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生产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0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为确保科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完好状态,以为治疗、抢救病人提供物质保证,减少资源浪费,延长仪器、设备的寿命,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一般管理制度
1、建立护理仪器设备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进行日常自我检查、维护与保养,定期请器材科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设备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填写使用记录,用毕进行清洁、消毒,妥善保管。
3、建立外借登记本,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由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二、使用、保养制度
1、专人保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使用人员应认真填写机器使用情况记录。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设备保管人负责,内容为进行表面清洁,紧固易松动的螺丝和零件,检查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3、一级保养,由仪器保养人进行,主要是进行仪器外部清洁,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温度、指示灯等异常情况,进行局部检查和调整。
4、二级保养,属预防性修理,由仪器保养人会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应更换易损件。
5、器材科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功能检查或精度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三、设备更新制度
1、设备更新年限,根据其性能、耐用度、质量情况、使用频率来确定。
2、及时填写机器使用及维修记录,实行建档管理,记载机器的购进、安装时间、使用时间、故障及维修保养情况,为该设备的更新积累资料依据。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 www.baihuaw en.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施工机械化水平,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和预防施工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检修、改造、使用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公司系统非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国发[1987]68号文<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2令<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0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381号文<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3总则
3、1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科学管理方法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费用核算;适时更新改造,到达使设备技术状态好、安全运转、使用寿命长、消耗低、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高的目的。
3、2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设备管理部门和岗位,配备安全、技术、资料信息、资产管理等岗位,以适应管理职能的要求,负责企业设备管理的工作。
3、3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
3、4本制度所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指企业构成固定资产的起重机械、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维修和测试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耐用期限超过一年;
2)单机原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
3)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
4基础管理
4、1凡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务必从所购或调入之日起,按行业规定的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档。且每年年终要组织对设备进行清查,发现帐物不相符时要查明原因,追查职责,报上级批准后,会同财务部门办理盘亏(盘盈)手续。
4、2企业应制订本企业的起重机械原始记录、检查表、统计报表、机械和相关人员台账、机械合同等标准资料格式,并对相关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存档。建立企业施工机械总台账和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4、3设备管理部门应会同企业有关部门编制企业技术装备规划,并负责编制和参与审定机械设备购置计划,负责企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认证工作。
4、4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或参与编制重要调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型、购置、大修、改造、报废、租赁等方面的安全及技术经济论证方案,组织对重要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检测和鉴定工作;办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和报废注销手续。
4、5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为施工项目部配置、租赁起重机械等设备,并组织运输、试验、验收,确认满足施工要求。
4、6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对新型或进口设备的相关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及方法的引进消化和推广工作。
4、7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设备使用单位下达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4、8自制非标设备或对原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设计或改造方案,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自制或改造后的设备,要检验合格,进行工业性试用,实际作业达500小时以上再组织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正式投用。涉及国家已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9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向外转让设备,应根据其价值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上海电建公司根据需要,在公司内部调配设备时,调出单位应保证调出设备完好,不许拆换原机零部件,并将原机附件、备件、工具及资料档案等一齐移交。
4、10设备报废应事先进行经济分析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予报废:
1)设备磨损严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虽经大修但不能到达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到达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或污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合算的;
4)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5)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适用的。
4、11设备报废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进行技术、财务审定,企业领导签章,根据设备价值按规定上报审批。
设备一经报废,严禁继续使用,也不得转让或出租。
5施工企业本部机械安全管理
5、1施工企业经理是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职责人;企业应明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起重机械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5、2施工企业本部的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施工生产中的起重机械和一般机械、工器具、检测设备进行归口管理;是起重机械专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5、3、施工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5、3、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起重机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5、3、2负责建立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机械岗位职责制和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目标或安全指标;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下达的安全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5、3、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本企业所用施工机械和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审定起重机械安拆、大修改造作业方案,参与编制或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机械配置和大型吊装方案。
