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本文是敬业的小编帮家人们分享的门诊工作制度【最新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它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
2、对流感及流感样病例要进行认真登记,同时报告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标本采集,将采集的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3、对禽流感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市疾控中心的规定,立即转诊至我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4、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进行常规消毒,保持发热门诊各室内清洁整齐。
一、树立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不怕牺牲的人道主义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二、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避免漏诊。
三、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一人一室),并立即向医务科和疾控中心报告。
四、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诊室每天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
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消毒隔离制度着装,避免感染。下班时,用“84”消毒液浸泡双手,认真清洗。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一、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二、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三、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五、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六、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男科、妇科、皮肤科等,设专科门诊方便群众就医。
八、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九、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中医治疗的住院患者,是否需要随诊,由会诊医师确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定期随诊。各科中医随诊的患者,出院前三天经治医师通知随诊医师停开中药,以免造成浪费。
十一、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1、设立全科诊室,门外要有醒目的标志,公告责任医生的简历等。
2、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3、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
4、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或指定医院。
5、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6、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7、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关信息,按时上报。
8、发现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工作。
9、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1.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2.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与于健康档案。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3.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4.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5.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
6.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诊。
7.全科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按规范填写门诊手册,门诊处方及各种申请单。科学合理用药。
8.全科医师要具备良好医德医风,为病人提供良好的人性化服务。
【制度】
1、门诊部主任应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的业务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各科室主任则负责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考核。
2、门诊部的医、护、医技、收费等各类人员由各科派出并相对固定。各科应派有一定经验、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人员出诊。必须配置足够的。医力,保证门诊病人的及时就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门诊人员调换时由科室与门诊部共同商定。
3、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医疗、护理操作常规及首诊负责制、会议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收入院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等。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门诊人员一律佩戴胸卡上岗。
4、对重病员、65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等病员,优先安排就诊。
5、应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要有解决门诊“三长一短”及节假日医力不足的措施。对病人要做好分诊工作,认真诊治,做到科学治疗,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要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对病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诊视。
6、门诊检验、B超、放射等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定的范围。医师需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对病情不适于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入院或转院治疗。
7、门诊各科与住院处、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及时收容病人住
院治疗。
8、门诊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9、开展便民活动,为病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病员宣传卫生防病及计划生育等知识。
10、门诊大厅公开设立病人意见本、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建立专门处理投诉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监督检查】
1、医务科要协调、督查派赴门诊医力的落实,对不按协调要求保证门诊医力的科室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已派遣但漏岗误时的医务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2、检查内容包括:
(1)制度落实情况;
(2)解决门诊“三长一短”及节假日医力不足的措施是否有效;
