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形式:公司安全例会、车间安全会议
2、公司安全例会内容
①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
②传达、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等相关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事故原因制定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
③听取车间安全、环保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生产中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健康问题。
④布置下周各车间和各部门的安全、环保等工作。
⑤其他需要会议落实、解决的事项。
3、车间安全会议内容
①传达、落实公司安全会议精神。
②研究决定车间生产中的安全、环保等事项。
4、公司安全例会由安全环保部部长组织召开,每周一次,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4:30。参加人员为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和消防主管;各车间主任、安全环保员;技术部部长、工艺主任工程师;质量监督部部长、兼职安全员;生产部部长;物资采购部机电设备采购主管;公共事务部物业主管。
5、车间安全会议由车间主任主持和召开,每周一次,时间地点自定。我们部门定位每周四早上07:40。会议参加人员为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安全环保员、各班长 (部长、主管、技术员、班长及交接班班组员工)
6、安全会议要求
① 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建立会议签到簿,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如因事不能到会,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指定替代人员参加会议。
② 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会议议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必须完整保存。
③ 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做好记录。
④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成无声或振动状态。
⑤ 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给予500元罚款及全公司通报批评。
7、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8、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原则:企业提取、政府监督、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9、财务部应设立安全费用专用科目,专款专用,不得将安全费用挪作他用。
10、公司属危化品生产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财企[20xx]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xx年12月8日发布,20xx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安全费用:
①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②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③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④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11、安全费用应用于以下方面:
①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注: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
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②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③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④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治理)、监控支出。
⑤ 安全宣传、安全活动、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⑥ 为公司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⑦ 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励支出。
⑧ 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支出。
⑨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2、公司为从事高处、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剧毒和放射性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1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包括:一次性安全奖惩、风险抵押安全奖惩、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形式上分为经济奖惩和行政处罚。
15、一次性安全奖惩标准:在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消防管理、环保管理等方面
提出合理化建议,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者,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安全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处罚;违章、违纪的处罚等。
16、安全风险抵押金
17、行政处罚种类:包括对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留职察看、建议辞职、免职等;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待岗、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厂籍等。受过行政处罚的责任人视其所受处罚程度在公司调级、任用等方面予以严格管理。
18、公司生产设施包括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建构筑物、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电气、监视和测量装置及其它设施。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制定相应的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生产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19、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之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底脚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20、质量监督部负责公司环境监测项目的日常监测工作,掌握原始记录。
21、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给予支持。
22、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
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23、废水管理
①含油污水、含硫废水进入公用车间污水池,之后进入焦化污水池,经过焦化油水分离后用于熄焦或焚烧,不得外排。
②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一部分用于熄焦,剩余部分利用污水焚烧炉进行焚烧,回收余热,不得外排。
③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立雨水池、污水池和事故储池。污水不得排入雨水池。
24、各车间产生废气通过40m、60m、120m烟囱对高空排放,在排放处设立在线监测装置。
25、所谓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我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标准中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固体废物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26、扬尘管理:
①在公司规定区域内运输货物的车辆要装载均衡,所装载货物不允许超出车箱体,运输货物为兰炭、煤炭、砂石、灰土、灰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固体废物等易造成扬尘污染的,要采取密闭或全封闭措施,不得沿路泄漏、抛洒。
②在公司区域道路上行驶的一切机动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③对公司区域破损路面及时维护,特别是要对大型运输车辆经常通行的损坏道路,要尽快修补
④尽量减轻因路面凹凸造成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尘污染。
⑤严禁在公司区域内焚烧树叶、枯草、垃圾及有毒有害废物。
⑥焦化、原煤车间煤廊、焦廊等采用除尘设施,降低粉尘外逸污染。
⑦原煤煤场、焦场设置挡风抑尘网,减小风速、降低扬尘,并定期洒水降尘。
27、固体废物的分类
