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5篇)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管理过程的检查与监督,以便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使本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原则
成立学校课堂教学巡查小组(附名单),巡查采取学校领导为主,教师参与的原则。
二、巡查内容
(一)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课。
(二)学生的上课情况。检查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
(三)若是体育课或课外活动课必须有教师在场。
三、巡查方式
随机性巡查:学校领导不定期对上课情况进行巡查,每月巡查四次。
四、巡查要求
(一)巡查人员每次巡查时要认真巡查。
(二)对于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相应的记录。
(三)巡查前要事先了解当天上课的班级、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等情况。
(四)及时总结反馈巡查意见,和任课教师交流。
五、奖评方法
为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奖勤罚懒,巡查情况每月一通报,对没有出现以上任何情况的教师,奖励30元,出现一次违规现象的,则不奖励。
为保障师生饮水的安全,我校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特制定直饮水设备安全卫生日常管理制度。
1、由z实业有限公司专人负责设备维护工作,并做好维护记录。
2、由z保洁公司专人负责日常清洗和消毒工作。每天使用前,打开每个水龙头放水60秒,以排尽管道中的水。保持水槽无杂物,外壳清洁光亮,无污染物粘附其上。每天对出水龙头消毒一次,具体消毒方法如下:用棉签蘸取酒精伸进出水龙头嘴中进行消毒,消毒完之后打开水龙头冲洗10秒钟。并做好清洗和消毒记录。
3、3M公司每两周来校采样水质并给出检测报告;博优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每月来校采样水质给出检测报告。
4、学校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师生及学生家长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了解和掌握饮用水安全卫生的基本知识。
5、在饮用水处标明卫生要求,文明使用、预防污染。
6、若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立即启动学校直饮水水质不合格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位上学幼儿必须由家长亲自负责接送,特殊情况由家长电话通知老师。
(二)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值勤制度。学校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无校车证”“黑车”、“病车”和超载车。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
(四)因特殊天气造成学校停课的,学校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一、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为了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秩序,特制定预防疾病工作制度。
一、各班主任每学期定期召开学生会,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体做到:
1、饭前、便后洗手,不乱拉用别人餐具,不吃生冷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洗脸、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报、勤晒被褥;定期对自己的餐具消毒。
2、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给的食品,不吃霉烂变质的食品。
3、不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接触,若必须接触,必须采用相应疾病的隔治方法才可接触。
4、若已察觉自己或他人患有疾病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迅速治疗,严重的或具有传染性的必须隔离治疗。
5、各班成立男女疾病观察员,观察班内学生病情汇报。
6、各班若有相联或同时有2人以上患有持续高烧;痢疾、咳嗽、呕吐等明显疾病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手段遏制病态发展。
7、患病者必须遵照医生要求用药,不能随意买药乱服用引起不良后果。
二、食堂店铺内部要做到:
1、内外环境整洁,无蝇虫病菌;
2、餐具使用前必须洁净、消毒;
3、购买食品要把好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经营许可证的定点采购食品原料,以防质量不好、过期的或发病变的食物或食品进入校园。
4、不得出售隔餐的剩余食品,剩余食品必须做到冷藏,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能出售含有防腐剂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5、食堂、店铺人员要每学期进行健康检查,须持证、着卫生服上岗。患有传染病者,坚决不允许上岗。
三、医疗室对每位患病治疗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对共性的、有传染性的疾病要及时汇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药指导;不能及时治疗的,病情严重的要报告学校,转至大型医院治疗,不能延误治疗时间,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学校每学期召开预防疾病会议,根据各种疾病的发生周期特点,在不同时期对师生进行预防和低抗传染病常识,教育严防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脑、疥疮、水痘等传染性病在校内传播。
五、学校要定时对学生宿舍、厕所、食堂、店铺、教室进行消毒,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螳螂和其他害虫,各类病菌的滋生条件。每周对食堂、店铺、厕所、饮用水处的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提出整治。
为了保持浴室的正常秩序和设施的完好无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浴室管理员负责学生刷卡就浴,就浴时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不要带贵重物品入内,否则,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二、洗澡时必须注意安全。室内行走要防止滑倒;不要大声喧哗;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将加重处罚。
三、洗澡时必须爱护浴室各种设施,保持室内卫生,节约用水;不准随意改动、搬迁、涂抹,违者将予以适当罚款。
四、洗澡时必须节约用水、洗毕应立即关闭龙头,不准用洗澡水打闹玩耍或洗涤衣物。遇有上述情况,相互间应予劝阻。
五、洗澡时必须保持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或大小便;不准乱扔烟头、果皮、破纸等杂物;不准将毛巾上的水拧在更衣室地面上。
六、严禁患有各种传染病者进入洗澡。
七、浴室工作人员在每次开放前一小时到岗,做好浴室开放准备工作。
八、就浴结束下班要及时清扫卫生,关好水、电、气,杜绝浪费。因故不能及时开放,立即向学院汇报,敬告同学。
九、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浴室用水、用汽及电路情况,做到运用熟练,安全运行。
十、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后勤保卫处。
十一、本制度自即起执行。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务必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楼梯、走廊、床架、围墙、护栏、体育设施、用电线路、各种建筑结构状况、校园周边山坡、道路等状况,并如实记载检查状况。
(二)、学校每月务必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由班主任不定期检查学生的课桌、箱子,对学生携带的危险品,如刀具、烟花爆竹等要一律没收,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每节课都要清点学生出勤状况,发现不明状况要向学校报告。
(五)、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七)、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务必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八)、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务必有安全知识和排查潜力的人担任。
(九)、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十)、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职责追宪制。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开学初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
