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一日生活制度(通用30篇)
一、激须持接送卡来园接孩子。接送卡丢失者,须及时报孩子班内老师,并办理补办手续。
二、激须按时到园接送幼儿,以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激如因事不能来园接孩子,必须把接送卡交家内其他人员来园接孩子,同时电话告知本班教师,严禁让外人接走孩子。
四、教师严把幼儿入园关。严防幼儿将不安全物品带进幼儿园,及时了解入园幼儿的`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五、教师严把幼儿离园关。对陌生人来园接孩子,一看是否持接送卡,二是详细了解其身份,三是及时和激电话联系,否则,不能让幼儿离园。
六、对于不能按时离园的孩子,教师须及时与激联系,了解原因并细心看护,直到激接走为止,严禁将幼儿交给其他人员看护。
要做好儿童的保健工作必须依靠家长的共同配合,对孩子的习惯和行为的培养,要求园所)和家庭必须一致,否则会造成孩子的心理和行为上的矛盾。
1、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
2、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3、儿童如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4、提供宣传资料(如预防接种方面)。
确立与家长的经常联系,增加家长对园的信任,争取家园工作配合与支持。
1、对新入园的幼儿,必须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过敏史、癫间史和身体发育状况,做好新入园幼儿登记及全面体检。
2、班级每月坚持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育儿知识,传递卫生保健信息。
3、每学期定期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后,发现幼儿的缺点,要积极配合矫治、体弱儿管理得到家长配合。
4、儿童定期体检和预防接种,因故缺勤三天了解原因,应及时电话与家长联系,进行补种补检。
5、对个别儿童在园发生的不良习惯和行为表现突出者,发现疫情追访,对造成责任事故或意外事故,坚持探访、看护,解除家长后顾之忧。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95%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90%以上),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一、凡进库的一切物资都要验收、清点、过秤、记账。
二、腐烂变质的物品不准入库,及时清理物品。
三、库房要有防鼠、防蝇、防虫措施,要保持通风干燥。
四、库存物资要做到账、物相符。
五、严格出入库手续,出入库必须签字。
六、库存物资不能借给私人,库房钥匙不能交给他人。
七、库房要卫生、整洁,物资摆放整齐有序。对库内物品心中有数,能及时找出。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意儿童的各项活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为了规范管理,明确教师的福利,不断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我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工资制度与奖惩细则》:
一、工资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工资+考勤奖30元 +卫生保健安全奖20元+行为规范奖100元+福利补贴基本工资:
1、没有接受幼师专业培训的老师入园试用期为2个月,前2个月基本工资500元/月。
2、经过幼师专业培训或有一定教学经验(至少一年教龄)入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650元/月。第二个月签订合同后基本工资为70 0元/月。
3、根据班额(每班20人)基本工资700元/月,每增加一人,基本工资+10元,以此类推,增加两人,基本工资+20元,每班不得超过35人。
4、连续两学期被评为本园优秀教师的可升基本工资10元。
5、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参加本园工作后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教师的,可以将其以往的一年教龄累计到本园,并按制度做相应的工资补助。
二、学历补助
1、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前教育中专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2、持有普通话合格证书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3、具备三年幼儿教育经验并持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可领取学历补助20元/月。
4、持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30/月。
5、持有钢琴等级证书、***书等特色课程证书的将根据特色课程的开设进行补助,补助金为10-30元/月。
三、教龄补助
1、试用期结束,经签订合同后,可领取教龄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二年领取补助20元/月,第三年领取补助30元/月,第四年领取补助40元/月,第五年领取补助50元/月,第六年领取补助60元/月,此后每隔两年递增补助10元;即第8年起领取教龄补助70元/月,第十年领取教龄补助80元/月。以此类推。(以18年教龄补贴120元/月为终端教龄补贴,即20年以上教龄者均享受120元/月教龄补贴)3、用专业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验的老师经园务委员会证实和考核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原有的教龄适当补助。
四、福利补助(补助的金额将会与本园保教费用的提高相对应稳步提高)
1.春节开门红:100元。年货一份。
2.三八妇女节:38元。
3.中秋节:月饼一份。
4.六一儿童节:礼物一份。
5. 教师节:礼物一份6. 生日补助:50元。(生日当月补助)7. 女性员工可领取特殊补助10/月。
8. 美容美发补助10元/月。
9. 奖惩制度
(一)考勤奖。
1、考勤奖金每月30元。
2、具体奖惩参照以下方案为保证幼儿园各时段工作的安全、有序运作,特增设考勤奖,奖励一个月中不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的全勤教工,每月30元。
(二)关于病事假工资的处理:
