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汇总30篇)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精选30篇)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

为了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建立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共享的数据平台及沟通平台,同时也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学校购置班级手机存放盒,对学生手机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在校按规定使用手机,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二、禁止学生在教学、实习、实训、集会时间使用手机,上午早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中午放学时发放。下午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午放学发放。晚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晚自习发放。

三、各班级每天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手机盒,发放手机。

四、任课教师负责监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凡是违反规定者,第一次发现上课玩手机,没收手机一个月;第二次发现玩手机,没收手机两个月;第三次发现上课玩手机,学生写保证书,并由家长来代领手机。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能够使您顺利的完成学习课程,我们除聘请专业教师授课外,还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学生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请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课堂要求及安全纪律须知

1、学生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吸烟,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爱护教室设施设备,如故意损坏,则照价赔偿。

3、上课期间,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听从老师安排,坚持做好课前准备和学习用品。积极完成教师

布置的每一项学习、作业任务,教师上课时,要认真听教师的讲解及理解其深层意思,谦虚好学,虚心请教,相互学习,努力进取,不开小差,不大声喧哗、聊天、走动、不嬉戏打闹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一天。若在上课期间身体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教师,以得到急时的处理。上课时间不允许出教室。

4、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5、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6、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7、对于违反课堂秩序,不听劝告的学员,经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权进行公开除名,并不予退还学费。

8、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学生在上课时间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负责,一切责任与我校无关。若有特殊情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由学校安排教师将学生送回家。

二、请假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学生都应该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经老师允许方可离开。

2、请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单填好,经家长或与当事人有关人员证实后方可按事假办理。到负责老师处批准后方可离开。

4、有事来不及请假的学生,请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凡因特殊情况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学都应提前向负责教师登记。

三、其他

1、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对培训班的教学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我们全体教职员工愿意接受你们的监督和批评,并认真聆听你们的建议,尽快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2、未尽事宜,另作通知。

学生纪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制定学生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二、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三、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第二章细则

上课纪律条例细则:

1、迟到1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严重迟到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按旷课一次处理。

2、上课前没有及时备好绘画工具,并在大家已经动笔开始上课时影响画室安静者,按迟到一次处理。

3、上课时大声喧哗、聊天、走动等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一天。

4、在上课时间有外出上网吧,逛街,谈恋爱者按三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5、无故装病旷课一天以上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三级违纪处理。

6、没有任何请示无故离开画室一天以上或夜不归宿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没有任何请示无故离开画室三天以上或夜不归宿多次者按三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7、不尊敬老师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8、同学间打架、斗殴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三级违纪处理。

9、不允许学生在画室内吃饭、吃零食等(每发现一次罚10张速写练习),要保持画室卫生。

10、坚决不允许学生在画室内吸烟(每发现一次罚10张速写练习)。

11、每天放学后值日生必须按照画室要求按时值日,如值日不合格者,罚值日一周;

12、学生必须爱惜画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加倍赔偿;

13、个人画具按规定摆放整齐,作业、习作当日取走,否则按垃圾处理;

14、画室窗台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垃圾处理;

15、学生不准随便带走画室物品、范画,一经发现,按盗窃论处。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3

中学生滥用手机已经成为校园管理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危害有:一是学生长时间进行网上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等活动,影响睡眠,分散精力,浪费时间;二是通过手机容易沉溺于不健康的网上信息,影响了中学生的道德成长;三是使用手机过多和家人及外地同学联系,不利于中学生自理能力和立精神的形成。为此,我们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一(8)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信通或班级共用手机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还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并回家省一周以上。对多次违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4

一、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原则上任何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各一份。经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入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存入学校手机保管柜,禁止带入课堂。

二、老师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老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须及时制止,登记学生姓名、班级等信息,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至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因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手机被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三、严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年级组、班主任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做以下处理:

1、没收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寄宿生取消寄宿资格;

2、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省;

3、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4、取消该学生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

5、通知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四、严肃处分态度恶劣的学生。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配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加重处分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况下手机使用管理。确因学习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并用于学习的,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或教练)签字,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艺术节、体育节、社团节、科技节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如需拍照宣传,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机的作业。老师须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七、保障学生正常通话需求。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联系,由学校与相关通讯部门配合,在校园内安装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方便学生与家长通话。

