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宿舍管理制度(最新5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必须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必须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必须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学生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9、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10、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6)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管理教师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涵江私立银河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总 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一、宿舍生床位安排
1、学生寄宿必须根据学校寄宿条件,由学校统一管理分配,具体床位由舍务老师和班主任编排。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不经舍务同意,不准随意调换或并铺,违者一次限期改正,二次停宿一周。
二、舍长职责
1、由学生民主产生舍长一名,报班主任和舍务老师批准。
2、舍长负责安排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并上墙公布,每天要督促、检查值日卫生工作。
3、舍长必须对宿舍的公共财产全面负责,填写好宿舍财产管理合同。
4、舍长必须认真做好宿舍轮流值日工作。
值日职责:制止乱倒水及处理偶发事项,认真做好记录。
5、舍长有权制止学生的越轨行为。
6、舍长必须经常向班主任和舍务老师汇报宿舍情况。
三、宿舍清洁卫生工作
1、值日生每天必须做到早、中、晚三扫制,平时应做到见脏就扫,见灰就擦,保持全天整洁。
2、公共区域的包干范围,每天中午统一行动,要求人人动手打扫各室的包干区。
3、被褥应折叠成型,每舍要放在同一位置,同一方向。蚊帐挂或不挂每舍都要统一。挂蚊帐的要挂好蚊帐。
4、床下鞋子应放成一直线,鞋尖一律朝前。
5、盆、杯、包等物应排列整齐。
6、毛巾、脚巾应分别晾整齐。
7、舍内不准乱挂衣、裤(雨天例外)。
8、端水进宿舍,不要装满盆,以免弄潮地面。
9、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水,严禁乱停自行车,严禁随意乱倒垃圾,便纸要入篓。
10、清洁用具要定位放置。
11、不准随意乱扔瓜皮果壳,不准随地吐痰等。
四、宿舍纪律
1、寄宿生必须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身。
2、严禁打牌和下棋,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责令其检查改正,屡教不改者以校纪处分。
3、严禁吸烟、喝酒,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警告处分。
4、不准乱接电源,乱拉灯火,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明火,违者批评教育,没收电器、蜡烛,屡教不改者以校纪处分并责令通学。
5、严禁在舍区点放烟火、爆竹,违反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校纪处分。
6、严禁看黄色淫秽书刊,收听黄色录音,一经发现,将追查到底,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7、不准随意在外留宿,有事向班主任请假。
8、不准随意留宿外客,亲属探望,如遇特殊情况,需住宿者,经学校同意,实行住宿登记,方可住宿。
9、宿舍必须保持安静,熄灯后不准讲话、播放录音机、听MP3,玩弄乐器、打手电、不准敲打墙壁。
10、学习时间不得随便进入宿舍,如遇特殊情况凭班主任证明,实行学生入舍登记手续,方可入舍。
11、学生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手机、小灵通。
宿舍总门开关时间:
关锁时间:
(1)上午第一节正课预备铃
(2)晚自修上课前(17:50分)
开门时间:
(1)当日下午洗澡时间(第三、四节)
(2)晚就寝集合整队后(20:30分)
五、宿舍财产管理
1、公共财产做到人人爱护,专人保管,每件公物落实到专人管理,每学期同舍长订立一次财产管理合同,并上墙公布。期初点数交待,中途检查,期终验收清点,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视其情况轻重2~3倍赔偿。
2、爱护舍内墙面,保持整洁完好,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乱拉绳线,乱钉钉子。
3、注意节约用水,水用完后立即关好水龙头。严禁打、砸、扳,以至损坏水龙头。凡堵塞下水道、排污管,其疏通费用由各舍负责,故意者从严处理。不准随意更换灯泡,以至损坏,故意损坏按第一条处理。
六、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1、不准随便带外客到本宿舍闲谈。
2、进出宿舍关锁好门窗,保管好钥匙。各自保管好衣物、钞票、磁卡等。
3、严禁偷窃,对偷窃者视其情节轻重,在追回赃物的前提下,给予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检举偷窃者可加分、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知情不报者给予扣分处理。
4、翻越围墙、门窗视偷窃处理。
七、人人争当文明学生,个个寝室争创“文明宿舍”
1、学生在舍区要做到谈吐文明,服装整洁,不穿奇装异服,遵守社会公德。
2、对人要有礼貌,尊重老师和舍务人员,服从安排。
3、实行“星级宿舍”评比制度,每天检查,每周小结公布,期中初评,期终总评,对连续三周检查为最差的,除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外,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4、被评为“文明宿舍”,学校将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对该舍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其舍长可评为优秀舍长。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xxx下载。
2、 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 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 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考试期间:24:00。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 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 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
主要包括:
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
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
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 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 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 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 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 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 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 严禁高空抛物。
11、 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 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 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 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 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 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 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 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 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 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 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
1、 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 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 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 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 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 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 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 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 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 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 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 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 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营造一个良好、安全、整洁的宿舍环境。需要生活老师及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
