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通用32篇)
一、基本要求
1 、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制服,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戴首饰、不蓄发、不蓄胡,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 、上班期间对待师生、家长、来宾要热情有礼,耐心解答家长、来宾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家长、来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熟悉本校教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带班级、相貌特征及兴趣班老师常规出入本园时间等,熟悉教学楼各大小设施等情况。
4 、必须掌握打卡机、门禁系统、音响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的使用方法及电话如何转接到各班级的方法。
5 、要与学校保安员、社区保安员及辖区民警保持密切联系,要熟悉园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紧急状况下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向派出所请求支援。
派出所报警电话:110
6 、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来访登记》、《保安巡查登记》、《紫外线消毒灯记录》等表格,要求字迹清楚,项目内容全面准确。
7 、对待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园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守规章制度,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将师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摆在首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1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校园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
2 、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如遇匪情、火灾、报警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同时要坚守岗位,把好大门关,协同其他保安员共同作战。
3 、上下学时间开放大门通行,到校园门口协助接送学生;正常教学时间段关闭大门,严禁离岗时不锁大门。
4、本园家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儿,未带接送卡的家长需填写接送记录,严禁无卡不填记录的陌生人接送幼儿。
5、值班期间负责协助监督教职工打卡情况;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转接各教室分机号码;邮件、报纸、杂志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准时播放早操、起床等广播。
6、保持保安室、保安亭卫生、整洁;保持操场、门面、大楼外观整洁,及时清扫垃圾和落叶,保持美观(包括条幅、宣传画、通知、玩具等的摆放)
7、对进出幼儿园的物品需进行检查。特别做好搬出幼儿园物品的流水帐登记工作。
三、来访登记制度
1、周一至周五8:30—18:00,除本园教职工与幼儿外之任何人(包括家长),均不得在任何时段进入幼儿园。
2、18:00后需持卡进入校园,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园。
3、对外来人员(教职员工的客人、领导、亲友,各类访客、装修作业等人员)必须先登记有效证件(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问清楚所访问师生的姓名或办公室等,经电话确认后,由被访问联系人到值班室签字确认,方可一同进入,或由保安员保安引领来访者到相应工作联系人处。
4、工作时间内家长送来幼儿园日常用品,做好登记并准确送至所在班级请老师签收,或通知幼儿所在班级教师下楼领取、签收。
5、对于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6、对待来访者应礼貌待人,使用普通话交谈,具体要求见《来访人员接待制度》
四、安全巡查制度
1 、教学时间段经常巡查校园各楼层情况,上下午各巡查校园周边一次。值班期间除巡视外应在保安亭办公。
2 、夜间1:00及4:00巡查两次,重点检查教室及办公室财产、消防设施、水电开关等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向园领导报告,做好检查记录。小憩应建立在按时完成巡逻任务的前提下,听到监控器报警,应及时查看。
3、门岗、保安员应协助夜间对各教室门、窗、水、电的安全抽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每天22:00开消毒灯,每天一小时,检查消毒灯管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22:00;22:00—7:00开热感器;全天24小时开放视频监控系统。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节假日所有校园场所不对外开放,遇到恶意翻越栏杆入园的未成年少年,要及时清理出校园,并进行登记、教育。
6、密切关注夜间天气变化,树立防风、防雨、防雷的安全防范意识。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国家(园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 “ 四防 ” 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 “ 五知二会 ” 。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值班、来客登记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认真负责校门口及其周围的安全工作。
2、认真盘查外来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入校。
3、来校办事的外来人员要先登记,按规定认真填写有关内容,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后方可出入。
4、接好电话,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学校负责人。
5、值班记录本要认真填写,细心交接,妥善保管及时更换。不得丢失, 缺页,乱涂乱画。
6、不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学校公共财产出入校门。
二、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活动。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班主任每天要对教室内各种设施巡查一遍,发现不安全问题,当天通知总务处主任,及时维修、整改。
2、校外活动。班级组织校外活动要先请示政教处。经政教处同意后,方可行动。并认真准备好各种安全措施。活动结束后要到政教处汇报活动情况。
3、班主任要经常与学生谈心、当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医生。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与学生谈心,与家长沟通交换意见,报告政教处。
4、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病假请假制度》、《学生事假请假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5、每学期针对学生安全问题,开好1 —3 次主题班会。办好班级安全专题板报。组织好收听、收看安全教育节目。
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制度
1、对于学校各重点部门,工作人员每天离校前必须将报警器打开,关好门窗、落锁。每天到校必须将报警器。检查一遍,发现故障及时解决。
2、总务处确定专人每学期两次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更新。对每件消防器材应有编号,每次检验要有记录,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3、学校设施安全,由总务处每天进行常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定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安全状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警钟长鸣。
四、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设施由各分管人员认真保管、维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总务处整修。不安全的器具,对学生有危险的器具,任课教师应立即停用。确保学生安全。
2、教学仪器中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规定,单独保管、单独存放、单独建帐。教务处定期进行检查。
3、危险品、易燃、易爆仪器及物品的添购,需由实验管理员每学期初造计划,说明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添购数量,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校长审核后执行。
4、教务处每学期两次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仪器中的不安全器具、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校长。
5、各实验室、教学楼、办公楼,要做好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人员疏散方案。对实验室管理员定期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学习。训练应急操作动作,明确应急对策方案。
6、各实验室、保管室每月要有安全自检记录,保证教学设施完好、安全使用。
一、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五、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六、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七、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职责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职责。
管理员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管理员按相关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管理员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学习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管理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管理员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接班后应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处的门窗、电器是否关闭,并锁好各楼的大门锁。
二、按时打开和关闭报警器、路灯,并检查有关设备的使用情况。