3、每学期必须对各安全分管负责人,全体教师进行培训,提出明确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4、每一教师自觉积极接受学校的安全管理安排,[百范文]完成好本职工作。
5、定期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实行每一时段每一环节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按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任务。
7、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马上上报教育局、公安局、学生家长。
8、每学期组织一次突发事件演练,<百范文>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9、加强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让学生顶替劳动。
10、加强与公安部门,邻近单位的联系,争取他们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11、教育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责任书,使家长做好非正式上学期间的监护和教育工作。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个性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务必征得家长同意。
10.做礼貌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群众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务必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潜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就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剩余的钱必须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群众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务必自觉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状况应及时报告,用心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务必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掉,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校总务处。
校救灾办主任:
三、校救灾办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1、学校领导要把饮食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明确饮食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督查其认真履行职责。
2、每学期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员都必须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对其进行学生营养、饮食卫生法律知识培训一次。
3、管理员要每周到校食堂进行食品质量检查,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依照国家部门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指导、指令其不违法经营,并将情况按时反馈给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4、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性开展工作,如发现有不良情况要向管理小组反馈,保证师生利益和健康。
5、主管领导要定期深入查看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管理,严控其学生食品原料采购关、消毒关,加工烹调关、储存关等,跟踪督查,限令整改,并要有整改记录。
6、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合同书,要求负责人将《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管理重点。
7、政教处配合管理小组对学生餐厅和食堂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监督。包含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餐厅、食堂场所等环境要组织人员每天打扫并注意保洁、通风。
8、实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事物中毒或疑似事物中毒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工作。
9、实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炊事人员从事饮菜加工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工作服,佩带健康证。
一、学校要努力做好防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疏通校园内的.排水沟渠,备足防洪抢险的物资,应急照明设施等。
二、注意收集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汛情雨情通报,及早部署防汛抢险工作。
三、学校在主汛期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制度,随时监测汛情的变化,接受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和命令,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四、积极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汛期和主汛期必须对校舍,设施设备,围墙、校门、排水沟渠以及学校周边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本单位排除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予以排除。
五、汛期必须严格坚持家长接送学生上学和教师护送学生回家。
六、主汛期任何人都不得要求学生到校补课或做其他工作,更不得带领学生外出旅游。
七、如遇险情发生,应组织抢险队在充分注意到不危及抢险人员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不允许因抢救公、私财物而发生伤亡事故。
八、在主汛期,全体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度,各校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必须无条件地接受乡镇防洪指挥部发布的指令。
计算机教学是学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计算机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科情况,特对计算机室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学生到计算机室上课,提前按固定座位入座,严禁串位。
二、不允许携带食物和饮料到机房上课。机房内不准乱扔废物。
三、不允许在计算机室玩游戏、听歌、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四、不允许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允许更改系统、拆装机器;严禁用力敲击键盘、振动机器。
五、不得频繁开关机器,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关机、断电,并报告管理人员及时处理。
六、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计算机硬件、软件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学生上机时,先要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授课教师报告,以便追查上一次机器使用人的责任。漏报、晚报者责任自负。
八、安装软件及拷贝要经过有关人员批准,并经过病毒检测后方可进行。
九、计算机室管理人员发现仪器有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保证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十、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机房设备的保养,并填写工作日志。要做好用电安全、防火和防盗工作。
十一、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暑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能力,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员的安全。
财产:
1、 学校财产为教师建立一人一卡制度的,该财产有其教师个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不得以其他名义借给他人。
2、 学校所有电脑的主机、液晶、打印机以及摄像机等贵重物品全部搬入二楼和四楼的电脑房内。