(3)各种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4)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良好。
3、医务科、药学部、护理部与门诊部主任、护长必须每月一次检查门诊的医疗、护理质量,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处理。
4、对患者的投诉和来访要热情接待,及时登记,并在一周内拿出处理意见。病人不满意度调查,门诊部每月进行一次,医院每季度进行一次。
5、市卫生局和区卫生局对市属或区属医院进行突击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或全区进行综合通报。
一、首诊负责制
1. 遵守首诊负责制的各项规定,既是各级医师对患者负责的首要表现,又是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要部分,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 对属于本科疾病的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负责到底。杜绝“踢皮球”现象。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医师指导或同级医师会诊处理。
3. 对危重病人要力争就地抢救,可请上级医师或同级会同抢救;对转送途中有生命危险的和可能延误抢救时机的患者,未经抢救不得转送,必须边抢救边联系转送。
4. 不得借故把棘手的问题推给上级医师或行政主管接办。对重病或危急患者不可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诊。
5. 对跨科的症状和疾病如腹痛、血尿、眩晕等要特别慎重。首诊医师首先要考虑本科疾病,排除本科疾病后再转往他科,不可颠倒程序。
6. 对难以分科的重危病人、急诊、出诊(除了实习医生)请谁谁去,找谁谁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否则要承担所致后果的责任。
二、转诊制度
1. 属本门诊部无条件处理或经会诊,对诊治确有困难者,可转指定的医院处理。
2. 转诊时,接诊医生应在病卡上较详细地记录病史、转诊医院、转诊目的以及时间说明。
3. 一种疾病不得同时转两家医院。
4. 接转诊医院门诊病历后,应记录外院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并视病人病情及本部条件可帮助病人完成诊疗过程(在本门诊部治疗或继续转诊)。
5. 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或边抢救边转院,手续从简,但处理后须作出回顾性记录。
三、传染病管理制度
1. 传染病由门诊医生负责筛选,应及时向防保科报告,同时转向传染病专科医院。
2. 防保科做好对传染病的传报、有登记、访视等,同时对传染病住所以及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必须做到报告及时,不漏报,不错报,对拟似病例一旦明确诊断即应更正报告。
3. 对未能达到住院程度的学生,提请学生处提供单独房间进行隔离,有力地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尽一切措施控制传染病扩散。
4. 发现传染病拟似病人,又无条件排除,也应及时转传染病专科医院诊治。
5. 发现烈性传染病,如流脑、乙脑、霍乱等,必须立即向防疫站和教委体卫处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6. 对慢性肝炎和肺结核病人解除隔离后,须定期门诊随访。
四、处方管理制度
1. 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须经门诊部主任批准。
2. 处方应按规范要求开具,项目内容填写齐全,挂号和药房要严格把关,有权拒收医师填写内容不全或不规范的处方,否则均有责任。
3. 医师不得为本人和家属开具处方。
4. 如处方有误或不合规范,药师应通知医师更改,否则药房有权拒绝配发。但药房人员不得擅改处方,也不得擅自配发任何药品,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5. 处方应按规定要求归档、保存和销毁。
五、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守则
1. 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诊工作,不得迟到和早退。
2. 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干私活。
3. 有事需外出,必须向组长请假,同时安排好工作。
(二)、病事假处理
1. 因病请假一律凭病假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将病假单交组长。急诊病假而居住较远者,可打电话请假,但事后须出示病情证明。
2. 长期病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 请事假应先写申请报告,交校医院办公室,经新校门诊部主任或助理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者,应先电话请假,经同意事后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探亲和公休假处理
按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调休制度
1. 门诊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值班、加班未休,可以由负责考勤人员作为调休记录。
2. 调休只能由本人使用,不能转让他人。
3. 如使用调休,应事先请调,以2小时起算。
4. 遇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调休。
5. 调休由考勤员扣除并记录。如弄虚作假,一旦查明按旷工处理。
6. 调休应以工作为重,在工作繁忙时门诊部负责人有权不准。未得到主任同意即自行离岗,酌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7. 调休可以累计,每月由考勤员核对统计。每月初公布上月的积休汇总记录。
六、值班室工作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可擅自离开,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2. 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出诊,必须挂牌表明去向及时间或有一人留守。
3. 接班人员必须注意清点有关药品、器械后才接班,交班一般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完成。
4. 值班人员要写好比较完整的病史记录及处理过程,抢救危重病人更须详细记录。
5. 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必须补齐药品(凭处方)及器械,清洁室内卫生。上班后对某些特殊病人的病情必须向有关科室医师交代病情及处理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
6.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挂号制度及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七、诊室工作制度
1. 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做到坚持原则,礼貌待人。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注义精神。
2. 加强业务学习,努力学习,提高医疗水平,做到对待病人有爱心,询问病情细心,体格检查小心,诊断治疗用心,解释病情耐心,拟似病例留心的“六心服务”规定。
3. 优先照顾危急病人就诊,门诊解决不了的疾病及时转院治疗。
4. 病史书写、用药、治疗、书写检查申请单等均应规范。
5.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认真做好诊疗室的消毒处理工作。发现传染病,及时转专科医院处理,并协助做好传报工作。
6. 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八、化验室工作制度
1. 依据门诊医师的申请,对病人进行化验检查。
2. 操作工作台、地面每日消毒液消毒壹次,发生污染及时消毒。
3. 接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4.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收集、转送处理。
5. 各种化验器具必须按规定消毒后方可使用。
6. 检验标本集中处理,如血液、尿液、粪便标本按规范消毒后再处理。
7. 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消毒后方可洗涤。
8. 严格遵守各项检验制度,填写报告单要明确清楚,报告须慎重核对后方能发出,并签名盖章。