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即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之一,由于其数量、浓度、物理化学性质或易传播性引起死亡率增加,无法治愈的疾病发病率增高或者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半固体废物等,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
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指定专人进行处理,可与废品收购站联系处理,如钢筋头、包装材料等。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28、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①对可回收的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如废油桶及原料空桶,废灭火器罐、废弃催化剂等的处理,由提供该物资的相关方进行回收,不长期储存;建立废油渣储存场所,收集废油渣进行掺烧。
②对可回收无毒、无害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如可再次利用,则就地回收;如不可再次利用,则指定专人进行处理,可与废品收购站联系处理。
③对不可回收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利用密闭容器存放,防止二次污染。清运应委托具有有毒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出具相关证明。
④对不可回收无毒、无害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如废瓷球、生活垃圾等送环卫部门制定的集中处理点进行无害化填埋或其他处理。
29、噪音管理
①各种机电、机械设备和车辆等产生的噪音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在操作过程严格遵守机电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的异常噪音。
③按照机电、机械设备和车辆等的检查与维护要求,定期做好加注润滑油(脂)、更换易损件、紧固各个零部件等工作;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其排放的噪声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④加强各种机电、机械设备和车辆等的检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⑤尽可能将噪声源与工作人员相隔离,减少噪声对接受者的影响,如破碎机、振动筛、各种泵和空冷器采取隔音措施,各类压缩机、鼓风机、锅炉排气安装上消音器等,使声音达到排放标准。
⑥检查机电、机械设备和车辆等的状态时,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机电、机械设备和车辆等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⑦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购置新的设备及车辆时,应进行评价,其噪声排放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及车辆,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⑧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为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适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⑨在工作安排时,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下暴露的时间,以减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⑩办公区内尽量减少各种办公设备的工作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并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大声喧哗。
30、环保设施是指各种烟气净化设施、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各种粉尘捕集除尘设施、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净化设施、各种噪声消声设施、各种废渣处理设施以及各种三废综合利用设施。
31、环保装置、设施管理:
①新、改、扩建的环保设施,应向当地环保局提交申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执行“三同时”)。
②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其中废气处理设施必须提前十分钟开动,滞后五分钟停止运转,以免污染物外溢或积沉。环保设施随生产设施同步运转率必须≥95%,并逐步达到全同步。
③环保装置、设施不得随意停车,因特殊原因需要停车,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32、以车间为单位建立志愿消防队,各班组建立志愿消防班。
33、志愿消防队职责:
①组织学习本部门火灾应急预案,熟知内容、定期参加演练,提出不足项,便于预案修订。
②熟练掌握消防常识、逃生自救知识和本部门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达到“三懂三会”(懂本部门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火灾扑救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③积极扑救火灾,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34、依据“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影响大、伤亡损失大”的原则,确定公司的消防重点部位。
35、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原则:执行“三自一监督”(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管理原则。
36、公司消防重点部位:
①一级重点部位:制氢车间、加氢车间、预处理车间、罐区车间的生产(储存)装置区及控制室,检修车间的总降压站及各生产装置的变(配)电所。
②二级重点部位:焦化车间的生产装置区和控制室、质量监督部化验室、综合办公室的档案资料室、物质采购部仓库、员工集体宿舍、职工食堂。
37、禁烟禁火区域确定
①生产区域全面禁烟、禁火,生产、检修的临时动火作业执行《各种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G/TYCI16.27-20xx)中的“3.1动火作业”的规定。
②与生产区域相连通的排液沟、电缆沟、窨井等附近及出口30米间距内的区域禁烟禁火。
③库房、车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间和档案资料室禁烟禁火。
38、禁烟、禁火管理
①、任何人严禁在禁烟、禁火区域内吸烟,严禁携带香烟、火种等进入禁烟、禁火区域。
②在禁烟、禁火区从事动火作业使用火种时,只允许动火人携带火种。
③公司每名员工都有义务制止和举报违反公司禁烟、禁火规定的行为。
39、机动车防火罩管理
①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戴制式的防火罩。
②公司每名员工都有义务制止或举报违反公司防火罩管理规定的行为。
40、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防爆泄压,温度控制、压力控制,防止氧含量超标,防火措施,防静电放电,贮运设施,物料排放。
41、火灾爆炸事故抢救原则
①迅速判明原因,切断灾害源,必要时作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处理。
②立即组织力量,救出伤员到安全地点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③迅速与调度室联系,迅速通知消防队和急救单位。
④保证通讯系统和道路的畅通。各级指挥员、维持秩序者和抢救人员要佩戴醒目的标志。
42、消防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桶、防火架、防火沙箱;石棉被、吸油毛毡;防火罩等。
43、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烟、感温、声光报警、手报等);消防给水系统(泵站设备、水罐及管线等);泡沫灭火系统(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器等设备及管线);消防炮设施;消火栓设施;蒸汽灭火设施;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设施。
44、消防器材管理
①安全环保部和各车间、部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设施台帐》。
②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专门检查两次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环保部每月至少专门检查一次消防器材设施。
③消防器材应设有责任牌,注明名称、规格型号、编号、责任人、数量及有效期等。
④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干燥、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灭火器应放置在灭火器专用箱里。
⑤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用于与灭火无关的方面,灭火使用、破损需要更换的,要履行手续并要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
⑥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进行再充装。
