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采购的管理制度(通用三篇)

职工食堂采购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职工食堂采购的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职工食堂采购的管理制度 篇2

为有效地防止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使食堂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1、严把食品采购关。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对学生自带的食品原料,保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并指定固定加工点加工。对确定的定点单位应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2、库房保管员认真保管食品。所有进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须由库房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不准把腐烂变质或污染的食品流入食堂。

3、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采购食品时,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时必须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索取货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毒死

职工食堂采购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原料和日耗品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员工饮食安全和后勤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基本原则

一、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二、严格遵守公司采购规范流程,在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质保量地及时采购到所需物品。

三、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四、实行“定点采购”,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五、对于常用菜品可批量采购进行储存使用;对于肉类及调味品等可选择到超市购买,以确保卫生质量。

第三条食堂采购流程

一、食堂采购员与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建立意向供应商档案。

二、从意向供应商中选择符合条件(详见附件)的供应商作为定点采购的对象,并再选择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食堂管理员要做好每日员工餐及客饭情况的登记,在下班前及时清点库房物品,出入要分类登记入册。每周五根据下周需要列出下周需要采购的菜品及原料;向行政部提出采购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四、食堂各类菜品及用品的采买由食堂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流程统一采购。

五、食堂管理员对所采购物品原料进行验收入库;在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原料的安全卫生,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与公司要求标准相符,验收后要保管好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方可签字确认并付款。

六、食堂管理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监督出入库原料的库存情况,保证先进先出,防止货物积压变质;同时在采购过程中不断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并报行政部修订。

第四条采购报销流程

食堂采买负责人报销的进货单据和发票上要有采买人和食堂管理员验货签字,经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同意后,交予财务部出纳审核报销。

第五条附件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二、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四、供应商必须向公司提供货物清单、收据等凭证。

第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

二〇xx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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