3、 对于教师个人的贵重物品,教师自己个人保管好,尽量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4、 学校的其他财产没有经过总务处和财产管理人员的批准的不的带出学校,一经发现追究责任,数目大的将报警处理。
安全:
1、 对于在暑期内进入我校施工队伍的人员管理服从学校统一布置,在学校内不得进行等违法行为,如发生情况及时与施工方负责人取得联系。
2、 晚上十点以后不得施工。
3、 施工队伍将财产在带出学校之前应经门卫和总务处验收以后方可带出学校。
4、 门卫值班制度按照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执行,在暑期内学校有行政人员和门卫负责值班,16:30点以后有门卫负责值班,如由突发事件及时与学校行政人员或总务处取得联系。
5、 门卫无权将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校内,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其他:
如由其他突发事件的,按照学校修订的创建平安校园规划、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方案为准。
联系电话:
校长室:
总务处:
门卫: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控工作目标
1、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及事故监测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园内的重大疫情及事故。
二、成立防控组织。
1、成立防控组织。学校成立防控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师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2、履行主要职责。在上级有关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防治的措施和组织实施,做好学校内加强防治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宣传有关知识。
三、落实防控措施
1、宣传教育
学校要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要求,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预防措施
1)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实行学生到校情况晨检制:发现学生体质有异或突发疾病,班主任应及时护送其到附近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凡发现学生群体中有五人以上突发症状相似疾病的,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2)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3)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学校防护措施的完好情况。
4)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的空气增强体质。
3、应急措施
加强宣传工作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建立疫情每日报告制度。
避免人群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加强对外出活动的管理,未经报批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4、保障措施
组织防控预案的演练。
学校由体育教师负责对全校各位老师进行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知识。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
1、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要在教室宿舍生火,不要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学校,不要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攀爬走廊的围栏、球架或课室门窗桌椅,不要逞强斗殴,不要单独外出游泳或搞危险活动,不要抛掷砖头瓦块,不准在校内打汽枪,放弹弓,放鞭炮。
2、节假日外出活动要有大人陪同,学校组织外出活动要讲究安全。
3、不要跟不认识的人回家或离开学校,有不认识的人来接时要报告老师。
4、不要在公路上追逐吵闹;不要拦车爬车;不要在教室走廊打闹追逐,不要在楼梯扶手上溜滑。凡走到转角处,要适当放慢速度,以免碰撞。
5、在校外出时要先向老师请假,在家外出时应先向家人说明,不要在马路、大街上逗留太长时间。
6、路途中或在校、在家发生意外或危险时,应保持冷静头脑,大声呼叫或打电话求救。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7、牢记学校、家庭详细地址、父母等亲人的手机号码、BB机号码、家庭电话等。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 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 2:15— 2:45 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一、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值班电工在值班期间负责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用电接拆电源线路、临时电器安装的.操作和管理。
三、值班电工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保证现场临时供电系统能安全可靠运行。
四、应熟知施工现场线路的走向,配电箱安放的位置和各型号开关的操作要领。
五、规范操作,规范用线,规范借用用电器具。
六、值班电工要值班在现场经常巡视及时发现并纠正一切不规范接线,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七、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各工种、各施工队的施工,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
八、按时检查检修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线路,检查检修测试各类开关电器和用电器具,保证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九、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电工换班应有交接班手续和交接班记录。
为了使我校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得到有效保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全体师生要洁身自好,不结交不三不四的社会闲杂人员,以免给集体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每周日晚教师例会期间,值周教师要留在校园内不间断巡查各班学生动向,督促他们上好自习。
3、三餐后的空闲时间,值周教师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时刻注意校园内外学生动态,准确把握和控制学生动向,避免非正常事故的发生。
4、课任教师上课时要准确了解未到学生情况,有问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5、晚寝时班主任认真清点就寝人数,及时准确摸清未到人员情况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6、学生就寝后,值周教师实行陪寝,并负责校内外巡逻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需要及时处理的情况及时联系相关领导共同妥善处理。
7、夏天实行午休后,午休时间值周教师组织人员到河边、街道上巡逻巡查,杜绝学生下河洗澡或在街上闲逛。
8、学校负责管水、管电、管粮的同志要不定时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9、管理干部巡逻巡查值日顺序: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教导处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有关疾病防控的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晨会、班会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全校老师都应时刻关注学生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正确的引导。所有学生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体检,发现有疾病和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告知其家长,督促家长对孩子进行治疗。
二、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三、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由班主任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消毒工作,强化食堂饮食卫生。后勤分管领导要督促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及其他学生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防“病从口入”,强化卫生管理。
