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制度(精选21篇)
一、各班主班教师为本班幼儿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每天进行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幼儿每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由教师负责检查本班幼儿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晨、午检情况填写好,报给保健医。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幼中有发烧(体温达到或者超过37.3℃)、头痛、咳嗽等异常可疑症状者时:
1、立即报告幼儿园保健医,并将身体状况异常幼儿送至隔离室
2、由教师立即通知幼儿家长送往医院就诊,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教师及时做好晨、午检台账。
四、如班级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由保健医根据具体情况给幼儿送到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报告给幼儿园园长,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同时安排对相关的教室和场所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五、各班级若不及时报告,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六、如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教师应及时报告幼儿园,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为了普及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深入开展安康教育工作,使广阔师生掌握防控传染病的方法,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主要把学生安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方法》。构成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气氛。 二、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安康教育工作。
学校开设安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典礼,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根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三、学校卫生人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四、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五、高度关注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爆发传染病和流行病。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安排,配合卫生部门搞好预防疫苗注射工作。
七、学生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 保持教室通风透气,定期消毒。配合区卫生保健机构,每学年对学生有组织地进展体格检查工作。
八、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检、午检制度,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生之中。
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九、全体师生要爱惜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
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教师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当教学任务。
十、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校长或分管校长力争第一时间报告乡政府和教体局,卫生防疫部门,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校德育的重要抓手。为保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机构。校长亲自挂帅,兼任领导机构的负责人,以便在管理工作中起行政保障作用,营造政策环境,排除工作阻力。
(2)学校学生处、少先队大队部、心理辅导室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机构,以保障业务工作的行政支持和高效运行。
(3)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参与领导机构,具体指导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便在管理工作中起好上下纽带作用、左右协调作用和业务保障作用。
2、工作机构与师资结构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工作机构负责人由心理健康专兼职老师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热心于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的德育工作者、班主任代表等组成,专兼职相结合、多学科相结合。
二、管理机制
为了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应专门就机构设置、经费来源、人力配置、办公设施、机构工作关系、保密工作制度、业务教师工作量考核等有关问题,以相应的文件方式做出规定,下发有关职能部门、室及班主任遵照执行。学校或有关部门颁发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机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通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条例、心理咨询保密工作条例、重大心理问题管理办法、心理咨询预警和信息反馈管理办法、心理咨询业务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办法等一系列有关文件。这些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可以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面开展在人力、物力、财力、人事管理环境、教学工作条件、社会实践条件、科研开发利用等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业务工作
业务工作模式的建立则需要长期的业务积累和磨合。
1、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工作纳入学校教导处工作安排,按学校教学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每个学年,我们都会挑选一个年级安排两周一节的心理健康活动课。
2、心理健康档案的开发、管理由学校心理咨询师专人负责,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前提下,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全校学生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心理健康档案明确筛选“问题学生”供辅导室预约咨询,同时直接为其他前来辅导的学生提供信息参考。
3、心理咨询接待根据来访人员数量、宣传工作力度、学校学生规模等确定每周值班次数。心理辅导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辅导教师应宜慢勿快、宜慎勿躁、宜精勿滥、边学边干,积极申请进修和培训。
4、与各班主任共同建立“问题学生”预警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预警系统由各班主任定期和不定期直接填写“问题学生情况摸底调查表”,直接报送学校心理辅导室,把辅导室建设成为学校“问题学生”信息的“神经中枢”。反馈系统由班主任填报辅导室定期下发的“咨询学生情况反馈表”。预警系统和反馈系统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心理咨询保密工作条例,否则,将受到学校的行政批评直至处分。
5、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以及相关学术讲座和报告,纳入学校科研管理和激励机制,与晋升专业职务挂钩,并获得相应的科研补贴或奖金。
一、开展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3、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友善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建立心理咨询个别辅导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检查。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学校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保密工作。
为了保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正常有序、扎实地开展,提高全校师生身体素质,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
二、制定全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对健康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考查,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三、学校实行健康教育责任制。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对所属的师生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要求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学校教科处、医务室和心理咨询室负责健康教育的具体业务指导。
