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以下是编辑沧海红颜帮大伙儿收集的10篇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欢迎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篇1

货物接收是否顺利、数据是否正确、货物是否有破损质量问题等,都关系着仓库的货物安全管理。以下是仓库管理安全制度之《货物接收制度》,可作仓库日常接受货物的参考。

一、接货的要求关键是:及时和准确,接货人员要根据合同和发货通知单,经常到车站、码头、货场了解掌握到货情况,接到到货通知单后,及时办理接货手续,同时组织人力和装卸。输工具,保证货物安全,货入库。

二、接货的方式主要有:到火车站、码头接货,和从供方(短途运输)自行提货等三种,提货人员必须做好接运工作,熟悉交通部门的规章制度

三、整车到货,接货人员必须会同铁路货运员,认真检查车门。车窗的铅封是否完好无误后,方可起封卸车。

零担到货,由于经常会发生货动事故,接货人员一定要同铁路货运员一起,按照货运单详细核对物资的品种、件数,查验包装无缺后提货。

四、在接货检查中,如发现货物进水、破损、短缺、散包等问题,应取得运输部门的'确认和明确责任以及确切的证据,为查询和索赔提供可靠的依据,如属于铁路方面的责任应做出“商务记录”;如属于其它方面的责任,而需要铁路部门证明者,应做出“普通记录”,然后再组织人员提货。

五、入库卸车要做到物资不乱、不混、不损,为物资入库、验收保管创造条件。接货人员应按交货要求,当面向保管员交接清楚。凡是通过混装、快件、零担等方式运来的货物,接收人员应争取当天送交仓库验收,避免积压,物资在没有交仓库验收前,不能开箱起件和拆除包装。

防火安全经验分享 篇2

4月1日,复旦大学20xx级在读研究生黄洋喝了一口寝室的饮用水后出现恶心、呕吐并伴有发烧,病情危重却多日找不出病因,直到一条神秘短信出现,才找到病源——饮用水遭投毒!而被警方认定有重大嫌疑并刑拘的,竟是黄洋的同寝室室友林某。

16日下午,年仅28岁的黄洋离开了人世。但这起投毒致死案引来的社会关注和反思,却远没有结束。在林某尚在接受调查的同时,人们早已开始对这一投毒事件的可能原因进行了各种猜测,更多的人开始反思:这究竟是事出偶然,还是管理出现问题。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篇3

1 目的

为了加强xxxx煤矿库房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石圪台煤矿范围内所有库房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管理规定

3.1 所有库房,应设专(兼)职库房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 库房应配置 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严格执行矿对各区队库房的管理要求,经常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布置合理、材料摆放有序,不得有材料大量的积压。各种配件应在库房内按品种、规格、数量、分类码放在货架上。要求做到各种材料排列有序、码放整齐、数量明确,帐、卡、物相符,而且做到防潮、防锈、防腐。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库房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 库房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篇4

1、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禁止烟火的标牌,库房门口及通道,要保持畅通。

2、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并不准使用其它电器设备,照明开关应装在库房外部,并要有能加锁的保险盒,库房门要朝外开。

3、库房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按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拉电线。

4、库房货物存放要按货物的性质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质相互抵制、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存放。存放货物不得过高过宽,主要通道不得少于1.5米宽,高度离照明要保持0.5米距离。

6、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施防火规范》。

7、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用易燃物品搭建隔层或分离库房。

8、电工及保管员要经常对照明灯具,电线等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切断电源后方可下班。

9、库房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懂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10、房内必须贴出明显的防火安全制度。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防火消防安全知识 篇6

1.消防事关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2.防火安全无小事,时时处处需留心。

3.火灾远离家庭,幸福平安一生。

4.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5.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6.天天宣传天天安,日日防火日日宁。

7.注重知识,注重人才,打造数字化消防部队。

8.风高物燥,注意防火。

9.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

10.消防常识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11.远离火灾,珍爱生命,共建平安家园。

12.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3.祝您平安。

14.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15.消防工作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6.每个单位要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7.用火不预防,失火就遭殃。