三、每小时在校内巡逻检查一次,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视。
四、接好电话,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及时通知领导。
五、夜班期间,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对确需进校的人员、车辆要做好记录。
六、任何人无领导批条,不能携带公物出校。
七、值班期间不准睡觉、会客,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治安防范安全检查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加强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治安防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健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
三、各专职责任人实行每月排查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根据时间、季节、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对检查出来的治安、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记录、汇总,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或校领导,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有针对性地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要制定出整改措施,把整改结果记录上报。
六、对每次不安全因素的检查情况,要认真登记,并要妥善保存。“预、查、防”一体的安全预警制度学校将在各种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造册归档,并制订相应排解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经常查阅预警档案并就预警内容及时提示领导。主管安全工作领导要定期查阅学校安全预警档案,及时督导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一、预:就是预设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意外伤害事故,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查:根据预设安全隐患和上级要求,或在特定情况下,对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或对相关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进行硬件隔离,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协助解决。对查过的设施要求绝对安全。
三、防:根据预设和排查情况,对可能由学校内部因素或外部环境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防范。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分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特制定如下实验一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的电、水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谢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三、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不准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的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定进行实验。
五、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程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
六、坚持安全防洪检查制度,及时发现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为确保学校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经学校研究,在学校实行消防工作逐级负责制。
一、对本部门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二、积极抽调得力人员参加学校义务消防小组。
三、定期进行本部门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四、制定本部门用火、防火险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依据以上条款,学校按年进行检查、监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部门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成立校护卫队。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街道办和区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5、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局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1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食堂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街道办和区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9、护卫队名单
总指挥:袁立
队长:李志飞
成员:章湘辉、王卫红、李彬林、邹志权、罗显雄、邹一贞
胡丁华、张宏度、肖石林、杨泽辉、邹日晖、曾松青
段正尧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综治工作的指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我校“平安校园”的建设,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除日常值周制度外学校另设安全保卫小组。组长谢飞;组员沈黎松、宣永华、宋超、黄伟良、王陆军、王伟峰、夏杭、冯建焕、屠秀强、张继钟。保卫小组协助值周教师实施学校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巡查,校园安全保卫小组分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加强学校外围巡视,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遇到危险情况要及时排除,以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值周领导及值周老师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放学时间对停放在学校大门左右50米禁停区范围内的车辆及时劝阻和疏导。同时关注校园周边有无可疑情况。
3.实行教职工节假日及寒暑假轮流值班制,负责校园巡视,处理偶发事件。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公安部门,做好每日值班记录。
4.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管理,专聘生活指导老师负责日常生活起居管理,晚间由值班教师、生活指导老师、保安等共同负责管理住校生的安全。
5.加强安全防范,各办公室、教室在静校时,要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贵重物品不放在办公室、教室过夜。节假日将各类出借的教学仪器交学校专门负责人统一保管。
6.传达室保安人员要切实执行《保安门卫制度》、《传达室保安工作职责》。
7.加强对临时务工人员的管理。
8.校安全保卫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总结,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园内实行早上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周人员、医生、门卫、保卫员四层晨检把关,观察幼儿情景,收集家长意见,防止幼儿跑出。
二、严格交接制度,幼儿一律由家长接送,特殊情景由别人代接送,必须凭接送卡,否则不放行。
三、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班,擅离职守,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处理不得隐瞒。
四、带幼儿户外活动,必须由三人以上照看,并在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外伤事故发生。带幼儿离园活动,必须上报园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带出。
五、严禁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安排幼儿独自到园内任何部门。
六、热菜,开水,火炉等要放在安全地,防止幼儿烫伤。
七、中午幼儿午睡时,由园医和行政值周人员轮流值班,处理偶发事件。
八、工作人员学会使用灭火器的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110。救护120。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本事的培养。教育幼儿明白幼儿园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十、教育幼儿不得带尖锐和危险物品,防止异物落入耳、口、鼻等处,保健医生及班级教师要严格把关,早晨入园时家长必须亲自将药物交给班级教师。幼儿午睡时间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长送药。对带药幼儿作好记录。以免服错药。
十一、对全园的重点部门,贵重物品,要有防盗措施,专人专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刑事案件发生。
十二、幼儿园安全保安员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隐患。
十三、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幼儿食堂。
十四、门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进行指点登记(来访人数、来去时间)。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
十五、全园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工作,强化安全意识,避免职责事故发生。
1、成立安全委员会,定期向家长,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定期检查幼儿园园内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刻排除。
