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节约粮食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2篇)
学校食堂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原料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不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加工前后不得落地堆放。
3、冷冻、食品应自然解冻,不得采用自来水冲淋及温水浸泡。
4、水产、肉禽、素食品应分池清洗,各清洗池有明显标记。
5、肉类食品清洗后无血、无毛、无污及无有害腺体;鱼类洗后无磷、腮和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蔬菜按一拣二洗的.顺序进行操作,洗后无泥沙杂物,不放置过夜。
7、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置于货架。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鲜,防止腐败变质。
8、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用后冲洗干净,不得落地存放。
9、有独立的粗加工,加工场所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
1.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症状。
2.班主任和班主任每天都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
3.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4.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所有食物的供应,保护好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时,应立即向县教委、县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等部门报告。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第一条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五条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条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八条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九条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条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一条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具备2个消毒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二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四条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食品采购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八条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
第十九条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品贮存及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条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六条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五、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范围要求
第二十七条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九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三十条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一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第三十二条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条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三十五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七条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八条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九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卫生要求
第四十一条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4、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二条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
,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消毒药片消毒时,要达到规定的浓度,消毒时间须达到15分钟以上。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样要求
第四十四条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快速处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向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联系电话: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规定作废。
一、 总则
为了强化食堂管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卫生部门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基本管理制度。
1、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央,地方各卫生部门下发的各项卫生管理规定条例等。
2、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卫生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3、严格学习制度。
4、划分岗位清洁卫生区域,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奖惩明确。
5、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应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6、食堂保管员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规定,对采购的食品逐一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绝验收,并报告食堂管理员,查清责任。对验收入库的,必须逐项登记,采取先进先出的方法,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7、食堂员工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坚持更衣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操作程序,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状时,须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上岗。
8、严格保卫安全制度,严禁非食堂员工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食品保管库房,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9、严格餐具清洗规定,切实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的餐具清洁程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防生。
