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师风师德管理制度(通用31篇)
1.申报幼儿园二级教师职称: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幼职毕业。
2.申报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具备下列二类情况之一:第一类: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幼职毕业,任幼儿园二级教师满三年,即在20xx年或以前已评为幼教二级的;第二类:大专毕业学历,工作已满二年,属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这一类人员直接到县人事局申报)。
3.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具备下列二类情况之一:第一类:取得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任幼教一级满五年;第二类:具备中师学历,任幼教一级满六年,即在20xx年或以前已评为幼教一级的,同时要开出过县级公开课,并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一篇专业论文(省一级幼儿园的应获县一等奖,其他幼儿园获县二等奖及以上),再同时要具备下列选备条件之一:
1)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或二次乡镇级先进个人;
2)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
3)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或优质课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论文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教学业务素质综合比武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
5)由本人负责的教研组或其他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县先进集体;
6)直接辅导的二名幼儿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学校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学校利用教师例会,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位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学校师德建设的评议。学校成立“家长员会”,开展家长、学生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校行政的活动,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学校行政干部、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映,凡视而不见,推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4、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学校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月和每学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或先进教师。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影响。如:评选学校“文明班级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等。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学校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学校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款、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3、加强教师管理,严格规范教师行为。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十项教学禁令。
4、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保护意识。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开展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救护能力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监督、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学校认真执行《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完善校内教职工相互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学校教职工一旦发现有教师犯罪的必须按照《师德师风监督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九、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小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2、违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思想,进一步明确我校全体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应有的责任,切实提升我校教师的整体形象,特制定《实验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全体教职工应在以下方面认真履行职责:
1、自觉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温《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关政策法规,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依法治教,从自身做起,从源头根治一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遵守国家的法制法规,提高依法从教的水平,不参与赌博和迷信等违法活动,坚决抵制伪科学和组织的渗透。
3、要洁身自好,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更不得以学校名义举办培训班、补习班或参与其中的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宣传或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的补课。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者,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各班主任舒范收费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和服务性收费政策,所收费项必须使用上级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并做到全额上交。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报刊、教辅用书及其他商品。在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同意的条件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5、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行教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切实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解决教学的实际问题和提高自身能力,努力成为科研型教师。任课教师遵守教学计划,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时间,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对自由散漫、徇私舞弊作风。
6、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正确、全面评价学生,不公开学生考试排名结果,不歧视后进生,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既关心学生在校的表现,也要关心学生在家庭生活和社会上的表现。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真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7、尊重学生家长,主动倾听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不训斥、指责家长,不接受家长的宴请或馈赠,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加强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学校整体利益考虑问题,待人诚恳不虚伪,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杜绝有损于同志的言行,光明正,坚持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传播、扩散小道消息,不做有损学校的事。对学校所分配的工作,不推诿,不敷衍,团结一心,共谋学校发展。