四、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总务处负责督促食堂加强饮食卫生宣传,监督餐饮卫生,杜绝饮食性疾病。医务室要加强季节性疾病、突发性疾病、常见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五、健康教育包括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卫生保健教育,要利用黑板报、广播站、宣传橱窗、《心之语》报刊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努力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习惯形成率。
六、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健康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保证健康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
七、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一、防控工作体系
1、建立幼儿园、班级、教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安康情况。
2、明确属地管理原那么。各幼儿园要加强与地方卫生安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3、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二、防控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
2、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迹和安康监测机制。
3、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展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4、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
5、幼儿园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安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处理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6、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7、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
8、学校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争创我校市文明卫生学校,结合我校工作,特制定学校健康教育制度。
一、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计划上好《体育与保健》、《食品卫生教育》等课程。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健康知识考核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
二、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有主管健康教育老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教育学生认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保证每日睡眠时间不少于九个小时。
四、搞好健康宣传工作,教育学生用眼卫生,读写时眼要离书本一尺,胸离书桌一拳,指离笔尖一寸,读写四十五分钟要休息十分钟。不要躺着或乘车、走路时看书。不要在暗弱光线下看书,教育和督导学生积极做好眼保健操,降低近视眼患病的发病率。
五、组织好每年学生体检工作,体检率达到95%以上,做好学生健康档案建设工作和体检反馈工作。
六、上好健康课,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预防各种传染病、胃肠病、蠕虫感染、近视、龋齿和牙周疾病、贫血、沙眼、营养不良的发生。
七、严格执行每天晨检制度,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班主任要每天检查自己班级学生的个人卫生及健康卫生行为形成情况。
八、学校总务处要利用假期积极做好教室黑板、学生课桌椅、教室的采光照明等整改工作,要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
九、学校每学年利用宣传厨窗、家长会、黑板报、班队会、做好健康宣传。
一、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1、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2、教育学生掌握“三基”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养成锻炼学惯,提高运动水平。
二、体育课教学
1、根据教学计划和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年级授课计划,体育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努力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
2、体育课应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重视,要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以保证提高学生身份素质,提高自我运动能力。
3、体育课应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要求,严格纪律,以保证体育课的正常进行。
4、注意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三、体育课与健康课常规要求
1、体育课教师和学生必须穿运动鞋,穿便于运动的服装,不准穿大衣、裙子、拖鞋、皮鞋、高跟鞋等。
2、体育教师要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备课,选好场地认真授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3、上课预备铃响,体育委员必须迅速整队、集合,向老师报告全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4、凡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须向体育老师请假,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论处。
5、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进行过程中,要认真搞好教学,还要注意学生安全,教育学生不做危险的动作和事情。
6、课结束时,必须整队集合,清查人数,老师小结,违者以早退论处。
7、体育教师做好考勤登记,每周一小结交班主任、教导处,以上七条请班主任和全校师生配合实行。
8、体育与健康理论教学要求与其他文化课常规要求先等同。
四、课外体育活动
1、组织学生每天做课间操、眼保健操,每班每周参加二次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2、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定期进行达标测验。
3、建立学校体育运动队,坚持业余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学校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培养骨干。
4、每年举行一次球类运动和田径运动会,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五、卫生工作
1、凡我校学生都必须养成文明整洁的良好习惯,必须参加本校的学生活动。
2、禁止有害公共卫生的一切行为,违者为学校卫生服务一次。
3、教室和公共区每天一清扫,每天进行检查,每月进行评比。
4、我校学生每年进行检查一次,做好传染的防疫和治病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每年必要的防疫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扎实做好学校教育健康工作,促进师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健康行为,努力提高他们的体质健康水平,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制度为重点,构建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管理体系,使师生身心得以全面和谐发展。
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根据我校实际,健康教育采取校园广播、板报和在校园网络平台上发布传染病宣传知识等方式,提高师生的卫生保健意识。
三、卫生宣传工作
1、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用眼卫生及口腔卫生等常规宣传教育。
2、根据不同季节做好预防传染病、多发病的宣传工作。
3、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4、积极开展有以防近为中心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每学期第二周的“防近宣传周”工作。
5、每年的“爱耳日、爱眼日、爱牙日、艾滋病日”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强化疾病预防意识
1、做好各班卫生委员的培训:期初召开各班卫生委员会议,重点布置本学期学校卫生工作任务,要求卫生委员在环境卫生、班级饮水机消毒、教室开窗通风、学生因病缺课、疾病防治、季节性的传染病防治、学生营养等方面,与校医室密切配合,把工作做好,并做好眼保健操培训。
2、近视眼防治:第3周为“防近宣传周”,通过卫生专栏(印刷)、广播宣传等形式进行防近知识宣传,控制近视率上升。
3、牙病防治:根据市防疫站要求,结合“9.20爱牙日”,做好爱牙宣传及正确刷牙方法宣传。
4、传染病防治:通过卫生专栏及广播形式,对学生进行秋冬季传染病食物中毒以及流行性感冒等防治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5、健康教育:结合学生爱眼、爱牙、营养、传染病以及学生六病防治工作实际,每学期刊出卫生专栏与广播宣传(3次),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
6、疾病防治:及时上报各类工作报表,做好学生及教职工常见病的防控监测工作。
7、教育学生注意用眼卫生,认真做好二操,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1、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2、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1、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2、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小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3、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班级、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4、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5、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黑板报等方面内容的定期更新;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五、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
