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考核管理制度(精选三篇)

服务考核管理制度(精选3篇)

服务考核管理制度 篇1

一、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本校视情给予表彰,可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1、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协同公安机关破获木校范围内的各种政治、刑事案件,或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成绩显著的。

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消防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使国家、集体和职工财产、生命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妥善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成绩显著的。

5、因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嘉奖、记功的。

二、 失职、违章行为尚不够《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行规、处罚的,按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扣除奖金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1、同有关人员未打招呼翻墙越门进入校园的

2、不尽法律义务、知情不报、隐瞒违法犯罪等有碍于案件侦破的

3、看、抄、传、听黄色淫秽书刊、图片、录像的

4、故意损坏学校内部装饰或各种标志的

5、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

6、参与赌博的

7、违反制度引起火警的

8、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的

服务考核管理制度 篇2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

为激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

2.考核内容:

(1)员工的考核内容由从事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制订,并报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备案。

(2)各部门经理、主任的考核内容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制订。

3.等级评定:

根据考核得分评定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4.考核程序:

(1)各部门由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员工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报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备案。

(2)考核工作须定期、按时进行,原则上每月考核1次。

(3)每年12月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对全体在职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标准同各部门制订的标准。

服务考核管理制度 篇3

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资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XX学院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工作小组:有工会具体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

第五条: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资料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4、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自我评价占20%,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7、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处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9、对违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5)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XX学院XX小学

20__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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