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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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篇1

我局于年初,依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以及地区气象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现将我局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上报如下:

一、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单位收入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支出管理: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支出包括:

1、事业支出,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在其他费用中,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局及本县有关各单位,其接待费不得超出400元,超出部分由单位陪同人员负责。差旅费按地区下发文件标准执行。

2、经营支出,即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3、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资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科学的内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单位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3、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货币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财务专用章。

2、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八条财务应当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核定的库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

第九条必须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等各类奖金、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劳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应当加强现金的管理,明确收付款等各个环节中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二条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出纳人员要认真记载现金日记账,并与会计核对总分类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不得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

第四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单位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单位一切收付款项,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及时核对银行账户,确保单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出纳报告单”,一并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对核对过程中发生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单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应由需要部室编制计划,做出预算,呈报领导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购置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数额较小的,由办公室按照部门填制的经领导审批的《购置物品申请单》,统一负责采购。数额较大,应由三人以上采购小组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择优购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会计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台账。对于固定资产的购进、发放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必须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各部室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财产应以部室为单位造册登记,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生丢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条各部室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应由各部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领导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对确实不能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由各部室负责人及时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坚持每年对公司财产全面清查一次,并将清查结果及时报告领导。如发现财产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必要的处罚。对在清查中盘盈盘亏的财产,查明原因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低值易耗品的购入

1、购入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购入本着节约、实用、分批的原则,防止浪费和积压。

2、所需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门做出计划,须填写《购置物品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采购。

3、一次性购入金额、数量较大的物品,要签订购入合同,合同的'签订要通过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

1、办公室购入低值易耗品后应办理入库手续。保管人员根据发票清点实物,填写“实物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自留登记入账,一份随发票报销交财务。

2、部门领用耗品时,应填写出库单,经批准后,保管根据出库单交付实物。

3、保管人员应建立实物明细账,并根据实物入库单、出库单登记账薄。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篇3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安排;审核各项资金运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根据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协助账,刚好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限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刚好、正确地为成本预料、限制、分析供应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协作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协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推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供应依据。

5、协作公司内部审计。依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共同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三条全面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各委财务、委组集体资金由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经营管理站)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农村工作办公室是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直接领导下的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各委的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农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强化对农经人员和委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组织好委组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2、管理好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在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代管的委组资金属于集体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为他人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3、按照内部监督管理的要求,对农村集体开展财务一般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4、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不断加大对集体资金和财产物资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监管力度,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六条各委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性拨款收入,必须由各委报账员到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具加盖各委财务专用印章的《农经专用收据》。

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正式票据开具的发票作为报账凭证,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经农村工作办公室审计,并加盖审计员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填制票据并有2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的方可报账:

1、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的劳务报酬;

2、村组干部报酬补助;

3、运送集体物资的运费;

财务管理制度 篇5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二、负责各项资金管理,积极筹措、合理使用资金,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

三、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四、认真搞好记帐、算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五、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六、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七、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

八、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九、负责各处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十、负责基建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合理调度,严格审核程序,按施工进度和计划拨款,做到专款专用。

十一、完成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科的全面工作。

二、严格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负责各项财务标准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解释工作。

三、认真做好全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安排部署检查财务科工作。

四、负责组织财务预算和年度决算的编制工作。

五、严格遵守各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调度使用资金。

六、组织财会人员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七、负责年度预算、决算、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各项业务内容的稽核工作。

八、积极组织收入,按时足额完成各项上缴任务。

九、负责基建款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单位使用现金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范围使用。

2、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和各项费用支出范围、标准,严格把关。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坐支现金。

4、严格遵守财政支付中心的管理制度,及时到支付中心办理经费领拨、支付。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准确。

5、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辅助帐和银行日记帐,做到内容齐全、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符合记帐要求,并结出余额。

6、每日核对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日记帐帐面余额应及时与财政支付中心、银行对帐单核对。

7、确保现金、有价证券和所管印章的安全。

8、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9、与会计互相配合,搞好财务工作。

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堂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单位使用现金必须按《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

2、认真执行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控制签发空白支票,不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的各种票据要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4、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5、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要日清月结。银行日记帐帐面余额应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6确保现金和所管印章安全。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费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按规定的项目、收费标准范围进行收费。

2、收费员收费持证上岗,公开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及时办理收费项目、标准的变更手续。