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根据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要加强对教师和咨询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3、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要积极组织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带课题培训与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幼关系,在一日常规教育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二、幼儿园应开设心理健康教师讲座、心灵驿站,帮助教师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幼儿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四、教师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幼儿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幼儿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室人员要热情接待幼儿和家长来访,注重幼儿的个别教育并进行幼儿个案分析和观察记录。通过开展角色游戏、主题教育活动等对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正确引导,培养幼儿初步的人际交往能力。
六、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去提高意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七、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长园地、橱窗等宣传阵地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定期更新;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测验,并做好家长学校心理教育工作。
九、积极开通幼儿园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幼儿园要指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幼儿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争创我校市文明卫生学校,结合我校工作,特制定学校健康教育制度。
一、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计划上好、等课程。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健康知识考核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
二、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有主管健康教育老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教育学生认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保证每日睡眠时间不少于九个小时。
四、搞好健康宣传工作,教育学生用眼卫生,读写时眼要离书本一尺,胸离书桌一拳,指离笔尖一寸,读写四十五分钟要休息十分钟。不要躺着或乘车、走路时看书。不要在暗弱光线下看书,教育和督导学生积极做好眼保健操,降低近视眼患病的发病率。
五、组织好每年学生体检工作,体检率达到95%以上,做好学生健康档案建设工作和体检反馈工作。
六、上好健康课,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预防各种传染病、胃肠病、蠕虫感染、近视、龋齿和牙周疾病、贫血、沙眼、营养不良的发生。
七、严格执行每天晨检制度,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班主任要每天检查自己班级学生的个人卫生及健康卫生行为形成情况。
八、学校总务处要利用假期积极做好教室黑板、学生课桌椅、教室的采光照明等整改工作,要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
九、学校每学年利用宣传厨窗、家长会、黑板报、班队会、做好健康宣传。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广大青少年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按照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园健康管理制度制度。
一、幼儿健康管理
1、加强园内卫生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方针。疫情期间,自备口罩上学,严格按照正确的七步洗手法,饭前便后要及时洗手。
2、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每学年对幼儿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3、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利用广播、橱窗等宣传形式对幼儿进行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宣讲。
4、及时处理意外伤害事故,必要时立即护送至医院诊治。
5、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加强幼儿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幼儿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6、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注意用脑卫生,提高学习效率。
7、做好园内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幼儿人人讲卫生。
9、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二、教师员工健康管理
1、幼儿园为每位教职工建立健康档案,教职工健康档案属个人隐私,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为其保密,不得泄露,违者将根据情节追究其相应责任。
2、安排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
3、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培训、疗愈等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对有需要的教师进行心理关怀。
4、教职工家人中如有新冠、麻疹、水肿、红热、流行性腮炎、小儿麻痹、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者时,必须报告保健室或学校负责人,再酌情处理。
5、教职工若本人有病,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如患传染病应立即停止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隔离治疗,待身体痊愈后经医学检查符合要求再返岗。
三、健康档案管理
1、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对幼儿在校期间的健康状况、疾病诊治、预防接种等情况做好记录。对记录结果定期统计分析,用以指导防病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2、对患病或体弱的幼儿实施医学照顾,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休息、治疗意见。对因病不能或不宜坚持在校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学或退学意见。
3、对患病或体弱的幼儿,针对具体情况分别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帮助幼儿提高健康水平,顺利完成学业。
4、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数据库,以方便幼儿健康档案的管理、疾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工作及其统计分析。
四、传染病管理
1、密切注意社会上各种传染病的流行趋势,接受上级疾病控制机构的指导并保持与之联系,以使我校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有的放矢,主动有效。
2、对食堂的环境卫生、原料贮存与加工、出售、食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校内商店所经营的食品实施卫生监督,预防食源性的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对校园内的环境实施卫生监督,消灭蚊蝇滋生地,预防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播。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公司职员得到必要的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规范公司相关的教育培训流程,确保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和意识得到逐步提高,防范安全事故,减少职业伤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实施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用人部门负责实施部门各级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含各部门经理)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五条科长级(生产调度)管理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本部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部门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本部门主要危险因素及其识别方法、预防控制措施和机电、燃爆、消防常识。
