食费按照每天早饭10元,午、晚饭20元,共计50元/天的标准报销。未出差在公司按照15元/餐的标准报销。
三) 住宿费
出差住宿费按照同性2人一间150元/天的标准,以实际出差天数为准报销。
四) 招待费
以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并且需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进行招待申请,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招待行为。
四、 出差报销票据要求
一) 所有票据原则上要求必须为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二) 交通费发票必须是注明时间地点的机器打印的发票。确实无法提供票据的情况,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注明金额、时间及地点。
三) 伙食费及住宿费发票必须是真实的发票,确实无法提供票据的情况,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注明金额,进行报销。
四) 招待费的发票同上述情况一样,需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凭票报销。
五) 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否则将不予报销。
五、 其他
一)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 本制度解释权归成都新动力公司财务部所有。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有效的控制费用支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打造节约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出差人员数量及次数。凡能通过函电办理的事宜,不允许安排出差;凡能一人出差办理的事宜,不派多人出差;所有需出差办理的事宜,尽可能在最少的出差次数内办理妥当。公司杜绝以出差为由的变相旅游活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内容
1、差旅费的批准和借款
(1)出差人员须填写《出差计划申请表》(附件1),确定出差人员、职务、事由、时间、路线及出差任务等;需预借出差款的,持运营总监签字的《出差计划申请表》和《借款单》(附件2),按借款流程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由财务出纳审核后办理借款。
(2)差旅费的借支要及时清账,坚持前清方可后借的原则,若前次借款尚未清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回差后一周内到财务报账,但除特殊情况不得跨月报销;如因出差时间延长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原因;无任何理由逾期不报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3)两人及两人以上协同出差的,需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上述申请表和借款单。
(4)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须在出差前或出差途中通过电话
方式知晓给相关负责人,出差后补办手续。
2、差旅费的报销
(1)报销单的处理:差旅费报销时需填制《差旅费报销单》(附件3),按报销流程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出纳才能办理,并根据《出差计划申请表》确定的出差事项据实报销;无合理原因而超时、超额的差旅费开支由个人承担。
(2)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船票等票据要按出差行程顺序整齐排列粘贴,为便于归档管理,凡粘贴不合格的,财务部门有权要求经办人按要求重新粘贴。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除有公司特别批准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游览;未经同意的游览开支,财务部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3、交通费标准
(1)为节约开支,出差人员应选择汽车、火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但机票价格不高于同距离火车硬卧票价的视同火车,乘坐火车动车组的,只限于乘坐二等座。
(2)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硬卧车票,若未买硬卧车票的,按乘坐列车硬席坐位的50%计发卧铺补助费,乘坐动车组不予补助费。
(3)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因任务重、时间紧且路途远需乘坐飞机时,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凡未经批准私自乘坐飞机者一律按相应路段火车硬卧车票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4)市内交通费按限额、凭票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票报销。
(5)凡公司配备车辆公出或参加会议的,不计发市内交通费。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部是差旅费的监控部门,其它各部门是费用控制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 第五条 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
审批说明:
员工因公出差时,一般员工省内出差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省外出差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企业负责人(部门经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均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三天以上、副总经理出差七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支单”,填写借支单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借款。出差时借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借支单》格式: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程序
1、 差旅费报销流程图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
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3)、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差旅费报销单》格式: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国办理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
(1)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其他人员如同上级职务或职称人员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其他人员可随同住宿,享受上级职务或职称相同的标准。
(3)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5)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补助费:
(1)员工省内出差当天往返,4小时以内,伙食补贴每人10元;4小时以上的,伙食补贴每人每天18元。
(2)参加各种会议(含鉴定会、评审会等)的出差人员,已交纳会议期间的伙食费由会议主持单位统一支报的不再报销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途中的伙食补助费一律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标补助。
3、 市内交通费:
4、 交通工具标准:
(1)乘坐其它交通工具,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3)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4)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5)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6)员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据报销。
5、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七条 补充规定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5、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6、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7、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8、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岗位职务
出差工资
住宿费
交通费
生活补助
电话补助
出差补贴
1
总经理
出勤工资
据实
据实
据实
——
100元/天
2
办公人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领队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队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5
25元/天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报销程序
一、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人员出差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2.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经总经理审核签字。