3、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执行代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领取、使用、保管,缴销收费票据。

4、实行票款分离的收费项目,做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5、发票按规定时限,编号顺序,逐项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凡作废发票,各联次必须粘贴在存根上,并写明“注销”字样。

6、收费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热情和蔼,准确地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财政、税务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守职业道德。

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各项资金,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及时处理往来款项。

按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各类明细帐及总帐,做到帐帐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四、加强财产管理,定期组织清产核资,及时核对有关帐目,做到帐帐、帐证、帐实相符。

五、每月终了,做好结帐、对帐工作。根据会计帐薄及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

六、妥善保管好各种凭证、帐薄、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七、根据年度有关资料,认真参与编制经费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

八、对单位的收入,除上缴财政专户外,认真填制财政集中支付进帐单,确定资金的性质,保证及时缴存,防止坐支。

九、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做好业务工作。

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堂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会计资料的质量。

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管好用好食堂资金,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及时处理往来款项。

三、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有关方法及时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各类明细帐及总帐,做到帐帐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无误同时保证会计报告数据的真实、完整。

五、及时正确的核算食堂的各项收入、支出、成本,通过综合整理分析,提出及时、准确、有效的会计信息,为管理决策服务。

六、每月终了,做好结帐、对帐工作。根据会计帐薄及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

七、妥善保管好各种凭证、帐薄、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八、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现代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九、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工作规范

一、经费预算管理

1、根据财政部门对下年度单位预算编制的要求,财务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2、根据分管领导的批示和财政部门的要求,财务科制定党校经费预算编制的详细说明和有关预算编制的表格(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召开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会议,部署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3、根据各科室下年度预算申请计划,财务科进行汇总整理,经分管领导批示,提交校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申请的专项经费项目和日常公用经费。

4、财务科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实行“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根据确定的专项经费申请项目和日常公用经费,认真详细地编制单位预算,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对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明细,向分管领导汇报。

5、财务科根据批复的经费预算,编制公用经费每月用款计划、专项经费项目每月用款计划、预算外资金每月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批示后,报送财政部门。

6、各处室要增强预算法制观念,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合理按排各项支出。

7、对未列入年初预算的但必须办理的重要事项,先由各处室写出追加经费申请报告,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由财务科统一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追加经费。

8、财政部门拨款后,根据财政拨款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财务科方可办理支出结算。

9、财政拨款未到位的,财务科原则上不事先垫付,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可预付小部分资金。

10、财务科对经费实行“事先审批、事中参与、事后决算、专项管理”的办法。

11、财务科按照确定的年度预算和追加经费,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支出。并定期检查、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对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及财政部门反映。

二、财务报销、财务处理

1、各处室在经济活动中取得的原始凭证,应先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签字后,再由财务科统一到市集中支付中心报销。具体程序:经办人(签字)→财务科长(审签)→纪检书记(审签)→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支付中心审核报销。重大支出事项,必须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按程序审批报销。

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如手续不全应及时交经办人补办清楚。

(1)原始凭证的内容要填列齐全:单位名称、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制单单位盖章、填制人和收款人签名。

(2)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有经办人签名。

(3)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2、出纳员认真整理领导签批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报销单据登记表》。

3、会计人员认真审核领导签批的有关原始凭证,根据财政部门《单位预算收支科目》要求,及时编制《支付申请书》、《原始凭证汇总表》。

4、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书》、《原始凭证汇总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及经办人签章,到集中支付中心办理报销。

5、会计人员根据集中支付中心审批后的支付申请书及汇总表,认真填列收支科目,及时编制记帐凭证。

(1)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容按科目归类。

(2)填制记帐日期、摘要、说明经济业务内容。

(3)填制会计分录,正确使用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的名称、方向和金额。

6、财务科长对编制的记帐凭证认真稽核,严格把关。

(1)审核记帐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

(2)审核记帐凭证中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同实际情况相符,内容填制制是否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

(3)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及增减金额是否正确,两方科目的金额是否平衡。

(4)记帐凭证后面附有的原始凭证张数、内容和附件是否相符。

7、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认真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8、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各种明细分类帐。

9、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做到不重、不漏、借贷平衡。

10、会计人员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11、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各种明细分类帐分别与总分类帐定期核对。

12、会计人员根据支出明细分类帐与支付中心的支出明细余额表定期核对。

13、会计人员根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其他有关会计资料,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14、会计人员定期将有关会计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阅。