(四)本部门工艺流程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训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六条工段长、班组长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本部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工段班组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本工段班组主要危险因素及其识别方法、预防控制措施和机电、燃爆、消防常识;
(四)本工段、班组工艺流程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人身安全、火灾事故应急措施、报告、调查处理办法。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其它需要培训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七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学时的规定: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科长级(调度)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三)所有的工段长、班组长级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一般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公司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
第十一条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二)通用技术、劳动卫生、安全文化知识;
(三)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事故案例和预防事故措施;
(五)消防知识等。
第十二条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
(二)本部门危险控制点(区域)、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三)本部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处理措施;
(四)本部门具体消防知识。
第十三条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班组生产特点、有害因素、危险点、设备状况及安全健康防护措施、消防设施维护和使用;
(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
(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工具和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四)实际安全操作示范及训练;
(五)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四条部门内换岗(指同工种)的人员、跨部门换岗及所有变换工种人员、因事假、产假或其他原因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在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部门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工伤员工治疗康复后,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部门级和班组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从事“四新”作业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四新”项目的特性和安全操作等注意事项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见《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培训组织的实施
第十八条各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初次培训、年度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安排,安全技术部协同实施。
第十九条新入职员工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实施:
(一)新员工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按照《新入职员工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教材》内容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小时。
(二)新员工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安全技术部联合组织实施,按照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小时。
(三)新员工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新员工所在班组长负责实施,按照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天。新员工的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除了经班长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实施“以师带徒”制,每位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由师傅进行现场实操培训,直到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四)新员工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中各级培训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进行书面或口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写在新员工《员工入职三级培训教育记录表》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第二十条对于各部门内部转岗的员工,各部门应参照公司三级培训制度和要求,建立相应的转岗教育培训规定,保障转岗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十一条跨部门调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培训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接受部门,由用人部门和安全技术部联合组织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并填写《转岗培训记录表》,经培训合格后,再由所在班组的班长对其进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伤复工人员治疗康复后,应经过安全技术部对其进行复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对其进行复工培训的负责人要在《工伤员工复工通知书》(见附件二)上记录培训内容。
第二十三条工艺工装部主要负责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等“四新”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新员工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每季度进行抽查,主要对新员工培训效果及培训记录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对于工伤员工复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与跨部门调动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每季度对受教育者进行抽查,主要是了解受教育者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对于其它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按年度对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是了解受教育者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档案的完整性或再培训学时是否到达本制度要求等进行检查。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与其它安全生产指标同时考核,其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或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要求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并在防止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附件
略。
1、学校建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我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小组主管,学校全体师生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3、学校实行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至少每2年对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
4、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视频、广播、幻灯片、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5、每学期要对学校环境噪声,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要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
6、校领导掌握学校整体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例会。
7、每学期初要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学期末要有工作总结。
8、健康教育工作要规范化、档案化、微机化管理。
9、保证健康教育课的开课率,课表中安排的健康教育课不能被随意占用。
10、每学期对学生的健康教育知识、态度、行为进行一次考核。