1、病假满1个月,月考勤奖为零,当月的在岗工资为零,绩效的考核部分为零,月安全考核为零。
2、病假不满1个月,月出勤奖为零,按实际天数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当月绩效工资+当月安全奖÷22.5×病假天数。
3、教工病假期间,其工作由幼儿园统筹安排。
4、事假须提前两天请假,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安排好工作,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不来园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1)事假处理办法为:当月考勤奖为零,并按实际事假天数扣除,扣除方法为:(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月安全奖)÷22.5天×事假天数。
(2)教工事假期间,其工作由幼儿园统筹安排。
(3)旷工处理办法为:除按事假处理方法处理外,将影响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劳动聘用。
5、国家规定的公假及学校规定的公假:按国家规定操作,不影响月考勤奖及年终考核。
(三)关于迟到、早退和调休的`说明
1、如迟到1次:扣除当月考勤奖,迟到二次(10分钟之内):扣除基本工资3%,依次类推。
2、如早退一次,月出勤奖为零,扣除当天的在岗工资(基本工资÷22.5天)
3、调休:
(1)调休必须事先告知领导并获准,突发急事须打电话给园长。
(2)上午一般不允许调休,特殊情况须征得领导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调休离园,下午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可调休离园。
(3)每学期允许两次全天调休。
以上所扣金额发放给代课人员。
(三)教学奖。
1、教学奖每月20元。教学惩罚所扣从教学奖扣除。
2、没有按教学计划和功课表上课。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元。若有特殊情况要临时改变功课安排,必须上报园长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修改。
3、教学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的掌握率必须达到90%,以教学突检和期末考试(学前班)为准,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5-20元,并严厉批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一、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对园内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巡视并做好记录。每日离园做好全园检查,关紧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二、日常值班做好早晚护导工作,要保证安全,不出事故,要妥善组织幼儿各项活动,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假日值班(包括平时值夜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多次巡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一般情况在值班簿上写清楚。
四、寒暑假期间必须认真做好保教工作,遵守作息制度,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不得做私活、不带家人来园,不让幼儿放任自流。
五、假期值班期间要做好报刊杂志保管工作,顺序移交,最后一班要负责交到保管人员手里。值班期间做好来电、来信、来访记录。
六、值班者不得随意将园内物品借出,不得私自动用幼儿园各类玩具。
七、轮到值班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经园领导同意。
为增强学校新冠病毒肺炎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疾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式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生科,学生科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学生科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学生科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2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等文件。根据规定,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必要时学校可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各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出入校门
1.正常上下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走红外线测温门出入校门,同时向值班人员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
2.正常上班期间,出校门必须将规范填写后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的请假条交给值班保安,方可出校门。(开车出校门的也要交请假条。)
3.如果驾驶的车辆没有录入门禁系统,升降杆不能自动识别的进入校门前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登记并出示健康码和旅居史。
4.如果上班前签上到后再出校门且不能在上班前赶回的,也要交请假条给保安。(不交的由保安做好记录报校长室)
二、学生出入校门
1.学生入校时必须佩戴口罩并出示有效期内的.健康码、行程码,按照防疫要求排队经红外线测温门进入学校。
2.放学后学生出校门时必须佩戴口罩并有序排队。
3.正常上课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在校门口接并与保安交接后方可离校。
4.学生病愈返校时,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有效期内的健康码、行程码,履行入校测温消毒手续后方可进入学校。
三、家长出入校门
1.护学岗值班家长到学校后,先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然后进行测温、消毒、登记,再开始值班。