2、认真执行卫生系统的有关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3、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柜、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使用的安全,定期检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4、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吃药要仔细核对(幼儿姓名、药名、药量)有毒药品必须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品保管和服用要有医务人员或班级保教人员专人负责。
5、开水等沸品应放在安全地方。
幼儿饮用开水凉后再倒入保温桶。
6、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杜绝上述情景造成事故。
7、骑自行车出入大门要下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
8、现金、收费后及时送银行,每月发工资时坚持两人以上领取。
9、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10、保育人员不准带幼儿进入伙房、锅炉房等不安全的地方,避免事故发生。
11、传达室门卫人员要加强职责心,工作时不离岗,交班后要有交班记录。
12、园内出现各种事故要追究职责,根据情节轻重,职责大小给予不一样的处分。
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实施办法为了实现依法治校,创造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和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1、坚持开足开齐法律课,以课堂法制教育为主阵地,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
2、政教处与法制副校长联系,每年举办两次法制教育讲座,争取放两次法制教育录相片、成人模拟法庭。政教处、团委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说法用法”评论征文活动,要求各班学习园地有法治德治内容。学生干部培训要加入法治教育内容。
3、班主任培训要以法治教育为主,提高班主任用法艺术和能力,探索“学校承担指导家庭教育责任”的途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4、学校要办好家长委员会,建立定期同家长联系制度,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家长、学校和权利和义务,形成依法育人的合力,提高教育和预防效果。
5、要创办法制教育活动室。
6、依法治校领导组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整体布署,及时研究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鼓励和表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
二、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学生违法犯罪
1、深入开展“关爱”教育,严禁歧视后进生或迫使学习差的学生出班、转班、转专业、回家;发现这种情况,要按制度依法追究责任;
2、教育学生必须按照《教育法》规定,履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等法定的义务。
3、鼓励学生戒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
4、建立“留校试读教育制度”。对因严重违法违纪必须处以开除学籍的,且留在学校不会危害其它学生及学校安全的,学校与被帮教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帮教责任制。政教处为实施帮教的组织机构,班主任、教师为帮教的组织者和责任人。建立帮教制度和档案,每学年教师应完成一个帮教任务,要签订帮教责任书,帮教教师要想法关爱感化学生,并记录好帮教者的转化、成长轨迹,以便总结,进行科研之用。
5、政教处要与法制副校长保持密切联系。搞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6、团委要经常进行“告别三室一厅”教育,开展“拒绝毒品”、“远离赌博”等活动,增强学生免疫力。
7、对学生中的违法案件,该司法介入的要主动、及时请司法部门介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凡故意隐瞒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制定计划,明确工作部门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目标管理,加强过程管理,加强考核,结果与个人目标考核成绩挂钩,与评先、晋级、奖惩联系。
9、对不重视该项工作,不依法办事,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流失、违法犯罪的要按照制度追究责任。
一、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二、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五、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六、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食堂工作人员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八、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九、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使用电器管理,本着既节约用电,又有利于服务教学,便于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
一、各处室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为安全使用电器第一负责人。对本处室、年级、班级的电器使用、管理负总责。
二、电器照明要树立既服务教学,又节约用电的原则。每学年可根据季节变化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三、切实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源或随意使用电器(空调、电扇、插座、电暖气等……),如需启用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教工办公室空调及电暖器,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闭。
五、学校每天将对各办公室、班级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
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及校园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要切实树立安全压倒一切意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尤其是各种集会、集体活动要严密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二、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年级、班级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因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确保用电安全。空调等电器在外出时,要随时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四、要妥善管理好办公及个人物品,尤其是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
五、门口要加强值班,凡外来人员一律要与所会见的'处室、教师先行联系。经同意后,再让进入。凡本校教师出入一律执工作证。
六、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小组,每两人一组,轮流值班。对学校进行24小时巡查,确保安全。安全保卫小组所有成员均有义务协助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七、加强领导带班与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切实负起责任,尤其是中午、晚自习放学时门口的值班。凡有突发事件出现时,要及时与带班校领导联系。
消防安全措施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责任人要了解本负责区域防火各部现状,严格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增强消防责任意识。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教育,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
四、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记火警电话(119),爱护消防设施,增强消防意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五、不得在办公场所焚烧物品,办公及仓库内不得乱拉电线,对老化电线要及时更换。
六、各仓库、图书馆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消防员要达到“三懂、三会”。
1、懂责任区火灾危险性,会及时报火警。
2、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
3、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级火灾。
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应设专人管理。除借书者,阅览者外,其他人不得在三室逗留。
二、书库、阅览室、资料室严禁吸烟和夹带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三、电灯、电扇、空调等电器要随用随关。要经常检查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内消防设施,管理者要学会安全使用。
四、书库、阅览室、资料室钥匙应设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携带书刊出库。
五、要每日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书库、阅览室、资料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把室内检查一遍。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做好防火、防尘、防盗、防蛀、防霉、防湿工作,使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七、对不符合入室手续和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上、下楼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为充分保障广大学生的安全,严防上、下楼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学生上、下楼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如下:
一、总务处应对楼梯、走廊等处的照明、扶手、玻璃设施定期检修,保证楼梯、走廊正常照明、设施完好无损。
二、政教处及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下楼时应靠右慢行,严禁拥挤、推搡、打闹现象的发生,应教育学生不能沿扶手滑下。
三、班主任、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好升旗、间操、学校重大集会、放学时的学生上、下楼安全,每层楼南北楼梯的左手、右手班级和正对面班级的当堂任课教师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班原则上应由正副班主任负责整队下楼进入操场,结束后整队有秩序的回班。