9. 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九、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1.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坚持原则,礼貌待人。
2. 依据门诊医师的申请,对病人进行心电检查。
3. 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4.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学习,熟悉心电图机器的性能,提高诊断水平。
5. 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护和年检。
6. 认真做好每份检查的报告记录。
7. 保持检查室清洁整齐卫生。
十、药房工作制度
1.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严守岗位,礼貌服务。
2. 配方时集中精力,注意配伍禁忌,经认真核对确定无误方可配方。配方完毕,经手人签字,严防差错的发生。
3. 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的处方不予配发。根据药品入库时序使用,先进先用。尽量减少药品过期等发生。对变质、失效药品,一律停止使用。非本校医生开具处方不予调配。
4. 做好药品汇总和处方的保管工作。普通处方保存二年,精神类处方保存三年。
5. 加强与门诊的联系,不断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
6.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非本门诊部药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药房。
7. 严禁私自挪用药品。搞好室内卫生,保持整齐清洁。
十一、防保工作制度
1. 遵守新校门诊部和学校的工作制度。
2. 做好新校区师生的预防保健和防病宣教工作。
3. 做好相关业务的汇总统计工作。
4. 加强与区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的联系。
5. 做好传染病管理;做好食品卫生、教学卫生、公共卫生等监督工作。
6. 做好各项体检组织工作,保管体检用具,按规定做好新生健康鉴定工作。
7. 组织好新校区学生的预防接种等工作。发放防暑用药。
十二、挂号、收费室工作制度
1. 坚守岗位,思想集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优先照顾老弱危急病人。
2. 认真做好门诊挂号、收费、记帐等工作。挂号时应认真核对学生证、磁卡、工作证、校园卡,按时按规定挂号。
3. 接待患者态度和蔼,使用文明语言,不与病员争吵。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得与人谈笑、打闹、干私活,不得将闲人带进收款处。
4.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记人情帐,盖人情章
5. 严格执行财务收费管理制度,帐目、单据要清楚,严防差错。现金日报每日一次,及时上交。
6. 做好电脑操作规程和电脑的维护,做好病卡索引工作,每天回收病卡归档,防止遗失。
7. 挂号收费平台不准安装与挂号收费无关的程序,不得用于游戏娱乐。
十三、注射室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操作时戴好帽子、口罩。
2. 按医师开具的注射单进行注射,并问清有无过敏史。如需做过敏试验,必须认真观察。
3. 做好三查七对工作,防止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注意药品配伍禁忌。
4. 用过后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如注射器等按规定处理。
5. 室内空气每天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并用消毒液擦洗桌面,治疗台及诊查床应保持整洁。
6. 每天下班前清点应急备用物品和急救药品(如抗过敏性休克等)。
十四、换药室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消毒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2. 工作人员每次换药前后均需用流动水加肥皂洗净双手,换药时戴好帽子、口罩。
3. 各类器械、敷料罐每周总消毒一次。
4. 室内家具、桌椅每天用消毒液或喷雾消毒处理。
5. 室内空气每天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
6. 消毒物品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区别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7. 污物桶与污物敷料应每天按规定消毒和收集处理。
十五、理疗室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杜绝事故和差错的发生。
2. 根据病人理疗单的病情和诊断,确定理疗种类,注意观察和总结疗效,并与临床科室保持联系。
3.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治疗用具定期消毒,床单、被褥定期换洗,保持清新的环境,让病人感到愉快舒适。
4. 注意经常保养和维护仪器,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工作完毕关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十六、门诊部物品管理制度
1. 门诊部各种消耗性物品由护理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帐目,各诊室人员负责设备的保管和维护。
2. 各诊室需要购置物品,向校医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门诊部主任根据需要确定是否申请购买。
3. 使用人必须爱护公共财物,做好维护工作。办公室人员不定期检查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
4. 遇物品损坏需要维修,使用人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人员联系设备维修。
5. 门诊部公共物品属于学校资产,不得私用。
十七、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 门诊部的医疗废弃物由护理部负责管理,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
2. 各诊室根据医疗废弃物处理规范要求进行初步处理和消毒。
3. 医疗废弃物必须用专用的容器(有医疗废弃物标志)存放医疗废弃物。
4. 存放医疗废弃物的场所与公共场所分开。
5. 废弃物经消毒处理后按规定送到指定地点进行销毁。
6. 送到指点地点后应做好接送记录,并保管好台帐。
7. 严禁将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
十八、门诊部安全管理制度
1. 门诊部指定安全管理员,并建立安全检查专项记录本。
2. 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各诊室工作人员须积极配合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
3. 安全员除了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外,还不定期抽查安全工作。
4. 对特殊设备除了安全员经常巡视外,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
5. 发现设备故障等安全隐患应及时保修。
6. 特殊设备应做到持证上岗。
7. 做好特定设备的年检工作。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福建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实行计算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一)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二)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科门诊工作。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四)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门诊便民服务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就诊流程信息等。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专家门诊预约挂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