15、出纳员每月10号前向财政局住房处报送公积金月报表。

16、出纳员每年按规定时间办理工会经费、养老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上缴年审等工作。

17、基建资金按专款专用的原则,支付工程款时,严格按照基建项目计划、招标文件、合同的约定及施工进度拨付。

三、现金管理

1、实行票款分离的收费项目,做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没有实行票款分离的项目,每日的收入分类填好现金缴款单及时送存银行。

2、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备用金帐簿核对。

3、收取其他款项开出收据时,应当面点清现金、检验支票,由交款人签字,收据第二联交给交款人,第三联附在交款依据上面作为记帐凭据。

4、教职工因公出差借用现金时,须提前通知财务科。

5、借用现金1000元以下的,须经财务科长审签;借用现金1000元以上的,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

6、借款人员出具领导签批的借款单,报送出纳员,由出纳员予以付款。

7、出差人员归来,凭合法有效单据经经手人签字、财务科长、纪检书记、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审批后,及时送交财务科结算。会计人员认真审核领导签批后的有关单据,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8、出纳员根据会计人员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书》、《原始凭证汇总表》,到市集中支付中心办理收支款项。

四、收入管理

1、预算外收入包括业余教育函授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等项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2、各业务科室、班主任在领用票据时,须到财务科办理票据领用手续,财务科根据领用票据的种类、数量、起止页码等进行登记,逐步实现票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3、票据管理人员开具票据要按时间顺序,逐项据实填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各业务科室、班主任在交回原领用的票据时,按票据的使用、作废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

5、财务科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票据顺序整理好票据,及时缴销票据。

6、每月将收入辅助帐及时与财政、银行等部门对帐。

五、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由分管财务领导、财务科、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同时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2、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前,广泛征求各处室的意见,各处室向财务科报送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等情况。

3、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严格按预算项目进行采购。各处室须提前15天向财务科报送政府采购申请报告,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填制政府采购申请表,负责向财政部门呈报。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竟标并签定购货合同。

4、如有特殊政府采购项目,未列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有关处室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采购计划,经校领导研究批准后,财务科方可办理追加政府采购预算,报送财政部门,并落实资金来源。

六、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

2、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审核有关档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然后把档案材料进行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财务科和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财务科移交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4、单位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必须会同财务科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5、财务科要安排专人管理会计档案,配备必要的档案设施。

6、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制度。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长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的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7、严格划分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经费支出明细帐、往来明细帐、总帐等保管期限为15年;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保管期限为25年;会计决算、档案保管清册永久保存。

七、固定资产管理

1、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2、固定资产管理由行政处1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发放工作;由财务科1名会计人员负责监督使用和登记固定资产帐簿、核对帐务、填报有关资产报表工作。

3、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转移、报废等,报国有资产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均由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调整帐卡;会计人员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帐簿、核对帐务、报送有关资产报表。资产管理员每年定期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与财务帐簿核对,切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4、购置资产要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资产购置后,首先由资产管理员在购物发票上签字,并登卡记帐,再办理报销手续。领用资产时,由资产管理员开据出库单。

5、各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调整时,必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办理转移手续,资产管理员开据固定资产转移单,调整帐卡。

6、资产管理员要经常了解固定资产使用和供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对闲置的、旧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7、固定资产实行实物落实到每一个人,谁出问题谁负责。

食堂财务工作规范

一、财务报销

(一)食堂采购员在采购活动中取得的原始单据,应先按规定程序审批签字后,再由出纳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出纳予以付款。具体程序:

1、食堂采购员采购食堂伙食用品不超过300元的由经办人(签字)→食堂负责人(审签)→分管食堂的司务长(审签)→行政处长(审签)→出纳复核付款。

2、超过300元(含300元)的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科长(审签)→行政处长(审签)→纪检书记(审签)→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出纳复核付款。

3、(1)对原始凭证的复核要具备5个基本要素①凭证的名称;②填制的日期及编号;③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④经济业务的内容、实物数量和金额;⑤填制凭证的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签章。(2)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进行审核。(3)原始凭证上应有经办人、审签人的签字,才为手续完备。(4)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规范的凭证要求退回,补办手续。

