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规章制度(精选3篇)

超市员规章制度(通用3篇)

超市员规章制度 篇1

就流程来说,一个商品入场应当经过验货、试销、销售、下架等过程,注意商品质量检验,防止假冒伪劣商品上架,过期商品及时淘汰。陈列有很多原则,关键有同类陈列、同牌陈列、同价陈列,前进陈列(新上架的商品陈列在货价后部,使临近过期的商品先销售完毕),黄金陈列(3-5层容易被消费者注意到的货价应当陈列畅销品和重点商品)等;商品促销小超市也可以搞,多留意点大超市的促销方式,选适合自己的用。

品类管理很重要,因为80/20法则在超市行业非常灵验,80%的销量、销售额、毛利是由20%的商品带来的。

首先,做好商品定位,应当区分跑量商品和盈利商品,对每一类商品,每类商品中的每一个商品,做到差别定价,像柴米油盐和知名品牌商品等“价格敏感”商品应当低毛利经营,树立低价形象,集聚人气,带动销量;家用日化、饼干小食品可以适当提高毛利,保证经营业绩。

然后(需要电脑管理,以将商品销售数据输入电脑为前提),根据不同的商品定位,分别为每一类(当然分类越细越有分析价值)商品的销量、销售额、毛利设定权重,建立数学分析模型,计算每一个商品在该类商品、一类商品的各个价格段、规格段、乃至全部商品中的重要性,进行取舍。当然,光靠数学模型不行,还要根据市场调查和竞争状况进行经验判断。以上方法靠你悟性了,慢慢探索吧。

第三,滞销品和高库存商品应当定期进行分析、淘汰,例外情形:虽然滞销、占库存,但具有补齐品类,符合超市定位的商品应当保留。

再次,新品引进应当先经过试销,并运用上述方法进行保留和淘汰。

季节性商品、节庆商品对销售的影响是很大的,尤其是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圣诞,做好节日商品的选择和促销,对大超市来说甚至可以使营业额数倍增加,小超市也不能忽视。

超市员规章制度 篇2

一、理货员岗位职责

1、每个单品整洁、平展、无绉皱。

2、商品之间间隙紧凑,无裸露层板,满陈列。

3、货架前排商品呈80度—90度,竖直陈列,货架前排商品与货架边齐平。

4、商品前后陈列无粘连,横成排,竖成行。

5、大类商品纵向陈列,小类商品横向陈列。

6、大类商品,按包装特点,分布陈列,商品陈列,高低相近。

7、商品正面面向顾客,标价齐全、正确。

8、货架、通道内干净无杂物。

9、堆头整洁,商品丰满、醒目,pop宣传到位,货架存货安全、整齐,高低适中。

10、商品先进先出。

11、检查标价签是否正确,包括促销商品的价格检查。

12、商品与标价签五对应。

13、补完货后及时清理空纸箱。

14、必须做到及时补货,不得出现有库存、货架上无货的情况。

15、补货时,不能影响通道畅通,不补货时,通道上不能堆放任何商品。

16、破损及折包商品及时处理。

17、理货时,应检查商品条码是否与标价签五对应,货物的正面是否面向顾客。

18、定期清理货架卫生及商品卫生。

二、收银员职责

1、严格执行顾客服务的原则和个人着装标准。

2、为顾客提供快速、准确、微笑、主动、礼貌地服务,回答顾客咨询,主动同顾客打招呼,坚决杜绝一切与顾客争执的事件发生。

3、保持诚实的品质,严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则,快速、准确、安全地收取货款,减少现金差异地发生。

4、负责所有商品的消磁工作,并协助防损检查。

5、保证随时有足够的零钱找给顾客。

6、提高扫描的正确率和速度,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7、熟悉收银机、验钞机、消磁板等设备的操作,能解决简单故障,随时准备好简单耗材。

8、营业结束和营业前,负责收银台区域的清洁卫生以及所管区域的商品陈列。

三、后台操作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店内电脑系统的使用、维护和故障排除。

2、负责后台电脑的故障处理、价格变更工作。

3、负责店内各种报表的打印分发。

4、协助店内的商品盘点。

5、负责每日营业款的收缴以及零钱的兑换。

四、防损员的岗位职责

1、保证店内正常经营秩序,确保人员、财产、商品设施的安全。

2、防止偷窃并对盗窃行为依照公司规定处置。

3、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消防规定,发现隐患及时与当地有关消防负责人联系,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店长。

4、负责卖场消防设备的检查完善,随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协助店长对消防设施地检查维护。

超市员规章制度 篇3

一、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进入矿灯房,必须服从灯房人员管理。

二、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必须对架对号取用矿灯、自救器,对存放矿灯和自救器的充电柜要爱惜,发现损害者由使用人赔偿。

三、进出灯房时,要依次排队进出,严禁拥挤,不得长期滞留。对不服从管理者罚款100元/人次。

四、取、放矿灯时要轻拿轻放,充电时应对准插孔,顺时针旋转180度拧上灯头充电,严禁用力拉扯、敲打灯头和充电插头,如果造成矿灯或灯房设施损害的,按价赔偿。

五、用灯人员应保持矿灯清洁,如矿灯粘有煤灰等,要及时清理干净,避免长时间附着难以清理。如发现未清理干净,视情节给予50——1000元罚款。

六、出井后必须将矿灯、自救器及时交回灯房,交灯人员应将矿灯,自救器放置到对应的充电柜内充电,并锁好柜门后方可离开(充电指示灯显示红色为正常充电状态)。如因充电柜未锁造成丢失,使用者按价赔偿。

七、进入灯房人员发现未锁的应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如私自将其他员工的矿灯和自救器取走的按盗窃设备交保卫部门处理。

八、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出井后,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害后,必须及时送灯房维修室修理。如有矿灯、自救器损害未及时送修理室修理的处以50——100元罚款。

九、没有特殊原因(如抢险救灾等)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交回矿灯、自救器者,罚款50元/人次。

十、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要爱护矿灯和自救器,严禁出现敲打、撞击、投掷、拆卸等现象。如发现井下私自拆卸按三违处罚100元/次。

十一、用灯人员丢失钥匙后由所在单位开据证明,加盖机电科公章后到灯房及时更换钥匙,每把钥匙50元,钥匙丢失不及时办理更换,发生矿灯、自救器丢失现象,使用人按价赔偿。

十二、充电柜内只准放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放手机、钱包、饮料、食物等其他物品,出现丢失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检查发现放置其他物品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十三、如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调出或辞职,必须到灯房交清矿灯、自救器、钥匙后,方可办理签字手续。新入职员工凭调令办理用灯手续。

十四、用灯人员严禁转借,每人限用一盏灯必须专人专号专灯、专自救器,发现矿灯、自救器转借他人者罚款100元/人次。

十五、设施完好而丢失矿灯、自救器的,由使用人员负责;因设施损害而丢失的,灯房值班人员负责。矿灯丢失罚300元/盏,自救器丢失罚150元/台。

十六、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巡查,加强维护。发现没有及时充电矿灯应及时进行充电工作,并保持充电柜及室内清洁卫生。

十七、各单位应教育职工爱护矿灯和自救器,并及时将本单位超过一周以上不用灯人员及工伤、长期请假等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灯房,值班人员按照名单将矿灯退出充电状态,防止过充电。休班人员回矿时及时通知灯房将矿灯处于正常充电状态。如因长时间不用造成矿灯过充电损害,使用者按价赔偿。

十八、外单位使用矿灯必须持领灯牌到灯房领取并及时登记信息。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