四、每节课后,由每层楼南北楼梯的左手、右手班级和正对面班级的当堂任课教师负责该节课后的学生安全疏导工作,对拥挤、推搡、打闹的学生应及时制止,对偶发事件应妥善处理。
五、东教楼学生上、下楼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美术班的辅导教师,特别是要关注特长学生晚上上课前后的安全工作。
六、冬夏两季,各教室、办公室要时刻注意空调等安全用电,以免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校风纠察队的值周教师要认真巡查晚自习下课时学生的下楼安全,督察记录楼梯安全有关责任人的到岗情况。
八、对在疏导、督察工作中脱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教师,追究相应责任。
九、对在楼梯上追逐打闹的学生将从严处理,并于班级量化管理制度挂钩。
十、本制度自宣布之月起实施。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务必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执勤,热情服务。
二、学校(班主任)让学生明确开、关校门的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
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掉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掉。
四、外来人员入校务必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有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职责,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门卫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状况下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务必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车辆禁止进入学校,严禁将场地开放与停放社会车辆。
六、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务必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学生出校务必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由教师陪同至大门,理解门卫人员的检查,方可离校。
七、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机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务必予以收缴。
八、严禁学校沿街楼房出租给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营业性网吧等。
九、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务必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十、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务必凭有关负责人的批准单。门卫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务必配合。
十一、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务必用心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
十二、校门口值班人员放学后按时到岗,维护好交通秩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十三、学校政教处人员认真做好课间安全巡逻。
十四、学校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二、学校必须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使教工、学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
三、学校必须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逃生自救的能力,使教工做到“四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五、学校每学期开学之际,必须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开展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新生入校后由政教处协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每年“11·9”宣传日,由政教处、团委联合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七、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时应当有记录。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本事。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研究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学校安全是开展正常工作, 进行有效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全面质量的前提和保证, 为使安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增强安全意识教育
1、全体教职员工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校外队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知识;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商讨后阶段工作。
3、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社会治安的阶段情况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没个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安全保卫工作。
5、定期召开学习大会,学生适时进行交通 、饮食、 用电、 用火、 防盗以及春游、 秋游等集体活动安全意识教育。
6 邀请有关部门作安全意识报告,并不定期在校内报窗展出安全知识图片,并在校黑板报选登安全知识。
二、 加强值班工作
1、加强对传达室的督促、 检查, 要求传达室同志24小时值班 对外来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如有疑问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或保卫组有关人员报告,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2、加强对传达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阶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适当增加夜间值班人数,要求巡逻。学校主要领导直接参加巡逻,以便当场处理特殊问题。
三、加强对总务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要求出纳按规定存放现金和帐单。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耗燃爆药品的保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五、落实学校配电房、 实验室、 电脑房、 档案室 、图书管等重要部门的安全或防盗措施 ,食堂锅炉工坚持持证上岗,严格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不出事故。
六、重视校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每月要有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节目,对本校各级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和承包经营户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培训率达100%。
二、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危化物品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和司炉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卖部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一次,不得少余四小时。对新上岗和更换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教体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工作情况。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严格遵守我园作息时间,上午7:40分迎接幼儿入园、午时5:30分幼儿离园。
二、严格实行早晨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员、保健医生、门卫把关,密切观察幼儿身体情景、严防不法人员混入、防止闹情绪幼儿跑出等情景。
三、门卫、保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有权对携带大小包裹入园的人员进行开包检查。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后仍需进行指定登记(来访单位、人数、来去时间等)。教职工上班时间严禁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园内,幼儿在园时间段我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幼儿家长进出园门一律出示接送卡,特殊情景由别人代接送的.,更应认真检查接送卡和随身物品,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五、门卫、保卫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擅离职守。幼儿上课期间幼儿园大门、小门必须上锁,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不得隐瞒。
六、严禁上课期间教师带幼儿外出散步,在操场进行户外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事故发生。
七、严禁教师安排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到园内任何办公室替教师办事。
八、实行全天制行政值班人员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各方面安全。
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使用电器管理,本着既节约用电,又有利于服务教学,便于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
一、各处室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为安全使用电器第一负责人。对本处室、年级、班级的电器使用、管理负总责。
