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管理制度(精选23篇)
一、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讨论服务的机构,培育同学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本领和终身学习的本领,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等全面进展。图书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三、图书室应依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并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管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同学需求为主,兼顾老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含适合中小同学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讨论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五、图书购进必需严格的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的图书,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然后依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进入书。
七、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要购置确定数量的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中南民族大学图书馆南书院自习室是学校专门设置、供全校各类在校学生自主学习的公共区域。为创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维护自习室的正常秩序,充分利用自习资源,保障我校学生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一、到自习室学习的所有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图书借阅证一人一证排队通过门禁刷卡进入南书院。不得一人多证进入,不得未经刷卡尾随他人进入,不准借用他人借阅证进入。严禁翻越护栏、跨越门禁闸门进入。
二、学生进入南书院后,可在各楼层选号机上重新自选座位,一人一座。必须按分配或选取的座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坐。
三、南书院自习室是供全校学生共享的公共资源,每位学生都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都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自习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自习资源的公平、合理和有效使用,要求自习者先来先坐、人走座空。
四、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抢占座位。不准代人刷占座位,不得粘贴占座标识,严禁强占座位将其据为己有。暂时离开座位者,须在座位桌面用纸条留下真实的离开时间,可保留座位30分钟。未留纸条或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者按占座处理,管理人员将随时巡查并清理占座物品。凡有空座位,其他自习者均有权使用。
五、门禁系统每天中午12:00、晚上22:00对座位号自动清零。每天晚上22:00后管理人员将对遗留在自习室(包括地面、窗台)的个人物品视为废弃物予以清理,如有财物遗失由物主本人负责。
六、管理人员将加强自习室环境管理,自习者须保持自习环境的整洁、肃静。自习者应穿着整洁,言行文明,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在自习室用餐、吃零食,不大声交谈、喧哗,不在室内接打手机,进入自习室关闭应手机铃声。不损坏自习室设备,不擅自改变自习室布局,不自带非自习必须的私人用品进入自习区。自习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桌面、墙面、门窗及其他公共物品上书写、刻画、涂抹、粘贴。
七、注意公私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带进自习区的书籍文具及其他个人财物需妥善保管,自行负责。不准擅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本馆将记录在案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公开通报等。对违规占座等情节严重者,除在馆内公开通报批评外,同时通告校学工部、校团委及其所在学院,由相关部门、单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对屡教不改者予以注销图书借阅证一年的处理。
一、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二、图书馆的基本任务是:采集各类文献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图书著录符合《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符合《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质量,优化馆藏结构。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和破损严重的书刊要及时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及时外借,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工作。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
七、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书刊和新到书刊。在条件许可下,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公物的教育。
九、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需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一、一、二班级由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发,每月一次。
二、三班级以上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集体办理借阅手续。
三、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限期为一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四、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班主任和管理员多次找其谈话、催其还书而不还者,超过一月后,取消借书资格一个月。
五、损坏图书不能使用者,照价赔偿。丢书者同样照价赔偿。
六、同学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育同学的阅读喜好和本领,适时为老师供应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订立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绝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适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适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老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同学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同学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予以批判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常常保持室内乾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同学休学、转学、毕业要自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是学校防火的重点单位,为保证图书室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全馆工作人员均须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本部所属门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1、图书馆是学校书籍、报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馆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馆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交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组图书馆、图书窗(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一、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二、学生借阅期限为两个月,教职工借阅期限为一学期,属教学用书到期如不能归还,可携带原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某些复本较少,流通量较大的书籍,要适当缩短限期,个别图书必要时可通知读者提前归还。
三、凡是公开发行的书籍,原则上都可供师生借阅。下列图书应该进行分别处理:
1、精美图册、复本较少的工具书、仅有一册的单本书等只限在馆内阅览,不得借出馆外。
2、内部发行的图书资料,根据上级通知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借阅。
3、馆藏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四、借书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先由本人在借书处挂失,由管理人员查证确无他人用该借书证时,可以申请补发。补发借书证后,申请人对挂失前原发借书证出现的借阅情况仍须负责。
五、图书是学校的财产,读者要自觉爱护。不得在图书内批注、圈点、勾划,更不得撕剪有关文章、资料、图片等。如有损坏,按我馆《图书、报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为了维护图书馆内部治安秩序,全馆职工必须提高警惕,增强责任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等“六防”工作。
一、本馆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坚决制止一切对图书馆安全不利的现象。
二、坚持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水、电、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除隐患。
如有意外,立即报告馆领导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解决。
三、加强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
四、增强责任观念。
全馆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防止被盗和馆内财产流失,贵重设备要有专人保管。
各库、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
五、杜绝一切带明火的装置进入图书馆,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入内。
六、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入库制度,非本库、室管理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参观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必须有专人陪同。
七、馆舍门、窗、水、电实行分区包干。
各库、室下班前,一定要将灯熄灭,切断一切电源,将门、窗、关好、锁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一、学生持阅览证方可进室阅览。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后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应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1、图书馆主管领导应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本馆各书库、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使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掌握本馆电源的'控制方法。