2.家长进入校园前必须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测温、消毒、登记后联系要找的学校老师,并由所找老师与保安落实后方可佩戴口罩进入学校。
3.召开临时家长会时,请相关年级主任或班主任提前和值班保安联系,说明具体情况,同时提醒参会家长严格遵守学校要求进入学校。
四、其他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允许进入学校。
2.如有特殊情况,外来人员先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测温、消毒、登记后联系需要找的老师,由所找老师到校门口接,然后方可佩戴口罩入校。
3.上级各部门检查人员要求入校时也必须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同时进行测温、消毒、登记。保安联系学校领导,由相关领导到校门口接。
一、各班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园长审批后,由后勤助理统一安排购买。
二、保育员在每周一领取幼儿生活用品,由保管员统一登记发放,每月进行统计各班领取数量、核对库存。
三、领取用品有多余时应及时退回,不能在班上积压甚至挪做私用。
四、借用幼儿园财产(包括图书等)须写借条或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时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一、管理费缴费制度:
管理费每个月1280元(按月收取),伙食费每天15元(按天计算)。每个月的收费时间为8——10号,时间是7:30——15:00,周六不收费,家长直接交到财会室,坐班车的宝宝,可以把班车费交给班车老师(用纸包好,写好名字,班级)代为转交。收取的费用是当月的(1——30号)的费用,(希望家长能够准时完成此项工作,因为提醒家长缴费也是我的工作职责,我更希望家长能配合我的工作,让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照顾孩子身上)。
二、出勤制度:
1、为培养幼儿诚信,如果幼儿因事假或病假不能正常来幼儿园,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如实告知班级老师请假原因,周六不做要求。
2、因幼儿因病/因事一整月不出勤(月初1号——31号),需缴费300元管理费。若宝宝第一个月不出勤,第二个月在缴纳托儿费之前仍不出勤,视为幼儿放弃在园学位幼儿园为幼儿办理退园手续,如果家长在退园后再送宝宝入园,不能直接进班级,需到财务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园。
3、管理费整月收取,幼儿当月只要出勤。
解释说明:需要家长理解的是,您的孩子不出勤,但是幼儿园仍要接待其他孩子来园,老师正常工作,所有开销都在正常支出,我们鼓励孩子出勤,鼓励孩子出满勤,只有保证孩子出勤,才能得到连续的教育,对幼儿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三、晨检制度(幼儿园不是治疗机构,所以,我们只能对疑似的病例进行排查,努力减少幼儿园内流行病的传染机率)
1、坚持每天对幼儿晨检,如晨检发现幼儿身体异常(如:咽部红肿,嗓子,手,有红点,发热,腹泻等症状)请家长带幼儿回家休息观察,待症状消失后再来园。
2、老师每天为宝宝进行体温测量,检查口腔,嗓子,手脚,肛门,如果宝宝在园内体温超过37、2℃,请家长接宝宝回家休息,在退烧后24小时无任何症状方可来园。
解释说明:因为孩子从家庭生活走进集体生活,生活的环境变化了,接触的人也多了,原本从母体带来的抵抗力渐渐的消退,而孩子自身的抵抗力还在慢慢的建立过程中,因此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特别容易生病。所以在家也请家长仔细观察宝宝的嗓子,手脚和肛门,有无异常,尤其是宝宝的口腔,因为好多病毒先从上呼吸道开始感染的。对隔离回家的孩子家长要及时给宝宝用药,注意休息,避免病情加重。如果宝宝身体有任何异常请家长第一时间通知老师,我们会根据情况对班级里的其他孩子进行检查。如果宝宝的情况严重,老师会尽量抽时间陪同家长一起去医院进行检查,或者是带着园医家访,您的孩子走进幼儿园就是我们共同的宝贝。
四、接送幼儿制度:
1、7:30——8:00家长送宝宝来园,待宝宝晨检合格后家长再离开。
2、家长送宝宝来园后,如果想了解孩子的情况可在一楼监控下看,请不要上楼在班级门口观察。您的出现如果被宝宝发现,会影响到宝宝的情绪。一楼监控开放时间是:7:30——3:30,因为3:30后各班老师要给宝宝们整理衣服,为了避免安全隐患发生,所以请家长自行离开,谢谢配合。
3、家长接宝宝的时间是4:15在一楼正厅,如有特殊事情的家长或新入园的宝宝考虑早接可和老师打电话联系3:50可接走宝宝。接宝宝的家长请按先后顺序站在班级指定位置排队,由老师按家长先后顺序送宝宝。如有事情和老师沟通的家长在所有宝宝送完后留下来和老师交流。
4、因幼儿园是弱势群体,离园期间大门时开放的,为了宝宝的安全,家长接宝宝后请直接离园,不要在幼儿园内玩耍。
5、如有家长开车接宝宝,请家长避免把车停在幼儿园大门、交叉路口附近,以免影响其它车辆通过。
五、带药制度:如果因为宝宝身体需要带药,请家长一定要把所带来的药品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时间,及注意事项,如不完全满足以上条件,老师以保护幼儿身体健康为主,有权拒绝给幼儿服药。带药剂量为一次用量,不要带多,最后要签上家长的姓名(班车也一样)。按上级规定,园里仅可中午为宝宝服一次药,请家长合理安排服药时间。
解释说明:
1、幼儿在园期间不能给服用三类消炎类药品,如:青霉素、头孢、阿奇霉素等。
2、幼儿在园期间不能服用退烧药,宝宝发烧37.2度老师给家长打电话来园接宝宝。
3、幼儿在园期间不能服用抗病毒类药品,如:利巴韦林、板蓝根、病毒灵等。
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及时改进与完善幼儿园各项工作,协调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和谐发展,促使家园双方密切联系,形成合力,为孩子今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成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制度: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工作的在园幼儿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班主任提名推荐或家长自荐,由园方行政领导审定。
3、家委会成员每学期参加至少4次会议,广泛交流幼儿园、年级、班级的学习、活动情况,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并将所了解到的新信息、新观念及时带到有关部门或者班级中去。
4、家委会成员每月1-2次来园参与幼儿园相关领域的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建议。
