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
3、外来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4、外来人员如找园长,请出示证件,再和园长取得联系后,登记方可入园。
5、平时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出入,防止幼儿走失,家长中途接孩子,请出示门禁卡(没带卡、请和班上老师联系)填写会客单,教师签上姓名后、方可带孩子离开,严禁幼儿误接或丢失。
6、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堵到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7、如遇到闹事者,可打一键通报警。
8、管理好幼儿园各班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9、每天做好幼儿园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安全保卫制度
一、安全纪律
1、驻地办监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专业工作;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件,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二、安全防盗制度
1、每个监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防盗意识。
2、员工宿舍的私人物品,必须个人自行保管好,分开摆放整齐;钥匙要保管好,不可丢失,严禁交给本宿舍以外的人使用。
3、人员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好窗,锁好门。如果发现人员离开宿舍,门未锁而造成室内物品被盗,应全额赔偿被盗人的经济损失。
4、人员下班时,最后离开的人要及时关锁好办公室的门窗,如果因最后离开的人员疏忽大意,没有关锁好门窗造成室内的办公用品及仪器等物品被盗,应按被盗物品的全价赔偿。
5、如果发生被盗情况,应立即主动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人员的调查和处理。
三、安全防火制度
1、每个员工都必须牢固树立“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遵守消防法规和各项防火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本岗位安全防火职责。
3、不准在禁止烟火区域内吸烟、动火。如因工作需要在禁区内动火的,必须报告领导批准,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种灭火工具的使用方法,爱护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消防器材、防火标志。
5、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除因工作需要以外,严禁使用电炉。
6、下班以前清理检查现场及办公室然后切断工作电源,消除火险隐患。7、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即时扑救。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8、违章用火、用电,违反消防法规定和内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50-500元,情节严重者,依
法追究责任。
四、用火用电制度
1、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要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2、监理办公室、试验室、宿舍等电器设备安装、拆除、暂设电源的架设维修、拆除,应由电工进行,任何部门和工种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违者除没收电炉以外,并罚款50元。
3、宿舍内禁止乱搭乱接电源,照明灯泡不得大于100w。
4、各种电器设备要采取防雨、防雷措施,接地必须牢固,电源线头必须有插头,否则不准使用。
5、监理现场和宿舍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6、严禁在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性物品的区域内使用明火。
7、在易燃易爆和可燃性物品区域内要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8、违反用火制度尚没有造成后果的罚款5—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现场监理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1、上下工地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被高空落下的物体砸伤。2、如果因工作需要,需登高时,要事先检查登高的搭板和扶手是否牢固后再进行攀爬。
3、构造物施工时,在现场预留有许多钢筋接头,现场监理人员在现场行走时要密切注意脚下和周围以防被钢筋头等杂物刺伤身体或刮坏衣裤。
4、夜间监理作业时,应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工作区域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以防止发生不测。
六、试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各种药品必须有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分别分开贮存低温、干燥处。
2、使用剧毒药品,必须戴好口罩,用完后立即将器皿洗净,并且将试验台擦洗干净。
3、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不准私自带出试验室,不准做人情,给予其它人员。
4、使用带电的仪器时,应注意人身安全,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5、试验人员应不定期的检查试验室的电器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和仪器的零件有无松动情况等,防止以后使用发生事故。
七、测量员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包括高墩柱、桥面边缘、盖梁、高边坡、)测量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并系挂好安全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2、搬仪器时要遵守测量有关规定,特别是在块石面上和泥泞上下陡坡道路上行走,注意防止滑倒造成受伤或损坏仪器等事故。
3、穿越公路时要挂慢车旗,仪器设置在公路边时设置警戒线,确保人员及仪器的安全。
八、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学习,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
2、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城市交通规程”和有关交通部安全法令的规定,积极维护交通秩序。
3、出车前驾驶员不得饮酒,行车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与其人交谈,要保证适当的休息时间,如身体有病或有极大的精神负担时,不得驾驶车辆。
4、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装载货物。车厢上禁止载人,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5、每天行车完毕入库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6、对自己车辆上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全园幼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教育教学安全工作任务目标
1.确保幼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不出安全责任事故。
2.对幼儿进行安全及自我保护的教育并创设活动培养幼儿的自救意识与能力。
3.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在上级安全工作检查时符合要求。
4.及时排除一切对幼儿身体生长发育和心理发展构成威胁和不良影响的各种因素。
5.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并积极主动配合处理。
6.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指导的各项安全任务。
二、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具体要求
1.认真学习幼儿园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开展安全知识讲座,连续开展安全隐患自我排查、及时汇报、积极排除工作。
2.通过游戏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幼儿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开展提高自救、自护、防灾、逃生的教育活动,掌握基本的遇到危险时的自救、自护、防灾、逃生和报警的方法。同时注重营造宣传氛围,走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相结合的道路。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带班老师不得离开幼儿,幼儿的一切活动均在教师的视线中,防止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事故的发生。当班教师负责本班幼儿的入园情况记录及晨检工作,防止幼儿将危险物带入园内。各班应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确保幼儿离园安全,当班教师应与配班教师做好交接工作。