45、因灭火、演习、检验等动用的消防设施,事后应进行逐一检查、及时恢复,达到完好备用状态。应急跨越管辖区域使用的事后要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并及时通知所属部门,使用部门应尽快予以恢复,达到备用状态。
46、消防器材的维护
①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环境温度-10℃~+45℃范围内。
②灭火器应避免存放在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场合,防止干粉灭火剂结块,分解。
③每半年应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应抽取少部分做喷射实验。储气瓶内二氧化碳气体是否泄漏,如压力表指针指向黄色区域属压力过高(但能使用),指针指向绿色区域属正常,指针指向红色区域说明内部压力已泄漏,无法使用应尽快送维修部门维修(充填)。
⑤车间所配备灭火器及手推车灭火器必须统一摆放到指定位置、统一标识,每周对瓶体外部进行一次清理,灭火器箱盖牢固完好是否损坏,半径一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堆放。
⑥每月检查完后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⑦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检查车架、车轮是否完好和转动灵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润滑。
⑧检查喷射软管是否粘连、破损,连接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
⑨二氧化碳灭火器半年检查一次重量,低于额定充装量的5%时,及时报安全环保部请领更换。
47、质量监督部负责尘、毒、噪声等监测点的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
4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
①公司所有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以及项目竣工后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③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后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
49、司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必须在上岗前接受职业卫生防护教育培训。车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劳动者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50、防尘、防毒、噪声治理及防暑降温、防寒管理
①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和工艺设备、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维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并采取通风措施。
②凡是可能产生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
③对粉尘、毒物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④各种尘、毒危害防护设施,未经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不准停用、挪用或拆除。
⑤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dB(A),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超过卫生限值,应采取治理措施,采用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可采用有效个人防护措施。
⑥经常处于5℃以下的作业环境,应采取采暖措施。
⑦夏季高温季节为职工发放解暑降温糖、茶。
51、存在产生粉尘的作业点,每月监测一次。可能产生毒物的作业点,每月监测一次。存在噪声的作业点,每年监测两次。质量监督部将监测结果报告单及时报安全环保部。
52、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在此期间发生的住院费、检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53、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54、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培训时间为不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分配到车间。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本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和职业卫生知识;
防火、防爆、防尘和防毒基本知识;
气体防护基本知识及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有关的事故案例等。
55、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二级),由所在车间主任组织,安全员具体负责,培训时间为不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分配到班组。其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本车间(科室)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 工作环境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本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本单位以往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55、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培训时间为不少于24学时。经过三级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法;
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案例等。
56、“四新”安全教育:公司工艺、技术、设备等主管部门,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7、转岗安全教育:从业人员转岗、干部转岗以及离岗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级、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58、公司每年组织车间(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考核试卷交公司安全环保部保存,考核成绩由车间(部门)记录在《安全作业证》上,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待岗进行教育培训,期间禁止上岗操作。
59、班组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
学习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组织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
检查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发动群众制订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讨论与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岗位工作情况,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活动,以及对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开展查事故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召开安全技术座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片活动;
发动全体职工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⑴其他安全活动。
60、安全教育培训的其他形式
阵地教育。
广播、电视等电化教育。
板报宣传教育。
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班。
61、安全检查的任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搞好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消除隐患,督促解决,交流经验,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三违”行为,防范和整改事故隐患。
62、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63、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是公司依法、守法的自律行为,确保公司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办法,并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中、全天候地切实得到贯彻实施。通过安全检查,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使公司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使公司的人、机、环境始终处于和谐并保持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
64、安全检查的“六查”,即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和查安全投入。
