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会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以及工厂区域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会实际,特作如下规定:这次为您整理了节假日值班制度5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XX公司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
1、目的
明确各级值勤班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节假日(含周日)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值班对象
熟悉本公司程序及各部门职能,具有较好的管理素质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3值班范围
在各中心各所属公司区域内发生的事件及此区域外凡牵涉本公司员工的事件。
4内容
4.1公司值班总负责人及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品牌营运部门长轮流担任,在值班时为公司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
4.1.1值班总负责人在节假日值班期间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后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1.2定时巡查了解各部门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3值班期间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到现场处理,并有权调动公司所有人员及车辆、设备。
4.1.4接到公司人员因各种原因在外被政府部门拘禁、检查或其它事件报告时,应亲自或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作出处理。
4.1.5因故不能参加值班者,应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进行。
4.1.6值班时应尽可能不离开公司,巡查或因处理问题需要离开时,应将自己的行踪告知门卫。
4.1.7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值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不准关闭通讯工具。
4.2部门值班人员责任制
部门轮值人员由本部门内人员担任。
4.2.1在轮值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处理好本部门的日常生产及业务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
4.2.2定时巡查本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3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处理,如未能解决时,应立即向轮值总负责人报告(同时向本部门主管报告),听从轮值总负责人的调度指挥,妥善处理事件。4.2.4轮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应及时向本部门请假,由部门提前一天把就更轮值人员名单报告人力资源部。
4.2.5轮值人员除正常工作8小时不能离开岗位外,如遇轮值总负责人调动,则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2.6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值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不准关闭通讯工具。
4.2.7当日在位值班时间结束前(17:30),向轮值总负责人汇报当日值班情况。
4.3人力资源部责任制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节假日值班监督、管理:
4.3.1节假日前下发公司节假日轮值总负责人和部门轮值人员安排表。
4.3.2根据轮值人员更值情况,及时调整更值名单并下发相关部门。
4.3.3监督、抽查轮值人员值班情况,并做好考核记录。
5、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制订有冲突的以此为准,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总值班人及值班人员职责:
(1)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客人,根据具体情况,代办、记录、以邮件等方式告知
相关负责人或立即向相关负责人转告;
(2)遇紧急情况需及时处理,并向保安室、主管报告:
(3)作好值班记录(值班时间、值班人、事情经过、处理措施、待办事项、值班
人员签名等,详见《值班记录簿》:
(4)值班完毕,作好值班记录后及时将《值班记录簿》交给人力资源部负责人:(5)详见《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上、下班正常打卡;(2)值班人员就餐按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3)下班前关闭灯、饮水机、复印机、电脑(含主现、显示器)等电源,关好门窗,锁门。
其他:
(1)值班视作加班,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2)值班安排轮流进行,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值
班,可与其他人员调整,但需提前告知人力资源部:(3)尚未安排到值班的人员,春节过后统一安排。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维护资产安全,应对突发事态,强化值班管理,特制定本文件。
2、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全体参加值班人员。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确定参加值班人员名单,排列值班顺序,制作值班登记表。
3.2值班人员保障资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应对紧急、突发事态,防范各类案件发生。
3.3警卫值班员协助值班人员处理各种突发、应急事件。
3.4办公室负责值班情况的检查、稽查与考核。
4、内容
4.1值班人员资格
在公司工作一个月以上正式员工,担任部门、车间主管一职务,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4.2节日值班规定:
4.2.1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放假时间,企管部提前确定值班人员,排列值班顺序,制作值班登记表。
4.2.2节假日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认真完成值班任务,确保厂区安全、生产稳定,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妥善应对突发、紧急事件。
4.2.3值班人员禁止私自调班或找人替班。若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值班,须经公司批准后,由企管部重新安排值班人员。
4.2.4值班人员保证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和记录,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特殊情况。
4.2.5节日值班补助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4.3周末值班规定
4.3.1各部门、车间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自主安排周末值班人员。
4.3.2周末值班人员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在当月内调整休息。
4.4夜间值班规定:
4.4.1夜间值班时间为夏季17:30-8:00;冬季17:00-8:00。
4.4.2值班人员应在当晚20:00前与警卫值班员进行工作接洽。
4.4.3值班人员应在值班室或警卫室休息,若另有住处应与警卫室交待清楚。
4.4.4值班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能够随时随地能够取得联系。
4.4.5值班人员应对厂区、车间、办公楼和员工宿舍等处加强巡视,确保安全无事故。
4.4.6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登记,并在警卫室做好值班签字。
4.4.7值班人员必须高度负责,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厂内秩序。
4.4.8值班人员确保车间安全生产,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发生异常果断处理。
4.4.9发生突发事件,值班员根据事态性质分别通知总工、副总和总经理。
4.4.10按照顺序值班,原则上不许换(替)班,如有特殊情况须在当天下班前通知企管部。
4.4.11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值班,但能事先与其他人员换班,须事先通知警卫室,或由换班人员与警卫室接洽当晚值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
4.4.12夜间值班补助按照10元/次的标准执行。
5、值班考核办法
5.1值班人员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保护公司资产,保证安全生产。
5.2公司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的工作表现给予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奖惩。
5.2.1奖励
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对在值班期间的表现情况实施奖励。包括:
5.2.1.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5.2.1.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5.2.1.3为公司赢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5.2.1.4 及时发现严重生产、质量安全事故,并及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预防纠正的`。
5.2.1.5其它应该给予奖励的行为。
5.2.2处罚
5.2.2.1对脱岗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认定:确实值班但未与警卫室进行工作交接和登记,整夜或后半夜没有巡视巡察的。处罚:脱岗一次处以50元罚款。
