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化的仓库管理中,无论是军需仓库、粮食仓库还是一般的物料食品仓库,其内部温度和湿度的信息对于仓库的防火、防霉、和防潮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仓库温湿度管理规定【优秀3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1、制定目的:为保证在库医疗器械储存的温、湿度条件符合规定的要求,保证储存的医疗器械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2、制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储存仓库的温、湿度管理工作。
4、职责部门人员:保管员、养护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5、制度内容:
5.1 仓库的温、湿度范围:
5.1.1 仓库各库(区)的温度要求范围为:一般的器械储存在常温库,常温库0~40℃(内控标准:1~39℃);阴凉库0~20℃(内控标准:1~20℃);其他需要在其他温湿度储存的按照要求储存。
5.1.2 仓库的湿度要求范围为:35%~75%(内控标准:36%~74%)。
5.2. 仓库温、湿度的记录:
5.2.1 保管员每天上、下午各记录温、湿度一次,上午9:00~10:00,下午16:00~17:00各记录一次。
5.2.2 保管员做好温湿度的记录工作。
5.3. 仓库温、湿度的调控:
5.3.1 保管员如果发现库房的温、湿度超出了内控标准规定的范围,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使库房温、湿度回复到内控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5.3.2 温度过高应采取的措施:开空调降温。
5.3.3 湿度过高应采取的措施:
5.3.3.1 仓库湿度过高时:1.开空调抽湿;
5.3.4 湿度过低应采取的措施:1.拖地;2.洒少量水。
5.3.5 采取措施后应检查措施是否有效,温、湿度是否回复到内控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4 仓库温、湿度计的管理:
5.4.1. 库房内的温湿度计每年应该检定一次或者重新更换新的,并有记录。检定的标准温湿度计可以用当年最新生产的该品种规格温湿度计或者送检当地的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后的温湿度计。
5.4.2保管员如果发现温、湿度计读数可疑,应立即报告养护员,要求计量检定或更换。
为了维护仓储商品的质量完好,创造适宜于商品储存的环境,当库内温湿度适宜商品储存时,就要设法防止库外气候对库内的不利影响;当库内温湿度不适宜商品储存时,就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内的温湿度。实践证明,采用密封、通风与除湿机相][结合的办法,是控制和调节库内温湿度行之有效的办法。
密封:密封就是把商品尽可能严密封闭起来,减少外界不良气候条件的影响,以达到安全保管的目的。采用密封方法,要和通风、吸潮结合运用,如运用得法,可以收到防潮、防霉、防热、防溶化、防干裂、防冻、防锈蚀、防虫等多方面的效果。密封保管应注意的事项有:在密封前要检查商品质量、温度和含水量是否正常,如发现生霉、生虫、发热、水凇等现象就不能进行密封。发现商品含水量超过安全范围或包装材料过潮,也不宜密封。要根据商品的性能和气候情况来决定密封的时间。怕潮、怕溶化、怕霉的商品,应选择在相对湿度较低的时节进行密封。常用的密封材料有塑料薄膜、防潮纸、油毡、芦席等。这些密封材料必须干燥清洁,无异味。密封常用的方法有整库密封、小室密封、按垛密封以及按货架、按件密封等。
通风:通风是利用库内外空气温度不同而形成的气压差,使库内外空气形成对流,来达到调节库内温湿度的目的。库内外温度差距越大,空气流动就越快;若库外有风,借风的压力更能加速库内外空气的对流。但风力也不能过大(风力超过5级,灰尘较多)。正确地进行通风,不仅可以调节与改善库内的温湿度,还能及时散发商品及包装物的多余水分。按通风的目的不同,可分为利用通风降温(或增温)和利用通风散潮两种。
除湿机:在梅雨季节或阴雨天,当库内湿度过高,不适宜商品保管,而库外湿度也过大,不宜进行通风散潮时,可以在密封库内用除湿的办法降低库内湿度。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商场仓库普遍使用机械吸潮方法。使用吸湿机把库内的湿空气通过抽风机,吸入除湿机冷却器内,使它凝结为水而排出。除湿机一般适宜于储存棉布、针棉织品、贵重百货、医药、仪器、电工器材和烟糖类的仓间吸湿散潮。
第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理物品的性能,必须掌握各种易燃,易爆品的灭火方式及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第二条消防器材的位置设置明显,易于取用,消防器材附近必须保持道路畅通,禁止堆放货物。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第三条仓库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损坏或失效的要及时报告,以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物品堆放必须预留安全和运输通道,通道内禁止堆放货物和停放运输工具。
第六条仓库内禁止任何火源,特殊情况下需要动火,必须通过安保部开具动火证方可施工,届时必须有人在现场监督。
第七条仓库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所有插座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八条仓库内一律使用小于60瓦的防爆灯具,灯具损坏应及时更换,并随时做到人离灯熄。仓库内不得使用加热装置,如电炉,电取暖器等。电梯电机间,配电房,空调,去湿设备电源附近禁止堆放物品,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源。
第九条搬运完毕,防火门应及时关闭。下班后应关闭所有门窗。
第十条所有出,入口和紧急通道必须保证畅通,相关钥匙在紧急情况下应随时可以取用。
第十一条仓库内按物品的安全要求分类堆放,严禁混放,混装,禁止堆放与所保管物品无关的杂务物。
第十二条非本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内。
第十三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仓库内,特殊情况报经批准。
第十四条所有物品搬运要轻拿轻放,尤其是化工产品,禁止拖,拉,抛,滚,禁止在电闪雷击天气和烈日曝晒下装卸。
第十五条化工产品的保管,领用应避免遗撒,一旦遗撒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六条仓库内货物和垛座应坚固,不晃动碰接。
第十七条无叉车操作作证人员,禁止操作叉车。
第十八条仓库物品发生被盗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协助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