家长委员会职责:
1、听取、联系、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保教水平、教育质量、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2、积极跟进幼儿园各级管理层对家长们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家长。
3、宣传幼儿园教学成果和向幼儿园提供教学改革信息,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舆论的氛围。
4、向家长宣传教育政策,帮助家长端正教育观念,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迫切性、目的性,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的观念。
5、参与幼儿园重大活动策划,提供挖掘周边资源,帮助促进幼儿园发展。
6、积极参与,配合幼儿园和班级开展各类活动,协助幼儿园加强科学管理。
7、有义务主动为幼儿园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一、安全防护
幼儿的安全防护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责任到人。各班老师尽职尽责。
二、学习内容
各班级除认真上完所配发教材以外,须另附生字、唐诗、儿歌、歌曲、三字经、(美术)、舞蹈以及各种游戏等活动的充分补充,以丰富幼儿的文化生活。具体实施安排在每月每周的课程计划里。
三、家长会
每个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家长会,与家长沟通交流,促进家园共育,期末总结汇报孩子的特长及日常表现。
四、业务交流
加强幼儿园老师的综合素质,每个周末进行一次例会,探讨一周的工作利弊,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五、生活事务
幼儿园生活事务,每个老师轮流值班。值班日为值班责任人。
六、爱岗敬业
师生团结,爱岗敬业。共同努力把淮北少林武校艺术幼儿园的声誉提上去。
增强XX幼儿园疾病预防与控制カ度,提高师生(幼儿)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幼儿)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按传染病防控エ作要求,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安全档案资料,对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登记,注明购买时间、设备名称、设备价格,并做好维修记录。记录规范,不错记漏记、随意涂改。
2、隔离室按疫情防控配备要求:观察床、桌椅、防护衣、防护手套、呕吐物处置箱、量板、消毒灯、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
3、定期组织人员对设施、设备认真普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平时思想要重视,以防患于未然,确保使用时的安全。
4、每周对隔离室的桌椅、床围栏、玩具用1:200的消毒剂消毒。不能浸泡的玩具、图书需放在阳光下暴晒3-4小时。
5、隔离室内专用隔离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汚染,无安全隐患。
6、注重平时管理、维修、保养工作,以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7、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私_取用隔离室所有设施设备。
8、各种设施设备属于固定财产,实行保健人员负责制,如有变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发现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这次的培训虽然用了一下午的时间,但是内容非常的充实,而且有理有据地将制度的所有内容都解释的非常清楚,这对新老师们来说,是一次了解幼儿园的非常好的机会!
今年,虽然我们的正是员工非常多,但是对幼儿园的制度、发展史真正透彻了解的人并不是很多,所以从幼儿园里的发展开始,逐步深入的了解幼儿园,并且在介绍的过程中,逐步渗透的加入进幼儿园的制度,实例并举,让所有的老师在案例中了解每一条制度的由来、对老师的要求和对家长、孩子们的带来的益处。这对新老师们来说,是一次非常好的了解幼儿园的机会,让老师们知道我们是实实在在做教育,设身处地为孩子们,贴心为家长的,让新老师们知道我们每一条制度、每一项规定都是由实践中来的。
关于“泰迪”的故事,我们不是第一次了解,但是却实实在在印在了自己的脑海里,每一次阅读都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收获。我们不得不说那位老师是一位成功的教育家。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在其成长路上时刻引导他们的老师们,但是作为孩子们的老师,我们在对孩子们实施教育的时候,能否将之前老师实施的教育与现行的教育衔接起来,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顺利的过渡,而不会出现教育的断层,这是最基本的。同时,我们在对孩子们实施教育的时候,不论什么时候,都应该从关注孩子们的身心发展开始,这是基础的,孩子们的心理健康了,其余的学习、生活才会有更大的进步。同时,这对老师们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不但要教好孩子们更要时时刻刻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动态。
一下午的培训,看似时间短暂,但是我们的收获却不是只言半语就能描述的清的。唯有把我们学习到的内容切切实实的用到孩子们平时的一日生活中,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幼儿园教师而努力才是最根本的。
一、组织情况
本届园级家委会成员计划由有16人(每班选2名)组成,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3名。积极配合校方家委会的指导,积极为幼儿园活动出谋划策,协助参与幼儿园大活动的组织管理。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每一个家委会的委员都是学校的主人,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三、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1、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办园理念、协助幼儿园开展各项工作。
