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家校联系制度(精选3篇)
加强教师工作纪律,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了进一步严肃教师工作纪律,提高教师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认真工作,不得假公济私,哺乳期教师可以提前一节课下班。
2、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所属办公室办公,不准私自调换办公室,各办公室由学校安排负责人,负责教师考勤及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
3、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接待学生家长、找学生谈话一律在办公室进行,否则视为旷到。
4、教师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确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按以下请假期限及审批权限办理:(1)事、病假。教师因事因病请假7天以内(含7天)的,由校长审批;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后报镇教育总支审批;超过15天的,报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人事股审批。
(2)婚假。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结婚,可一次性享受5个工作日的婚假,双方属晚婚的(男满25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婚假20天。教师婚假由校长审批。
(3)产假。女教师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指女方在24周岁以上)的,增加产假30天,可给予男方15天的护理假;产假若正值寒暑假,其假期可以顺延。教职工产假由校长审批。
(4)丧假。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或独生子女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时,可给予3天的丧假。教师丧假由校长审批。
(5)请假程序及手续。教师请假审批权限在学校和教育总支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校长、干事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离岗期间按旷工处理。请假审批权限在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的,教师请假时应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学校、县局各存一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先经校长、干事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人事股审批,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离岗时间按旷工处理。申请病假的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入院手续、化验单、医疗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婚假的要有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产假的要有准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病假(病休)期间的工资折扣标准。一是病假(病休)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二是病假(病休)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三是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7)事假超过规定期限应扣发工资。工作年限未满五年,年累计事假超过7天的或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按日平均工资标准扣发超假期间的工资。
5、学校对教师考勤实行查岗制,即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查岗,每个工作日至少查岗一次。教师考勤情况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布。
6、每月设全勤奖50元,凡因病因事(因公除外)在本月内请假达3节次或旷坐班达2节次或升旗例会两次不参加或缺堂误课达1节,则该教师将不享受全勤奖。另外因事(婚假、产假、病假、丧假、函授学习、自考除外)每节扣2元;旷坐班每节扣5元(一天按6节计算);缺堂误课每节扣20元(包括早晚自习),迟到、早退1次折合旷坐班0.5节;各种学习、会议、教研活动、升旗仪式缺席(婚、丧、产假、病假、公差、函授学习、自考除外)扣5元/次。有关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凡缺勤另相应扣除量化评分。
7、教师因公、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由教师自己请人代课;时间在一周以上,属事先有准备的,由该教师自己请人代课,校长批假回执单报教导处备案;属突发性的(教师外调、伤亡等),由学校重新安排教师上课;凡代课课时津贴均要从被代教师课时津贴中扣除,代课津贴根据学校课时津贴发放办法据实发放。
8、教师坐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闲谈,不得随意离开办公室、中途进进出出,不得随意串室,影响他人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将自己小孩引进办公室,办公室用品及书籍、作业本等须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师要注意关灯锁门。
9、教师上课实行候堂制,必须严格做到“十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空堂缺课,不准随意调课,不准坐教,不准随意进进出出,不准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不准吸烟、打瞌睡,不准体罚学生,不准将与教学有关的书籍资料、实验器材课后放在教室。教导处将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全校通报。
10、教师的备教说评辅改考评等各环节工作必须按照《西湖中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执行,教学常规检查在期末汇总后计入教师量化总分中。学校举行的各种考试的监考、阅卷,请事假1次扣10元,旷1次扣20元。以上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此外,相应扣除量化评分。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离不开社会和家长的各方面支持、关心和理解。学生道德品质的高低,学习成绩的优劣,身体素质的强弱,关系到千家万户,牵动着每个家庭。本着对祖国、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我们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和学校沟通的桥梁,是家长和老师交流的纽带。它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网络化教育体系。为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
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2、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3、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配合本年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5、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
6、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7、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
8、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家长委员会成员由老师推荐、家长选举产生,委员会设理事长一名,常务主任四名,副主任五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成员若干。委员会家长成员实行流动制,学生毕业,家长退出;新生入学,成员增添。
家校联系制度是学校和家庭双向沟通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是教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重要体现,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多向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家校联系行为,促进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相互沟通,争取家庭、社区、社会对学校教育事业的理解和支持,特对家校联系制度做出如下规定:
1、形式和要求
家校联系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包括学校家长会、学校开放日、上门家访、短信联系等多种形式。家校联系工作由年级组长牵头,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工合作,以班级为单位计,每学年和家长面对面个别交流不得少于该班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三年内应当和全班学生家庭建立普遍联系;家校联系活动必须建立工作档案,每次联系要有记录、有分析、有对策,勤于总结,注意反馈。各年级可以利用本校网站建立的'各班级主页,通过留言版、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帮助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及时与学生、与家长联系。
家校联系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普访阶段
时间集中在寒暑假和开学后2个月内,主要采取上门家访或电话联系的形式。学校定期组织年级组和教研组对普访情况进行总结,集体研究个案,为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班年级建设打好基础。
(2)第二阶段随访和定访阶段
时间安排在开学2个月后,针对"苗头"问题和重点教育对象上门随访或定访,也可以利用电子邮箱等通讯手段进行网上联系或者电话联系;针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家庭要常访、多访,加强与家长的联络和沟通,促进学生健康、稳定、全面地发展。
2、原则
在开展家校联系中,应当把握以下三项原则:
一是目的明确,准备充分。在进行家校联系前要全面熟悉学生的在校情况,特别要注意充分挖掘学困生的进步情况,充分考虑好进行家校联系的时间、地点、环境和时机等诸因素,保持良好的心理态势,主动取得家长配合,避免盲动性。
二是把握分寸,讲究谈话艺术。尊重学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正面鼓励学生为主,不当着学生的面向家长(或监护人)数落学生;尊重家长(或监护人),引导家长(或监护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虚心接受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指责家长(或监护人);言简意赅,适时告辞,不过问家长(或监护人)不愿提及的隐私,不强行访谈。
三是注意形象,加强自我约束。明礼诚信,言出必行,取得学生和家长的信任;不随声附和或者背后议论其他教师,不接受学生或者家长的馈赠、宴请,不在学生家中用餐,不托请家长办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