4.教师组织室内活动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安全,如坐姿、作业、操作材料、玩具、游戏等。幼儿之间要防止因冲突而相互伤害,排队喝水、盥洗、入厕要注意不能拥挤碰撞,提醒幼儿注意安全。
5.教师组织室外活动,如散步、排队、上下楼梯时观察幼儿是否碰撞拥挤或相互追逐打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组织户外活动及体育活动要考虑场地、器械、动作的安全性,幼儿滚爬要有垫子防护,防止颈椎扭伤,所有户外活动本班教师必须一起组织,组织形式应动而不乱,提醒幼儿遵守规则,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
6.教师有责任对活动室内、活动区的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如床、桌、椅、电教设备、插头、电源开关、线路、灯具、门窗、墙壁、地面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教导处,防患于未然。严禁烫的水和食物进入幼儿活动区,毛巾架、茶杯架摆放位置应安全、花盆不宜置放高处,墙壁拐角处不宜设置游戏角,地面应保持干净等。由教师与幼儿创设的环境布置应该充分考虑幼儿的身心安全。
7.幼儿进食时,要注意幼儿用勺的`姿势,防止带刺带骨头的食物卡伤幼儿,食物应注意温度,防止烫伤。幼儿睡眠时要注意睡姿及体温,注意检查幼儿的口腔、手掌、衣物,入睡、睡眠、起床时均应注意保暖。
8.任何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恶语伤害幼儿,最大限度保护每一个幼儿的自尊心。
三、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落实的考核与奖惩
幼儿园将把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列入年终综合评估内容之一,同时按月进行安全工作评估,完成本制度所明确的目标及具体要求的,发放当月安全奖,凡未完成责任要求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当月安全奖,同时将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园内通报或行政处分。负有法律责任的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幼儿生病需带药时,家长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量并在家中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
2、带药来园时必须由家长亲自填写寄药登记表并签名,由幼儿将药交给保健医生,由保健医生统一给幼儿服用。
3、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学园不收不喂。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必须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生活老师交接并签字,生活老师将药放到班级医药箱妥善管理。
5、保健医生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并严格按剂量服用。服用后的药袋请生活老师放在医药箱保管2天后处理。
6、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请家长务必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一同带回。
幼儿园建立由园长为组长,有关教职工负责人为组员的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校舍管理责任制,层层负责;领导小组在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认真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确保幼儿园内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学校大门、围墙、 厕所、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的住用安全。
一、安全排查
组织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对幼儿园校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
二、隐患治理
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排危排险,确保幼儿园校舍安全。如出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及时书面报告教管办,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立即上报。
三、校舍维修
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上级部门同意批准。
四、有关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园内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校舍安全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我园历来十分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安伞第一,防范第一”、“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认识,严格管理,严密防范。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九、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十、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人。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务室,必要时送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严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厂机关及各生产车间都要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制度的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值班制度。节假日安全保卫值班由保卫科负责,从机关科室抽调人员;各生产车间自行安排人员值班,名单报保卫科。值班人员要按值班规定做好工作。厂门卫值班人员和摩托车看护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因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五、厂部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各生产车间每月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一次安全保卫例会,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总结前期安全保卫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保卫工作。
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各科室、各生产车间的领导要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和来客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制度,如有违犯,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2、厂部配备的消防工具和器材,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得挪做它用;室内电源电路未经电管人员允许不准随意改动。
3、各科室、各生产车间及各工作面的负责人,下班前要对自己所负责办公场所、工作面的安全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当日使用过的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进行清点,并妥善保管,以防被盗。对不经常使用的工具、物品等也要定期查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厂保卫科。各工作场所要做到人离门锁、灯关,防止发生火灾和被盗。
4、财务工作人员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经常检查金库、房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
七、严禁私自携带设备材料外出,因生产需要的设备材料往外运时,必须有中层以上领导签字。携带人员必须在门岗办理有关手续,将领导签字留门卫作存根,否则门卫有权给予扣留,如擅自放行将追究门卫责任。
八、全厂干部职工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随时关注可疑人员,做到群防群管。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保卫科报告,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工作。
九、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1、凡来厂招待所登记住宿的外来人员,应按行业规定进行登记;严禁在招待所内进行嫖娼、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2、各种推销人员、收废品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十、全厂干部职工、家属及来客要尊重、配合门卫人员,主动出示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十一、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厂保卫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