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的管理制度十篇
总则
1、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国际南方大区各商务网在南方大区范围内设立的办事处(不包括在北京、上海设立的平台)。
2、目的:基于南方大区业务向周边地区或二级城市快速扩张的要求,为更有效地规范各办事处日常财务及财务管理行为,以达到高效率、低成本快速扩张的目的。
3、附则:本制度应在'办事处'的实际运营中不断补充并完善,现执行中遇有规定不到之处,相关人员应本着尽职尽则的精神予以弥补。
4、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国际南方大区财务中心。
1、合同管理
1)各办事处业务部使用派出地公司的业务合同,以派出地法律部的合同编号确认,加盖派出地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对外签订的合同须一式三份,即一份为客户方,一份业务部门存档,一份公司财务部存档。
2)各办事处相关合同由当地主管安排专人录入合同库录。
3)各办事处业务主管应设置合同登记手册,详细记录业务合同的使用及回收情况,领用合同必须有领用人的亲笔签字,作废合同要全部联次完整交回法律部。
2、发票管理
1)据合同开具派出地公司发票;不允许不签定合同即开具发票。
2)每月初办事处主管人员到财务部领取发票,填写发票领用表并签字,丢失空白发票的处理。
3)业务人员填写好完整的零星开票通知单,经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业务主管处开具发票,领用发票时须填写《办事处发票领用表》,每月需即时核对相关发票及款项的回收情况,并填写相关报表。
4)当天领出发票未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发票交办事处相关主管人员,再次收款时再在主管处办理领用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将发票留在客户处的20__元以下在征得办事处主管人员同意后,须填写发票回执由客户签字;20__元以上的必须加盖客户公章,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以发票金额的10%的罚款。
3、业务回款管理
1)事处业务回款由业务人员在当天下班前交当地办事处主管人员,主管人员在签收后登记入业务回款登记册上,此登记册应妥善保管。
2)业务人员收到款项时当天下班前填写支票回收登记表,交相关主管人员签字确认,支票/现金回收登记表第一联连同相关银行票据由主管转交公司财务部,第二联交总部业务部门留存,第三联由主管保管,第四联由业务人员自己留档,以上四联应每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3)上述款项中的现金部分由相关主管人员直接到银行汇款给派出公司的帐户,支票收入在支票有效期内前3天交回财务部。所收到的现金必须全额按时汇入银行,严禁坐支(即收到现金后直接支出),一经发现将每次罚款500元直至开除。
4)每周末(或必要时)及未回款截款前主管人员应将已收到款项填写好一式三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附相关银行票据)后交财务出纳处,出纳在核查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后签字确认,确认后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第一联交会计作为凭证附件用,第二联交款人员自己留档作为已移交相关手续的依据,第三联由出纳保管备查。
5)每月13日下班前主管人员应将所有已收到的款项全额存入银行并将有银行盖章的汇款底联传真给财务部,财务部将依据银行盖章日期确认回款。凡在13日之后的汇款均算作未回款。
4、其他管理
1)工资、福利、劳保、个人所得税、日常办公费等费用,直接由派出地地财务核算。每月初由主管人员向财务借当月备用金(附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签字的开支计划明细),月底前报销当月所有支出。所有公司款项不能与个人款项混淆,如有公私不分、帐务不清,罚款300元,直至开除。
2)按照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上涉及到有关档案及票据资料的保管期限应不少于5年。
3)办事处主管人员交接时务必交接相关财务资料,事业部总经理监交时一定在确保相关财务资料交接完全后再在监交人处签字。
相关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办事处发票领用表》,《业务回款登记册》;装订成册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第二联及其他相关报表。
第一章分公司(办事处)机构定位
一、分公司(办事处)机构性质
分公司(办事处)是营销中心的二级操作平台。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营销(客服)总监直接领导,完成公司下达的综合市场营销目标;作为销售收入中心和费用中心,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责任。
二、分公司(办事处)机构职能
在公司营销政策和规定的指导下,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具体特点,制定适用的市场策略和管理方式;对营销中心下达的销售目标进行分解,完成销售任务,并对其运作费用进行有效控制;规划、建立并优化完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建立客户档案,负责维护目标区域市场,并做好售后服务;完善前端的市场信息平台功能。
三、管理总则
分公司(办事处)管理应纳入营销中心管理系统,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必须符合公司和营销中心的要求和规范;明确分工、职责与权限,实行激励考核制度,逐步形成一套管理严密、运作科学、务实高效的.管理体系。
四、岗位基本原则
各岗位人员当接到上级主管命令执行任务时,不管任务完成与否都要在4小时之内进行复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从完成任务时计4小时之内必须通知上级主管已完成任务。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现此任务确实有不可克服的困难,无法按时完成任务,需在4小时之内通知上级主管;刚接受任务,有突发事件发生或某些困难未考虑到,认定此任务无法完成,需在4小时之内通知上级主管。
五、分公司(办事处)组织结构设置
(注:在不设分公司(办事处)的区域内,即分公司总经理(办事处经理)所辖不含虚线内岗位)
第二章分公司(办事处)岗位责任制度
一、分公司总经理(办事处经理)岗位职责
任用原则:由营销中心派出
直接上级:营销(客服)总监
1、传达、分解、落实营销(客服)总监下达的公司政策与任务。
2、对本分公司(办事处)的各项工作的成果和经营业绩承担全部责任。
3、主持每月销售目标的制定,报批营销(客服)总监后分解落实,并督导实施;签发每批次的订单与退换货申请,主持拟订下月、下周分品种要货计划(意向)。
4、监督业务经理填写日报告以及周、月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总结,并对其进行评审、指导。