五、对生病的学生,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送到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处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六、制定预防疾病措施: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教师、学生之间不共用茶具、餐具;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七、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处置。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期间的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做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策划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突出教育功能,让学生通过集体外出活动了解社会、开拓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坚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以福州地区为宜,且必须到经政府批准正式开放的景点,不得到未开放景点、景点附近未开放区域或在景点非开放时间活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应当天往返。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地住宿,更不得露宿。
二、严格落实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和报备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学院或有关单位同意,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学院或有关单位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或为其他校外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违者将追究有关组织者责任。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和报备制度。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前,带队教师要认真填写《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见附件),制定详细的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外出前开展安全教育的时间和内容;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各小组负责人及其移动电话号码;预案还应当根据本次活动的具体实际,分析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和安全(应急)预案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审批。
学院审批通过后,带队教师必须提前2天向校学生工作部(处)报送经学院领导签批同意、学院盖章确认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并附带队教师签名的安全(应急)预案和与旅行社签定的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应当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三、切实做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带队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常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保障外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前,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纪律和交通法规等安全意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活动中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要反复向学生申明注意事项,做到教育到人,富有有针对性,不留空白点,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安全进行。
四、严密做好活动过程的组织工作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原则上要委托旅行社组织。要慎重选择实力强、资质好、信誉好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的协议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办理保险。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活动前应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对不熟悉的景点,要进行踩点,探明“山情、水情、路情”。对于地势险峻或安全没有保障的地方不得前往。在活动过程中,禁止学生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学生不得擅自离开队伍自行活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具有营运资质、证件齐全、车状良好,车辆驾驶员经验丰富、精力充沛,拒绝超载、超速运行,确保乘车安全。
对参加人数较多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应增加带队教师,采取统一活动、分组管理,每个小组设立小组长和安全员。
五、完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措施
外出活动前,要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遇有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出现其他不适合活动的情况,不得组织外出;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在活动中出现此类情况,应立即中止活动,服从指挥,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启动的应急预案。
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不留空白点。
对活动中个别有不良倾向或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带队教师要及时指出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予以纠正防范。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中,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如遇到突发情况,带队教师及学生干部应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如现场情况不能确保活动安全的.,应该及时中止活动。遇有重大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当地有关部门援助。
六、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严明活动纪律。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者对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对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排查、严格审批。对缺乏安全保证的活动,不予批准,坚决制止。
带队教师是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现场管理者,对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管理指导学生活动和安全保障。要增强责任心,精心组织活动,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参加活动的学生干部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带队教师做好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时的管理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如发现学生干部违纪,从严处理。
各小组负责人负责对活动中本小组人员管理与监督,要做到人员去向明确,确保小组成员集体行动。
学生个人要认真遵守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和景点的相关规定,服从带队教师和有关学生干部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和擅自离队。对违反规定单独行动和擅自离队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如学生不听劝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实行《食品卫生法》,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验制度。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场所,其内外环境、卫生措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