10、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对学校一日四餐的各类留样食品分批次全部进入专用储藏冰箱,并表明标识做好记录、备查。
11、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及销售场内吸烟。
1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上岗。
13、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对所有食堂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并详细登记。
二、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委及卫生行政部门。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四、学校食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加工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五、学校食品的供应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六、学校食品留样制度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0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
七、学校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八、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九、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大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
十、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十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3、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
4、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十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一、食堂必须有市(县)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二、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凭培训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发现患传染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要调离,上班时要穿戴工作帽和工作服。
三、有防尘、防蝇、防鼠设备,仓库食物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有架或台隔开,室内要保持通风干燥。
四、地面、墙壁、配餐台必须按《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安装,即水磨石地面、白磁砖贴墙,每天冲洗地面,餐室、餐桌和灶具无污迹,通风良好。
五、科学安排每天的菜谱,做到膳食平衡保证营养,确保饭菜质量和卫生。过期或无出厂日期的食物不得进入食堂,市场购回的青菜要有充足的自来水浸泡和冲洗,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六、切生、熟菜的砧板要分开,厨房、库房生熟食品和原料要分类存放。碗、筷、盆、碟用完后要进行消毒。
七、若发生食物中毒,管理员或炊事人员要马上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县)食品卫生监督所报告,控制可疑食品,保护现场,并协助查明中毒原因。确保受害者得到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
八、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医务监督。
九、总务处和卫生室要定期到食堂进行检查和营养指导。
1、自觉遵守食堂秩序。按时就餐,依次排队购买饭菜,不插队、“夹塞” ,不敲击门窗和餐具,不起哄喧闹,不酗酒肇事。
2、尊重食堂炊管人员的工作和劳动,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可通过组织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反映,讲究文明礼貌,不当面指责,不恶语伤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对炊管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
3、自觉维护食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抛脏物, 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的`器皿或泔水中,不得倒在餐桌和地面上。不准坐在餐桌或蹲在凳子上吃饭。
4、注意节约粮食。反对乱扔食物、浪费粮食的不良作风。
5、讲究公共道德,不准乱拿别人的餐具。个人的餐具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6、爱护餐厅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不得将食物带出餐厅。
7、维护食堂秩序人人有责。对违反就餐规定、扰乱食堂秩序者,学校值班人员和食堂饮管人员均有权加以劝阻。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进行冷冻或冷藏。
三、切配好的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做到分类存放,避免受到污染。
四、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五、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污染食品。
六、加工用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消毒,定位存放,做好保洁工作。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能明显区分。
七、坚持做到工毕场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直属学校学生食堂管理,保障学生伙食质量和卫生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xx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x教发〔20xx〕号)及有关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食堂,是指具备卫生安全条件的学校为满足学生就餐需要,按要求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市幼儿园。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市教育局负责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监督工作,推进学生食堂建设,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市教育局发展建设科负责审核、指导、监督和考核学生食堂等工作,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学生工作科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学校学生食堂进行监督。
第五条学校全面履行本校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制定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细则,成立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以学生、家长代表为主,教师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和监督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评议等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三章总体要求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利于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控水平、有利于提高学生满意度的原则,选择自营、托管等方式开办学生食堂。