(二)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要定期与总分类帐核对。

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每日将收付的记帐凭证整理好按顺序号登记现金日记帐。

2、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帐核对。

3、每日将收入填好现金缴款单及时送存银行。

(二)借用现金

1、食堂采购员借用现金时,须提前通知财务科。

2、借款人员出具财务科长签字的借款单,报送出纳员,由出纳予以付款。

(三)收取其他款项

1、问清交款原因并查看交款依据。

2、当面点清现金、检验支票。

3、开出收据,由交款人签字。

4、收据第二联交给交款人,第三联附在交款依据上面作为会计记帐凭据。

三、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按领用日期顺序登记。

2、借款人员要填写“借款单”经财务科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借给。

3、签发支票特别注意写准日期、用途、限额,防止支票丢失或转作他用。

4、出纳员对收受的支票要认真审核,审查收款人名称是否准确,签发日期是否在规定期内,支票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印章是否齐全。若发生退票,由出纳员及时到支票签发单位更换,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每周和每月底检查外借支票情况,催促及时归还。

四、会计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无论是外来或自制的原始单据都必须具备下列内容,,如手续不全应及时交经办人补办清楚。

1、原始单据的名称。

2、原始单据的注明的日期。

3、食堂采购人员、保管员的签名。

4、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5、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6、经济业务的实物数量、单位和金额。

7、有关负责人的签字。

五、填制记帐凭证

1、根据原始单据的经济业务内容按科目归类。

2、填制记帐日期、摘要、说明经济业务的内容。

3、填制会计分录,正确使用借、贷会计科目的名称、方向、金额。

4、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借贷科目金额相等。

5、月底根据食堂仓库盘点表计算成本,填制凭证。

六、审核记帐凭证

1、审核记帐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等情况。

2、审核记帐凭证中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内容填制是否齐全,数字计算是否准确。

3、记帐凭证后面附有的原始单据张数、内容和附件是否相符。

4、记帐凭证按时间顺序、科目分类进行编号。

5、编制会计科目汇总表,做到不重,不漏,借贷平衡。

七、记帐

1、严格按照经审核的记帐科目、登记所属明细帐。

2、遵守记帐规则,保证帐目的合法性正确性。

3、根据科目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八、结帐

1、结帐前查明本月发生的业务是否全部取得凭证,并已登记入帐。

2、根据食堂盘点表计算成本。

3、结帐时,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

4、把本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后,将借、贷发生额和余额结算清楚,填写试算平衡表。

5、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

九、对帐

1、帐本中的各项记录应与记帐凭证核对相符。

2、各类明细帐余额与总帐余额核对相符。

3、每月清理往来款项,并核对一致。

十、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结清核对无误的帐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2、编制完报表后要再次与帐目核对,以保证报表真实准确。

3、表与表之间核对,保持各报表之间的平衡关系和衔接关系。

4、写清应说明的问题。

章 总 则 篇6

第十七条 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 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 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 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财务管理制度 篇7

一.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为加强财政建设,强化财政职能,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镇财政统计办人员管理、财政预算、财务结算等管理活动。

三.工作职责财政统计办(财政所):

负责抓好财源建设,编制和执行本镇政府预决算计划,管理预算外资金;负责管理和监督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以及社区财务制度规范和业务培训;负责本级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负责镇政府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协助做好机关财产管理工作。各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的办法,做好配合工作并及时上报年度资金支出计划;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通过;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镇政府书记、镇长:负责管辖权限内的日常财务支出的审批。

四.管理程序

(一)财政所人员管理

1.财政所工作人员必须由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并具备相关工作的资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2.财政所长不得兼任财政总会计,财政总会计不得兼任会计;财政所长或财务总会计的人员调整必须报慈溪市财政局同意。

(二)财政预算

1.预算范围本镇政府范围内的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和预算外资金收支等三部分财政性资金。

2.办公室及下属村财政预算的申报每年年初,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年度的资金使用计划(预算)。资金使用计划(预算)会同分管领导讨论同意后送财政统计办,财政统计办根据计划意见,进一步调查核实,了解收支情况,并结合收入预算计划,拟订和建议预算指标,报政府会议、党群扩大会议讨论同意批准。列入镇政府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3.财政收入、财政可用资金预测。

财政所在每年的11月底前根据镇政府往年的情况和市财政局《关于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作出下一年度财政收入、可用资金的预测工作,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

4.财政支出预算方案的形成

1)预算编制的时间。

财政统计办按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2)预算编制的原则。

(1)编制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2)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执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