9、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课,不拖课,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在教室或会场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旷课旷工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全体教师在任何场合都应该注意自己的师表形象,使用文明语言,作风正派,彬彬有礼,衣着整洁得体方,举止文明,模范地遵守公共道德,注重身教。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11、凡出现师德师风差的教师,影响教师形象的,对当事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评职、晋级资格,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部门给予政纪处分,直至法纪处理。
12、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增强师德师风意识,确立师风师德观念,按师风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年教师节,学校要表彰一批师德师风表现出色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教师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孩子,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2、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孩子的楷模。
3、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孩子。
4、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爱幼儿园,关心幼儿园的建设发展,从自我做起,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力量
5、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一、管理费缴费制度:
管理费每个月1280元(按月收取),伙食费每天15元(按天计算)。每个月的收费时间为8——10号,时间是7:30——15:00,周六不收费,家长直接交到财会室,坐班车的宝宝,可以把班车费交给班车老师(用纸包好,写好名字,班级)代为转交。收取的费用是当月的(1——30号)的费用,(希望家长能够准时完成此项工作,因为提醒家长缴费也是我的工作职责,我更希望家长能配合我的工作,让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照顾孩子身上)。
二、出勤制度:
1、为培养幼儿诚信,如果幼儿因事假或病假不能正常来幼儿园,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如实告知班级老师请假原因,周六不做要求。
2、因幼儿因病/因事一整月不出勤(月初1号——31号),需缴费300元管理费。若宝宝第一个月不出勤,第二个月在缴纳托儿费之前仍不出勤,视为幼儿放弃在园学位幼儿园为幼儿办理退园手续,如果家长在退园后再送宝宝入园,不能直接进班级,需到财务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园。
3、管理费整月收取,幼儿当月只要出勤。
解释说明:需要家长理解的是,您的孩子不出勤,但是幼儿园仍要接待其他孩子来园,老师正常工作,所有开销都在正常支出,我们鼓励孩子出勤,鼓励孩子出满勤,只有保证孩子出勤,才能得到连续的教育,对幼儿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三、晨检制度(幼儿园不是治疗机构,所以,我们只能对疑似的病例进行排查,努力减少幼儿园内流行病的传染机率)
1、坚持每天对幼儿晨检,如晨检发现幼儿身体异常(如:咽部红肿,嗓子,手,有红点,发热,腹泻等症状)请家长带幼儿回家休息观察,待症状消失后再来园。
2、老师每天为宝宝进行体温测量,检查口腔,嗓子,手脚,肛门,如果宝宝在园内体温超过37、2℃,请家长接宝宝回家休息,在退烧后24小时无任何症状方可来园。
解释说明:因为孩子从家庭生活走进集体生活,生活的环境变化了,接触的人也多了,原本从母体带来的抵抗力渐渐的消退,而孩子自身的抵抗力还在慢慢的建立过程中,因此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特别容易生病。所以在家也请家长仔细观察宝宝的嗓子,手脚和肛门,有无异常,尤其是宝宝的口腔,因为好多病毒先从上呼吸道开始感染的。对隔离回家的孩子家长要及时给宝宝用药,注意休息,避免病情加重。如果宝宝身体有任何异常请家长第一时间通知老师,我们会根据情况对班级里的其他孩子进行检查。如果宝宝的情况严重,老师会尽量抽时间陪同家长一起去医院进行检查,或者是带着园医家访,您的孩子走进幼儿园就是我们共同的宝贝。
四、接送幼儿制度:
1、7:30——8:00家长送宝宝来园,待宝宝晨检合格后家长再离开。
2、家长送宝宝来园后,如果想了解孩子的情况可在一楼监控下看,请不要上楼在班级门口观察。您的出现如果被宝宝发现,会影响到宝宝的情绪。一楼监控开放时间是:7:30——3:30,因为3:30后各班老师要给宝宝们整理衣服,为了避免安全隐患发生,所以请家长自行离开,谢谢配合。
3、家长接宝宝的时间是4:15在一楼正厅,如有特殊事情的家长或新入园的宝宝考虑早接可和老师打电话联系3:50可接走宝宝。接宝宝的家长请按先后顺序站在班级指定位置排队,由老师按家长先后顺序送宝宝。如有事情和老师沟通的家长在所有宝宝送完后留下来和老师交流。
4、因幼儿园是弱势群体,离园期间大门时开放的,为了宝宝的安全,家长接宝宝后请直接离园,不要在幼儿园内玩耍。
5、如有家长开车接宝宝,请家长避免把车停在幼儿园大门、交叉路口附近,以免影响其它车辆通过。
五、带药制度:如果因为宝宝身体需要带药,请家长一定要把所带来的药品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时间,及注意事项,如不完全满足以上条件,老师以保护幼儿身体健康为主,有权拒绝给幼儿服药。带药剂量为一次用量,不要带多,最后要签上家长的姓名(班车也一样)。按上级规定,园里仅可中午为宝宝服一次药,请家长合理安排服药时间。
解释说明:
1、幼儿在园期间不能给服用三类消炎类药品,如:青霉素、头孢、阿奇霉素等。
2、幼儿在园期间不能服用退烧药,宝宝发烧37.2度老师给家长打电话来园接宝宝。
3、幼儿在园期间不能服用抗病毒类药品,如:利巴韦林、板蓝根、病毒灵等。
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二、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留24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四、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七、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
八、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九、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十、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
一、保证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教学设备设施、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向家长及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渗透到一日活动中。
三、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四、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电源插座、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五、开水、豆浆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六、幼儿厕所、盥洗间保持清洁干燥,做到无异味。
七、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经常组织教职工、幼儿进行安全演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八、不准带幼儿去食堂、配电房等地方。
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校园保安要把好大门,杜绝工作时间脱岗或干其它事务。
十、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并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
十一、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如出现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为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效能,促使幼儿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使家长工作做到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以下家长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1、在每学年开始时,要及时发动、组织家长成立新一届家长委员会。
2、幼儿园领导及各班老师要积极支持家委会、家长工作小组,经常交流情况,共商教育方法。
3、幼儿园领导及各班老师要通过家委会及家长小组及时、虚心听取家长对
幼儿园、班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1、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前后对每个幼儿进行家访,以后每学年普访一次。
2、建立家、园联系手册,每周公布教育教学内容,评定幼儿在园表现,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小结,并确定接待日,与每位家长面谈。
3、 开展家长咨询活动,为家长解答有关幼儿教育的问题,指导家长正确 进行家庭教育。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多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1、每学年开始召开新生家长会,介绍幼儿园情况及办园指导思想。