65、公司开展公司(厂)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岗位巡回检查和全员安全检查“五级”安全检查活动。
66、安全检查形式有:综合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节假日(重大活动)安全检查和全员安全检查等形式。
67、安全检查频次: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年;部门车间级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月;班组级不少于1次/周;岗位巡回检查按操作规程(次/时),全员安全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月,全员参与率≥95%。专兼职安全员日常检查每日进行,每周不少于3次。
68、安全检查要做好台帐记录,按年份整理,至少保存两年。
69、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系统中存在的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70.事故隐患按起因分类,可分为:
火灾事故隐患;设备事故隐患;电气事故隐患;工艺事故隐患;尘、毒事故隐患;安全防护事故隐患;其他事故隐患。
71、事故隐患按危险性分类,可分为:
一般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已构成威胁,但整改工作量小、方法简单,涉及的范围较窄,投资也比较少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已构成严重威胁,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整改的工作量大,涉及的范围较广,一次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72、事故隐患按整改的难易程度分为:车间能自行整改的隐患;公司能整改的隐患;公司无力整改的隐患。
73、事故隐患整改“四定四不推”:“四定”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四不推”即凡是自己能解决的,个人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74、《安全作业证》是员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之一,其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司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75、《安全作业证》发放给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教育培训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操作技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成绩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员工。
76、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公司的《安全作业证》。
77、《安全作业证》必须随身携带或当班期间放置在岗位固定处,以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检查、核实。
78、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79、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80、公司内特种作业目录
电气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以上五种特种作业由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作业人员简称“特种作业人员”。
81.公司内特种设备作业目录
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以上五种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上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管理。
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3年复审1次。
83、工伤事故:指公司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急性中毒事故(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称为工伤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
84、火灾(火警)事故:凡发生着火,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灾事故;或虽然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财产大的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警事故。
85、爆炸事故: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化学爆炸或物理爆炸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人员受到伤亡及停产等,称为爆炸事故。
86、生产(工艺)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指标、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等造成损失,如:原料、成品、半成品跑、冒、不合格及报废,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车等,均称为生产(工艺)事故。
87、设备事故:各类设备(包括仪表)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品损失(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均称为设备事故。
88、厂内交通事故:在厂内,凡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或由于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车辆中途翻车、撞(辗)伤人及车辆装载货物事先检查不周、在运输途中造成意外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均称为厂内交通事故。
89、凡通勤车和公务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90、质量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中间产品或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如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标准;原料、产品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物料、备件不合规定的要求而影响生产和检修计划的完成等,均称为质量事故,由质量监督部负责管理。
91、污染事故:由于某种原因,造成成品、化工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水源和土壤,致使人员伤亡和经济严重损失,甚至破坏生态平衡,形成公害的均称为污染事故,
92、事故分级
①特大设备事故:设备发生损坏,造成单系统停产72小时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大于50万元(含),均称为特大设备事故。
②重大设备事故: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严重影响到一种成品或半成品减产,多系统影响日产量50%以上(含),单系统影响日产量100%,或修复费用达10万元以上(含),均称为重大设备事故。
③一般设备事故:设备发生损坏,多系统影响日产量5%以上(含),单系统影响日产量10%以上(含),或修复费用达5千元以上者(含),均称为一般设备事故。
④微小设备事故:设备发生损坏,影响日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小于一般设备事故者。
⑤特大操作事故:造成全厂停车72小时以上(含)的操作事故,为特大操作事故。
⑥重大操作事故:造成一种产品或半成品减产,多系统影响日产量50%以上(含),单系统影响日产量100%的操作事故,为重大操作事故。
⑦一般操作事故:造成一种产品或半成品减产,多系统影响日产量5%以上(含),单系统影响日产量10%以上(含)的操作事故为一般操作事故。
⑧微小操作事故:造成一种产品或半成品减产,或事故损失小于一般操作事故者为微小操作事故。
⑨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3、事故的最先发现者,除立即紧急处理外,要立即以最快捷的方法向本单位领导和生产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
94、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环保部和各事故主管部门及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建立事故台帐,做到有据可查,并做好数据分析,指导工作。
95、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工伤事故是指工人、职员、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除此之外,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广义,既包括突发性伤害事故,又包括罹患职业病。
96、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9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救火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军人伤残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9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②醉酒导致伤亡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99、工伤认定的申请