5、3、4负责组织企业层面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运输、试验等过程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编制,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和指导。
5、3、5负责组织编制企业起重机械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审查和指导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5、3、6按有关规定负责单纯机械事故和机械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并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7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评价和考核,并指导、跟踪、督查缺陷整改状况。
5、3、8配合组织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取证;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
5、3、9参与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审查,重点审查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的数量与安全状况,以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方面的条款。
5、3、10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竞赛评比表彰,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5、4公司系统施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2)租用与分包工程自带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3)起重机械维修制度;
4)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队伍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查与执行制度;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
7)起重机械检验仪器、工器具管理制度;
8)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9)对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制度;
10)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按我矿具体分工状况,拟以下几点细则:
1、各区、科、厂无权对设备进行借调、转让。
2、凡我矿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要配置兼职设备管理员,并不断学习,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对设备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核对一次。
4、严格执行出入厂验收制,没有领用手续、不完好、失爆的设备不能出厂;对进厂的检修设备不进行交接验收,或有拆件等状况,要追查职责并视情节处罚,否则不发新设备。
5、对皮带、溜子运输机的头、尾、减速机、电机等的管理应有计划,合理备用,正常进厂检修。
6、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由各单位直接向供应申请进货。
7、凡设备、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的报废手续按通知规定办理。
8、各单位每月30日将全月所发生的机电事故按规定表格报机电科一份。
设备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结合机械工业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机械工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务必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维修相结合,预防为主,使用、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透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机械工业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机械工业各级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用心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机械工业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维修好、改造好设备,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使设备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机械工业各级领导务必履行的重要职责。
在厂长(经理)的职责和职责制里,都务必明确地把持续设备完好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资料,作为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
第七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范围是指对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企业生产用设备统一由设备动力部门管理。其工作资料包括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1、设备技术状态的考核单位,按考核的设备目录划分。主要生产设备属B类设备,其它设备为C类设备。建立设备台帐和卡片。企业拥有的机电设备,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统一分类编号,按设备的类型,以厂(部、室)为单位逐台建立台帐和卡片。
2、帐卡一式三份,设机械动力部、资产财务部、各基层单位各执一份,每半年核对一次帐卡物,每季末基层单位向机械动力部报送设备内部变动、增减表、均列为管理的考核内。
3、制成的代号和编号,逐台制成金属号牌,固定在工作机构本体的醒目处。
4、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
4.1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有机电设备主、辅机性能参数,检修技术规范,设备维护状况,主要备件目录,消耗及储备定额,运行记录,检修记录,技术改造记录,润滑状况,设备事故记录,装用轴承,调拨记录,封存报废记录,图纸目录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4.2设备技术档案要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保存,机械动力部平时不定期抽查,每半年定期检查,管理的成效列入评选考核内容。厂内设备调拨时将设备技术档案一并办理移
5、设备的移装、外借和调拨
5.1设备的移装。基层单位因生产需要对某些设备作内部移装,必需提出申请和移装方案,经生产技术部门鉴定认可后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由机械动力部组织实施。
5.2设备外借,必需经领导批准。借方必需承担借用期内的固资折旧费和维修费,并要保质保量按期归还。外借设备原则上是企业闲置的设备。
5.3本企业内部调拨,统一由机械动力部按规定办理。调入、调出单位统一凭机械动力部办理本单位设备固定资产台帐的增减,资产财务部凭调拨单办理使用单位及折旧费用的转移。
5.4设备外调须经领导批准,按上级规定的财务手续办理,该机的备品配件随机按价调拨。
5.5设备的让售、出卖、拆套转移和拆除等项工作,统一由公司机械动力部按规定办
6、备用封存和闲置设备的管理
6.1备用、封存和闲置设备的所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妥善维护保管,建立档案并做好防潮、防锈防变质、防腐蚀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擅自拆套拆配件使用。
6.2审定封存闲置设备,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门签署意见,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办理封存闲置设备的有关手续,通知财务部门停止折旧提成、然后原则上就地封存。
6.3封存闲置设备启用,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门签署意见,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办理启用手续,并通知财务部门恢复折旧提成,启用投入生产。
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岗位(人员)负责。
设备管理实行车间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2.1贯彻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
2.2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2.3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2.4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2.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2.6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2.7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