第七条坚持公益性原则。学生食堂严格遵循“非营利”要求,实行零租赁、零折旧,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
第八条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遵循自愿原则就餐,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
第九条推行营养食谱制度。学校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鼓励食材供应本地化,推广使用冷鲜肉,少使用或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第十条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学生食堂应根据营养食谱,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学生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每天主、副食菜谱及原材料来源、价格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学生食堂收支结余实行月度结算,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月结余款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
第十二条落实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与教师应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第十三条建立满意度测评制度。学校制定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标准,每月组织社会力量和膳食委员会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
第十四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要建立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管控制度,抓好从业人员和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全过程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加强就餐场所管理。在食堂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和营养食谱等信息。就餐场所应张贴节俭养德、食品安全、营养均衡、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引导学生节约用餐、安全用餐、营养用餐、文明用餐。
第四章自营食堂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自营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向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供餐。学生食堂新建、改建、停办或变更经营模式,应向市教育局备案,并向市食药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加强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学生食堂财务制度,学生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运营成本。学生食堂成本支出包括原材料、水电煤气、人工等成本,不得将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的费用计入食堂支出。自营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5%。
第十九条规范食堂物资采购。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采购人员每学期轮换一次。逐步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米、面、油、肉、蛋、豆制品等大宗食品供应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产品直供基地,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条规范食堂食品储存。学校食堂食品储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符合安全要求。学校要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学校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应有专人负责,做到核对数量、检验质量、签字确认,物品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
第五章托管食堂管理
第二十一条自主经营学生食堂存在困难的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托管服务。
第二十二条实行餐饮托管服务的学校,应与供餐企业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安全、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托管企业,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托管经营服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根据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制定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监管具体办法,明确专人对企业物资采购、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与考核。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
第二十四条建立退出机制。合同期满的自然退出;因企业自身原因出现合同中明确应当退出情况之一的,立即中止合同,限期退出;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得续签合同;对企业在招投标过程和经营期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食堂招投标。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审计、食药、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监管常态化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教育局制定学校食堂考核办法,将学生食堂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七条市教育局将自营食堂的财务列为必审内容,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原则上每年对30%以上的学校进行食堂财务审计,3年内完成一轮审计。
第二十八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及时处理举报情况。
第二十九条严肃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的;
(二)强制学生搭餐,或者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的;
(三)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的;
(四)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的;
(五)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的;
(六)学校以任何形式收取托管企业租金或接受无偿服务的;
(七)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八)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堂用餐食物中毒,或发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九)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一、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大于70C)后供应。