2、成立家长学校,健全组织机构,每学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期家长学校教育活动。
3、 期初或期末召开一次家长会。
4、 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参与的半日活动(或开放周活动)。
5、 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园同乐活动,如节日活动、春、秋游等。
6、 每学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
为了配合学校午休管理制度,让各位同学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午休环境。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午休地点。确定后一个学期不更改。
二、在教室进行午休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制度。
三、在宿舍午休的同学要遵守以下条例:
1.按时进出宿舍大楼。(12:30――13:10)
2.在宿舍内要休息或看书,保持安静。
3.不准玩手机,如有发现按规定处理。
4.不准在室内外大声喧哗,制止1次还不遵守该条例的,将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处分。
5.各个宿舍同学不准串门,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6.不准把非住校生带入宿舍大楼,如有发现将追究责任。
四、为了及时了解住校生的情况,全体住校生不要锁门,以便老师随时对各个宿舍进行检查。
1、晨午检采用保健医和班级教师分别检查的方式,保证检查到每一位幼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晨间入园时,负责晨检人员应向家长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按程序对幼儿进行检查,午睡后对在园幼儿进行健康观察。
3、对幼儿晨午检的`程序为:
(1)一摸:有无发热(可疑者测量体温)。
(2)二看:一般情景(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3)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景。
(4)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5)五记:根据晨检情景做好当天记录,对缺课幼儿要追查到每个人;并注明缺课原因。
4、班上教师在各项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园长并送往当地医院。
5、对在园幼儿的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景,由检查者负责记录,登记在《晨检记录》上。
1、师风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我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实践今后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风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风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我园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师风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
4、每年要树立师风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风师德意识,确立师风师德观念,按师风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6、将师风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风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
二、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要求学校内卖店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应对卖店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要求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四)、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五)、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不吃隔餐。
三、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校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学校老师负责车辆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2、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根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为增强幼儿园新冠病毒肺炎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幼儿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疾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复课幼儿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式及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幼儿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幼儿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幼儿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幼儿园。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幼儿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幼儿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幼儿科,幼儿科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幼儿持此复课证明到幼儿园,由幼儿科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幼儿科应将幼儿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军星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军星医院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于本系统,回报大社会”为宗旨,以“为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矗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 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
第四条幼儿园是一所对3-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5个教学班,教学班班额按教育部门要求,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
第五条 幼儿园三年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一、抓好管理班子建设,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在前,为人表率,善于团结、奉献,为群众、为幼儿多办事、办实事。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素质。
三、重视园务建设,不断积累,沿着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目标创县二流的园所环镜。
四、强化科学管理,探索一套符合我园现状的管理制度,争创县二流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争取到~年,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在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同时,大练基本功,每位教师逐步实现自己教有所长的特色。
六、建立一套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力争~年通过县级规范幼儿园评估。
七、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加卫生保健设备,办好幼儿食堂,实现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创我县一流的卫生保健工作和幼儿食堂。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六条 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幼儿园按入园幼儿人数设置教师、保育员、厨师等人员。