5.2.2.2对漏岗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认定:没有值班,并事先没有通知企管部安排他人替班,也未自己安排换班人员,造成当晚公司无人值班的。处罚:漏岗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5.2.2.3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认定:因玩忽职守、粗心大意、敷衍了事造成公司资产损失,产生较坏影响的。处罚: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并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一条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我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办公室、在建的工程项目部和各分公司,在春节、五一、国庆、重大活动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各相关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值班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四条 节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同时对在建的建筑工程进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重点对“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支护、现场临设(包括围墙)、起重机械、防火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应在节前3天,将工地节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项目部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填写,并将本单位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并报公司。
(三)对于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节假日期间进行,确需施工的,必须在附表1中详细注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和各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排查,重点对工地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
人员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特别应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跟踪整改。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将在节前检查工作的督查,通过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各级部门及施工项目部应对外公布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第五条 节假日期间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或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
(二)对于节假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各公司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带班轮值。上述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带班值班的',必须事先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书面委托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带班管理。
(三)工地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发现“三违”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工地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跟踪处理。
(四)公司值班领导要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备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坚持对节假日期间不停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发现工地现场无值班人员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和公司相关责任人要保持信息畅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当接到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层级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现象,并加强安全保卫、
防火、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第七条 在节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执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职责的值班人员,公司将依据奖惩制度进行严肃查处。
第八条 在节假日施工中,对于未执行本制度、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严厉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目的
明确各级值勤班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节假日(含周日)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值班对象
熟悉本公司程序及各部门职能,具有较好的管理素质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3值班范围
在各中心各所属公司区域内发生的事件及此区域外凡牵涉本公司员工的事件。
4内容
4.1公司值班总负责人及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品牌营运部门长轮流担任,在值班时为公司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
4.1.1值班总负责人在节假日值班期间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后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1.2定时巡查了解各部门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3值班期间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到现场处理,并有权调动公司所有人员及车辆、设备。
4.1.4接到公司人员因各种原因在外被政府部门拘禁、检查或其它事件报告时,应亲自或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作出处理。
4.1.5因故不能参加值班者,应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进行。
4.1.6值班时应尽可能不离开公司,巡查或因处理问题需要离开时,应将自己的行踪告知门卫。
4.1.7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值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不准关闭通讯工具。
4.2部门值班人员责任制
部门轮值人员由本部门内人员担任。
4.2.1在轮值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处理好本部门的日常生产及业务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
4.2.2定时巡查本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3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处理,如未能解决时,应立即向轮值总负责人报告(同时向本部门主管报告),听从轮值总负责人的调度指挥,妥善处理事件。
4.2.4轮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应及时向本部门请假,由部门提前一天把就更轮值人员名单报告人力资源部。
4.2.5轮值人员除正常工作8小时不能离开岗位外,如遇轮值总负责人调动,则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2.6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值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不准关闭通讯工具。
4.2.7当日在位值班时间结束前(17:30),向轮值总负责人汇报当日值班情况。
4.3人力资源部责任制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节假日值班监督、管理:
4.3.1节假日前下发公司节假日轮值总负责人和部门轮值人员安排表。
4.3.2根据轮值人员更值情况,及时调整更值名单并下发相关部门。
4.3.3监督、抽查轮值人员值班情况,并做好考核记录。
5、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制订有冲突的以此为准,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总值班人及值班人员职责:
(1)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客人,根据具体情况,代办、记录、以邮件等方式告知相关负责人或立即向相关负责人转告;
(2)遇紧急情况需及时处理,并向保安室、主管报告:
(3)作好值班记录(值班时间、值班人、事情经过、处理措施、待办事项、值班
人员签名等,详见《值班记录簿》:
(4)值班完毕,作好值班记录后及时将《值班记录簿》交给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5)详见《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上、下班正常打卡;
(2)值班人员就餐按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3)下班前关闭灯、饮水机、复印机、电脑(含主现、显示器)等电源,关好门窗,锁门。其他:
(1)值班视作加班,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2)值班安排轮流进行,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值班,可与其他人员调整,但需提前告知人力资源部:
(3)尚未安排到值班的人员,春节过后统一安排。
自20xx年6月份开始,机关实行节假日、公休日每天 24小时值班制度。为更好地实施值班制度,及时处理机关内外的紧急事务,保证省政协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修订如下:
一、值班室的位置、设备及物资配备。省政协机关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一层。为便于各种信息及时地联络和传递,值班室内配备虚拟直拨电话1部(开通国内直拨),以及值班必需的办公桌椅、沙发、床铺、被褥和电视机等。
二、值班人员由机关各处室(不含联合报社、联谊服务中心)干部轮流担任。每周公休日、节假日昼夜值班,各处室值班次数按实有干部人数安排(因事不能值班者,由处室内部自行调剂)。女同志不安排夜间值班。
在机关一、二宿舍居住的在职正、副厅级干部轮流带班。由行政处保卫科制订轮流值班表(一般每月安排一次)。
三、几项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认真接转电话,并做好记录,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妥善处理有关事务,作好值班登记。
2、值班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务,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和擅自处理。
3、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值班情况,尤其要把未处理完的事项交待清楚,并在值班簿上登记、签名。
4、值班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项设备。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