5、保持本辖区市场网络建设的合理性与秩序性。合理布局分销商,关注通路价格的稳定性,洞察预测通路危机,并及时应对;亲自对重要客户定期巡访与维护。
6、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分析市场需求,判断消费倾向,提出产品改善和产品开发建议。
7、策划本区域促销、公关活动,报批及组织实施和结果评估。
8、制定分公司(办事处)的费用预算计划,负责费用的控制与现金收付的签发及监督。
9、组织分公司(办事处)人员的上岗培训及定期培训,召集分公司(办事处)分公司总经理(办事处经理)库管员内务主管统计员业务经理业务经理业务经理人员例会,及时解决员工在业务、思想动态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10、组织制定并定期调整库存的安全定额标准,上报营销(客服)总监。
11、负责分公司(办事处)员工的月度绩效考评工作。
二、任用原则:由营销中心派出,或由营销(客服)总监授权当地招聘直接上级:分公司总经理(办事处经理)
1.协助分公司总经理(办事处经理)制定销售目标计划和目标分解计划,完成分公司总经理(办事处经理)下达的销售综合目标,提出促销建议。
2.负责本辖区内市场秩序的维护,重点监控价格体系、窜货现象等,协助调解渠道冲突。
3.建立客户档案,按计划巡访客户,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协助分公司总经理(办事处经理)进行客户评估。
4.填写日工作计划与总结、每周工作计划与总结、每月巡访工作计划,完成每周的工作报告,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办事处经理)。
5.对辖区内各级经销商进行宣传公司政策,并对经销商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库存、订货、展示、售后服务等),帮助经销商对经营目标进行分解,提出完成目标的建议,主动向经销商做新产品的卖点介绍、产品宣传工作,保证新产品得以顺利推广。
6.协助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维修工作,解决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
7.执行公司的促销计划;协助经销商做好展示样品定期更换保证产品展示位置明显、突出,保持展板及产品整洁。
8.定期对经销商销售人员进行产品知识、产品卖点、销售技巧的指导。
9.积极进行市场开拓,积极发展有潜质的客户;注意开发并维护工程客户及VIP客户。
三、派出原则:由公司财务部统一选派,必须是公司信任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具备有关财务出纳、产品等方面的知识。
直接上级:具体工作服从分公司总经理(办事处经理)领导,但资金业务直接向公司总部财务总监负责。
1.在每一笔发货单据上签字,负责分公司(办事处)货款收讫、应收款记录与催收工作。
2.坚持信用额度控制下的现金现货原则,加强现金管理,建立现金日记帐、业务经理岗位职责内务主管岗位职责
1、根据总部的年度营销方案,承担总部下达的年度销售任务,并组织销售人员的工作分配。
2、根据总部下达的任务指标,可按要求报人员需求计划,经总部审批后由办事处组织、招聘、培训所需要的销售代表。
3、办事处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
4、办事处代表总部负责与当地客户的联系协调和销售业务的往来。
5、办事处对所辖区域总部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处理客户和消费者的投诉。
6、办事处主动提出促进当地市场销量的促销方案,在总部的指导下做好产品宣传、企业形象宣传及提升品牌宣传活动。
7、办事处负责对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好当地的公共关系,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8、办事处行使对总部在当地的财产的保护管理权,确保总部的财产安全。
9、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当地市场信息及同行业竞争品牌的营销动态,并负责当地销售渠道的管理工作。
10、根据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和负责资金回笼、费用结算工作。
为提高办事处业务员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扭转当前业务开展的不利局面,达到提升业务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绩效,开创业务工作的新局面的目的。办事处特制定业务员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日常管理细则:
1、出勤:每天在早上9:00准时到达办事处报到参加早会,完会后正常开展日常工作,晚上19:00下班。对于不准时或不报到且没有提出休假/请假/外出申请的,视为旷工或者迟到,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罚款20元/次。
2、日常报表提交: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日报表将各项事宜交代清楚,并于次日上午9:00前交至办事处,不能按时完成的罚款20元/次;早上到办事处填写前日报表的,按10元/次罚款;字迹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元/次罚款并重新填写,重新填写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按10元/次罚款;
3、周计划:每周五下班前,上交下周的拜访计划。月总结于每月3日前上交办事处,迟交/不交,罚款30元/次。若临时有事须变更拜访行程,业务员应在当天早上离开公司前修改拜访行程,并呈报办事处负责人。
4、按时参加公司及办事处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或活动。无故缺席除按公司相关规定罚款20元/次。
5、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如若发现业务员私自扣下给予客户的赠品与优惠的情况,销售赠饮品的,经查实一律辞退。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每周日进行一次货品的清点与备货。货品出现丢失的均由业务员按批发价赔偿。
二、业务员薪酬管理条例: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介、1张驾驶证复印件。
2、新业务员实习期间只有基本工资无提成(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奖励)。新业务员未出实习期或未满一个月离职者无工资无提成。
3、新业务员实习期一般为六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公司根据业务员表现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六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试用期限。)
