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行为者。
(二)有任何故意破坏或损害本俱乐部财物及名誉的行为者。
(三)违反本俱乐部章程,影响或妨碍其他会员正常活动者。
(四)不按时缴纳会员费用者。
(五)由会员本人原因造成会籍暂停或终止,注册费、年费一律不予退还。
(六)会籍因不按时缴纳会员费用被终止,可再次申请入会,但必须补缴拖欠费用,并重新缴纳注册费。
(一)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介绍
1)俱乐部名称与介绍
俱乐部中文全名为“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简称“广州航海会”;英文全名为“GZ SAILING CLUB”,简称“GSC”;以下简称俱乐部。
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GSC)成立于2013年9月,是注册于广州市,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发起人中拥有一批帆船专业人士,如亚运会冠军、两届奥运会帆船选手、亚运会帆船专业裁判长、奥运会帆船助理裁判长、国际竞赛官、国际仲裁等。
2)俱乐部宗旨
俱乐部所有的航海与培训活动均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以专业的、高水准的服务,为更多青少年、个人、家庭打开航海的大门。
3)俱乐部合作基地
广东阳江闸坡海陵岛帆船帆板训练基地的青少年OP帆船和大帆船训练基地;
广东科学中心、广州南沙游艇会、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河皮划艇基地;
与香港航海学校进行青少年帆船教学合作,引进香港4级小艇教学考证体系,实现广州教学香港考试颁香港海事毕业证书;
与澳门风帆总会、香港帆船协会均长期合作,每年定期举办青少年帆船夏令营和冬令营及青少年帆船教学交流活动;
(二)俱乐部会员制目的
俱乐部会员制建立的目的是规范会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会员入会后归属感,实现俱乐部的逐步壮大和持续发展。
(三)俱乐部会员章程适用范围
俱乐部会员章程适用于本俱乐部所有会员。
(四)俱乐部活动
1)俱乐部定期活动项目有:帆船沙龙交流会、帆船培训、帆船比赛等。
2)会员单位可以申请在指定的地点举办活动。
3)会员单位如需申请活动举办权,请将活动主题、需邀请的人员、人数、地点等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述明,同时准备相关宣传资料。
4)俱乐部根据会员企业与个人的请求,负责邀请相关专家、相关媒体和经销商共同参加活动。
5)俱乐部举办的活动,分为无偿、有偿和集体出资等多种形式,具体金额按具体情况安排。
(一)俱乐部会员组成
1)个人会员:帆船爱好者、对帆船运动感兴趣者,有加入本俱乐部意愿。
2)资深会员:拥有较高帆船水平、经验,对俱乐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
3)家庭会员:未满18周岁在校学生及父母(监护人)帆船爱好者、对帆船运动感兴趣者,有加入本俱乐部意愿的家庭(不超过4人)。
(二)入会基本条件
1)拥护本俱乐部,有加入本俱乐部的意愿,有俱乐部会员推荐。
2)有合法身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喜爱帆船、热爱航海,爱护海洋,关爱他人,身体健康。
(三)入会程序
1)熟悉并认可极乐鸟章程。
2)填写《入会申请表》。
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一张。
4)申请人提供本俱乐部两位会员的推荐信。
5)获得批准,并交纳会员注册费:RMB1,200元。会员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6)缴纳当年会费,会费缴纳期按个会员批准日当月最后一日起计算。会员每年会费为RMB980元;家庭会员年费为RMB1,680元。
7)获得一份会员身份套装(包括车贴、T恤、航海帽、会员卡、会员手册)。
(四)会员应拥护本章程,并遵守俱乐部的各项活动规则。
(五)俱乐部实现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本章程对本俱乐部的所有会员均有约束力。会员不能损害“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的。社会声誉。会员应遵重本俱乐部的所有知识产权、标示、旗号、资料等,不能未经俱乐部授权使用。本章程构成本俱乐部与每名会员间的一份合约,一旦签署入会申请表格并且得到本俱乐部确认,您即成为本俱乐部会员,同时被视作同意受本俱乐部会员章程的约束。