①工伤事故发生后,由受伤者本人或所在单位安全员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安全环保部填写企业内部认定意见,人力资源部在30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受伤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②公司没有为受伤员工向上级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0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2、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4、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传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5、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6、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7、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8、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9、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10、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11、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12、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14、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15、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16、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本标准确定了仓储货架和存储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单元荷载的放置要求、仓储货架的日常保养及损伤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仓储行业使用的各种组装式钢结构货架(不包括自动化立体仓库货架)。
1使用者user
对仓储货架进行日常管理和控制,并对其安全负责的公司或个人。
2供应商supplier
直接供应仓储货架的公司,该公司是指原始生产商或是销售商。
3叉车操作人员track operator
经过专业培训并负责叉车操作及安全使用的人员,包括人工叉车的操作人员。
4额定荷载Maximum payload capacity per shelf
设计规定的最大荷载。
5单元荷载mass of unit load withpallet
一个装载单元在装满货物时的总重量(包括托盘重量)。
6设计净空design clearance
每个装载单元周围或上方的安全距离。此安全距离用以保证放入或取出货物时,不会与其他货物发生接触以及不与仓储货架的结构发生接触。
7仓储货架的变动changes of storage racks
对仓储货架进行改变其原有设计方案的一切调整与改造的活动。
8存储工具storage medium
指托盘、集装箱、箱柜、箱子、桶、滑板输送架或其它采用叉车装运的货物存储装置。
1不应使用未经验收的仓储货架。
2操作过程不应超过供应商规定的最大工况,并应执行下列由供应商提供的安全工作荷载数据:
(a)悬空地板的承载能力。
(b)每个隔间的最大安全均布荷载。
(c)每米长度货架的最大安全荷载。
(d)最大安全力臂和搁板荷载及重心的位置。
(e)最大安全单元荷载。
3当使用叉车或其他机械操作设备时,操作要求如下:
(a)应确保存储工具的质量和类型与仓储货架相适应。
(b)应在叉车操作人员及其他操作人员上岗前给予足够的培训和指导。
(c)应在仓储货架周围张贴荷载信息标志,指导叉车操作人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工作。
(d)单位货物的重量不应大于仓储货架设计时规定的额定荷载。
(e)单位货物的总体尺寸不应大于仓储货架布局和结构的设计尺寸。
(f)对仓储货架进行作业的叉车在其整个伸展高度和提升重量的情况下应具有足够的刚度。
(g)叉车巷道直角堆垛宽度不应大于货架布局的设计半径。
(h)应确保叉车操作通道或区域内没有障碍物。
(i)仓储货架发生任何意外或损伤时,叉车操作人员或其他操作人员应立即向其管理人员报告。
4仓储货架的操作
1常规货架
(1)操作过程
(a)叉车装载托盘驶入托盘货架存储位置。
(b)驾驶员开启叉车将托盘水平放入柱片之间的隔间。
(c)驾驶员考虑托盘货架梁的位置将托盘准确的放入货架适当深度(降低托盘之前,不能与梁有接触)。
(d)小心降低托盘,将其放于梁上,从叉车上卸下荷载。当托盘与梁接触,禁止托盘在支撑构件上进行滑动或拉动。
(e)驾驶员从托盘上去除叉车并降至地面。
2仓储货架的变动
仓储货架的变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安装地点。
(b)横梁层高。
(c)横梁层数。
(d)最大单元荷载。
(e)荷载放置方式及加载方式。
(f)构件连接形式。
当仓储货架发生变动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仓储货架的变动会引起安全承载能力,应请原供应商进行评估及操作。
(b)仓储货架变动期间,应卸载。
(c)货架结构的所有变动完成后,应更换发生变动的安全荷载标志。
(d)对于装有背部支撑的仓储货架,当梁的位置改变时,支撑节点位置应改变,梁之间的水平支撑应重新定位。
(e)除非仓储货架设计者的批准,不应通过焊接或栓接对仓储货架进行添加或变动。
3存储工具
应根据供应商规定的加载方式进行装载,不应超过供应商规定的最大荷载。
应保证处于良好的工作状况下并具有足够的强度。
尺寸、类型和公差应与仓储货架结构匹配。
4单元荷载的放置
(1)不应放置超过供应商规定的最大单元荷载。
(2)货物的堆放或托盘存放应保证不会掉落。
(3)仓储货架应设立警示标识显示其最大额定荷载及加载方式等重要信息。当一个仓储区域内有多个不同的承载能力仓储货架时,仓储货架应清晰明了地分区域显示其相关的最大额定荷载及加载方式。
(4)除非在仓储货架设计时已经考虑,单元荷载的实际尺寸不应超过保证仓储货架安全操作所需净空。
(5)荷载布置应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应保证荷载布置与设计承载能力时的荷载布置一致。宜参考供应商提供的加载方式。
(6)放置荷载时不应站在货架上。
(7)叉车在任何时候都应小心行驶,避免对货架产生碰撞造成损伤。
(8)规定的单元荷载托盘应按照规定的正确的方向放置在仓储货架支撑构件上。托盘支撑与梁轨道的正确方向。
(9)托盘在支撑上的定位托盘应与前后方向一对托盘式货架横梁或左右方向的驶入式货架梁导轨对称布置。
(10)当货架最低的托盘支撑在地板上时,宜在通道两侧分别设置一条托盘放置导向线来进行定位。
1总则
仓储货架应进行日常检查,尤其是对于已经发生的损伤。必要时,应在考虑现有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所有的检查数据、发现和采取的补救措施应做好日志。仓储货架应定期请专业供应商或具有一定经验、经过培训的人员来负责检查。
2检查内容
(1)主体结构应检查的问题有:
(a)结构任何部分的碰撞损伤。
(b)柱的倾斜度。
(c)垫片、锚栓、锁定装置、柱及柱的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和有效性。
(d)焊接或母材可能存在的裂缝。
(e)建筑地板的状况。
(f)托盘上货物的位置。
(g)托盘在货架上的位置。
(h)所有承载部件的状况和位置。
(2)安全防护措施应检查的问题有:
(a)荷载和信息标志的设置和更新。
(b)无任何存储位置超载。
(c)单元荷载的稳定性。
(d)单元荷载的尺寸。
3检查周期
仓储货架的检查应在常规的基础上系统地进行,宜按下列方法执行:
(a)每日检查。由叉车司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仓储货架进行每日检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和损伤应向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b)每周或每月检查。由仓储货架安全管理人员仓储货架进行每周或每月检查,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
(c)定期的专家检查。应定期请专业仓储货架供应商或有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并向管理人员提交检查结果和必要措施的书面报告。
1总则
使用者应对柱、支撑构件和梁的损伤的严重程度进行系统的评估、分类和记录。评估时应制定一个操作程序来对评估结论指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当不能消除存在的问题或再次发生损伤的可能性时,该程序应制定减少该可能性的适当措施。应在分析为什么会出现损伤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如:
(a)叉车的误操作。
(b)仓储货架的变动。
(c)司机的技能不足,需进行培训或再培训。
(d)存储工具的类型和质量不满足使用要求。
(e)单元荷载布置不均或悬出。
(f)托盘损伤。
(g)设计净空太小。
(h)通道宽度太小。
(i)仓储货架处于不良工作状况。
(j)货物外溢导致托盘通道阻塞等仓库管理不到位。
1、根据xxx风电场及《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xxx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x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15、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项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项目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项目部领导承担责任。
