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纪律管理制度(精选3篇)
听评课是学校教学活动中最常规的活动之一,它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有检查、指导、督促、评估等作用,搞好听评课活动既能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又能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使我校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特制定听评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制度
1、听课前要有一定的准备工作。听课前应该事先了解一下谁讲课,讲什么课,什么内容。同时自己设想一下,假如自己讲这节课,应该怎样处理教材,以便听课时有个对比。
2、听课中要认真观察和记录。要用调节教学的“四个环节”、“五个关键”、“六个原则”去观察教者的教学过程,记下他每个教学环节的内容和方法。听课时不仅要记录教学过程要点,也应写下自己的主观感受和评析。
3、听课后要思考和整理。听课的教师要善于进行比较和研究,准确地评价各种教学方法的长处和短处,结合自己教学实际,吸取他人有益的经验,改进自己的教学。
4、听课后要和授课教师做好交流。听课后要和授课教师交流意见,并结合课的具体情况研讨。这样可以帮助教师总结经验,不断升华,争取教学水平的更大提高。要避免吹毛求疵,偏心偏爱,固执己见等倾向。
5、听课时要选择适当方式。根据听课者的出发点和讲课者的对象不同应选择不同听课方式。如:
①同备课,再听课式;
②先打招呼,再听课式
③突然袭击式;
④重点反复式;
⑤指定内容式;
⑥个人备课调讲式;
⑦集体备课试讲式;
⑧横向比较式;
⑨分层指导式。
二、评课制度
1、评课要以课堂真实情况为基础,以科学的理论为依据,恰如其分进行评价。要坦率交换意见,成绩要说够,缺点要说透。看准的问题要明确地、直截了当地指出。评议要抓紧时间,听后就评为最好。
2、兼顾整体。评课者要树立整体思想意识,应注意把点和面、局部和整体结合起来,评价一个教师课的好与坏,既要看当前的课,又要看平时的课,既要看上课,又要看教学成绩,不要听两节课就给教师教学水平下结论的片面做法,要做到全面分析,整体评价。
3、激励进步。领导在评课中对教师讲课中成功的方面恰当适时地给以鼓励和评价,可成为他们教改的直接动力,可促进教学骨干队伍的壮大和教学能手的产生。
4、允许差异。针对不同层次教师,评课应各有侧重。在形式上应因人而异,灵活多样,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知导人。
5、讲究方法。评课要讲究艺术性。首先,应尊重讲课者劳动。其次,要褒贬得当。再次,要主次分明,评课时再重点问题上多加分析,一般问题可一带而过。
6、评课时应注意场合,讲话要留有余地。可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①个别交谈式;
②集中讲座式;
③书面评议式;
④师生互评式;
⑤评委打分式;
⑥自我评议式。
总之,通过听评课,达到有利于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有利于教师教学个性风格的形成,有利于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之目的。
为了给教师营造一个舒适、整洁、安静、规范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安静的义务。
2、教师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安排教师值日表,教师轮流值日。值日教师要做好当天清洁卫生工作,并监督、督促其他教师保持办公室的整洁,下班离开前要负责将电脑、电灯、电风扇等关好,锁好门窗。
3、办公室要保持整洁。办公桌上的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能入柜的尽量入柜;地面不能乱摆乱放,墙壁不能乱涂乱贴,张贴物要统一规范。不乱丢纸屑、瓜果皮壳等杂物,废旧物品应及时恰当处理。
4、办公室桌椅实行编号管理,固定使用,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有损坏、丢失等财产损失,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办公室公用电脑和其他设备均属学校财产,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挪动、搬移、转作它用或私带回家,违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财产管理制度处理,并在工作考核中扣减有关分值。
5、注意办公纪律。办公室内要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办公室内谢绝吸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电脑,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炒股、淘宝购物、玩游戏、看电影等,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文明办公,效率第一。
6、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勤奋工作、严谨治学、讲求实效,
7、办公时间不闲聊、不串岗、不打瞌睡。确因工作需要交流情况、商讨问题要以不防碍他人工作为前提。因事、因病需主动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请假。
8、同事之间互相关爱、互相理解、互相帮助,虚心请教、热诚待人,杜绝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一切言行。
9、文明接待来访家长,耐心细致,微笑服务;与家长、学生谈话,尽量在指定位置,以免影响其他教师;未经许可,学生不得随便进出教师办公室。
10、办公室内不开无人灯、无人扇及无人电热设备,厉行节约,安全第一。
第一章学校基本信息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保障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州温市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条学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国有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隶属于州温市教育局,学制三年,办学规模为30个班级。
第四条学校以“给学生良好的教育,为学生一生幸福奠基”为办学理念,全面推进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素质教育,构建基础性课程、拓展性课程、特色品牌项目课程等课程体系,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学生的精神世界负责,让每个学生都能愉快学习、全面发展和健康地成长。我们向课堂要质量,向活动要体验,向实践要能力,积极创设课堂教学、活动开展和综合实践三位一体的良好学习环境,以学生为主体,设置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激发学生对科学、艺术的热爱和追求,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创新精神和人文修养。
第五条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员聘任制,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七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立以人为本、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
第八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刊
校训:博学笃行,蔚为国用
校风:尚德、求是、创新
教风:严谨、协作、奉献
学风:求真、求实、求美
校刊:奋飞
第二章行政工作
第九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配备主任(副主任)协助校长(副校长)做好有关行政工作。
各处室职责:
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
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管理;
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教科研及信息化管理;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的总务管理和后勤管理。
各处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第十一条在校长组织下,召开行政干部工作例会(党组织和工会负责人列席),学习教育方针、理论、政策,研究学校管理工作。
在校长组织下,召开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学校管理工作。重大的校务决定由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后,报校党委、教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学校行政工作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十三条校长要依靠学校党组织,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和各种社团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凡社会、广大教职员普遍关注的、涉及教职员切身利益的校务都必须公开,接受教职员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加强对外联系工作,积极参与各级活动,密切与兄弟学校的联系,开展校际交流。
第十六条建立与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有规可蹈,有章可循。