11、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咨询室。
12、按时上好健康教育课,有教学计划和教案,期末有考核成绩。
13、定期出卫生宣传板报,宣传内容要有记录。
1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15、教育学生不吸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16、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要“管起来”,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传染病是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生物病原体,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等不同途径侵入人体后引起发病。因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形成流行,做好管理不只对保证学生身体安康、促进生长发育、完成学习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控制社会上传染病流行的重要环节。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安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方案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制定晨检制度,做好晨检记录。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学校卫生室,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 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分管领导、学校领导、打古镇卫生院、镇教办、区教育局体卫办公室、区疾控中心。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康教育工作,通过宣传窗、安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家长、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的身体安康情况,发现学生安康情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赴医疗机构就疹,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工作,发现有疫苗漏种的生院,催促其到当地卫进展补种,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
一、疫情报告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传染病的发生,应及时、准确地报告市疾控中心(在经医院确诊或实验室检查)。
顺序:学生---班主任---卫生室---校长室---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
二、晨检制度: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学生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板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住宿部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未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卫生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七、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学校,采取必要措施。
学校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定晨检制度,做好晨检查,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给学校保健室,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保健室、学校、疾病防控中心、市教育局体卫科、市卫生局。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站、宣传窗、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就疹,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当有疫情发生时,易感人群、密切接触者可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接种。
一、部门职责
1、加强,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应主动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疫情报告
学校应于2小时内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三、培训教育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德育处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络形式报区教委、区卫生保健所、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4、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宣传教育
1、学校必须做好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课、学校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病宣传,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2、春季是流感高峰期,学校必须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注意教育学生不要接触流感症状的人群,不要接触病死的禽类,不要到人多的公共场所活动。
一、领导机制:
我校实行三级管理领导机制:校级管理(校长直接分管)、学段管理(德育处、专兼职心理教师、中层介入)、班级管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直接管理及教学渗透)。
我校建立了由校领导牵头,德育教导、教学教导、大队辅导员、心理辅导员、各科大组长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及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有效。定期举办研讨,有记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管理机构:
(一)组织架构图
(二)架构图各部门职责说明
校长:
1、统筹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目标和方向;
2、统筹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确定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合适人选;
4、出席并指导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重大会议。
德育处:
1、在校长室的统一安排下,协助及督导各年级、各班主任做好班级活动中的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2、参与心理辅导室制订学生心理辅导工作计划;
3、会同心理辅导室实施学生行为困扰等问题的调查与处理;
4、会同家委会举办家庭教育指导。
教导处:
1、在校长室的统一安排下,协助及督导各任课教师做好学科教学活动中渗透心理辅导的工作;
2、配合心理辅导计划,调整课程安排,落实心理辅导课的课时、教材等工作;
3、配合心理辅导计划,做好学生心理及其他测验的课时安排。
4、安排全体教师及心理辅导专兼职老师培训进修,打造优秀的教师队伍。
总务处:
1、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必要的经费和设备支持;
2、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书籍;
3、协助心理危机干预的现场维护。
心理辅导室:
1、制定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家委会:
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开办家长教育专题指导。
一、健康教育组织
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的人员负责实施。
二、健康教育内容
1、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1)介绍医院规章制度:如查房时间、探视制度、陪床制度、膳食制度等。
(2)介绍病室环境:作息时间、卫生间使用、贵重物品的保管及安全注意事项、呼叫器的使用等。
(3)相关疾病知识宣教: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知识指导,手术前后知识宣教、自我护理知识和出院健康指导。
2、门诊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指导(休养环境、良好心态、适当锻炼、营养饮食、伤口观察及就诊、医生复查等)、专科指导、个体指导。
三、健康教育形式
1、个别指导:在护理查房时,由高级责任护士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进行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确定主题。门诊利用病人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及病人作息制度选择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讲解同时可配合幻灯、模型、图片等,以加深印象。
3、文字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易懂。
4、座谈会: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护理人员组织病人对主题进行讨论并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5、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6、视听教材:利用幻灯、投影、录像、广播等视听设备在候诊大厅及住院病人活动区域进行宣教。
四、健康教育流程
1、评估健康教育对象的学习需要及接受能力。
2、制订相适应的目标。
3、拟定适宜的健康教育内容。
4、根据教育对象选择健康教育的形式。
5、实施健康教育计划。
6、对健康教育结果进行评价。
7、有针对性派发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