4、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有底薪、有定额,有补贴,鼓励新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三、业务员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下期市场操作计划,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
3、注意自身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诚信机会。
6、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7、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办事处负责人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8、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终端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0、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四、业务车辆管理条例:
1、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
2、业务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3、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况,特别是刹车系统,轮胎。油箱以及后视镜等设备,有异常情况必须汇报上级。
4、每天下班后,必须将车辆钥匙交回办事处,不得将公司车辆开回家中,或擅自借给第三人。违者按相关规定罚款5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
5、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违者按相关规定罚款50元/次。
6、违规或事故处理: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7、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五、本制度只适合办事处业务员使用,涉及考核项目,均由办事处业务员收到处罚后三天内将罚款上交至办事处,三天内不交罚款则翻倍处罚,上交的罚款将纳为办事处基金。
一、票据管理
1、按照票据管理办法使用票据,及时办理票据的领用和核销,严格票据的使用范围,不乱用、窜用票据。
2、各科室使用票据,收入原则上必须在当月月底前上交,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和坐支。所有收入缴入街道财政专项资金专户。
二、支出管理
1、办事处财政支出必须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对金额大的开支,必须经过街道办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街道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必须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上年度专项结余,应当用于上年度结转项目的支出,上年度净结余,应当用于下年度需要安排的支出。
3、各科室的支出凭证必须及时到办事处财政统计科办理,支出凭证必须依据充分,对办公费、招待费、修缮费、会议费等,要在单据上据实反映明细,并要求凭证合法,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对复印件、白条及其他不符规定的`单据,办事处财政科不予受理。
4、资金使用必须提前口头或书面报告主管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财产添置等必须报街道党政办,经领导讨论决定,报财政局,实行政府采购。
5、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记载内容完整、真实、合法。
(2)大小写金额一致。
(3)有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核实,街道办主任审批签字。
6、办事处财政资金必须严格划分界限,分别记账和核算,严禁资金挤占。
7、对支出包干的科室、站必须按计划、按财政纪律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8、财政收支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制度办理,兼顾需要与可能,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无计划、超预算办理支出,确保办事处财政的收支平衡。
三、资产、负债管理
1、加强现金核算与管理,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严禁坐支,公款私存和白条抵库。
2、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实行财物分管,对新增或报废的资产及时登记和核销。并定期进行清查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账实相符。
3、对于建设性项目,经基建决算,有关单位审计后,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财产转交手续。
4、加强暂存、暂付和债权、债务的清理。对当年发生的暂存、暂付,原则上必须在当年处理完毕。
四、档案管理
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做好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干部职工进行消防、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消防、防火安全知识。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干部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3)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4)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1、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2、文化活动室、干部职工宿舍和招待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3、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14、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指挥英明果断。
总则
1、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国际南方大区各商务网在南方大区范围内设立的办事处(不包括在北京、上海设立的平台)
2、目的:基于南方大区业务向周边地区或二级城市快速扩张的要求,为更有效地规范各办事处日常财务及财务管理行为,以达到高效率、低成本快速扩张的目的