2、及时向园方反馈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沟通工作。
3、协助幼儿园组织实施各种大型活动。
4、在家长中起好带头表率作用,积极配合幼儿园工作。
5、关心幼儿园的安全、卫生、营养等工作。
6、参与幼儿园安全管理,协助幼儿园做好幼儿园电子接送卡使用工作。
7、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8、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9、积极撰写育儿文章,及时上传幼儿园网站。
四、具体工作
1、对幼儿园营养情况进行监督、不定期检查幼儿伙食情况,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自己对幼儿园伙食情况的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向幼儿园园报投稿,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经验的交流。
3、积极为幼儿园大活动的开展献技献策,并做好参与和各项协助工作。
4、家长是幼儿园形象的维护者、幼儿园品牌的宣传者,家委会要真实、客观、公正、全面地宣传和介绍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情况,协助幼儿园及时把办学情况反馈给家长,主动宣传幼儿园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为提升幼儿园品牌作出努力。
一、工作时间
1、除非得到值日园长的许可,员工(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2、员工(教职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应根据部门主管所编制的工作时间表执行,园长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时有权变更该表。
3、如因工作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非正当理由不得推脱,违者以旷工论处。
二、考勤
1、员工(教职工)上班前必须在打卡机打卡或签到。
2、需要穿着工作服的员工(教职工),到岗时应穿好工作服,否则视为违纪。
3、员工(教职工)须亲自签到(打卡),如随意委托他人签到或代其他员工(教职工)签到(打卡)视为违纪。
4、因公外出或外勤未能按时签到者,应经部门主管在考勤表上签注。
三、出勤
1、员工(教职工)必须按排班时间工作,按时履行职责。不得缺勤或迟到、早退,未经值日园长批准不得私自调班。上班期间有事外出须向值日园长请假,否则视作矿工。
2、在工作时间内员工(教职工)应告知其直接上司其所在地点,以防止工作上的任何失误。
3、通过欺骗或制造假象而获准或试图获准缺勤视为旷工。
四、教师礼仪规范
(一)举止文雅
1、举止温文得体,不失教师风度,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堪为幼儿表率。
2、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3、在幼儿、家长和客人面前不嬉戏,不开过头玩笑,不讲牢骚话。
4、在园内外遇到各种冲突时,以礼相待,不做失礼之事。
5、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工作时间不吃零食。
6、不私托家长办事。
(二) 仪表端庄
1、仪表端庄典雅,潇洒大方。
2、衣着整洁、美观大方,不追求奇装异服,不穿露脐装和吊带衫,不穿拖鞋带班时不穿高跟鞋。上班时间按规定,要求穿园服时必须穿戴整齐。
3、头发整齐光洁,带班时间不梳披肩发。
4、不浓妆艳抹,上班时间不佩带明显首饰和其它奇异的饰物。
(三)语言文明
1、工作时间一律讲普通话,语言恭谦,表情友善和气,待人热情。
2、谈吐文雅,不使用粗俗语言,不恶语伤人。
3、谈话语气得体,语调适中,谈话时要注视对方,以示尊重。
4、多用“请”、“谢谢”、“对不起”等尊重性词汇。
(四)礼貌待人
1、真诚待人,懂得尊重,接待幼儿家长和来宾,笑容可掬,主动让座。
2、同事间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不猜忌,不背后议论他人,不传个人隐私。
3、尊重幼儿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幼儿打招呼时要及时还礼应答。
4、按时参加会议、活动或其它集会。听取别人发言时,做到专注、有耐心,并做好笔记。
5、集体活动时关闭通讯工具的铃声,带班或会议时间不接外来电话。
(五)考核标准
1、礼仪检查分为常规检查和突击性检查,违反我园礼仪规范标准,发现一次提出严重警告,并记录在案;累计发现两次则罚款50元;累计发现三次及以上则做辞退处理。
2、员工(教职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把工作制服、鞋洗干净退还给仓库,否则须按原价偿还该制服的费用。
五、工作职责
1、员工(教职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幼儿园制定的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教职工)应服从部门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3、员工(教职工)应按操作规程工作,按规定保养各类设备,下班后按要求关好本人负责范围内的各类办公设备和水电设施等,并做好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4、各部门主管、级长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评。部门主管、级长由直接上级负责考评。考评可作为奖惩、培训、调职、辞退、加、减薪的依据。
5、应准时出席幼儿园、部门会议或培训课程,并按要求签到。
6、员工(教职工)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幼儿园规定的工作进度完成工作。
7、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权限认真履行管理责任。
六、安全检查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将非个人物品带出幼儿园。如经发现幼儿园在职保安有权检查没收并上报办公室处理。
七、私人客访及电话
1、工作时间内,员工(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会见亲友,不得在非工作地方闲逛。
2、除非工作需要外,员工(教职工)不得在其它部门逗留,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进入幼儿园任何非你工作的区域和部门。
3、当班期间员工(教职工)不得随意接、打私人电话。
八、吸烟
不得在幼儿园内吸烟。
九、受伤及意外事故