第七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舰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九条 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领导核心,参与幼儿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园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其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幼儿园贯彻执行,依靠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二、参与园内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学习工作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帮助园长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全面完成教育、保育工作; 第十条 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在园务委员会领导下,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包括: 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发展方向、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审议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幼儿园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第十一条 幼儿园成立伙委会,保证膳食费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十二条 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 幼儿园接受物价、审计检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四条 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园内的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园长聘任,聘期为一学年,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教职工,幼儿园可以不聘或安排别的工作,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幼儿园按有关法律、规章、政策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 新引进的人员应有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不予聘用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第十六条 幼儿园设园长助理一人,在园长的领导下分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幼儿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八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十九条 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 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二十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不动声色的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 总务后勤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经费来源于幼儿保教费。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幼儿园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幼儿园的捐赠。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第二十八条 总务处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园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经人员应严守财经纪律,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 校园环境管理 第三十条 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外环境有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安全文明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童化。
第三十一条 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全体教职工中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三条 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十四条 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实行“幼儿园每日一班劳动值日制度”和“文明示范岗”值勤制度,培养学习“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内一律不得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三十六条 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七条 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教师应自觉按照(军星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对待事业有爱心,投入工作能全心;教育孩子有耐心,生活护理能细心;教育教学肯用心,家长工作能热心;同志之间有诚心,幼儿事事能关心。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实行全员聘任制,实行定岗聘任,园长与教职工订聘用合同,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自觉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年终工作有总结,幼儿园每月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的考核,年终考核以月考核为主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幼儿园管理规程)的教职工,按(幼儿园奖惩条例)进行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二条 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第四十四条 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学期体检一次,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四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作好计划免疫和急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七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九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幼儿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五十条 幼儿园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饱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幼儿园教全休职工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须由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由园办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整改制度是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当时无排除条件的应设立警戒线或警示牌。制度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教学楼、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严堵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有关人员要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完善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1、 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有工会主席和群众选举产生的教师代表组成,并积极地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2、 每年召开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园长向教职工作工作报告,大会对园长工作报告及园内的重大事情、决策进行审议,表决。教代会期间有工会组织教职工实提案。园长负责解答。
3、 教代会负责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包括人事调动、校舍改造修理的资金使用、大型玩具添置或大额进费使用等)并对行政管理进行监督。
4、 教代会应该公正、各观的地对正、副园长工作进行年终评定,并定出奖金的额度。
5、 教代会每学期参与与核心人员的民主生活会,对园内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1、食堂库房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离或退休,需办理移交手续。
2、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库房进行检查,锁好门窗,保证安全。