八、加强教育引导。学校通过周会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九、做好家校沟通。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委会、家长大会等多种途径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十、本规定从20__年2月28日起执行。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5

一、凡来我院实习医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医德规范。刻苦学习,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遵守《实习生守则》。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

二、实习生必须经过院前培训。加强纪律性,服从医院领导,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实习岗位,因病、因事需要请假一天者,经实习队长同意、科室批准;三天之内经科室同意后报科教科;超过三天者由科教科批准;超过一周以上者须经学校批准。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矿工两天以上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三、实习生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对病员必须抱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态度,经常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饮食和思想情况,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解决,不得自行处理。实习生无处方权和下达医嘱权,按上级医嘱开写的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实习生应先签名,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并签名后方生效。

医技科室,如放射科、检验科、特检科的实习生不能擅自签发检查报告,必须经上级医师复核、签名。

四、实习生应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举止言谈要谨慎,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病情,不得让病人及家属翻阅病历。

五、参加科内组织的业务活动,如死亡病例讨论、有关病例讨论、病情分析学术报告、尸体解剖及必要的会议等,对必要保密的资料,不得随意泄露。

六、实习期间如发生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或违法乱纪,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学校领导报告。损坏公物或医疗器械按规定赔偿。

七、实习结束后前一周要搞好个人总结,由带教老师和科主任写出实习鉴定,办理离院手续。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6

每学期开始,学生报到后班主任指派班长开始考勤。

1、考勤分上课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动考勤。

2、上课考勤除点名册外,课后班长应将班级日志交任课教师签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长应如实报告本班学生出勤情况。班长对学校、班级安排的活动要进行有效出勤人数的记录。班长对考勤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作好汇报。

3、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请事假应履行请假条手续,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请假条应事前递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当天行政值班人员。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报学生处批准,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对无故延长假期的按旷课处理,非特殊情况事后不予补假。

4、班主任要督促检查班长的考勤记录,考勤做到及时、公正,不徇私情,对经常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将其违纪情况及时汇报学工处,给予必要的处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学生缺勤违纪周公布制度。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7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学校同意申请后,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同学进校后手机必须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如确有急事可以课间或非上课时间找班主任当场使用并在使用完后马上交还。

4、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同学放学或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还给他,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5、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学校班级一概不负责任(除手机在班主任手中时间)。

6、违反《博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规定的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三栏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德育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流程:学生写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学校盖章同意→学生到校将手机交班主任(3天内)、超3天的由班主任交德育处代保管→放学归还。

学校手机统一保管场所:各班主任办公室、德育处;责任人:各班主任、德育主任(耿喆)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8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入学新生或新转入学生。

二、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

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学校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9

1、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针对常见六病,做好宣传和防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2、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3、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

4、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5、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6、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7、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8、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时,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9、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上课。

10、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做好传染病复课检诊工作,以防疫情扩散。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0

学校将开始20xx年秋季学期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学校防控工作精神,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用餐管理,避免广大师生在食堂集中就餐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学校食堂将进一步采取如下防控管理措施:

1.执行餐前检查。

师生在进入食堂前,请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监测和查验证件。

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一律禁止进入。

2.保证食品安全。

疫情期间,暂停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售卖;暂停免费汤粥和自选调料的'供应,如有需求,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3.鼓励打包外带。

疫情期间,学校将免费提供打包餐盒、餐勺及食品袋,鼓励师生打包外带就餐;食堂也设立了专门的外带套餐窗口供师生选择。

为保证食品安全,外带套餐及打包餐食,请尽快食用。

4.实行分散就餐。

为分散勺园食堂就餐人流,2月17日起,暂停勺园食堂太阳卡服务,持太阳卡教职工请就近选择其他食堂就餐。

5.提供集中送餐。

鼓励办公相对集中的行政楼区域联合集中订餐,食堂将视情况提供送餐服务。

6.发布就餐指数。

师生可登录餐饮中心微信公众号“服务”栏目下“就餐指数”菜单,实时查询各食堂就餐人数,错峰错时就餐。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1