(一)会籍
所有会籍申请必须经过俱乐部批准:俱乐部有酌情决断权批准、拒绝或暂缓批准有关申请。同时俱乐部有权终止有不当行为的会员会籍。
(二)会员手册、会员卡
会籍申请被接纳后,将获得俱乐部签发的会员手册与会员卡。会员卡与会籍期内有效。您享受本会任何优惠或参与任何活动,须于被要求时出示会员卡。
(三)挂失及补办
会员手册、会员卡遗失后,请会员联系俱乐部报失、补办。因未及时挂失引起的责任由会员自行承担。办理补领需交工本费:会员手册50元,会员卡30元。
(四)权力和义务
被批准加入俱乐部后,均有资格接受及享用俱乐部提供的相应优惠和服务。如有特别活动安排时,请先得到俱乐部邀请,且接受俱乐部提供的优惠及服务时订明的条款和条件。任何会员不得利用俱乐部或俱乐部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从事任何商业或损于俱乐部声誉和利益的活动。
(五)更改会员守则
俱乐部有酌情权,随时更改会员守则,并以俱乐部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您任何上述的更改。
(六)退会
如您打算退出会籍,请将您的会员卡随同您的的退会书面通知,送交俱乐部或以挂号函件寄到俱乐部即可。
(七)个人资料
会员提供个人资料予俱乐部纯属自愿,我们将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出示相关证件后,您可向本俱乐部要求查阅及更改资料。
(一)会籍转让需先在俱乐部申请并登记成功方为有效。
(二)使用俱乐部器材、设备等需提前预约(详见专门相关规定)。
(三)自愿申请终止会员资格者,俱乐部不退还已缴纳的注册费和年费。
(一)会员遵守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会员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会员卡如遗失时,应及时向本俱乐部申报补发新卡。如未及时挂失产生一切后果,本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会员应热爱俱乐部,遵守本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俱乐部合法权益、声誉和形象,会员代表其它俱乐部或组织参赛需提前征得俱乐部同意。
(四)入会注册时,按要求向俱乐部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资料。
(五)在俱乐部进行活动期间,应服从俱乐部管理、遵守俱乐部各项规定,对自身及所使用器材 安全负责,个人自行购买人身各类保险。大型活动俱乐部将购买集体活动保险并通知各参与会员。
(六)热心推广自由、平等、友善、真诚、互助、乐观的航海文化。俱乐部对所有会员参与活动情况将保留记录。
(七)积极支持、协助并热情参与本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义务为俱乐部活动献力献策,为俱乐部做出突出贡献货长期奉献的会员,俱乐部将设立专项奖励制度予以奖励,并委以相应职责。
(八)会员按时缴纳活动费、年费。
(九)会籍到期可自愿延续,但需按期缴纳注册费。
(一)本章程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俱乐部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章程有关条款、收费标准等做出修改和调整。本章程的更改由本俱乐部董事会批准颁发。
(三)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俱乐部董事会。
(四)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
二零一四年二月九日
(一)享有俱乐部合作基地所有帆船项目8.3折的会员优惠价格。
(二)享有免费参加俱乐部定期组织的活动,如帆船沙龙活动,帆船交流会等;会员可携带一位亲属货朋友参加。
(三)享有代表俱乐部参加国内、国际帆船航海比赛与大型社交活动。
(四)享有优先、优惠使用俱乐部各种设施设备。
(五)享有俱乐部的合约基地按照俱乐部协议价格存放私人船艇。
(六)享有俱乐部各项航海培训、活动的会员优惠价格;会员可携带一位亲属或朋友参加,该亲属货朋友享有9折优惠价格。
(七)享有俱乐部合作商家提供的会员优惠待遇。
(八)享有俱乐部专为会员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
(九)可要求俱乐部举办定制的团体拓展帆船活动和提供优惠团队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