五、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六、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七、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
一、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原则:不采购化学类的食品添加剂,少使用植物食品添加剂,尽量使用自然原材料。
二、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途径,采购必须到正规专卖商品购买,并索取发票和相关手续。
三、在加工食品中应正确掌握使用量,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四、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五、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的事件应严肃处理。
1、根据食堂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原料搁置不用现象。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杜绝任何原料浪费。
3、不许乱拿、乱吃、乱加工厨房的一切食品,一经发现给予劝退处理。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随时检查。
5、不得出售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
6、仓库保管员见单出料,做到帐目条理、清楚、准确。
7、采购人员必须以食堂利益为重,坚持原则,不图私利,后勤负责人应严格完成原料验收工作,了解即将取得的原料与采购单上规定的物品、数量是否一致,拒绝验收与采购单上规定不符、质量差的原材料。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8、验收完毕,后勤负责人开签单验收,并留一份存档。采购员根据手续齐全的凭证到财务室报帐。
1、就餐前学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队,在老师的带领下有序地进入餐厅,在指定位置就坐用餐。
2、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要保持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交头接耳,不敲击调羹、餐盘。
3、饭前、餐后要洗手。用餐时不掉饭粒,不洒汤水,保持餐位清洁。要注意营养均衡,不挑食,不得将菜带出餐厅便走边吃。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在指定的馊水桶里。
4、餐盘放在指定地方,小心轻放,放整齐,不乱扔。爱护食堂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5、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节约用水、用电,适量添加饭菜,杜绝浪费。
6、注意安全,不得靠近(货运)电梯口,不玩电梯开关。小心地滑,不奔跑,礼让弱小,上下楼梯靠右走。 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平时不得到餐厅玩。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管理,确保学校的稳定。特制订定价管理规定:
一、定价管理的目的:
(一)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利益,也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要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的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食堂饭菜价格成本核算,坚持微利保本的经营原则,合理制定伙食成本核算和定价准则,不随意定价。
(三)要加强食堂物资的采购管理,对食堂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定和完善物资采购制度,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伙食物资的进价。
(四)建立监控机制,抓好食品加工过程管理,规范操作、减少浪费、节能降耗,千方百计降低食堂价格,确保其质量和卫生安全。
(五)要增强食堂价格管理的透明度,让学生参与监督工作。
二、定价管理的原则:
(一)在制定价格时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
(二)在市场原材料价格持续调整的情况下,学校食堂体现其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做好饭菜价格的稳定工作,采取分步调整的方式,实现平稳过度。体现对学生的关心和关怀。
(三)食堂饭菜价格的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通过各种渠道征求学生和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做到不随意定(调)价。
三、定价的具体办法:
注:售价为全成本核算价格加X%利润率,即为实际售价。
(三)操作程序:菜肴定价核算,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对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并比对了原材料一年价格,推算出了一年的平均价格。
2、对菜肴逐个调查。如对菜肴的价格、主辅料、四季价格进行统计。
3、餐饮中心召开餐厅经理会议,选出餐厅代表(厨师)参加核算。
4、餐饮中心和餐厅厨师代表对菜肴进行实际操作,用实际情况找数据。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确定菜肴的主辅料;
②对原材料进行称量(包括毛料重量、净料重量、调料重量);
③现场加工菜肴;
④加工后,现场逐份打出菜肴。
5、菜肴现场加工后,餐饮服务中心和餐厅对成品的菜肴,根据计算公式进行核算。
6、菜肴核算后,把核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比较,制定出价格标准。
四、调整价格的具体操作过程:
1、由餐厅提出意见,经餐饮中心上报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公示组织邀请学校各方代表参与评判。
2、确定需调价的菜肴,根据该菜肴用料价格在现价基础上作全年评判,确定全年基本原材料价格。
3、对原材料进行称量(包括毛料重量、净料重量、调料重量)
4、现场加工菜肴;
5、加工后,现场逐份打出菜肴。
6、菜肴现场加工后,各方代表根据计算公式进行核算。把核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比较,确定价格后进行公布。
五、监控体系
(一)饭菜价格监控体系:由学校工会→后勤管理处→餐饮中心→各餐厅→学生膳管会等代表组成的五级监控体系,欢迎全校师生监督。
(二)菜肴价格调整体系:餐厅→餐饮中心→产业管理处→学生会权益部(学校工会)等五方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体系。
六、价格调整说明:
(一)在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同比上下调幅在20%以内的,维持原价;同比上下调幅在20%以上时,菜价应作相应调整。
(二)食堂伙食其盈亏率建议控制在±4%以内。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关规定进展索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害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贴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标准进展: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显著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许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穿插污染。