16、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名单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17、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安全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安全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0、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
21、未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x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
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罚:
(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
(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60%、40%、30%、20%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15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
2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30、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处罚通则》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车辆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和场内道路安全状况。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时消退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标准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结合本工程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任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XXX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意撤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意撤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5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意撤除安全网的罚5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XXX元。
11、各工种职工任意撤除机械、电气、电焊装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任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运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装备、生活用品,情节严峻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xx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依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大事的处XXX0元以上罚款。
17、有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备、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惩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条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互相监督与催促,让安全伴伴着我们工作。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尽到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科学教师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室、各办公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选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选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输渠道。做好的食品,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输。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马上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一)酒店安全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要和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内紧外松的管理原则,既要参照海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又要运用本国的管理办法,既要照顾国际惯例,又不能有违本国安全管理规定。完善严格的安全管理是优质服务的重要保障,因此,保卫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
(二)酒店安全管理检查内容
1、酒店各部门、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2、接待会客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
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8、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9、有无火险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10、各个部位值班情况,有无脱岗情况。
11、各部门领导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是否认具整改。
(三)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1、各部门、各岗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天要结合服务工作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2、每月由保安部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店各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3、保安部经理、副经理及主管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要予以支持和合作。
4、重要节日前夕或有重大活动时,由酒店安全委员会组织全面检查。
5、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关来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各部门要如实汇报情况,予以协作。
6、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保安部要认真记录登记,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经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由保安部发出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7、各部门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要及时报告总经理并抄报保安部,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8、酒店对安全检查,依据“安全保卫奖惩规定”和“消防安全奖惩规定”,奖优罚劣,促进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
施工技术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主持该工程技术文件的人员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制度。
所有工程项目、不同的施工阶段,对相关的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1、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始终都了解交底者的意图。
2、使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工程的概况、特点、设计意图、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3、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应明确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施工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1、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应接受设计人员的设计技术交底。
2、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