3、食堂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按食品性质分类并要求存放。
4、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潮、防鼠、防蟑螂工作。
5、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要做好食品的收支记录,定期盘存,及时向采购人员提供需购食品清单。
6、 后勤主任监督检查库房管理工作。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制定出本园儿童的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一日生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3、定期体检制度:一岁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
4、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6、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7、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8、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9、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10、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1、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12、设立保健室,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13、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消毒方法详见附表五、六)。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1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15、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1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幼儿园“特殊儿童除了包括”目盲、聋哑、智力低下和肢体残障等各类残疾儿童之外,还包括体弱、肥胖、贫血、过敏、挑食和多动、自闭等心理异常的幼儿。特殊的孩子需要特别的关爱,为了给特殊幼儿群体创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每名幼儿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逐个建立完善特殊幼儿档案,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档案借阅权限,保护幼儿个人隐私。
二、为每名特殊幼儿配备成长导师。通过开展"师生共成长"等活动,鼓励导师结合自己的优势,帮助被辅导的幼儿健康成长。班主任要备有每位特殊儿童家长的电话号码,随时清楚地掌握幼儿身体的基本状况,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教师在进行各种活动时,必须重点关注该类幼儿,并做好全日观察,及时记录有关幼儿的各种表现。教师不仅要注意满足该类幼儿生理的需要,更要满足其心理的需要,正面的、正确的方式方法引导、鼓励他们,促进特殊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定期研究分析各班级需要被特别关爱幼儿的成长状况。将幼儿成长导师的工作情况单独计算工作量,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对指导幼儿成长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在评优树先、职称聘任等方面优先予以倾斜。同时把关注特殊群体幼儿工作作为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教师与特殊儿童的家长要多多进行交流,及时进行家访,进一步了解幼儿的生活背景及各种行为习惯,让家长及时了解幼儿的特点,努力做到家园共同合作,促使特殊儿童得到正面的教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或联合利用氟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县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县消防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各乡镇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池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池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 、 “ 中国 ” 、 “中华”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 、 “艺术”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乡镇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架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幼儿园厨房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餐具、用具使用前后清洗干净
2、确保餐具、盛具一餐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及时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每天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3、清洗蔬菜、肉类水池分开使用。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4、面板、灶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爱护爱护灶具、厨具、碗、桶
5、生熟食分开存放,生熟食盛具做明显标记。
6、严把食品安全卫士关杜绝烂、变质、发霉、生虫伪劣和没有清洗干净、有杂质的半成品下锅
7、粗加工时(如捡菜、削土豆皮等),各种垃圾随时入筐,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8、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后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
9、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各区域死角卫生干净,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区域分工负责,每天不定期检查。
10、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随时保持干净,每周不定期检查两次,周五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11、为幼儿的餐饮做好准备,必须按时供应开餐。
12、按人数定量配餐,杜绝剩饭剩菜,减少浪费。
13、饭菜精工细作,注意软嫩,两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粗细搭配。
14、不允许吃剩饭剩菜、原料发生浪费。
15、与保健医生一起拟定幼儿营养食谱,并严格按食谱制作饭菜,每周四之前制定好下两周食谱,做到营养均衡不重复不重样。
16、严格按照食谱制作饭菜,不允许私自改换食谱,如有变化,需负责人员同意。
17、根据食品库存制定采购计划单,杜绝菜品长时间存放,导致变坏变烂,造成浪费严重,拒绝质量不过关菜品。
18、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保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19、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20、禁止在厨房内放置任何私人用品,保持厨房内整洁卫生。
2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
2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每个样品留样应满足检验需要,每种菜肴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食汽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记录。2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违规一次扣罚10元
2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25、始终把防火、防盗、防止食物中毒放在工作的首位。操作中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产品规格、标准执行、注意卫生、安全检查和节约。
幼儿园园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的批示和决议,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二、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心保教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健康。经常对全园(所)职工进行为人师表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和共产主义劳动态度教育结合起来。解决各方面矛盾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三、园领导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教研、科研活动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更新他们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改革工作。