18.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

19.防范火灾,人人有责,人人防火,户户安全。

20.天天宣传天天安,日日防火日日宁。

21.护林防火,警钟长鸣。

22.消防安全是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

23.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

24.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25.预防火灾,人人有责。

26.单位防火,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27.堵出口,堵通道,火灾发生酿恶果。

28.加强消防宣传提高消防意识。

29.火灾无情,防火先行。

30.我们用生命赴汤蹈火,请您用良心履职尽责。

31.消防事关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32.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33.发生中暑别慌张,抓紧降温最重要。

34.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

35.消防常识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36.反违章除火患保安全促生产。

37.饭可一日不吃,火不可一日不防。

38.敲响安全警钟,共保人人平安。

39.珍爱绿色家园,共创美好明天。

40.***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

41.强化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42.消防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43.消防多一份责任,生活少一份疏忽。

44.发现小孩***,应即制止。

45.强化城市忧患意识,学会防灾避险应急本领。

46.共建和谐校园,远离火灾危害。

47.植树种草不防火,年复一年白忙活。

48.绿色有限倍珍惜,野火无情重防范。

49.学好活动知识,一生平安幸福。

50.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 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 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4.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4.1.21 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4.2.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4.2.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4.2.3防止氧含量超标。

4.2.3.1 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4.2.3.2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4.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4.2.4防火措施。

4.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4.2.4.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4.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4.2.5防静电放电。

4.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4.2.5.1.1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4.2.5.1.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4.2.5.1.3 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4.2.5.1.4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4.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4.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4.2.6贮运设施

4.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2.6.2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4.2.6.3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4.2.6.4 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4.2.6.5 充装液氨前,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

4.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2.7物料排放。

4.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2.7.2.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4.3防火防爆等级划分。

4.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4.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4.4消防设施。

4.4.1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4.2 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4.4.3 除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

4.4.4 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4.4.5 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4.6 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篇8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篇9

总则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制度,仓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二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四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五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六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5)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6)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七条 设置独立足够的。安全消防器材,严禁占用仓库消防器材

第八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生产车间安全生产制度为了更发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肃厂规厂纪,增强职工文明意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对安全文明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1. 严禁迟到或早退。

2. 严禁工作时间乱串岗位。

3. 严禁上班穿拖鞋、短裤(内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 严禁在车间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相互打骂。

5. 严禁酒后上班闹事及影响其他工作者。

6. 严禁在生产楼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

7. 严禁带兜进车间,班中禁止做私活。

8. 严禁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

9. 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0. 严禁生产中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1.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

12.严禁跨越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3.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4.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5.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6.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使用要做到“三绝缘”,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7.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公司员工安全手册及厂规进行处罚。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协助镇政府进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和森林火灾扑救措施。

2、在进入防火期前,协助镇政府对村防火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搞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刷写护林防火标语

3、做好火灾调查,建立防火档案,统计有关报表。

4、在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做到有队伍、有值班、有制度、有预案、有工具。

5、进入防火期内,必须保证通信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记载好当天的值班记录。

6、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积极协调和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调查火警火灾发生原因,进行查处。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并无法联系上和不参加火灾扑救的,上报林业局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值班人员不作记录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每次扣罚当事人月工资的10%。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五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制落实、划定面积落实、专项经费落实、人员报酬落实。

二是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特别是森林重点区,在主要山口要道,设置哨卡和防火禁牌,刷写宣传标语,使森林防火的。规定、制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三是狠抓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每天要有一名领导带班,做好防火记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发生火情火灾即时组织扑救,并立即通报有关责任单位。四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严格控制火源,切实加强预防措施,对入山人员和林区用火要严格管理。特别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申请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在其戒严期间坚持林区用火“十不准”即: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田埂地边;不准烧牧场;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梗等易燃物品;不准烧火煮烤食物和林副产品;不准烧火取暖;不准打火把;不准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山驱兽和明火枪狩猎。对违规造成损失的视其程度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是加强防火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建立了望台天报制度,健全通信网络,组织扑火队伍,做到发现火情及时扑灭。

六是对森林防火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处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期间,擅自离岗的,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的,

七是层层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必须制订年度森林防火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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