二、操作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持有身体健康合格证,操作间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炎、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师生用餐工作。未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经营食品、冷饮等商品。
三、师生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食品和上级明确规定的禁售菜肴。
四、办公室、库房、更衣室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经常检查液化气阀门、管线,防止泄漏。灶具间应按规定安装排风扇及防泄漏报警装置。严禁在灶具间放置冰箱、冰柜等电器。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常识。防止因电线老化、明气体泄漏引起的火灾。
七、使用电动炊事机械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定期检修,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八、采购食品必须“三证”齐全,严禁过期、变质等到食品进入校园。
九、每餐实行24小时留样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治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2、要极积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室、厕所等人群聚集场所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
4、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对教职工及学生发生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5、严格学校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6、学校要配备体温计、消毒液、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同时提供师生足够用的洗手设施。
7、做好应急准备,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每天开窗通风和清洁寝室内的卫生,以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环境的舒适干净。
2、每个孩子一床一被一枕,要求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
3、值班老师应提醒幼儿睡前入厕,以免尿床现象的出现,提醒幼儿进入寝室后将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
4、寝室每天用紫外线灯消毒一小时,在流行病高发的季节里,一定要加强消毒工作,可选醋熏、消毒水、紫外线灯等办法来每天消毒,以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5、值班老师不准睡觉,不准凑堆闲聊,不做与午睡管理无关的事,注意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值班老师要做到勤巡视,勤观察,如摸摸幼儿的头,有没有发烧现象,检查幼儿口袋里有没有带些小玩具之类的东西,帮助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姿等。
7、教师要培养幼儿与睡眠有关的自我服务能力,如按顺序穿脱—衣物、鞋袜、折叠衣服、被子等,对年龄小能力差的幼儿,老师要给予帮助。
8、席子、枕头每半月洗晒一次,床铺每星期用消毒水抹二次,地板每天用消毒水拖一次,被褥每月必须在太阳下暴晒1—2次,以达到消毒杀菌的效果。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状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状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莲~山课件》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一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务必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职责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一天检查设备设施状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务必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群众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务必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务必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务必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职责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职责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职责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潜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职责。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
一、巡视人员:值周领导、值日教师
二、巡视制度:
1、校园巡查人员:值日教师和值勤队员
2、巡查制度:
3、由值日教师负责校园巡查。(每天至少有2—3人参加巡查)
4、值日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
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
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
5、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
场上活动的学生。特殊情况做好安排,并作记录。
6、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
7、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8、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
学校楼道是学生活动的主要交通要道,为了确保我校楼道畅通,防止校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营造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学校在每一层楼梯口及每个楼梯休息平台处装配一盏60w的照明灯、一台应急灯,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照明。
2、学校在各楼梯醒目处设置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同时注意及时清除楼道的泥土,确保楼道的平整畅通。
3、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休息平台处装贴教师课间安全执勤及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项。
4、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中间画一条红漆粗线,以提示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
二、加强楼道安全检查。
1、学校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各处楼梯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写好检查小结。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指定人员限期排除隐患。
三、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全校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早自习下课、上午放学、下午放学、晚自习下课均实行单班先行3分钟。
3、教师严格履行值日职责。当天值日教师上午、下午提早到岗,上课铃响前5分钟按学校楼道教师值日表上的当天的值日教师名字顺序到指定的楼梯维护学生上、下楼梯的顺序。
4、在学生升旗和课间操结束后,被安排到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到楼梯口,负责维持学生上楼秩序。
5、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会、观看电影、考试等活动时,班主任和相关人员要负责维持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6、值日学生每天下课期间坚持在各层楼梯口和楼梯转折处执勤,负责疏通学生上下楼梯。