1、 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2、配合防保科做好初一新生的疫苗补种的组织工作,做好统计和上报。

3、 做好全校学生的甲流、流感等疫苗的接种工作。

4、针对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开展紧急接种。

5、 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禁忌症等。做好知情同意书的发放、填写和收缴工作。

6、 做好接种的组织工作,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保证接种秩序。

7、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将医疗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

8、 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及时处理并报告。

9、严格按照免疫预防操作规程进行接种,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或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城镇必须在6小时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2

评比制度:

1、学校每天检查值勤队员的上岗及工作情况。

2、值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的行为规范。

3、卫生员每天检查各班的卫生和眼保健操情况。

4、体育室检查各班的广播操情况。

5、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评比,每学期一总评。

6、行为规范总评分数作为学期文明班、行为规范先进集体评比的依据之一。

评比内容

(一)、卫生10分

1、教室

⑴门窗灰尘多,每扇扣0.1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⑶课桌排列不整齐,每组扣0.1分。

⑷黑板面、槽不干净,扣0.1分。

⑸放学门窗、电灯、电风扇不关,扣0.1分。

⑹清扫工具未放在指定地点,字纸篓未及时清理,每项各扣0.1分。

(7)教室不整洁,学习用品乱放,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每项扣0.1分。

2、包干区

(1)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2)墙壁有积尘,扣0.1分。

(二)、行为规范10分

1、准时到校,迟到每人每次扣0.分。

2、进校没有佩戴红绿领巾、校徽、周一没穿校服,每人次每项扣0.1分。

3、早读、午休有组织、有秩序,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吃点心、午餐时教室保持安静、整洁,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小学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评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比宗旨:

树立典范,宣传规范班事迹,形成正确舆论,让各班学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学校形成一种浓厚的、别有新意的“追示范”的氛围。

三、评比对象:

中兴小学各班集体五、评比标准

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五项常规竞赛评比细则为主要评比依据,具体要求做到:

1、礼仪

(1)穿戴整洁,红领巾、队干标志、胸卡均佩戴齐整,特别强调:全天佩戴,不得中途摘下。每周一升旗仪式或型时必须穿校服。

(2)进校门时立正,敬礼(队礼规范),向老师、同学问好后进校门。

(3)班内学生团结友爱,不打架骂人。

(4)进老师办公室须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才可进入;不随意进出老师办公室,影响老师工作或休息。

(5)课间看到老师主动问“老师好”,凡看到客人老师要主动问“客人老师好”。

2、纪律:

(1)未满十二周岁的同学严禁在校内外骑自行车,骑车的同学严禁骑车带人。

(2)骑自行车的同学在校门口须下车推行到车棚,并按顺序从西向东有秩序放整齐。

(3)不在校内外买、吃零食,严禁一出校门就围摊。

(4)中午、放晚学时须排好路队,有秩序地走出校门或走到食堂,不声喧哗,自觉遵守路队纪律。

(5)时按规定站或坐在指定位置,不随便讲话或声喧哗,听讲话或观看电影、表演时认真,不做无关的事,结束时能鼓掌致意。其间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杂物。

(6)课间不奔跑,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7)用餐纪律好,饭菜吃净不浪费。

(8)课堂纪律好。铃声响,教室内无讲话声,去专用教室上课的.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保证铃声响校园内无声响。下课后,在专用教室上课的班级仍应该排队有秩序地回到教室,不奔跑,你追我赶,不声喧哗。

(9)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

(10)随时做到人走门关灯灭,不开无人灯,无人电扇等。

3、卫生:

(1)个人卫生好。不留指甲,常洗头、勤换衣。

(2)不乱扔纸屑杂物,看到纸屑杂物能主动弯腰拣起。

(3)不把牛奶袋、塑料杯等杂物扔进便槽,做到小便入槽。

(4)教室内外、包管区每天打扫干净,做到无纸屑杂物,墙面无灰尘蛛网等。具体标准参照《五项常规评比细则》

(5)垃圾要袋装化。

4、两操:

(1)集队做到快静齐,按指定路线到指定地点。

(2)做操时严肃认真,动作标准,同学间不嬉闹。

(3)从教室到操场做到安静有秩序,回教室途中也要安静有秩序,不奔跑、不声讲话。

(4)做眼操时严禁睁眼,动作要规范。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情。

5、宣传:

(1)认真组织小百灵广播,质量较高

(2)积极撰写小百灵投稿,至少每周一篇

(3)出好每一期黑板报,做到图文并茂,整体效果好。

四、评比方法:

1、以五项常规竞赛评分记载表和学生监督岗记载表,教师值日记载表、行政值日记载表为评比依据,对各班执行常规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打分。

2、每天将隔天的不规范现象公布于厅黑板上,便于家及时了解情况,班主任及时加强教育。

3、每周将各班得分情况公示在校务公开栏内,12月底进行汇总。凡执行示范好,评比在年级段中名列前茅的,即为“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

4、对获得表彰的班级进行张榜公示,并颁发相应红旗,此项评比纳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教师月考核中,作为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重要评比依据之一。

9、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的教育、管理下,不断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生活老师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自觉靠右边慢行,避免追逐打闹,不爬阳台、不登高,不翻越窗户、栏杆,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5、乘坐电梯要服从生活老师的安排,自觉列队等候,出入电梯不拥挤,不乱按电梯操作部位,电梯出现故障不惊慌,使用求救电话呼救;

6、进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应经过允许;

7、不打骚扰电话、不打聊天电话、不发无聊短信;

8、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男生、女生互窜寝室;禁止在学生公寓内抽烟、喝酒、打牌、做危险游戏;

9、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读物及其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10、各类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面、油脂类食品)、私人电器谢绝进宿舍;

11、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12、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物品,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 CD机、现金、项链等贵重的物品)寄存在生活老师处;

13、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毛巾、脚巾、盆、牙刷、口杯、牙膏、鞋、衣物、箱包、洗涤用品及床上用品按规定摆放,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指定位置;

14、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空调、饮水机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15、须干洗的衣物由生活老师统一收齐送洗衣中心,其他衣物自己动手洗;

16、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处理场;

对于违《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学,由生活老师和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多次违宿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通报家长并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3

州泰实验中学接送车的安全与组织程序

1、接送老师每周五15:00点前到学生处副主任室(B302)领取小灵通和接送学生名单,周一15:00点前交到学生处副主任室(B302)。

2、所有的接送老师须在周五下午16:05点到广场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到达接送点后,接送老师先下车组织学生安全离开后,再上车检查学生是否遗漏行李在车上,一切检查完毕方可离开(否则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周日晚上必须在18:50分到达接车地点(否则按迟到处理,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如有学生未按时到达,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到了时间校车可以开出,接送老师随车护送学生安全到校后方可离开。

4、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车辆在中途不停车,学生须在指定地点下车。接送车的老师不能随便委托他人代替接送任务,如有事不能接送与学生处协商调换时间。

5、学生签名的名单和小灵通,请于周一交给学生处副主任(B302)。

6、领用的小灵通是方便老师与乘车学生联系时使用,不能随便作私自使用。

7、如与接车司机联系不上,可电话与汽车运输公司黄小姐直接联系(z)。

8、突发事件可与朱校长(z)联系。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4

我校地处城乡接壤部,距市内相关场所较远,集体出行不便。因此在活动时学校需提前报经云龙区文教体局批准并备案后为学生包车集体前往。为了确保乘车学生往返学校的`安全,特制定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1、成立学生接送车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做到有组织,有领导。

2、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让学生熟记常用交通标记和信号。正常性的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不乘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和改装、拼装、报废客车等运营车辆,做到文明乘车。

3、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依据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4、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教师)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学生。

5、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审学生接送车管理营运单。

6、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其用车必须是专业客运公司车辆。凡用于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做到车辆颜色统一,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右前方表明“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接送车”。包车前对学生接送车进行证件及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7、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拉载人数、驾驶人保险情况、接送时间、路线、趟次、接送方案及协议等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8、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校学生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用电子体温枪检查学生体温,如高烧则需隔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及时送医就诊。班主任对发热学生进行详细体温检测,并填写记录。

二、晨午检登记。常规晨午检,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学生,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以利统计和上报)。