第十七条学校对教育教学成果显着的教职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教师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职员,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建立各类业务档案。各处室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像材料每学期均要组卷归档,由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十九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三章人事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义务教育初级中学编制配置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教师和职员(包括工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校长、副校长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免。
第二十二条各处室主任(副主任)由校长提名,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报校党委审议,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子予以聘任。
第二十三条教职员聘任一般每学年一次,由校长与受聘的教职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
第二十四条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原则:按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第二十五条受聘的教职员在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基础上,按规定同时享受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学校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学校改善教职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逐步提高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员的福利水平。
第二十七条教职员离岗退养、辞职、离退休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校党组织的统一部署下,建立和完善以校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和高效有序的德育工作体系,把德育贯穿在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发挥全体教职员的育人作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条德育工作要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德育文件为依据,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活动为载体,继承和发扬瑞中的光荣传统,发掘和应用本地教育资源,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实践活动和环境熏陶,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提高思想品德素质和人文品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三十一条打造智慧、生态、活力校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拓展文化艺术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一次艺术嘉年华活动,开展书香校园活动,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提高修养。
第三十二条积极开展基于小班化和数字化的“以学为中心”等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三条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严格控制课时总数。全面推进培养学生合作交往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核心素养的素质教育。
第三十四条学校使用经国家和国家授权的省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的教材及经批准使用的地方教材,积极开发适合本校校情的校本课程,编写相应的教材。严格控制学生各类学习辅导资料的印发。
第三十五条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训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第三十六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完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校内各类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十七条实施科研兴校,大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要引进、推广科研成果,形成浓厚的科研氛围。
第三十八条坚持办学特色,积极打造科技教育课程体系,学校每学年举办一次科技嘉年华活动,重视科技创造发明,培养学生的科学意识、实践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三十九条体育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发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规,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培养学生终身锻炼的意识。
大力开展群体活动,每周安排3次以上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体育嘉年华活动。
组织校各项运动队,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第四十条学校不举办全日制补习班、不开展有偿补课活动。
第五章教师与职员
第四十一条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评聘制度。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
学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职员制度。
第四十二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教师要贯彻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履行聘用合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职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聘用合同,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学校保障教职员的一切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教职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第四十四条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完善教职员评价机制,制定评优评先制度。
第四十五条学校有计划组织教职员继续教育,把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作为师资培养的重点,积极为教职员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学校支持鼓励教职员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和各类学术活动。
教职员继续教育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专业对口为主。
第四十六条教职员对学校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校工会反应,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阻挠。
教职员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章学生
第四十七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学校招生对象主要为辖区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指示,可招收具有一定特长的非辖区生
第四十九条学校按照《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学生学籍。从七年级开始建立***,档案必须保持真实完整。在校***由校***室管理。学生毕业后,档案转交学生就读的高级中学,学校综合档案室备份保存,以备查阅。
第五十条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学生会在校党组织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五十二条学生社团是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由校团委统一管理,各个社团配备相应的指导老师,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并鼓励同学之间相互帮助。
第五十四条学校鼓励学生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学生对学校工作和社会事务的意见和建议,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
学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第七章卫生保健和安全
第五十五条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加强卫生工作管理与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