二、电器照明要树立既服务教学,又节约用电的原则。每学年可根据季节变化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三、切实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源或随意使用电器( 空调、电扇、插座、电暖气等……) ,如需启用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教工办公室空调及电暖器,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闭。
五、学校每天将对各办公室、班级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
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及校园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要切实树立安全压倒一切意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尤其是各种集会、集体活动要严密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二、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年级、班级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因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确保用电安全。空调等电器在外出时,要随时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四、要妥善管理好办公及个人物品,尤其是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
五、门口要加强值班,凡外来人员一律要与所会见的处室、教师先行联系。经同意后,再让进入。凡本校教师出入一律执工作证。
六、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小组,每两人一组,轮流值班。对学校进行24 小时巡查,确保安全。安全保卫小组所有成员均有义务协助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七、加强领导带班与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切实负起责任,尤其是中午、晚自习放学时门口的值班。凡有突发事件出现时,要及时与带班校领导联系。
消防安全措施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责任人要了解本负责区域防火各部现状,严格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增强消防责任意识。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教育,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
四、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记火警电话(119 ),爱护消防设施,增强消防意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五、不得在办公场所焚烧物品,办公及仓库内不得乱拉电线,对老化电线要及时更换。
六、各仓库、图书馆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消防员要达到“三懂、三会”。
1 、懂责任区火灾危险性,会及时报火警。
2 、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
3 、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级火灾。
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应设专人管理。除借书者,阅览者外,其他人不得在三室逗留。
二、书库、阅览室、资料室严禁吸烟和夹带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三、电灯、电扇、空调等电器要随用随关。要经常检查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内消防设施,管理者要学会安全使用。
四、书库、阅览室、资料室钥匙应设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携带书刊出库。
五、要每日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书库、阅览室、资料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把室内检查一遍。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做好防火、防尘、防盗、防蛀、防霉、防湿工作,使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七、对不符合入室手续和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学校夜间安全保卫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接班后应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处的门窗、电器是否关闭,并锁好各楼的大门锁。
二、按时打开和关闭报警器、路灯,并检查有关设备的使用情况。
三、每小时在校内巡逻检查一次,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视。
四、接好电话,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及时通知领导。
五、夜班期间,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对确需进校的人员、车辆要做好记录。
六、任何人无领导批条,不能携带公物出校。
七、值班期间不准睡觉、会客,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治安防范安全检查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加强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治安防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健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
三、各专职责任人实行每月排查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根据时间、季节、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对检查出来的治安、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记录、汇总,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或校领导,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有针对性地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要制定出整改措施,把整改结果记录上报。
六、对每次不安全因素的检查情况,要认真登记,并要妥善保存。
“预、查、防”一体的安全预警制度学校将在各种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造册归档,并制订相应排解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经常查阅预警档案并就预警内容及时提示领导。主管安全工作领导要定期查阅学校安全预警档案,及时督导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一、预:就是预设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意外伤害事故,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查:根据预设安全隐患和上级要求,或在特定情况下,对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或对相关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进行硬件隔离,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协助解决。对查过的设施要求绝对安全。
三、防:根据预设和排查情况,对可能由学校内部因素或外部环境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防范。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分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特制定如下实验一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的电、水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谢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三、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不准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的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定进行实验。
五、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程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
六、坚持安全防洪检查制度,及时发现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为确保学校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经学校研究,在学校实行消防工作逐级负责制。
一、对本部门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二、积极抽调得力人员参加学校义务消防小组。
三、定期进行本部门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四、制定本部门用火、防火险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依据以上条款,学校按年进行检查、监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部门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
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铁路、交警、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电力等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广播、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四、安全教育职责
㈠团委工作职责
1、利用广播、橱窗、板报、学生会、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
6、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7、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8、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
9、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㈡保卫处职责