3、施工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的适宜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操作人员接受技术交底,真正达到技术交底的目的和效果。
应针对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工程特性,有针对性的进行。
1、接受工程任务时,通常,结合图纸会审进行。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企业的有关人员做设计技术交底。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了解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业主对工程建设的要求。
2、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人员作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进度安排、组织结构设置与分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3、专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该专业工程、过程、工序的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4、两个以上施工队配合施工时,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5、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6、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1、作为履行交底制度的凭据,技术交底记录的表格应有统一的标准格式,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接受交底人员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2、施工员进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的签字。
一、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工程的安装和检修过程中,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操作措施和计划,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只有通过持续的检查和整改,才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议,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只有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才能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六、坚持加强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试后,方可上岗工作。只有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做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七、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必须制定完善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只有通过实际演练,才能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进行清扫,保持整洁。各种物件的摆放要整齐有序,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通过保持整洁,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总之,公司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持续的改进,才能建立起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一)出、入院病人的护送
1.住院登记处应派专人陪送新入院病人到科室,对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的病人,使用安全的方法,如轮椅、车床等送至病房,必要时由医护人员护送。
2.急诊科病情危重的病人经抢救后需住院时,应提前通知住院登记处和病区值班人员作好准备,并由急诊科医护人员直接护送至病房,入院手续由家属或医护人员补办。
3.病人康复出院时,医护人员应送病人至电梯口,病情需要时应送至医院大门口。
(二)手术病人运送
1.凡手术病人由医护人员负责接送。不能行走及给予麻醉前用药的手术病人,应用平车接送。重危病人须有经(主)治医师陪送。
2.接送病人出入时应注意保护病人,防止碰伤,移动病人到手术台或平车,须锁住刹车或有人扶住车身防止滑动,搬动病人时应轻巧稳妥。
3.病人(特别是小儿)卧在手术台上等待手术或手术完毕等待送回病房时,巡回护士应在旁照顾,防止坠床摔伤。
4.手术完毕,病人由经(主)管麻醉医师及手术医师护送回病房,护送途中注意保暖及输液通畅情况。
5.手术室经常检查平车、担架有无损坏,防止接送时摔伤病人。
(三)检查、治疗及转科病人运送
1.住院病人在院内做各种检查或治疗时,护士应正确评估病人的病情及活动自理能力,选择安全的运送方式。一般情况下通知工人护送,病情不稳定或重危病人须由医生或护士陪送。一级护理病人、病情危重或行走困难者,应用平车或轮椅运送。
2.转科病人,由转出科室责任护士和工人携带全部病案陪送病人前往转入科室。
3.护送病人接受外院的检查和治疗时,一律用医院派车运送,必要时由医务人员陪同,并备好急救药品及氧气。
一般病人安全转运交接制度
一、一般患者如需要检查、手术、转科时,护士应迅速对患者作出病情评估,以确定护送需要的物品及护送人员。评估项目包括生命体征、病情变化、一般情况、用药情况、皮肤情况、置管情况等,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二、根据患者病情,做好护送时物品和人员的准备。
1、物品准备:氧气袋、平车、输液架等,检查所备物品是否完好。
2、通知相关人员:护士、工勤人员、接收部门。
3、根据患者病情护士携带病历、正确核对“手腕识别带”信息并填写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
三、安全搬运患者
1、搬运患者过程中注意动作轻柔,不要过度震动患者,应充分考虑到患者的特殊要求,如骨折患者的患肢应制动等。
2、搬移至平车时,应检查各种导管是否通畅,并妥善固定。
四、护送途中注意事项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生突发情况,应及时给以相应的急救措施。
2、平车推行保持匀速,两侧架护栏。医护人员应站于患者头侧,以便观察病情变化。上下坡时,患者头部应置于高处。平车前后均有人把持,保证行车安全。
3、注意输液及保持引流管通畅,严格控制输液滴速。
4、注意保暖,保证给氧的有效性。
五、护送至目的地,双方确认患者的信息,严格交接班,交班包括内容:患者的一般情况、主要病情、用药情况、皮肤情况、置管情况等,双方在转科交接记录单上签名。
急危重患者安全转运制度
1、转运前医师应充分评估患者转运的可行性,向家属交代病情及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征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和同意后履行签字手续。
2、转运前,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提前通知接收部门准备各种抢救仪器和药物。患者资料,核对并携带患者的药物和物品,一切就绪后方可转出,以免耽误病情。
3、转运前护士应协同医生稳定病人病情,妥善固定动、静脉留置针和各种导管,药物标记明显,上好护栏和输液架,清空各引流瓶及袋,确保病人各项指征能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平稳方可转运。
4、离开病区前医护人员应再次评估患者的意识、瞳孔、T、P、R、BP、SPO2等病情,详细记录神志、生命体征、各引流管的名称、位置、刻度、气道情况等。并通告电梯等候,确保病人在最短时间内转运。
5、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并携带监护仪、简易呼吸器、微量泵等急救器械、药品和物品。
6、转运途中至少需要
2名医护人员陪同,要求主管医生同往。负责转运的医护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并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转运途中(或检查时),医护人员应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保持各种管道通暢,关注各种仪器运行是否良好。
7、转运过程中,病人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医护人员应利用随身携带的仪器、物品和药品进行就地抢救,同时呼叫附近医务人员协助,并在抢救后及时补记病情变化和抢救过程。
8、转运后应向接诊人员详细交接班患者病情、病历资料、药品及用物。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其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并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并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级安全教育
人力资源部安排进厂的新员工(包括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外调人员、劳务工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单位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四级安全教育,并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1)交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档。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和转入单位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车间(科)进行车间(科)级安全教育。