四、负责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主持园各种会议,定期深入第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协调园内外关系,总结交流园(所)内各个环节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五、制定人员编制,明确分工,合理组织人力,决定入选,任用、调离、晋升及,奖惩等工作注意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六、负责制定招生方案,组织实施和审批。
七、负责财产管理的领导工作,审查,预、决算、合理使用经费。
八、负责园舍、设备、财产、绿化的长远规划及基建维修等工作,努力改善办园(所)条件。
九、负责对每位副园(所)长工作的督促检查,副园(所)长重点抓好教学,科研工作,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工作。
十、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工作的信息动态,吸取经验,改进工作。
十一、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中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掌握科学管理的知识、方法、技能、技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教育质量。
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
1、教师对本班幼儿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2、依据幼儿园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笔记。
3、观察分析幼儿发展情况,认真填写观察记录。
4、指导和配合保育员管理好幼儿的生活和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
5、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发挥环境教育作用。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积极进行教改实验的立项与研究。
7、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8、定期向主管园长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检查与指导。
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职责
1、重视幼儿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负责本班房舍、设备、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
3、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好幼儿的一日生活。
4、在医务人员及教师指导下,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
5、在教师指导下,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及配合教师组织幼儿教育活动。
6、负责保管本班幼儿衣物和本班设备用具。
7、配合教师制作玩教具。
幼儿园炊事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厨房卫生和本园厨房卫生消毒制度,严格执行炊具、餐具清洗消毒工作。
2、钻研烹调技术,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作营养丰富、可口多样饮食,保证幼儿摄取足够的营养和热量。
3、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保证饮食质量,在烹调过程中防止污染,严防幼儿食物中毒。
4、严格遵守开饭时间,做好饭菜、汤点等食品的保管工作。
5、协助管理员保管好食物、蔬菜,注意节约、卫生;安全使用餐具、炊具。
6、主动了解家长、教师、幼儿对伙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伙食质量。
7、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节约使用煤、水、电及各种物品。
幼儿园保健医岗位职责
1、协助园领导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和流行病的特点,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疾病的预防工作。
3、负责幼儿疾病的门诊治疗,对发病的幼儿及时治疗护理,对病情较重的及时送医院治疗。
4、组织安排幼儿及职工体格检查,及时进行健康分析,做好评价记录,疾病统计及矫治工作。
5、指导各部门的卫生消毒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定期公布。
6、指导保教人员对幼儿的生活护理、晨检及全日观察、体育锻炼。
7、向全体工作人员及家长宣传幼儿保健常识、安全常识、指导安全工作。
一、作息制度:
1、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幼儿的集体活动时间(包括上课)。小班10——15分种,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或35分钟,大班后期可延长到40分钟。
2、幼儿的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3、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时间,幼儿每天午睡2—2.5小时(夏季午睡延长半小时)
4、保证各班幼儿的游戏时间,要列入课程表。
5、幼儿进餐间隔时间不少于3.5小时。
二、保育工作制度:
1、消毒制度:
(1)一日三餐,碗勺洗净消毒,餐桌饭前用消毒水擦净,再用专用抹布擦净。
(2)幼儿喝水的杯子每天洗净、消毒一次。
(3)幼儿的毛巾每天用肥皂洗一遍后,用消毒水浸泡洗净
(4)保持厕所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2、预防疾病制度
(1)搞好卫生工作:
a要搞好环境卫生,实行门前包干。
b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流畅,做到窗明,物品整齐,地面干净。
c保持厕所的清洁(做到无尿碱,无浮灰)。
d伙房保持室内干净,食品符合卫生要求,消灭蚊蝇老鼠。
e搞好个人卫生,幼儿每人一杯一巾,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幼儿做到饭前便后洗手。
(2)搞好预防接种工作:
按地方医院的布置要求,搞好幼儿的预防结种工作,树立无菌观念,防止意外。
(3)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黑板报等多种形式按季节搞好防病宣传,做好晨、午检工作,采用用手摸的方式试试有无发烧现象,看着幼儿的精神、皮肤、吃饭情况、睡觉,大小便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三、安全制度:
1、认真执行伙房的安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四五”制,做好炊具、餐具消毒,粮食及制品无异物,不变质,防止食物中毒,下班前严格检查炊具、门户的安全。
2、幼儿各班安全制度
(1)教师加强工作责任心,根据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精心照顾幼儿,确保幼儿安全。
(2)每天教师做好安全检查、电门、插座、电灯等不让幼儿接触,录音机、投影器等使用完毕要立即切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幼儿吃饭时,热饭菜远离幼儿,热水壶放到幼儿摸不着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针、扣子、别针、按钉、(火柴)等要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4)教育幼儿不能吃的东西不往嘴里放,不玩棍棒、树枝或其他尖角的东西。
(5)下班前关好门窗、电源、水源、火源,保护幼儿安全。
(6)预防幼儿烫伤、触伤、药物中毒、食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等。
四、考勤制度:
1、幼儿园的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有事请假,有病持病假证明。
3、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搞好交接,方可离开。
4、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教师法、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制定的幼儿作息时间。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各项活动,。
2、教师带班时间一般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人电话,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应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上下班教师和保育员,下班时一定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才可离开,教师或保育员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下列情况:
(1)幼儿健康情况(打针、吃药、精神状况及特殊问题)。
(2)幼儿出勤情况。
(3)个别幼儿情况及家长联系工作
六、教育教学制度:
l、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活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进办公室打扫卫生、保持桌面、地面整沾,不在办公室会客、闲谈,保持安静。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调课。