3、附则:本制度应在'办事处'的实际运营中不断补充并完善,现执行中遇有规定不到之处,相关人员应本着尽职尽则的精神予以弥补
4、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国际南方大区财务中心
细则
1、合同管理
1)各办事处业务部使用派出地公司的业务合同,以派出地法律部的合同编号确认,加盖派出地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对外签订的合同须一式三份,即一份为客户方,一份业务部门存档,一份公司财务部存档。
2)各办事处相关合同由当地主管安排专人录入合同库录。
3)各办事处业务主管应设置合同登记手册,详细记录业务合同的使用及回收情况,领用合同必须有领用人的亲笔签字,作废合同要全部联次完整交回法律部。
2、发票管理
1)据合同开具派出地公司发票;不允许不签定合同即开具发票。
2)每月初办事处主管人员到财务部领取发票,填写发票领用表并签字,丢失空白发票的处理。
3)业务人员填写好完整的零星开票通知单,经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业务主管处开具发票,领用发票时须填写《办事处发票领用表》,每月需即时核对相关发票及款项的回收情况,并填写相关报表。
4)当天领出发票未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发票交办事处相关主管人员,再次收款时再在主管处办理领用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将发票留在客户处的20xx元以下在征得办事处主管人员同意后,须填写发票回执由客户签字;20xx元以上的必须加盖客户公章,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以发票金额的10%的罚款。
3、业务回款管理
1)事处业务回款由业务人员在当天下班前交当地办事处主管人员,主管人员在签收后登记入业务回款登记册上,此登记册应妥善保管。
2)业务人员收到款项时当天下班前填写支票回收登记表,交相关主管人员签字确认,支票/现金回收登记表第一联连同相关银行票据由主管转交公司财务部,第二联交总部业务部门留存,第三联由主管保管,第四联由业务人员自己留档,以上四联应每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3)上述款项中的现金部分由相关主管人员直接到银行汇款给派出公司的`帐户,支票收入在支票有效期内前3天交回财务部。所收到的现金必须全额按时汇入银行,严禁坐支(即收到现金后直接支出),一经发现将每次罚款500元直至开除。
4)每周末(或必要时)及未回款截款前主管人员应将已收到款项填写好一式三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附相关银行票据)后交财务出纳处,出纳在核查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后签字确认,确认后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第一联交会计作为凭证附件用,第二联交款人员自己留档作为已移交相关手续的依据,第三联由出纳保管备查。
5)每月13日下班前主管人员应将所有已收到的款项全额存入银行并将有银行盖章的汇款底联传真给财务部,财务部将依据银行盖章日期确认回款。凡在13日之后的汇款均算作未回款。
4、其他管理
1)工资、福利、劳保、个人所得税、日常办公费等费用,直接由派出地地财务核算。每月初由主管人员向财务借当月备用金(附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签字的开支计划明细),月底前报销当月所有支出。所有公司款项不能与个人款项混淆,如有公私不分、帐务不清,罚款300元,直至开除。
2)按照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上涉及到有关档案及票据资料的保管期限应不少于5年。
3)办事处主管人员交接时务必交接相关财务资料,事业部总经理监交时一定在确保相关财务资料交接完全后再在监交人处签字。
相关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办事处发票领用表》,《业务回款登记册》;装订成册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第二联及其他相关报表。
一、目前,国内大多数的公司对驻外办事处都采取的是办事处负责人负责制。
即办事处负责人直接对公司负责,同时负责本办事处的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日常考核等,对驻外办事处招聘人员总公司拥有监管权,被聘人的个人资料及办事处对他的考核方案必须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备案,财务监督执行。总公司对办事处的主要考核在于业绩考核,根据业绩决定办事外日常的费用开销。而对于其它方面的管理,如福利、社会保险等,若对公司利益和对外形象没有影响的话,总公司一般不过多参与。但对于售后则一般由总公司来做,这样有利于客户资料及市场资料的收集,不会产生走了一个办事处负责人而丢失一片市场的情况。
二、另一种方法就是由总公司派人员到驻外办事处工作,派出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均由总公司负责,同时给予外派人员一定的业务提成。
这样,外派办事处人员直接由总公司管理,即人事管理和业绩考核由总公司负责考核管理,而对于日常的考勤等管理由办事处自行考核。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各有利弊:有利点:
法一,
1、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上总公司就不需要再投入过多的精力,总公司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优秀的办事处负责人。
2、由于办事处负责人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能够较好的结合当地的情况对办事处进行管理,特别是人员招聘、工资评定及考核。
3、因公司主要根据业绩决定日常的开销,在费用上更容易控制。
方法二:
1、由于办事处人员均为公司外派出去的,因此相对于在外招聘的来讲,稳定性较好,客户资料及市场也就相对来说比较稳定。
2、此种方法的办事处人员由于各项福利、社会保险待遇都由总公司负责,各项费用比较好控制弊端:
方法一:
1、同样,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如果办事处负责人挑选的不好或办事处负责人离职,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损失。
2、由于采用此方法的话由业绩__决定日常的开销,因此业绩提成的核算就比较重要,若核算不好的话容易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方法二:
1、因各地情况不一样,同样外派出去的员工可能会因为所派地区的业务开展难易程度不同而产生调换工作区域的想法。
2、因各地情况不一样,给外派出去的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就不会相同,因此,公司就需要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来制定不同的工资、福利考核办法。这样在管理方法公司所付出的精力就比较大。