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
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
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
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1 目的
规范LED制造中心设备申购、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现场管理及报废程序,加强LED制造中心设备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LED制造中心所有的设备。
3 定义
3.1 设备的分类规定
3.1.1 A类设备:即为关键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特别重大影响的设备。
3.1.2 B类设备:即为重要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重大影响的设备。
3.1.3 C类设备:即为一般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一般影响的设备。
4 工作职责
4.1 制造中心设备部门负责:
4.1.1 制造中心所有设备的归口管理。
4.1.2 设备的选型、考查、验收及安装工作。
4.1.3 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4.1.4 编制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并对使用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
4.1.5 编制年度设备维修与保养计划。
4.2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2.1 正确操作设备和保管设备。
4.2.2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完成日周月点检记录。
4.2.3 设备使用时异常的及时如实地汇报。
5 工作程序
5.1 新设备的采购管理
5.1.1 各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需增加新设备时,提出设备需求,并上报制造中心总监。
5.1.2 制造中心总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会审。如确实需要增加新设备,则提出可行性报告;如不需要,则驳回设备申请。
5.1.3 根据会审结果确认需要增加新设备,使用部门详细填写《设备请购单》上的各项要求,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及公司领导批准。
5.1.4将会签完毕后的《设备请购单》给采购部负责采购,并提出设备的期望归期,设备部门跟踪设备的采购进度。
5.1.5 所采购的设备进厂后,由采购部组织设备供应商、设备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开箱验收内容应包括:
(1)与购买合同或技术协议的型号、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2)零部件与送货单是否准确无误;
(3)设备表面没有明显的划伤、碰伤或缺陷等;
(4)设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如验收不合格,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协议向供应商办理退货或者维修手续,直到合格为止。
5.1.6 开箱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组织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设备调试,通过设备鉴定,设备部门填写《设备验收单》,并确定该设备是否为关键设备。
5.1.7经调试发现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和协议规定要求时,由设备部门提出异议,采购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与供应商按合同和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5.1.8新购置设备经安装调试成功后,由采购部门组织设备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参加的设备验收移交,并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交接。
5.1.9 将填写好的《设备验收单》交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上报制造中心总监。《设备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供应商,一份设备部门留存。
5.1.10 设备的技术资料、图形资料及随机配件由设备部门保存,并建立《设备配件清单》。设备的保管由使用部门保管并确认设备责任人。
5.1.11 设备台帐的建立
5.1.11.1 设备移交后两周内,设备部门应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和标识,并填写《设备台帐》。设备编号参考模具设备编码规范进行。
5.1.11.2 设备部门应对设备进行关键设备认定,并做明确标识,并将标识卡贴在设备上。
5.2 设备零配件的采购管理
5.2.1 设备部门建立《设备配件清单》,根据设备损耗情况,及时提出设备配件申请。
5.2.2 对于设备使用的常规易损、易耗配件,由设备部门转生产部采购;非常规或者特殊配件,厂内不能协助完成,由设备部门负责采购。设备部门应对采购部门提出设备的期望归期。
5.2.3 设备零配件采购进厂后,应通知设备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设备部门保存零配件并建立《设备配件清单》;验收不合格,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协议向供应商办理退货或者维修手续,直到合格为止。
5.3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计划
5.3.1 设备部门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说明书,向设备使用部门提供设《设备操作规范》和《日周月点检表》。
5.3.2 设备操作人员的要求
5.3.2.1 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应通过设备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或设备部门认定合格后,放可上岗操作。
5.3.2.2 特殊设备如焊接、起重机等操作人员应通过上级专业机关考核确认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5.3.2.3 其它设备操作人员应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3.2.4 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 “三好”的要求: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调整好设备(会调整设备的基本设置)。 “四会”的要求:会使用设备(熟悉设备操作规范);会维护设备(执行设备维保规定、保持设备清洁);会检查设备(了解设备原理、结构、性能及易损坏部位);会排除设备故障(会一般性调整、简单故障会排除)
5.3.3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该认真阅读相关的《设备操作规范》或在设备工程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生产中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范》。
5.3.4 保养计划
5.3.4.1 设备部门于每年底对主要设备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一般设备编制下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对与产品质量无直接关系的设备不编入计划,其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按保养规程执行。若因生产急需,经制造中心总监同意,可对月度保养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但必须保证该年度计划的完成。
5.3.4.2 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分为三类:
a.一级保养(日常保养);
b.二级保养;
c.三级保养。
5.4 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管理
5.4.1 一级保养(日常保养)
5.4.1.1 设备的一级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执行,并有操作人员完成《日周月设备点检表》。
5.4.2 二级保养
5.4.2.1设备的二级保养通常每一年一次,以操作人员为主,在设备部门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设备部门检验验收,并填好《设备二级保养验收单》,当月底交设备管理部门。
5.4.3 三级保养
5.4.3.1 设备的三级保养通常每一年至二年一次,以设备部门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参加,按三级保养检修规范进行。设备部门验收,并填写《设备三级保养验收单》,当月底交设备部门。
5.4.4 设备部门对设备使用部门所使用的设备维护保养执行情况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的事项要求使用部门进行整改,并回收《日周月设备点检记录表》。
5.4.5 对暂时不使用的设备的保养,每周做日常清洁,并开机运行十分钟,检测设备是否完好。
5、 5 编制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5.5.1 设备部门每年底根据当年的设备实际使用和维修保养状况拟定下一年度的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5.5.2 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a.设备完好率目标:95%;
b.设备故障停机率每月不超5%;
5.5.3设备部门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机器设备的实际维修、保养状况进行设备完好率及故障率统计,做出《月份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统计表》并将统计的结果存档。对未达到指标者,设备部门应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5.6 设备维修管理