配餐主要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分发的场所,配餐间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物的卫生质量,特制定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食堂卫生检查表时间:检查人:清洁较清洁不清洁备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餐具卫生从业人员卫生留样记录情况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孔、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20xx年9月2日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抓好我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消除隐患,保护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认真做好学校食品、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特拟定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的教师严禁进入食堂。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食堂的卫生,灶台、操作台等不得有积尘,地面必须保持干净,不得有积灰。
3、食堂的炊具用完后必须当日清洗干净并消毒,并做到放物有序。
4、食堂的餐具用过一次后,必须用洗洁精清洗干净并消毒后才能重复使用。
5、食堂的工作人员,不得让其他教师和外来人员进入食堂。
6、因执周教师的渎职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卫生安全事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当月活津贴、扣发年终目标奖等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起责任。
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保管、领用制度
一、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
1、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4、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进货。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购买。
6、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食堂食品原料保管
1、对库存各种物品,食用品的规格、性能、保管注意事项,保质保鲜期。
2、帐物相符,即要求库存商品帐,入库、出库记录同实物相符。
3、库内各种物品的保管符合要求。生熟分离,种类分离,各种物品的存放离墙离地。
4、在质量问题的物品,食用品不入库。
5、物品的出库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
三、食堂食品原料领用制度
1、对工作人员(取货员)所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2.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食堂卫生制度
一、环境卫生
(一)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二)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三)大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四)就餐大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墙砖至少每月擦洗2—3次。
(五)食堂内外栏杆干净,无灰尘,坚持每天擦拭。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
(一)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一)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二)肉类必须先漂洗,带皮肉还要先烙皮(烙至金黄色),洗耳恭听净后方可加工切好后,该漂洗的先漂洗,该出水的先出的水,然后再进行蒸、炒、煮、爆等。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对腐败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物质验收员、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人员(厨师)不加工;服务员(营业员)不出售”。
四、个人卫生
(一)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
(二)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三)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一)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二)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餐具、炊具清洗及消毒制度
为加强学校饮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对食堂的餐具、炊具、室内设施消毒作如下规定:
1、食堂对炊具、餐具,坚持每次用餐后,用消毒水清洗。每天对餐具用开水蒸煮10—20分钟。对消毒后的炊具要有保洁措施。
2、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用盐水浸泡。
3、每餐后对食堂的地板、水沟用漂***消毒。消毒池不洗食品和污物,溲水桶应保持清洁,并加盖。
4、每餐前食堂工人用消毒水洗手,再上岗。
5、学生每次打饭前在厨房外用消毒水洗手、洗碗,再打饭。
6、采购灭鼠、灭蚊、灭蝇的药物,加强除“四害”工作,清除有害生物的繁殖的场所。
7、饮事员的鞋袜衣帽常用消毒水清洗。
8、使用药物消毒时,必须使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药物,正确的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有效
食堂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食堂分餐人员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冰箱温度设定为0℃-4℃。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和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全体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我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休检和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八、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
食堂学校学生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二、细心观察学生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在校就餐的个别学生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要给予关心,及时到医疗部门进行检查,作好记录。
三、发现学生在校就餐后有3人以上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且症状相同等,及时送就近医院检查治疗并作好记录,同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四、通过医生检查确认是食物中毒后,马上向校领导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乡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打电话通报情况,然后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食堂立即对食物样品封存,积极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六、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班子,统计中毒人数和中毒情况,建立中毒学生医疗记录档案。
七、跟踪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进展和中毒人员的康复、救护情况。
八、事故报告电话。学校:卫生院:
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成立处置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由乡卫生院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乡卫生院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学校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必须在最短时间内。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照顾患病学生,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乡卫生院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学校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拟定本制度。
一、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
1、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学校法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执行上级食堂卫生安全会议精神,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制度的制定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检查、指导;食堂卫生管理员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具体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食堂食品卫生的具体管理,负责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人人把关,人人负责,真正做到食品卫生安全第一。
2、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工作。
食堂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任何时候,食堂各个大小门都必须关好,未经管理员和工作员同意严禁任何人进入。如有送食堂所需物品而进入食堂的,管理员必须严密注视,直至其人离开食堂。食堂工作人员有事有病需请假的,无故没有上班的,食堂管理员不得私自安排他人代班,必须报请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准允他人代班,确保食堂卫生安全。
3、加强组织纪律,严格卫生标准。
食堂工作人员一定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上班时一定要讲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准用手直接接触学生饭盒里的熟食。
4、做好其他安全工作。
食堂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电、防爆、防烫等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二、责任追究
1、食堂食品各操作过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追究各操作环节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不明,各种制度落实不力,学校领导发现食堂存在食品卫生不安全因素,追究食堂管理员责任。
3、食堂若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食堂管理员须马上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处理事故。学校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对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若发生事故瞒报、缓报的,将对管理员和直接责任人从重处理。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服务周到,态度和蔼,对师生员工不明白的事要耐心解释,讲明情况,不准与师生员工发生争吵。
二、搞好现金与支票管理,财务人员要将每天所收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将留用的零星款放入保险柜。
三、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遵守会计制度,收入支出必须及时入帐,做到日清月结。
四、严格审核往来票据,凡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和手续不全的票据,要拒绝付款,做到准确无误。
五、不准随便出借现金及支票,严禁出借银行帐号。
六、财会人员对中心内购买的办公用品或各种炊具零件、小型用具、杂项开支等单据要认真审核,各项内容要准确无误,并经处、中心领导与经办人、主管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七、主管会计要搞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八、每月向就餐人员公布伙食帐目。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__]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稳定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切实做好新学期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的通知》(苏教发函[20__]64号)精神,加强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管理,确保学校的稳定,特制本办法。
第一条 定价管理的原则
一、稳定性原则。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利益,也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公益性原则。认真落实食堂饭菜价格成本核算,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的管理与监督,坚持微利保本,不随意定价。
三、节约性原则。建立健全监控机制,规范食品加工、减少浪费,确保饭菜卫生安全和质量,节能降耗。
四、透明性原则。增强食堂价格管理的透明度,师生共同参与监督。
第二条 定价要求
一、基本大伙
1.高中低档菜品比例3:4:3,保障学生食堂中、低档菜肴比例不低于70%,保障菜不少于30%。
2.对于基本伙食保障的食堂菜品的价格上限:单价不超过2元(其中1元及1元以下菜品不少于4种);平价菜不少于40%,单价不超过4元;特色菜价格最高不得超过5元。每份菜的成品重量:无汤汁的菜为每份100g至150g;带汁的菜为每份175g至225g;带汤的菜为每份不少于350g。必须提供充足质量的免费汤,保障菜和免费汤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全时段供应。
3.午、晚餐试行“5元套餐”档口,满足贫困学生就餐需求,学校将按就餐人次给予3元/人补贴。
4.毛利率需控制在38%以下。
5.师生满意度测评每月不得低于85%。
二、特色餐厅
1.毛利率需控制在43%以下
2.菜品售价不做统一要求,米饭允许免费续加。
3.师生满意度测评每月不得低于85%。
4.免费汤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全时段供应。
第三条 定价程序
一、对原材料的价格进行线下市场调研和线上平台调研,比对原材料上一年价格,推算出食材平均成本价。
二、统计分析菜肴主料、辅料、调料比例,报备经营品种。
三、菜肴核算后,把核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比较,制定出价格标准,报后勤管理处审核。
第四条 调价程序
一、价格调整条件
1.学生食堂需保持饭菜价格稳定,当食品类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20%以上时,可提出申请。
2.确定需调价的菜肴,根据该菜肴用料价格在现价基础上作全年评判,确定全年基本原材料价格。
二、价格调整流程
1.由学生食堂提出申请,由后勤管理处组织邀请学校各方代表参与评判并公示。
2.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五条食堂饭菜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不得随意定(调)价。
第六条加强食堂物资的采购管理,所有食材集中采购,规范物资采购制度与程序。
第七条由后勤管理处、伙管会、各学生食堂等代表组成的.三级监控体系,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生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所有就餐同学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凭食堂磁卡,按服务程序正常在食堂就餐。
二、就餐同学必须爱惜粮食,珍惜金钱,反对铺张浪费。
三、就餐同学必须相互关心,互相谦让,自觉排队,不得争先恐后,不得为后到同学代购饭菜。
四、就餐时必须爱护食堂环境,保持餐桌、座位、地面卫生,严禁饭菜乱倒乱洒。