(3)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

(4)预算应当按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3)预算草案的形成

根据各办公室、村的财政指出预算方案,结合镇政府实际情况,并形成下一年度的“财政支出预算草案”,预算编制的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 篇8

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体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对生产和经营过程进行控制、监督、核算、分析和评价工作,管好用好资金,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公司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人员管理

1.财务人员应当保持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财务信息。除法律规定或总经理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2.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必须与公司指定的接替人员进行财务移交,且要一切手续完备,财务清楚后,方可调职。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的,须编制移交清单,交接完备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3.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1.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会计凭证,合理设置会计账簿,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2.公司必须使用财务局统一监制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保持统一和规范。

3.财务人员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必须严肃认真、正确及时,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正确,摘要简明,字迹整洁,不得潦草、模糊;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并按规定进行更正,不得任意涂改,更换销毁凭证账册。

4.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账簿,必须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画线、改错、冲账时可用红墨水笔。

5.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会计科目和子细目,以及往来账户名称,必须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用代号。

6.制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对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7.各种空白支票、发票、收据,都应指定专人保管,并设立登记簿,登记领用日期、数量及起讫号码,并由领用人合适签收,防止丢失。

8.公司必须设置总账、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并根据业务和管理的需要,设置备种辅助或备查簿。

9.启用会计账簿要在会计账簿行上写明公司名称和账簿所属年度,账簿内的“账簿起用表”要填写齐全。

10.登账必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登记,每一笔账都要记明记账凭证的日期、凭证号码和经济事项的摘要。登记账簿应按日期和编号的顺序记账,不能前后颠倒、不得跳行、隔行。

11.各种账簿在记账完毕后,必须结出余额,按月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12.记账凭证及账簿,都必须定期按日期及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上封面,记账凭证上注明年度、月份、起讫、号数、分册号数及财务主管人员,逐册编号,交由专人登记会计档案目录簿。

13.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是公司的重要档案,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做到完整无缺、便于调阅,无关人员未经财务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准任意查阅会计档案。未经财务部经理批准,不准擅自复印或外借。

流动资金的核算

1.经管债权(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账目的财务人员经常清理各账户款项,定期与有关单位核对余额,经常向部门主管汇报债权清理情况,督促经办人员及时结清和收回债权。

2.公司应按当年未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金,纳入管理费用。

3.公司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确认坏账损失,即: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和担保人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部分。其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账款。

4.严格坏账损失的控制及审批程序。公司若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先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初审、财务部经理复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冲账。如因个人责任造成坏账的责任者要视情节分别给予经理、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存货的计价方法规定执行。

收入、成本费用

1.按下述规定收入的实现:

⑴商品或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⑵在交款提供方式的情况下,如货款已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买方,无论商品、产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

⑶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商品和产品,在商品、产品发出时作为收入的买现。

⑷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⑸在采用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应当在商品、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委托收手续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⑹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

⑺公司出口销售的商品、产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单,并实行办理出口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2.实现的销售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账,当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属于本期还是以前期间销售的,都应冲减当期的收入和成本。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折扣)支出,应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3.当月实现的收入应全部记入当月账内,并按配比原则计算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这些成本、税金费用应单独核算,在财务报表上单独反映,不得低减销售收入。

4.公司应按会计核算的规定设生产成本,工程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对成本和费用进行归集和核算。

5.公司应根据产品种类建立产品成本明细台账,做到记录完整、核算准确、资料齐全。同时,要分析成本、费用的升降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6.公司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定额管理,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1.月报、季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管理费用明细表、销售费用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表。

2.年报:企业除报送月报、季报所列表式外,还需加报:现金流量表。

3.公司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时,应附送财务分析报告。

主要说明: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利润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及周转情况;

债权债务变动情况;

各类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主要税项交纳情况;

成本、费用升降情况;

其他财务会计方面需要说明的问题包括:

总结和评价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成果,认真分析影响财务指标变动的各个因素。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利润率、营业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流动资金周转天数、次数等。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篇10

一、负责机房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负责机房设备台帐登记工作。

三、负责收发电子邮件,及时交财政所长及相关人员批阅。

四、负责本镇信息设备及信息网络管理,及时杀毒或重装操作系统,保证信息网络畅通。收集整理有关系统使用中的新问题、新需求。

五、负责相关软件的升级工作,确保系统为最新版本。

六、负责相关文档备份。

七、负责财政补贴系统相关业务操作。核对好惠农补贴发放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八、负责惠农补贴新开户存折及时发放到位。