三、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相关人员。

2、常规晨午检“安阳市安林学校学生晨午检记录表”由班主任每天上午和下午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及时汇报校领导,并按照“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处理,作统计直报。

3、教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烧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情康复证明方可回班复学。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行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学校校医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烧,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由医院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复学上课,并及时上报;四联系:对没有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烧发热学生要及时上报学校情况。

7、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晨午检,检查学生人数,特别对异常情况要做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好“二不”,即不复学、不外出。

9、督促各班级的常规晨午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统计报表”工作。

10、相关负责老师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学校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12、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6

一、寝室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表,由寝室长负责寝室内卫生。

2、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3、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

4、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5、门框、窗框无灰尘、无脏印,门窗玻璃明亮。

6、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墙壁上乱刻、乱画、乱踏、钉钉挂物,张贴标语字画。

7、寝室下水道堵塞首先找出责任人,否则根据情况由整个寝室或所有单元寝室共同承担责任。

8、注意寝室通风,不得有异味。

二、监督制度

1、此规定每个寝室统一发放和粘贴在门后,寝室成员认真学习和领会。

2、每个寝室统一床位,将编号、学生姓名和班级名称统一进行标识。

3、各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寝室长认真做好卫生值日表,提醒值日学生和卫生保洁,值日学生如有异常(如请假回家、生病等情况,由寝室长妥善安排好卫生),如值日生值日后外出,寝室卫生由寝室在场人员负责卫生保洁。

4、管理员每天负责检查,并作好记录,学生处不定时监督。

5、对于卫生不合格者,将作出罚扫楼道公共卫生(寝室长连带罚扫地,不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等。

6、寝室卫生公共部分不合格,则由管理员处罚打扫楼道公共卫生或其他处理等。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7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病事假学生要事先请求批准。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要凭家长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

3、学生考勤情况登记情况每天由班干部统计、每月在班级内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籍册,向家长通报。

4、对无故旷课者实行通报。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教导处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19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大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早操要求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为出操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1、仪容、仪表大方得体,不许穿大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围围巾;

2、早操音乐响起前各班应在操场指定地点集中站好,做到快、静、齐,纵队、横队均在一条线;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第二条考勤检查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委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第三条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二)学生请假一次,需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否则无效;学生请假二至三天需经系部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系部证明,学生处审批。

第四条奖惩办法

(一)学生个人早操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三次无故不出早操者、累计五次迟到者、十次请假者,取消本学年参加各类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二)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三)系部学生早操出勤率作为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0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参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根制定本教育制度。本制度所称教育管理,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学生在校阶段手机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一、手机进校园教管的行为

1.未经申请、审批,私自带手机入校园的;

2.手机带入校园后不服从相关管理的;

3.手机带入课堂,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4.利用手机进行非必要对外联络,或进行游戏、查询、计算、录音录像等;

5.利用手机实施有害自已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

6.其他手机使用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二、手机进校园教管的方式

1.教师、学校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要求学生立刻停止违规行为;

2.对于违规携带、受用手机的,可进行口头批评,或责令做口头、书面检讨;

3.发现学生违规携带并藏匿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4.教师、学校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情况,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或家长;

5.参照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相关条例进行教育管理;

6.参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九、十、十一条执行教育管理。

三、手机进校园教管的要求

1.学校或教师进行批评惩戒需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和师德规范要求,以规范学生言行,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养成学生自治能力为目;

2.实施批评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3.拟对学生实施惩戒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如需实施较重的惩戒应当提前与家长取得联系,交换意见后执行;

4.学校、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或者班级公约,统一意见后实施。未经公布的班级班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有特殊情况想申请带手机或手表的,请自行下载下图申请表,在xx月xx日前上交给班主任老师,我们的制度将在xx月xx日起试运行。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1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和保持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同学们在身心两方面都得到健康成长,同时也为了班级能够更好的发展,以达到团结有序统一的班集体,11春护理1班班特定如下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每个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老师与班干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学生应有的素质。

2)卫生:

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按军训标准,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室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3.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由于班级、学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学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班级奖惩制度:

1、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校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处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3、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选及参选资格。

4、在自习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5、自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期末考核成绩。