生活老师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工作:
1、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定时检查学生宿舍,负责学生宿舍的纪律、卫生、安全检查,加强防治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了解学生关心的问题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4、经常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反映学生生活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5、负责宿舍的公物管理。
为了维护国际本科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财物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如下制度:
1、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2、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非本项目住宿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来访人员需经管理老师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不得将宿舍门钥匙交给外人,违者给予警告处分;宿舍内不准留宿异性,违者按情节严重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3、分配给学生个人使用的房间内一切固定物品,请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调用或借给他人使用。离校时须退还家具、房间门和柜门钥匙,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毁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设施损坏者需加倍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严禁私自安装、接并电线和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电暖气、电炉等,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如因私自移动学校的电器设备或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而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学生自负。
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将垃圾堆放在室内。被褥、书籍、用具要摆放整齐,墙壁上不准乱写、乱画和张贴各类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
7、严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早上7:15前离开宿舍,晚上22:00前必须返回宿舍休息,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宿学生提前请假并得到家长认可。夜不归宿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两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次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8、严禁在宿舍抽烟。严禁学生在楼道或宿舍内使用明火点火、烧纸、做饭以及保存易燃、易爆和有异味的物品。如因学员用火、吸烟等原因造成火灾的,肇事学员除开除学籍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9、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喝酒。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或进行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0、严格遵守宿舍楼值班室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合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注意安全,离开宿舍关窗锁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宿舍内实行卫生检查制度:
1、室内空气要清新,不准存放有异味的物品;
2、床上物品要整洁干净,床上不得留有其他物品;
3、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痕、无污物等;
4、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每月评出先进宿舍,颁发流动红旗。
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共同遵守以下各项:
1、宿舍楼内严禁打球、踢球、溜冰;
2、午休或晚休熄灯后,不得在楼内大声喧哗和进行打牌、下棋、开音响、打电脑游戏等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同学们应共同维护宿舍楼内公共环境卫生,做到以下各项:
1、室内垃圾、剩饭菜倒入指定的垃圾筒;
2、不向窗外、门内泼水,不乱扔杂物,不得将个人物品、自行车停放在宿舍楼道内;
3、不在宿舍及楼内墙壁上刻画、涂写及张贴或散发各种字报、启事、标语传单等;
4、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公益劳动。
为使员工寝室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秩序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自觉保持寝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聚餐、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及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他员工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2、保护好寝室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的完好,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住寝员工集体赔偿。贵重物品自行带好,注意防盗贼。寝室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寝室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3、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寝室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20:00前离开,由寝室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罚50—100元。
4、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寝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5、寝室卫生须轮流负责打扫,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果皮和脏物,不准在寝室墙壁乱写乱花,不准用脚在墙壁上乱踢乱踩,不准向共同通道或楼梯乱扔垃圾,保持寝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6、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7、寝室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寝室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寝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预处理。
8、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寝资格直至辞退。
9、每天由寝室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2次以上罚款10—20元。
10、住寝员工每天看电视及娱乐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2;30分,所有人在23:00必须关灯就寝,任何人不得影响其他人作息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00前返回寝室,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自行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房间的人要检查关掉所有水、电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10——20元。
13、员工离职应于离职日当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误拿公司或别人财物。
注: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寝室相关制度,并签字执行,服从寝室长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