3、另外公司对各地的工资水平、日常消费水平都要做一番了解才能对业务员的日常费用报销做到心中有数,这也是有一定难度的。
4、劳动保险的统筹比较困难,转移及接受容易对员工利益造成损失。
总之,两种方法是各有利弊,但无论使用哪种方法目的都是要开展业务,发展客户,开拓市场,因此,无论实行哪种方法,都需要办事处定期利用各种途径向公司汇总客户资料,定期向公司汇报业务开展进度。
一、作息要求。
办事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应提前到达办公室做好准备,下班时应在下班时间到后再开始作下班准备;外出办事要告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
二、办公要求
(一)上班时间专心工作,文明办公,不随意串岗、扎堆闲聊,不大声喧哗,不讲粗话、脏话,接待群众要文明礼貌;
(二)按时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和工委、办事处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日除星期五下午外,其他上班时间不得安排文体活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必须报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意;
(三)不在上班时间打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买卖基金;
(四)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五)不无故关闭通讯工具。
三、会议纪律
(一)请假要求。因事不能参加办事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和办事处重要会议的,与会人员必须通过党政办公室主任向办事处主要领导请假。特殊情况需另安排人代替开会的,需通过党政办公室向办事处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其他会议必须向召集会议的有关办事处领导请假。请假得到批准后,应及时向会议组织部门反馈。
(二)会场纪律。
1.与会人员一般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就座,不得迟到早退。凡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后进入会场的人员,一律视为迟到。
2.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需在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3.与会人员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或调整到无声状态),禁止在会场接听或拨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对外联系的,必须离开会场)。
4.与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得打瞌睡,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以及有其他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
四、出差报告规定。
办事处工作人员凡是离开市区(包括到本市12县)出差、开会的,必须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五、值班要求。
(一)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时,部门必须留人值班,不得出现人去室空的现象;
(二)节假日期间值班,不得出现带班领导不到岗、值班人员空岗、通讯联系不畅通等现象。
六、通讯要求。
办事处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有违反该规定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办公室卫生要求。
(一)办公场所应保持整齐、卫生;
(二)墙上不乱张贴,办公桌、窗台、柜顶、沙发、茶几要整洁;
(三)文件柜内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放文件资料;
(四)严禁随地吐痰和丢纸屑、垃圾。
八、节能要求。
公司办事处是公司总部的驻外服务机构,是总部向市场延伸的重要窗口,在日常工作中,应当牢牢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管理
1、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用水安全。
2、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应当让维修人员维修,排除故障,保证正常用水。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3、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人员外出应将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厨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使用明火结束后,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办公区域内使用明火。
3、遇吸烟等情形、应当及时掐灭烟头,避免造成失火。
四、用气安全管理
1、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五、财物安全管理
1、财产管理采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办公室所有财产、家具由办事处经理统一管理。
3、办公室有专人负责财产管理、按财产设立的品名、规格、数量明细保管、定期核对盘点。
4、物品使用中发现丢失或损坏的,应查明原因,报公司核实,属自然损耗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属责任事故,应当视情节严重予以赔偿处理。
5、人员外出时应当门窗上锁,确保安全。
六、人员安全管理
1、防火、防盗、防灾、防恶性事故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
2、员工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上下班、外出公干、出差,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条例,确保人身安全。
4、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或住宿区域留宿。
5、不得偷盗他人或公司财物,一经发现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6、遇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七、附则
本规范制度未涉及事项,请参照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