2.借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员借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内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五、报销管理程序
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借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3.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
一、费用标准:
直辖市
2.省会城市
3.县级及以下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7.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8.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一、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坐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乘坐的出租车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2、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1)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0元;销售人员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第五章 报销办法
1.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2.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 附则
一、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报销流程图
1、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根据审批权限报批。
2、如有出差同行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时,须注明同行人姓名、职别。
3、差旅费实行按次报销制度,出差人员在出差归来一个周内必须到财务管理部门报销。多人一起出差时,可分开报销或合并报销,并注明同行人员姓名、职别。
4、《差旅费报销单》须附已获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否则财务管理部门有权拒收。
5、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办公用品、会议费等支出不能在差旅费中报销,另外注明报销;办公用品费用报销需提供详细的清单。
6、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凭发票在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自理。丢失发票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同行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7、伙食补助: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按标准包干使用,参加会议等。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职火轮飞其他交通住宿标准市内伙食补助费
工具(不包一般特殊 一般特殊
务车船机括出租汽车)地区地区交通费地区地区
董事长软一公按实 按实
总经理卧等务报销 200 350 报销80 100
董事 舱舱
副总经理软二公按实 按实
总工程师卧等务报销 200 350报销60 80
舱舱
部门经理硬三普按实 按实
高级工程师卧等通报销 150 250报销50 60
总经理助理舱舱
其他工作硬四 按实 按实
人员 卧等 报销 50 150报销20 50
舱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9)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10)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1)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表头因为是由表格改变而写,略显有一些乱,希望你能明白,也希望上述制度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综合办是公司员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部是差旅费的监控部门,其它各部门是费用控制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 第五条 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审批说明:
员工因公出差时,一般员工省内出差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省外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均需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支单”,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
批后方可借款。出差时借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借支单》格式: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程序 1、差旅费报销流程图
(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
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3)出差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按总费用的10%扣罚。 2、《差旅费报销单》格式:
第七条 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1、 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
(1)如遇特殊情况超以上标准规定的,需由本人申请说明情况,由分管部门领导同意证明,报总经理核准同意后方可报销。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3)与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由公司统一支付的,个人不再报销。 (4)晚上乘车,在车上过夜的不予计算住宿天数,不能报销住宿费。 2、伙食补助标准:
(1)出差当天往返的,上午7:00时至下午5:00时为一餐,下午5:00时至晚上10:00为二餐。晚上10:00时以后至次日凌晨7:00时的可增加一餐补贴。 (2)常住外地的营销人员、驻厂人员(指非当地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15元。
(3)与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由公司统一支付的,个人不再享受伙食补助费。 (4)出差其他地区的(不包括金华大市),在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工作餐的补贴。 3、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在标准内凭据报销,如遇特殊情况超标准的,需由本人申请说明情况,由分管部门领导同意证明,方可报销。 4、交通工具标准:
(1)确因工作特殊需要乘飞机,需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同意方可给予报销,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乘飞机。
(2)因需要乘坐出租车、微型车需说明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核准,方可报销;一般情况不允许报销。
(3)乘坐火车连续超过12小时者,而不乘卧铺的可凭所乘车票的差价25%加发补贴。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5、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按实际通话清单,经审核后属公司业务的按实报销。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公司已有通讯费补贴的人员不享受此规定。
第八条 补充规定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经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3、另行聘用或有协议的人员,按其规定或协议考核的,不享受以上报销制度和补贴待遇。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将所有票据(原则上应提供正规的车票、餐费、住宿费发票)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最高限额18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其他人员:最高限额12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具体规定: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及通讯补贴费(含市内公交车费):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80元/天
其他人员:60元/天
具体规定:中午12时前离开本地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地按半
天补助;中午12时前到达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到达本地按全天补助。
3、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车硬卧为主,如遇车票紧张只能乘坐火车硬座时可按相应硬卧
差价给予补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飞机。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
3、外出学习、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