5.6.1 设备部门负责制造中心所有设备的维修。
5.6.2 设备使用部门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时,经过简单的维修还不能排除异常,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并通知设备部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6.3 每次设备维修完成后应将维修结果记录于《机器设备维修记录表》中,并报设备部门备案。
5.6.4对关键机器设备的维修,使用单位与设备部门应进行跟踪管理,以便及时制定其大修理和定期的预防维护保养计划以及合理地建立其备品备件计划。
5.6.5设备部门维修人员维修后的设备还是不能正常运行,由设备部门填写《设备委外维修单》,经制造中心总监批准后,通知设备供应商来厂维修。
5.7 设备年度大修
5.7.1设备部门于每年初根据设备使用、保养情况及大修周期制定设备《年度大修计划》。
5.7.2设备使用单位可根据使用、保养情况提出设备大修、小修申请,设备部门同意后,纳入当年大修计划,并下达大修作业计划。
5.7.3设备大修单位将大修的内容和结果记录于《设备大修记录》,并设备部门备案。
5.8 设备封存管理:
5.8.1 设备封存条件:设备使用单位预计该设备超过一年无生产任务被闲置。
5.8.2设备的封存由设备部门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报送制造中心总监审查后,由设备部门进行原地封存,挂“封存”牌进行标识。
5.8.3设备封存要求
5.8.3.1切断该设备的所有电源,各部位要清洗干净;
5.8.3.2 封存设备所有辅助设施,并清点、保管;
5.8.3.3封存的设备一般应为完好设备,若在封存前无力修复,应另安排时间进行修复;
5.8.3.4 封存设备应做好防尘、防损、防锈等措施。
5.8.4启用:封存设备如因生产和工作所需需启用时,由设备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启用申》,报送制造中性总监批准后方可使用。封存设备使用前由设备部门负责作试机作业,试机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并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5.9 设备配件管理
设备的配件是设备维修的重要环节,为了缩短维修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对于一些常用的设备配件做到有备无患。
5.9.1设备配件计划:设备部门应根据机器设备相应的维修状况和其使用量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制定出相关设备的备件库存数量。
5.9.2 设备配件保管:设备部门负责对所有设备的配件的保管。
5.9.3 对关键设备的备件应单独列帐,种类、数量符合《关键设备备件安全库存记录表》中之规定,且不得挪作他用。
5.10 设备折旧管理
5.10.1设备折旧率的计算由财务部门将其列入相关科目中,经部门主管审查、由财务部门进行保存与归档。
5.11 设备报废管理
5.11.1 报废条件
5.11.1.1损坏严重,确无修理价值的设备。
5.11.1.2丧失工作能力,年代已久,型号淘汰,无配件可供的设备。
5.11.1.3 设备单位应填报《设备报废申请单》,由设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门将《设备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分别送达设备使用部门、财务部各一份,自留一份。设备部门依据《设备报废申请单》注销该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6 记录
一、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 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 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时间累计。
(6)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7)历年设备缺陷及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3、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 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维修车间应健全全厂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 设备主要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 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
(3) 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 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 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 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维修车间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 图纸资料保管
1、厂生产部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维修车间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 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致于厂生产部存查。
4、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 厂生产部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屏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维修车间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5、维修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质监局的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施。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四条 凡需购置特种设备,购置前应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实施购置。
第五条 购置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必须从省级以上认可的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购置。
第六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 凡是在我厂承担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制造、安装、修理许可证及有关证件。承担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或施工队伍,在开工前,由用工单位负责审查其安全资质证及有关证件,同时与生产科签订安全协议,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用工单位提前一周将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证件、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报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经审查合格后,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由使用单位写出验收报告,并附上图纸及技术资料和施工方案等资料,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检验和技术鉴定,合格后颁发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的车间及设备动力科应当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要提前把检验计划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全)负责与公司联系校验事宜。有关车间及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具体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的车间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需化学清洗时,使用车间、科室要提前一周将所用清洗队伍资格证、清洗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备案。委托市质监局进行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化学清洗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委托市质监局进行验收,验收时公司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及生产科(安全)参加。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需报废的,由主管科室写出申请报告,经厂领导批准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并向市质监局办理注销。
第十三条 气瓶所有的附件必须齐全(防震圈、瓶阀、瓶帽)、安全可靠,如发现缺少安全附件或损坏的、瓶体有油脂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效验,要达到齐全、准确、安全可靠,并做好记录。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要定期检查,要达到齐全、灵敏、安全可靠,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取暖用锅炉必须按规定配备相适应的软水设备,保证锅炉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设施的作业人员极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建立、健全设备技术台帐。应制定突发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