1、如果小朋友或员工(教职工)受伤,或在幼儿园范围内发生意外,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及值班园长,并要及时通知家长,伤情较重的应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应予受伤小朋友或员工(教职工)以帮助,但切勿代表幼儿园承担责任或作出某种承诺。
3、为保证个人及同事的安全,请及时将可能引起事故的不安全的因素及危险状况报告部门主管和办公室。
十、闲逛
工作时间任何员工(教职工)不得在非工作地方闲逛。
十一、保密
幼儿园员工(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幼儿园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服从上司
绝对服从上司是每个员工(教职工)的神圣职责,员工(教职工)应切实执行直属上司指派的任务,倘遇疑难,应先向直属上司请示,必须履行“先服从后上诉”之原则。
十三、上班和下班
员工(教职工)必须依照编订的当值时间表上班。在工作时间内,经常迟到或早退者,不但损失升职、提薪之机会,且有被开除之可能,任何换班换休者,须事先经值日园长批准,否则作旷工处分。
一、认真招待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思想。
二、严格招待岗位责任制,不在班上干私事。
三、为人师表,言谈有度,为孩子作表率,老师之间互相尊敬。以老师相称,以礼相待,态度和蔼,不打闹,不议论别人等。
四、全园职工衣着整洁,发型大方,不配带发饰物,不化艳状。
五、不吃不拿不私分园内一切财物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不借用园内幼儿物品,不用幼儿用具,不躺不坐幼儿床。
六、不准接受家长礼物及馈赠,不利用幼儿及家长拉关系办私事。
七、工作人员衣物及杂物一律不准进幼儿活动室,睡觉室,工作人员不在岗位时间吃食物,吃饭,上班时间不准吃早点。
八、全园教职工都需要说普通话,教养员无论课上课下都必须说普通话,并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拿放东西轻)。
九、职工家属和孩子一律不准进入幼儿园活动室、睡觉等。
十、幼儿教学活动时,工作人员一律不准随意进出活动室,以免分散幼儿注意力,不得在幼儿活动室喧哗。
十一、不得骑车出入园所,自行车需放在指定地方,保持园貌整洁。
十二、幼儿内不乱堆、乱放,做到五化(美化、净化、安全化、儿童化、绿化)。
十三、园内各班发现传染病及其它事故需及时报领导和家长,不准隐瞒弄虚作假。
十四、园所工作人员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统一安排,服从调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树立全局观念,共同做好工作。
十五、在一切为了孩子的共同目标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搞好园内、班内团结。求大同存小异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六、模范遵守幼儿的一切规章制度。
入冬后,各园将开始用空调来取暖,根据卫生保健的要求,幼儿园活动室取暖温度应控制在16-20度左右,温度不宜过高,尤其不能超过20度.最好保持室内比室外高8摄氏度,因为室内外温差过大,不利于幼儿室内外活动的交替进行;室温过高,还会导致空气过分干燥,呼吸道黏膜干燥、下降,加之温暖室内有利于各种病菌繁殖生长,易引起幼儿各种呼吸道疾病。为更好地为幼儿提供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保持适宜的温度,以及切实保障空调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特制定空调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的冬季保健,要求各班,在室内温度低于8度时,可开启空调,温度设置在16-20度之间。并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三开”“三关”。
“三开”,是指在幼儿进活动室前、午睡前、起床前开。因为此时幼儿脱掉外套,室内温度应不低于16度左右,使幼儿很快适应环境,以免着凉感冒。“三关”,幼儿户外活动前、入睡后、离园前及时关闭空调。因冬天室内外温差较大,户外活动前15-20分钟关闭空调,可以使室内温度更接近室外温度,孩子熟睡后,被窝里已经足够温度,此时把空调关掉,可以帮助孩子更安静地入睡。
二、空调开启时关好门窗,定时开窗通风。每二小时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证空气流通。(因为开空调时紧闭门窗,时间长了会导致室内缺氧,细菌、病毒也会趁机大量积聚,易感染疾病)
三、选择适宜出风角度,出风口方向不能对着幼儿。冷气流比空气重,易下沉,暖流则相反,所以制冷时出风口向上,制热时则向下,调温效率大大提高。
四、使用空调中,空气比较干燥,及时给幼儿多饮水。进出空调间教师及保育员要关心幼儿的衣着情况,避免过多或过少。
五、保育员每月清洗过滤网,保证空调清洁。(清洁时注意方法,避免损坏过滤网)
六、空调由保育老师控制好开机和使用中的状态设定。开机时,设置高冷高热以最快速度到控温目的。温度适宜时,改中、低风,减少能耗,降低噪音。注意安全使用,周五离园时扳下控开。
教室内开关空调由当月保育老师负责。两位教师各自负责其带班期间空调的开关。如造成人为浪费,责任人将适度承担幼儿园电费支出。
全体教职工必须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要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为保证室内恒温,开空调时关闭门窗;保证适度的新鲜空气流通,定时开关门窗。使用完毕,应按要求及时关机、断电。下班前要检查空调是否已经关闭。
(一)饮食管理
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激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幼儿龄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匪。
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幼儿伙食。
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按时开饭,幼儿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三十分钟,保证幼儿吃好每餐饭。
(二)科学饮食
食谱要适合幼儿的龄特点,使儿童能吃到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营养素的损失。
少吃甜食,晚坊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汤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三)饮食卫生
