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
一、设备定期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配重块安全装置检查,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
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透视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
3.剂量监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4.每日对CT进行一次水膜检查。
二、日常维护(每日进行)
1.每日开机后线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
2.对于X线机和CT开机前必须先WARMUP后才能工作。每日共组完后,必须清洗机器上的赃物和血迹等。
三、人员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辐射工作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相关文件。
2.按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有关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的培训与学习。
四、台帐制度管理
1.科室对铅衣、铅橡皮等防护用具进行登记,分别放置于各检查室固定位置,并且加强放射粒子的管理,保险柜以及放射粒子要双人负责,注意合理交接。
2.白班、夜班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门、窗及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交接班。
3.如果发现辐射防护门、窗及防护用具有使用异常或损坏情况,应立即报告科室射线防护小组,并进行记录。
五、检测方案
1.成立科室射线防护小组负责射线装置的检测工作。
2.每两年检测一次,请环保或卫生监督部门进行射线装置实验室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照射量率无固定人员者不大于10R/h,有固定人员停留者不大于2R/h,保证射线装置辐射安全。
3.工作人员照射剂量每季度监测一次,剂量限值:有效剂量为20mSv/年,连续3个月内一次或多次接受的`总剂量当量不能超过年剂量限值的一半。
一、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二、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遵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管理法律法规。
四、从事放射治疗工作人员应取得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并定期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放疗科主任负责放疗科质量保证和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五、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必须依照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规定配备必要的个人放射防护装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装置。
六、放射装置场所必须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联锁装置、辐射报警装置和工作信号指示装置。
七、建立放射安全防护管理组织,切实做好放射安全防护工作,发生放射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做好放射装置的维修保养、剂量监测和环境辐射监测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
1、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实行所长负责制,分级管理,所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所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所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east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责任人:xxx;加速器装置辐射安全责任人:xxx;放射源辐射安全责任人:xxx。
2、放射性同位素购买、使用与射线装置的'建设、使用及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须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验收,获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购买、使用、运行。
3、放射工作、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牌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联琐、报警装置。室外工作必须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危险标志。
4、放射工作人员须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接受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知识培训及法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个人剂量档案、健康档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档案”三档齐全。
5、发生辐射事故,所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和使用部门立即采取救援措施,控制事故影响,所安全保卫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研究院于祥贺主任报告。
1、本科安全领导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安全第一、安全重于一切的思想。
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对全科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防范于未然。
3、技术组负责对全科各种机器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上报。
4、科室各种设备、电器在下班时关机、切断电源。(阅片室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值班医生负责,其余由技师负责)。
5、设备网络系统管理小组要加强对全科网络使用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管理、建立网络安全运行的应急措施和方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分管业务技术的主任及诊断组组长应定期对全科各种医疗文书和各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全科,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7、护理组负责全科药品,一次性用品的。管理、使用、毁形、分类及手术间的消毒,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8、严格地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曝光条件,保护受检者非照射部位及陪伴。防止电磁辐射及污染环境的事故。
9、严禁使用电炉、防火防盗,值班人员应注意关闭门窗、电源,坚守岗位。
10、遇雷雨天气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插头,严禁开机使用各种设备。
11、凡违反安全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为加强放射科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科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特制定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院放射科。
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制定兼职人员协助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X线检查设备必须有《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放射技术和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5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X线检查,减少辐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