7、行政值周领导每天安排好值日教师的任务,并明确其职责。行政值周领导每天加强校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楼道照明方面)专人负责路灯、应急灯管理,确保学生住校期间正常使用率100%。
四、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教育。
1、学生不得窜楼。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或办事,必须经得教师同意后才可以到别班去。
2、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3、下楼做课间操时,楼梯上只可以下楼,不得上楼。
4、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5、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6、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恐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窜,全面听从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7、参加集会时,各班要听从学校广播的调度。
8、学生不按规定的顺序上下楼梯,造成不安全事故,该班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和楼道执勤教师(前5分钟为上节课教师,后5分钟为下节课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任课教师、班主任、楼道执勤教师、值班领导的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校卫队、巡逻队及其他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保卫处每学期至少对全校各场所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各班级、各科室场馆,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学校值班保卫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七、公共体育部要加强对体育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八、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九、实验中心多加强对全部实验室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楼道、梯间是供师生上、下,过路的通道,为了确保安全畅通,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坚决不搞无预案紧急集合一类的活动,课间活动和放学时,楼道口安排教师值守,维护学生活动秩序。
三、安排楼层值周教师,主要维持下课课间学生活动秩序、楼层学生活动纪律以及上下楼秩序,避免楼道拥挤。
四、升旗仪式、做课间操、下课或临时集会,各区域值班人员要值班到位,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班级中,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散会或散场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会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五、教育学生上下楼时必须分道而行,由该楼层梯间值班人员专门负责;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要听从值班老师的指挥,严禁拥挤,当发现有学生摔倒时,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及时送医务室处理。
六、教育学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不翻爬护墙使身体重心外倾,造成危险;不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
七、师生共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十六字原则。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教学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和支撑条件,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实验员是仪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要求,保证仪器设备状态良好、稳定可靠、随时可用。
第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技术说明、使用状态等标识;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
第三条新购进仪器设备应当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和程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型仪器设备和进口设备仪器的验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还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型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验收后,还应当制定符合运行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四条仪器设备责任人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普通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无法自行修复的,由实验教学中心安排维修;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经核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维修方案和措施。仪器设备报修需填写《仪器设备报修/消耗材料申购单》和学校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维修情况应当及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予隔离并加停用标识,以防误用;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实验工作所需的跨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共用,应以不影响相关实验室工作为前提;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对普通仪器设备,可由责任人直接办理;但对外型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写《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租用申请单》,仪器设备返还时,责任人应当进行验收、确认;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责任人或使用人必须熟知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ˇ理。
第七条对有关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或期间核查,确保其指标合格、性能达标;涉及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门人员按照国家计量认证有关规范和程序管理、使用;相关工作应当记录备案并有可追溯性。
为了保证学生上下楼梯不发生拥挤、跌倒、踩踏等危险现象,培养学生文明上下楼梯的行为习惯,进一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要严格遵守“速度缓、脚步轻、靠右行”的原则。
2、学生要秩序井然地上下楼梯,做到八不准:不准奔跑、不准拉扯、不准推搡、不准玩耍、不准拥挤、不准喧哗、不准滑楼梯的扶手、不准在楼梯上跳跃。
3、学生不准攀爬触摸楼道内的窗户、铁门、消防栓等安全设施。
4、学校集体活动期间(如课间操、升旗仪式、集体放学、运动会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梯要排队,前后两人间隔一个台阶,行进间学生不能推拉、打闹、嬉戏,不能掉队、插队,各楼梯口由体育教师分别值岗,维持秩序。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全程护送。
5、上下楼梯要靠右行,不得逆向冲撞。
6、上下楼梯前面有学生不小心跌倒时,后面的学生马上在原地停步、扶起,并转告其他的学生。
7、所有学生一经发现楼道拥挤现象,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并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老师,紧急情况下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8、定期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学校相关规定。
9、值周教师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10、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按学校制定的'紧急疏散方案路线撤离,不准擅自一窝蜂冲出教室,有组织有秩序地撤出教室,到校园安全地带。
11、教育学生课间文明休息,严禁在楼梯和走廊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