九、负责惠农补贴发放资料的`整理归档。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更好的贯彻《会计法》,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合理合法的经济核算,通过增收节支的原则,加强财务计划管理,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由指定股东直接领导,工作人员配置为主办会计、出纳(销售会计)。

四、财务部的职能是:

(一)向公司负责,向所有股东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三)负责制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四)协同公司领导共同组织编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的实施;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填制凭证、等记账薄、对账和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计划的调整占用资金;

(七)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批手续,正确的计提折旧,会同行政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八)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编制年、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运行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预警和风险控制实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

(十)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及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熟练掌握、领会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合理筹划纳税,按时上交税款;

(十一)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十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十三)注重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推动会计工作现代化管理进程;

(十四)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一、组织分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监督执行。

二、组织拟订分公司资金筹措计划并负责资金的调配。

三、组织分公司成本的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组织健全分公司财务核算制度,利用财会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五、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中的经济技术、成本分析活动。

六、参与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

七、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财务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维护会员权益,确保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条例。社团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会计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由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指导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其工作职能为对社团联内部财务情况进行管理以及对各学术型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团委指导的学术型学生社团,即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外国语学院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术型学生团体,其他社团参照执行。外国语学院挂靠学生社团的财务监管可以本条例为指导,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条 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社团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行为应及时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检举;

第五条 学院团委要求学院社团联对各个学术型社团社长进行履职前的廉洁修身、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以督促社团严格执行条例。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六条 各学生社团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会计人员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保管现金,详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日记账。应注意资金安全,对所管理的资金负责。会计行使管理本协会财务的职责并接受协会其他成员的监督。

第七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会计。如果该项经费涉及报账,每一笔经费开支由会长、会计、至少一名活动费用经手人(会长和活动经手人不得与会计重合)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发票上需注明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含购买物品明细)。

第八条 学生社团每学期末召开会员大会,会计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条 由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统筹各学生社团会计组成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监督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的工作职能。

第三章 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 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分为两个来源。

一、在上一学年的优秀社团评比中获得奖金的社团,原则上以奖金为社团资金来源,不允许其他活动资金来源。经费使用不需要报销,但需要做好现金日记账,记录好资金去向用途。

二、成立未满一年的学术型社团或者在上一学年的社团评比中未获得奖金的社团,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学院可以提供少量活动经费,需要在做好资金去向用途账本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走报账程序。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财产归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活动,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社团内部经费管理规范的要求,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末,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在qq群等平台向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社团成员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五条 社团在申请活动时,需要写明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请社团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费审批后在会计处登记,然后持有效凭证在出纳处领取经费。

第十六条 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责成社团财务领导小组予以答复。

第十七条 各学生社团须注意经费的合理使用,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确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现财务赤字,则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暂停审批其一切活动。在经过整改并经社团联确认取得成效后,方可继续审批活动。

第十八条 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定期召集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开会,各社团的会计在会上对其协会财务状况做详细报告,并讨论财务管理方案。财务制度拟于每年12月份核定一次;如需变更,应在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上公开征求意见,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每年社团换届选举后,原社团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应将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清单移交给新一届的社团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并由新一届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中的会计以本人名字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专款专户专用,确保上一年度的剩余经费全部转入下一年做社团活动使用。

第二十条 社团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对集体财产进行清算。社团财务清算,应当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社团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划转撤并的社团清算结束后,经由校团委、挂靠学院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挂靠关系改变,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转为非社团单位或撤销的社团,全部资产扣除债务后,由挂靠学院牵头,在社团在册成员中进行平均分配;若社团在册成员放弃,则做好社团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三)合并的社团,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社团。

第二十一条 资金去向:

(一)社团活动开支:社团开展与其宗旨相关的各项活动;

(二)社团内部建设开支:包括社团购置办公用品或开展内部培训等支出;

(三)出版内部刊物开支:包括编辑、出版等业务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开支。(包括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物,食品不计入内)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给予预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依《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等学生社团相关管理规定,撤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职务,直至对该学生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一)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二)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三)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四)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五)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六)不按规定设置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的;

(七)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的;

(八)由于保管不善使社团资产严重流失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社团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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