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消毒液擦洗干净。,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一、教玩具使用制度:
1、未经教具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取用教具。
2、需用教具一般提前半天或一天到教具室借用,并填写借用时间、教具名称和数量,要及时送还。
3、电化教具一般当天借还,要转借时需办理转借手续。
二、教玩具管理制度:
1、对各种玩具、教具必须全部编号登记,分类保管,对新添教玩具要及时通知各班教师,以便提高教玩具的使用率。
2、教玩具要保持整齐、清洁,教玩具都要分类存放,取用方便。
3、手风琴、电子琴、录音机、投影器、图片一般不外借,如需外借,一律做好登记。
三、教玩具更新制度:
1、每年对教玩具进行一定数量的更新。
2、使用教玩具人员,正常损坏了教玩具,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合理及酌情处理,由于不负责任而造成的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幼儿阶段是儿童身体发育和机能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合理均衡的营养、充足的睡眠、充分的锻炼是幼儿身体健康的基本保障。”由此可见,幼儿园开展户外活动对幼儿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均对幼儿园户外活动的开展有明确的硬性规定:“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但事实上,有的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有限,没法开展户外活动;有的幼儿园为避免户外活动安全,缩减活动时间;有的幼儿园实施“小学化”教育,少有户外活动;还有的幼儿园户外活动流于形式,没有质量。那么如何保证有质量的两小时户外活动,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下面结合实践谈谈体会。
一、活动时间需因时因地安排
合理的时间安排是保证两小时户外活动质量的重要前提。两小时户外活动要合理地安排在一日活动中,不仅保证户外活动时间的充足性,也有利于户外活动常规化,又使一天的教育教学动静交替。具体安排包括:半小时早锻炼、十五分钟早操、半小时上午户外活动(包括户外教学活动)、半小时餐后散步和自由活动,十五分钟午间操,半小时下午户外活动。“过热或过冷的地区可因地制宜,选择适当的时间段进行。”因此,时间安排还应根据不同的季节特征进行适当的调整,如冬季比较冷,不便开展早锻炼,则适当提早和延长上午的'户外活动时间。夏天比较热,则适当提早和延长早锻炼时间,减少上午的户外活动时间。
二、开展亲近生活的户外活动
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是教师以多种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教育过程。教师要充分利用户外活动各时段精心组织,以丰富多样的户外活动锻练幼儿身体的协调性、灵敏性、平衡力和耐力,满足幼儿游戏需求和探究欲望,培养幼儿合作、竞争、坚强、勇敢、责任心等品质。
首先要精心制订活动计划。根据《纲要》和《指南》关于健康和其他相关领域各年龄段的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幼儿兴趣爱好及主题教学,精心策划以体育游戏、角色游戏或其他探索游戏为主的户外活动,内容的选择要突出趣味性、科学性和整合性。
日常户外活动主要有拍球、跳绳、踢毽子、跳房子、丢沙包、跳皮筋、走平衡木等技能性活动(适合早锻炼);经典的体育游戏,如小班《切西瓜》、《吹泡泡》、《网小鱼》等;中班《送信》、《揪尾巴》、《小白兔找山洞》等;大班《贴人》、《电羊》、《荷花荷花几时开》等;传统的民间游戏,如《丢手绢》、《老鹰抓小鸡》、《抢四角》、《炒黄豆》、滚铁环等;与主题教学相结合的其他游戏;在园内各大中型户外玩具及戏沙池、戏水池等处的区域游戏(适合下午户外活动);集运动性、趣味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的形式多样的早操。
除了日常户外活动,还应组织一些大型活动,渲染活动气氛,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如召开春、秋季幼儿运动会、户外活动观摩、亲子运动等。可经常带幼儿逛公园、远足、郊游等,丰富孩子的生活经验,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开展社会活动,如参观博物馆、消防队、小学、邮局,开展“环保小卫士”、“文明小使者”、“种植小能手”等活动,让孩子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能力。
三、购买玩具与自制玩具结合充实活动材料
活动材料是否能引发幼儿的兴趣,是否有利于达到活动目标,是户外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关键。
户外活动材料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大中型户外玩具,如多彩世界、秋千、攀岩墙、荡船等,体育活动器材如平衡木、海绵垫、体操圈、哑铃等。
另一类是自制户外活动玩具,如用易拉罐自制的梅花桩,用酸奶瓶自制的拉力器,用可乐瓶制作的流星球等。大中型户外玩具和体育器材由幼儿园根据活动需要和人数配足配齐,相对比较耐用、固定。
自制户外玩具是幼儿兴趣、健康发展目标及主题教学需要的补充材料,要体现环保、安全、轻便、实用、有创意、一物多玩的特点,要求人手四件以上。
自制玩具可发动家长,带动孩子一起制作,以保证玩具的数量、质量和实用性,强化家长的参与意识,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有的家长心灵手巧,做出的玩具精致而富有创意,如用塑料盖和毛线做的贴有自画卡通太阳图案的飞盘,用废旧自行车配件制作的美观、耐用的小推车,用竹片和塑料袋做的小鱼风筝等,这些精致而有创意的玩具不仅引发孩子的活动兴趣,有效达到活动目标,还能激发孩子的探究、想象和创造性思维。
四、软硬件条件协同发展让安全防护周密细致
安全是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的保障。保障幼儿户外活动安全关键要做好周密细致的防护措施。首先要保证活动场地和器材的安全,幼儿园要有专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其次保教人员要按时到位,每班必须有两位老师到场组织、指导并监护幼儿的活动。再其次教师要加强安全教育,教给孩子正确的玩法和应注意的事项,增强孩子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此外,要建立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班额,如此层层把关,构建户外活动安全屏障。
