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活动室管理制度(三篇)

体育活动室管理制度(通用3篇)

体育活动室管理制度 篇1

司员工活动中心始建一九九八年九月,于一九九九年春节前夕正式投入使用,活动中心集文化、娱乐、学习、锻练、休闲于一身,设有彩电、影碟机、卡拉OK、乒乓球台、桌球案、健身器材和小型图书馆,是供公司员工学习、娱乐的场所,为了不断地改善员工的生活条件,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后勤工作的管理,特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凡是我司正式聘用和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只要不占工作时间,均可在活动中心开放时间来活动中心任意自选项目参加活动。

三、电视机、影碟机等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播放,其它员工不得未经允许,自行乱动。如有不听劝阻者,发生损坏现象,要照价赔偿。严禁私自播放内容不健康的音像节目,有违犯者,严肃处理。

三、活动中心大厅设有乒乓球、桌球台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乒乓球拍、台球杆等活动用品,使用者要小心爱惜,不得任意丢在地上或用球拍、球杆乱打乱闹,如发生损坏,当事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被处以罚款处理。

四、阅览图书不允许大声吵闹喧哗,私自拿走国图书或偷撕图书书页,未经允许,不许带外单位人员来活动中心游逛。

五、活动中心内的各种器材、用品,只限在室内提供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拿走外流,如发现有不轨行为,严肃处理。

六、如公司或各单位组织大型活动,参加活动的员工要听从组织活动人员的统一指挥。

七、参加活动的员工要搞好活动中心的环境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瓜子皮、烟头和其它杂物,不要在墙上、柱子上乱抹乱擦。

八、活动中心到关闭时间,参加活动的员工要停止活动,按时自觉退出,按时休息。

九、全体参加活动中心活动的员工要像爱护自己家一样爱护我们自己的活动娱乐场所,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安排,把敏捷公司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搞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以上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

体育活动室管理制度 篇2

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规定的器材配备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潮防盗工作。

体育活动室管理制度 篇3

1、适用范围:全体公司职员,开放时间为每天19:00—23:00,由当天行政值班经理负责。

2、娱乐项目:台球(宿舍222室)麻将、象棋、电影放映室等(宿舍223室)兵乓球(食堂大厅)

3、值班经理负责活动室钥匙的管理,并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开放或关闭活动室。

4、凡在活动室活动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管理,遵守活动规则(参与活动者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轮流活动、输者下台”的原则,共同约定符合惯例的活动规则,特殊情况由活动室管理员最终协调裁决)。

5、要讲究卫生,严禁在活动室内乱丢垃圾,乱扔纸屑、果核、食品袋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大吵大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吸烟。

6、禁止在活动室内进行赌毒黄、酗酒、打架斗殴、迷信结社及偷盗等违法活动,违反刑律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7、活动室内的电灯、开关、音响、通风系统等电器设备,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拆装、私自调整系统设置。

8、在进行乒乓球、桌球等桌面类运动时,各职员须爱护桌面及其他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棋子等),对于损坏的配套物品请及时交至管理部门,凡发现恶意或故意损坏公共物品的行为,除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任何人不得将室内物品设施搬出活动室。

10、对破坏公司财产者,要积极及时向管理员或行政中心举报。

11、活动室内的音响等发音设备的音量不得开的过大,以免影响周围办公区域及宿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休息环境。

12、每项活动结束后,职员要将物品放回原处,关闭相关电器设施。活动室关闭时间到后,活动室管理员要将室内所有电器及门窗关闭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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