6、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7、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公布,纪律委员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8、课堂、自习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委管理制度

1)班干部职责:

班 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做好和团委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委记录。

团支部书记:每月做好对班级各团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好团队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组织后备团员的考核、审核工作。及时收齐团费并上交校团委。

劳动委员:安排本班教室、公区卫生。组织各卫生评比工作。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卫生评比、卫生大检查、寝室设计大赛等活动。

纪律委员: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活动的考勤做好班级工作总结

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管理,食堂票据的领取,每学期或大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大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财产清点。 学习委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大家共同进步,掌握学术前沿信息;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班主任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班务日记的登记;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织好两操,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委员: 负责组织和指导同学们轮流出黑板报,按计划定期更换班级黑板报。

组织(文娱)委员:组织本班开展班会活动。策划对班级有意思的集体活动。组织班级文艺活动,参加学校文艺节目会演。

课代表职责:按时收发作业,记载好每日作业上交及完成情况,并向学习委员汇报,作好纪录。

四、班级操行成绩奖惩积分明细:

1、操行成绩是对学生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学习生活、集体劳动、公益活动各方面表现的全面考核、鉴定,操行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放入***。

2、操行成绩评定实行100分制,设基本分80分,对照奖扣分细则上下浮动,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根据相应的奖惩制度给予个人加分减分。此分数最终将与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挂钩,德育成绩记一科成绩。如本学期表现恶劣,可能会出现0分,并取消各种评优。而得分高者,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1)奖励规定

1.全学期没有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者视为全勤,+5分;(每月加1分)

2.主动反映情况,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者,+3分;

3.劳动卫生积极肯干,表现突出者;受学校老师公开表扬及肯定者;宿舍卫生及时打扫并受到肯定者,+2分;

4.关心班集体,维护班集体荣誉,坚持与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者,+3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1分,为班集体取得荣誉的,三等奖+2分/次,二等奖+3分/次,一等奖+4分/次。

6.拾金不昧者(按德育手册执行)+2-8分。

7.参与班级公共活动+0.5-2分。

8.被评为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评为星级寝室每人每次+1-5分。

9.主动帮助同学每人每次+2—3分。

10.担任学生干部并能履行职责者,每学期+1.5-10分。

11.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带领班级取得成绩加分数*1.5分;所列条数有限,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2)惩罚制度

1.早晚自习不得迟到,无故迟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分;

2.早晚自习不得旷课,无故不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5分;不假外出者,一次-3分;

3.不准无假缺课、旷课(-3)、迟到、早退,如出现上述情况者,视其影响给予相应减分,-1~-5分

4.寝室纪律、卫生被学校扣分影响班级综合分者,值日者-0.5-3分,其成员扣0.5分。

5.上课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者,-3分。

6. 乱倒脏物、剩饭剩菜者一次-2分。自己座位现场发现垃圾一次-1分,乱丢乱扔垃圾者,一次-2分。

7.校园穿戴不附合学生形象的一次-3分。

8.有能力参加的活动,班级和学校安排参加拒不参加者,一次-3分。

9.劳动值日卫生不积极主动;宿舍卫生未能及时打扫;周三打扫除所管范围未能按规定打扫干净者给予减分,-2分/次;

10. 未按时返校的,每次扣两分。请假天数不宜过多,病假请假-0.2分/节(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请假-0.5分/节,以此类推。

11.不骂人、吵架,起侮辱性绰号,欺侮年幼体弱同学,取笑、侮辱他人,不尊重或顶撞老师者,每次-5分。

12.预备铃响,必须迅速回到教室准备好上课用具,安静地等待老师来上课。上课(包括课堂与自习课)搞小动作、随便窜座、玩手机者、睡觉者,一次扣1分。

13.按时交作业,不交作业者-1分。

14.两操、升旗要做到快静齐,不得拖拖拉拉,嘻哈打闹,如果当天班上出队慢到倒数第3的,每人扣德育分2分,如果出队在年级里有前3名的,每人加3分,做操必须认真,动作马虎的同学德育分扣5分。

14.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穿校服,衣着整齐,衣服纽扣要扣好,穿衬衣的要束衣。不得穿拖鞋回课室,违反者每人每次扣1分。