1、配合团委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对学生家长进行一次加强子女安全监护的教育。
3、对在校外租住学生和骑自行车学生每月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并建立档案。
4、重点对违纪学生进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㈢总务处职责
1、每周对各类管理人员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培训安全技能。
2、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过期、霉烂、变质食品。
3、教育学生买饭、打水要排队,以免烫伤。
㈣教务处职责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教育教师注意实验课、室外课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㈤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并详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每周班会,要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对今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班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3、每学期开学、放假、集会、实践活动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㈥教职工职责
1、平时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训练安全防护技能。
1、校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有裸露的电线和其它用电设施;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的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学校日常用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现金和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正常教学时间,教职员工、学生出校要持出校证,无关人员禁入校园,门卫要进行检查、验证、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门卫值班室必须设有报警电话和报警装置及监视器。
5、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并要经常巡逻重点科室、库房,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6、教职员工、学生的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停放。
7、财务人员去银行取、存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教育培训目的
教育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 、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
三 、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安全员”及时参加各培训活动。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将导师制融入学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账。
四 、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和活动课。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完美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一、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校规校纪,按学校规章制度办事。每天做好全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管好学校大门,做好外来人员及物资进出的登记工作,把好物资进出关,做好工作记录,执行好治安防范工作,不随意离开岗位,做到24小时不断人。
二、节假日学校行政、食堂、校办厂均安排值日人员轮值,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实验室、办公室、教室每天放学后门窗管好上锁,学生宿舍白天上锁。校长室、会计室ck报警系统设防。
四、贵重、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储存,会计当天现金必须存入银行或放入保险柜,不在抽屉过夜。
五、学校照明电路电工定时检查维修,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乱拖乱接使用电器设备。
六、在实验楼、校办厂、食堂定点放置消防器材,按时换存。
七、时逢雨天,由教导处将“雨天路滑,注意安全”牌子挂在校门口。
八、平时注意安全用电并做好防火工作。
一、保卫人员(门卫)安全保卫和巡查制度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情况,未经登记或情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5、晚自习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校产安全保卫制度
总务处应对学校建筑物、旗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学校应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机房、食堂、实验室按有关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政教处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
2、总务处应经常检查学校防盗工作。
3、财会人员应遵守财务制,禁止现金在办公室存放过夜。
4、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卫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不熟悉的来访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发现盗窃现象立即报告。下午放学后应仔细检查教学和生活用房门窗,关严关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5、较长时间的节日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寒暑假实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离岗、并经常查看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总务处要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广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电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食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正确方法操作烧煤灶具,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证、贵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出纳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设专人看守。
2、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装有防盗装置。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万元以上巨额款的,应派有保护人员。
4、个人的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5、学校各部门的贵重设备,在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6、存放贵重器材、设备的库房、实验室、广播室、电脑房、多媒体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并设专人管理。
四、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内计算机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盗窃、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按照规程设置匹配电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4、校内教学、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不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设置。
5、凡集中存放的计算机,应制定突发性工作预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点或出校门(含个人计算机),必须持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证明。
7、禁止教工下载非法刊物、黄色制品、反动言论。
五、外来人员(来客)登记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临时出入校门的外来人员。
2、凡到我校来访、会友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或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3、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来访时间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4、如来访者携带机动车辆,值班人员要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并标明时间,待该车辆离开后标明离校时间。
在安全发展观的指导下,为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
2、在学校管理活动中,突出安全教育。教师会议、家长会议、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画廊等都要将安全置于突出位置,利用一切机会加强宣传教育。
3、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安全教育。如在科学课、体育课等课程的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技能培训等。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学习《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结合与安全相关的特定节日开展安全宣传、知识竞赛,每学期举办一两次以安全为主题“手抄报”比赛,组织看安全教育录像写心得比赛等等。
5、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与活动形式,形成家庭、社会、学校都重视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6、加强炊工、生活辅导员等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知识培训。按照有关要求,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7、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
