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午托公司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一、“十个严禁”
1、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各级党员干部除外事和对外商务活动外,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包括各类白酒、洋酒、红酒、啤酒、含酒精的饮料等)。违反规定者,是县处级干部的,全市通报批评;是科级领导干部的,第一次全市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谈话,并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先停职检查,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是一般干部的,第一次全市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责令当事人停岗检查。对违反禁酒规定的,在停职停岗检查期间,只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2、严禁公车私驾。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驾驶公车,违反规定的,第一次实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第二次实行免职,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特殊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报经市纪委审核备案。
3、严禁借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提倡不办“升学宴”和婚丧嫁娶等各类酒宴,确需举办的,倡导节俭新风,不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各类酒宴,必须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将拟宴请时间、对象、规模提前一周向市纪委报告。
4、严禁镇处干部“走读”。加强镇处干部住宿与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的考勤,干部值班无故一次不在岗的,给予通报批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二次不在岗的,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不在岗的,停职停岗检查。除武穴办事处和刊江办事处之外的镇处干部原则上每月在镇处住宿不少于18天,不足18天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工作日镇处书记、镇长(主任)原则上必须保证有一个人在镇处值班。 5、严禁领导干部赌博。凡领导干部以赢利为目的参与打麻将、玩纸牌、电子游戏机等形式的赌博活动,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检查,后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6、严禁党政“一把手”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市纪委将会同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对各单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首次检查没有执行的,其单位“一把手”要向市纪委作出书面说明;在首次检查后15个工作日内没有执行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一月内没有执行的,追究其单位“一把手”纪律责任直至停拨该单位工作经费。
7、严禁同城吃请。各部门、单位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吃请。属领导干部参与的,一经查实,第一次实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实行全市通报批评,第三次减拨该单位5%全年工作经费。
8、严禁公款钓鱼。严格禁止党员、干部用公车、公款钓鱼。一经发现,一律在电视台曝光。属领导干部的,追究纪律责任。
9、严禁超编制和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鄂办发[20__]109号文件精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排量在1.8升以下(含1.8升)、价格在18万元以内,使用年限未满8年或行驶里程不足20万公里的,一律不得更换。
10、严禁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按照上级有关办公用房装修使用的具体规定,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不得超标准、超预算,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用房。
二、“五个严格”
1、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能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在一起的单项考核,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统一实施;对同一部门有多项检查考核任务的,精简合并,减少批次。全市所有检查评比项目一律报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批准,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值班值守责任,确保全市上下政令畅通。县处级领导离市外出,必须按相关规定向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报告,并抄送市委办公室备案。各镇处党委书记、市委各部委、有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主要负责同志离市外出,必须视情况提前向市委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各镇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特殊经济组织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市外出,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报备,同时将外出报告抄送市委办公室。离市外出人员归来要履行销假制度。市委督查室将定期督查通报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请销假情况。
3、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加强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因公出国(境)活动审批及监督,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外出学习考察费用要详细公开,做到总量控制,逐年递减。
5、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全市公务接待活动,要本着“务实、节约、有利于公务”的原则,按标准定点接待。要严格控制会议、学习、培训等公务接待费用,不得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请客送礼。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落实并予以解释。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酒店业(包括餐饮、客房和休闲娱乐三大部分)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购进、领用、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集团酒店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纸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第三条存货的购进管理
一、存货的购进采取“采购计划审批制”: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购进审批办法,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购进审批办法,按照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不同存货,采取不同时期申报计划:
(1)日计划:指需购进的各种基础性原材料食品,由厨部、餐饮部于头一天预测第二天的需要量,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厨房订货申请表》,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计划:指需购进的冻品、烟等,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由部门或仓库申报,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干货调料,由仓库报计划,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仓库领班签字后,送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1—5号和15—20号。
(4)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仓库以及各部预测该月需要量,并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送交采购部,并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25—30号。
3、上述第(3)、(4)项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需交仓库核签:仓库主要核查需购进的物料在计划申报时仓库中实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库存数量,并将相应的数量据实填入对应栏次,并提出计划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午托生的管理,完善幼儿园服务体系,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不断提高幼儿园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章制度,我园特对午托生的.管理规范如下,请您详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服务内容
校车接送、中餐
二、接送问题
1.午托生上学坐校车,要按照我园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路口上车。
2.幼儿园接午托生只负责接到幼儿园门口。
3.午托生放学坐校车,要在下午四点半前准时入园等候校车
4.为了不影响我园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午托生上学或放学未能准时赶上校车的,责任自负。
三、关于时间
1.午托生中午入园时间:10:30,中餐时间:11:00,中午离园时间:11:20。
2.午托生下午入园等候校车时间:4:00——4:30。
3.请您积极配合幼儿园教育孩子准时入园。
四、安全问题
1.幼儿园只负责校车接送和午托生在园内的责任安全。
2.幼儿园对午托生中午就餐离园后的安全不负责。
3.幼儿园对午托生上学或放学下车后的安全不负责。
4.请您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
五、收费标准
伙食费3元/餐 接送费150元/期
六、本园联系电话
6171500(园办)
132x53686(李园长)
1350x9615(李副园长)
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