15. 吸烟、喝酒、打架斗殴、盗窃、敲诈、赌博打牌、男女关系庸俗、擅自进入男生宿舍、作弊、一次-20分;

16.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触犯纪律者扣分数1.5分;

以上奖惩制度,作为各种奖励和评选优秀学生的重要依据。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自觉性和集体荣誉感,望大家遵守。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2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5、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7、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会。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3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订如下奖励制度。

一、荣誉和信心是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最大动力,对学生应该以表扬、鼓励为主,所以要经常对学生的优点、成绩给予肯定和奖励。

二、奖励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物质表扬三种。学校设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校园十佳”、“升旗手”、“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员”、“班级之星”等荣誉称号。学校和根据需要另设特种奖、单项奖。

三、奖励范围和对象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升旗手”、“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三好学生”、“班级之星”、“校园十佳”等评选,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一期以上的现任学生干部,同时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是团员(少先队员)的,有资格参加“优秀团员(少先队员)”的评选。

四、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品德优秀,操行银行分处于班级前三分之二;学习成绩优秀,小学科平90分以上,每科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5分以上,每科80分以上(100分制);身体好,体育达良好级以上,每期评1次。

2.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负责,敢于挑重担,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着,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任干部一期以上,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每期评2次。

3.礼仪标兵:思想表现好,严格遵守《文新学生校园礼仪行为规范》、《家庭礼仪规范》、《学生社交礼仪规范》,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学习好,学科文化成绩综合评价必须进入班级前2/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合格以上标准。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学习的榜样,每期评2次。

4.成绩优胜者:段考、期考各评选一次,要求小学科平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0分以上(100分制);。

5.进步奖:凡在学习上、思想表现上进步较大者,被同学们认同,可获进步奖,每期评2次。

6.升旗手:凡在一周内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担任升旗手。

7.文明学生:在思想表现方面优秀,被同学们认同,是学习的榜样。操行分在120分以上和有一张以上贷分单。

8.优秀学员:参加各科兴趣小姐,表现突出,由各科任教师进行评选,一般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0%。

9.校园十佳:思想表现好:①在家表现好。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霸道,不娇气,自己的事自己做,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②在社会表现好。邻里反映好,遵守社会公德;③在校表现好。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曾获过“三好学生”。在班级中操行评定为优秀;④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好。

学习好:①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②讲究学习方法,有创新精神,开拓意识强,善学、乐学;③学习成绩优秀。

身心健康:①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体育活动;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好,体育成绩为优秀;③心理健康,情绪乐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自信、坚定。

个性特长发挥好:①爱好广泛,关于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好,关于合作交流。②个性特长发挥好。在学校中有一项或几项能力强,是此方面的佼佼者,每2年评选1次。

10.专项奖励:对在某一方面有特长的予以奖励。

五、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和“成绩优胜者”、只要条件符合均评选,其余奖项比例和名额由学校分配,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评选和奖励。

2.师生评议,学校审查,张榜公布。

3.出席上级的优秀个人在当年优秀人员中择优产生。

4.团内评优由团委会根据《团章》另外评选。

5、“校园十佳”的评选要经过班级推荐、师生评议、才艺展示、评选小组评议等过程。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4

为保障中学生的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睡眠质量,根据《遂川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五个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午休时间为春夏季;每天12:50至13:10;秋冬季:每天12:50至14:00。

2.晚上休息时间为:春夏季20:50至次日6:00分;秋冬季20:20至次日6:20。

3.寝室长不得提前叫醒室友,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4.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6.不能把手机、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7.对夜间迟归学生,作违纪处理;

8.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9.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由值周老师、班主任作提醒谈话,第二次由德育工作处谈话并作惩戒教育,第三次作劳动教育处理。情节严重请家长到校处理,或者住宿改通学。

10.学生的作业量保证适当,各科老师要协调好作业布置工作,保证在晚自习期间能够完成的量。

11.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开始执行。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5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将手机携带至学校,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手机拿到学校后由班主任进行保管,学生需要用时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使用,放学后带回家。

第二条:家长、学校要共同做好学生引导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要让孩子有这种自觉性,增强这种自觉意识。既不能严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能过分地纵容孩子无限制地玩手机。