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根据安全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制定新的安全工作制度。
一、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由安全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档案建立归档工作,做到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归档;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内容归档;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归档;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职能分工归档;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归档;学校安全案件发生处理和整改措施归档;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归档;学校安全排查工作情况归档;学校安全隐患记录归档;其它需要建档材料归档等,并单独编制学校安全隐患预警档案。
二、建立“预、查、防”为一体的安全预警制度
学校将在各种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造册归档,并制订相应排解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经常查阅预警档案并就预警内容及时提示领导。主管安全工作领导要定期查阅学校安全预警档案,及时督导学校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1、预:就是预设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突出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2、查:根据预设安全隐患和上级要求,或在特定情况下,对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或对相关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进行硬件隔离,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协助解决。对查过的设施要求绝对安全。
3、防:根据预设和排查情况,对可能的由学校内部因素或外设环境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防范。
三、学生优先,生命优先制度学校安全制度
规定任何条件下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必须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任务,所确定的处理方案必须体现学生优先,师生生命安全优先于财物安全的原则。一切设定的方案都要求教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和表现出极高的职业道德水准,不允许出现教师在任何突发事件面前出现自私自利行为,更不允许出现置学生生命于不顾擅自离开现场的逃脱行为。同时学校还规定在事故现场为保证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可以安排动用现场当时可用的一切手段进行营救师生和救险行为,以最大可能减少师生人身财产损失。
四、责任到人制度
学校根据“预、查、防”的要求,按照承包分配和可能出现的事故性质进行分工,使学校所有可能出现意外的设施和险情明确其责任人,实行全天候责任制,不留安全死角和空挡。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师生的财产、人身安全,特制订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一、门卫制度
1、语言文明,态度亲切、礼貌待人、依章办事。
2、保持着装整洁,按规定穿着制服,佩带工卡。
3、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如实填写值班和巡查记录。
4、值班时不准打牌、看书报、听音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当值人员要认真检查值班室的各种设备是否正常,特别是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夜间必须按规定巡逻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6、值班时严禁打瞌睡。
7、维护值班室及门前三包区环境保洁,不欺上瞒下,不造谣生事,不议论事非、不聚众聊天。
8、严格按规定接待来访人员和接听电话并做好登记工作。认真填写来访登记单,做好询问、通传、放行指引工作,对来访人员带来的信、物品必须登记,转交物品验收。
9、严禁推销、散发传单等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10、及时做好报纸、信件的整理与保管,重要文件、资料要及时登记。
11、发现不良苗头及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和学校负责领导,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学校负责领导报告。
12、对携有大件物品进入学校的领导、教师或其他员工要主动协助。对携有大件物品出学校未经学校负责领导批准不准放行。
13、在遇到盗窃、火灾等重大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打110或119,并及时向学校负责领导报告。
14、制止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15、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如接班人有特殊情况未能到达时,当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当班人员下班后,要逐楼逐室巡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做了记录。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保护好现场,在公安人员未到前,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16、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
17、接班人员应注意岗位范围内的物品,发现异常情况应全部报告主管,必要时双方签名作证。
18、在遇到盗窃、抢劫等突发事件时,应迅速的与学校负责领导或同事取得联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确保学校师生及财产的安全。
19、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紧急疏散方案。
20、加强学校钥匙的管理,钥匙只能在值班员之间交接,并填写交接班记录,未经学校负责领导同意严禁转交他人或私自配制。
二、车辆管理制度
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学校负责领导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2、对允许进入车辆,应指挥其低速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
3、对离校的车辆,如携带学校物品,应检查是否手续完备。
4、学校上学、放学及下课期间一律不准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须有学校负责领导同意。
三、值班制度
1、学校除正常由保安全天24小时值班外,内宿区每晚安排一位行政干部值班,每逢节假日,寒、暑假另外安排学校行政干部值班。
2、行政干部值班应按值班安排表,准时到位,并向当班门卫报到,告诉门卫自己所在位置和联系方法。
3、行政干部值班,应认真询问情况,并对校区进行巡视,下班前做好值班情况记录。
四、巡逻制度
1、白天上课时间段派一名保安负责教学区、行政楼、宿舍区、食堂和临时安全通道的巡逻,主要防范校外社会人员、外校学生对本校学生造成的安全隐患。
2、夜间由两名保安在校园内间隔不超过一小时对校园进行一次巡逻。
为保证我园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幼儿园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本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幼儿园规定高质量完成检查。
2、根据本园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大型玩具和体育器具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空调架及其它公共设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幼儿园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4、排查责任人要每月一次大排查,每星期一次小检查,发现问题,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解决。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6、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园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幼儿园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幼儿园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具体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副园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分管教学的副园长负责幼儿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和安保组长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8、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检查月报告制度,幼儿园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9、幼儿园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加强六个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一是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保卫人员情况报县(区)教育、公安部门备案情况,是否有完善的门卫管理制度。学校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装置情况。学校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及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寄宿制校园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等相关情况。