五、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敲打餐具、餐桌,杜绝在食堂 内起哄。
七、按时就餐,不得提前,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有特殊情况,事先与事务处联系。
八、就餐同学必须爱护食堂公物。如有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九、就餐同学必须尊重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服从餐厅管理。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一、每餐由食堂管理人员对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每份不得少于10克,试尝后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能向师生供应。
二、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三、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四、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五、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七、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八、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九、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食堂工作常规要求
一、规范严格考勤
1、没有特殊情况,每天必须按时开饭,上下班时间由厨房负责人决定,其他人员必须服从,同时,厨房员工必须服从厨师长的安排。
2、有事必须先请假,全期事假只限于3天,超过3天作旷工处理或下岗处理,有事必须向厨师长书面请假,厨师长向管理员请假。
二、杜绝不良行为
1、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2、工作论彼此,拈轻怕重,怕脏怕累,出工不出力
3、不求进步,不按工作程序操作、自作主张
4、思想素质差,没有职业道德,拿取食堂生、熟食品,贪小便宜。
三、食堂财产管理
食堂内所有财产要认真爱护,损坏财物照价赔偿,多次损坏,作下岗处理。
四、安全卫生要求
1、食堂内外卫生天天打扫,餐具及锅、灶台、红(白)案板、蒸笼、菜盆(桶)、蒸饭箱、盐水缸、海椒缸、冰柜、地板等,每天每餐保持整洁有序。
2、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整理好个人卫生,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标准和规定。
3、按规程和要求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随时排查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报告制度,24小时监控制度。
五、团结协调工作
1、食堂工作辛苦,必须讲求整体性,它需要分工,更需要合作,每个员工要自觉主动,服从分配,不要偷懒偷闲。
2、不准说闲话、空话,不准拉帮结派,不准骂架打架。
六、礼仪常规工作
对待学生、家长及校外来人要热情大方,举止有度,态度和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力求说普通话,不准脏言污语,有集体荣誉感,作到服务育人。
七、管理职责要求
1、加强学习,熟悉管理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2、具备一定的指挥、协调和吃苦的能力,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坚守岗位。
4、管理资料齐备、规范。
5、有实干精神,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考核合理、公正、公开。
6、有主人翁意识,要有责任感,要爱校如家,思想素质要高。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健康证合格证上岗,上班时要佩戴健康证,每天坚持晨检。
二、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及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等皮肤病以及传染疾病的,不能上班。工作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上班期间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戴上口罩。工作人员不能戴戒指、项链、手链等饰物,不能涂指甲油以及化妆。
五、上班前和上卫生间后,应洗手消毒,不能穿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六、上班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不随地吐啖,不乱丢废弃物。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七、工作人员不能将个人生活用品及宠物等带入工作场所,拿取食品用专用工具,厨师试偿不能直接用汤勺。
八、按照要求合理分饭分菜,把握好数量,杜绝浪费现象。
九、服从管理,按时作息,遵守纪律,爱护财产。不迟到早退、不打架骂架、不与学生和教师发生争执,不公物私占。
十、工作人员生活作风要正派、生活习惯要良好,按时参加工作例会。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与垃圾存放点和厕所保持一定距离。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和厨房各项规章制度。
三、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每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四、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防蝇、防尘、防鼠措施,每天有灭鼠、灭蚊蝇、灭蟑螂的记录。
五、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保持清洁,每天检查,随时清洗。
六、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油腻、无异味,保持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污水排放通畅。
七、垃圾和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并加盖密闭。垃圾袋装化,每天清除。
八、食堂卫生做到每天“一清、二洗、三消毒”。学校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卫生评比。
九、学校食堂和餐具不得外借。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和药品定位存放,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消毒保洁,立式存放。各种防尘布(罩)要洁净,正反面有标记。
十、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
物品采购、验收、储存制度
一、食堂物品采购、验收和储存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人员大公无私,思想素质好,不得假公济私,在物品质量好、数量足、价格合理的情况下,验收签字。
二、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无毒、无害、时鲜,符合营养要求。不采购腐败变质、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等食品。杜绝一切来路不明的任何物品进食堂。
三、大宗物品采购要签订有效合同,定点、定期采购,并向经营者索取检验合格证和正式票据存档备查。供货方向学校提供营业各种资质,合法供货。
四、严禁莲花白、发芽土豆、豆浆、四季豆等高危和“三无”物品进入食堂。
五、建立大宗物品进出台帐,记录详细、清楚,专人负责。
六、设置物品储存专室,室内通风透气、干燥洁净,物品分类、分架或分柜、离地、隔墙、贴签存放。储存粮食的容器要加盖,防止老鼠、蟑螂等进入,室内保持干净整洁。
七、根据需要进行物品冷冻或冷藏,经常检查冰柜、冰箱的制冷性能,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无异味、臭味。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放,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食堂安全及规范操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工作,不得违规违纪,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不出售腐烂变质、过期过时、高危、不合格的蔬菜、肉类和豆制品。不出售凉拌菜,不允许学生带自制食品和零食进入学校和食堂。