7、按时交备课本,每周五下午检查教案。
8、严格按细则掌握幼儿作息时间和安排活动,值班时不接待客人,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不高声喊叫、不吃零食,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抚摸幼儿,如有不正常情况,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间,向家长做宣传,并了解幼儿情况,不得暗示早接孩子。
11、上课所需教具、学具,课前一定准备好,不得值班时离岗去找。
七、伙食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要团结协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2、做好食物验收制度,变质食物要退回。
3、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熟悉幼儿口味,使饭菜色香味形俱全,注意荤素搭配、营养搭配。
4、加强伙房管理,杜绝浪费现象及物品流失,做到严格分清公与私,要求冰箱不存私人物品
八、奖惩制度:
(一)奖励
每年幼儿园在教职工中,对履行职责、勤奋上进、完成任务好、受到家长、幼儿和教职工好评的可按年终考核成绩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
1、设考勤奖:
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奖的25%,迟到2次(早退)考勤奖全部扣除,并不参加一等奖的评比。
2、质量奖:
遇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药物巾毒、幼儿骨折、缝合、幼儿走失,本班消毒及卫生工作失误较大,质量奖全部扣除。
3、基本奖:
(1)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2)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
(3)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
(4)本月工作中出现事故、违章、每次责任事故和违章都与基本奖挂钩,每两次违章降基本奖一等。
4、单项奖:
除以上奖励外,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设早项奖,如:公开课、承担实验项目、论文交流发表、省、市区先进工作者、文艺汇演获奖者,具体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午眠值班教师职责
一、教师值班时应勤巡视、勤观察,一旦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园长,及时处理。
二、幼儿进午睡室之前,值班教师先认真检查午睡室有无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三、根据气候变化,注意做好午睡室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及时为幼儿盖好被子,随时纠正幼儿不良睡姿。
四、教师值班时,要勤走动、勤巡视,不得睡觉,不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注意对体弱幼儿和好动幼儿的'管理,杜绝起床解便幼儿在外滞留、玩耍现象;发现幼儿生病或其它情况立即报园长接着通知家长,并及时送医院救治
班级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要做好一日活动内对幼儿的安全管理,随时让幼儿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活动。
二、教师要经常教育幼儿有序地玩,不互相争抢玩具,不拥挤、推、拉、打闹或玩危险的游戏,及时制止幼儿的过激行为。
三、随时清点幼儿人数,做好交接班工作,防止幼儿私自出走或丢失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每天坚持对室内、外环境、设施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户外活动前,要检查场地有无石块、玻璃碎片等危险物品,检查活动材料、设施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幼儿活动安全。
五、班上热水壶、保温桶等要放置安全,严禁让幼儿提开水壶、靠近汤菜桶,避免幼儿烫伤。
六、所有消洗用品和剪刀、小刀等尖锐物品要上锁保管,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七、教育幼儿不把异物放入口腔、鼻、耳内;不佩戴项链、耳环、别针等危险物品。
八、所有电器用后,马上切断电源。
九、随时对幼儿进行案例教育,讲解和宣传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午睡值班要勤巡视,勤观察,及时发现生病的幼儿,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严格执行认人接送制度,严禁对教师不熟悉人来接孩子时,必须与家长进行身份核对,与家长确认后签字才可交接。
幼儿园家园联系制度
1、各班老师开学一周内,必须交详细的幼儿花名册。如有增减,随时上报,每月对全班幼儿家访一次。
2、按要求做好家访工作
1)、每期开学前,对本班幼儿进行全面家访一次。
2)、每期上门家访一次。
3)、根据幼儿情况,随时与家长交接意见。
3、教师应了解本班每个幼儿健康状况、个性特征、家庭教育环境,有针对性的开展家长工作。
4、教师应按时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发展情况。
1)、全园各班间月以书面形式反馈教学内容。
3)、新学期的第一天,对新来幼儿家长进行电话联系,报告幼儿在园情况。
5、对每天缺勤的幼儿,教师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并做好记载,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
6、办好每期的家园栏。
7、幼儿园每期召开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活动一次。
8、凡幼儿重病住院治疗,班级老师应上门看望。
一、每期安排四次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
二、学习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并主动向领导汇报。
四、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园计划的培养目标,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研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与讨论,并在实践中探索,不断交流总结经验,使教研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
五、园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计划、教育笔记。
六、每学期进行一次园、班级全面总结。并将其载入个人档案资料。
根据幼儿的生理特点,对体格锻炼的内容、运动量、用具、外界环境条件等提出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预防运动创伤,以达到促进发展,增强体质的目的。
一、要有组织的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制定二岁半以内的婴幼儿的体格锻炼制度:如婴儿每天做1~2次被动体操和主被动体操,3~6岁每天要做1~2次体操和活动性游戏。
二、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要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尤其要加强冬季的体格锻炼制度。
三、要创造条件,利用大自然充分条件如日光、空气、水自然因素进行有计划的锻炼幼儿的体格。利用日光进行锻炼,太阳是一切生命的源泉,适当的紫外线照射对幼儿的生长发育是有促进作用。利用空气锻炼,是一种最简单易行的方法,不受地区、纬度、季节和物质条件的限制,任何年龄或不同健康的幼儿均可进行。利用水锻炼的方式很多,如浸浴、摩擦、冲淋、以及天然浴场游戏等等。
四、养成开窗睡眠和户外睡眠的习惯,空气新鲜使睡眠深沉,减少呼吸道疾病。
五、体格锻炼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基本原则,体格锻炼对机体生理机能的良好影响,必须坚持经常锻炼才能产生效果。
六、要循序渐进:采取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小量到大量,时间从少到多,要求逐渐增多,循序渐进逐步提高,使幼儿集体有个逐渐适应的过程。
七、结合年龄,注意个别对待:对不同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的幼儿,选择锻炼的方法应有所不同,年龄小锻炼项目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长,避免疲劳,特别对体弱儿的锻炼,进程应较健康幼儿为缓慢,要给以特殊照顾。
八、注意补充足够的营养:体格锻炼时要消耗很多的热量,因此应适当增加热量,蛋白质及维生素的供给,以补充消耗。
九、要有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在每次训练前要有充分的准备活动,训练后要有整理活动。
十、仔细观察幼儿对锻炼的反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免发生不良反应。
1、门卫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时开关大门。
2、门卫值班时间衣着整洁、不得擅自离岗,上班不能做私事,不能聚众聊天。
3、对来访人员必须先确定身份,登记后方可入园。
4、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传递私人信件和电话。
5、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外来人员登记记录工作。
6、坚持夜班巡逻,防止盗窃,防止破坏教学设施。
7、节假日实行不间断值班和领导带班制。
8、本制度由园长及值班领导监督执行。