单位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车间(科)级安全教育必须由车间主任(科长)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安全员协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
车间(科)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必须由班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教育结束后认真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并交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存档,班组保存介绍信和培训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班组选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师傅与新职工签订师徒合同,师徒期满前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操作;师徒合同期满后,必须进行出师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培训记录、考试内容必须建档保存。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的,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要按照规定复审,逾期未复审或考试不合格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安全环保部负责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装备部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取证和复审。
(四)各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时取证、复审,持证上岗,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库。同时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内容要做好记录,本人签字确认,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试卷。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班组要坚持每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确认。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二)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监督和检查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
(三)各单位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和告知,并建档保存。
(四)各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条“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应当对有关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考试卷。
第二十九条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包括调换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单位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车间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确定相应的学徒期,进行安全、设备、工艺等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车间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机(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的脱岗安全培训教育
应重新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必须对其进行脱岗安全教育和学习。
第三十二条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告知、并对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保存记录,并由专人带领。
第四十二条责任追究
对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一、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并对本单位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和检查落实。
四、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下属单位的安全教育。
五、负责检查下属单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六、参加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落实邮政机械设备的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八、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九、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十、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一、驾驶员对于充电桩的职责
1、驾驶员在结束业务后需将充电枪插入车辆插电孔,自行或者通知充电工进行充电,严禁不插充电枪就离开车辆。
2、 驾驶员在操作充电桩的时候做到“三看一听”,第一看,充电桩是否在工作状态,如果不在工作状态,联系技术;第二看,充电枪是否枪头完善,无积水,如发现有水,切勿充电并联系技术;第三看,充电桩进入充电状态;一听,充电枪在插入车辆充电座的时候会有“咔嗒”的锁止声音。
二、场站长对于充电桩的职责
1、充电桩日常巡检制度,每日一检并登记造册,对各个充电桩的设备状态进行查看及汇总。
2、 充电桩维修记录表,对充电桩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维修进行登记,并详细登记种类及维修情况。
三、副站长对于充电桩的职责
1、充电桩建立一桩一卡,每个充电桩的日常巡检在卡上巡检项进行勾眩并配合场站长汇总场站内的充电桩巡检情况。
2、 配合场站长对于充电桩的日常维修进行汇总登记,对充电桩的故障及时通知技术,并在完成维修的前后进行时间及反馈登记。
3、 完成充电桩的使用记录,登记充电桩的使用时间,次数,日期等,并最终汇总表。
充电桩安全要求
(1)变电所应设置安全嗣栏、警示牌、安全信号灯及警铃。
(2)高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门外或变电所安全同栏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警示牌的标示必须朝向围栏的外侧。
(3)高压配电装置上应有显着的操作指示说明。设备的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4)室内应有明显的“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标示牌。
另外,变电所及配电设备的布置设计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当然,即便充电站技术瓶颈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是充电站建设可能还存在选址困难等问题。新能源汽车应先以城市为主,但目前繁华Ⅸ域往往用地紧张,地价成本较高,这方面需要政府在政策上能予以倾斜.推动充电设施的建设。由电力企业发展经营电动车充电站具有先天优势。电力企业将电力直接卖给车辆是一个新的业务,希望电力企业能转变。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应掌握“三知两熟悉”,即了解火灾特性、知晓关键区域、熟悉灭火设备的位置与性能,同时熟知岗位责任、熟练灭火方案。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层数不宜超过3层: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必须设置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30米,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应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得有台阶。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米;(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0米。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功率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易燃材料上,白炽灯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禁止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用纸或其他易燃物遮挡。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超过1.0米,标志之间的间距不大于20米;袋形走道的尽端至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0米。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