2、各书库、阅览室管理员是其管理库、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图书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室的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3、馆舍门、窗、电由各库、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库、室无人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和电源。
4、本馆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
6、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及库房内吸烟或用火。
7、图书馆外借开放期间,学生必须安全有序的进出,不得拥挤。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疏散。
8、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
9、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0、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冰心奖儿童图书馆系统的所有图书管理员以及欲成为图书管理员的阅读志愿者。
第二条本制度涉及的培训、考核、发证由公司培训部完成,培训组织及奖惩由各区域中心馆完成,进入系统记录。
第三条图书管理员的'培训根据各地工作开展不定期举行,总部派人培训参训人数需10人以上,涉及到的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等由中心馆承担。
第四条各地的组织工作,线上发通知,线上报名。
第二章认证和奖惩制度
第五条所有图书管理员均需持证上岗,阅读志愿者帮助管理员工作的,需要中心馆管理员的培训,经考核认证合格后,发放电子上岗证,有电子上岗证的志愿者方可从事部分管理员的工作。
第六条中心馆图书管理员采取基础工资和绩效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基础工资视当地情况由中心馆确定,绩效工作根据平台数据自动计算。阅读志愿者的薪酬根据工作时间由平台自动计算,奖励阅读币。学校管理员依据平台数据自动奖励福利券。
第七条管理员违法《图书借阅制度》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将受到对应的惩罚,依据奖什么惩罚什么的方式实施。
第三章培训内容和考核办法
第八条中心馆图书管理员的培训内容
1、《图书馆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
2、PC端程序使用说明
3、手机端程序使用说明
4、活动组织、发布与实施流程
5、场馆卫生、工作礼仪、文明用语、着装与工作规范
第九条阅读志愿者的培训内容
1、《图书借阅制度》
2、专门针对志愿者的简易版程序使用(用志愿者账号登录)
3、胸牌佩戴和工作规范
第十条考核办法:采用笔试和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合格者,发放图书管理员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阅读强国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冰心奖儿童图书馆指导中心
20xx年7月15日
1、图书馆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馆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一、珍惜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珍惜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学校的借阅制度借阅图书资料。未装订成册的'报刊杂志一律不借。每期期末,老师借阅的教学参考、老师用书、教学挂图、生字卡片、幻灯片、录音、录象资料等教学类资料必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定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别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凡超过借书期限而未归还者,按遗失图书处理。
五、珍惜好借阅的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依据实际情况按书原价的1—5倍赔偿。
一、书刊登录。全部书刊都进行财产登记,包含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书刊分类。书刊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
三、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一般图书著录规定》为依据。
四、目录设置。以书名目录。
五、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赔偿制度。
六、新置书刊按规范进行盖章、登记、分类、适时上架出借、投入流通、切勿积压。对订阅的'报纸、多卷书、丛书要保证其连续和完整性。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
八、做好书刊的重点整顿、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书刊剔旧的原则为:思想观点错误,学问内容陈旧,复本过多,非室藏范围以及严重污损的图书。剔旧后的图书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好手续后再进行处理。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3、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4、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
二、借阅规则
1、学生以集体借阅的形式借书,每班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借书,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0本(一年级—四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0本(五—六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30本(七年级—九年级),期限为一周(寒暑假除外),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教职工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5本,期限为三个月,到期须续借。
2、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赔偿。
3、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放假时,应在临走前还清所借图书。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10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四、图书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图书室是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图书管理人员应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二)规范执行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三)衣冠整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四)接待读者热情诚恳,耐心细致,急读者之所急,想读者之所想。
(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尊重读者,不恶语伤人。
1、对违反馆内有关规定,破坏正常阅览秩序,应给予劝阻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扰乱秩序,除处以取消阅览、外借资格外,由学校作出相应的违纪处理。
⑴对在大厅、走廊及阅览室内高声喧哗,不听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⑵对未按规定擅自将私人书包、书籍等带入辅助书库、阅览室,不听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⑶对在大厅、走廊、阅览室内吸烟、吃零食及吐痰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⑷对丢失、损毁各种牌、证,按各种牌、证的工本费赔偿。
⑸擅自将座位牌带出馆外,当日不归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⑹擅自将非外借文献携出馆外,当日不归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⑺对待伪造、无效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入馆借书者,教育、停借、没收证件,并由学校作出相应的违纪处理。
⑻在开架借阅室内,不遵守有关规定,一次拿书刊超过数量,影响他人阅览,经劝阻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
⑼在开架借阅处不使用代书板经提醒达三次以上者,给予批评教育。
⑽在阅览室看书的读者,占座位经提醒达三次以上者,给予一定的'处罚。
2、对损毁图书及违章事件,在尚未处理完毕之天前,工作人员有权扣留当事人的有效证件。
3、本条适用于图书馆各读者服务部门及读者活动场所,对未列入本条例的其他损毁图书及违章行为,馆办公室及各部门领导有权酌情决定处理办法。
4、收取读者赔款,应开具学校收据,收据一份交当事人,赔款上交学校财务。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六、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七、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九、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一、社区图书的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设专人管理。
二、社区图书室建设的目的,在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为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服务。
三、社区图书室的图书,社区居民可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决定是否借阅。所有图书的借出和归还都请至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还需借阅的,请办理续借阅手续。
四、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对社区的图书进行分类、编号,贴标签。
五、所有图书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社区印章。
六、所有图书,必须在“书籍信息统计表”中登记,登记内容有:序号、编号、类别、新进日期、书籍名称、作者、出版社、价格、购买书、赠书、新书、旧书等各项信息。
七、图书管理,随时掌握图书的新进借阅归还情况。
八、每年按照借阅归还登记,对全部图书进行清点与核对。清点核对前,停止图书外借,并要求全部被借图书交回书柜。
九、如果图书丢失,或其他情况要从图书室内部图书中清除图书,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办事处主管做出报告,请示。
十、借阅者丢失或损坏图书,应安图书购买价格的两倍赔偿。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紧要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务必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同学每班可群众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定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同学阅读课借阅图书,由引导老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老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老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珍惜,全校师生都要珍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予以批判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要给以批判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宝贵文献、资料要妥当保管,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适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假如发觉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