第三条:如学生违规将手机带进学校,收缴后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长到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各位家长朋友,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小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这些弊端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我们恳请各位家长能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生态圈,让我们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体系。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主要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及学院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我院“奖、贷、助、补、减”等政策措施;负责全院性资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各类捐助和奖助学金的设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资助计划的制订、各类资助指标名额的分配及受助学生的审核与推荐等。

第五条各系应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社会资助,拓宽奖助学金渠道,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本系更多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每年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资助办公室和财务处备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受助学生尽已所能向社会奉献爱心并要定期向出资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

第六条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主要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奖励金额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奖学金按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执行,社会奖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具体名额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组织等额推荐;各系(部)将评选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有关材料并签署系部推荐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或出资方,学院奖学金,由学院直接发放。

第七条生源地贷款:未获得其它资助者或获得资助尚不能解决其本人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信用机构申请,并由学生本人承担贷款偿还责任。

第八条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社会助学金,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其评审程序与奖学金评选程序相同,但分学期发放。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或本人遭遇变故,出现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人申请,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从学院学生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中支出,如情况需要,可由学院团委发起组织师生募捐,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发放,除此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发起组织各种类型的募捐活动。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学院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能及时报到入学。

第十二条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各系部每学年要开展贫困学生建档和更新工作,对贫困***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受助学生需接受师生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接受师生就受助学生个人表现的举报投诉,并对其申报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有关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政策另行制订细则。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7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依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因事因病不能上学者,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如突然有事或生病不能及时上学,可以先用通讯工具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请假,回来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2、每个班设点名册,做好有关考勤情况的登记。每月由班主任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缺勤情况填入手册和学籍册。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3、学生请事假、病假要有家长证明。请假一天之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四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要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处申请请假条,并认真填写好交到班主任。

5、对经常旷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与家长密切配合教育热情帮助,不能拒于校外,自动退学的也应千方百计动员其复学。

6、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宜上学的学生,应请假治疗,由医生确认并具有证明没有传染性,方可回校学习。

7、患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可申请休学,直到病愈可再根据时间长短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8

关于考勤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上课以及规定参加的、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3、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4、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累计3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处。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超过6学时者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45分钟为1学时)

5、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关于病假,请病假须医院出具证明,连同请假条交辅导员批准。6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病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关于事假,原则上不予批准。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的事假,按以下规定办理:6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请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

6、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考试一般不得

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任课教师、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以缓考处理,否则以旷考论处。

7、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新学习。

8、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记录,其他必须参加活动的考勤由辅导员负责,所有考勤记录交SQAHND教务统计保存。按周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并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课堂纪律

学生在课堂上应该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任课教师将详细记载学生的课堂表现,对违纪学生将作出严肃处理。

1、在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发出声响影响教师授课和同学听课的,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2、在上课时间不得出现吃东西、睡觉、看课外杂志等与课堂无关的行为,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3、上课时应认真听讲,不得擅离自己座位和教室,确需离开应先举手示意,获得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4、学生应认真配合教师的教学,积极思考,踊跃回答教师提问。

5、学生有义务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课业。

6、任课教师有权对严重影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投诉,如SQAHND教务中心在一学期内接到3名及其以上的教师投诉同一名学生,该名学生将被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29

1、进入微机室必须换上干净的拖鞋或鞋套,保持服饰干净整洁,不带灰尘、食品、水等进入。

2、按老师指定的.座位上机,不得高声言谈,四处走动。座位上禁止乱刻乱画。

3、操作电脑应按照学习规定内容进行,不得随意进行非学习内容的操作。

4、未经老师许可,不得私自带游戏盘或来历不明的磁盘在微机上进行非法操作。

5、在机房内不得乱插拔电源线,不得频繁开启电脑电源开关(POWER键),不随意复位(RESET键)。严禁在电脑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

6、在学习期间,如有机器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关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7、上机前要检查座位及计算机,发现损坏要向老师报告,损坏责任为上一次上机者,自己损坏的要主动报告,承担责任并赔偿。

8、下课时要仔细检查座位,收拾好物品,不得乱丢废物,按次序下课。

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篇30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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