三、蔬菜要洗净,防止带泥、昆虫等夹杂物,新炊具使用要反复清洗、消毒和查验,防止带有不卫生、不安全的异物。砧板、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按规定存放。
四、严格按照各室功能和食品加工流程工作。生进熟出,烧煮好的食品从传递窗口进入备餐间。
五、每天做好灭害和消毒工作,随手关门、关窗,严防外来抛撒物进入室内或饭菜中。
六、专人负责关灯、锁门、天然气总阀的关闭等任务,掌握一定的技能,每天工作完毕前负责人要进行认真的巡视和查验。
七、从事锅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细心规范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
八、饭菜的品尝和留样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分类留样,各种饭菜留样48小时,数量为100克,存放温度为0℃—8℃。并每天每顿做好详细记录,包括留样的菜名、时间和留样人。对留样盒要及时彻底地进行清洗、消毒。
九、按规定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种调料数量适中,饭菜要香熟可口,冷季要做好饭菜保温工作。
十、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和操作间。
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校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一把手负总责,总务处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职责,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校园医务室和保卫处协助总务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安全直接职责人。食堂经营人员务必理解卫生监督部门和校园总务处、医务室的管理和监督,遵守校园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校园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服务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食堂务必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严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采购索证、验收、监督制度,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做好索证登记。严禁校园向无证摊贩采购蔬菜、大米等食品原料。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掉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安全。
六、总务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总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安全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
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
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
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食堂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按要求留足25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里。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器皿外标明留样的具体时间。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放到专用留样冰箱的保鲜室。
6、学校食堂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方便以后的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一、出入餐厅
1、学生出入餐厅要由班主任或配班教师老师组织,集体整队,按顺序从指定路线出入。
2、进入餐厅后,要轻声慢步,不大声喧哗、追跑打闹。
3、同桌同吃同退,等待本桌的全部同学吃完后方可离开,不准部分学生吃得过快过早离开,离开时本桌学生在桌长带领下整队离开,不许快速奔跑。(先吃完的学生在座位上等,不能提前排队。)
二、进餐
1、所有就餐学生必须履行相关手续,服从值餐教师安排,按服务程序正常在食堂就餐。
2、学生排队依次在指定餐桌就餐。不能随意调换位置。要将值餐教师分好的饭菜吃完,避免浪费。吃饭时养成不挑食的习惯,以保持均衡营养,保障身体发育的需要。
3、如饭菜不够吃可举手示意,值餐人员随时给添加,学生不要下座位自己添加饭菜(特别是添加汤),以保证安全。
4、就餐时要注意正确的就餐姿势,不要趴在桌上等等。
5、进餐时禁止说笑、打闹,如有特殊情况与值餐老师联系。
6、饭菜吃完后才能离开餐桌。饭菜、餐具一律不准带出餐厅,如特殊情况,与值班老师联系。
7、要爱惜粮食,不无故丢弃饭菜,不将菜、汤洒到地面、桌面上。保持餐桌的干净卫生。
三、物品管理
1、爱护餐桌、餐具,损坏餐具照价赔偿。
2、不要坐桌子、不用脚踩踏椅子、不在桌椅上乱写乱划。
3、故意损坏桌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与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食堂值餐、用餐管理考核(计入绩效月常规考核、期末值餐考核)
1、值餐教师迟到1次,月考核扣1分,值餐扣20分。
2、值餐教师正常请假缺勤1次,值餐扣50分。替值教师值餐加50分。
3、值餐教师无故缺值1次,月考核扣5分,值餐扣50分。
4、值餐教师在值餐过程中违反《值餐制度》(除以上)任何一条,发现1次,月考核扣1—3分。
5、学生在出入餐厅和用餐过程中大声吵闹或奔跑,发现1人次,扣班级常规考核3分。
6、学生在用餐过程中挑食或随意丢弃饭菜,将菜汤洒到桌面上,发现1人次,扣班级常规考核2分。
7、学生在用餐过程中违反《用餐制度》(除以上)任何一条,发现1人次,扣班级常规考核1分。
8、如在用餐时间发生学生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安全责任,扣除当月全部月考核分和值餐分。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构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理解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一、食堂负责人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保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3、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
4、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地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以确保一方平安,同时有效做好服务工作,使师生吃的好、吃得卫生。特制定《奖惩制度》,以促进规范操作,落实有关的责任制。
1、凡发现工作人员为落实工作人员卫生规则的任何一款的扣款20元。且及时纠正,如发现后,经指正教育不改正者,扣款50元。
2、 对于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则中的任何一条款的扣款20元,且要求及时纠正,若发现后,经指正教育不改正者,给予学习有关规则一天(作事假处理),并扣款50元。
3、 对于没有清洗干净饭菜原材料就进行烹饪造成饭菜中有异物者视情节轻重扣20-100元。
4、食堂操作间内的餐具、炊具、地面、操作台、墙面、门窗等没有打扫干净的扣款20元,经指正不改者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扣款50-100元。
5、蒸饭有一次不熟的、炒菜有一次味道很不好的师生反响很大者扣款20元。
6、 按时开饭,除特殊情况外,有一次不按时开饭扣款20元。
7、 饭菜应按照学生平时食量进行供应,不能出现大部分学生吃不饱现象也不能浪费太多,有一次这样的现象扣款视情节轻重扣款20-100元。
8、 食堂的粮食、调料、菜油、肉菜等原材料,不能带回家,有一次这样的现象视情节轻重扣款50-200元(并请退),情结严重的报送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