为了进一步预防幼儿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及时治理其欺凌事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健全机制,保障幼儿园欺凌治理工作力度。成立预防幼儿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幼儿园欺凌制度、计划,建立其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不断完善幼儿园欺凌制度、计划,建立幼儿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落实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园内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幼儿园加强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课堂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公布幼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处理。教师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幼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幼儿及监护人。让幼儿从小深刻认识到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危害性。
四、监督指导。园领导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治理的检查,对幼园内的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幼儿家长沟通联系,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向相关部门逐级上报。
五、活动治理。建立遏制校园欺凌长效机制。对大中班老师进行培训,加强师幼之间的沟通与了解,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对幼园弱势幼儿及“问题”幼儿建档,加强对此类学生的监管力度;开展净化书包活动,严控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物品,防范园内暴力行为;召开家长会,加强家园的沟通联系,更加做好对幼儿的教育与监护。
1、入园时间:每天上午7:15开始入园,每天9点关门。
2、离园时间:5月份至九月份,下午4:30开始离园;十月份至四月份,下午4:00开始离园。
3、请假规定:
(1)一般情况下,请坚持送孩子来园,不要养成孩子无故缺勤、迟到的习惯。
(2)如有事不能来园,请以电话、便条、托人带信等方式向带班教师说明情况,让孩子养成有事请假的习惯。
4、接送规定:
(1)请家长亲自将幼儿送到幼儿所在班级,并填写《接送幼儿记录表》,和老师及时保持联系,交流幼儿的学习、生活活动情况,按时接送孩子。
(2)为了幼儿的安全,要求要求家长持接送卡进入幼儿园,否则不得入内,孩子应由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接送。如有例外,须有家长向幼儿园亲自说明,幼儿园责任人做好记录,身份不明者不能接送孩子。严格禁止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来园接送孩子。家长要教育幼儿不要跟着不认识的人走,提高幼儿安全防范意识。
一、幼儿园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有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
二、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三、陪餐人员要认真填写《领导、教师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就餐秩序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四、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或停止,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一是食品加工距供餐时间过长的;二是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三是食堂制作凉拌菜、四季豆、野生菌;四是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五是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六是食品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七是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五、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幼儿园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六、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七、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幼儿的健康水平,依据《海滨县幼儿园章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1.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4.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病员出入登记记录。
5.隔离室需隔离到全,封闭隔断,保证与保健室不交叉污染。保健室和隔离室须相邻或同室隔断。保健教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6.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每150名幼儿配一张隔离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配备专用厕所。
7.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隔离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
1.根椐幼儿年龄特点安排进餐、睡眠、教育活动、户外活动、游戏活动的时间,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严格遵守幼儿作息时间,按一日生活各环节要求准时开展各项活动。
2.合理的组织幼儿进餐:
⑴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组织幼儿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做到随洗随吃,年幼、体弱儿、吃饭慢的幼儿先洗先吃,洗手和吃饭都要有人照顾,教育幼儿不掉饭菜。
⑵饭前不做剧烈活动,二餐之间的间隔不能少于 3.5小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
⑶培养幼儿独立进餐的能力,四岁开始使用筷子,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 20分钟,不催饭;
⑷培养不挑食的好习惯,掌握幼儿进食量,使幼儿吃完应吃的一份食物,对食欲不好的幼儿要分析原因,给以照顾;
⑸吃饭过程中不擦地、不扫地、不铺床、保证进餐时的卫生。
⑹餐后培养幼儿送餐具、漱口、擦嘴、摆椅子。
3.严格按幼儿园规定的幼儿午睡时间,安排幼儿按时上床起床:
⑴睡前避免过度兴奋,情绪稳定,要求提醒小便。
⑵创设良好的睡眠环境,及时关拉窗帘。
⑶整个睡眠中,保教人员要以幼儿为中心,随时纠正不良习惯。
⑷体弱儿床位根据季节安排在保暖和通风处,要先睡后起床。
4.保证日托幼儿每天有二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一小时为体育活动(分上下午)。
5.保证幼儿有充分的游戏活动时间,保教人员参与到游戏中去,与幼儿一起玩,充当角色,并给以讲解指导。
6.各项活动过渡自然,减少不必要的排队及等待,活动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点,使幼儿有情趣,有教育意义,能愉快地参与。
7.在活动中注意对体弱儿根据季节增减衣服,掌握活动量(对肥胖儿增加活动量)。
8.除每日上、下午各安排三次饮水外,允许幼儿根椐需要喝水和排便。
1考勤制度
A、为保证您的孩子的安全,请家长在接送时出示学员接送卡,并在学员出勤登记表中签到、签退;
B、为鼓励出勤率达90%的学员,中心于每学年末设立评比活动并给予奖励;C如学员因病或事需请假,请提前告知中心工作人员。
C、逢法定假日及中心寒暑假,课程安排将会提前作出公示。
2停课
A.为保障您的孩子自身及其他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如果学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告知中心协助办理休学手续,待康复后出示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学馆将恢复对其授课:
1.)因病需请假一个月以上
2.)患有传染性疾病
休学申请由书面形式提交,经批准后生效。
A、学员或家长在中心期间因违法规定,严重扰乱教师正常教学以及其他学员学习且经多次说服教育无效,中心有权停止对该学员授课;
B、因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性疾病集中爆发、停电等),导致中心无法正常进行教学活动,将提前通知并作统一安排。
3延费及退费
A.学员因生病、度假、出国等原因,需要长期请假者,每半年可享有一个月学费延费之权利(最短的请假周期为半个月,即小于半个月的假期不予延费)。
B.学员因搬家、出国等原因申请退费时,需携带缴费收据或发票、学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家长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费须退还发票,如有遗失,不予受理。
C.报名费、教学材料等费用不予退还;
D.当学员就读时长不超过所缴纳学费一半之时长时,退费比例为剩余学费之70%。当学员就读时长不超过所缴纳学费一半之时长时,退费比例为剩余学费之50%。
E.退费时,刷卡手续费、发票税额均有学员家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