总之,只要持之以恒,用心去做,两小时户外活动一定能保证质量,有所成效,有益孩子的身心健康。
一、德育工作(占工资30元)
职业道德教育,严禁体罚幼儿。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不动粗,不骂人。
二、教学工作(30元)
1、加强教研教学活动。做到积极探索、共同研讨、大胆改革,
2、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学计划。
3、各教师要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严格地按时按质按量作出教学计划的实施方案,认真备好课、授好课,批改好作业。
4、上课时间一切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课室内外座谈或闲谈,如当班时间无人看班,出现一切事故由当班人负责
三、工作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切实做好当天考勤登记。每月累总考勤表,由园领导审查,并在全园教师会公布,以便互相监督。
2.上班要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禁止上班时间闲聊、打电话、办私事等。如有急事须向园领导请假,凭请假条请假,先斩后奏作旷工论处;请假二天内的由园领导安排,请假一节课扣3元,请假一天扣20元,学习、公差、住院除外。迟到扣5元,打电话、过班、闲聊、办私事扣10元。骂人,打人,动粗扣10元。家长投诉一宗20元。故意不接学生的扣10元。
3、各种会议以及各项活动,有关人员必须依时参加,在会议期间,做好会议记录。
4、学期结束,各班的教学用具应归还幼儿园,并保证完好无损。
5、班级教职员工要认真积极地协助厨房工作人员做好幼儿用膳工作,调剂余缺。保证幼儿吃好、吃饱。
6、要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卫生,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四、室内外卫生管理规定
1、执行上级的批示和决议,贯彻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健制度》,并成立卫生检查小组。
2、各班级必须每天打扫一至二次室内外卫生,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讲究环境幽雅,整齐干净,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如发现没扫地的一次扣2元,查没扫干净的扣1元,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给予警告批评。
3、教室内台、凳、玩具以及幼儿床上用品要摆放整齐,美观有条理,方便使用。
4、幼儿的床上用品应经常或定时地进行清洗晾晒,茶杯面巾等也要经常做好消毒工作,坚持每天冲冼厕所,保持厕所内清洁无污垢,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5元。
5、早上上课前必须点清人数,并做好记录。看睡的教师每天要帮小朋友穿好衣服,叠好被子,搞好卫生,如检查到一项没做好,一次扣5元。
6、轮值看睡的教师不准在睡室做任何私事,认真做好自已的本分工作,照顾好幼儿的睡眠。
7、检查人员不定期检查全园卫生,并公布在宣传栏。
五、安全规定
1、成立安全检查和突发事故应急小组,并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及防护措施。
2、各班教师要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夏天做好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定期清洗、消毒玩具,保持睡具、玩具的清洁卫生。
3、全体教职员工应全面关心幼儿生活,注意掌握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注意天气变化,及时给幼儿穿脱衣服。
4、严格执行幼儿接送手续,各班要认真掌握好每个前来接送幼儿的家长、亲属或人员情况,预防他人冒领。否则,一旦出事,应追究当班教员责任。(包括一切经济责任)
六、其它各项管理规定
1.教师必须7:30来到园,拖过算迟到。对家长和小朋友要有礼貌。上课或早晚接待时不准擅自离开教室,经发现离开教室者,一次警告,二次以上作缺课论处。
2.各科任教师必须对教学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教学,要求各班科教师开学初写好一份教学计划,班主任要有班务计划、并做好各项记录。期末写好各类工作总结和一篇论文。
3.按上级的各项要求,能备好课、上好课、批改好作业,每天作业应写上日期。
4.班主任能按幼儿园的要求,做好班各项工作,不准出现任何事故。
5.值日教师每天来园后,巡查园内清洁、学习、活动纪律和搞好卫生等情况,并能把各班学生、教职工考勤和园内外卫生记录好。值日领导能检查和督促好本周内值日教师并能作好园内的教学活动情况记录,记好当天教职工的考勤、上课、教学活动、学风纪律、礼貌处理好一周内幼儿园统一布置工作。
6.辞职应向园长递交辞职信,园长接收日起一个月后结算所有工资,并加补贴50元。不到一个月按基本工资计几天发多少工资,满一个月能拿奖金的按实际情况计算。违规扣除违约金200元.
7.坚决杜绝损坏桌椅、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发现扣发当月所有领奖金的机会。
1、根据季节,按卫生部门的指示与安排,为幼儿进行各种预防接种,提高他们对各种传染病的免疫能力。
2、新生入园时应仔细询问入园儿童的家庭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等儿童的健康情况。
3、接种前幼儿园要向家长和幼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注意事项,每次注射疫苗,除禁忌症外,要求每个幼儿都要注射,不能遗漏。预防接种率应达95%以上。
4、有严重慢性病(如心脏病和肾炎等)者和发烧者不注射。
5、注射后要告诉儿童保持局部皮肤清洁,避免进行剧烈活动,出现一般的红、肿、痛是正常现象。
6、注意观察幼儿的反应,反应过激者,要及时送往医院处理。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幼儿园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幼儿园各功能室,由幼儿园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黑板、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幼儿园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园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