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制度(实用3篇)

防溺水安全制度(通用3篇)

防溺水安全制度 篇1

为了切实抓好生产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以达到全体员工遵章守纪,消除隐患,杜绝“三违”现象的目的,确保生产装置能长周期安全正常运行,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要求的产量目标、安全目标、效益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纪律、安全环保、现场卫生

1、按时参加班前后会,不迟到、不早退,违者罚款50元;带口信请假、无假不上班或编造谎言,一律作旷工处理。

2、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严禁离岗、串岗、睡岗、看小说与做生产无关的事;严禁酒后上班和私自调班,违者一次罚款50元。上班时间外出或在生产区内打牌,违者一次罚款50元,三次停职。

3、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上班时穿高跟鞋、拖鞋、裙子、风衣、长大衣、蓄长发披发,违者一次罚款30元。

4、上班时严禁带小孩和非本单位人员上岗,违者一次罚款30元。

5、禁火区内抽烟,一次罚款50元,禁火区内有烟头,一个烟头罚款20元。

6、浪费能源,生产现场停车不停机,停车不停水,设备空负荷运行,点长明灯、长流水一处罚款30元。

7、生产现场乱堆杂物,废旧物资不按规定存放,一次罚款50元,并按要求堆放收存。

8、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9、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安全管理,并违章作业,一次罚款50元。

10、生产岗位张贴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指令、通知,有意撕毁、乱涂画,一次罚款30元。

11、值班干部不准擅离职守,违者罚款30元。

12、值班干部在值班时不履行职责,不深入现场检查了解生产情况,出现停车未在现场组织处理,一次罚款50元。

13、当班人员不服从值班干部指挥调动而影响生产,一次罚款50元。

14、当班人员发险情不及时报告,导致事态发生严重恶化,造成人身安全和设备事故,一次罚款100元。

15、公司职能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开会、检查必须按时参加,迟到者处罚50元,无故不参加者,处罚100元。

16、各岗位人员要爱护公物,若故意将所在岗位及管辖区域的财物损坏、损失,按原值赔偿,且处罚当事人50元。

17、严禁在生产现场赌博、辱骂攻击他人或打架斗殴,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停职或除名处理。

18、搞好生产现场、岗位、设备的卫生工作,不准乱丢果皮、纸屑、随意吐痰,查处一次罚款20元。

二、生产工艺及操作

1、生产岗位原始记录不全,未按时记录,乱写乱画,数据失真,记录纸撕毁、丢失,一次罚款30元。

2、未按程序和规定对停车后的设备、阀门、管道等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开车后导致产量,质量下降或造成停车,一次对班罚款200元,并赔偿损失的10~30%。

3、严格交接班制度,若强行交接,给予交班人员处罚20元,所造成的各类事故由交班人员承担。若接班人员对上班各项工艺指标和岗位、设备卫生不合格不加以制止而接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由接班人员承担,并一次罚款20元。

三、设备管理

1、设备传动部分有护罩弃而不用,一处罚款20元。

2、严格设备润滑保养制度,经常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按时加油,若因缺油造成设备事故,由责任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赔偿,并且处以30元的罚款。

四、产品质量

1、各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车间生产产品不合格,公司不予计产量。

2、严格工艺纪律管理,因指标不合格或操作不当,造成质量等事故,应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责任,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按经济损失的10—30%赔偿。

3、严格操作工、检修工的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杜绝或减少各种跑、冒、滴、漏。若未及时处理,且未向上级汇报,造成质量等事故,由所在岗位人员承担,且处以50元罚款,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赔偿。

五、其它

1、生产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工艺、质量、操作、设备、安全、环保等事故,各班组必须按程序及时向车间报告,若拖延时间(超过4小时)或隐瞒不报,给予班长30元的罚款。

2、班长及车间管理人员有权在生产现场对各类违规、违纪、纠纷行为进行管理、处罚工作。若因工作原因导致他人打击报复或受到人身伤害,给予打击报复者一次罚款200元,并全部赔偿医疗费,视其情节轻重,交公司或司法部门处理。

3、保管帐物不符,影响生产,造成损失一次罚款30元。

4、生产现场劳动纪律、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考核。

5、严禁一切偷盗行为的发生,违者不论情节轻重,一次罚款100元,并将所盗物资追回,人员作除名处理。

6、本制度要实施过程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参照其它专业管理制度条款执行,与专业制度有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7、凡在一月内违犯本制度上述条款累计三次者,作停职处理。

防溺水安全制度 篇2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12.若发生重达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1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4.每周安全员要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15.各班组要结合“安全生产班组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及时检查与总结本班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防溺水安全制度 篇3

一、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5、加强农村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二、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镇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事故报告电话

中心校:;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发生火灾报警电话:119;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五)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三、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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