二是学校食品与卫生安全情况。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以及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卫生防疫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以及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情况。紫外线灯等装置是否存在异常,操作使用是否规范。
三是冬季采暖及消防安全情况。冬季取暖物资是否备齐备足,学校采暖设备运转情况。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场所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是否存在泄漏、煤气中毒隐患。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的情况。实验室、楼道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情况。
四是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五是校车及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及落实,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校车站点设置,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牌、减速带情况。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情况。
六是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学生欺凌和暴力情况。各地各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的工作情况。是否形成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预防性伤害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工作情况。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一、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学年开学初,学校要按照教职工归属范围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安全责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报告制。教育教职员工遵守师德规范,不赌博、不酗酒、不从事有悖于职业道德的一切活动。
三、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斗殴、追逐嬉戏、抢夺强要、偷窃他人物品;不翻越围墙,爬树攀高;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校;教育学生养成远离毒品、黄色***站及音像制品、书刊、烟、酒的良好习惯,严禁学生抽烟、喝酒。
四、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室外课、体育课、理、化实验课教学,要事先检查设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况,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集会、集体外出等活动,要坚持报批制度,要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学校不组织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与其身体状况不相适宜的体育、劳动及其它活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对学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责任到人。实行定点采购、入库前检验、成品检查措施,严禁假冒伪劣和霉烂变质食品进入学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仓库和厨房,严防
发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六、要特别加强医务室的管理。校医应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各项医疗制度;严禁假冒伪劣药品、霉变失效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进入校园;严禁非医疗人员随意出入医疗室和药品存放处。
七、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校内垃圾,砖、瓦、石块等杂物,防止学生用于打闹投掷造成伤害。
八、学校要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严格管理,不准随便挪动,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学校对用电线路和各种电器设施要加强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新陈旧老化无安全保障的电器、电线,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九、学校的重要场所、库房要安装牢固的防撬锁、防盗门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在库房等特殊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电炉取暖。
十、加强学校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窗,严禁超标存放现象。
十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贩在校门口或到校摆摊、叫卖。所有学生一律不准到校门口或擅自到校外购物。
十二、上课期间,教职工、学生不准随便离开学校。必要时,必须凭出入证离校,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
十三、禁止非本校机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校内。12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上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四、教职工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防被盗。
十五、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值班期间必须有校领导带班。
为加强学校学员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学员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学员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积极引导学员安全健康成长。
二、学校对学员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学员,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三、本规定是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的规范。
四、学校要把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上来,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员的防范能力。
五、为加强学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建立学员安全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员由各任课教师及各部门主管参加,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六、学校教职工要从爱护、关心学员出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保护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学员发生意外以及学员要求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保护时,学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学员应自觉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及学校稳定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八、学员在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
1、在实操室应严格按操作进行操作。
2、在实操、社会实践、军训及劳动中,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学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清洁,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律处分。
十、如发生刑事、交通等其它事故,在场学员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查,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失程度,除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要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十二、学员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中,因属学校责任发生的伤亡、或致残等事故,由学校承担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处理及善后处理工作。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中,由于学员本人不能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三、学员参加未经学校校长批准的活动或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而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四、学员假期或毕业离校后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五、由属于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六、对已参加人身保险的学员,在有效保险期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属于学校责任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补偿,属于学员本人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外,学校将不再负责。
十七、因病死亡可由本人承担责任死亡的学员,学校不承担丧葬费,如家庭确有实际困难,学校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费金额最多不能超过500元。
十八、因保护国家财产或他人生命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员,学校将报请省、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十九、本规定由学校学员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布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